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许言,在队内担当主舞一职,很高兴来到本期节目,希望之后可以和大家有更好的生活体验,周之栩除外。”许言冲着镜头微笑道。
周之栩冷笑一声,拿起话筒:“我是周之栩,是双领(领舞和领唱)我的内容呢,和刚刚的我也差不多只不过最后一句改一下,许言除外。”
贺宗笑点低,看他俩这样,低头闷笑一声。两道目光冲他袭来,贺宗轻咳一声,勉强忍住了,只是忍的不太好,肩膀都在抖,憋的咳嗽起来。
林七月看了他一眼,顺手轻轻帮他顺了顺气,举起话筒温柔的说道:“大家好,我是林七月。”他本身就是个比较温柔腼腆的性子,说的话比江暹还要少。
贺宗连忙举起话筒补充道:“还是我们团里最好看的门面!”
主持人一番介绍了本期的规则之后,就开始下发第一个任务了。
“带回相应的物品来布置你们的房间。”
江暹接过纸条,翻开来一看,上面写着“为房间里的猫准备猫草。并且邀请一位路人来同你们一起生活。”
江暹这才想起来,之前节目组好像早就把他家里养的猫放到了节目组准备的房间里了。真是,早有准备啊。而且,江暹的目光移到最后一行字上面。
他好像隐隐约约明白了,为什么经纪人要给他们签这个综艺的原因。
为了收视率,粉丝和明星的综艺那一般是最吸引热度的。
边上的许言吸了口气,看样子不是什么好东西。江暹这个其实还算蛮简单的,只要有花店应该都会有猫草。问题就在于花店在哪里找。江暹脑子里突然蹦出来,他上次去买花的那个落日花店。
以及花店里面的店主,当时他好像是在修剪植物吧,脸上都没弄干净,沾染了些许泥土。
对方还怕自己把他当成私生饭,冲他解释了好久。不得不说,那些急急忙忙的样子确实有些可爱。对方一着急起来就喜欢抿嘴,可能因为脸圆的缘故吧,看起来和小仓鼠很像。
自己还加了对方的微信,对方很安静,几乎从来没有打扰他。
思绪飘的有点远了,想到正在录节目,江暹强迫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到正事上面。
随着导演组的一声令下,五个人就分开了。这次比拼的是时间,谁能越早的把卡片上的东西带回来,谁就能获得更好的初始资源。
江暹没有犹豫,扫了一个共享单车就往花店那边骑。
花店走的是极简风,纯白的墙壁配合着颜色各异的蔷薇花,在一众普通陈旧的居民楼中格外突出,房主人似乎极其爱干净,就连一些很难扫到的细节都打理的一干二净。
江暹下了车,也不怎么着急,把车停放好之后,小跑着进了店里。
余夕琛正在编辑他的新歌,苦思冥想着歌词。他已经准备好了,下次要送给江暹的歌曲名称了,叫《白蔷薇》。只希望对方不要嫌弃自己土就行。
他的微信名,微博名和店名就经常被人嫌弃土。但是其实落日余晖都是按照他名字取的,余夕琛自己觉得蛮好听的。
余夕琛聚精会神的投在歌词上面,几乎要趴在本子上。
脖子弯的时间太久了,有点累。余夕琛眯着眼睛活动了一下,然后就看见一群穿着黑色衣服的人扛着摄像机冲了进来,吓了他一跳。
跑在最前面也是最中间的人,他很熟悉。余夕琛愣愣的看着跑过来的江暹。
他穿着和自己风格很搭的衣服,黑色,中间有个非常酷酷的标志,是他团队的logo,金色的,把禁欲系发挥到极致。黑色蓬松的长裤,直到脚踝,连鞋子都遮的看不见。整个人透露着生人勿近的气场。
对方在眼前喘气了几秒,余夕琛才反应过来,耳朵不自觉的有些发热,支支吾吾的说:“嗯,额……您好。”
cd机在短暂的停顿之后,又开始重新播放起来余夕琛那首原创的歌曲。
叮叮咚咚的钢琴声砸在江暹心上,江暹愣住了,连他要说什么都忘记了。
这个旋律他记得很清楚,还是七周年纪念会上,某个不知名的粉丝发给他的。这么一看,好像是眼前的这个人。
江暹有些迟钝的反应过来,对啊,那个人的微博名好像叫落日余晖?这个花店叫落日。
“抱歉打扰了。”江暹最后一段路跑的稍微有点急,气缓过来之后说:“现在在录节目,麻烦问一下,有没有猫草可以卖?”
余夕琛点了点头,越过前台在花架上面看了几眼:“有的。”
“谢谢,多少钱?”江暹拿出手机问道。
“10块。”
“挺便宜的,我扫你?”
“嗯。”
空气短暂的沉默片刻,余夕琛在所有人都看不见的地方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上次尴尬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扫这边。”余夕琛挪了挪脚步,把身后的二维码露了出来。幸好他当天在江暹走之后就冲进打印店打印了几张。
看见江暹站在原地没有动作,似乎有些犹豫,余夕琛迷茫的开口:“怎么了吗?”
对方咬着咬嘴唇,好像做了很久的决定,下定决心对他说:“你可以跟我走一段时间吗?”
“?”
或许是自己脸上的疑惑太明显了,江暹解释道:“我们在做节目呢,给我的任务是要带一盆猫草回去,顺便捎上个人。”末尾又补充了一句:“你不愿意的话就算了。”
不愿意?不愿意!鬼他妈才不愿意!他可太愿意了!
最近好事怎么来了那么多?难道他在这个世间活那么久,他的气运终于要逆转了吗?!
余夕琛看了一眼边上黑黢黢的摄像头,努力想抑制住自己的兴奋,不要表露的那么明显。装作矜持的点头,仿佛只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江暹看着他这副模样,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开心,嘴角勾了勾。
“走吧。”江暹戴上口罩:“回节目组报告,不出意料的话,我们应该是最早完成任务的。”
余夕琛从门口的架子上取了自己的渔夫帽扣在头上。嗯了一声之后,跟上江暹的脚步,走之前想起来给周启瑞发了个消息,然后把大门锁上,放上今天关门的牌子压抑着喜悦的心情走了。
江暹回头看了一眼,对方刚刚将牌子挂好。他的头蛮小的,被渔夫帽这么一盖,几乎只剩下半张脸,对方把前端往上提了提,露出一双黑色的眼睛。
说句实话,江暹第一眼看见他就觉得对方那双眼睛很好看,亮晶晶的,小动物一样。
不知道是什么毛病,江暹就是喜欢眼睛,他看人的第一眼都是先看眼睛。
为了防止被路人认出来,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他把口罩网上提了提,遮住下半张脸,闷声闷气的开口问:“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可以问一下吗?”
余夕琛一直在用余光偷偷瞟他,对方整个暴露在阳光下,因为天气太热了,晒得有些蔫。像大狗狗,余夕琛心里狂喊,面上表露的都没有那么明显。
“嗯,我叫余夕琛,夕阳的夕。”
江暹冲他笑了笑,看的余夕琛脸红一片,幸好有帽子的遮挡,才没有完全明显的暴露出来,他把帽檐往下压了压。
“余夕琛?好名字欸,你的花店是根据你的名字起的吧?落日就是夕阳。”江暹淡笑着看着他。
余夕琛点头,为终于有一个人可以明白自己起名的用意而感到开心。很多人都问为什么叫这家店叫落日,几乎没有一个人可以在知道他名字之后,联想到夕这个字。
被偶像理解的感觉也太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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