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他当时扯了一大堆。”回想起这一切的提姆摊开手:“很拙劣。大概是他想先给我灌输死后世界最美好然后再做一些挑拨——诸如我父母不爱我,只有死后的父母才会爱我之类的然后趁机诱骗我去自杀云云……”
“这套各种教派都讲烂了。”杰森锐评:“然后呢?不过说真的,这套虽然没新意,但确实很有迷惑性……”他想是想到了什么一样,嗤地笑了一声。
完全知道这人在想什么鬼的提姆扶了扶额头:“……我没上当,不如说当时就觉得很奇怪……好吧。我承认我一开始以为他是遭遇了什么不幸,想帮助他……”他说:“但我想不出来他有什么可以伤心的。”
纵使——好吧,七岁的提姆必然不可能有红罗宾那样堪称bug的思维能力,但最基本的逻辑运作已然能在他的脑海中跑动起来。一个父母双全、甚至对其多有溺爱、看上去也不曾经历一些重大挫折的……富二代,到底有啥理由寻死觅活的?
诚然,现实里谁也保不准一个光鲜亮丽门面的背后到底藏了些什么,年幼的提姆就因为逻辑被卡而放弃这项助人活动并专心企图思考出一个满意的答案时,小洛夫齐顿见提姆迟迟不肯上当便很快就放弃了,这件事就此被揭过。
“……其实现在想起来,我大概当时已经得出了结论——也许是因为一些原因忘记了,又也许……”
正如福尔摩斯对直觉的解释,基于脑内信息处理速度过快的原理,某些看似灵光一闪的想法,实际上是潜意识中积累到了足够的信息——并加以分析后送到了人们面前。
尽管也许……确实存在一些反常识的直觉怪人,不过就提姆来说,大体还在上述范围内。
杰森把提姆的话仔细琢磨了一遍,很快得出了结论:
这完全就是一个被宠坏了的、自私自利的公子哥。而且有点小聪明——这点倒是罕见,自私的人很多,自私却又聪明的家伙可不常见。杰森在跟着布鲁斯入行义警前就已经浅浅看到了人性的险恶、不可捉摸以及反复无常,对于——哥谭的富人阶级更是如此,你总不能指望个个都和布鲁斯韦恩一样……妄图做出改变什么的。
这是个充满了黑色笑话的地方,杰森无比确信这一点,不论是草包的皮囊下藏着一颗英雄心,还是悬壶济世者实际上戕害的性命不胜枚举——这种带着怪异反差的玩意,仔细想想还挺腻味,这像拆盲盒一样,从俗套的故事里拆出了更俗套的故事。他倒是也不嫌弃,而是拿起一块薄饼,咔嚓咔嚓地咬作几截:“行吧,散播恶意取乐的人——”
提姆德雷克看了他一眼。
无声地、眉头紧蹙地、又饱含未尽之言——
你知道我不需要——
哦,别那么说,我才不会为了你去摘掉别人的脑袋,那是他罪有应得——
“……你们在干什么。”
一道声音陡然插入了僵局之中。
穿着一件黑色外套,看上去像是被厨房的香味吸引而来的少年抱着双臂,他靠在厨房的门框上,锐利的眉眼里带着一种说不上来的傲气。
“嘁,”杰森突然靠回椅背,他好像嘀咕了两句什么,然后端起面前已经冷掉的意大利面:“吃饭,你没长眼睛吗?”
在达米安口喷毒液——或者动手之前,提姆头疼地喊停:“有事吃完再说!锅里还有。”
达米安从大都会回来的当天,杰森像来时一样,骑着他的机车驶离了大宅。
冷风凛冽,他掐掉了挂在身上的窃听器,决定速战速决。
首先——让他看看,这个自私自利、冷血而且惯于伪装的垃圾,到底还做了什么,以至于这份延续了数十年的追凶请求能被送达到他这里——
……
布莱雷利拉开车门时,埃尔顿正巧就着车内昏暗的灯光看着什么东西。他的右手搭在手刹旁,指尖星火明灭。在察觉有人来的瞬间,他第一反应是把手里的东西塞到了座驾和车门的缝隙里,然后才把烟摁进烟灰缸。
警探咧嘴笑了笑:“抱歉。”他连忙把车窗摇下来,让烟味散出去。
布莱雷利点点头,他坐上车,地下车库的隔音显然做得不错,隔绝了狂风骤雨,只留下空旷的沉寂。
埃尔顿从车顶的挡板里抽出了一沓资料。
“关于最后的那位受害者,我让我一个助手去调查了……”他调节了一下开关,尽量让灯光明亮,有限的暖光却让一切局促起来……
“助手?”
“对,我的一个同事,可信。”警探说:“……干这行,多少要有点别的手段,不是吗。”布莱雷利注意到他的右手抽动了一下,他不动声色地接下话茬:“线索呢?说说看。”
“当年的哥谭并没有完善的城市监控系统,那个时候也是动荡,失踪案层出不穷,见报的和不见报的。”埃尔顿说:“要从这方面下手不太现实。”
布莱雷利点点头——看来警探多半已经在这方面下过功夫了,他不是个急躁的人,于是继续问:“除此之外?”
“当天医院的档案上——包括前后我都看了,没有这样一例急诊。”埃尔顿继续说:“不过我这边通过查阅医院存档的人员名单,找到了几位当时就职的……员工。”
本着不放过任何线索的原则,埃尔顿几经周折联系上了当年就职的医护——这里头很大程度上都是看运气,在管理混乱的年代,值班表并不完全可信。当时的哥谭综合医院——也就是托马斯韦恩就职的那所医院约有数千名医护职工,是哥谭医院二十一世纪经历重组前规模最大的医院。要精准地从中找到他们需要的人,也相当耗费精力。
在这其中,还涉及到一个不算大众的数据统计事实——美国医生的平均寿命普遍比普通人少十年,考虑到这点,埃尔顿几乎拿出了年轻时候的劲头:谁晓得再晚两天,那些本来就没剩多少的老头老太太又得走多少个。
“完全是运气。”作为调查的事后,也就是“现在”,埃尔顿感叹道:“有时候,要搞下一个大案,也是需要那么一点这玩意存在的……我们不上赌/桌,却也在扮演赌/徒。”
这份幸运以一份简记的形式落到了布莱雷利的手里。
亚当·乔伊斯,1980-1999年任职于哥谭综合医院,不过他既不是医生,也不是护士,而是在医院中担任清洁工。
那是1983年的一个春夜。在大部分人的回顾中,1984年的春季唯一给历史留下的大众记忆就是美国大使馆发生的爆炸案,然而,更多不为人知的瞬息里,小齿轮夹在大齿轮之间,同样有着推动历史走向的力量。
“那是个有点顽固的老头。”埃尔顿警探说,他发动了车子,在驶出车库的同时打开了车灯,升降杆费力地抬起,他们面前是一如既往的雨幕。
“……”布莱雷利没搭腔,他把简报反反复复看了几遍,上面写着亚当·乔伊斯的生平:哥谭人,早年辍学,在加油站工作过。后来又到医院担任清洁工。省略一些游手好闲的日子后,这位平平无奇的哥谭市民最后选择娶了一位来自邻市的妻子,并在那儿居住了近二十年。期间与妻子生育了一子,后来儿子因意外亡故,而他的妻子翠西·乔伊斯也于两年前去世。
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这位一生庸碌又多舛的老人最终选择卖掉了位于邻市布鲁德海文的房子,回到了哥谭。
布莱雷利曾经听夔娥讲过,在她生长的国度,有一个类似四季轮回的论调,树木生长出枝叶,而枯黄的枝叶最终会落回树下,重新成为树木的养分——似乎寓意着人终究会回到家乡。
只是,对于乔伊斯——他也许试图像逃离诅咒一样逃离过哥谭,最后又无可奈何地回到了这里,就像诅咒本身被印证。这么看来,这和夔娥所描述的那种眷恋完全不同——不过,布莱雷利承认,他对这块的了解不多,所以感受上难免有误差,因为尽管有着完备的社会关系,他其实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故乡。
“我去找过他几次。”埃尔顿警探说:“他今年七十岁,独居,性情不算古怪,我一开始只想诈一下他——关于1983年,关于托马斯韦恩的事情,他的态度很耐人寻味。”
“也就是说他知道什么,但是不肯说。”布莱雷利说。
托马斯韦恩同样死于1983的年的四月,作为茶言饭后的谈资,几乎无人不晓,可老人闪烁的目光让这位经验老道的警探立马有了判断。
“——1983年,您知道我想问的是什么吧?”
“不,我不知道。”乔伊斯说,他当时正越过警探,看着厨房里的花,他似乎想以此来掩饰,让人以为他正在注视着埃尔顿的眼睛。
“没人会不知道韦恩医生的死。”
埃尔顿说:“您也知道,所以您不知道的事情不是这个。”
“……这就是你非要带上我的原因?”布莱雷利叹了口气:“我去扮黑脸?认真的?”
“在以前,我都是抢着担任‘坏警察’的那个。”埃尔顿哈哈一笑:“我还有斯威夫特,我们年轻的时候都不爱当‘好警察’,结果这差事就总被推给詹姆斯。”他说:“……我是个大老粗,我有自知之明,这要是个毛头小子,或者那群把小丑当偶像的混混,”他在说“小丑”这个单词的时候,咂了咂舌,好像在驱逐什么不吉利的东西:“我有一套自己的方法,但这对一个老人行不通,但是你……”埃尔顿看了一眼布莱雷利。
……行吧,你直说你不好对老人暴力威慑不就行了。
他们开了半个小时的车,其中有十分钟堵在路上,幸运的是,这只是普通的堵车,而不是又有什么犯罪分子跑出来了。
看着警探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布莱雷利只觉得离谱。
……还是那句话,哥谭,恐怖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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