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入职考核的内容在布莱恩动身之前居然还要保密。


    布莱恩完全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和干什么。住在伦敦的最后一个晚上,他翻来覆去睡不着觉,跑去酒店套房的影音室重温他已经看过八百遍的mi6内部教学视频,还顺便点了个酒店自助餐厅的夜宵。


    正所谓由俭入奢易,跟着邦德在五星酒店住了一个月以后,布莱恩对导师不把钱当钱看这件事已经淡然了。有一次他随口对邦德说,军情六处总部大楼的食堂应该犯了反人类罪,就连文化课老师艾什·柯本都承认,他们的伙食不如俄罗斯联邦安全局——人家前身克格勃的食堂甚至摇身一变成了莫斯科网红餐厅。


    邦德听完,第二天塞给布莱恩一张银行卡:“不想吃食堂就出去吃。”


    布莱恩:“?”


    他想说自己不是这个意思,身体却很诚实地将零花钱接过来:“谢谢。这张卡的刷卡上限是多少?”


    邦德奇怪地问:“上限是什么?你难道能给mi6吃破产?”


    “……”


    布莱恩深深折服了。


    按照邦德这养孩子的方式,换成个真正的小孩,被金钱腐蚀变成社会蛀虫恐怕只在一瞬间。


    他不知道的是,詹姆斯·邦德虽说童年时期丧父丧母,属于英国人的绅士风度下又藏着天生的不驯,但这点教育常识还是有的。他不管教布莱恩单纯是因为通过长期观察发现后者极其自律,有时候没必要当成小孩子看待。


    而且另一方面,邦德觉得布莱恩有时稍稍谨慎和保守过头了。


    不像是在小地方野蛮长大的,倒像是在和平地区受到过严格管教的中产阶级后代。所以他不仅没有规定布莱恩什么能做什么不可以做,反而有放任自流和反向推波助澜的意思。


    干他们这一行,太老实可不行。


    ——假如布莱恩听到他的看法,就会理直气壮地表示,这不是亚洲小孩读书期间的正常操作嘛!


    他上辈子可是一路重点学校、最后上了985的,是典型别人家的孩子。


    不管怎么说,邦德对布莱恩的性格与能力愈加放心,觉得mi6这回总该满意了,mi6也觉得培养出这样一个人才对他们来说不算亏本,总比在公园里随机拉人入伙强——大英帝国的确是日薄西山了。


    就这样,第二天一早,布莱恩和邦德一块坐上了前往任务地点的飞机。


    不过邦德并不是来作为家长陪考的,他有自己的工作要做。


    “你欠我一次,纽曼先生,我因为你才沦落到这幅境地。”


    在伦敦机场排队安检的时候,邦德提着行李箱微微偏头,对站在身侧的布莱恩说,


    “听闻m女士(mi6首脑)本来为我这次的任务批了一架专机,但有个半夜不睡觉的幼年特工预备役,非得到处询问他的任务地点是否和我顺路,于是一群会计出身的管理层抓住灵感,把我的专机给取消了,并连夜替我买了一张和你同航班的经济舱机票。”


    布莱恩提着另一个小点的箱子,郁闷地指出:“你不肯告诉我我到底要去哪。”


    邦德脸上带着点笑意,语气却含着讥讽:“‘表面上’,服从命令是我们的天职,他们瞒着我的事比我瞒着你的还多。你就不能动用你的脑袋瓜,换个方法收集情报?”


    “我只问了柯本先生一个人。”


    “哦,那你现在知道了,这个世界无论是谁对你而言都不可信,尤其是我的仇人。以上就作为你今天上的第一课好了。·”


    布莱恩:“……”


    他磨了磨牙,转过身看向他真正的‘保镖’兼‘面试官’,艾什·柯本。这位戴着眼镜都压不下黑烟圈的文职工作者正站在他们后一个身位,哪怕排队的时候都非常内卷地捧着笔记本电脑工作。


    感受到布莱恩的视线,柯本头也不抬地说:“你现在明白邦德为什么没朋友了。”


    “别听他胡说。”人流涌动,邦德拉了布莱恩一把,“我知交遍天下。”


    柯本手忙脚乱地提行李往前走:“你觉得有人会信?”


    邦德就低头问布莱恩:“你信他还是信我?”


    布莱恩:……


    有病吧!


    他一阵气恼,感觉自己被当成普通小孩逗了。正巧有机场工作人员正在维持秩序,布莱恩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挤出去,拉住对方问:“你好,现在办理升舱还来得及吗?”


    工作人员看看他又看看队伍里的两个成年人,这时邦德还在对柯本说:“布莱恩绝对站在我这边,你企图拉拢他是个彻头彻尾的错误决定……”


    而再转过头来面对陌生人时,年轻的特工又变得彬彬有礼:


    “早上好,先生,他(指布莱恩)说得对,我们三个人需要升舱。不过这位柯本先生和我们分别付钱。”


    “……”


    “我站他。”上飞机之后,布莱恩坐在头等舱里突然开口对柯本说,“毕竟他救过我。”


    邦德似乎等这句话等了很久,立刻接上:“好极了,我要为此请你喝一杯可乐。乘务员?一杯可乐,谢谢,给我旁边这位诚实的绅士。以及请问你们这里有什么酒?”


    柯本坐在另一端不停地翻白眼,看着布莱恩痛心疾首,仿佛见证一棵笔直的小树苗在他眼皮底下长歪了。


    布莱恩不以为意,问道:“我们是要去美国的芝加哥吗?”


    机票上写着当前目的地。


    提到正事,柯本严肃起来,飞机引擎声盖住了他的说话声,只有附近的布莱恩和邦德能听清楚:“邦德要去芝加哥,你我和他不一样。我们要去印第安纳州一个名叫霍金斯小镇的地方,一年前,有个12岁的孩子意外失踪,随后这里似乎发生了一些异象,有证据表明美国人和俄国人全都参与其中,所以我们干脆也去凑个热闹。”


    布莱恩幻视了一些‘你们出去玩怎么不带我’的怨念。他捋了一下已知情报,问道:“我要做什么?”


    “很简单。”柯本说,“明面上,我和你是刚从英国搬来霍金斯镇的叔侄。你负责混进学校找出那个失踪的孩子,并想办法通过他或者其他人搞清楚一年前这座小镇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布莱恩敏锐地发现了盲点:“为什么是叔侄?”


    按理说父子不是更方便吗?


    长得不像只要推给当妈的就行了。


    柯本闻言转头看向正在翻飞机杂志的邦德。


    是啊,为啥呢?


    布莱恩也跟着去看邦德。


    邦德放下杂志,反问他们两个:“你们看我做什么?我对布莱恩的任务内容一无所知,也不打算知道,你们聊你们的。”


    柯本在心中给邦德记了好几笔,但表情依旧是一副沉稳从容社会精英的样子:


    “任务介绍到此为止,接下来都要靠你自己了。”


    布莱恩点头:“我能叫你艾什吗?”


    都叔侄了,总不好再称呼姓氏……话又说回来,姓氏随谁啊?


    柯本没在意布莱恩的迷思,再度沉迷工作不可自拔:“随你。”


    飞机降落在芝加哥,邦德先走一步,去见自己的接应人,布莱恩和柯本则转乘大巴车前往霍金斯镇。


    霍金斯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地方。


    布莱恩刚到达任务地点就发现,这里的镇民几乎全都互相认识,因为霍金斯镇只有一座商场,一所中学、一个警察局……绝大部分人从出生上学到就业死亡始终没挪动过地方,可以说是和霍金斯绑定在一起了。


    哪怕实际上它和芝加哥离得不算远,附近人迹罕至的公路与荒僻阴森的密林也加重了与世隔绝的氛围。


    总之与布莱恩想象中的美国不太一样。


    他几乎瞬间就感到后悔了——后悔听从柯本的安排将身份设定成搬迁过来的英国人。英国人千里迢迢来美国,无亲无故的,干嘛住进霍金斯啊!


    不摆明了有问题吗?


    面对他的懊恼,柯本丝毫不避讳这是个陷阱题:“我在飞机上给了你霍金斯镇的资料,你在那时就该意识到问题,然后和我商议对策。”


    布莱恩扼腕。他确实没有提前察觉,谁能想到这种小地方也能吸引来三国注意呢?


    庙小妖风大?


    事已至此,布莱恩只得蹲在小镇旅馆里,揪着头发对计划进行微调。他本来捏了一个在美国不会太受欢迎的、沉迷学习的书呆子人设,这样一方面可以回想上学时期的自己本色出演,另一方面也不会引人注目,可以在暗处低调探查。


    现在嘛,既然作为英国人,在有心人眼中无论如何都足够瞩目了,布莱恩认为他说不定可以稍微放开一点。有时故意成为大众眼中的焦点也会造成灯下黑效果,毕竟他身体年龄只有十二岁,谁会怀疑这样一个娇生惯养、涉世未深的小朋友呢?


    于是布莱恩向柯本要了一笔经费,在霍金斯租了栋小别墅,柯本是考官,并不干涉他的任何决定,只作为后勤替他安排好了霍金斯中学的入学手续。万事俱备后第二天一早,布莱恩精心打理过发型,换了一身在伦敦买的名牌运动装,揣着对中学生而言过于富有的现金,单手提着书包大摇大摆地走进了校门。


    啧啧啧。布莱恩一边装模作样一边心想。风云人物竟是我自己。不知道的以为他们在这上演美国青春偶像剧呢,等到电视剧结尾真相大白,小小校园里居然汇聚了来自三个国家的间谍,在镜头之外勾心斗角整整一季,肯定能惊掉观众们的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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