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1 章
“别在我面前使用苦肉计。”
沈秀将将说完, 就见谢扶光头一歪,不省人事。她立刻俯身。指尖感受到他鼻尖的气息后,她摸了下他的额头。
“把他带进去, 让大夫给他看看。”吩咐完这句话,沈秀头也不回上了马车。
马车一路前行,至墓地。卫风的墓碑前, 站了一人。那人扎着高马尾,侧颜英俊, 白衣胜雪。
“叶云川?”
叶云川侧过身,“秀秀, 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卫风。”
叶云川给她让出位置。
沈秀站在墓碑前, 满怀愧意。卫风,十几岁的少年郎,为她而死。可她甚至连他是什么样子都想不起来。
点燃香, 她敬了几下,将香插上。她跪下来, 认认真真给他磕头。
边侧, 叶云川看了看沈秀, 又看了看卫风的墓碑。他握拳,面上暗流涌动。
他喜欢沈秀。但却不能再喜欢她。喜欢沈秀, 等于直接背叛了卫风。卫风若还活着, 他或许还能与卫风争一争。
可卫风死了。
他最好最好的兄弟死了。
他不能背叛他最好最好的,已经去世的兄弟。
不能再喜欢沈秀。叶云川在心里默念着这句话,竭力隐忍克制神经上的阵痛。
凉风拂过, 一躲橘红色的花翩然而至。叶云川凝视花朵, 自言自语般低语,“阿风最喜欢穿橘红色的衣裳。”
沈秀捡起那朵橘红色的花, 放在墓碑前。她双手合十,虔心祈愿,望卫风在地下能过得好,或是投胎了,能投个好胎。
人若是能有下一辈子,她希望卫风下辈子别遇见她,希望他下辈子,能安安稳稳,长命百岁。
她静静跪坐在墓碑前,一遍又一遍向上苍祈愿。
两刻钟过去。叶云川睇向沈秀的膝盖,跪了这么久,膝盖不疼?他拉她,“起来,别跪了。”
沈秀摇头。又跪了许久,她才起身。叶云川与她一同家去。
马车里,沈秀头靠车窗,一时想起为她而死的卫风,一时又想起晕在门前的谢扶光。她眉头深锁,心里如若塞了泥,滞涩得厉害。车轮碾压着地面,抖得她又想吐。
她叫停车夫,“停一下。”
马车停下来。叶云川问她怎么了。
“我想下来自己走。”她掀开帘子下车。下了车,感受不到让人发晕的抖动,她稍微缓过来了一些。
燕州城热闹繁华,街道上人来人往,贩夫走卒,商贾云集,络绎不绝。
沈秀穿行在这热闹繁华里,却感受不到这热闹的繁华,融不进这片热闹繁华里。
忽而,她发现有哪里不对劲。她发现好像有很多人,都在看她。她问叶云川:“我脸上可有什么东西?”
“没有。”
那那些人是怎么回事?她正要说什么,忽见前方有个黑脸汉子在打一个小孩。
“叫你偷老子包子!叫你偷老子包子!”
小孩往前跑,一头栽在沈秀面前,“我没偷!我没偷!救命!救命!”
黑脸汉子跑过来,扯走小孩,“我打死你个小叫花,偷东西竟敢偷到老子头上,你也不去打听打听老子是谁!”
“救命,救命!”小孩声嘶力竭。
“住手!”沈秀掌风打出去,黑脸汉子往后一跌。小孩跪到沈秀面前,嚎啕大哭,“姐姐!救命!”
他抬起头,看到沈秀的脸后,表情微变。
沈秀:“你偷他东西了?”
小孩吸了下鼻子,“我没偷,他的包子掉在地上,他不要了,我想捡回去给我妹妹吃,我妹妹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她快饿死了。”
“是吗?”沈秀望向地上趴着的黑脸大汉。
黑脸大汉与她对视,他闪了下神。和快他大声嚷嚷,“放屁!谁说老子、谁说我不要了!我的包子只是不小心掉在地上,我还没捡起来,这小叫花就先捡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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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清楚原委后,沈秀对小孩道:“你把包子还给他。”
依誮
“可是我妹妹……”小孩抹泪,可怜巴巴道,“我妹妹快饿死了。”
沈秀从兜里取出一些钱,“拿去买些吃的给你妹妹。”
小孩抽噎着,“谢、谢谢姐姐!”
黑脸大汉一把抢过包子,呸了一声,大步远去。沈秀拍拍小孩,“把钱收好,去买吃的吧。”
“嗯!”小孩哭着道完谢,忙不迭去买吃的了。
小孩一路前行,却并未去买吃的,而是转到了一个小巷子里。小巷子里,先前的黑脸大汉靠着墙,正在走神。
“哥!”小孩步至黑脸大汉身前,拿出钱,“哥,钱!”
黑脸大汉瞧着小孩手里的钱,情绪很是复杂。
这位黑脸大汉,与小孩原是一家人,自家兄弟。两兄弟常用方才这种伎俩,利用人的同情心,坑了不少人。
每次成功后,兄弟俩都高兴得不得了。演一出戏便能得来钱财,这般轻松,能不高兴么。
只不过这次,两兄弟成功骗来钱,却都不怎么高兴得起来。
小孩摸着钱,心里很是堵得慌,“哥,要不……我们把钱还给人家?”
黑脸汉子沉色。他面前浮现出沈秀的面容来。他一咬牙,“还回去!”
“卖糖花儿!卖糖花儿喽!姑娘,要吃糖花儿吗?”一位老阿婆抱着插满糖花的草靶子,柔柔问道。
沈秀并不想买。她不想吃。可老阿婆深深佝偻的腰,让沈秀到底没把拒绝的话说出口,正拿钱买,叶云川先她一步道:“来两串。”
叶云川问:“好吃吗?”
“嗯,很甜,好吃。”甜甜的糖花儿,有甜味,有花香,口感很不错。然沈秀食不知味,没吃出什么味道来,她敷衍了叶云川一句。
“姐姐!”方才那位小孩突然出现在沈秀面前。
“小孩儿,你这是?”
小孩红着脸,把她之前给他的钱,塞到她手里,掉头就跑。
“小孩!”沈秀莫名。
小孩已经跑得不见踪影。
沈秀不解,“他这是做什么,为何又把钱还回来了?”
叶云川:“大抵是不好意思要你的钱。”
“可她妹妹不是要饿死了?”她摇摇头,一时只觉手里的钱烫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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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家,沈秀邀叶云川进去吃个饭再回去,叶云川忖了忖,强压住内心的渴望,只说家长还有事,便不进去了。
沈秀一到家,杨氏与沈有财马不停蹄问:“没遇到什么事罢?”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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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放下心来。杨氏忧心道:“也不知何时才能找着要杀你的那凶手。若一直找不着,难不成要一直这样成日担忧着……”
沈秀道:“是我连累了你们。”
“你说的这是甚么话!”杨氏道,“咱们是一家人,什么连累不连累的,往后莫要再说这些话。”
“就是,闺女,你可别多想。”沈有财道。
沈秀喝下一口茶,陷入沉思。到底是谁要杀她。失忆之前的她,想不出来谁要杀她,失忆之后的她,更想不出来是谁要杀她。
之前的那些刺客,与赫兰人有关。要杀她的人,是赫兰人?她扶额,眉心微蹙。
小桃将热茶端过来。沈秀瞥瞥小桃,张口欲问谢扶光如何了,但她及时忍住,没有问。待她爹娘离去,她忍了好半会儿,终究没忍住,问道:“谢扶光怎么样了。”
“还未醒。”
“大夫怎么说?”
“谢公子半条命都快没了,得亏他身子骨强,寻常人这么折腾,怕是得舍了一条命。”
又受内伤,又挨巴掌,跪了这么久,还淋这么久的雨,若是寻常人,只怕早就一命呜呼。小桃心道,得亏主上武功高强,身子骨好。
沈秀道:“给我倒点冷水来。”
小桃取来冷水。沈秀哐哐灌下两杯冷水,心凉下来后,她抬步去往谢扶光那里。
屋子里药香浓郁。周阿婆坐在桌边,手里捣着药丸。她时不时朝床上瞧一眼。
见沈秀来了,她一喜,“秀秀,你来了?”
沈秀径直来到床边。床上,谢扶光平躺着,双目紧闭,气息微弱。
他的长发凌乱地铺散着,发丝失去了光泽。苍白的肤色间,透着病态的憔悴。他似一朵被摧残的娇花,轻轻一碰,便会碎掉。
沈秀静静凝视他。他突然一动,双手将他自己抱了起来,呓语道:“秀秀……”
沈秀瞬间明白,他是在抱他身上的刺青。在抱他身上的她。
他叫了几声她的名字,手往后去,去抠他后背。周阿婆急忙拉住他的手,不让他抠,“他这是背后的旧伤疤发痒了。”
背后的旧伤疤?沈秀回忆起谢扶光那一背的旧伤疤是怎么来的。
他父亲虐待他,废掉他的根骨,不给他吃饭,饿得他吃人肉,喝人血,剪他头发,扇他巴掌,抽他鞭子,罚跪他,咒骂他……
沈秀忽然意识到,她也在虐待谢扶光。就像原良谦曾经做的那样,她也在虐待谢扶光。
不,一切都是他自找的。她这样告诉自己。
“他何时会醒?”
“不知。”
沈秀坐下来,等谢扶光醒。周阿婆瞄了瞄她,忖度片刻,她道:“秀秀啊,你就原谅他罢。”
“若有一个人,一开始要杀掉你,后来囚禁你,最后又欺骗你,你可会原谅他?”
“可是……可是,他是因为喜欢你啊。”
“喜欢我就对我这样,正常人会这样?他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正常地喜欢一个人。”说完,沈秀想到了什么,神情略微变化。
谢扶光从小被父母厌恶,被虐待,他的家人没有教过他怎么正常地喜欢一个人。他又如何知道怎样正常地去喜欢一个人?
周阿婆唉了声,“他喜欢你,你也喜欢他,世间两情相悦之人本就少,能够两情相悦,便已经是大幸。把握当下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何苦要使气,白白蹉跎了时光。”
沈秀一言不发。
周阿婆又道:“怕就怕,多折腾几次,不管有多喜欢,都给折腾没了。”
她在提醒沈秀。人的忍耐是有阈值的,沈秀若再这般折腾下去,或许有一天谢扶光对她的喜欢,会被她折腾完。
若有一日,谢扶光不喜欢自己了呢?想到此,沈秀下巴抖了一下。胸,胃,肺,五脏六腑,通通窒痛起来。
若谢扶光不再喜欢自己,她会很痛。她无法接受谢扶光不再喜欢她。
而这种清楚的认知,又让她十分痛恨自己。她对不起失忆前的自己,也对不起现在的自己。
她用力掐自己,让自己不再动摇。
谢扶光醒来后,沈秀来到他身前。她道:“谢扶光,离开我,永远也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我们从此,两不相欠。”
他眼尾薄红,嗓音沙哑,“我们曾经说好永远也不会分开。”
“建立在谎言之上的誓言,全都不作数。”
“作数。”
沈秀想起来,他为了让她高兴,对她坦白谎言的事。为了能让她高兴,他甚至可以坦白谎言。故而,她道:“你想让我高兴么?”
他点头。
“那么,谢扶光,只要你离开我,永远别再出现在我面前,我就会高兴。”
“离开你,我会死。”他说,“如果要离开你,我不如现在就死。”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你之前说,你应该杀了我。你是想我死的,对么?”
不等她答话,他继续道:“对,你想让我死。我死了,你会很高兴。”
他歪头,“那我,让你高兴高兴?”
他取出匕首,把匕首放到她手里,“来,挖出我的心脏,杀了我。”
谢扶光的语调,略带欢快,听起来诡异得让人头皮发麻。仿佛她杀了他,能让她高兴,他便也能高兴。
“你……”沈秀惊怔。
“来,杀了我,你会很高兴的。”他弯唇,笑吟吟,发红的眼里,透着精神不稳定的病态癫狂。
第 142 章
“
依誮
你疯了!”沈秀一把将匕首扔到地上。
谢扶光笑吟吟, “我想让你高兴。”
“我没说你死了我就会高兴!”她呼吸急促,竭力让自己冷静,“你死了我并不会高兴!”
“你不愿意我死?”谢扶光轻声道, “你之前要杀我,你分明是要我死的,我成全你的愿望, 不好么?”
“我之前是想杀你,可我现在不想杀你了。我只想让你远离我。”沈秀捏住魏朝清的肩膀, 一字一句道:“谢扶光,你听好, 我并不想让你死, 我不想身上背负一条人命。”
“如果你想让我高兴,那么,你就好好活着, 然后远离我,不再出现在我面前。”
谢扶光安静下来。黑如点漆的眼睛, 直直看着她。
仿佛是过了一百年那么久。他启唇, “你现在很不高兴, 但只要我离开你,不再出现在你面前, 你就会高兴, 是么?”
“是。”
他阖了阖目,低低笑起来。
笑着笑着,眸眼尾越来越红, 似如沁出了血。
笑着笑着, 一颗颗眼泪从他苍白的脸颊上滚落,滑过嘴角, 胸膛,最后落在地上,氤成深深的水印。
沈秀指尖颤抖起来,视野被一层雾似的东西蒙住。
谢扶光抬手,微凉的指尖拂过她侧颊,声音温柔到似如春日暖溪,“我曾说过,让你讨厌的,让你不高兴的,我都会替你解决掉。”
“你想让我好好活着,远离你,不再出现在你面前,我答应你。”
泪水在沈秀眼眶里打转,她强忍着不落泪,喉咙堵塞,发不出任何声音来。
谢扶光轻轻抚摸她的脸,“秀秀,我答应了你,你现在可高兴?”
她强迫自己扬起笑,“高兴。”
他笑,“你高兴,我就高兴。”
言毕,他吐出一口血来。鲜血染红他苍白的唇颊。转瞬他便不省人事。
“扶光!”沈秀按住他,“周阿婆!”
周阿婆赶紧上前来给谢扶光诊脉。诊完脉,她无奈地摇摇头,唯余一声长叹。
主上太伤心,伤心痛苦到吐血,伤心痛苦到晕厥。
沈秀用力按压住虎口穴和少商穴,“阿婆,你好好治他。”她转身离去。@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就这么走了?望着沈秀的背影,周阿婆呐呐凝噎。
疾步跑回自己的房屋,跨过门槛时,沈秀被绊倒摔在了地上。
“姑娘!”小桃赶紧将她扶起来,“姑娘,您没事罢!”
沈秀喃喃:“好疼。”
“哪里摔疼了?”
沈秀不答,口中直喃喃:“好疼。”
“奴婢这就去叫大夫!”小桃火急火燎道。
不多久,大夫前来,并未瞧出沈秀何处摔伤了。大夫迟疑道:“您是哪里摔到了?”
沈秀仍然只喃喃:“好疼。”
大夫疑心沈秀是摔离魂了,正要取针给她扎两针,就见沈秀如梦初醒般,“我没事。”
沈秀的肺部受到压迫,呼吸成为一种巨大的负担,“我没摔伤,都出去,没有我的吩咐都不许进来。”
紧紧关上门,沈秀一头栽倒在床上。面上一片冰凉,她摸了下脸,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翌日,小桃见沈秀还不出屋,她敲门,“姑娘,姑娘?该用朝食了。”
沈秀满脸泪痕,嗓音嘶哑,“我不饿。”
“姑娘……”
“别来打扰我。”
小桃静音。过了会儿,她道:“姑娘,谢公子走了。他离开时,给您留了一句话。”
沈秀立刻开门,嘶哑问道:“什么话。”
“他说,从前他骗了你,是他对不起你。但这一次,他不会再骗你,他会遵守诺言,不再出现在你面前。”
听完沈秀半晌无反应,转而她缓缓笑了一下,复又关上门。
之后,杨氏,沈有财,魏朝清与魏长生都来敲门。沈秀皆闭门不见。她蜷缩在床榻上,泪里的盐分干裂了她的皮肤。
没人告诉过她,断舍离会如此之痛。痛到像是活生生剔去了她的骨头,挖走了她的心脏,割碎了她的灵魂。
痛楚汹涌磅礴,她仿若坠入深海,一切都离她远去。迷蒙中,她听见杨氏的哭声,沈有财的哭嚎,还有魏朝清的呼唤,与魏长生的抽噎声。
沈秀病了,神识清醒已是三五日之后。杨氏坐在床边,长目盈泪,“秀秀,你可担心死为娘了。”
沈秀的视线越过她,扫过沈有财,扫过魏朝清,扫过魏长生,似是在下意识寻谁。
魏长生身侧的男子开口道:“秀秀……”
此人身着广袖粉袍,襟边袖有金丝,鬓边簪的罗花与玉冠相映,整个人显示出一种精心打扮过的精致华美。
她不认识他。
男子:“秀秀,我是司马朗,还记得我吗?”
她摇头。边上,沈有财恭谨道:“殿下,秀秀都不记得了。”他转过头,“秀秀,这位是太子殿下。”
太子去年被废,司马朗已于去年被立为新太子。
沈秀听了没什么反应。她虚弱地半垂眸,油尽灯枯般苍白如纸。
她这副样子,让司马朗心如刀绞。该死的谢扶光,若不是他,沈秀怎会变成这副模样!
司马朗:“他把你害成这样,我这就替你杀了他!”
沈秀忽而一动,气若游丝道:“你要杀谁?”
“当然是谢扶光!”
她费力抓住他的衣角,“不能杀他。”
“他都把你害成这样了!”
“不能杀他。”
“你在怕他?”司马朗问。他以为沈秀是怕谢扶光。谢扶光是曼陀罗教教主,武功绝顶。不过那又如何,他并不怕谢扶光。
沈秀动了动干枯的唇瓣,“我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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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一出,空气顿时凝固下来,众人面色各异。
魏朝清已知沈秀喜欢谢扶光,此刻又听到沈秀说她喜欢谢扶光,他垂睫,目色黯淡下来。
魏长生下巴微张,惊愣住。
杨氏神色复杂。沈有财瞠目结舌,眼珠子都险些从眶中滚出来。
司马朗的头猛地后仰,整个脑子都晃荡起来,“你喜欢他?!”
“是。”
“你怎么……”司马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居然喜欢他!他那样对你,把你害成这样子,你居然喜欢他!”
好似被晴天霹雳当头一击,司马朗完全不能接受,“你为何会喜欢他!”
为何会喜欢谢扶光?沈秀恍然。须臾,她道:“无论如何,我喜欢他,你不要杀他。”
她身乏气竭,用力攥紧司马朗的广袖,“不要杀他。”
司马朗满面结霜。沈秀心急:“他并未犯罪,即便你是太子,也不能杀他。”
“他如此卑鄙无耻,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司马朗咬牙切齿,恨不能将谢扶光嚼碎一般。
沈秀祈求他,“请你……请您,不要杀他。”
司马朗见不得沈秀这般哀求的模样,他深吸气,隐忍住所有情绪,道:“好好好,我答应你,你别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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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并非实话。谢扶光欺骗沈秀,只这一点,他就该被千刀万剐。沈秀喜欢谢扶光。谢扶光就更该死。他一定要杀了他!
只不过,不能让沈秀知道他要杀了谢扶光。司马朗下颌紧绷,隐住中的阴翳。
得到司马朗的保证,沈秀放下心来,倦意铺天盖地袭来,她头一歪,睡了过去。
……
从沈秀屋子里出来,司马满目阴沉,无穷妒火焚烧了他的五脏。他命令手下,“一定要杀了他!完不成任务,提头回来见本宫!”
“遵命!”
“秀秀她居然喜欢谢扶光?!”沈有财气得脸红脖子粗,“秃那竖子,有甚么好喜欢的!”
杨氏叹了声,不言语。
另一边,魏长生呆呆愣愣地问魏朝清,“舅舅,我不明白,姐姐为何会喜欢谢扶光这样卑劣无耻的人?”
魏朝清太阳穴阵痛。他按压太阳穴,道:“卑劣无耻的人,亦有被人喜欢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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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无论什么样的人,都可能会有人喜欢。你认为秀秀不该喜欢卑劣无耻的人,乃是一种偏见,认为卑劣无耻的人,不该被人喜欢,不会被人喜欢,不值得被人喜欢,不配被人喜欢的偏见。”
“就好像认为一个人必须是好的,必须够好,才应该被人喜欢,会被人喜欢,值得被人喜欢,配被人喜欢一样。”
说到这里,魏朝清语气微缓,“有些人,即便是平凡普通,即便是方方面面都不怎么好,不够好,亦有可能会被人喜欢。”
魏长生怔然。他想到沈秀。沈秀平凡普通,方方面面都不怎么好,不够好,但他还是喜欢她。
“舅舅,你说的有道理。”魏长生若有所悟。
他能够理解沈秀为何会喜欢谢扶光这样卑劣无耻的人了。
第 143 章
理解是一回事, 不愿意接受则是另一回事。魏长生回到自己的屋子,提笔练字。
写着写着,笔尖不受控制, 纸页上出现了一个大王八。在王八上写上“谢扶光”三个大字后,魏长生从鼻子里哼出气。
晨间,沈秀下床, 推开窗子。日光明媚,清风徐徐, 吹来花香。今日是个好天气。她靠在窗边,静静感受温暖的日光, 带着花香的清风。
“秀秀, 你怎的下床了,赶紧躺床上去!”杨氏端药进屋,见沈秀在窗边, 她连忙将沈秀扶到床上。
“来,慢小心烫。”杨氏将汤药喂到沈秀嘴边。沈秀小口小口将汤药喝下。
踟蹰许久, 杨氏终究没忍住, 道:“秀秀, 既然喜欢他,又何必要与他分开。”
苦涩的药在口腔里发酵, 沈秀沉默数息, 道:“我喜欢他,却不能原谅他。”
“娘只愿你今后莫要后悔。”
“后悔什么?”
“后悔自己今日做的决定。后悔与他分开。”
“不会后悔。”沈秀在心里告诫自己,不要后悔, 不能后悔。
“娘, 别提他了,往后都不要再提他。”
唉了声, 杨氏道:“好。”
杨氏刚离开的房间,就被魏朝清拦住。
“魏大人,您这是?”
“我给秀秀做了蜜浮酥捺花,请您帮我交与她,就说是您在外头买的。”
“大人何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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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朝清与她道清原委。杨氏听罢了悟。却原来,先前沈秀要求过魏朝清,让他不要再为她做什么,这样她会很困扰,故而,魏朝清做了蜜浮酥捺花,不直接送与沈秀,而是让她交与沈秀,这样沈秀便不会感到困扰。
“既如此,大人何必再如此操劳再为秀秀做这些。”
魏朝清道,沈秀现在病着,肝气郁滞,淤阻,需食甘,以及味美之物以缓之。甜食以及味美之物能让气血肝气顺畅,吃了心情会好。蜜浮酥捺花味甜,且口感极佳,沈秀吃了心情或许会好些,身体也会舒服些。
杨氏心想,魏朝清的手艺这般好,他亲手做的蜜浮酥捺花定然极极味美。恐怕谁吃了都会心情顺畅。
原想拒绝魏朝清的杨氏,思忖过后,接过食盒。她也想女儿能心情顺畅些。
“蜜浮酥柰花?”沈秀打量碗里的酪膏。
“对,我在外头买的,味道极好,你尝尝?”
撒了酥果,浇过桂花蜜的牛酪,浓郁奶香里夹杂着淡淡花香与沁甜的蜂蜜味。微微一抿,便变成丝滑的绸缎,口感甜润,甜度适宜,一点也不发腻。
丝滑香甜的蜜浮酥捺花,在口腔里发酵,沈秀宛若置身于漂浮在柔软的云朵上,酥脆的果子,香软的乳酪和芬芳的桂花在她周身环绕,她的每一寸皮肤都被安抚得舒舒坦坦。
沈秀神色舒展。杨氏喜上眉梢,“好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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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说着,沈秀把勺子推到杨氏嘴边,“你尝尝。”
尝了口蜜浮酥柰花,杨氏在心里赞叹,不愧是魏朝清大人做的蜜浮酥捺花,恐怕全天下都找不出这么好吃的蜜浮酥捺花来。她克制住想再吃几口的欲望,连连叫沈秀多吃些。
“好好休憩。”待沈秀吃完,杨氏离去。
“都吃了,吃得极高兴。”杨氏对等待已久的魏朝清道。
“那便好。”魏朝清望向沈秀的房屋,眸光温柔如水。
杨氏瞅瞅他,心下唯余一声叹。
吃过蜜浮酥柰花,沈秀睡了没多久,门被敲响。司马朗入屋,问她身子可好些了。
“好多了。”沈秀回他。
“秀秀,”司马朗忖度过后,道,“不如与我一同回京,让宫里的太医为你治失忆症。且那凶手还未找到,你若在待宫里也比此处安全些。”
“不用了。”沈秀不假思索。
“你再考虑考虑。”
“不考虑。”
司马朗静默。他如今已是太子,宫中事务繁忙,他没多余的时间待在燕州。然他不愿与沈秀分开。他想每日都想与沈秀待在一起。
此刻,他忽然有些后悔之前争夺太子之位。他原先还不是太子时,倒是比现在自由许多。如今成了太子,没从前自由,没从前闲暇。想留在燕州都不行。
只不过这个念头很快便粉碎成灰。他必须成为太子,必须成为皇,必须成为所有人的天。如此,他便不会再受到地位上的制约。
不至于像之前那样,想休掉自己的妃子都要顾及妃子的家世,不能将她们的全部休掉。
两位暂时不能休掉的侧妃面容从脑中划过,司马朗眸色一冷。待他登基,他定要第一时间将这两人休去!
拽回飘远的神思,司马朗道:“秀秀,你别再喜欢谢扶光那无耻小人,你同我回京,做我的太子妃,我许你皇后之位,以后你便是母仪天下的皇后!”
饶是已从杨氏口中得知司马朗对自己有意,沈秀还是惊了下。司马朗许她皇后之位,他竟如此喜欢她?
她心惊不已,很快镇定下来,“承蒙殿下厚爱,只是我已心有所属。”
“你难道会一直喜欢谢扶光?”
“我不知以后会不会一直喜欢他。以后如何,谁也料不到。但我现在是喜欢他的。所以,殿下,对不起,我不能与你去京城。”
司马朗面色变了又变。该死的谢扶光!他定要杀了他,定要杀了他!
他刚从沈秀屋里出来,手下便迎上来,“殿下,京城那边在催了。”
“滚!”司马朗一脚踹过去。
“殿下……”
司马朗怒火中烧,听不得回京城这些话。
不过提及回京这事,司马朗想起魏朝清来。思及魏朝清为了沈秀一直待在燕州,久不回京,甚至已经决定在燕州安居下来,
脚风一拐,司马朗去往旁边的魏宅。
“夫子,您真不回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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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朝清阖上画卷,“不回了。”
“夫子要一直待在这里?”
“沈秀在何处,我便在何处。”
“她已心有所属,夫子何必在她身上浪费时间?且您年纪这么大了,已经捱不得了,若再捱几年,与您这般大的,都能含饴弄孙了。您还是早些成家,以免断了香火。”
司马朗话里在关心魏朝清,实则是在攻击魏朝清的年龄。
魏朝清面上带笑,“殿下既已知秀秀心有所属,您又何必
YH
在此浪费时间?”
“她现在是喜欢别人,可不一定以后还喜欢。”
“但她一定不会喜欢三妻四妾之人。”
“我娶她之时,定然已遣散所有妻妾,绝不叫她委屈。”
“我曾听秀秀说过,凭何只有女德,没有男德。她言男德是男子最好的嫁妆,亦或说是彩礼。想来,秀秀必定极其厌恶不守男德之人。女德有言,女子破身为不守女德。对换而言,男子破身亦为不守男德。秀秀必定不会喜欢已破了身的,不守男德之人。”
司马朗僵住,他张张口,“夫子莫要胡吣,男子那怎么能叫破身,那怎么能叫不守德……”
“是,世人大抵都认为男子破身不是破身,也不用为女子守什么德。但秀秀并不这样认为。”魏朝清唇角噙着温润的笑。
仿若被捅了一刀,司马朗颤颤。
随后,他一言不发离去。
回到屋子,司马朗枯坐良久。忽而,他语气急促,“备水,本殿要沐浴!”
热雾里,司马朗使劲搓自己的身体。渐渐地,浴房里的热雾凝聚成了沈秀的身影。
沈秀满目嫌弃,“司马朗,你不守男德,你破了身了,你已经不干净了。我才不会喜欢你这样不干净的男子。”
“我、我……”司马朗面红耳赤,“我会洗干净的!”
第 144 章
司马朗用力搓自己的皮肤, 丝丝血迹渗出来,他仍未停止。然而如何洗,都洗不干净。
“洗不干净, 洗不干净……”司马朗喃喃自语。他用力搓洗,皮肤都快搓下来,不知多久过去, 皮肤上的疼痛唤醒他的神识,他倏地从浴桶里起身。
沈秀盘坐精心练功, 门忽然被人闯开,司马朗冲门而入。
他长发披散, 湿漉漉地滴着水, 身上的衣袍松松垮垮,像是来不及穿好。
他冲到她面前,捏住她的双肩, “秀秀!”
“殿下?”沈秀莫名。
他浑身颤抖,“秀秀, 我已破了身, 你会嫌弃我吗?”
她一愣, “你破了身?”
“我十四岁时就已经……”他没说下去,“你会嫌弃我么?”
这有什么可嫌弃的?沈秀潜意识里认为, 破不破身什么的, 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事。男子女子都是如此。只要不去乱搞就好。
忽而,她脑中划过白光,大脑极速运转。不如就此承认, 让他因此断了对她的念想。她清嗓, “若是我的夫君,在与我成婚之前, 被别人破了身,我定然是嫌弃的。”
司马朗只觉一阵惊天动地的震动在耳边轰然响起。四周剧烈摇晃,尘烟弥漫,天塌地陷。他滞滞道:“你果然是嫌弃的。”
“你能不能,”他目含期许,“能不能别嫌弃?”
“我没办法啊。”她为难地低低脑袋,“那我问你,你会不会嫌弃已经破了身的女子?”
这世上,没有一个男人,不会嫌弃失了贞洁的女人。司马朗就是清楚地知道这件事,所以将心比心,才更痛苦。
当然,他会嫌弃别的女子,并不会嫌弃沈秀。他有极清晰的认知,即便沈秀失了贞洁,他还是喜欢她,还是想娶她。他道:“但我不会嫌弃你。若你那样了,我还是喜欢你,我还是会娶你。”
“你能接受得了,我接受不了。”
司马朗仿若兵临绝境,近乎哀求,“真的不能不嫌弃?”
沈秀摇头,极坚决,“我就算嘴上说不嫌弃,心里还是很膈应的。”
他后退两步,被抽去魂魄般。旋即他疾步离去,似是羞愧于面对沈秀。
他如一阵狂风消失不见踪影,沈秀摸摸鼻尖。
“殿下,殿下,您快快更衣,仔细着凉了!”侍从见司马朗冲进屋子里,一身湿水,连忙迎上去。
“滚!”
“殿下!”
“滚出去!”
“遵命,殿下。”
“慢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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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从赶紧转过身来,“殿下,您有何吩咐?”
“你破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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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破身?”侍从错愕,“您是说……开荤?”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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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侍从赧然,“奴才,奴才还未成亲呢。还不曾破身。”
司马朗一把拽住侍从的衣领,“为什么!你为什么没破身!你个奴才,为什么不破身!”
侍从茫然又恐惧,殿下这是怎的了,他怎么觉得,殿下好像很恨他没有破身。不是,他没有破身,殿下何故如此之恨?这恨意是否是有些无的放矢了。
“殿下饶命!奴才不是故意不破身的!殿下饶命!”
“你为什么……”司马朗双目猩红,要掐死侍从。片刻后,他扔开侍从,“滚出去。”
侍从连爬带滚,飞快消失。
屋子里只剩下司马朗一人。他用力甩了自己一巴掌。
若早知会遇见沈秀,他以前定会守好自己的身子。可是时光不能倒流,已经发生的事无法再改变。
他一巴掌一巴掌地扇自己,“叫你不好守身!叫你不好好守身!”
门外,侍从听到屋内“啪啪啪”的声音不断响起,他挠挠头。殿下怎么疯疯癫癫的,莫不是疯了?
要不要去请大夫?他迟疑着,赶紧令人去请了大夫来。
“殿下,奴才请了大夫来,您要不要————”
“滚!”
次日。早早醒来的沈秀趴在窗前,大脑放空,凝望天边缓缓变幻的云彩。注意到快日出,她从窗前翻出去,脚尖一点飞跃至屋顶。
云蒸霞蔚里,天际冒出金边。眺望远方日出,沈秀摇摇头,“扶光,这里的日出,没有桃花源的好看。”
话音落下,意识到自己方才说了什么,沈秀眉心紧蹙。她知道,这是她的潜意识,她的身体的习惯所致。她还未习惯谢扶光的离开。
她肃色,跳下屋顶练功而去。
日头渐高,沈秀仍在练功,背灼炎日不知倦。汗水滴答滴答流淌,模糊了视野时,她停下来。她正要用袖子擦汗,一块绿色锦帕出现在面前。
魏朝清温声道:“用这个。”
“不用。”沈秀没接帕子,直接用袖子抹,“夫子,你来有事?”
“来看看你。你身子都还未好全,别太累着自己。”
“已经好全了。”沈秀说着,用力拍拍胸脯,“没事了,不用担心。”
“方才见你飞檐走壁,你的功夫已经练得这样厉害了。”
“也没多厉害。”沈秀倒下两杯茶,一杯递给魏朝清。
魏朝清抿了下茶水,“日头渐晒,别练了,歇下来罢。”
“嗯。”
见她听了劝,魏朝清眸中无尽的温柔蔓延而开,若明珠生晕,鎏光溢彩。
氤氲的茶气里,沈秀一怔。她仿佛看见了谢扶光。谢扶光对她笑时,也如魏朝清这般温柔。
她低低道:“扶光……”
魏朝清笑容微僵,“什么?”
“扶光……”
他静默,道:“我不是他。”
沈秀立时清醒,她忙不迭道:“抱歉!我并非有意!”
“没关系。”他温言细语,“往后不要认错了。”
魏朝清回去时,仆人上前来,“老爷,太子殿下回京了。”
“可曾留了话?”
“没有。走得极匆忙,什么话也没留。”
魏朝清是司马朗老师,师者为长,按理说,司马朗离开,需向他辞行,但司马朗未辞行便离开,极为失礼。
大抵是因为昨日他说的话,刺痛了司马朗。
魏朝清捋了一下长袖,并未多在意此事。他让人取来镜子,照了几下,问仆人,“我与谢扶光长得像么?”
“回老爷,不像。”
“可有哪一处像?”
“哪里都不像的,老爷。”
他与谢扶光,长相并不相像,没有任何一处相似。秀秀大抵是想谢扶光了,才会将他错认成谢扶光。思及此,魏朝清叹息
YH
,“谢扶光……”
“谢扶光!”另一边,魏长生拿着小人,用银针一下一下扎,“卑鄙小人,无耻小人,扎死你,扎死你!”
夜色浓厚地化不开,巷间寂静无声。王发财与王富贵两人扛着麻袋,在巷子里穿行。
王发财嘿嘿道:“这次的小孩长得好,定能卖出个好价钱!”
“那可不,长得跟那墙上的年画娃娃一样,定能卖的高价钱!”
王富贵刚说完这话,麻袋就动了一下。麻袋里的小孩被布条捂着嘴,唔唔嚷嚷起来。
“怎么醒了!那蒙汗药这么不管用?”王发财连忙放下麻袋。解开麻袋,里头的小孩钻出来,“呜呜!”
王富贵拍王发财的头,“磨蹭甚么,赶紧的,再给他喂些药!”
王发财刚掏出药,就发现前方出现一道身影。他立刻警惕,慌忙把小孩塞进麻袋里,“什么人!”
只见前方,男人身形颀长,长发黑直,半披半束在肩后,飘扬的如水绿衣隐匿在浓浓夜色里。他弯眸含笑,周身凛冽的杀气,如同出鞘的利刃。
凛冽杀气,让王发财顿觉毛骨悚然,他哆哆嗦嗦,“你、你是谁?”
绿衣男子笑容温柔和煦,“我?我是送你们去见阎王的人。”
“我们与你无冤无仇!”
绿衣男子歪头,“你们在做坏事,不是么?”
第 145 章
沈秀在一阵温热的舔舐中醒来。
她摸了摸团在自己颈边的胖猫平安, 又眯了一会子。实在睡不着后,她翻身,揉了几下胖嘟嘟的平安。
“喵!”
渐渐地, 毛茸茸,胖嘟嘟的平安,仿若变成了毛发黑白的食铁兽。憨态可掬的平安, 倒是极像桃花源的那只食铁兽,同样毛茸茸胖嘟嘟。
她摸着平安, 脑子里全是那只食铁兽。念及食铁兽,又不免想起桃花源, 不免想起谢扶光。她极恼怒自己总会想起谢扶光。拍怕脑袋, 将脑子里的谢扶光拍出去。
晨间雾一层一层被日光晒化,日头高升时,沈秀已经练完好几套拳。她回屋冲洗一番, 换上净衣,漫无目的在宅院里穿行。
杨氏在喂鸡。沈秀走过去, “家里养了鸡?”
杨氏道:“闲着无事做, 养些鸡自己吃, 家里养的鸡,比外头的好吃。鸡蛋也比外头的好吃。”
沈秀注视肥胖的大黄鸡, 她闪神, 面前浮现出一只只肥胖的小黄鸡小黄鸭。
她和谢扶光一起养的小黄鸡小黄鸭,还在桃花源,他们离开之前给桃花婆婆了。
“扶光, 就等小鸡小鸭长大了, 下鸡蛋鸭蛋咱们吃。说起来,有点想吃咸鸭蛋了。”
“姑苏神农郡的咸鸭蛋乃腌蛋最佳, 想不想吃神农郡咸鸭蛋,我会做。”
“姑苏咸鸭蛋?想!快做快做!”
往日回忆浮过,沈秀按住心口,“娘,我回屋了。”
蜷缩在榻上,沈秀再一次痛恨自己总是会想起谢扶光。她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没事的,时间长了就好了。她会慢慢习惯,慢慢忘记。
艳阳高照,周大头躺在屋顶上,翘着腿。他一边望嘴里灌酒,一边哼着小曲儿。
忽而,视野里出现一抹深蓝,他双目一眯,立刻飞过去,“公子好生眼熟!公子,咱俩是不是之前见过?”
他一双吊梢眼滴溜滴溜转,端详着面前长发雪白的男人。哟,这人额心居然还画了一个蓝月?跟女人的那什么花钿一样,娘们兮兮的,啧啧啧。
白发男人并未理会他,继续向前飞去。
“唉!别走啊!”周大头追过去,“公子,咱俩定是见过的!”说着周大头伸手去抓白发男人。
白发男人:“聒噪。”
话音落地,凛冽寒气席卷向周大头。周大头瞪眼珠一瞪,霎时吐出一口血。
白发男人看也不看周大头,雪白长发在日光下漾开波浪,飞身远去。
“你说什么?楼兰王?”
小桃:“是的,姑娘。”
“楼兰王……”沈秀沉吟。之前杨氏说过,这位西域楼兰王,对她很是关切,貌似对她有些意思。她对小桃道:“让他进来。”
门前传来轻微脚步声。沈秀抬首望去。门口出现一抹深蓝色的身影。身形颀长高大的男人,身着一袭深蓝宽大衣袍,衣摆长长曳地,拂过地面的袍间,绣着织金蓝月,繁复华丽,雍容尊贵。
他的发丝如雪,松散浓密地披散在肩后,肌肤亦冰莹如雪。额心的蓝月之下,一双冰蓝色的眼睛,犹如被冰封的湖面,美得惊心动魄,却又冷得让人胆寒。
冷酷,杀伐果决,不苟言笑,生人勿近,冰雪美人。这是月楼迦给沈秀的第一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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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氏说他可能对她有意,她怎么感觉很荒谬。这样的人,会喜欢她?
她思考要不要给他行礼。他是楼兰王,并非她的王。她不是他的子民,应该不需要行礼。
月楼迦的目光在沈秀身上逡巡。
她正欲说话,他倏然上前,冰冷的手指压住她的脉搏。
“你干什么?”
“把脉。”
“你会医术?”
“嗯。”
“我身体很好,不用诊脉。”她抽出手腕。
“不想恢复记忆?”
“我这失忆症,神医都束手无策。能不能治好我已无所谓,并不重要。”
过去的记忆,于她而言,没有那么重要。沈秀接着道:“而且,我也不想再天天吃药。所以就不劳烦你给我治病了。”
月楼迦看她半晌,“的确很难治好。”
“那就不治了。”她不甚在意。她倒下一杯茶,递与他,“请喝茶,茶水粗简,万望莫要嫌弃。”
他接过茶,热茶雾气将他眉宇间的冰冷融去了几分,“我曾说过,要娶你为后,你失忆后大抵都忘了。我便再说一次,你可愿做楼兰王后?”
“噗!”沈秀刚喝进嘴里的茶直接喷将出来。
月楼迦被喷了一脸茶水。
“对不起对不起!”沈秀拿起帕子就去擦他的脸。
“实在对不住,我并非故意。”指尖碰触到他冰凉的脸颊,细腻如雪的触感让她指尖颤了一下。她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样直接碰他的脸,似乎有些冒犯。
而且他给她一种生人勿近的冷漠感,大抵不喜人碰他。
她立刻缩回手,却被他握住手。
被喷了一脸茶水,月楼迦并未动怒,只道:“继续。”
沈秀咽嗓,捏紧帕子,轻拭他雪白无暇的肌肤。
他的皮肤与谢扶光一样好,光滑细腻,毫无瑕疵,如脂如玉,冰肌莹彻,仿若在散发淡淡雪光。
竟不自觉又念及谢扶光,沈秀面僵,她赶紧将脑子里的他甩出去。
她道:“还是弄点水来,你洗洗脸罢。”
月楼迦:“不用。”
沈秀迟疑。若是别人把茶水喷到她脸上,她可能会有些嫌弃地恨不得立马洗掉,毕竟茶水里有别人的口水。
擦完他的脸,她再次道歉,“实在是对不起。”
“无碍。”他用那双冰蓝的眼眸直视她,“回答我方才的话。”
沈秀打量他。杨氏猜得没错,楼兰王果然对她有意思,而且好像还很喜欢她,喜欢到要娶她一个异族的平头百姓为王后。
他让她想起司马朗。司马朗也要娶她这个平头百姓为太子妃。
失忆之前的她,到底有什么魅力,能让这些个大人物纷纷都拜在她的石榴裙下,为她折腰?
她不可思议,难以置信。
“你喜欢我?”
“不够明显?”
“为什么会喜欢我?”
“你可信命中注定?”
“命中注定?”
“第一眼见你,我就知道你是我命定的王后。”
沉默数息,沈秀道:“你该不会是对我一见钟情?”@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他颔首。
沈秀诧然。月楼迦对她一见钟情。谢扶光也是对她一见钟情。她这普普通通的模样,他们到底是如何一见钟情的。莫非月楼迦与谢扶光眼光一样,就是喜欢她这普普通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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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样?
那么,魏朝清,卫风,还有司马朗,他们又喜欢她什么?总不至于也是喜欢她这普普通通的模样,也就好她这口,对她一见钟情罢。
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她下意识去摸自己的脸,又去摸自己的身体。她举起茶杯,观察茶水里的自己。
五官平凡,一点也不美。因练功,晒得有些黑,一点也不白。身体壮实,一点也不婀娜纤细。
这样的自己,竟这么招人喜欢?
不过当务之急,不是思考自己为什么这么招人喜欢。她清嗓道:“楼兰王陛下,我已有心悦之人,不能做你的王后。”@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月楼迦额心的蓝月,泛出凌凌冷光,“谢扶光有什么比得过我?”
闻此言,沈秀不悦。她不喜欢月楼迦用如此轻蔑的口吻谈论谢扶光。
月楼迦见她脸色沉下来,他微微缓和语气,“他有什么比得过我?”
“即便他什么都比不过你,我也喜欢他。”
“你若嫁我,整个西域都是你的,你若想要整个天下,我也会为你打下来。”月楼迦口吻凌厉而霸道,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他之所以一直不动中原和赫兰,皆因多年前有两位中原人与赫兰人在宫变时帮助过他母后,故而他才不动那两位中原人与赫兰人的母国。
这么多年过去,恩情早已还尽。他若想统一天下,中原与赫兰,不过是他的掌中之物。
“我不喜欢什么天下。”言罢,沈秀的语气变得更加冷硬,“你不用再多说,我不会嫁给你,我只喜欢谢扶光。”
月楼迦眉眼一寸一寸结霜。一种冰冷的狠绝,似要杀人般的嗜血,在他冰蓝的眸子里化开。
沈秀立刻后退,神经绷紧,警惕道:“你想杀我?”
“我要杀的不是你。”月楼迦道,“我不会杀你,我只会娶你。”
她抓住重点,“你要杀的不是我,那你要杀谁?”
之前司马朗因为她,就说过要杀谢扶光,月楼迦会不会因为她去杀谢扶光?嫉妒可能会让人双手沾满鲜血。她犹疑道:“你会因为我,杀谢扶光吗?”
月楼迦:“他是该死之人。”
“不行!”她一把抓住他的手臂,“不许杀他!”
月楼迦垂眸,目光落在她抓着他胳膊的手上。
“你不许杀他!”沈秀抓紧他的胳膊。
他一直看着她的手。
她顺着他的视线看下去,以为他在不悦她碰他胳膊,于是松手。
将将松手,又被他按回去。
沈秀不解。他这是想让她抓着他的胳膊?她扯了下手,没扯动。不过现下她也管不了这个了,她逼视他,“楼兰王陛下,你是真的喜欢我?”
“你不信?”
“若你是真的喜欢我,就不应该做让我不高兴的事。你若杀谢扶光,我会很不高兴,很生气,很伤心。”
“你会不很高兴,很生气,很伤心?”
“对!”
月楼迦不再言语。
她继续道:“如果你做不到,那我很怀疑你是否是真的喜欢我。”
良久,月楼迦道:“我饶他一命。”
沈秀:“不能杀他,不能害他,不能动他一根毫毛。”
“好。”
得到他的承诺,沈秀放下心来。她用力一抽,试图把手从他胳膊上抽回来。结果太用力,整个人朝背后一跌。
一只大掌极速搂住她的腰,她扑进冰冷的怀抱里,鼻子里溢满新雪的气息。一抬首,就望进了两片冰蓝无澜的湖水里。
“谢谢。”待稳住身形,沈秀往后退。然而腰上却被什么重重钩了一下,令她退不开。
视线下移,她发现她的衣带,与他的流苏腰链竟勾缠到了一起。缀着珠宝的流苏腰链,与她的衣带打了结。她忙不迭去解开结。
月楼迦:“我来。”
他用修长雪白的手指,捏住她的衣带与他的流苏腰链。
月楼迦的手,线条流畅分明,指甲修剪得干净圆润,莹莹泛光,每一根手指都像是精心雕琢出来的杰作,比这缀满宝石的流苏腰链还要美。
谢扶光也有同样漂亮的手。沈秀别开脑袋,不再关注月楼迦的手。
好半晌都没见他解开结,沈秀转回头,有些错愕。他是在解开结,还是在打结?怎么缠得更紧了?
缠得更紧,她与他挨得更近,身体相贴,气息交融,她仿佛被新雪掩埋,完全被他包裹住了一样。她耳热,面皮开始泛红,立刻捏住衣带,“还是我来解。”
随之她发现,这个结,怎么都解不开。
这个结,怎么这么像之前谢扶光给她绑过的那个断死结。断死结,无法解开的结。
她怀疑月楼迦方才是在以解结之名,行打结之事。这绝对是他故意打的断死结。她有些恼,“你怎么这样呢!”
“什么?”
“你方才是不是故意在打结?”
“没有,我只是不擅长解结。”他低眸,冰蓝的眼睛里,似乎只能看见她一人。
狡辩。她也不再与他多辩。她凝气,索性运内力,直接拉断自己的衣带。
衣带断落,她的上衣敞开。
就在这时,门边响起魏朝清的声音,“你们……在做什么?”
第 146 章
此时, 沈秀与月楼迦亲密地紧贴在一起,沈秀衣带解开,衣衫微敞。这场景, 任谁都会以为他们在做什么旖旎不可说之事。
魏朝清脸色微青,“你们在做什么?”
迅速拉拢敞开的上衣,沈秀退后几步, 远离开月楼迦。她忙不迭道:“别误会!”
她语速极快,言简意赅把方才发生的事解释一遍。
“原来如此。”魏朝清走过去, 挡在沈秀身前,隔绝月楼迦的视线, “秀秀, 快穿好衣裳。”
沈秀会意,立刻去重新找了一条衣带。将衣裳系好后,她整理额发, 对月楼迦道:“你回去罢,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月楼迦:“若我执意要娶你, 你当如何?”
沈秀毫不委婉, “我不喜欢你, 不会嫁你。”
她旁侧,魏朝清看了她一眼。
月楼迦:“若我强娶你, 你又当如何?”
强娶?沈秀心神紧绷起来。月楼迦会对她强取豪夺?他看起来的确就像一个会强取豪夺的冷酷之人。她咬牙, “毋宁死,不与从。你若强迫我,我就跟你拼了!”
她刚说完, 魏朝清就护在了她身前。他温润的眉眼变得凌锐起来, “你若敢强迫她,就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月楼迦睨视魏朝清, 像是在睥睨一只蝼蚁,声若冰川之风,“你?文弱之人,能奈我何?”
魏朝清不会武功,一个文弱夫子而已,他一根手指便能将他压死。
魏朝清丝毫不惧,“你大可以试试。”
“夫子。”沈秀把魏朝清拉到身后,“你退后。”
她掌心运力,不假思索一掌打向月楼迦胸口。
“砰!”月楼迦不躲不避,硬生生接下她这一掌。他按住胸口,嘴角溢出血丝,“你的功夫倒是学得不错。”言语之间,像是很满意她的功夫学得好。
没想到他连躲也不躲,沈秀顿了一下,她道:“我说了,你若要强迫我,我会跟你拼了,我绝不会从你!”
修长的手指抹了下嘴角,鲜艳的血染红月楼迦雪白的指尖,他道:“我不会强迫你。”
“那你缘何要说那样的话?”
“只是想知道一种可能。”他不会强迫她,他喜欢她,只会把她捧在手心里,断然不会伤害她。
沈秀打过他的手掌,灼热起来。撇去微微的负罪感,她道:“是你先吓我的,所以我不会因为方才伤了你而向你道歉。”
“是我不对。”
“咳。”沈秀瞥瞥他胸口。她刚才这一掌,运集了大量内力,出手挺重的,他吐了血,受了不小的伤。她道:“你赶紧去疗伤。”
“无碍。”他说着无碍,却按着胸口闷哼一声。
沈秀肃色,“赶紧去疗伤。”
待月楼迦离去,沈秀转身对魏朝清说:“夫子,方才多谢你。”
“你我之间,不必这样客气
YH。”
魏朝清方才那无畏无惧的架势,让她略微意外。月楼迦武功高强,是楼兰之王,而魏朝清,不会武功,只是一个文弱之人,他为了她,竟敢直接对上月楼迦,一点也不畏惧。
他的勇敢,让她诧异。
见沈秀沉默不言,魏朝清道:“秀秀,你莫怕他,我会护好你。”
“我不需要你的保护。”她道,“你护好你自己就行了。夫子,我听娘说,这几年朝廷那边一直在请你回京,你就回去罢,别在我这里耽误了,白白浪费了光阴。”
“我辞去国子监祭酒之位,皆因我自己早已不喜久居朝廷之内,并非因你。”魏朝清温声道,“我待在燕州,也并非因你,只是喜欢这里,而我的友人也在此处而已,你莫要因此而有负担。”
“是吗?”沈秀将信将疑。
“是。”
沈秀脑子里无数思绪飘过,方才魏朝清与月楼迦对峙的画面闯入脑海,她静默半晌,道:“夫子,我们以后还是不要见面了。”
魏朝清一愣,“什么?”
“你喜欢我,但我并不喜欢你。你若一直待在我身边,我会愧疚,会很有负担。”
夫子曾经是她的恩人,虽然她都不记得了,但他的恩情是一直存在的。她不喜欢他,因他的恩情而对他愧疚。
为了他好,他最好是远离开她,远离开她了,时间会淡忘一切,或许他会慢慢不喜欢她了,这样对他好,对她也好。
失忆之前的她,大抵是因为恩情,不忍对魏朝清说这样无情的话。而她现在,之所以能直白地说出这样无情伤人的话,皆因她不记得一切,即便知道他对她有恩,心里也感受不到真实的情谊,便无所顾忌。
魏朝清:“你不必愧疚,不用有负担,我们是朋友,你把我当做朋友那样相处,不要把我当作喜欢你的人。”
“我不会和喜欢我的人做朋友,我想保持距离,我们以后各自安好。”
他止声。
沈秀能清晰地看见他眼里的哀伤。
他说:“秀秀,请不要对我这么残忍。”
“不和你保持距离,才是对你残忍。我这是为你好。”
“这不是为我好。我不求你能喜欢我,我什么也不求,能看见你,就已经很好了。”@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至少让我能看见你。”魏朝清低声下气,卑微地祈求她,“不要对我如此残忍。”
沈秀握拳。她若现在心软,不对他残忍,以后他或许会受到更大的伤害。思及此,她道:“不行,请你远离我。算我求你,我求你,远离我,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
魏朝清默默看着她,良久,他转身离去。
杨氏恰好走到门口,与魏朝清碰上,“大人,您这是要回去?这会子到晌午了,不如吃了饭再回去?”
“不了。”魏朝清声音喑哑,大步离去。
“怎么就走了。”杨氏一边进屋,一边嘀咕。
“秀秀,我方才听小桃说楼兰王来了,他在何处?”
“走了。”
“他来找你做什么?”
“娘,你猜得没错,他对我有意思,他想娶我为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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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杨氏手里的帕子滑落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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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那你怎么回的?”
“我不喜欢他,当然拒绝了他。”
“你拒绝了他,会不会得罪他了?”杨氏忧愁万分。
沈秀眉心皱成川字。她不想委屈自己,毫不犹豫,直截了当地拒绝了月楼迦,她拒绝的是一个极有权势的帝王的求娶。她当时并未想到得罪他后,他会报复,可能会威胁到她父母的安危。
就像她之前拒绝司马朗,魏朝清一样,她完全没有考虑过拒绝后,家人的安危。
她的自私凉薄,让她心惊。
或许是因为她失忆了。她不记得对父母的感情,是以并未考虑到他们。不知自己父母还在世之前,她极切希望自己父母还在世,可真正与父母在一起了,她却对父母没半分感情。于此,她倍觉愧疚。
“娘,我若是得罪他了,他要报复,我会以我的性命来保护你们。我不会因为害怕得罪他,就屈服于他,你们若是怕的话,不如我与你们断————”
“你说的什么话,我是怕报复,但更怕你过得不好,更怕你受委屈。你不要因为我和你爹而有所顾忌,而委屈自己。”
杨氏继续道:“之前宋玉要强娶你,我和你爹也没因为害怕,就让你从了宋玉。在爹娘心里,你是最重要的,你不要有任何顾虑。”
沈秀心中动容,“若他报复我,危及了你们的性命了呢?”
“娘就是死,也不愿你受委屈。”
“你娘说得对!”沈有财猝然出现,“我和你娘就是死,也不愿你受半分委屈!他要报复就报复,你绝不能因为我们而有所顾虑,而屈从于别人!”
沈秀缓缓道:“谢谢。”
“一家人,说甚么谢不谢的,作甚么这么客气。”沈有财哼哼。
“就是。”杨氏抹抹湿润的眼角,“秀秀,你一定要记住,在爹娘心里,你才是最重要的,万不可顾及我们而受委屈。”
“好了,莫想这些了,咱去吃午饭。”沈有财道,“我今儿打了豆腐,走走走吃饭去!”
杨氏做了蒜酪,干煸豆角,糊豆腐,醋椒鹅,干辣椒煎牛肉,撺鸡软脱汤。
沈秀的注意力集中在红辣辣的干辣椒煎牛肉上。牛肉,干辣椒的绝佳搭配,果木蒸过的牛肉风味醇厚,油香丰腴,弹嫩多汁。
被油锁住肉汁的肉里,辣椒的芳香释放,香辛由弱到强,咀嚼时带来嚼劲的灼热感。
胡椒中和了干辣椒,一粒粒扩散在牛肉里,干辣椒的辛辣感变得缓慢而绵长,一咀一嚼间,慢慢点燃了火辣辣的多巴胺狂欢。
“呼!”沈秀浑身血脉舒张,吃得满面红光,“娘,你做的干辣椒煎牛肉真好吃。”
“是吗?我也没做过几回,还觉得味道不够呢,你若喜欢,下次还吃这个。”杨氏笑着给她夹菜,“练武,就应当多吃些牛羊肉补身子,来,多吃些。”
沈有财把汤碗放过来,“多喝些参汤比吃牛羊肉更重要。”
沈秀笑笑,喝下参汤。
饭后,家里的账房先生前来,将账本交与沈有财。这几年,沈家早已不做豆腐生意,沈有财买了几间铺子,生意倒是极红火,这几年赚了不少钱。
账房先生离开前,没忍住偷瞥了一下沈秀。
沈有财注意到账房先生还不离去,问道:“怎么还不走?”
账房先生耳热,“这就走,这就走。”走之前,他又偷瞟了沈秀一下。
魂不守舍地往前走,一头撞上柱子,账房先生霎时回魂,清醒过来。他用力拍脑袋,把脑子里的人拍出去。
账房先生离去,沈有财笑眯眯地捧着账本,对沈秀道:“秀秀,家里给你攒了老多嫁妆,以后定能给你找个好夫君。”
“我不想嫁人。”
杨氏欲言又止,到底还是什么也没说。
沈有财挠头,“不想嫁人?那,咱招个上门女婿也成!”
“我不想找夫君。”
沈有财的嘴巴努力张合几下,顷刻后,他道:“没事儿,爹会一直养着你,你想不想找夫君都不打紧。”
沈秀惊讶。她爹竟如此开明包容?她又瞧瞧她娘。
杨氏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说,就代表赞同无异议。沈秀心热,“爹,娘,多谢你们。”
“都说了一家人不许这谢来谢去的。”沈有财笑呵呵。
“对了,”杨氏忽而想起什么,“我方才见魏大人离开时脸色不大好,这是怎么了?”
沈秀撩撩茶杯盖子,抿下一口茶,“我让他以后不要与我见面。”
“这……你与他吵架了?他惹你生气了?”
“不是。”沈秀解释了一番她这么做的缘由。
听罢,杨氏与沈有财默默无言。过了半晌,杨氏道:“这样也好。秀秀,你做得对。他离开你,或许才会断了念想。”
沈有财附和,“是极!那魏大人他同意了?”
“不知,他什么也未说就走了。”沈秀放下茶杯,轻轻叹息。
“舅舅,你不吃饭么?”魏长生问魏朝清。
魏朝清坐在书案前,淡声道:“不吃。”
“舅舅,你不高兴?怎么了?”
“没有。你出去,门关上。”
“……那我出去了。”
门关上后,魏朝清扶住额头,神色愈发沉郁。
至晚间,魏长生又前来,“舅舅,你晚饭也不吃?”
“不吃。”
“舅舅,你到底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没什么。”
“为何心情不好?”
“是我自己的缘故,不用担心,我饿了自会去吃饭,让我一个人静静。”
魏长生踟蹰着离去。
最后一丝天光融进夜色里,整个燕州城被浓厚的乌云笼罩。渐渐地,雨丝如薄纱,轻覆在静谧的大地上。
书案前,魏朝清执笔,一笔一画勾勒画卷上的画像。
画完,他静静凝视画卷上的人,指尖轻轻触摸画上
依譁
人。
一滴温热的液体落在画卷上,晕开了水墨。一滴又一滴。
外面的雨,绵延不绝,无声滑落,似乎隐藏着千丝万缕的哀伤与痛楚。
直到晨间,雨仍未停。沈秀望着细细绵绵的雨,打了打呵欠。她站在长廊边上赏雨。
前方,有人朝她这里走来。
雨淅沥淅沥落下,顺着水绿色的伞滑落,涧成一朵朵水花。伞下,握着伞柄的手白皙修长,莹如琼玉。伞下之人,身姿如青松玉竹,挺拔俊雅,淡然高华。
来人步至长廊下,绿伞微微扬起,露出他清润的面庞。
沈秀:“夫子?”
魏朝清身着绿衣,衣袍间没有一丝褶皱,衣摆柔软垂顺,一如他眉眼间的温和之意,“秀秀,你放心,以后我不会再来烦扰你。”
她怔了下,“你……”
魏朝清笑容清隽,清风晓月般,“我以后不会再来烦扰你,祝你以后平安顺遂,喜乐无忧。”
“夫子,也祝你以后平安顺遂,喜乐无忧。”
他笑,“好。”
对上他温润的眉眼,沈秀愧疚难当,不愿再面对他。她哑然,“那……我回屋了。”
她转身就走,被他拉住胳膊。他嗓音喑哑,“秀秀,让我最后再看你一眼。”
她转过来,低低道:“对不起。”
他仍是那副温温柔柔的样子,“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是我让你有负担,是我让你心烦。”
他垂下长睫,不让她发现眼里即将要溢出来的液体。
在眼泪不受控制滑下来的那一刻,他迅速松开伞,伞跌落在地。雨水冲瞬间刷掉淌下来的泪水。让人不知他脸上的到底是泪水还是雨水。
沈秀:“你的伞!”
“不小心手滑了。”魏朝清说着,却没捡起伞。
雨水在他白皙温润的面庞上肆虐,他笑道:“秀秀,后会无期。”
沈秀捡起伞,撑到他头顶,“后会无期。”
他拿过伞,头也不回离去。
沈秀静静目送他的背影。
第 147 章
听魏朝清说, 他们以后要搬离此处,魏长生诧异,“为何?”
难道是沈家要搬去别处了?
魏朝清道, 因为沈秀不想再见到他。
“什么?舅舅,你做什么了?你惹到姐姐了?她为何不想再见到你?”
得知沈秀为何不想再见到魏朝清的缘由,魏长生安静下来, 他转身就跑出了屋子。
“姐姐!你以后真的不想再看到舅舅吗?”
沈秀收起武功秘籍,道:“是。”她走到魏长生身前, “长生,我有话与你说。”
“姐姐你说。”
“以后别来找我了。”
魏长生的第一反应是心虚。莫非沈秀发现他也对她有意?
难道他表现得这般明显?他嗫嚅道:“为、为何?”
“我不想和与你舅舅有关的任何人有牵扯, 不想与你们家再有任何瓜葛。”
“可是我————”
“你不必多说, 我希望你以后别再来找我,我不会再见你。”
“你以后也不见我,也要将我拒之门外?”
“对。”
“不行!”魏长生一把抱住沈秀的胳膊, “不行!舅舅是舅舅,我是我!你不想见他, 凭什么不能见我!”
“松开。”
“不!”他气得双目赤红。
“松开。”
“就不!”年方十一的小少年, 倔得如同一头小牛犊。
“若再不松开, 我就不客气了。”沈秀叱他。她身上有功夫,想甩开魏长生轻而易举。
“除非你答应我, 不能不见我。”
“我不会答应你。”
“姐姐……”魏长生哽咽。
沈秀心一狠, 直接把魏长生扔到门外,“别再来找我。”留下这句话紧闭上门。
“姐姐!”魏长生在外面用力拍门。
“姐姐!”他边哭边拍门,手都快拍肿了, 门仍然紧闭着。
“哟!这是怎的了, 长生,你这是在作甚, 怎么哭了?”杨氏提着食盒过来,惊然问道。
“婶婶,您让姐姐开开门,让我进去。”魏长生抓住杨氏的衣袖抽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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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整张俊秀的面庞像是在蒸笼里蒸过,通红里泛着湿气,瞧着委屈又可怜。
杨氏心头软下去,“你莫急,秀秀她在屋里头?”
“在的,婶婶您快让姐姐开门。”
沈秀已经听到他们外面的对话,还未待杨氏敲门,她就先开了门。
“姐姐!”魏长生如同小炮仗,一头栽进沈秀怀里,死死抱紧她,“姐姐!”
杨氏:“秀秀啊,你和长生这是怎的了,他为何哭成这样?”
“我让他以后不要再来找我,我不想与他们家再有任何瓜葛。”
了解清楚缘由,杨氏咳了咳,也不好再说什么。沈秀按住不停掉泪的魏长生,“别哭了。”
他不听,仍然哭,水红的眸子里,饱含委屈与难过。
她敛眉,“魏长生,你很烦人。”
魏长生浑身僵住。
“别哭了,你真的很烦人。”她口吻冷硬,转而对杨氏道,“娘,劳烦你把夫子请过来。”
杨氏疾步离去。
魏长生仍然紧紧抓着沈秀,却不再哭了。他腮帮用力抿着,竭力抑制泪意,不让泪水淌下来。
“姐姐,不要这样对我。”他可怜巴巴地祈求,“舅舅是舅舅,我是我,你为何要因他迁怒于我?”
他说着这话,一阵怨恨涌上来,对舅舅的怨恨。若不是舅舅,他现在便不会被牵连!
“并不是迁怒。没有你舅舅,我也不想再见你。”
“我、我做错什么了?”
“你什么也没做错。你……”沈秀道,“我原不想对你说这些,罢了,我还是说清楚些罢。你知道眼缘么?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觉得你不合眼缘,所以不怎么喜欢你。”
他仿若被冰冻住,“姐姐,你说真的?”
“真的。”
他摸自己的脸,对自己产生怀疑,“我是哪里长得不好?”
“你哪里都长得好。但,眼缘这事,并不是长得好就合眼缘的,并不以长得好坏来评判。这是我自己的问题。”
魏长生怔怔然,好似受了莫大的打击。
俄顷,魏朝清前来。沈秀对魏朝清道:“夫子,还请您将他带回去。”
魏朝清:“长生,回去。”
魏长生不动。
魏朝清:“我的话你都不听了?”
魏长生垂下头。
魏朝清拉他,“回去。”他用力一拉,将魏长生拉过去后,对沈秀道:“抱歉,我会管教好他,以后不会让他再来打扰你。”
魏长生忽然抬首,泪光盈盈,“姐姐,你失忆之前,定然不会对长生这么狠心。”
她别开脸,错开他凄楚的逼视。
被拽着离开时,魏长生扭着头,一直看着沈秀,似乎盼望她能够回心转意。然而直到消失在道路尽头,沈秀都不曾再看他一眼。
沈秀重新关上门。她坐在桌边,一杯凉茶下肚,情绪仍未冷却下来。
“不要再想这些了。”她告诉自己。她盘腿而坐,摊开功法,五心朝天,吐纳练气,专心运转内功。
叶云川来时,沈秀刚练完一套功法。
他将一把长剑递与她,“看看。”
她接过长剑。长剑如虹,细长刚劲。她赞
忆樺
道:“好剑!”
“此乃屠龙剑,此剑锋利无比,无坚不摧,我新得来的宝剑,赠予你。”
“给我?”
“此剑能提升你的武力。”
想起要杀她的人还未找到,沈秀握紧长剑,“谢谢哥。”
叶云川取出腰部的剑,“与我过两招?”
“我肯定打不过你,你下手轻些。”沈秀很有自知之明。叶云川的武功只在谢扶光与月楼迦之下,她虽然学的是谢扶光的神功,起点极高,但只学了三年多的时间,肯定是打不过叶云川这样的绝顶高手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
沈秀扛着剑,气喘吁吁,“不行了,不行了,我遭不住了。”
“能接我这么多招,已经很不错。”叶云川道。谢扶光自创的功法果然厉害,秀秀学了三年,就已成为高手,她的自保能力,已经极强。
叶云川:“假以时日,你的功夫定会在我之上。”
“那不可能。”她摸摸长剑,“真是把好剑,云川哥,多谢你。”
叶云川离去,沈秀继续练剑。叶云川离开没多久,月楼迦又来了。沈秀打量月楼迦的胸口,“你的伤如何了。”
“无大碍。”
“你又来做什么,我说了不会嫁给你。”
“我会一直待在燕州,直到你愿意嫁我。”
“你待多久都没用,别白费力气。”
他没有要改变想法的意思。沈秀道:“真要一直待在这里?”
“君无戏言。”
“一国之君,待在别国,于国事不理,实乃荒唐,你想当昏君?”
“那又如何?”
“你就不怕你不在,别人篡位?”
“无人能篡我的位。”
皎若冷月,貌若天神的楼兰王,似若神邸,俯视睥睨众生,浑身上下写满唯我独尊的冷酷与霸气。
“你当真……”沈秀无言,“你当真自信。你真要留在燕州?为了我,不回自己的国,你想让我成为你们楼兰的罪人?”
“谁敢治你的罪?”
沈秀噎住。她清嗓,“我劝你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你若真留在燕州,我不会让你进我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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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无动于衷,目色古井无波。
她继续道:“我认真的。你来一次我赶一次,绝不会让你进我家门,绝不会见你。你确定要待在这里?”
“当然。”
她叉腰,“堂堂一国之君,是想当无赖?”
“无赖又何妨?”
“……”
“你这样做,我很不高兴。我之前说过,你若是真的喜欢我,就不应该做让我不高兴的事。”
喜欢一个人,是舍不得,不忍心让对方不高兴的。
月楼迦长眉紧蹙。
沈秀想了想,知道不能与他硬碰硬,于是决定用眼泪以攻之。她酝酿情绪,用力挤出泪来,可是怎么也挤不出来。
很快她便寻到流泪的方法。她在心里默念谢扶光。
念及谢扶光,那些酸楚痛苦,一一卷土重来。泪水不受控顿时簌簌而下。她流着泪,道:“楼兰王,请您回去,莫要留在这里白费力气。”
眼光触及她面庞上的泪水,月楼迦微顿。
沈秀吸鼻子时,一只冰凉的手掌捏住了她的下巴。
月楼迦抬起她的脸,冰凉的手指擦过她脸颊上的泪水,“别哭。”
她停不下来,一颗颗灼热的泪珠浸染月楼迦雪白修长的手。
他轻轻擦拭她的眼泪,“别哭。”
她的泪水愈发汹涌。
月楼迦道:“我会回楼兰。”
“不止是回楼兰,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出现在我面前。”说到这里,她恍惚起来。
谢扶光,魏朝清,魏长生,月楼迦,她已经连续对好些人说过这句话。这句话说到她都有些厌倦。
月楼迦:“不可能。”
她推开他。什么也不再说,只默默垂泪。她一边抹泪,一边偷瞟他。
他目色冰冷,满面寒霜,仿若孤独的冰山,周围一切都变得寒冷起来。
空气仿若被冻住,让人难以呼吸。沈秀吞咽喉咙,后退半步,与他拉开距离。
再度酝酿了一下情绪,她喉头滚动,不再默默无声哭泣,而是大哭起来。她坐下来,趴在桌面上,哭得像个孩童。
她不知自己哭了多久,只知道自己趴在桌上,都趴得胳膊酸了的时候,月楼迦冰凉的手掌放到了她背上。
“沈秀。”
她从桌面上抬起脑袋,她听到他的胸腔里,逸出一丝几不可闻的叹息。
月楼迦:“我答应你。”
“你答应不再出现在我面前?”
“对。”
这么快就答应了?她以为她要与他耗些时间。她掩饰住喜悦,问:“君无戏言?”
“君无戏言。”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还哭么?”
她摸鼻子,把泪水收回去。直接用袖子粗鲁擦脸。
月楼迦拦住她的手,他取出帕子,轻擦她的脸。神色冰冷,动作却轻柔得很,反差感极强。
沈秀避开他的帕子,“我自己擦,你走罢。”
月楼迦向门外一扫,“拿进来。”
须臾,一侍卫将一个镶嵌着蓝色宝石的金匣子捧入屋内。月楼迦将匣子递与她。
“给我?”
“你生辰将近,这是我送与你的生辰礼。”
生辰礼?沈秀记起来,她生辰的确将近。她自己都没记起来这事,他倒记得清楚,还提前把礼物送来了。
“我不要,谢谢。”
“收下生辰礼,以后除非你主动要见我,我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
衡量一番,沈秀接过匣子,“好。里面是什么?”她直接打开匣子。
匣子里,放着一座蓝玉。质地细透的玉,清澈,美丽,泛着梦幻的月光蓝,整整一座玉,被精心雕刻成了月亮的模样。
“这是?”
“楼兰王后之印,月印。”
“月印,是凤印?”
“凤印是中原人的叫法。”
沈秀将月印推给他,“我说了不会嫁你。”
“送你月印,并非要让你嫁我。这只是你的生辰礼。”@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月印是楼兰王后才能拥有的,你把它给我,不就是要我嫁你?”
“你不嫁我,但楼兰王后的位置永远属于你,月印也永远属于你。”
“我不要。这么贵重的东西,你拿回去。”
“月印只属于你。你不要它,它在别人手上,就不再是月印,只是一座普通的玉玺,不再贵重,没有任何意义。你要它,它才是月印。”
“……”
她连连摇头,“我不会要的。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要。”
“当真不要?”
“不要。”
月楼迦轻轻一捏月印。月印瞬间化为粉末,从他指缝间渗透下来。
“你?!”沈秀大惊,“你把它捏碎了?你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东西捏碎了?”
“你不要它,它就不重要。我说了,它在你手上,才是月印。”
“你真是……”
疯子。他怎么与谢扶光一样疯?
后面的话沈秀没说完。那么重要的东西,就直接毁了,好半晌她才平静下来。她说:“不用你给我送什么生辰礼,之后我过生辰,也别再给我送什么礼。你若真想送我什么,那就好好遵守承诺,别再出现在我面前,这就当做是你送我的生辰礼了。”
月楼迦垂下浓密如蝶翼的长睫,“好。”
第 148 章
十日后。
这日天清气朗, 沈秀坐在屋顶上,支着耳朵听隔壁院子里两位婶子对骂。
“谁偷你衣裳了?呸!我看你是瞎子拉二胡,瞎扯!”
“你才瞎扯, 肯定就是你偷的!”
“你是狗掀门帘子,全凭一张嘴!你说是我偷的就是我偷的?”
“你天天搁这转来转去,不就是裁缝不带尺, 存心不量(良)吗!”
“我呸!你自己丢了衣裳,还赖别人头上, 你是吊死鬼打粉插花,死不要脸!”
“你才不要脸!你就是那
䧇璍
老和尚的木鱼, 天生挨揍的货!”
“那你就是黄瓜, 欠拍!”
“你抱着木炭吃个饱,嘴黑心也黑!”
两位婶子妙语连珠,骂人一套一套的, 听得沈秀忍俊不禁。她俩还吵个不停,她从兜里掏出瓜子, 一边磕瓜子, 一边津津有味地听她俩吵。
那俩婶子越吵越有劲, 唾沫横飞,骂人的话诙谐幽默, 都不带重复的。沈秀哈哈笑, 泪水都飙了出来。
杨氏拎着包袱从廊上下来,发现沈秀坐在屋顶上哈哈大笑,她诧然。自秀秀回来后, 难得见秀秀如此开心。
“什么事这么高兴?”杨氏问道。
沈秀从屋顶上飞下来, “隔壁有人吵架,蛮有意思的, 很好笑。”
“吵架有甚好笑的。”杨氏失笑,“快过来,秀秀,我给你买了身新衣裳,你来瞧瞧。”
“家里有这么多衣裳,还买什么新的。”
“这件衣裳是碧落云裳阁新出的样式,好看得很,你后日生辰就穿这个去醉仙楼吃饭!”
醉仙楼,是燕州最负盛名的大酒楼,酒楼里的大师傅手艺高超,乃是御厨后人。为庆祝沈秀的生辰,沈有财与杨氏特意订了醉仙楼的晚宴,打算就一家三口去那里好好庆祝庆祝。
“快进屋穿上试试。”杨氏拉着沈秀进屋。
“瞧这颜色,多喜庆。”杨氏取出衣裳,往沈秀身上比。
缕金百蝶穿花云缎裙,配上金丝薄烟红纱,金红交替的色彩,的确喜庆吉祥。
沈秀摸着衣裙上的红云,思绪逐渐飘远。她的生辰是五月二十三日。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就与她这人一样,普普通通,不年不节,不是什么重要的日子。
谢扶光的生辰,是十二月二十一日。十二月二十一日,这天极阴之至,是一年中寒气阴气最鼎盛的一天。
他出生在一年中最阴寒的一天,出生没多久,便被亲生父亲扔进了冰寒刺骨的河水里。
仿若亲身被扔进了刺骨的河水里一般,她的骨头开始发冷。
“秀秀?秀秀?发什么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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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秀摸摸手臂,搓走皮肤上的凉意,强迫自己不再去想谢扶光。她笑笑,“很好看,谢谢娘。”
“你喜欢就成。”
五月二十三日,沈秀生辰这日,一大早,杨氏就将精心烹制的长寿面端到沈秀面前。
“从今儿起,你就是十九岁的大姑娘了。”杨氏笑吟吟。
大海碗里的长寿面,面细如丝,如金如玉,汤映雪月。沈秀嗦着面条时,叶云川以及他父母携生辰礼前来。
“生辰吉乐!”叶云川眉目弯弯,将生辰礼递与沈秀。
秀将礼都收了,请他们都坐下,斟上茶来。
午宴只招待了叶云川一家人,其他来送礼的,没招待,送的礼沈秀也没收。
午后,叶云川一家人离去。及至日暮时分,沈秀与爹娘坐上马车,前往醉仙楼。
蓝田方玉,锦翰霞明,云液凝酥……沈菜浏览着单子上的祝寿宴菜肴,“这么多,吃不完。”
沈有财:“也就吃个吉祥,每样吃点,又不是要咱全部吃完。”
“那多浪费。”
“吃不完就打包回去。”
一道一道菜上桌,每一道菜肴色与香俱全,虽不知味如何,但从色香这两方面来看,味道也一定极佳。
沈秀用勺子拨了拨冒着热气的浓汤,热汤里,鱼翅、鲍鱼、鹿筋等十多样食材经过煨煮后,合成的香味鲜而浓,厚而醇,气味十分丰富且多样,浓香在空气里沸腾。
汤里各种各样的食材放到一起,有一种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丰富多样感。沈秀抿了一口汤,热热的高汤咸度适中,口感丝滑,鲜美至极。热流滑过口腔,咽入肚腹,全身都被这鲜美丝滑的汤汁给淹没了似的,只让人心神都晕晃晃起来。
沈秀:“这味道很像……”
“很像什么?”
很像魏朝清的手艺。
沈秀敛住情绪,“味道很好,怪不得这里的生意这般红火。”
“是啊,这里大厨的手艺怕是赶上魏大人了!跟魏大人做的菜一样好吃!”沈有财乐呵呵道。
杨氏迟疑,“倒真像是魏大人做的菜。”
沈有财捏捏下巴,“是有点像啊。”
沈秀招来小二,问小二醉仙楼的大厨是谁,可否能见一面。小二红着脸,连忙去了厨房。
不多久,一位高胖的中年男子进入雅间。沈秀看了看大厨,夸赞几句之后,给了个大红封以表感谢。
大厨回到厨房,神色恍惚。
“可有穿帮?”耳边传来一道声音,可大厨恍惚着,没有应答。
大厨的徒弟轻轻一碰大厨,“师父,师父,大人问您话。”
大厨即刻回魂。他弯下腰,恭谨道:“回大人,小人,小人并未穿帮。”
“她……他们吃得如何?”
“都很喜欢,都吃得高兴。”
魏朝清莞尔。他系着围裙,白皙修长的手指捏着果子,一点一点雕刻。做好饭后果食,魏朝清垂下头。
他甚至不能亲口对她说一句生辰吉乐。
雅间里,沈秀一家人吃得正欢时,小桃放下筷子,扯扯沈秀,“姑娘,您瞧,外面在放烟花。”
窗外一束束烟花炸开,绚烂流彩,璀璨多姿,如泛着光的花瓣撒向全城。
霎时间,整个天空都亮了起来。整个燕州城,被束束烟花染成了色彩斑斓的画卷。
城中千家万户,在烟花的笼罩下,纷纷走出家门,欣赏这全城绽放的烟花,欣赏这壮丽的景观。
全场百姓议论纷纷:
“这不过年不过节的,谁放烟花呢?谁家有喜事?”@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是啊。全城放烟花,大手笔啊这人!”
“啧,这得花多少钱,定是哪个大户人家放的!”
“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这么多的烟花一起放,真真好看!”
“快,快叫娃娃们都出来看烟花!”
醉仙楼雅间里,小桃拉着沈秀到窗边,“姑娘,来这里看,好多烟花!”
站在窗前,沈秀探头。全城都在放烟花,整个燕州城被炸成了绚丽璀璨的色彩,壮丽绚烂,让她不禁喟叹,“嗯,很美。”
她望着烟花,颊边浮现出浅淡的笑意。
见沈秀笑了,小桃也笑起来。她偷偷望向窗外某个方向。
窗外某个方向,谢扶光站在屋顶,静静远望醉仙楼的方向。
他轻轻道:“生辰吉乐。”
沈秀喜欢烟花,看到这满城烟花,定会高兴。是以,在她生辰这日,他特意准备了这满城烟花。
他微微扬起嫣红的唇角。
碧绿的衣袍在风里翻飞,打到他的手背后,他抚了下衣角。@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他穿着绿衣,长长的卷发被黑直的假发覆盖,精致昳丽的面容被人.皮面具压住,任谁都无法认出来他原本是谁。
谢扶光之所以这样伪装,是怕沈秀再看到他。
他答应她,不再出现在她面前。然他要保护她。
无论是之前要杀她的人,还是任何要对她不利的人,他都会替她解决掉。他这一身功夫,为她而生。
他不会去打扰她,但会一直在她身边保护她。
他会守在地狱门前,不让她踏进地狱大门半步。
第 149 章
晨光熹微, 沈秀飞坐在屋顶上,支着耳朵
銥誮
听隔壁,没听到隔壁的婶子吵架, 她失望地摸摸鼻子,倒是听到有人在谈论昨日的烟花不夜天。@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回想起昨夜的满城烟花,她笑了笑, 她昨日恰好生辰,倒是跟着蹭了一下这满城烟花的喜气。
一转头, 清晨的燕州城映入视野。
燕州的清晨,热闹繁华, 凡俗尽染。桃花源的清晨, 旭阳东升,村花路柳,溪水潺潺, 炊烟袅袅,田园碧绿, 一片与世隔绝的岁月静好, 与燕州全然不同。
发觉自己又在想念桃花源, 沈秀赶紧转移注意力。又支着耳朵听了片刻,没听到那两位婶子吵架, 她准备飞下屋顶, 余光瞥见街道上,一辆马车正冲向一位妇人。
她迅疾飞过去,电光石火, 千钧一发之际, 她一把捞起妇人,躲开了马车。@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你还好吗?”
妇人脸吓得惨白, 几近失了声,“我……我……我没事,姑娘,多谢你!多谢你!”
“没事便好。”沈秀转向停下来的马。
马车上跑下来一个小厮,“对不住,对不住,马车失控了。”
沈秀:“以后小心些。”
“一定一定。”小厮偷偷瞅她一眼,又快速低头。
沈秀没多待,点头示意后转身就走。
“姑娘且慢。”陌生的男声从马车里传出来。
她侧过身。
一位锦衣华服的男子从马车上下来。男子向她作揖,“多谢姑娘方才相助。”
“举手之劳,不必客气。”
“敢问姑娘家住何处,改日某必登门致谢。”
“不用,日后驾车小心着些就行了。”沈秀摆摆手。
“姑娘————”
沈秀没予理会,脚尖一点,腾空飞走。她并未注意到,她腰间的荷包,在她飞起来时,滑落到了地上。
男子正弯腰去捡荷包,一只漂亮如花的手先他一步捡起来荷包。他直起身,对着身前突然出现的人道:“公子,这荷包是方才那位姑娘的,请你交于我,我会将荷包还与她。”
谢扶光:“她是我妻子。”
“她……她已成亲?”
谢扶光转身离去。
男子怔怔,“她已成亲……”
小厮:“少爷,方才那位姑娘,她并未梳妇人髻。”
男子瞬间回魂,“是也!她并未梳妇人髻!她没成亲!”
仿若从地狱升回天宫,男子喜不自胜。紧接着他愤怒起来,“方才那人骗我!他去哪儿了?赶紧追上他!”
这边厢,谢扶光轻轻摩挲手里的荷包。红唇靠近荷包,他轻柔地亲吻荷包,迷恋而眷恋。
沈家大门前。
一位带着婴儿肥的小女童来到护卫前,对护卫说她捡到了沈秀的荷包。
护卫去接荷包,小女童摇摇头,麻烦他去通传一下。
“姑娘,外头有人捡到了您的荷包,给您送来了。”
“荷包?”沈秀这才发现腰间的荷包不见了。
“谁帮忙捡回来的,人在何处?”
“是一个小女娃,这会子就在外头,说要把荷包亲手交给你。”
沈秀去了大门前。胖嘟嘟的女童看到她,像是放心了,“姐姐,你的荷包,你走得太快,妞妞捡到荷包,追不上你。”
“谢谢你啊小姑娘。”沈秀摸了下自个儿的兜,兜里放着她时常吃的零嘴儿。抓出一把糖,她放到小女童手里。
小女童:“不要的。”
“拿着,多亏你帮我捡到了荷包。”
小女童咧嘴,“谢谢姐姐!”
小女童捧着糖一边吃一边走。见有人拦在她面前,她扬起头,奶声奶气道:“大哥哥,我已经把荷包交给姐姐了。”
谢扶光伸手,“糖给我。”
“这是姐姐给我的。”
他给了她一锭银子,“拿去买糖。”
小女童乖乖巧巧地把糖放到他掌心里,然后拿着银子,蹦蹦跳跳去买糖了。
谢扶光捻起一颗糖,放进嘴里。酸酸甜甜的果香蔓延开来。
她总爱食些酸的,辣的东西。
谢扶光抿着糖,唇角稍弯。
数日后,东宫。
“生辰礼她没要?退回来了?”
“是的,殿下。”侍卫将一封信递到司马朗面前,“这是沈姑娘给您的信。”
司马朗一把抢过信封,忙不迭打开。快速浏览完信纸,司马朗整个人僵在原地。
“殿下?”
“殿下?”
“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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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卫不敢再看面色铁青的司马朗,飞速离去。
司马朗捏紧信纸,胸膛剧烈起伏。
信里,沈秀让他别再去打扰她。
她真就对他残忍至此!
他将信纸撕得稀巴烂,扔在地上,用力踩。
又好几日过去,沈家大门前来了一行人。
“沈秀何在?速来接旨!”
圣旨?接到通传的沈秀愣了一愣,赶忙去接旨。
领头太监展开圣旨,嗓音洪亮,“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闻沈有财之女沈秀娴静婉约、温良敦厚、品貌端庄,深得朕心,今皇二子年已至适婚娶之时,当择贤良以成家室。值沈秀待字闺中,与皇二子天设地造,佳偶天成,为成佳人之美,特将汝许配皇二子为正妃。择良辰完婚,布告中外,咸使闻之,钦此!”
听完圣旨,沈秀整个人宛若石雕一般僵硬。杨氏与沈有财瞠目结舌。
很快,沈秀神色沉下来。皇帝赐婚,不问她本人的意愿,直接下旨,强行赐婚,这与把她当牲口卖了有什么区别!
一定是司马朗去请皇上赐的婚。她明明就拒绝过他。他明知她不喜欢他,为何还要请皇上赐婚?他要强迫她嫁给他!
见沈秀一动不动,太监提醒道:“请接旨!”
沈秀神情几度变幻。她看向杨氏与沈有财。抗旨,乃大罪,严重的会株连九族。她若抗旨,是否会株连九族?
愤怒直冲脑门,她咬紧牙关,该死的司马朗!
太监:“何故拖延?莫非你要抗旨不遵?”
沈秀:“民女……”
就在这时,一道声音骤然响起:“抗旨又如何?”
众人寻向声源。
月楼迦从屋檐上飞下来,眉眼间带着雪山之巅难融的雪,“西域的公主,轮不到你们东陵皇帝来赐婚。”
太监全身血液冷凝,结结巴巴道:“你、你是?”
六神无主的沈有财,仿佛找到了靠山,他挺起胸来,“这位乃是楼兰王陛下!”
太监一惊,“楼兰————”
月楼迦:“聒噪。”
太监只觉自己被一阵罡风卷走,直接摔到了地上。他即刻噤声。楼兰王身上强大的压迫感,让他只觉自己仿佛要被撕碎。他恨不得立刻就晕将过去。
月楼迦:“回去告诉你们皇帝,东陵这块地很不错,适合养楼兰的牛马。”
太监大骇,楼兰王这意思,是要,是要占领东陵?他双膝一软,险些跪到地上。他哆哆嗦嗦,作了个礼之后掉头就跑。
太监连滚带爬,一行人迅速离去。
月楼迦目视沈秀,“没有人能强迫你嫁给谁。”
“你方才与太监说的那话是什么意思?你……想要东陵?要与东陵打仗?你一定是在开顽笑,恐吓他的罢?”
月楼迦长睫缓缓动了一下,他颔首。
他不会对她的国家出兵。除非得到她的首肯。
沈秀顿时松下一口气,“你不是回楼兰了?你没回去?”
他沉默须臾,“我在这里还有事要处理。”
她狐疑地打量他,倒也没追问下去,“方才多谢你。”
他的目光在她脸上逡巡。如若有实质的目光,似要永远停留在她脸上。
她垂头,避开他的注视。
“记住,你是高昌公主,西域公主,无人敢逼迫你。”月楼迦缓声,“有我在,你谁都不用怕。”
不等她说话,他飞身离去,雪白润泽的长发漾开波浪,消失在空中。
沈秀转过身,见杨氏仍惊魂未定,她道:“娘,没事了。”
沈有财扶着胸膛,“没事了没事了,咱闺女可是西域的公主,不归皇上管,皇上管不着她的婚事!而且还有楼兰王给咱们撑腰呢!”
听着沈有财的话,沈秀面前浮现出司马朗的面容,她沉下脸。
夜深,京城东宫,书房里灯火明亮。司马朗靠在长案上,一页一页翻文书。
他心浮气躁,并未看进去。
宣旨的太监,应该已经返程。不知沈秀她接旨了没有。他心里清楚她不会接旨,却又盼望她有所顾忌而接旨。
他心烦意乱地翻着文书,起身在屋子里来回踱步。
倏然,精心雕刻的紫檀木门,如纸片碎裂开来。
司马朗大喝:“谁!”
破碎的门口,身形高大颀长的男人逆光而立。他一袭红衣,卷发披肩,肩上飘着红色曼陀罗花和红色飘带,赤红的飘带在他肩后飘动着,若流动的血河,美丽而妖异。
司马朗:“你?!谢扶光!”
谢扶光笑吟吟,唇红齿白的面容在灯影下妖冶得渗人,“听说你要强娶我的妻子?”
“你的妻子?”司马朗冷哼,“做你的春秋大梦!她不是你妻子!她马上就是我的妻子了!”
谢扶光歪
依譁
头,“是吗?”
注意到谢扶光手里的长剑,司马朗往后退,“你想做什么?”
谢扶光眼睫弯出一个优雅好看的弧度,轻柔细语,“你说我想做什么?”
司马朗了解谢扶光,他这人,笑得越温柔,杀人越狠。
“你、你敢!”司马朗大叱,“我是太子!你敢杀我!”
他将将说完,长剑直接插.进他身体里,顿时血流如注。
温热的血喷洒上谢扶光的衣袍,溅到他颊边,如一朵红花在雪玉上绽开,放出病态的绮丽。
司马朗倒地,他捂住血流不止的胸口,“我父皇……不会……不会饶过你……”
谢扶光眉间带血,仍然笑吟吟。温柔到让人头皮发麻的笑里,透着些许精神不稳定的兴奋与疯癫。
他轻飘飘地将剑重新插.进司马朗身体里,“唔,东陵该换一个皇帝了。”
第 150 章
这日晨间, 沈有财见杨氏仍一副愁容,他啧了声,“都这么多天过去了, 京城那边还没什么动静,你担心个甚么。”
杨氏张张嘴,欲言又止。
“放心, 没甚么大不了的。”沈有财道,“咱秀秀可是高昌公主, 有高昌王与楼兰王为咱们撑腰呢!”
之前魏大人也给他们带了口信,让他们不要担心此事。还有, 秀秀是前武林盟主的义女, 叶应天也会替她撑腰,这么多人替她撑腰,皇上要强行赐婚, 不得好生掂量掂量?
京城那边这么久都没消息,那圣旨肯定就已经作罢了。
听了沈有财的话, 杨氏心下稍安, “我就是……”
“别就是就是了, 今日芒种,咱去煮些青梅吃。”
芒种这日, 家家户户都会煮青梅。这时候的新鲜梅子极酸涩, 用糖,老姜,茶叶慢慢煮制后, 酸甜可口, 净血通身,又美味又对身体有益。
熬煮好的青梅茶, 一杯下肚,酸甜芬香,清新消食。沈秀捧着温热的青梅茶,连连喝了好几杯。喝完青梅茶,她见小桃在树下系丝带,便也过去系丝带。
芒种时,百花凋残零落,这时家家户户都会把丝绸带系在花枝上,再把残落的花瓣粘在花枝上,为花神饯行。
系好丝带,她捧起地上残落的花瓣。虽已凋零,花瓣依然鲜艳漂亮。她道:“家里好像没红色的花?”
“原先在锦州时,家里养了水仙花,你把它铲了,说以后不要养那样的红花。来了这里后,家里也就没养红花了。”
“什么时候铲的?”
杨氏回忆了一下,说了一个差不离的时间。沈秀暗忖,那时候,她已经认识谢扶光了。那时的她,大抵是因为谢扶光,而迁怒于红色的花,所以才不让家里养红花的罢。
这时小桃突然跑过来,“姑娘?姑娘?”
“怎么了?”
“这是谢公子写给您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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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他给我写了信?扔了。”
“谢公子说这封信很重要,请您务必打开看一看。”
沈秀不动作。
杨氏迟疑道:“秀秀,他说很重要,要不你打开看看?”
静默须臾,沈秀接过信封。展开信纸,扫视一遍,她僵住。
谢扶光说,司马朗要强娶她,他已将司马朗斩杀。现在他控制了整个朝廷,皇帝已退位,整个东陵无人再敢给她赐婚。
东陵已然变天。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怎么燕州一点风声也无?是因为燕州离京城太远?
沈秀震惊之下,不免有些怀疑人生,到底是谢扶光太强,还是东陵太弱?这么大一个东陵,怎么这么轻易就被谢扶光给控制住了?
谢扶光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厉害,他强大到,抬手可救苍生,覆手可灭万民。
往下压了压心底的震撼,她继续往下看。信里,谢扶光问她,她是否愿意做东陵皇帝。
她怀疑自己眼花,揉揉眼,定睛一瞧。没错,他的确在问她愿不愿意当东陵的下一任皇帝。
就因为东陵皇帝不问她意愿,强行给她赐婚,他便直接解决了东陵皇帝。还打算让她做新的皇帝?
“秀秀,谢公子他写了些什么?”旁侧杨氏问道。
沈秀怕她说出信纸内容,杨氏会惊地晕厥过去。她敛敛气息,“也没写些甚么,不甚重要。”
“可小桃方才说这封信很重要。”
沈秀摇摇头,即刻回屋。取出纸笔,她斟酌着回信。
让她去当皇帝?真真是疯了。她极有自知之明,她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不聪颖,很平庸,很无能,没什么治国才能,她这种人,人群里一抓一大把。
她去当皇帝,怕是要把整个国家带沟里去,弄不好会把国都给亡了。她担不起这样的责任。
一想到此,她只觉被五指山压住,压得她呼吸不能。她在心里念了几句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她绝计不会去当皇帝,那么,谢扶光会当东陵的皇帝么?
他这人,脸上常带着温温柔柔的笑,看起来像个谦谦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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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则有些神经质,疯疯癫癫,精神不稳定,心狠手辣,残忍无情,他就是个疯子,他能做好皇帝,管理好整个国家吗?
沈秀神色凝重得能滴出墨来。随之她又想到谢扶光既然能管理好曼陀罗教,应该也是个有管理能力的人。反正他肯定比她强。
万千思绪翻滚而过,她脑子里混乱了许久,最终,她深吸一口气,做好决定。
她是万万不能去做皇帝的,若谢扶光真做了东陵的皇帝,她希望他能好好治国。
认认真真写好回信,她装进信纸里。
……
新帝登基,改国号为秀,年号为永安。至此,东陵国成为历史,中原为秀国。
得知东陵改国号为秀,沈秀扶住额头,不知该说什么好。
新帝并不是谢扶光。而是他的手下。一个有治理之才的手下。她心下稍安,同时隐隐担忧起来。
他的手下,拥有了这样的权力,会不会反他?背叛他?
不过,想来,谢扶光既然能放心让他手下掌权,也应该有什么手段控制他的手下的。她没必要多虑。
揉捏太阳穴,沈秀不再关注此事。
进入六月下旬,天气愈发热,沈秀练完功,浑身都是湿漉漉的汗水。她冲洗了一番后,杨氏端着冰酥酪进屋。
“这天儿热的,真见鬼。”杨氏把冰酥酪放到沈秀面前,让她吃了消消暑气。
沈秀热得卷起衣袖,直将冰酥酪往嘴里送。
杨氏发现沈秀胳膊上的牙印子。两排整齐的牙印,齿痕已结疤,留下深粉痕迹。杨氏惊诧,问她这牙印子是怎么回事。
沈秀摸小臂上的牙印,道:“不小心咬到的。”
“这么深的印子……”杨氏皱皱眉,“我去寻些祛疤药膏来。”
“不用。”
“什么不用,留个印子多难看。”
沈秀轻抚牙印,耳边回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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啮臂为盟那日,她与谢扶光一起发的誓言。
“我沈秀在此立誓,我与谢扶光,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我谢扶光在此立誓,我与沈秀,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齿痕为证,你我已啮臂为盟,永生不得反悔。”
耳边一遍一遍回荡起,她与他立过的誓言,沈秀垂目,“好,娘,你去弄些祛疤药膏来。”
“嗳,这就对了,女娘家家的,留个印子多不好。”
杨氏托人寻来了最好的祛疤舒痕药膏,嘱咐沈秀,“每日擦两次,顶多两月这印子就淡了。”
清清凉凉的白色药膏覆在牙印上,沈秀一点一点磨平药膏,心也一点一点平静下来。
牙印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她相信,她对谢扶光的喜欢,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谢扶光对她的喜欢,或许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月楼迦,以及魏朝清对她的喜欢,或许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这样,便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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