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虐心甜宠 > 当路人甲成为万人迷 > 39. 第 39 章 喜事
    她笑出声来,又确认了一遍,“真的死了吗?这消息准吗?”


    “准的,我表弟是学武的,他最最敬佩谢扶光的武功,知道这消息,他都伤心地哭了!”


    沈秀嘴角的笑意扩大。


    谢扶光死了。


    前一段时间在锦州城被人暗算死的。


    他是江湖上有名的杀手,武力值很高,几乎没人杀得了他。在西陵作为武力值天花板的他,竟然被人杀死了。


    听到这消息沈秀很是震惊。他是男主,他竟然死了?剧情没有按照原来小说里的剧情那样发展。莫非是她穿越过来之后产生的蝴蝶效应?


    可她现在只是改变了谢扶光在锦州杀掉原主的剧情,应该也不至于影响到他的生死,不至于让剧情偏移到他被人暗算死吧?


    虽不知他为何会死。但他死了。


    震惊过后,狂喜席卷而来,谢扶光死了,她可以不用再担心自己被他杀掉,她拥有了出门的自由!


    虽不清楚是谁杀了谢扶光,但沈秀由衷地感谢此人,感谢他(她)杀掉了谢扶光。


    她欣喜若狂,激动兴奋到直接开始颤抖。当初她高考考上重点大学都没如此高兴过。


    笑着笑着,她微微弯腰,笑到喘不过气来。


    家丁迟疑道:“姑娘……”


    她用力一吸气,将气顺过来后,“你们继续聊你们的。”语罢转身离去。


    她走到大门口。踏出门槛时,她仿佛卸掉了一直压在肩上的千斤巨石,整个人都轻盈起来。


    刚踏出门口两步,她忖了忖,折返,叫来一个护卫,跟着她出去。


    她让侍卫离她远一些,在后面远远护着她就行。


    护卫拱手,“是!”


    沈秀:“多谢。”


    再次走出大宅门,沈秀望着澄澈的蓝天,望着天空上自由飞翔的鸟儿,她微微莞尔。


    夏日村里人往往会起很早,趁着凉快先去做农活,做完农活再回来吃朝食。


    此时按照现代时间算是七点多,家家户户都开始做朝食了,带着柴火味的滚滚炊烟在草木香气里漂浮着,给村子织就了一面朦胧的轻纱。


    沈秀穿过淡淡炊烟,俯视宅子前面不远处的小溪流。波光粼粼的水面上飘着零星的花瓣。她蹲下来,手指轻拂水面。晨间不热,溪水凉沁沁的,浇在皮肤上很是舒适。


    她玩了一会子水,穿过石桥,来到小道上,小道上开满了野花,星星点点若繁星。繁星一样的野花点缀在青绿的草丛里,姹紫嫣红,馥郁芬芳。


    再往前走了一段,清芳的稻香扑面而来。前方稻田闯入视线里。


    微风吹着金色的稻谷,稻穗涌动,田地里金浪微翻。沉甸甸的稻穗把稻秆压弯了腰,再过一月,便到了丰收的季节。


    沈秀举目眺望连片稻田,吹着满是稻香的风,听着蛙叫蝉鸣,因谢扶光的死而激昂的心情略微平静下来。


    斜前方稻田边上,一男子的身影落入沈秀的视野范围里。


    他穿着短褐,身形健壮,卷起的袖口里露出肌肉蓬勃的臂膀,黝黑的皮肤上滚着几颗汗珠。


    手里拎着一头野猪,肥壮的野猪似乎毫无重量,他轻轻松松地便能拎起来。


    沈秀忖度一番,快步追上去。


    “小哥,壮士,郎君!”沈秀一连喊出好几个称呼。


    男子转过身来。他的脸没有胳膊那样黝黑,面部轮廓分明,有棱有角,浓眉大眼。


    他看了看她,“你是?”


    沈秀咳了下,“小哥,你觉得我如何?”


    “什么如何?”


    她一咬牙,“你……你可喜欢我?”


    男子皱眉,很是莫名其妙,“不喜欢。”


    沈秀故作轻松地笑笑,“哈哈,方才跟你开玩笑呢,小哥莫要介意,我向你道歉,哈哈。”


    “你一女子,还是少跟男子开这种玩笑。”他十分严肃郑重道。


    “对不起。”沈秀手指碰碰鼻尖,走开了。她走了好几步路,男子倏地叫住她。


    男子:“你似乎不是村里人?”


    沈秀转身,“不是,我是来这里避暑纳凉的。”


    “你是与魏大人他们一起来的?”男子猜到了什么。


    “是的。”


    “你是魏大人的……”


    “朋友。”


    男子垂睫,“你叫什么?”


    “沈秀。”她摸了下后脑勺,“方才是我冒犯了,多有得罪。”


    “没事。”


    点点头,沈秀回身,离开这里。


    男子一直目送着她的身影,直到她的身影在道路尽头消失不见。他松开手里的野猪,按住疯狂跳动的心口。


    脱离男子的视线后,沈秀步伐慢下来。方才那人不喜欢她。


    她身上应该没什么万人迷光环。断定结论之后,她吐出一口气。然后又尴尬起来。


    她的行为有些直接又莽撞,但这是最快最简单的方法。


    把尴尬的情绪压下去后,她捡起地上掉落的一朵牵牛花,起身时,身后传来司马烨的声音。


    “沈秀。”


    她捏紧牵牛花。司马烨走到她身前来。


    她福身,“殿下。”


    司马烨:“抬起头来。”


    她抬首。


    他头戴嵌宝紫金冠,身着紫色缎袍,金丝滚边,通身透着让人不可直视的贵气。


    带着金丝的长袖被风吹的微微鼓起,他道:“若你嫁我,我可以给你尊贵的地位,可以给你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也可以保证一辈子只有你一人,不会像司马朗那样娶侧妃纳姬妾。”


    沈秀诧异,随即道:“承蒙殿下厚爱,只是我实在对您无意。”


    “为何对我无意?”


    “感情这种事,没有什么道理理由可言。”


    仿佛是金玉雕成的矜贵眉眼慢慢失去色泽,素来微微上挑的眉形此时微微下垂。司马烨从前的矜贵与傲慢消散得一干二净。


    他的嗓音微哑,“那你对什么样的男子有意?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我不知道。”


    他忽然抓住她的肩膀,目含隐忍,“你就不能……”


    猜得出他要说什么,沈秀摇头,斩钉截铁道:“不能。”


    他的手无力地松开,落下去。


    沈秀行礼,快步走开。司马烨没有追上来。沈秀本想回头看一下,但她没回头,走得更快了。


    司马烨站在原地,望着沈秀。


    见她头也不回,离开得飞快,他垂下头,如同快被太阳照耀蒸发的露珠,露出一种受伤过后的脆弱。


    他俯身,捡起从沈秀手里掉落下来的牵牛花。


    沈秀回了自己的屋子。司马朗正守在自己屋子门前。


    “你回来了?”司马朗一脸讨好。


    “殿下有事?”


    他清清嗓子,“你千万别误会我,我那些姬妾,我不是真心喜欢她们的,我喜欢她们就像喜欢一把琴一支箫那样,就像喜欢玩意儿一样。”


    “原来女子在殿下眼里只是玩意儿,我也是女子,我在殿下眼里原来只是玩意儿。”


    “不是!她们怎么能与你相比!你可不是玩意儿!你和她们不同!”


    沈秀原本不想多说什么的,但她忍不住,实在是忍不住,“我与她们有何不同?我们都是一样的女子,殿下视女子为玩意儿,看来不把女子当人,也不会把我当做人看。”


    “我没有,我没有不把你当做人看!”


    “殿下说的话没有任何信服力,您不要说我和您的姬妾们不同,我和她们没有不同,本质上都是女子。你不把她们当做人,就是不把女子当做人,也就是不把我当做人。”


    司马朗被她绕晕了,但他还是明白重点在哪儿,他说:“我没有不把女子当做人……”这句话他说得毫无底气。


    唯恐沈秀生气,他道急忙:“好吧我错了,我不该不把女子当做人,我、我以后不会这样了。”


    冷静下来,沈秀反应过来方才自己说了些什么。她很是懊恼。不该说那些话的,那些话很可能激怒司马朗。


    她也是气着了,没管住嘴,同时也明白,她潜意识里,是仗着司马朗有可能喜欢她,所以才没管住嘴。


    “沈秀,我不会再把女子当做玩意儿,也不会再不把女子当做人。”司马朗又露出讨好的笑。


    “我方才失言了,殿下恕罪。”沈秀道。


    “没有没有,你没有说错什么,是我的不是。”司马朗笑呵呵的。


    “殿下,我要习字了。”


    “行,行,你去吧。”


    沈秀进屋。


    走廊边上,支着耳朵盯梢的侍从见司马朗离开后,赶紧去了魏朝清那里回话。


    听了侍从的回话,魏朝清颔首,“继续盯着。”


    “是,大人。”


    魏朝清翻了几页书,书页上的字渐渐汇合成四个字:鱼笋夹子。


    她爱吃鱼笋夹子。


    他放下书,径直去厨房。


    “大人,您这会子来厨房做什么?是要吃什么吗?奴这就给您做。”厨子赶紧行礼。


    “襜裳和与襻膊拿来。”


    大人这是要下厨?厨子这般想着,赶紧去拿东西。


    魏朝清很久没有做过鱼笋夹子,怕手生,做出来的鱼笋夹子味道不佳,是以在厨房做了两遍鱼笋夹子。


    做出来的味道让他满意之后,他吩咐厨子准备其他料,打算给沈秀做午食。


    快到午时,沈秀放下书。她伸伸懒腰,转了一下酸乏的脖子之后,起身准备吃午食。


    这时候,魏朝清与魏长生带着一众侍从,将一道道菜端进屋。


    魏朝清眉眼温润,声柔悦耳,让人如沐春风,“我做了鱼笋夹子,还有其他你爱吃的菜。”


    沈秀去瞧盘子里的鱼笋夹子。


    盘中的鱼笋夹子炸得金黄盈润,色泽比六记小摊的鱼笋夹子要漂亮几分。


    “辛苦了,夫子做的鱼笋夹子,肯定好吃。”


    魏朝清:“你尝尝。”


    她拿起筷子,吃了一口。鲜浓味美,外酥里嫩的鱼笋夹子在口腔里爆炸开来,她道:“很好吃。和六季小吃摊的鱼笋夹子,味道有点不一样,但都一样好吃。”


    “你可喜欢?”


    “喜欢。”沈秀颊边带上笑意。六记小吃摊的鱼笋夹子加的料是独门料子,味道与其他人的鱼笋夹子不同,比其他人做的鱼笋夹子多了一番独有的风味,要好吃许多。


    虽然夫子没有这独门秘方的料子,但因手艺极好,做的鱼笋夹子也同样很好吃。


    她刚吃了两个鱼笋夹子,司马烨就带着六记老板做的鱼笋夹子进了屋。


    他将鱼笋夹子放到她手边,“六记小摊老板做的。”


    发现桌上也有鱼笋夹子,他轻微皱了一下眉头,侧头吩咐家丁拿一双碗筷过来。


    司马烨刚拿到碗筷,司马朗也进了屋,“沈秀,你屋里吃的什么这么香,我老远就闻到了,快快让我也尝尝!”


    一进屋就发现魏朝清他们,他笑呵呵,“你们也一起吃呢。”


    他坐下,“哟,怎么今日的午饭比往常闻起来香许多?”


    魏长生奶声奶气道:“午饭是舅舅亲手做的。”


    “难怪难怪。”司马朗盛赞了几句。谁人不知魏夫子手艺好,就连父皇都遗憾魏夫子不是御厨。司马朗曾吃过魏朝清的手艺,也是极喜欢他的手艺的。


    “夫子今日竟有空闲下厨。”司马朗夹起菜,忽而发现,这些菜都是之前魏朝清说的,沈秀喜欢吃的菜,还特意做了鱼笋夹子。


    夫子很忙,鲜少下厨,他对沈秀还真是好啊。忽而,他想到什么,打量了魏朝清一下。


    同时,司马烨也打量了魏朝清一下。


    这边厢,沈秀闷头吃饭,她吃得很快,想快点吃完。


    “慢点吃,别噎着了。”魏朝清温声提醒,将一杯水放到她面前。


    “嗯。”沈秀说完,咬开一鱼笋夹子,噗呲一下,里面包裹着的鱼汁洒到胸口上。


    她连忙去袖子里拿帕子,却没找到帕子,一抬头,面前伸来三条帕子。


    魏朝清,司马烨,以及司马朗,都递了一条帕子过来。


    一条绿色锦帕,一条紫色缎帕,一条粉金绣帕。


    “多谢。”沈秀谁的帕子也没接,直接用袖子擦了擦衣裳上的鱼汁,擦了后继续用饭。


    门口,一侍卫走进来,“大人,属下有事禀报。”


    魏朝清:“何事。”


    侍卫:“沈姑娘的父母已经找到了。”


    沈秀语速急促,“我爹娘找到了?”


    “是的。”


    她放下筷子,喜上眉梢。谢扶光死了,她爹娘找到了,今日还真是双喜临门,喜事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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