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给我三首歌的时间(娱乐圈) > 51、第五十一章(二更)
    “所以你什么时候把她带回来给我们看一看啊,毕竟你的白月光,你喜欢七年了。”周之栩笑嘻嘻的说,他的手下意识的靠在了许言肩膀上。然后成功收获了对方嫌弃的目光。


    江暹突然不做声了,几个人都奇怪的望向他,他缓缓的开口:“你们已经见过了。”


    三人:“?”


    三人:“!”


    许言本来因为早起而有些困倦的眼神瞬间睁大,嘴巴不可置信的成为了一个o型,他突然就有些结巴说不出自己的猜测。


    他的好损友跟他是一个状态,贺宗眼角抽了抽,总感觉有什么大事要被说出来了。他犹豫且斟酌的开口:“是……谁啊?”


    练习室的四双眼睛都看过来了,包括一直没有做声的林七月。


    “余夕……”


    “卧槽!”江暹话还没有说完,两个人就已经抱在一起上窜下跳,也不知道在激动些什么,估计是受到的刺激太大了,两个人一时间接受不了。


    贺宗努力的维持着自己的偶像包袱,假装镇定的说:“那你之前都没认出来?”


    听到这句话,本来还很高兴的人瞬间蔫头耷脑,与期间是隐藏不住的可惜:“我要是早认出来了,就不可能是现在这种关系了……他变化很大,我跟你们说过,他之前眼睛一直是蒙着白布的,我看的也不全,而且他也长开了,因为青春期嘛,总是一天一个样。”


    原本应该想起音乐的练习室,现在是此起彼伏的尖叫。


    那两位好像是疯了。围着屋子跑,上演了一部你追我赶的戏码,然后又倒过来变成我追你赶。


    林七月和这一切格格不入,他只是抬眼听这个名字,就重新把头低了回去,最近的事情闹得很大,连他的粉丝都在叫他退团。江暹其实一来就感觉到了,感觉到他比以往还要沉默。


    而且他们的大哥和他们的队长似乎闹了点矛盾。


    两个人争中间莫名其妙的气场让人感觉很疏远,不像是认识很久,倒像是第一天认识,甚至有仇的冤家。


    他没有镜头的地方还好,只是不说话并不反感三人的接触,有镜头的地方,总是会刻意保持距离,对待贺宗更是苛刻的许多,甚至连对方靠近,他都会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兔子一样跳起来。


    余夕琛下午来了,一如既往是给某人送点心。


    然后就迎接了某个人的拥抱,江暹似乎比之前要更粘人了,卸去了某层伪装。他就从一只看上去很强势的狼王,变成了一只会对主人快乐摇尾巴的小狗。


    他一直搂着余夕琛,死不松手。余夕琛无奈,刚好他最近没有事情,索性在练习室的角落坐下,看着几人跳舞。


    他今天总算是穿了一件不是黑色的衣服,棕色的,中间是品牌的logo,刚好是他们最近接到代言,所以说穿出去也不用担心。


    少了冷淡的黑色,让他整个人显得更加亲和了。


    不得不说,上一次的主打曲主要是脚部的动作很繁琐,但是因为姐是专业训练过的,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听得人心里舒畅。


    余夕琛待在里面,看着他们把前面包括现在的歌曲通通唱跳一遍,对于下次回归的歌曲,他们也被要求加强练习,下个月的时间就应该回归了。于是他被美美的剧透了一番。


    他们每次回归的时间间隔都比较短,最多不超过半年,有一年甚至打破了记录,一年连续回归了四次,这放在整个内娱都是让人震惊的存在,他们甚至被网友颁了全勤奖。


    谁懂啊?


    大过年的,所有人都在家里吃年夜饭,只有他们在练习新的歌曲。


    试问有哪家男团在除夕夜发表自己的新歌?


    好在他们也是体谅粉丝的演唱会,拖到春节后面的几天,完全不用担心过年。为了抢演唱会门票而不能和家人团聚这一事件。


    今天的江暹和以往的区别很大,不知道是不是得知了他是小探哥哥之后,就打开了某个开关,他练舞的时候倒是专注,只是每一次结尾的时候,眼睛总是看向他,表情骄傲的好像在期待余夕琛夸他。


    今天的他没有了以前的禁欲和距离感。


    总结为两个字,就是粘人。


    因为他们要练习到很晚,江暹从自己的宿舍里面搬来一个箱子,嘱咐余夕琛把箱子放在他的房间里。他话里有话不止一次暗示了自己一定要把箱子打开。


    余夕琛无奈,这东西倒也不是很重,他一只手托着它,甚至可以做五个深蹲。


    这么几天的时间,年糕已经完全熟悉了它的味道,他回来的时候还会兴奋的围绕着他的脚边打转。


    但是在看见箱子里并不是好吃的的时候,他绝情的转过身,高昂着头颅,翘着尾巴走开了。


    箱子里面是一个cd机,边上放着一个小盒子,看形状里面应该是装的cd。这个东西好像已经被放了很久,上面铺了厚厚一层灰,这个机器也是很古老的感觉。


    已经被cd机的主人同意可以打开的余夕琛好奇的翻看着,虽然这样式像是七年前的,但是和现在的碟片机拾起来是差不多的意思。


    光盘很简单,纯黑色的,上面什么字也没有,并不像他们每次回归时候那种花里胡哨的碟片。


    出于好奇心,他把上面的灰擦拭掉了之后我,把碟片放了进去。


    这盒子蛮大的,但是里面只装了这么一个碟片。虽然是都落了灰,但是可以看出来,这个碟片被保护的很好,应该是某个很重要的东西。


    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可以让他打开呢?余夕琛撇了撇嘴,太没有安全意识了。


    碟片里的歌曲和cd机一样,很有年代感,小提琴断断续续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竟然有种别样的美感。


    一道低沉的男声传了出来,他只听一下子就听出来了,是江暹的声音。但是这首歌他没有听过。


    不应该啊?这是什么时候的歌曲?说真的,余夕琛喜欢江暹喜欢到骨子里,他一有空就点开综艺等各种各样的东西,对方唱的每一首歌都在他的歌单里面。


    毫不夸张的说,对方哪怕哼过一个调,他都可以听出来。


    但是这首歌旋律很陌生,声线还处在刚出道没多久的时候,这就让余夕琛奇怪了。


    明明练习生的时候,他也看了啊。


    难不成是当时公司准备的什么方案?然后最后废弃了,光盘也就被他留着了?


    他怎么猜测,也只能想到这种可能。


    对方吐字清晰,每一句话,每一个节奏,每一个鼓点,都打在他的耳膜上。


    “从我遇见你的那天起


    我所做的一切,都不是无辜的


    我做的每一件事


    只是为了能更好的靠近你”


    余夕琛煮面的时候顿了一下,他已经听了快一分钟左右没有传输,第二个人的声音,这甚至还是一首solo曲。


    这首歌则是给他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不像是公司准备的,一字一句都有种熟悉的感觉,像是一个人写给对他很重要的另一个人。


    莫名的很好听,让人忍不住上瘾。


    余夕琛没有把胶片取出来,老师一直单曲循环着,直到门被打开。


    江暹一回来就听见环绕在整个屋子里面的音乐,他的目光停留在从厨房里面走出来的人。


    他回来的很巧,面条刚刚煮好,热气不停的往上冒。


    端着面条的人,脚步加快,碗底很烫,把碗放下的时候就的食指都被烫红了,他甩了甩手,看见他回来了,惊喜的招呼他过来。


    余夕琛感觉江暹很奇怪,从回来的时候就这么感觉,对方一直盯着他看,眼神复杂,里面有他看不懂的情绪。


    吃面的时候,他也可以感受到对方的余光一直在往自己这边看,他迷茫的用手在脸上摸了摸,也没有摸到什么奇怪的东西啊,难不成是自己脸上沾了什么?


    对方却看着自己笑出来。


    “你不好奇这首歌吗?”他若有若无的问。


    “有点”余夕琛夹了个鸡蛋,一口咬下去,嗯,还是糖心的。“我没有听过你这首歌,什么时候的事情啊,公司什么时候写的?还是你自己写的?”


    “我自己”对方很爽快的给出了答案,他看着前方眼神里是止不住的温柔:“我写给一个我很喜欢的人。”


    溏心蛋突然就不好吃了,余夕琛嗯了一声,闷头吃面。


    然后江暹就看着他一鼓作气的吃完了面,把碗放到水槽里面,全程耷拉着脑袋。他叹了口气,用手撑着下巴看着对方。


    这个人啊,这么多年了,还是没有变。


    “小探哥哥,你说你啊……怎么这么多年了,还是一样的迟钝。”男人的声音响起来,语气中尽是无奈。


    余夕琛抬起头,心脏骤停的一瞬间,他不敢去想,脑子里一团浆糊,像是有人用笔画了杂乱无章的线条发现他脑子里一般乱。


    江暹真的等不了了,他明明上午还在想要给对方一个很完美的经历,他会去追他,把他能想出来的最浪漫的点子统统用上。


    但他发现他等不了了。


    他现在只想拥有他,把他搂在怀里,亲他抱他。


    之前全靠为数不多的理智支撑着。


    现在,年有时候的白月光和一见钟情的对象,这两者叠加在一起,他渴望的不行,他的欲望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强烈过。


    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他真的好喜欢好喜欢他。


    他一刻也等不了了。


    于是他从宿舍里面翻出那首七年前写的歌,写给他的,用的是一个十五六岁孩子的最好文采。


    他想,他一定要说出来了,不然他真的会疯。同不同意先放一边吧,他只想告诉对方。


    他真的很喜欢他。


    喜欢了七年,七年过去了


    他还是会对他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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