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晦暗的天空。


    当冬日的黄昏落下最后一抹残阳, 众人终于瞭望到远方港口的零星灯火。


    “终于要靠岸了。”


    胡铁花、张三脸上难掩笑容,就连因一连串事情心情不佳的金灵芝,脸上也露出了喜悦之色。


    这么大的动静自然瞒不过舱房内那些永失光明的女孩。


    若是白天靠岸,她们尚有疑虑, 但眼下靠岸的时间是黑灯瞎火的晚上。


    唐家已经提前飞鸽传书, 在港口安排了车马, 船靠岸后会有几辆非常大的马车,送她们回金陵城。


    这个人情非同小可。


    眼看船即将靠岸,安小六主动找到了唐家兄弟。


    她将身上携带的所有的毒药依次摆上桌面, 介绍完作用后,开口道:


    “选一种吧,我将配方和解药告诉你们。”


    唐天纵一怔,惊讶道:“你没开玩笑?”


    对于那些擅长暗器和用毒的江湖人来说,毒药的配方和暗器的制作方法就是立根之本。


    孔雀山庄三百年不倒, 靠的是独一无二的孔雀翎。


    莫希隐退江湖多年,“子午催魂沙”配方泄露后,他宁愿冒着巨大的风险也要出海调查,也是因为赖以生存的手段不再是“唯一”。


    安小六说:“时间不多了, 你们兄弟要在船靠岸前做出决定。”


    唐天纵倒吸一口气, 不由得看向自家二哥:天上掉馅饼了,二哥, 要不要吃?


    唐天容抬头望着对面的安小六:“为什么?”


    安小六定定道:“人情债难偿。”


    听到安小六这么说,唐天纵反而犹豫了。


    安小六年纪也不大,本身又是医道宗师, 不出意外的话她还能活很久, 让她欠着唐家的人情似乎比她的毒药配方更加值钱。


    唐天纵不由得看向二哥,让船晚上靠岸和马车都是二哥的安排, 是否接受配方还要看二哥的选择。


    唐天容望着桌上闻所未闻、令人大开眼界的毒药,仿佛没有看到唐天纵和安小六复杂的目光。


    沉吟片刻,他拿起那瓶快把勾子长吓疯了的“小蚯蚓丸”,抬头看向安小六,四目相对,安小六看到他平静深邃的眼神。


    他说:“那就这个吧。”


    安小六忽然意识到,自己欠唐天容的可能一辈子也还不清了。


    两三盏茶后。


    在海上漂泊许久的众人双脚终于踏上结实的陆地。


    这个季节海边潮湿阴冷,岸边结了一层薄薄的冰。


    安小六牵着蝙蝠岛那些姑娘们的手,带着她们下船,依次扶上唐家早已备下的马车。


    最先向安小六辞行的是“白衣神耳”英万里和白猎。


    二人身后是双手双脚被铁链束缚、品尝“小蚯蚓丸”神威的朝廷钦犯勾子长。


    英万里取出自己的印章,捧到安小六面前:


    “安姑娘,您的赏金小老儿在找到贡品后定当双手奉上,这枚私章就当小老儿的信物了。”


    安小六没有推辞,收下了英万里的私章:“我在金陵等英老爷子的好消息。”


    白猎因为目光一直追随和胡铁花拉拉扯扯的金灵芝,看起来倒是又几分心不在焉。


    片刻他收回目光,拱手对安小六说:“安姑娘,在下还要回去复命……今日一别,他年相见不知何时,后会有期。”


    他那句“他年相见不知何时”拔高了声音,终于引来金灵芝的侧目,可惜的是,金灵芝只是侧头看了一眼,继续将目光放在胡铁花的身上。


    安小六佯装没有看到白猎暗淡的眼神,只说:“后会有期。”


    在“哗啦啦”的铁链声中,英万里和白猎扯着一步三回头、口中不断念叨“你还没给他们解药、解药”的勾子长离开。


    莫希倒不急着走。


    他和安小六还有五根金条的账要结,他现在走了,怕是要被安小六记恨到阴曹地府,百年后投胎都不安生。


    况且……安小六一个人要护着这么多女人。


    莫希有些不放心。


    当然,他是不可能将心里话告诉安小六那个小贪财鬼的!


    【“一个拖欠你一笔巨款担心你半路遇险决心护送你回家的用毒高手。”】


    富贵儿忽然开口说了长长的一串。


    安小六奇怪地看向莫希:虽然莫老头是好意,但他哪来的自信护送自己?毕竟他自己武功也不怎么样,是被富贵儿盖章的“武功平平”。


    “喂,臭丫头在想什么,你那是什么眼神?!”


    莫希气急败坏道,明明安小六没有说话,他却诡异读懂了安小六的眼神。


    安小六收回目光,莫老头还怪敏感的。


    第二波要离开的是高亚男和华真真。


    在安小六和英万里白猎说话时,高亚男和华真真已经在与楚留香等人道别结束。


    两个气质截然不同的女孩走向安小六。


    “安姑娘。”


    说话的是华真真。


    在总共同经过暗无天日的蝙蝠岛后,这个女孩与安小六多了一些说不出来的默契。


    好像无需交流就知道彼此要说什么。


    枯梅大师死后,华山派群龙无首,论武功、论资历,能主持大局的唯有华真真。


    如今华山派风雨飘零,华真真要以最快的速度返回华山接任掌门之位,而高亚男已决心辅佐华真真,弥补先前的错误。


    港口昏黄的灯火中,华真真看起来依然是那么弱不禁风,像一只惴惴不安的小兔子。


    或许这只“掌门兔”真的能给江河日下的华山派注入一股生机,又或许华山派无力回天就此凋零。


    华真真望着安小六,声音软糯:“安姑娘,我要回华山了。”


    “嗯。”


    “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


    “那我先去找别人了。”


    “好。”


    华真真露出灿烂的笑容,飞快敲了敲蝙蝠岛那些姑娘们的车厢:“我可以上来吗?”


    “华姑娘请。”


    车厢里传出女人温柔的声音。


    华真真登上马车,与车厢里的女人依次道别。


    尽管隔着一层木板,但安小六知道那一定非常温馨。


    华真真从一辆马车下来后,又上了另一辆马车。


    高亚男目光柔和的望着华真真:


    “你大概没有时间参加她的掌门大典了……不过我依然会发请帖的。”


    “我会回礼的。”


    安小六斩钉截铁道。


    高亚男一怔,郑重其事行礼。


    没有枯梅大师的华山派在别派眼中就是一块肥肉,有凶名赫赫的“瘟神”贺礼坐镇,别有用心的人就是想做些什么也会考虑后果。


    “……谢谢。”


    “不客气。”


    待华真真和所有人逐一道别后,高亚男不知从何处牵来两匹骏马。


    华真真一跃而上,这是她第一次在众人面前施展轻功。


    诚如富贵儿所言,华真真内力犹在楚留香之上。


    冬日海边萧条冰冷的寒风,华真真长长的发丝被风撩起,柔软的声音淹没在海浪中:


    “诸位后会有期。”


    她与高亚男向码头的众人拱手,话语间已策马扬鞭、渐行渐远。


    安小六看着正浓的夜色,知道自己也要走了。


    她要带着这些姑娘们尽快赶回金陵。


    她先走向唐家兄弟,不等二人开口,安小六说:“到了金陵我会差人送信到唐门据点。”


    “好。”唐天容轻声应道。


    唐天纵说:“安小六,有时间我和二哥到金陵找你和你弟弟,记得好好招待我们,我不要吃你烧的菜,我要狗哥下厨。”


    安小六顿时黑了脸。


    唐天容忍俊不禁,他有些释然地说:“我要喝天下最好喝的粥。”


    反应过来的金灵芝冲向安小六,惊讶道:“你要走?现在?”


    “是啊。”


    “我还想和你多待几天的。”


    金灵芝嘟哝着,她虽有不舍却也没有挽留,她知道安小六接下来有很多事要做,每一件都非常麻烦、非常重要。


    金灵芝似想到了什么,偷偷摸摸将安小六拉到一旁,从衣服夹层里取出一叠卷起来的银票塞给她,大小姐派头十足道:“给你,拿去花吧。”


    安小六惊讶地看向金灵芝。


    金灵芝不自在道:


    “我知道你缺钱,就当我卖你一个人情了,以后我行走江湖被人欺负了你要替我出气。


    “我会告诉每一个人认识我的人,‘我是瘟娘娘的最好的朋友,敢欺负我瘟娘娘会替我报仇’,你不许反驳……”


    “好。”安小六忍不住笑了。


    “这还差不多,”金灵芝有些害羞又有些高兴,“那我和东三娘她们告别去了,你也抓紧时间吧,他还在等你。”


    金灵芝贼眉鼠眼看向某个方向,捂着嘴窃笑跑向马车。


    安小六看到定定望着自己的楚留香。


    金灵芝以为安小六和楚留香一定有说不完的话,事实上并非如此。


    “我回金陵了。”


    “正好,我也有其它的事要做。”


    “我知道。”安小六点头。


    虽然原随云死了,但蝙蝠公子控制的各方势力还在,紫鲸帮、神龙帮……那些帮派的遗留问题还需要楚留香处理,也唯有楚留香这样备受武林豪强信赖的传奇才能解决那些纷争。


    别离是一件让人很难过的事。


    但无论是安小六还是楚留香都知道,这次别离只是他们无数告别中的一次而已。


    因为还会再见,一次告别也就无关紧要了。


    倒是胡铁花怅然若失的看向金灵芝。


    大约是受到了安小六的启发,金灵芝也要走了。


    唐家和金家也有生意上的往来,唐家兄弟有足够的马车和人手将金大小姐安安稳稳送回万福万寿园。


    喧嚣的码头刚刚有多热闹,此时就有多萧条。


    盏茶工夫,码头只剩下楚留香、胡铁花、张三。


    楚留香看着好像失了魂的胡铁花,微笑道:“你要是舍不得,现在追也还来得及,只是你要搞清楚自己要追哪一个?”


    张三感兴趣地望着小胡,这个问题他和楚留香问过好几次了,每次都没有答案。


    胡铁花闷闷的喝着凉酒,当酒葫芦里一滴酒也不剩后,郁闷对楚留香说:“算了,我还是跟着你吧。”


    其实他也不是很明白自己喜欢哪一个。


    好像是高亚男,又好像是金灵芝。


    胡铁花就像有毛病一样,听不得“天长地久”,但凡察觉到喜欢的女人动了“想要永远和胡铁花在一起”的念头后,他就要跑。


    对于浪子来说,安定比死亡更可怕。


    只有不理睬胡铁花的女人,才是胡铁花最爱的女人。


    张三瞠目结舌:“该你这小子打一辈子光棍。”


    胡铁花挥着酒葫芦和张三打了起来。


    海浪、繁星。


    楚留香望着看不见的远方,安小六离开前那句“下次见,楚留香”依稀在耳边。


    漂泊不定的游侠露出淡淡的笑容,寒星般明亮的眸子有着别样的期待和温情。


    ——下次见,安小六。


    第93章


    一年复一年。


    金陵的早春, 细雨如丝。


    屋子里烧着温暖的炭火,古朴的床上有一个很大的鼓包,床上的人盖着蓬松的被子,仿佛还在熟睡。


    “嘎吱——”


    悠长的开门声, 穿着素衣的女人端着木盘走了进来, 上面是一碗气味浓郁的汤药。


    她身姿曼妙, 一举一动充满着难描难述的魅力。


    近了,更近了。


    女人站在床前:


    “我知道你醒着,起来吃药吧。”


    被子里的人没有说话。


    端着药的女人又说:“你睡觉时呼吸会比醒着更加平缓, 我听得出来,师父。”


    【“扑哧——”】


    脑颅内传来一声短促诡异的嘲笑,被子里的人……安小六睁开眼睛。


    ——讳疾忌医的人是谁呢。


    ——是我了。


    安小六在心里自问自答,慢吞吞坐起来,望着站在自己床头的女人。


    端药的女人嘴唇丰盈, 鼻梁高挺,皮肤白皙,眉毛根根分明,除了……眼睛。


    用“双目失明”描述并不贴切, 因为女人并没有称之为“目”的部分。


    她眉骨下本该有眼睛的地方白净平滑, 只有一片光洁的肌肤。


    西四娘。


    三年前安小六从蝙蝠岛带回来的众多姑娘中的一个。


    因为鼻子特别灵敏且对药理针灸颇感兴趣,安小六闲下来便教她一些医药知识。


    一年前, 西四娘正式拜安小六为师。


    成了安小六的大弟子,也是目前唯一的弟子。


    学医是一件枯燥、在短时间内难以学有所成的事。


    西四娘有天赋有兴趣,味嗅触听四感敏锐, 极大弥补了视觉上不足, 遗憾的是因为蝙蝠岛那段经历,她很排斥与陌生人接触。


    行医用药需要经验积累, 家里没有那么多病人供她观摩学习。


    这几日安小六生病,倒成了西四娘难得的实践机会。


    安小六闻了闻碗里的药,用很重的鼻音说:“方子是对的,黄连可以用别的药代替。”


    “用什么?”女人诚实地问。


    她所会的一切源于安小六,在没办法通过阅读医书自学的前提下,师父的授课就显得至关重要。


    “普通的莲心即可,”安小六深吸一口气,将这碗配方苦到极致的药汤一饮而尽,用沙哑的声音评价道,“煎药的火稍过了,下次用文火……比你这份药用的火再小些。”


    “弟子明白了。”


    西四娘接过汤碗,凄美恐怖的的头颅微微颔首,仿佛是严谨认真的学者。


    午时初刻,雨渐渐停了。


    安小六打开窗户,远处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稍近些是一间歪歪扭扭、附近寸草不生的瓦房。


    这是安小六以前养毒虫的自建房,因为一砖一瓦都是姐弟俩的心血,索性就这么留了下来。


    三年多前,她从蝙蝠岛带回来很多女孩子,因为家里住不开,暂时安顿在彭一虎闲置的别业,她则在金陵城贴了一张告示招工建房。


    当时临近年关,附近的泥瓦匠回乡过年了,响应的人寥寥无几,真正开工是次年春天。


    女孩子们说,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就好。


    可安小六想既然决定盖新房,那就盖个好的。


    “富贵山庄”就此诞生。


    现在的安小六衣食无忧。


    她用从莫老头那赚到的金条建了气派的大房子,用朝廷的赏金过上了富裕的生活。


    有大片的土地用来种药、养虫子,身边还有数不清的漂亮姑娘与她作伴——自从她确定了新家叫“富贵山庄”,富贵儿也不骂她“穷鬼”了。


    她似乎实现了富贵儿口中的“制药自由”,但心里总觉得少些什么。


    忽然,远处传来粗嘎的谩骂声。


    伴随富贵儿四平八稳的“一个气急败坏的谢烟客”“一个大智若愚的石中坚”,树丛闪过两道急快的身影。


    “臭小子,我让你躲,我让你躲——”


    骂骂咧咧的老人青袍短须,手中挥舞着一根刚发芽的柳条,抽打着高大英武的年轻人。


    二人皆是当世少见的轻功高手,追逐中脚尖擦过新叶而树枝不颤。


    “师父,您别生气,我不躲了。”


    年轻人憨直望着老人,真的站在原地不动了。


    老人暴跳如雷,他狠抽柳条,甩得只剩残影的柳条看似凶猛,却刚好擦过年轻人的身体,并未真正打在他身上:


    “混账东西,你才学了多少皮毛就敢小瞧老夫?”


    “我没有……”


    “那你可知错?”


    “我不知道哇。”


    ……


    这一幕着实有些好笑。


    安小六也确实笑了。


    她声音极轻,还是惊动了稍远处的师徒,一老一少不约而同扭头。


    年轻人惊喜万分:


    “姊姊?!”


    他一跃而起,几个起落来到安小六身前,脑袋竟是快要抵上窗顶。


    “狗哥。”


    安小六微笑唤着年轻人,眼神很柔和。


    “姊姊,你几时醒了?身体好些了吗?师父传了我一套特别有意思的掌法,我昨天才掌握要领,等姊姊好了我练给你看。”


    年轻人一口气说了一长串,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挠了挠头:


    “哎呀,姊姊还在生病呢——”


    “我身体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安小六声音略显沙哑,“狗哥,你做了什么,谢前辈因何生这么大的气?”


    “我也在纳闷呢,”狗哥茫然道,“这段时间师父一直指点我武功,实在辛苦,我让师父休息,师父就生气了——”


    随后而来的老人不阴不阳道:“老夫哪里敢生气,石少侠厉害得紧,谢某人已经不配成为他的对手了,哼!”


    他又怎么了?


    安小六顿感疑惑。


    【“嘻,谢老头用七成功力没打过你弟弟,准备全力以赴挽回颜面被你弟弟以‘师父年纪大了该多休息’给拒了,现在正在无能狂怒呢。”】


    富贵儿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


    祂的说话明明没什么起伏,却莫名有种活灵活现的机灵劲儿。


    安小六看向一无所知的狗哥——


    昔日侯监集瘦瘦小小的男孩,如今高出谢烟客一头,身材强壮结实,武功也跻身当世一流高手的行列。


    唯有眉宇间的率真憨直,泄露他的真实年纪。


    安小六不由想到许久没有消息的王怜花。


    二人初见时,对方不过是狗哥现在这般年纪。


    王怜花心思缜密、狡黠如狐,狗哥斗大的心眼儿至今凑不够一筐。


    “姊姊,”少年困惑望着安小六,一双清澈如水,“姊姊为何看我?”


    安小六似有所思,她收回目光,口中道:“吃午饭了吗?”


    这几日她卧病在床,担心过病给其他人,尽量减少与旁人见面,也不常见少年。


    狗哥随口回道:“还没呢,我和师父都没吃呢,姊姊要和我们一起吗?”


    狗哥无意间的“我们”取悦到了谢烟客,后者得意瞥了一眼安小六,待发现少年看过来,又恢复先前的冷脸。


    只是他神色变化太快,一时间转换不过来,表情难免有些滑稽。


    “好,”安小六看向谢烟客,“前辈,打扰了。”


    “哼,这是你家,看我做甚!虚伪!”


    “我去厨房烧菜。”


    少年施展轻功,欢天喜地离开。


    待少年走远后,谢烟客捋了捋胡子,用一种“我看透你了”的得意神情面对安小六:


    “臭丫头,你将我那笨徒弟忽悠走可是有话要说?”


    安小六点点头:


    “是有一件事要与前辈商量——”


    待狗哥兴冲冲烧完菜,天已经完全放晴。


    空气混合了泥土和青草的气味。


    为了练功,狗哥和谢烟客住的很偏,师徒俩有一个独立的院子,并不和其他人住在一起。


    眼下安小六大病初愈,狗哥准备的菜肴也以清淡为主。


    谢烟客哼哼唧唧,却也没有提出异议。


    说来好笑,老爷子成天拿鼻孔对着安小六,张口闭口的“臭丫头”,这两年每回南下金陵,只会住她的富贵庄。


    少年烧菜的手艺一流,即使是素菜也别有一番风味。


    吃到一半时,安小六忽然说:


    “三月初七‘万福万寿园’金太夫人过寿,狗哥,你有空替姊姊送个寿礼。”


    “万福万寿园”的金太夫人是金灵芝的祖母。


    她有十儿九女,共计十九个孩子,子女们长大成为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后,又为她带来六十七个杰出的孙辈。


    可以说没有金太夫人就没有金家现在的繁荣昌盛。


    狗哥咽下口中鲜笋,爽快应道:


    “好啊,那下午我去和爹爹妈妈说一声,明日一早带着寿礼出发。”


    他的用餐礼仪与安小六一脉相承,不徐不缓,很有世家公子风范。


    倒是看不出是富贵儿口中“耿直的憨憨”。


    一旁的谢烟客默不作声夹菜。


    少年也并未意识到,这是他离开侯监集后,第一次在既没有姐姐又没有师父的陪同下单独远行:


    “姊姊,万福万寿园在哪儿,我到了那儿人家不认识我怎么办?”


    “吃完饭我告诉你地方,你只要把礼帖和东西交给大门收礼的人,再进门祝个寿就好,金家是望族,那几天拜寿的肯定很多,若旁人注意到你,问你什么,你想回答就回,不想回就不用理,”安小六顿了又道,“下午你回家正好请教石庄主和闵庄主,他二位比我更擅长这些。”


    安小六处世的原则是“能动手绝不动口”。


    这些年她已言传身教,将自己为数不多与活人打交道的经验尽数告知少年。


    凭少年的武艺,就算性子单纯,行走江湖也不会吃大亏。


    狗哥点点头:“我明白了,我先去爹爹妈妈家,晚上再回家,姊姊还有什么要交代的晚上等我回来再一并告诉我吧,我会记下来的。”


    安小六欣慰的笑了。


    次日一早。


    狗哥骑着玄素庄备下的骏马,带着银钱和寿礼离开富贵山庄。


    骏马驰骋,马背上少年越来越小,渐渐与记忆中的瘦小的孩童重合……


    安小六吸吸鼻子,忽听一声感慨:


    “傻小子有你这么一个姐姐,也算有点儿运道。”


    一道青影落到安小六对面,却是谢烟客。


    多年前,谢烟客在摩天崖上的闭关,不仅悟出了一套“碧针清掌”,功力也更胜从前。


    或许受到狗哥影响,谢老爷子心态竟也平和了许多,不似当年那般疑心重,总担心别人要害他。


    安小六摇摇头:“有运道的是我。”


    她觉得自己运气最好的瞬间,不是在穷困潦倒的时候遇上了富贵儿,而是举刀要给自己脑袋来那么一下时遇到了淳朴善良的狗哥。


    谢烟客嘿嘿怪笑:


    “老夫虽看不惯你们这些用毒的,但也承认比起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你这臭丫头好歹算个英雄。”


    安小六平静望着谢烟客。


    她也不是很理解,为什么有人可以在真心夸赞别人的同时,还要踩一脚夸赞对象。


    谢烟客不屑地扭过身:“啧,与你说这些做什么,你又不是老夫的徒弟!”


    倏然间,他左手反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安小六飞掷出一样东西,紧接着纵身一跃,顷刻飞离富贵山庄。


    安小六定眼一看,掌心竟躺着一块棱角分明的石头。


    与此同时,天空传来谢烟客用内力震出的声音,轰隆隆的,宛如春日惊雷:


    “哈哈哈哈,你这狡诈贪财的臭丫头,上当了吧,老夫一个子儿都不给你,哈哈哈,哈哈哈哈——”


    “……”


    第94章 【补完


    谢烟客走了。


    以一种在安小六看来极其无语的方式离开了富贵山庄。


    他闹出的动静着实不小。


    半盏茶的工夫, 所有人都知道家里那位脾气很差的老先生走了。


    “谢先生可真是性情中人。”


    幽幽的声音响起。


    一个身穿素色衣裳,左手提着竹篮、右手握着纸伞的女人出现在安小六视线中。


    她肤色很白,宛如常年不见阳光的幽灵,挺直的鼻子精致秀气, 眼部围着一圈白纱, 楚楚动人中平添了一丝神秘。


    她叫东三娘, 安小六平日都唤她——


    “三娘。”


    女人听到安小六破锣般的声音,眉头微皱:“都病了这些时日,怎么还没好?”


    “再喝两天药就差不多了, ”安小六看了看女人的装束和不远处停靠的马车,“三娘要出门?”


    女人点点头,温柔的脸庞熠熠生辉。


    “前几日我下山遇到胭脂铺的老板娘,她喜欢我身上的香,一直追问香从何处买的, 我说香是我自己制的,她问我家里还有多少,能不能匀她一些,她要买我的香。”


    东三娘的语气既骄傲又克制, 让她看起来可爱极了。


    “恭喜。”


    安小六真心为东三娘感到高兴。


    “不过是些脂粉钱罢了, ”东三娘摆摆手,用挎竹篮的左手拢了拢鬓间的乌丝, “我先走了,你仔细着别再受凉。”


    安小六目送驱赶马车下山的东三娘。


    这一刻她忽然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像狗哥一样执着于做个好人。


    自己为什么又在年少时立志当名满天下的大侠而不是魔头。


    三月初六, 晴。


    安小六换上粗布衣裳, 驾着简易的骡车,在晌午前回到了繁华的金陵城。


    穿过人声鼎沸的长街, 安小六拐进一条宽敞而熟悉的巷子。


    晒太阳的老人、巷口玩耍的孩童、私塾琅琅的读书声、袅袅升起的炊烟。


    这是安小六在金陵城的住处,明明也没有住很久,却令她倍感亲切。


    认识安小六的街坊主动上前搭话:“安丫头回来了。”


    “嗯,回来了。”


    “这次待几天啊。”


    “明日就回去。”


    “你这一来一去还怪折腾的。”


    “嗯。”


    ……


    木门上的铜环一如记忆中斑驳,铜环上铁索却已不见刚卖时的光亮。


    “哗啦啦。”


    安小六打开陈旧的木门,将沉重的铁索丢到板车上。


    “哗啦啦——”“哗啦啦——”


    铁索碰撞发出响亮的声音。


    安小六解开束缚在宝骡身上的缰绳,卸下它身后的板车。


    这匹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骡子,极有灵用脑袋拱开大门,迈过高高的门槛,先安小六一步迈入家门。


    大约是狗哥时不时回来看看,院子里并没有久不住人的荒凉感。


    各种精致的竹编柳编,有的成了“老物件”,有的还很新。


    这些充满童趣和生活化的物品,全部出自狗哥之手。


    少年察觉到安小六心疼碗碟,空闲时编了很多竹罩、柳套,给家里大大小小易碎物穿上了“衣服”。


    突然,富贵儿用毫无感情的声线强行打断安小六的回忆:


    【“即将出现一个武功高强野心勃勃的工具人。”】


    不等安小六腹诽,很快,有人叩响了木门上的铁环。


    “铛铛。”


    拴在棚里的骡子听到声音后,打出一个响鼻。


    对方似乎料定家里有人所以并不着急,敲门后极有耐心的在原地等候。


    安小六有一种预感,对方在等她过去开门。


    好巧不巧,一阵风吹过,将虚掩的两扇门拉开一人宽的空间。


    正在晒被子的安小六回头,只见门外站着一个陌生青年。


    他的身材并不算十分高大①,衣着精致而华丽,一双鹰眼锐利像出鞘的剑。


    更特别的是他身上的压迫感,只有绝对自信的人才有这样的气势。


    比如快活王、比如慕容秋荻。


    他们可以被杀死,却无法被折断枭雄的脊梁。


    青年似乎也是这样的角色。


    ——江湖几时多了这样一个人?


    安小六凝注着青年,目中难掩好奇。


    与此同时,青年也在观察,不,是审视安小六。


    就像无声的对抗,谁也没有率先开口。


    安小六转身进屋,再出来时怀里抱着被褥和毛毯。


    她确实有好多活儿要做,没工夫与青年大眼瞪小眼。


    所以最先撑不住的是青年。


    他说:“厉盟主有一封信要我交给你。”


    “厉真真?”


    “不错。”


    安小六不由得钦佩一面之缘的厉真真,青年分明不是甘居人下的角色,厉真真居然敢用他,真是艺高人胆大。


    “信呢?”


    安小六伸手。


    即使是这个时候,她另一只手仍然在掸被子。


    青年没有说话,锋利的招子死死盯着安小六——若安小六主动过来拿信,可以算他扳回一城。


    可安小六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片刻,他还是迈入这寒酸至极的院落,从怀里取出信封,递到安小六手上。


    ——这场拉锯战,终究是“神”大获全胜。


    “信已送到,告辞。”


    “工具人”转身离开。


    安小六自成名来,极少遇到这样的冷脸。


    大多数人在知晓她的名号后,便已感到畏惧,哪里会像青年这般行事。


    “你叫什么名字?”


    青年脚步一顿。


    “上官金虹,”他一字一字道,“我叫上官金虹。”


    事实上,厉真真会写信给自己,让安小六十分意外。


    她和厉真并无往来。


    甚至连对方与点苍派天才剑客谢小荻成婚,也是安小六在茶馆喝茶时听来的。


    安小六后来才知,谢小荻的身世很特别,他是谢晓峰和慕容秋荻的私生子。


    慕容秋荻在谢晓峰、燕十三一战后退隐江湖,将自己苦心经营半生的“天尊”留给了儿子。


    而厉真真与谢小荻成亲后,没几年便将谢小荻手中“天尊”势力收为己用,从七大派选出来的“傀儡盟主”成为货真价实的武林盟主。


    所以……


    日理万机的武林盟主为什么要给她写信?


    让她杀人?


    想着,安小六揭掉封口上的滴蜡,抽出里面的信纸。


    厉真真很忙,她的信也简单到了极点,只有一张纸,不需“一目十行”,也没有十行。


    安小六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沉吟片刻,将刚刚晾晒的被子重新收起来。


    两三盏茶后,同住一条巷子的街坊邻居听到“哗啦啦”的铁链声,纷纷跑出来惊讶看向安小六。


    “安丫头,怎么才回来又要走,刚才看到有人来找你,山上没事吧?”


    “没事,不过我得回去一趟。”


    “哎呦,这个折腾——”


    安小六笑了笑:“大娘,我走了。”


    “慢点——”


    安小六挥动丝鞭,板车缓缓转动车轮,车轮越转越快,留下两道清晰的车辙。


    夕阳中的富贵山庄安静而神秘。


    “你怎么又回来了?”


    一众女孩子难掩惊讶——安小六不是回家晒被子了吗,她这是把被子丢院子里自己回来了?


    安小六没有立刻回答。


    在看到这些女孩子的一瞬间,她忽然发现自己要说的话很难开口。


    呼吸、心跳、手指揪住衣服时的微小摩擦……


    渐渐地,那些看不见的姑娘神色变了。


    “发生了何事?”


    “我要去扬州,归期……不定。”


    这个时间富贵山庄正准备晚饭,从厨房的方向传来食物诱人的香气。


    现在烧菜的肯定是八娘子。


    她来自一个有山有水的地方,她喜欢金陵的山水,喜欢树上的小鸟,喜欢温柔的风,喜欢潮湿的雨,喜欢安小六养得那些令世人毛骨悚然的虫子。


    她能将最普通的食材做出最可口的味道,灵巧的双手连狗哥也比不上。


    安小六思绪一时间飘得很远。


    三年,她与这些女孩子朝夕相处了整整三年,她熟悉她们每一个人,性格、习惯、喜恶……甚至是过去,比蝙蝠岛还要早的过去。


    “你在顾虑什么?是我们吗?”


    东三娘声音柔得快要滴出水来,可安小六却知道,这是东三娘生气的前兆。


    “我——”


    “难道在你眼中,离开了你,我们就是一群废人?”


    “当然不。”


    “那你在顾虑什么呢,担心你走以后,我们会被外人欺负?”


    “……是。”


    安小六轻声道。


    屋子里变得很安静,连呼吸都是那么清晰。


    “果然是这样,”东三娘似笑非笑道,“你也太小瞧我们了。”


    女孩子们不约而同点头。


    不等安小六解释。


    “嗤。”她身后响起一声冷笑。


    “安小六,你是瞧不起我们还是瞧不起自己?”


    一个穿着红衣的女人走到安小六面前,仿佛一团燃烧的火焰。


    “七娘?”


    “你当初明明说不会迁就我们,你说我要跟着你种地,上街买菜、生火做饭……这些你都忘了吗?”


    “我没忘。”


    人的记忆有限,或许未来安小六会忘记很多人、很多事,但也有一些人像刻在灵魂中的烙印,比如安七娘。


    七娘原本叫什么已经不再重要,在安小六决定将她带出蝙蝠岛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获得了全新的生命,她给自己起了新的名字,安七娘。


    安,是安小六的“安”,“七”在“六”后面,七娘一刻不曾忘记她是如何回到的人间。


    “可是七娘——”


    “没什么‘可是’,”七娘打断了安小六,“我们没有西四娘聪慧,但好歹也从你这儿学了一两样本事,真有寻死的找上门定让他有来无回……你还想说什么,趁现在一并说了吧。”


    “没了。”


    安小六被训得宛如垂头丧气的鹌鹑。


    七娘满意了。


    一众女孩子忍俊不禁:


    “七娘,你把我们大家想说的都说完了,倒让我们说什么?”


    “还有——”七娘忽然又说。


    安小六虚心倾听。


    却听对方道:“你既有眼,不妨在扬州挑些时兴的料子和绣品,别一天到晚摆弄那些破针臭药的。


    “这么大个人,只吃饭不赚钱,笨嘴拙舌还不如只八哥!”


    “……”


    过分了啊,就算你想让我放下顾虑、安心做事,这么嫌弃的语气也太不友好了。


    当天夜里,安小六驾着骡车离开。


    金陵距扬州并不太远,彻夜赶路四五日即可抵达。


    东三娘一行人听着骡车渐渐远去的声音,直至彻底消失为止。


    “她走了。”


    人群里不知是谁先开了口。


    夜晚山上又湿又潮,空气冷冰冰的,仿佛白天和煦的春日只是一场幻觉。


    “我们回去吧。”东三娘说。


    “她还会回来吗?”


    女人颤声道。


    黑夜中,她身上鲜艳的红衣愈发的绚烂凄迷。


    “会的,”东三娘斩钉截铁说,不知是安慰自己还是别人,“她一定会回来的。”


    第95章


    安小六心急火燎离开金陵, 皆因厉真真说,她在万福万寿园附近的客栈见到了狗哥。


    凭金家的影响力,金太夫人过寿,身为武林盟主的厉真真前去祝寿, 真是再正常不过了。


    狗哥又不缺钱, 双方同住一家客栈实属正常。


    可接下来的内容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


    厉真真在信上说, 她的亲信曾在扬州城一家青楼里见过石小兄弟。


    她原以为小兄弟是年少风流,不料镇江长乐帮的人见到他后竟大叫“帮主”,石小兄弟说长乐帮认错人了, 可长乐帮却一口咬定石小兄弟就是他们的帮主,双方在客栈僵持不下。


    厉真真说,长乐帮在武林风评不佳,和这样的帮派扯上关系对石小兄弟名声有碍,何况长乐帮未必是真心奉石小兄弟为帮主。


    江湖每十年便有一场浩劫, 今年正好是第十个年头,她劝安小六早作打算。


    这封信到此全部结束。


    在安小六看来,这信上的内容甚是荒缪。


    狗哥既没去过扬州也没去过青楼,更别提扬州的青楼了, 那在镇江长乐帮当帮主更是无从谈起。


    安小六唯一一次与长乐帮的人打交道, 就是六年前她曾当着狗哥,用一个包子砸了一个长乐帮人的脸。


    时隔多年, 被她用包子砸过的人是胖是瘦、是高是矮安小六都记不得了。


    她只记得狗哥那句“不能让好人受欺负”。


    想到往事,安小六有些恍惚。


    厉真真在信中提到的“十年浩劫”,她也有所耳闻。


    据说南海有个神秘的孤岛名叫侠客岛, 岛主有两位, 一位龙岛主,一位木岛主。


    三十年间每过十年, 两位岛主便会派座下的赏善罚恶二使前往中原各门各派分发“赏善罚恶令”,邀请诸位掌门到侠客岛喝腊八粥。


    掌门不接令牌,武功高强的“赏善罚恶二使”便会趁机大开杀戒,可接了这令牌的武林前辈,无论功力何等高深,一登岛便是有去无回,是生是死外界全然不知。


    侠客岛就此成了江湖群豪眼中的“龙潭虎穴”。


    如今又逢侠客岛“十年之邀”,各门各派忧心忡忡。


    那长乐帮众人未尝没有察觉其中误会,毕竟两个完全不同的人长得再像,总有不一样的地方,他们执意将帮主的名分按在狗哥头上,九成是为了躲避这场浩劫。


    不达目的,他们是不会罢手的。


    因此,安小六一定要找到厉真真信里提到的,样貌与狗哥一般无二的风流少年。


    倘若对方是长乐帮帮主,自然是狗哥脱身,皆大欢喜。


    若那少年不是,安小六也有理由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长得相似很正常”,带走自家傻弟弟。


    四天后,安小六到达扬州。


    此时金太夫人寿宴早已结束,安小六对狗哥的情况一无所知。


    狗哥武功不弱,长乐帮的人想要他接手帮主之位,一定不会为难他,也不知道傻小子有没有被别人忽悠。


    安小六赶着骡车在城内穿行。


    扬州城的繁华较之金陵又多了几分闲适,街上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就在这时,富贵儿的声音骤然响起:


    【“一个暗中观察你的激进剑客。”】


    她表情未变,宛如浑然不知一般跳下骡车,走进一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客栈。


    这一路风尘仆仆,安小六整个人像是土里滚了两圈,疾驰的马骡也已疲惫不堪。


    伶俐的店伙计见状,趁机推销起热水业务。


    两三盏茶后,她洗上了舒适的热水澡,只可惜待会还有事要做,不可以享受太久。


    须臾,安小六依依不舍离开舒适的浴桶,用柔软的棉布擦掉身上的水珠,又换了身干净衣裳。


    黄昏时分,天边红霞漫天。


    客栈里每张桌子都坐着人。


    安小六低头吃着盘子里的炒饭,她桌前仅有一道菜,正是大名鼎鼎的“扬州狮子头”。


    突然,一把名贵的剑“啪”一声拍在桌上。


    剑的主人穿着青衫,长身鹤立,明明年纪不大却一副被江湖捶打过的模样,苦大仇深的。


    【“一个近距离观察你的激进剑客。”】


    ——激进剑客?


    原来一路暗中观察自己的人就是他啊。


    安小六垂下眼睛。


    “借座。”


    年轻的剑客惜字如金,并不知道自己白日的偷窥行径早已通过一种匪夷所思的手段,被当事人知晓。


    “随意。”


    安小六咬了一大口肉丸子,余光瞟过剑鞘上五颜六色的宝石,心里有点羡慕。


    她靠着朝廷的赏金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但因为没什么赚钱的本事,家里没有很大的进项,与那种有底蕴的世家还是有不小距离。


    最直观的例子是,孔雀山庄连石头都是黄金的,而安小六现在也没能实现“金针自由”!!!


    ——这世上挥金如土的人那么多,为什么不能有我一个?


    【“就是就是。”】


    居家三年,远离红尘许久的安小六和富贵儿再次体会到久违的酸鸡心态。


    年轻剑客说:“你是‘瘟神’?”年轻剑客说。


    “……”


    安小六并不是很想承认这个名号。


    年轻剑客又说:“听说你下毒很快。”


    “还行。”


    安小六觉得自己下毒的本事当世第一,但又担心居家多年,武林能人辈出。


    就……还是谦虚点吧。


    “我的剑也还行,”年轻剑客说,“不然我们比一比,是你下毒比较快,还是我出剑比较快。”


    安小六沉默。


    不明白年轻人为何武德充沛,一见面就喊打喊杀。


    年轻剑客耐心等待她的回复。


    ——考虑好了吗?


    他原本准备这样问的。


    然后,他发现自己好像只能停在“准备”阶段了。


    终于,他的脸上露出“苦大仇深”外的第二种表情,震惊。


    “是不是发现自己说不出话了,”安小六咽下嘴里的炒饭,表情平淡,“我劝你不要——”


    她话未说完,剑客倏然起身,一道银光如闪电般划过虚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他一屁股坐回了凳子上。


    猝不及防,防不胜防。


    年轻剑客不仅失去了说话的能力,腿也麻了!


    安小六抬头,深琥珀色的眼睛透出些许笑意:


    “显而易见,比试结果出来了。”


    若对手是西门吹雪,她大概会直接拒绝。


    因为安小六实在没有把握赢如今的西门吹雪——据说他已不再需要剑,世间万物都是他的剑。


    眼前这个有点面善的年轻人远不到那种境界。


    剑客的神情变得很奇怪。


    像是受到了很严重的打击,颓然望着盘子里所剩无几的那盘“狮子头”。


    因为他刚刚发现,自己麻木的腿又忽然恢复了知觉,喉咙里的堵塞感也消失了。


    就像他不知道自己何时中招一样,他也不知安小六何时为自己解的毒。


    他用一种复杂的表情说:


    “我叫谢小荻,我知道你要找的人在哪里……”


    这次震惊的反倒成了安小六。


    他竟是谢小荻!


    厉真真的丈夫谢小荻!


    安小六顿时明白自己为何觉得对方面善,年轻剑客长得既像爹又像妈,分明是谢晓峰、慕容秋荻五官拼接出的模样!


    华灯初上,扬州城最大最气派的青楼。


    一间灯火辉煌的厢房。


    隔着薄如蝉翼的屏风,站在暗处能清楚看到房内的一切。


    安小六终于见到厉真真信上描述的与狗哥容貌相似的少年。


    与一团孩子气的狗哥相比,青楼里左拥右抱的少年身材虽不及自家弟弟高大强壮,样貌却更加秀气灵动。


    就连眉宇间那股轻浮劲儿,也让他显得像个俊美风流的世家公子,而不是荒唐无度的绣花枕头。


    就在这时,一个四平八稳的声音忽然响起——


    【“一个巧舌如簧满腹坏水的长乐帮帮主。”】


    安小六倏然睁大眼睛。


    富贵儿竟直接盖章了少年的身份,这个与狗哥样貌相近的“纨绔”,就是逃跑的长乐帮帮主。


    谢小荻说:“他在这儿待了数月,出手很大方,吃穿用都是最好的,对自己的来历却守口如瓶,只说自己姓‘石’,鸨娘一直疑心他在躲什么人。”


    谢小荻和厉真真是夫妻,他们二人接手了神秘的地下组织“天尊”,厉真真知道的,谢小荻也知道。


    他看着安小六,不咸不淡道:


    “还有两刻钟关城门,告辞。”


    他没有留下来帮安小六的意思——那样鬼神莫测的手段,大概也不需要自己多此一举了。


    “我欠你们夫妇一个人情。”安小六说。


    谢小荻沉下脸:“不必了,她是她,我是我。”


    他急步离开,几个瞬息消失在繁华热闹的夜市。


    安小六径直走向寻欢作乐的年轻人。


    她这一身布衣与此地格格不入,可偌大的青楼竟无一人上前问询。


    显然,有人提前打点过了。


    半醉的年轻人余光瞟到陌生女人一怔,刚想开口,只觉得自己头重脚轻:“你——”


    他两眼一翻,身子软软倒在桌子上。


    花娘们面面相觑,却谁也没有出声音,更不用说阻止。


    “打扰了。”


    安小六微微颔首,如拖死狗般,揪着年轻人的衣服领子从二楼薅到一楼,丢上停在后门的板车。


    “驾——”


    车轮缓缓转动,安小六驾着骡车穿过通亮的长街,带着荒唐的长乐帮帮主,在城门落锁前离开了扬州城。


    第96章


    此次扬州之行顺利得不可思议。


    安小六甚至有时间到彭家镖局寄信向玄素庄说明情况。


    至于石清闵柔是否能第一时间收到信件, 安小六却不敢保证。


    自从意外寻回“死去多年”的幼子后,“黑白双剑”便不再执着与他们有“杀子之仇”的梅芳姑,转而一心寻找西北失踪的长子石中玉。


    一走大半年不说,每次回来又黑又瘦, 活像脱了层皮。


    当年梅芳姑用计将石清骗出玄素庄, 趁闵柔产后虚弱, 长子年幼,抢走了二人刚出生不久的小儿子,还制造出小儿子已经死亡的假象, 让本该有一个兄弟的大儿子以“独子”的身份长大。


    后来夫妻俩长子下落不明,二人在寻仇寻子的途中又离奇找回了“死而复生”小儿子。


    就连安小六这样不信命的人也会有这样的感觉,好像冥冥之中注定石清闵柔与孩子的关系是情深缘浅。


    要不然就是两个孩子都不在身边,要不然就是身边最多只能有一个。


    夜晚繁星点点。


    宝骡在漆黑的道路上疾驰,车轮和骡蹄声在寂静的路上显得异常聒噪, 板车上的年轻人却睡得像一头筋疲力尽的猪。


    不是他睡眠质量有多高,而是安小六担心他半途醒来大喊大叫,直接用了药效最强的迷针。


    担心一针药量不够,安小六中途又给他补了几针, 内力高深如谢烟客, 没个十天半个月也休想睁开眼睛。


    考虑到长乐帮帮众甚多,途中难保不会遇到几个认识这张脸的人。


    天稍亮, 安小六将骡车停到路边,拿出了易容工具……


    当太阳完全升起,先前那个在扬州青楼里俊美浪荡的年轻帮主已经改头换面, 成了一个肤色惨白、鼻歪唇翻、满头生癞, 左边脸还长着一个巨大的紫色肉瘤的中年妇人。


    这是安小六从无花和快活王色使那学来的经验,当一个人的样貌丑到旁人多看一眼都会反胃的程度, 根本没有人愿意耐下心来细细打量他的五官。


    她欣赏了一会儿自己的手艺,确定这张脸真的十分恶心,又在板车上搭起了一个简易的布棚以免刺伤无辜路人的眼睛,再度启程。


    骡车昼夜奔波。


    这日晌午,安小六来到一个没听过名字的市镇。


    镇子不大,好似一眼就能望到头,街上的人却很多。


    街市沿着而建,河边还停着几艘小船。


    青石板铺成的路面,路边是各式各样的摊铺,走街串巷的货郎、嬉笑的孩子、茶摊外的闲汉……对于连日风餐露宿的安小六来说,这些噪杂的声音不仅不刺耳,还处处透着鲜活和生机。


    富贵儿说,再行进百里就是万福万寿园所在地。


    按照宝骡的行驶速度,她离目的地已经相当近了。


    人可以凭借意志力不吃不喝不睡觉,骡子却不行。


    安小六寻了家可以泊车的饭馆,额外给了清扫畜棚的婆子一些钱,请她帮忙照料自己的骡子。


    婆子本以为这是个再轻松不过的活计,因为往石槽里添饲料,清扫畜棚里的粪便本就是她的工作,就算安小六不出钱,骡子她也是要喂的。


    真是人美心善的傻姑娘。


    婆子攥着钱,心里喜滋滋。


    谁曾想“傻姑娘”掀开了骡车布帘,轻声道:


    “还有一件事也需要大娘帮忙……我‘婶子’还在车上,‘她’得了怪病,就这几天了……”


    婆子下意识看向布帘后面的人,她眼神不好,一时半刻瞧不分明,当她伸着头终于看清车内“妇人”的模样后,几乎吓得魂飞魄散,她登时缩回脑袋,不敢再看第二遍。


    “……劳烦大娘多费点心,别让旁人惊扰了‘她’。”


    婆子心突突的,本能想要拒绝,不等她找到理由……她的视线对上了那姑娘的眼睛。


    那是一双浅褐色的,充满了域外风情的眼睛,翘挺精致的鼻梁高高的,白净的皮肤透着淡淡的粉,殷红的嘴唇正一开一合:


    “……可以吗?”


    说来奇怪,婆子刚才明明怕得不得了,这会儿她居然不怕了,还对车里的“妇人”生出无限同情。


    婆子说:“姑娘且放心,老婆子绝不让任何人打扰你婶子。”


    “谢谢。”


    婆子呆呆站在原地,连那姑娘几时离开的也不知道。


    安排妥当后,安小六从后院通道进入大堂。


    此时正值饭点,饭馆生意很好,不算大的堂屋里摆了九张桌子,除了靠门的两张小桌有空位,其余桌旁都坐满了人。


    店小二忙得满头大汗,他抱着一个很大的酒坛,看到安小六只来得及说一句“姑娘先找位儿坐”,就被后厨叫走了。


    空气里弥漫着酒和食物的诱人香气,客人们一边喝酒吃菜一边闲谈。


    当然也有人停下筷子看着安小六。


    尽管“恶名昭著”,但在不知情的人眼中,这张脸着实惊艳,安小六偶尔也会通过“照镜子欣赏自己美貌”的方式来打发时间。


    用富贵儿的话就是“质疑石观音,理解石观音,成为石观音”。


    对于一个好几天都在啃干硬冷烧饼的人来说,热乎乎的吃食充满了莫大的诱惑力。


    因为桌位只能二选一,安小六在离自己更近的小桌旁坐下。


    很快,她发现这张桌子空下来不是没有原因的,由于挨门很近,风呼呼往这个位置灌,若不是安小六内功刚猛强劲不惧寒风,定要打上几个喷嚏。


    不过多时,店小二举着一个一尺宽两尺长的托盘再次出现,托盘上有一小坛酒,还有两道红烧的肉菜,令人垂涎三尺的香气扑鼻而来。


    安小六暗暗对自己说:稳住,很快就轮到你了。


    漫长的几个瞬息后,店小二总算站在安小六桌旁。


    “姑娘久等了,您想吃点什么,”他指着柜台对墙上挂的一块块、一排排写着菜名的木牌说,“只要这牌子上有的,咱家大师傅都能做。”


    担心安小六不识字,年轻的伙计还想报一报菜名,安小六摆摆手,笑话,这墙上的菜名我都能背下来了。


    “一盘炒饭,一道——”


    安小六还未说完,脑子里的富贵儿忽然开口:


    【“一个正直坚毅还算有两把刷子的雪山派剑客。”】


    【“三个正直愚笨的雪山派弟子。”】


    话落,门口响起一道充满活力的声音:


    “好香……白师哥,咱们在这家店吃吧。”


    “师弟,你又忘了——”


    ……


    一直呼呼往安小六身上灌的风消失了,外面进来四个身穿白衣,背悬长剑的男人。


    当先的是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身材伟岸,正气凛然,一脸英悍之色,最符合“还算有两把刷子”的描述。


    余下三人年龄在二十岁到二十五岁之间,或许是受到富贵儿的影响,安小六也觉得三人身上有种欠缺江湖捶打的“单蠢样”。


    雪山派以剑法见长,内功法门平平无奇,加之远离中原武林,和中原各大门派交流少,除了现任掌门——雪山派第五代传人“威德先生”白自在成为内外兼修的一代宗师,门下尽是些名声响亮的花架子。


    多年前,安小六在开封城外一个叫侯监集的小镇讨饭时,恰好碰到江湖各大势力争抢“玄铁令”,当时雪山派出动了七名好手,七人的架势摆得很足,这个侠那个杰的,仿佛七个西门吹雪,使出来的功夫却平庸至极,简直不要太符合安小六对世家名门弟子“一张嘴巴就会吹”的刻板印象。


    可眼前的中年剑客却并非如此,他呼吸绵长,身法轻盈,内力相当深厚,与石清闵柔夫妇在伯仲之间。


    “黑白双剑”是安小六接触过少有称得上“实至名归、表里如一”的江湖侠士,能与那二位相提并论,结合刚刚听到的那声“白师哥”,来人的身份呼之欲出。


    安小六揉了揉肚子:我已经知道他是谁了,所以……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吃上饭啊。


    四人在大堂仅剩的空桌旁坐下。


    随着几人落座,门口没有人扎堆,风又开始往屋里灌。


    中年剑客强大的气场和存在感,让饭堂里的人大气不敢出,来这里吃饭的大多为本地人,彼此认识,大家用眼神隐晦地交流着。


    一副想看又怕惹来麻烦的样子。


    又过了一会儿,大约发现这四个江湖人并不可怕,饭堂里人声渐起。


    好像所有人都恢复了正常,除了站在安小六桌旁的店小二。


    他傻愣愣看着四个白衣剑客,似乎忘了还有一个“饥肠辘辘的倒楣客人”正等着点餐。


    安小六手指叩了叩桌子,示意店小二回神。


    可那店小二眼睛活像钉死在中年剑客身上一般,完全不为所动。


    这一幕刚好被隔壁的雪山派弟子见到,四人里年纪最小的没忍住,“扑哧”笑出了声。


    安小六侧头看了他一眼,大约是目光过于直白,发笑的青年不好意思低下头,白净的脸上泛起浅浅的红晕。


    安小六收回视线:我饿了,我要发脾气了。


    【“没用的,他前天刚在茶楼听人讲完《白衣剑客》,最近满脑子都是西门孤城和花小凤。”】富贵儿幸灾乐祸道。


    “……”


    安小六也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除了决战紫禁之巅,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名字还能以这种方式出现。


    而且……“花小凤”是什么鬼,花满楼和陆小凤吗?


    “小哥,小哥。”


    安小六又催促了两声,店小二总算回神:


    “姑娘,你想对小的说什么?”


    ——你还记得我在点菜吗?


    “……一盘炒饭,一道红烧蹄髈,一道清炒茼蒿,再来一盅紫苏粥。”安小六无可奈何道。


    “姑娘,您稍等——”


    店小二说完,飞快冲到雪山派师兄弟四人面前,用响亮热情的声音说:


    “几位爷想吃点什么?”


    不等四人开口,他已经麻利地报上一串菜名,情绪高涨地介绍店里的招牌菜。


    声音大到柜台后面的掌柜频频抬头。


    安小六心里直犯嘀咕。


    这家店的小二靠不靠谱啊,别的菜也就罢了,那道红烧蹄髈她可是很期待的。


    令人恼火的事并未发生。


    安小六要的菜很快上齐,她舀了一勺热乎乎的紫苏粥,吹了吹,放在嘴里,非常满意这家店煮粥的手艺不如自己,又将红烧蹄髈的汤汁浇在炒饭上,取了两双筷子左右开弓抽出肉中的大骨头。


    如此一口肉,一口茼蒿,一口饭,时不时来一勺热乎乎的紫苏粥,安小六吃得幸福极了。


    却在此时——


    富贵儿又双叒出声了!!!


    【“一个聪颖歹毒的恋爱脑。”】


    安小六筷子一顿,默默加快了夹菜的速度。


    【“一个爪子尖利、道德崩坏、杀人有数的狠老头。”】


    杀人有数?


    安小六回想她知道的那些江湖上十分有名的杀人魔,没听说哪个杀人还限制人数。


    等等……限制人数?


    安小六果断把炒饭扣到盛红烧蹄髈的大碗里。


    隔壁桌旁三个年轻的雪山派弟子惊呆了。


    那一脸严肃的中年剑客微微蹙眉,似乎对安小六这种没规没矩的吃饭方式极不赞同。


    可谁在乎这个?


    她有预感,很强烈的预感——


    麻烦来了。


    第97章


    “麻烦”是爷孙二人。


    “聪颖歹毒”是个十七八岁的绿衫少女, 笑容可人,明艳绝伦,一举一动透着少女独有的娇憨和俏丽。


    “爪子尖利的狠老头”是一位庞眉鹤发老人家,他穿着舒适体面的缎面衣裳, 腰间垂着一个精致干净的布袋, 里面放着一个酒葫芦, 笑容和蔼亲切。


    安小六平生见过最亲切、最和蔼的老人是前武当泰斗木道人,鉴于他种种不干人事的行径,如今坟头草都三尺高了。


    此时刚好有一桌客人结账离开, 店小二麻利收拾干净桌子。


    爷孙俩便在那张桌旁坐下,一老一少面中带笑望着饭堂里其他桌旁的客人,目光时不时掠过安小六……的头顶,瞥向一袭白衣的师兄弟四人。


    安小六朴素的认知里,填饱肚子再找事儿是常识。


    可偏那爷孙俩不走寻常路。


    “晦气, 真是晦气……”老人刚坐下就开始唉声叹气。


    一举一动都透着“我要搞事”的劲头。


    安小六当即将盘子里仅剩的几根茼蒿夹进碗里,放下筷子改用勺子。


    接着,她听到店小二问:“老爷子怎么了,可是遇到什么烦心事了?”


    老人道:“老夫本来好好的, 一来你们店就见到了脏东西, 你说晦气不晦气?”


    ——这叫什么话?人言否?


    隔壁桌的客人神情微妙地看着这老头。


    店小二立刻道:“老爷子说笑了,咱家店在镇上的开了快五十年了, 不说我们掌柜和后厨的大师傅,单说小的自己就在店里干了三年多,平日吃住也都在店里, 倘若有脏东西小的早就跑了哪会站出来叭叭说这么一通。”


    客人们连连点头, 这老头他们没见过,但这家店确实是镇子里的老店, 大家都是街坊邻居,有这种事他们能不知道?


    老人嘿嘿一笑:“那些个脏东西又不是一直在你们店里待着,你们当然不在意,可老夫就惨了,老夫出来踏青,本以为你们店里是个人吃饭的地方,谁曾想竟也招待雪山派的白壳乌龟儿子王八蛋——”


    坐在安小六隔壁的师兄弟四人倏然变脸。


    “老贼,你说什么?”


    三个年轻气盛的雪山派弟子一齐拔剑。


    利刃出鞘,剑鸣长啸。


    明晃晃、白亮亮的剑照得人心里发毛。


    顷刻间带走所有的声音,饭馆里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敢说话。


    安小六低头喝粥,眼睛的余光瞥向四人里唯一没有站起来的中年剑客。


    他脸色发青,身体绷得笔直,看起来就像吃了一盘没洗干净的猪下水。


    店小二急忙赔笑:“几位爷,这是做什么?咱们和气生财,和气生财——”


    店里都是不通武艺的寻常百姓,一旦打起来难免伤及无辜,年轻的雪山派弟子强忍怒气,刚要坐下,却听那老人抚掌大笑:


    “有趣,有趣……阿珰,看到了吗,这年头乌龟儿子王八蛋都能开口说话了,要不要爷爷给你拧颗小乌龟脑袋玩玩?”


    绿衫少女笑吟吟说:“一颗脑袋有什么好玩的,要是能把小乌龟的胳膊腿卸掉,那才叫真的有趣。”


    嘶——


    众人暗暗心惊。


    他们虽不知这雪山派是个什么门派,却能看出这四个拿剑的男人不好惹。


    寻常人躲都躲不及,这爷孙俩倒好,老的开口要摘人脑袋,小的要卸胳膊卸腿,摆明就是来找茬的。


    眼看情况不妙,有人溜到柜台前结账。


    这是一个很小的馆子,来这里吃饭的多是本地人。


    先前没打算走的,一看认识的人都走了,急忙向嘴里塞了几筷子肉菜也追了上去。


    眨眼的工夫,热热闹闹的小饭馆空出来了大半。


    剩下的一小半,是那些拆天拆地的江湖人。


    掌柜心里暗暗叫苦,方才听到小二和那老头的对话,还当爷孙俩是瞧着店里生意好,寻个理由讹点钱财。


    谁曾想人家根本看不上他们这三瓜俩枣的营生。


    可如此一来,掌柜更头疼了。


    讹钱还有的商量,讹命要如何是好。


    正想着,那四个身穿白衣的男人站了起来,也因如此,一抹藕荷色闯入掌柜视线——


    天老爷!


    店里竟然还有没走的客人!


    那是一个身穿藕荷色衫子、年轻貌美的姑娘,她坐在风暴核心地段,左手是自家馆子里盛蹄髈的大碗,右手拿着舀粥的汤勺,吃得又香又甜。


    掌柜都要被这姑娘感动了!


    多好的客人啊!


    红烧蹄髈可是我们镇店的招牌菜,剩一口汤都是对后厨大师傅的亵渎!


    这姑娘把炒饭倒进盛蹄髈的碗里,一丁点儿汤汁都不会浪费!


    会吃!有品味!


    便在此时,一道冰冷的声音响起——


    “刀剑无眼,避免误伤,各位还是趁早离开为好。”


    说话的是那名气质凛然的中年剑客。


    “藕荷色”当即捧起了大碗,躲到了饭馆外面。


    掌柜反倒犹豫起来。


    他环视这间承载了自己四十多年记忆的小饭馆,心中感慨万千。


    神仙打架,倒楣的只能是他们这些普通人。


    但愿这些人离开时,店里还能又一根完整的立柱和大梁。


    他向屋子里的江湖客一一拱手,对着风暴中心的店小二使了个眼色。


    店小二心神领会,向四周站着的“大神”露出讨好的笑容,点头哈腰地跟上掌柜的步伐。


    不过,当他掀开通向后院的布帘时,还是没忍住回头看了眼饭堂里的江湖人。


    无论是那些手拿长剑,身材挺拔的白衣剑客,还是那对笑嘻嘻、乐呵呵却显得高深莫测的爷孙。


    这就是江湖。


    “真威风啊……”


    他喃喃自语。


    充满了对另一个世界的向往。


    然后,他就被掌柜“啪”一巴掌拍了头——


    “你奶奶的,在茶楼听了两天书就不知道姓什么了,不要命了可别拉着老夫!


    “明个我就去你家,看你爹你娘怎么说!”


    店小二那点儿心思,掌柜一清二楚。


    无非就是觉得自己生活乏味,看到人家飞檐走壁的江湖人羡慕了呗。


    他们这个镇子虽然没出什么响当当的大人物,但也不是没有耍枪弄棒的年轻人,人家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时你在街上疯玩,现在知道后悔了,早干什么去了!


    店小二揉着脑袋,嘴里嘟囔着:“都多少年了,您老怎么还用这招?”


    就在此时,一帘之隔的饭堂传来一道苍老的声音:


    “阿珰啊,爷爷今天杀了几个人啦?”


    是那个张口闭口要拧人脑袋的怪老头。


    “好像还一个没杀。”


    他的孙女用俏生生、甜滋滋的声音说。


    爷孙俩的语气像在谈论“今天吃什么”,仿佛杀人只是二人日常的消遣的娱乐项目。


    布帘后面的掌柜和店小二脸色发白,大气不敢出,生怕被这俩杀人魔王发现他们躲在这里偷听。


    与此同时——


    三道年轻的声音一齐惊呼:“是你?!”


    “阁下可是‘一日不过三’?”另一道更加浑厚的声音道。


    店小二有些激动,是先前让大伙儿离开的那个中年剑客!


    尽管同行四人都是拿剑的,但店小二就是觉得他最强、最威风、最像大侠!


    “不错不错,老夫就是‘一日不过三’的丁不三。”


    老人乐呵呵道,语气中透着几分傲娇与自得。


    此言一出,饭堂里顿时炸开了锅——


    “果然是你!”


    “老魔头,还我孙师哥和褚师哥的命来!”


    “师哥,咱们不能放过他,杀了他,为孙师哥和褚师哥报仇!”


    三个年轻人满腔义愤,嗓门一个比一个大。


    可老头并未理会这些吵吵闹闹的年轻人。


    “老夫确实杀过两个雪山派的弟子,这笔账你们有本事就算,老夫可不抵赖,只是话说回来……小子,你可姓白?”


    布帘后面的店小二本不知道老头在问谁。


    但下一刻,他们听到中年剑客说:“不才的确姓白。”


    紧接着,另一道更年轻的声音跳出来道:


    “老贼,我师哥便是‘气寒西北’白万剑!”


    掌柜和店小二都不曾听过这个名号,可年轻人的语气如此骄傲,显然这个“气寒西北”白万剑是个不得了的人物。


    名叫“丁不三”的老头哈哈大笑:“白万剑,好得很,好得很——”


    他的声音并不尖锐,却异常的刺耳,一帘之隔的掌柜和店小二拼命捂住耳朵,仍觉得耳膜刺痛,脑袋似有千万根针穿过。


    “你们退后!” 白万剑一声大吼,打断了老人的笑声。


    刺痛瞬间消失。


    掌柜的和店小二惊魂未定,他们也曾听过“声音杀人”的说法,因为不曾亲身经历,难免觉得有夸张之嫌,如今劫后余生,才晓得这种功夫的厉害。


    “好小子,果然有几分本事,”丁不三冷笑,“阿珰,你也退下吧。”


    老人对孙女说。


    这时,饭堂传来一声极为响亮的嗡鸣,似有利刃出鞘。


    偷听的店小二心痒难耐,手指扒拉着布帘,露出一条极细的缝,本人抻着脖子蹲在缝隙后面偷看。


    掌柜佯装凶恶地拍了一下店小二的脑瓜,倒也没有阻止。


    只见大堂中央空出好大一块,那名叫“白万剑”的中年剑客和丁不三分别站在空地两端对峙,三个白衣青年和老头身穿绿衫子的孙女则站在更远处凝神观望。


    饭堂里又是立柱又是桌凳,遮挡视线的物体众多,店小二看得不太分明,就听那白万剑说:


    “早就听闻丁家一十八路擒拿手精妙无双,今日有幸得见,还望阁下不吝赐教。”


    丁不三阴恻恻笑了:“姓白的,这可是你要老夫出手的,到了阎王殿可别说是老夫欺负小辈!”


    说着,他双手翻掌,足下一登,身体瞬间飞弹出去。


    偷窥的店小二倒吸一口凉气:这就飞起来了!


    只见丁不三十指如钩,袭向白万剑心口。


    白万剑提剑刺出,他的动作没什么特别的,却有一种说不出的灵动飘逸,那个叫“丁不三”的老头也好生厉害,足尖如蜻蜓点水般拂过剑身,见一击不中,立刻转换目标刺向白万剑的双眼。


    白万剑身体后仰,躲过丁不三的攻击,长剑削向丁不三的肋骨。


    丁不三咯咯笑着躲过去,一个跟头翻过中年剑客,伸手抓向观战的三个白衣青年。


    白万剑登时脸色大变:“放开我师弟!”


    长剑直刺丁不三后背。


    这一剑又急又凶,宛如一道闪电从空中划过。


    丁不三就像后脑勺长了双眼睛似的,身体以一个极其诡异的姿势向一侧扭去,手顺势抓住其中一个年轻人的右腕,一扭一抽,卸下他的胳膊、抢走他的剑,反手挥向白万剑!


    是的,这才是丁不三的目的!


    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赤手空拳和白万剑斗。


    雪山派内功平平,剑法却是实打实得厉害,哪怕安小六当年在侯监集见过的那七只武功平平的三脚猫,也能凭借出众的剑法和名副其实的“黑白双剑”斗一斗。


    白万剑身为雪山派“万”字辈武功最高之人,天资出众、勤奋刻苦,剑术较中年时期的“威德先生”白自在有过之而无不及。


    纵然内力、经验、心机尽占优势,丁家一十八路擒拿手又是武林一等一的绝学,丁不三依然没有把握凭一双肉手干掉白万剑!


    他已杀了两名雪山派弟子,与他们早已结了梁子,如今梁子再大一些也无妨。


    他要白万剑死!


    第98章


    武林中但凡有真本事、又上了些年纪的江湖前辈, 都不愿意“以大欺小”——与后辈较量——因为赢了称不上光彩,输了不仅丢脸,还会成为别人成名的踏脚石。


    近两年的谢小荻,早些年的燕十三、沈浪、谢晓峰……甚至安小六本人, 都是因打败了成名已久的江湖人, 踩着他们的名望和荣誉铸造传奇。


    丁不三身为武林前辈, 成名比白万剑之父雪山派掌门白自在只早不晚,按照江湖规矩,他理应让白万剑一招半式。


    可丁不三不!


    他既不讲江湖道义, 也不管武林规矩!


    但见他像峨眉山的猴子一样上蹿下跳,剑在他手中宛如一条滑溜溜的泥鳅,专捡着白万剑面门、腋下、肋骨、腹股沟等令人不爽利的部位进攻,同时笑嘻嘻道:


    “姓白的,我丁老三不占你便宜, 你有剑,我丁老三也有剑,这才叫公平!”


    说着,挺剑刺向白万剑的眼睛。


    白万剑抬剑抵挡, 两剑相交, 剑光四射,丁不三仗着内力深厚猛攻不断, 白万剑举剑的右臂酸麻,使了个巧劲儿避开,一招“暗香疏影”, 若有似无地削向丁不三腰腹。


    丁不三身体一扭, 仓促避开,反手刺向白万剑胸口, 他既没有让白万剑活着离开的意思,出手自然狠辣。


    白万剑打得异常沉着,适应丁不三节奏后,动作愈发行云流水,偶尔露出锋芒,又立刻收敛,雪山派七十二路剑法在他手中似又多了万千变化。


    二人攻拆百余招,在大部分人眼中也只是两道耀眼的银光,时而碰撞时而交织,发出叮叮铮铮的嗡鸣声。


    坐在门口的安小六看得津津有味,她已经有些年没见过这种高水准的生死较量,丁不三狠辣无赖、剑走偏锋,白万剑实力虽然稍逊一筹,却凭借雪山派变化莫测的剑法和他本人沉稳精准的风格和丁不三打得有来有回。


    眼看一碗饭就要见底。


    富贵儿忽然道:


    【“宿主,白万剑要输了。”】


    但见丁不三挺剑一挥,剑锋刺向白万剑面门,白万剑提剑抵抗,丁不三手腕一扭,剑身如银蛇摆尾削向白万剑右臂腋下,只听“撕拉”一声,白万剑的白袍子扯出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瞬间涌出,飞溅在饭堂的桌凳上。


    高手过招往往瞬息间决定成败,白万剑虽躲开了要害,但这场比试胜负已分。


    丁不三并没有见好就收,他见白万剑负伤,右手出剑,左手挥掌,对着白万剑负伤部位发起一连串凌厉的攻势。


    白万剑内力本就不敌丁不三,此时更是节节后退,眼看就要毙于丁不三手中!


    “师哥!”


    “休要伤我师哥!”


    三个雪山派弟子见白万剑受伤,纷纷挺剑相助,挡在白万剑身前。


    “快退回去!”


    白万剑心急如焚,连忙举剑抵挡,可为时已晚。


    “小子找死!”


    丁不三一声厉喝,目中凶光大盛。


    他脚尖蹬上长凳,借力一跃而起,长剑对着白万剑三个师弟凌空劈下,剑起剑落,红雾弥漫、血光冲天。


    三名雪山派弟子倒在血泊中,一人身体趴在地上,头却飞到了屋梁上,另一人伏在长凳上,脑袋斜斜耷拉着,脖颈大半被切断,露出森森白骨。


    仅剩的活口是先前被丁不三抢走佩剑的那个人,他被丁不三一脚踢中胸口,先是撞到墙面,又狠狠摔在地上,虽没有死,却也只剩半口气了。


    丁不三留他一命自然不是良心发现,而是为了遵守自己“一日不过三”,即“每日至多杀三人”的规矩。


    他既已决心留下白万剑的命,当然不会给旁人占据名额的机会。


    满屋狼藉,饭馆地面、墙壁、屋梁、柜台、桌凳、碗筷……俱是碎肉和血浆。


    丁不就像从血海里爬出来的厉鬼,全身被雪山派弟子的血染得湿红。


    白万剑目眦尽裂,布帘后偷窥的掌柜和店小二吓得面如灰土,跌坐在地上。


    安小六望着那个脖子几乎被斩断的雪山弟子,垂下眼睛,她记得他,不久前这个人还在对自己笑,此时却已成为一具冷冰冰、白惨惨的尸体。


    “丁!不!三!”


    白万剑内力翻涌,立刻抬剑使出一招“风沙莽莽”攻向浑身沾满自己同门鲜血的老魔头,刹那间,剑风如狂风黄沙一般袭向丁不三面门。


    白万剑性格端方严肃,纵使心中悲恸也隐忍克制。


    丁不三一边挺剑抵挡,一边笑嘻嘻道:“小子莫气,你很快就能见到那些师弟了。”


    他嘴上虽这般说着,心里却越发凝重。


    白万剑心志之坚远在他预判之上,丁不三本以为对方会因师弟丧命、情绪激荡大失水准。


    未曾想白万剑只是稍作调整,又恢复如前。


    反倒是他自己,因为占尽先机却迟迟拿不下白万剑,出手愈发急躁,让白万剑抓住了破绽。


    却在这时,白万剑长剑颤动,又是一招“暗香疏影”,这是雪山派剑法最精华、最凝练、也最考验功底的一招,虚虚实实、似有似无,在轻描淡写中伤人于无形,白万剑明明行动不便,同样的招式使出来却比刚才更为精妙。


    “噗嗤”一声,丁不三被白万剑刺中肩膀。


    白万剑手腕一抖一挑,剑身抽离,丁不三肩头瞬间血流如注。


    意识到今天无论如何也杀不成白万剑后,丁不三抓起一把竹筷,连剑一同丢向白万剑:


    “小子,还你!”


    他这一下带了内劲儿。


    长剑如梭,散开的竹筷宛如一根根箭矢。


    丁不三揪起自己的孙女,如电火行空般向门外冲去。


    白万剑身体后仰,躲过呼啸而过的长剑,手腕一抖一旋,剑花如利盾般挡在身前,竹筷断成两截纷纷落地,再听身后一声嗡鸣,被自己避开的长剑竟直接没入墙面两余寸。


    抬头一看,瞳孔收缩,心也提到了嗓子眼。


    因为饭馆门口坐了一个人。


    一个捧着碗的女孩子。


    白万剑认得她,是隔壁桌特能吃的异族姑娘。


    丁不三嫌这姑娘坐在门口挡道,竟一掌劈向对方天灵盖——


    “住手!”


    白万剑怒火中烧,提剑冲向丁不三。


    可来不及了,又一次来不及了!


    丁不三已经重重落掌,他将没能杀死白万剑的羞恼尽数注入这一掌。


    霎时间,白万剑想到了自己惨死的女儿,什么“气寒西北”,什么“雪山双杰”,既救不了同门师弟,也救不了一个无辜的姑娘。


    “嘭!”


    一声巨响。


    白万剑脸上失去了血色。


    可令人惊骇的一幕发生了。


    只听“啊”“啊”两声惨叫,丁不三捂着手,口吐鲜血地倒在地上。


    “爷爷!”他的孙女尖叫着,蹲在老人身边。


    老人身体抽搐,口中不断涌血。


    路过行人无不惊骇。


    静寂瞬息后,顿时炸开了锅。


    白万剑呆住了,连忙过去查看情况。


    丁不三还活着,也只是活着——他受了极其严重的内伤,尽管靠着护住心肺的经脉勉强捡回一条性命,但手臂骨骼尽碎,手掌漆黑如墨……


    “黑煞掌?!”


    白万剑盯着丁不三黑漆漆的手掌,一脸骇然。


    丁不三中的竟是他丁家的独门秘技,黑煞掌!


    白万剑神色复杂地望向台阶上纹丝未动的姑娘。


    难怪丁不三受了这么重的伤。


    这姑娘如此年轻,却是一个内力深厚到“返璞归真”境界的高手。


    想来是丁不三想用黑煞掌打碎这姑娘的头骨,结果受到对方内力反弹,才会被自家秘技反噬。


    这老贼一生杀人如麻,终究是老天开眼,碰到了收拾他的人!


    “你,你,你杀了我爷爷?”


    丁不三的孙女指着台阶上坐着的姑娘,又惊又恐。


    “你爷爷没死!”耿直的“气寒西北”插口道。


    丁不三身上背着四条雪山弟子的命,白万剑再好的涵养也很难不迁怒他的孙女。


    可那姑娘却像没听见一样,张牙舞爪道:“你杀了我爷爷,我要杀了你!”


    她尖叫着冲向对方,然后……


    撇下自己的爷爷,撒腿跑了。


    不愧是丁不三的孙女。


    就冲这逃跑的速度,将来也定是个狠角色。


    哦,或许不需要“将来”,她现在已经是了。


    安小六没有忘记丁不三连杀两人时,连她都觉得那鲜血横飞的画面有一点点恶心,丁不三的孙女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街上的人议论纷纷。


    冲着饭馆门前的丁不三指指点点,都在说“死了一个老头”。


    目睹丁不三倒地过程的人绘声绘色向路过的每一个认识的人讲述事情经过。


    每个人的版本略有不同,又有相似之处。


    一个姑娘正坐在台阶上吃东西,不知从哪里窜出来的恶老头,冲上来就打那姑娘的头,没想到一巴掌拍下去,人家姑娘好好的,那老头自己吐血死了。


    “真是报应——”


    “可不是嘛,就没见过这么霸道的人!”


    小镇的百姓可不认识什么“一日不过三”,在当地人朴实的观念里,做了坏事就会受到惩罚。


    那恶老头就是坏事做多了,才来了报应。


    江湖上鼎鼎大名的魔头,成了小镇百姓茶余饭后教育晚辈“做人要厚道”的案例。


    白万剑心情复杂,他脸上没有大仇得报的畅快,有的只是茫然、惭愧、悲哀……


    三个师弟是跟他出来的,如今两死一伤,还需要借助旁人的力量,才能让这老贼得到教训。


    就算这老贼后半生生不如死那又如何呢,自己的师弟是再也活不过来了。


    却在此时,白万剑眼角瞥见一道藕荷色的身影。


    先前一直坐在台阶上,连丁不三打她也没有起身的姑娘忽然站了起来。


    她手里仍然捧着饭馆的菜碗,或许是认知变了,先前白万剑觉得这姑娘年纪轻轻、吃饭狼吞虎咽有些不像话,如今换一个角度却又觉得深不可测。


    却见她缓缓走到丁不三面前。


    抬脚。


    一脚将地上半死不活的老魔头踢进饭馆。


    动作娴熟,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隔绝了行人的窥视。


    第99章


    春日的阳光暖洋洋的, 却照不进这家小小的饭馆。


    桌上那些一度让安小六馋涎欲滴的佳肴已经冷掉了,有些沾着木屑,有些漂着血。


    更多的还是掉在地上,变成了血浆拌饭, 血浆浇肉, 血浆炒菜。


    地上有散落的碗筷和碎成木头渣的桌凳。


    还有白万剑死相惨烈的两个师弟。


    安小六抬头看着房梁上的头颅。


    丁不三出手迅猛狠辣, 白万剑死去的两个师弟甚至没有机会阖上眼睛。


    梁上的那颗头眼睛睁得大大的,直勾勾地望着前方,仿佛有许多话要说。


    难以想象, 躺在地上的老人会是这一切罪孽的制造者。


    此时的他蜷缩着身体,脸色惨白,就像一个可怜巴巴的老爷爷。


    进门白万剑看着两个师弟死不瞑目的尸身,再一次红了眼眶。


    他为人端严克制,甚少在外人面前表露情绪。


    只能默默在心里消化。


    安小六默默从地上捡起一根散落的竹筷, 在丁不三身上戳来戳去,每戳到一样硬东西,都会翻出来看看。


    其中大部分是治疗跌打的伤药和止血的药丸药粉,虽然品质不错, 却也没什么特别的。


    倒是他腰间葫芦里的酒是个好东西。


    安小六礼节性犹豫了一下, 高高兴兴留作战利品。


    此时,丁不三呼吸几近于无。


    丁家黑煞掌威力极强, 丁不三因为没能杀死白万剑憋了一肚子气,为了泄愤,那一掌用了他七八成的功力。


    倘若不是安小六内功特殊, 不惧外力击打, 否则就算是白万剑这样的一流高手,被黑煞掌拍中脑袋也会瞬息毙命。


    安小六对他生不出同情, 只觉得这货咎由自取。


    自己就是他不注重维护公共卫生的报应。


    【“就是就是。”】


    富贵儿附和着。


    安小六很快翻到荷包和银票。


    荷包在袖子里,银票在衣襟夹层。


    安小六抽出了银票,又用筷子勾出袖子里的荷包。


    却在此时,白万剑的声音响起:


    “姑娘在做什么?”


    他情绪尚未平复,虽然极力克制,听起来还是有些哽咽。


    明明已经悲伤至极,在看到对丁不三动手动脚的姑娘,白万剑心里还是升起一种无法言说的荒唐感。


    是他老了吗,就……不是很明白现在年轻人的想法。


    安小六惊讶回头,没想到白万剑会主动和自己说话。


    她用筷子勾起荷包带子,对着白万剑晃了晃:


    “我在找这个。”


    丁不三的经济状况比安小六想象中的差一点,她以为至少能翻到几片金叶子,没想到只有一些零钱和几张面值不等的银票。


    白万剑不知该作何反应。


    却听那姑娘道:“店里现在这个样子,就算请人重新装修,饭馆怕是也开不下去了。”


    小镇会有很多风言风语,丁不三杀人时搞出来这么多血,饭馆如要重新装修如何瞒得过当地人?


    先前丁不三说“饭馆里有脏东西”不会有人相信,但今日过后,哪怕前来就餐的客人回家打了个喷嚏,也会有“是不是遇到了脏东西”之类的猜测。


    安小六就是做这种小买卖的,她很清楚客人们的想法。


    有些人明明不信鬼神,给他死人用过的东西,他还是会觉得晦气。


    这是人之常情。


    白万剑沉默片刻,从怀里掏出一包银子:“姑娘说的是,也算我一份吧。”


    他确实不该在店里与那老贼动手。


    倘若换成更宽敞的空地,师弟们兴许就不会死,也不会连累店家。


    他放下剑,施展轻功,双手将师弟的头颅从屋梁上捧下来。


    当指尖触摸到师弟已经冰冷的脸颊,心中更加悲恸。


    他的师弟何等年轻,明明是意气奋发的年纪,却再也看不到以后了。


    这样想着,不禁潸然泪下。


    白万剑不想让外人看笑话,他背过身,擦掉眼泪,转头对安小六道:“让姑娘见笑了。”


    安小六摇摇头:“遇到这种事,是个人都会难过,白大侠无须在意。”


    白万剑抱拳道:“敢问姑娘高姓大名,要如何处置丁不三,这老贼与我雪山派冤仇似海,倘若姑娘不需要这老贼,在下想带他回师门另行处置。”


    “白大侠客气了,我叫安小六,至于他,”安小六低头看了看地上的丁不三,“白大侠随意。”


    “多谢安姑娘。”白万剑万分感激。


    显然没有将面前的姑娘与大名鼎鼎的“瘟神”“瘟姬”联系在一起。


    事实上,武林知道“瘟姬”的多不胜数,知道“瘟姬”本名“安小六”的人却少之又少。


    随着江湖名人更迭换代,当年小有名气的“瘟煞鬼子”已经淡出了众人视线,不少人早已忘记或者压根不知道“瘟姬”这个称呼的由来。


    安小六甚至听到有人信誓旦旦说,“‘瘟姬’本就姓温,乃山东八仙剑前掌门温仁厚的后人”。


    被谢烟客好生取笑了一番。


    白万剑脱下外袍,将两个师弟的尸体绑在一起背在身上,同时抱起受伤的师弟,对安小六说:


    “安姑娘,此地不宜久留,安姑娘若无要紧事,还是尽快离开为好。”


    饭馆里出现这么多血,就算没有尸体,也会引来当地百姓的恐慌,官府派人上门只是时间问题。


    江湖人与官府向来是江水不犯河水,倘若撞上衙门里的人,解释起来也是个麻烦。


    安小六点点头。


    她没有问白万剑要去何处,白万剑也没有问她要去哪里。


    双方都对同行没什么兴趣。


    唯有富贵儿愤愤不平:


    【“没礼貌,人家彭一虎好歹还留个信物呢,你替他解决了丁不三,他连个表示都没有!还怀疑你是西域魔教的!西域魔教除了比你有钱,哪里比得上你!哪里比得上你!”】


    难怪。


    安小六了然,她觉得白万剑对自己的态度有些奇怪,感激是真的,不想扯上什么关系也是真的。


    名门正派不想和魔教扯上关系倒也正常。


    安小六不甚在意地将丁不三和白万剑的荷包放放在柜台后面,走到通往后院甬道的布帘前:


    “白大侠,有缘再会。”


    说完,头也不回地掀开了布帘。


    然后……


    她看到一老一少,两个吓得全身瘫软的男人。


    正是饭馆的掌柜和店小二。


    看到安小六,两人一慌。


    “我,我们不是……”


    安小六直接道:“钱在柜台上了,总共六百七十六两四钱,权当是那两位对店里的赔偿,若官府问起,还望二位周旋。”


    刹那间,掌柜和小二脑子里什么都不记得了。


    只有一个声音循环播放,六百七十六两!六百七十六两!


    他们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钱!


    二人精神为之一振。


    连刚刚发生的血案都忘记了。


    安小六见状,抬脚向后院走去。


    阳光依然灿烂。


    后院里空无一人,婆子不见了,骡车旁只有一个空矮凳。


    地面的脚印十分凌乱。


    想必是婆子在看守骡车时,听到前院出了命案,觉得自己生命受到了威胁才仓惶离开的。


    安小六掀开帘子,检查了一番车里的中年妇人。


    人还是那个人,但她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好像是有人来过。


    却在此时,后院柴房的门突然开了,清扫马厩的婆子从里面跑出来,见到安小六,脸上露出讨好的笑:


    “姑娘回来了,老婆子都看着呢,保证绝对没有人来过,也没有人靠近过您的车。”


    “是吗?”安小六将信将疑。


    她并不认为婆子在撒谎,但这世上就是有各种各样的法子让一个人误以为自己看到的就是真相。


    【“确实有人来过。”】富贵儿忽然道。


    会是谁呢?安小六垂下眼皮。


    想着,她从荷包里又取了些钱递给婆子:“多谢大娘,这些钱您拿去吃酒吧。”


    婆子推辞了两下,乐呵呵收下钱财。


    忽然,富贵儿的声音再度响起:


    【“两个武功高强心狠手辣疑神疑鬼的赏善罚恶使。”】


    安小六觉得西北方向有人在看着自己,像是为了证明安小六的猜测,富贵儿又道:


    【“两个武功高强心狠手辣疑神疑鬼的赏善罚恶使在看着你。”】


    【“两个武功高强心狠手辣疑神疑鬼的赏善罚恶使欣赏地看着你。”】


    “……”


    第100章


    在万福万寿园仆役们的眼中, 金灵芝是个奇怪的姑娘。


    她用珍藏三十年的美酒招待两个酒鬼,三人在花园的亭子里喝得酩酊大醉,放声高歌。


    她把价值连城的古玩珠宝卖掉用来接济金陵的友人,威胁对方不花光就绝交。


    她说自己爱过两个人, 一个是地狱里的魔鬼, 一个是红尘里的浪子。


    魔鬼白天是人的模样, 晚上会变成一只冷血的蝙蝠;浪子四海漂泊,只有不爱他的女人才能令他驻足。


    三月初七是金灵芝的祖母,金太夫人的寿辰。


    万福万寿园的金太夫人是个很有福气的老太太。


    长寿, 富有。


    尽管她的武功不是最高明的那个,但论不好惹的程度,江湖上各大势力合在一起也比不上她。


    她有十九个很有本事、很有出息的儿女,有的是掌门,有的是帮主, 各个武功高强,声名显赫。


    当中名气最大、最具传奇色彩的,一个是弃武修文,成了朝廷位居极品的高官;另一个从了军, 现在是当朝军功最盛的威武将军。


    或许与这个有关, 或许与这个无关。


    从初一开始,陆续有客人带着贺礼登门, 到了初七这天,万福万寿园更是人山人海。


    那些多年不曾出山的武林泰斗纷纷在这一天露面,他们也和众人一同拜寿, 围在一张桌旁吃寿面。


    同桌还有武林盟主厉真真、拥翠山庄的庄主李观鱼, 十二连环坞的鹰眼老七,巴山剑派的小顾道人和仁义庄的大庄主。


    江南巨富的花家和朱家也派了人来, 朱家来的人里还有名满天下的朱五公子。


    只是朱五公子向来低调,见过他“庐山真面目”的人少之又少,除了万福万寿园的主人,谁也不知到场贺客里哪个是他。


    席间有人嘀咕,听说金太夫人年纪最小的孙女“火凤凰”金灵芝与胡铁花、楚留香私交甚笃,连“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朱五公子都来了,楚留香不露面说不过去吧。


    提到楚留香,所有人都很兴奋。


    因为楚留香很神秘。


    他是何方人士、出身如何、师承何人……外人一概不知,世人只知晓他有一艘气派的大船,船上有三位美若天仙的红颜知己。


    但那艘船停在何处,从何处来又要到何处去,又是一个谜团。


    众人七嘴八舌说着。


    其中一个客人是江南世家子弟,不仅认识薛家庄的二公子薛斌,还认识掷杯山庄左二爷的独女左明珠。


    他因这二人知晓了楚留香许多事,言语中多为推崇。


    薛家庄和掷杯山庄原是世仇,薛衣人和左二爷当了三十年冤家对头,却在楚留香说和下放下三十年的冤仇,做了儿女亲家,一度成为当年一桩江湖奇闻。


    “楚、楚留香有什么好的?他来不来有什么干系?”一个胡子拉碴的酒鬼突然插话道。


    他摸着鼻子,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眼睛都睁不开了,说话也含糊不清,全身就像被酒腌入味了一般。


    同桌吃席的客人大多互通过了姓名,唯有此人一言不发,一屁股坐下来就知道喝酒。


    活像八百年没喝过一样。


    先前念叨楚留香的客人鄙夷地瞧了他一眼:“你不好奇?”


    酒鬼反问道:“我为什么要好奇?”


    客人噎了一下,没好气道:“行,你清高,我俗气,我就是想见个名人不行吗?”


    那酒鬼不以为然:“天下的名人多了,我看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比他厉害,你怎么不想见西门吹雪?”


    ——关你屁事,我想见谁你管得着吗?!


    客人心里这般想,嘴上却不好直说,他倒不是怕了这酒鬼,而是担心酒鬼脑子不好,突然在金家寿宴上发疯连累了自己。


    却在此时,另一道声音响起:


    “阁下从哪里看出西门吹雪比楚留香厉害?”


    说话的是一个红衣公子。


    他手中握着一把折扇,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的年纪,玉面朱唇,目若朗星,如傅粉何郎,又如潘安再世,说话时眉眼含笑,白里透粉的脸上一边一个酒窝。


    ——好俊的后生!


    这是旁观众人的第一反应。


    ——好俊的轻功。


    这是酒鬼的第一反应。


    谁也不知这红衣公子几时来的,又是何时站在了这里,但见他非常自来熟地挤坐进这些人中间,笑嘻嘻望着那不修边幅的酒鬼:


    “楚留香至今未尝败绩,他的对手里武功比他强得不知凡几,神水宫的水母阴姬自是不必多说,薛家庄的薛衣人也是一代宗师……你怎么知道西门吹雪就一定强过那楚留香?西门吹雪告诉你的?”


    同桌吃席的客人忍俊不禁。


    ——相信西门吹雪会说出这种话,还不如相信西门吹雪晚上睡觉会变成一把剑。


    先前被酒鬼抢白了一通的客人暗爽不已,恨不得当场叫好。


    岂料那酒鬼竟耍起了无赖:


    “我就是知道,至于原因……你是哪个,我为何要告诉你?”


    “就知道你在吹牛,”红衣公子“唰”一下打开扇子,洋洋得意道,“一把年纪净会说大话,不害臊——”


    “小鬼头,有本事再说一遍?”


    酒鬼说着,伸手要抓那红衣公子。


    他出手极快,现场无一人看清他的动作。


    众人倍感惊讶,这酒蒙子竟是一个武艺不凡的高手!


    可那红衣公子却像早有准备似的,身子一歪,膝盖一弹,直接从座位上腾空而起,让酒鬼抓了个空。


    酒鬼本意想和少年开个玩笑,发现对方有能力躲开,眼中露出些许兴味:


    “好小子,再来!”


    “谁要再来啊,”红衣公子笑嘻嘻冲酒鬼扮了一个鬼脸,施展轻功跑出了寿堂,“老男人,净爱吹牛的老男人,又穷又丑的老男人!”


    酒鬼彻底睁开了眼睛,先前只觉此人邋遢落魄的贺客们惊讶发现,这酒鬼竟生得浓眉大眼,甚是英俊,尤其那双眼睛,仿佛里面有星星似的。


    “小混蛋,看我不抓住你,狠狠打你屁股!”


    那酒鬼二话不说追了上去。


    他不仅身手一流,轻功也是一流,那红衣公子已经是轻功高手,可那酒蒙子只是纵身一跃,与红衣公子间的距离已不足盈寸!


    红衣公子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


    ——糟了,这是个自己打不过的高手!


    紧接着,令酒鬼错愕的一幕发生了。


    却见那红衣公子加快速度向万福万寿园的后花园跑去,一边跑一边叫:


    “五哥,狗哥,你们在哪儿啊,救我!快来救我!有疯子要杀我!”


    寿宴结束后的第四天。


    金灵芝清早出门,正午回来时身边跟着两个年轻公子。


    个子稍矮那个红衣胜火,手里拿着一把折扇,扇面是一幅山水画,一闪而过的落款里有个“寅”字,相貌平平,不丑不俊,唯有一双眼睛生得黑白分明,灵动非凡。


    另一人背着包袱,身材异常的高大强健,臂膀结实、胸膛宽阔、蜂腰猿背、箭衣长靴,他的眉毛浓黑粗犷,不算白的面皮上生了一双大而清澈的眼睛。


    笑起来憨直敦厚,透着三分傻气,不笑时又器宇轩昂,很有大侠风范。


    金灵芝将二人安顿在园内景致最好的客房,又在亭子里摆了一桌景致的筵席。


    席间更是当着许多人对高个公子道:“我没有弟弟,你既叫我一声‘灵芝姐姐’,我就将你视作亲弟弟,安心住下,只当这里是自己的家。”


    一旁的婢女十分惊讶。


    金太夫人有三十九个孙儿孙女,二十八个外孙,其中年纪最小的是金灵芝,最受宠爱的还是金灵芝。


    她不仅有金太夫人的爱,还有伯伯姑姑哥哥姐姐的爱,“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金灵芝很少有体贴别人的时候。


    她也不讲道理,因为大多时刻,她觉得自己就是道理。


    婢子们在心里暗暗猜测这二人的来历身份,更有大胆心细的婢女主动上前问道:


    “敢问二位公如何称呼?”


    企图从姓氏中寻到蛛丝马迹。


    高个年轻人刚要开口,红衣公子抢先道:“这位爷姓闵,家中行二,你们叫他‘闵二爷’便是,我姓沈,家中最末,你们可以叫我‘沈小爷’。”


    高个公子欲言又止。


    沈小爷摇了两下扇子:“闵兄,你看我做什么?”


    “……无事。”


    婢子们忍不住笑了。


    和沈小爷相比,闵二爷真是耿直过了头,他所有的想法都写在了脸上,若非如此,那位沈小爷也不会抢先作答。


    不过也正是这样的性格,让婢子们觉得沈小爷话里虽然掺了水,却不见得全是假话。


    万福万寿园消息灵通,连倒夜香的老汉也能对江湖大势侃侃而谈,更何况金灵芝的贴身婢女。


    她们默默想着武林上姓沈的和姓闵的名人。


    这并不容易,虽然“沈”并非“李”“王”“张”那样的大姓,但武林中姓“沈”的名人着实不少,先不说有“天下第一名侠”之称的沈浪,光那些雄踞各地的沈姓世家就涌现出了无数人才。


    婢子们只能从沈小爷的穿戴举止和话里透露出的那一点信息,判断对方定是来自巨富之家,家里有且不止一位兄弟。


    倒是姓闵的江湖名人婢子知道的不多,一时半会儿想不出什么适合的人选。


    宴席散后,金灵芝的贴身丫鬟道:


    “姑娘知不知二位公子的底细,尤其是那位沈小爷。”


    尽管席间自家姑娘和沈小爷也有交谈,但二人明显都与闵二爷更加熟稔,闵二爷为人单纯,未必清楚那沈小爷的底细。


    那位沈小爷看起来与自家姑娘并不熟,更像是闵二爷的朋友,可闵二爷是个直肠子,未必知道沈小爷的真实身份。


    金灵芝敲了下小丫头的脑袋:“废话,我的朋友我当然知道,倒是你们,少打听我朋友的闲事!”


    金灵芝不想让婢子们知道的太多。


    但天不遂人愿。


    次日上午,万福万寿园里流言四起。


    好像一夜醒来,所有人都在讨论那位闵二爷。


    盖因闵二爷清早在园子里练功时,一名巡逻的护卫觉得他长得有几分面熟。


    当时这名护卫并未多想。


    直前院传来消息——


    镇江长乐帮、西北雪山派同时派人奉上拜帖,指名要见昨日被金灵芝小姐带进府里的那位石公子!


    可万福万寿园哪有什么石公子?


    金灵芝的两个朋友,一个姓沈,一个姓闵。


    这名护卫陡然想起月初他上街喝酒,曾亲眼目睹镇江长乐帮的几位香主向闵二爷恭敬行礼!


    ——坏了!灵芝小姐被骗了!


    那位闵二爷不是什么好人!!


    他也根本不姓“闵”,而姓“石”,铁石心肠的“石”!


    是近段时间在城里闹出许多风波的镇江长乐帮帮主。


    一个心狠手辣、残忍嗜杀、贪淫好色的大恶人!大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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