闻人椿裹着一身湿皮坐在马上,他的北山黄鹘不爱淋雨,没蹲在他肩头,自己找着有遮蔽的地方去飞。他腰间仍旧挎着战场上的那把金错刀,背上却背了把长枪。与他并驾齐驱的是名尚稚嫩的男孩,看上去不过十岁大小,马却骑得很好。
“这里山好,水好,地好,草也很好。”十岁的沈绍已经弓马娴熟,一路上对周遭的一切都很感兴趣。
诚然夏国与燕国的环境大不相同。燕国生长着茂盛的牧草,而夏国则有可以种出粮食的土壤。因此燕国人在马背上长大,个个马术精湛,人马强壮。夏国虽没有良马,粮食孕育出更多的人口,土地成了文明的温床。
闻人椿挑剔:“我不喜欢下雨,这里就没有晴过,坏人兴致。”
闻人式一行在最前,听到两人的评判之语于是开怀大笑。他喜欢这样对于夏国的讨论,仿佛夏国已经是他们的囊中之物。当然现实没有这样夸张,燕国如今拥有的不过是夏国边境的一座城池。但他相信总有一日整个夏国都会成为燕国的一部分,而这个时间或许用不了太久。
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说的:“总有一天,这里会成为燕国的粮仓。”他的声音洪亮,带着不容置疑的霸气,穿透层层雨幕。
远处的树丛都因为他的宣言而窸窣。这不是他强悍至此,能使树木与他的声音产生共鸣,而是树丛中藏匿着监视他们行动的夏国人,这话应当使他们愤怒不已了。
闻人椿咧嘴大笑,在马上前仰后合的。他显然也知道有夏人监视他们这回事,便更对父亲这样明晃晃打人脸的行为感到快乐。
相比于闻人椿,沈绍对于情感的表达则要含蓄许多。他尚存着婴儿肥的脸上露出个与年纪不符的沉稳笑容,这便是他全部快乐的体现了。
作为燕国的三王子,沈绍是王后所出,大王最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他从小也是被当作燕国继承人来培养的,骑射礼御书数均下了狠功夫。与夏国一战他到底是因为身份贵重没有亲临战场,但大局已定,到了和谈时分,燕国大王很舍得地放他来历练一遭,增长见识。
沈绍侧目看向闻人椿,随和地打趣:“椿,霏霏淫雨可不足以败坏你的雅兴。如果这里有逃窜的猎物,你无聊的心想必会燃烧起来。”他还未变声,说起话来尚有几分稚气,给人以少年人硬装老成之感。
闻人椿听罢恣意一笑,露出口中两颗不对称的尖利虎牙:“殿下知我。”
他环视四下,话锋一转:“夏国人够可怜的,一路走来路上少见人以外的活物。但凡能喘气的,都被夏国人捉了吃了。可见女人当政是多坏的决定,治理天下,还得男人来做!”
闻人式一听他胡说八道,揉了揉眉头道:“夏国如此,不止是女皇上位的错。”倒不是他有什么闲情逸致为那位素未谋面的女皇辩解,而是三皇子在这里,他不能放任儿子在这里灌输浅薄的错误观念。这是他们未来的大王。
他的儿子是马背上的王者,人无完人,却不擅长政治。这样也好,大王能够放心用他。
闻人式一继续道:“夏国如此,非朝夕之祸。一代又一代不如我大燕,才有今日大燕胜出,夏国落败的局面。”
他绝口不提在这场战争中自己用了什么样的手段,总之成王败寇,后人要了解也是先了解结果,过程总能囫囵遮掩。燕夏相持百余年,他亲手打破僵局,不得不说是得意极了。
他将燕国的胜利上升到另一个高度:“时也,命也。老天现在站在燕国这边,最终胜利者只会是我们。”他这话不止是说给三王子沈绍听,也是说给监视他们的夏国兵卒听。不知他们听了这话信是不信。不信,对燕国也没什么影响。若是信了,动摇了夏国人的信仰,就成了攻心的毒计。
闻人椿打了个哈欠,已经开始感到无聊了。他沉下腰趴在马头上,懒洋洋道:“什么时候到洛阳啊?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他拔出背上长枪提在手中,沉甸甸的重量坠得他胳膊下落。他眼中闪过不服,硬是咬牙要将死沉的枪抓在手里,不肯脱手。
沈绍未发现他的不对劲,很平和地回答:“我还是第一次来夏国,不知道还要多久。舅舅,你知道吗?”
闻人式一笑着说道:“虽然我不是第一次来夏国,但去洛阳还是头一次。不过我们已经走了很长一段路,离终点应当不远。”他这句话带了双关的意味,既指他们这一趟旅途已经走了很久很久,又指燕国走到如今已经走了很久。这里的“终点”一词,指洛阳,也指燕国人心目中燕国吞没夏国的结局。
他轻松地道:“殿下,少则十天,慢则半月,就要到了。”
闻人式一与三王子说话时不忘略侧过头以示尊重,这一侧头看到闻人椿提枪在手,不由变了脸色:“你根本拿不动那枪,是胳膊不要了!再不收起来,我替你收着。”
闻人椿听他爹要没收他的枪,当下不敢逞强,老老实实地重新将枪背回背上,坐正,适才拿枪的右臂火辣辣的疼。
闻人式一哼道:“你现在要拿那枪还差得远!你以为那是谁的枪?那可是赵雁声的枪!”说到赵雁声,他至今心中还是无可避免地闪过丝惋惜。他自认英雄,但凡英雄总是惺惺相惜。赵雁声之死,他是感到遗憾无比的。若能为他所用该多好?可惜,骨头太硬。
闻人椿不肯服气:“赵雁声又如何?不也是败给了咱们?迟早有一日,我要用他的枪将夏国拿下!”
少年人的恶意满满,要用曾经守护夏国将军的枪来攻占夏国。
闻人式一被他逗乐:“你要想使那杆枪,还要多练。”
闻人椿被打击,不再理会父亲,转而同王子表弟说起话:“绍,洛阳有许多燕国没有的东西,届时我们可以买上许多带回去。你要给楹带礼物吗?她见了你的礼物,一定会很开心。”
沈绍想到千里之外的闻人楹,笑容和煦道:“那是当然,我有些想念楹了,不知道她长高没有。”
……
皇上面前的桌案上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能让她稍微展颜的奏章,各州各有难处,发展得都不好。更不消说还有“议和”这把悬在头顶,随时可能落下来的利剑,总之她的心情就像连绵的梅雨,糟糕透了。
直到萧正仪面带喜色地捧了奏章来,向皇上道:“陛下,此事我不敢擅做定夺,还要请您决断。”
萧尚书那边都是被尚书省归为细故的奏折,照理说不该出现难决之事。皇上接过奏折一瞧,面上瞬间绽出欢欣的笑。她专挚地看向萧正仪,认真道:“一定要通过……不,差人将何大人请来,朕要见他。要恭敬地将人请来,切不可失去礼数。”
“是。”萧正仪应下,将手中奏折暂且搁置,先布置下去请何大人前来之事。
何大人名叫何师道,是先皇时期的股肱之臣。先皇执政末年,迷恋长生,吞服丹药,何师道因屡次劝谏先皇服食丹药之事而被罢黜。如今他上书表示愿与公主见上一见,是有意向做公主的夫子的意思,皇上自然欣喜。无论何大人是出于什么原因有这个意向,他的能力与见识只是做公主的夫子实在是大材小用,怎么说都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公主的夫子之事终于有了着落,皇上想的则还要更深远些。或许何师道的真正目的并不在于真的只是做公主的夫子罢了,而是借此机会重回朝堂。但这对皇上来说也是一桩好事,有如此能臣在朝堂,怎么都能让她稍微安心。
端看何师道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何师道被罢官后一直留在洛阳城,不过闭门谢客,并不与人交游。新帝登基时也尝请他回朝,不过他当时直接谢绝,表示自己年事已高,没有精力胜任官职。一而再再而三地请不来,这才罢了。
人就住在洛阳城,因是自己上书,也没摆谱。上午去请,下午人就来了。
今日没议事,皇上就在显阳殿里直接接见了何师道。她也存了自己的心思,盼望何师道愿意入朝为官,万一能够让他成为自己人呢?四位辅政大臣以外的、她的人。何师道老而弥坚,若能为她所用,定能与四人抗衡。
倒不是她不信任四位辅政大臣,而是在皇位上坐得越久,就越想将权力抓在自己手中。
何师道今年六十有五,须发蓬白,像两朵绵密的云,显得十分和蔼可亲。他双颊红润,精神矍铄,可见被罢官多年,依旧过得还算不错,完全不像拒官时说的那样年事已高没有精力。
见着皇上,何师道礼数未曾生疏,直要下拜。
皇上一把将人扶起,哪里好受他这一礼,口上很真挚道:“怎敢受您一礼?当初您为父皇献策时,朕还只是后宫之中一名不见经传的公主耳。”
何师道也没强要下拜,顺势起身,笑道:“如今您是陛下,我只是个平头百姓。”
皇上想听的就是这话,当即真诚开口:“若您愿意,朝堂之中……”
何师道听到“朝堂”二字便摆摆手叫停,摇头说道:“陛下,我已年迈,无法再为夏国效力,请您不要再提朝堂之事了。今日前来所为之事,折子上已经写得非常清楚了,咱们来聊一聊公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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