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带着种田游戏到古代 > 10、第十章
    自从王货郎那日,已有两日光景。


    说好要留给吴家兄弟的小米已经准备齐了,于晚他们又种回了几种蔬菜,另外于晚还找了一些普通的种子,只可惜没法获得农场的加持。


    对于这个结果,于晚早有准备,倒是卫邈有一些失落。


    是的,如今于家的农活,已经全部交给卫邈去干,毕竟《幸福农场》或许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省心的农田了,只需要定时检查是否发生异常事件就行。


    而卫邈身上的伤,也是有了许多好转,虽然看上去仍有几分虚弱,但却没有一开始那样岌岌可危的感觉了。


    所以他在可以下地之后,立刻就问于晚要了这个工作。


    于晚本来还有些不好意思,怎么能让伤患干活,只是卫邈却说他越靠近福地,所能吸收到的灵气也越多,对于身上的伤越有好处。


    而且不知怎么的,卫邈总觉得自己在干农活的时候,反而会有一种精神焕发、身体恢复变快的感觉。


    两人都说不出原因,只能归咎于神兽陆吾的血脉作用了。


    而于晚的工作,则成了给两人缝补与修改衣物,在物质不太丰富,没有服装店跟淘宝的古代世界,大部分人的衣裤鞋袜基本都得靠家中女眷来准备了。


    所谓男耕女织,不外如是。


    不过于家显然是没有女主人的,因此于晚就拿出了从货郎那里买的缝衣针,开始艰难的进行着这没有缝纫机的手工活儿。


    好在他俩暂时也不用穿新衣服,唯一要做的就是给卫邈改几件于父的衣服而已。


    至于他之前穿着的红衣银铠,因为沾染了许多鲜血,担心出了什么问题,所以直接被于晚给挖了个坑埋起来了。


    等到吴大郎来于家的时候,看到的便是一个俊秀少年坐在院子正中,借着阳光穿针引线的样子。


    吴家大郎名为吴大志,是一个三十岁左右,身量中等的黝黑汉子,他生着一张国字脸,一双虎目炯炯有神,一看就是个可靠憨厚的老实人。


    而吴大志果然也如名字一般,胸无大志、朴实可靠,从不会有半点偷奸耍滑的心思,同弟弟一起为酒楼采购菜蔬米粮的这几年,一直都是兢兢业业,不敢有半分懈怠与贪墨。


    自从几年前接手了这个活计,两兄弟就没有出过什么问题,然而谁也没想到,就是帮忙照顾于晚这几天,两人就捅出了个大篓子。


    虽然因为他们兄弟是酒楼老人的缘故,掌柜的并没有多做苛责,却又在店里给他俩指了一个徒弟,说是要跟着他们学做事。


    吴大志哪里不明白,这是要找人顶了他俩的职位,等到那徒弟掌握了他们手里的全部渠道,他们兄弟也就没有用了。


    然而就在两兄弟内心惶恐、暗自绝望之际,远在村子里的老母和媳妇竟然给他们传了个口信……说是于晚那儿有口味绝佳的粟米,让他们来家里取。


    于家能有好米?两兄弟是不太相信的,但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吴大志就先回到了家里,而就在他吃了用那小米煮成的米粥之后,立刻就陷入了狂喜之中。


    这般滋味的米粥,即便是酒楼里的大厨也做不出来,唯有几年前他们兄弟俩跟着掌柜的去了一趟江南,在那冠绝江南的‘天香楼’里吃过的一顿饭才能相比!


    那天香楼的大厨,传闻祖上是给开国七家的老爷们做过饭的,后来告老回乡之后,才开了这家酒店,这手艺自然不用多说,而自家娘子的掌厨水平有多高,吴大志也是清楚明白的。


    所以说,只可能是那米好了!若是他能给酒楼带回这上好的粟米,只怕那顶替职位的事情也不会发生了。


    思及此处,吴大志直接就撂下碗筷,跑来了于晚家门口,生怕自己去晚了,那小米就卖给他人了。


    因此于晚看到的,便是一个提着两个口袋,气喘吁吁、大汗淋漓的吴大志。


    于晚见他这幅样子,立刻就明白了对方的目的,随即将他邀请进屋:“大志哥?你回来了?快进来坐。”


    他给吴大志到了一碗凉茶,这是当日在王货郎那儿买的散茶,用农场水潭里的池水泡的,吴大志端起来咕噜噜灌了一大碗。


    一碗凉茶入腹,吴大志只觉得有一股凉气涌进四肢百骸,透出一种清凉而温润的畅快感,整个人打了个激灵,极为痛快的喊了一句:“爽!”


    这一声出口,吴大志才终于想起自己来这干嘛,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这几天酒楼里的事情太多,一直来不及来看你,不知道你身体好了没有?”


    于晚笑了笑道:“多谢大志哥关心,我身体已经好了许多了。”


    吴大志拍了拍脑袋,这才想起自己带了些什么,他将手里的包裹放下,第一只口袋里是一只已经拔毛处理过的公鸡,而另一包则是几十个鸡蛋。


    “这是娘亲让我给你带来的,让你补一补身体。”


    于晚连忙推拒:“这怎么行,这段时间劳你们照顾,我就已经很不好意思了,怎么能吃你家的鸡。”


    “还是留着给婆婆补身体吧。”


    “拿着拿着,这些都是娘亲的心意,我如果敢带回家,她得拿竹竿敲我脑袋。”


    吴大志憨厚的笑了笑,将两个口袋直接放到了一旁:“而且我还得找你帮忙呢,之前你送来的那些米,真的还有那么多吗?”


    当时于晚说的,那是于大夫留下来做药膳的米,想来数量也是不多,不应该有上百斤才对。


    毕竟黄家那堆吸血虫,早就能翻出来带回家去了……若这米不多的话,吴大志就要空欢喜一场了。


    “其实这也不全是我爹的收藏,而是另有来处……”


    关于小米的来历,于晚早就编好了:“之前父亲前去山中采药的时候,曾经遇见过一个山谷,山谷里有一个寨子,里面都是些为了逃避前朝徭役的普通百姓。”


    “这寨子人杰地灵,乃是长在风水极好的地方,所以只要是那个寨子里种出来的粮食蔬菜,口感都是一等一的好!”


    “我之前去山里采药,也是打着去寻那些人帮忙的心思,只可惜没来得及回来,我也受了伤……”


    于晚说到了,轻轻的低下了头,整个人看上去有些黯然。


    吴大志看到这里,心里也生出几分难受,不敢再戳他的伤疤:“所以说,这些小米就是那些寨子里的人送来的?他们打算托你帮忙售卖?”


    于晚含蓄的点了点头,吴大志心里了然,不再多做试探。


    但凡是为了躲避劳役,逃进深山居住的人,对外的戒心都是很强的,恐怕只有于大夫那样品德高尚的人,才能得到那些山民的信任吧。


    说到这里,吴大志的脸色也有些正重:“不知小晚你这里,还有多少那种小米?几日能够供一次货?而定价又是几何?”


    于晚想了想,道:“我这里暂时有百来斤,可以一起卖给你,如果你们确定需要的话,那么我可以每十五天供一次货,每次一百五十斤左右。”


    “至于价格,大志哥你看着给吧,想必你也不会让我吃亏的。”


    吴大志想了想,这样上等的粟米,肯定是不能用寻常粮价的:“如今的米价一斤在四五文钱左右,我给你翻上几番,按二十文一斤如何?”


    二十文一斤听上去不多,但一百斤可就有二两银子了,而如今县城里七品的县老爷,每个月也才三四两银子的月俸而已。


    当然县老爷也不可能只有明面上的收入,这连自己一家都养不活呢。


    于晚想了想:“既然如此,那就这么定下吧,我家里还有一百多斤粟米,大志哥今日就带走吧。”


    “好嘞!”


    见买卖达成,吴大志是喜不自胜,刚想去厨房帮忙搬米,就看到一个身材高挑,面容英俊的青年正拎着一大袋粟米,面无表情的向他走来。


    来人正是卫邈,于晚看到他竟然拎着这么重的东西,连忙冲上前去,想要将米袋子给抢过来,“你怎么出来了,还提着这么重的东西……万一伤口出了问题怎么办?”


    “没事的……”卫邈朝他眨了眨眼:“厨房离后院太近了。”那里可还有福地呢。


    于晚这才想起来,不该让吴大志去提的,不过他还是抱怨了一句:“那你就叫我一起搬啊,一个人这么莽撞,真当自己身上没伤呢?”


    听着于晚关心的话语,卫邈露出一个笑容来,也没有继续反驳,而是直接将装米的口袋递给了吴大志。


    吴大志见这个陌生的青年提的轻松,只当这是百斤粟米里的一部分,没准备之下直接给这米拉了一个踉跄,双手用力才勉强抱起。


    他有些敬畏的看向青年,这年轻人好大的力气!


    “给你介绍一下,大志哥,这是我在山里救下的病人,因为身上有伤没好,所以暂时住在我这儿,你叫他卫九就行。”


    因为卫邈的真名不便暴露,所以于晚就给青年起了个假名,也就是卫九了。


    对于于晚的话,卫邈毫无异议。


    听完了于晚的话,吴大志怎么也不相信,眼前这个高达矫健、神采英拔的青年人会是一个重病号?!


    介于商品实在是有些重,卫邈提出想要帮忙送他回去,却被于晚给阻止了。


    而于晚自己想要帮忙,则被吴大志给拒绝了,你小子也是个重伤号,在这儿逞能什么啊?


    光看你那小身板,还比不上那个卫邈呢。


    感觉自己吃了一肚子狗粮的吴大志悲愤的走了,留下了二两银子和一串定金,只要再经过了酒楼大厨同意,他们双方就长期合作。


    于晚将这二两银子放进掌心,献宝似的递给卫邈:“看,咱俩有钱了!等过几天乡里赶集,咱们就去割几刀肉来吃。我告诉你啊,我烧的红烧肉可好吃了……”


    听着于晚絮絮叨叨的话语,卫邈的眼里露出一丝笑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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