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越来越暖和,后院菜架子上熟了的不仅有番茄,还有各种瓜果蔬菜。


    加上牧场的蛋奶,沟渠里的鱼虾,时闻他们的生活水准直线上升。


    弓疆他们几人也更爱来家里蹭饭了。


    他们蹭饭的同时会帮着干活。


    时闻挺喜欢他们过来,年轻人没事在家闲聊,也带有别样的活力。


    何况他们都是高学历人士,聊天的时候经常透出许多有意思的资讯。


    这天,雨下了一天。


    草原上湿漉漉的,连水带泥,走在上面,每踩一脚都能“咕叽”一声,挤出一大泡水。


    不过春雨好像颜料一样,每下一次,就将大地刷绿一分。


    现在整个大地绿意盎然,时闻家牧场里的草更是厚实得如同上好的地毯。


    时闻怕蜂箱进水,下午的时候特地抽空去看了看,并在上面压上了新的塑料布,为蜂箱遮风挡雨。


    因为干的活比较琐碎,回来的时间就晚了一些,他回来的时候,弓疆几个人已经跟着燕克行回来了。


    戈阅看到时闻,老远就挥手:“时哥,今天我们带了特别好吃的肚包肉回来,你尝尝啊。”


    时闻穿着雨鞋走近:“哪来的肚包肉?在饭店买的?”


    “不是,老乡家的手工自制。”戈阅高兴地说道,“祖传手艺,特别好吃,老师就问人买了一大盒回来。还有皮冻,用鸡皮和鱼皮冻的,也特别好吃。”


    时闻被她说馋了:“那今天得早点吃饭。”


    晚饭,果然有戈阅说的肚包肉和皮冻,味道确实也好,比外面卖的好吃多了。


    大家一边吃饭一边聊天,不知道怎么地,聊起了美食。


    戈阅便道:“已经下了好几场雨了,什么时候去采地耳啊?”


    时闻随口接道:“地木耳吗?牧场上就有,就在靠近山的那边。你想吃,我明天巡视回来的时候给你带一点。地耳吃着还成,就是太难洗了。”


    戈阅:“不是,外面的地耳味道一般,得去宁兰谷采,那里的地耳才好吃。”


    时闻:“地耳跟地耳还不一样啊?”


    戈阅:“是啊,那地耳特别鲜,一年好像也就春天能采。采来之后一定要配猪油炒,还得放大量的野山椒和我们本地的野葱,爆炒,炒出来又香又辣,贼下饭。”


    时闻疑惑:“野葱不是有点苦吗?”


    “可它香啊!”戈阅说道,“炒透了之后,那点微苦也变成特殊风味了。吃这个还得配浓鸡汤,用来泡饭,饭也得用东北米煮出来的饭,那样才够香软。”


    戈阅说得绘声绘色。


    蔺诚骞说道:“好像你会做一样。”


    戈阅:“我会吃啊!你们谁不想吃?”


    大家目光闪烁。


    时闻惊奇地看着他们,感觉这个炒地耳应该真的很好吃了,要不然大家不会是这个表情。


    戈阅对着时闻:“去


    年吃的时候,我嫌地耳太碎了,吃起来比较麻烦,想去拿个勺子舀,结果被师兄骂了一顿。”


    弓疆无力解释:“我没骂你,我就是说地耳不够多,舀着吃一下就吃完了,桌上其他人就没得吃了。”


    戈阅哼哼:“还不是一样。反正去年我没吃够,今年就想再吃一顿。”


    时闻:“真有那么好吃吗?你说得我也想尝尝了。”


    时闻看向燕克行。


    燕克行道:“味道确实不错,时令野菜,想吃只能这两个月吃。”


    时闻:“那要不然我们去采点回来?”


    燕克行:“周六去吧。到时候去采了那边的野葱一起炒。”


    既然已经安排好了,时闻就等着了。


    周六那天,难得全员没睡懒觉,一大早就来时闻家等着。


    戈阅特地提了个篮子,还催促时闻:“时哥,我们快点,早上刚刚冒出来的地耳最鲜嫩了。”


    时闻赶忙说道:“稍等一下,挤完奶就去。”


    戈阅:“那我来帮忙。”


    大家一起动手,牧场上的活很快就干完了。


    他们分为两车,带着狗子们一起出发。


    今天要去河谷里采地耳,时闻还从来没有来过这边。


    等到了地方一看,河两边乱石嶙峋,沙地上只长着一些矮矮的乱草。


    以他的目力,一眼看过去,居然都发现不了地耳。


    时闻:“这里真的有地耳吗?”


    戈阅接话:“有的,就是要翻着石头慢慢找。这里的野葱也特别好吃,时哥你要是看到了,一起带上啊。”


    时闻:“成。那我们分开来找吧。”


    大家四散开来。


    时闻和燕克行一起,狗子们则挤在他们身边,跑来跑去。


    两头小老虎看见河水,走不动道了,趁着时闻和燕克行在寻找地耳的时候,它们“扑通”一声,跳到河里玩水去了。


    时闻听见了声音,回头一看,就看见它们的身影消失在水波里,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成没看见。


    小老虎爱玩水真是天性,逮着机会就会去玩,反正它们会游泳淹不着,时闻就不管了。


    时闻转过头,继续寻找地耳。


    很快,他就看到了一块小小的地耳。


    这块地耳圆圆的,通体青绿,看起来有点像小狗的耳朵,就是小,只有指甲片那么大,看着倒肥糯。


    时闻弯腰揪起来一看,又将采到的地耳放到鼻端闻了闻:“这味道——有点藻类特有的清香,又有一点雨后的气息?好像确实不是普通的种类。”


    燕克行:“一般人根本分不出其中的区别。”


    “其实区别还挺大的,长相跟味道都不一样,其他地方的地耳没有这股清香味。”时闻深嗅一口,问道,“这个地耳,跟我们平时吃的地耳属于同一种吗?”


    燕克行:“同属一个大类。”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寻找


    。


    时闻很快发现,所有地耳都只有指甲片大,不过肉质倒还算肥厚。


    时闻将地耳举到眼前看,地耳后面带着细细的沙子和草茎:“它好小啊!等会洗的时候肯定很麻烦。”


    燕克行:“让戈阅他们去洗。”


    时闻:“那得费好一阵子神了。”


    今天要采的地耳实在太小了,狗子们帮不上忙,便在这浅滩上玩了起来。


    时闻他们倒是一心一意地采地耳,就是效率比较低,采了半天,收获的地耳也就堪堪盖住篮子底部。


    怪不得燕克行之前不想来,实在太费事了,有这点时间,干点什么不好?


    他们采了三个多小时,总算采到了半篮子地耳。


    相比之下,采地耳时采到的野葱要多得多,现在已经装满了一篮子。


    时闻累得腰酸背疼,便提议道:“不采了,我们回家吧?”


    戈阅喜滋滋地看向燕克行,请求道:“差不多也够了。今天的饭还是老师来做?”


    燕克行淡淡地“嗯”了一声。


    戈阅他们三个更高兴了:“那我们来洗。”


    时闻道:“你们不是说要用鸡汤配白米饭吗?我订了只布雷斯鸡,等会儿你们先回牧场,我跟燕克行去拿鸡?”


    戈阅:“行,那我们先去洗地耳。”


    五个人分成两车,家里的小动物们也分成两车。


    为了安全起见,两头小老虎还是跟着时闻他们行动。


    两头小老虎现在已经坐习惯车了,在车上也不怎么晕,同样也学会了乖乖地卧在座椅上。


    今天也是如此,它们一上车就跳上了后座,一只向左旋转,一只向右旋转,睡成了两只虎斑甜甜圈。


    时闻和燕克行开车经过傅博修家,让傅博修把布雷斯鸡拿出来。


    傅博修还看了一眼他们的后座,疑惑道:“你们后座放的是什么?还怪好看的。”


    时闻笑道:“秘密。你把鸡给我,我放在脚下就可以了。”


    傅博修被他的身形一挡,也看不清后座究竟有什么,只得点头说道:“行吧,你们看着点,小心它半路会飞起来。”


    时闻:“知道,钱我微信转给你了,回头见啊。”


    时闻简单跟傅博修交接完,也来不及寒暄几句,便跟燕克行回到了牧场。


    他们回去的时候,弓疆三人正在勤勤恳恳地洗地耳、洗野葱,现在多了一只鸡,他们还得兼顾杀鸡。


    布雷斯鸡比较凶,时闻干脆拎起围裙:“我来杀鸡,你们继续洗菜就行了。”


    弓疆:“时哥,要我们帮着打下手吗?”


    时闻:“不用,一只鸡的事,我三两下就弄完了,燕克行,你也不用管我这边。”


    燕克行点头:“需要帮忙叫我。”


    现在已经快到十二点,再不抓紧时间,午饭就得弄到很晚了。


    时闻麻利地杀鸡褪毛,十分钟就弄好了,然后交给燕克行煮


    鸡汤。


    他们家有一个特别大的砂锅,平时偶尔用来炖鹅、炖羊,一锅炖出来,够家里的所有小家伙吃,今天炖只六七斤的鸡也不在话下。


    大家一起干活,速度相对比较快。


    吃地耳,麻烦主要麻烦在洗上,洗干净之后,接下来的步骤就很快了。


    燕克行起锅烧油,用的正是猪油,油里面放蒜片跟大量自家泡的野山椒爆香,浓郁的香味“腾”一下就起来了。


    时闻站在旁边,肚子被这股香味勾得咕咕叫。


    他看燕克行在锅中下入地耳,猛火爆炒,再放野葱头,等炒透了,用盐巴、酱油等调味。


    要起锅的时候,他再在里面下入大量野葱叶。


    整个过程不超过三分钟,然而那股香气已经飘得整个屋子都是了。


    大家在一旁眼巴巴地等着。


    好不容易等到可以吃饭了,大家连忙拿碗,拿筷子,端着炒地耳往饭厅跑。


    饭桌上。


    时闻盛了一大碗白米饭,而后按照戈阅他们的建议,在里面浇上了两勺浓浓的鸡汤。


    浓稠的金黄鸡汤浇入雪白的米饭中,上面飘着的青翠葱花更是喜人。


    他第一次吃浓鸡汤泡饭。


    浓鸡汤的香味完全不会掩盖米饭的清香,反而鸡汤的荤香为米饭的清香增添了一股特殊的复合香味,简直赋予了白米饭另一种生命。


    他先吃了一口米饭,感觉吃法甚是美妙。


    等吃完饭,时闻再夹了一筷子地耳。


    地耳入口,他的第一反应就是香。


    地耳的鲜香,野葱的冲香,野山椒的酸香……种种香味混合在一起,层层叠叠,互相缠绕,共同组成了一股极为复杂的香味。


    这种香味直冲脑门,时闻只能感觉到好吃,却没办法用言语形容,究竟好吃到什么地步。


    吃一筷子地耳,再吃口鸡汤泡的饭,香味层层叠加,香辣酸浓的味道却稍微压了下去,所有复杂滋味一口咽到了肚子里,直叫人想吃下一口,再品尝这丰富而复杂的味道。


    真是香惨了。


    不愧是让戈阅记了一年的炒地耳!


    时闻举着筷子的时候心想,他吃完这次,也能记一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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