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醒睡着的病人,太残忍了。
经过不怎么激烈的心理斗争,沈辞轻手轻脚的躺好,就一床被子,拽过被角把自己也盖上。
不自觉欣赏美貌。
以沈辞两世见过顶级颜值的眼光,魏卿是其中佼佼者。
雕塑一样。
还摸过手机给人偷拍了一张。
因为身边多了个大美人,他睡相都跟人学着可规整。
后来就睡着了。
灯都忘记关。
被子里伸出一只手,轻轻给他掖了被角,又抬手关了灯。
一室静谧。
魏卿脑海中盘旋着那句“走肾不走心”。
当时是怜惜和怒气。
可这样的深夜,身边人还一个转身将他当被子抱了,一条腿都搭上来,这句话好像烧在他的身体里,让人血液都似乎发烫。
其实他原本只是想和沈辞聊聊感情的问题。
后来又觉得没必要。
有些事谈来谈去也就那样。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有了更好的,一切都会好。
不管走什么,魏卿觉得他肯定会走的很好,会让沈辞觉得好。
金城四季分明,现在已经是深秋。
夏天茂盛的大树,树叶几天就变黄凋零,中午太阳直射穿短袖还能将人晒的冒汗,晚上和清晨却冷的让人不得穿上厚厚的衣服。
这样的深夜,似乎能听到风刮过光秃秃树杈的声音。
寒冷、孤寂。
但房间温度正好。
两个成年男人在同一床被子下发散的体温,竟然魏卿觉出几分滚烫。
他的心一面很平静,一面又如同沸水。
平静的听着小少爷安稳的呼吸,享受这样的静谧,又不禁想起于参挤眉弄眼的说从来没见过他喜欢谁,还是这么喜欢。
魏卿当时没有回答,喜欢这个词对他来说太陌生了。
现在也回答不了。
他很少剖析自己的心。
那里藏着烈火、绝望、冷落、孤独,太多不好的东西会因为他的剖析缠上来,让人窒息。
幼年的他难以应对,成年的他已经学会漠视和隔绝。
但现在,审视自己竟也不那么难受了。
不仅仅是喜欢,还有别的什么。
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世上只有一个沈辞,这是上天送给他的礼物。
魏卿头还有些疼。
他虽然想起来了,但没有完全恢复,情绪起伏比较大时头还是会疼。
有时候忍着,有时候不想忍。
这次就没有忍。
摒弃一贯规整的睡姿,头和身体都微微往左手边倾斜一定的角度,察觉到耳边有缕缕热气拂过耳际,安心的闭上了眼睛。
沈辞并不知道他睡着后习惯性的抱点什么,不单抱住了魏卿的胳膊,还把脑袋搭在了人枕头上。
但这一夜睡的还挺舒服。
醒过来时魏卿还在睡,勾的本来就爱赖床的沈辞又闷头接着睡。
几分钟后觉得不太对。
太不对了。
他的腿和手还有脑袋,分别在魏卿的腿上、腰上还有肩膀上,可怕的很。
沈辞被吓醒了,然后就睡不着了,平躺着发呆。
罪过。
他虽然是个颜控,还跃跃欲试走肾享受那种会被打马赛克的快乐,而魏卿长的好身材好还资本雄厚,但他并不在沈辞的食谱上
一言以蔽之,兔子不吃窝边草。
沈辞拿魏卿当朋友,不是那什么友。
后来沈辞就起床了。
头疼的人听觉会比较敏锐,沈辞恢复记忆那次头疼后好几天都不舒服。
而现在记忆没有完全恢复的魏卿——沈辞以为的,一定比他更难受,所以沈辞去衣帽间拿了衣服后直接去客房洗漱。
然后下楼吃饭。
特地嘱咐其他人不要上楼,收拾房间也下午再去。
佣人们在早晨沈辞不下楼时绝不会上去,这是家里的规矩,余行健例外。
听了之后就都没上楼。
做好早餐的于参没看到自家老板,去问沈辞:“小少爷,早饭是两人份,另一份......”
沈家自来有不浪费的传统。
于参已经习惯了,不单习惯他家老板吃剩饭,还习惯了偶尔吃多了小少爷的剩饭,老板当天在负一层健身房的时间会变长。
沈辞:“魏卿的那份留着,他一会儿吃。”
从没见过自家老板晚起床的于参:“是病了吗?要不要我单独做别的?”
沈辞结合自己之前的情况,想了想道:“大概是太累了,回头你自己问。”
于参:......太累?
还是有些担心。
什么样的累会让老板不起床,以前老板去过老董事长那儿,第二天照常上班,除了气压更低,效率一点都不低。
这天是周末,沈辞吃完早饭也没出门。
给苏玉宇发了个信息:“今天有事要忙,晚上见?”
原本和苏玉宇约了一起玩,但魏卿头疼后续不知道会怎么样,需不需要去医院,他准备在家等一等。
苏玉宇说晚上要出差。
工作了到底不那么自由了,两人只好说定回头再约。
魏卿起床是一个小时后。
很奇怪,他觉浅,而且生物钟很准时,从没有睡这么沉这么舒服过。
也许是有个暖宝宝的缘故。
昨晚最开始魏卿睡的有些艰难,太热了,还吹气,他有种想洗冷水澡的冲动,但到底没挪开。
魏卿收拾好下楼。
早饭的时候于参问他有没有事,也只说没有。
头已经不疼了。
神清气爽。
看他下楼,收拾房间的阿姨上楼。
不久后,一条粉色小八卦就在家里流传开,十分受欢迎的于小厨也被拉着听了一耳朵:
“魏卿的房间整整齐齐,被子都没动过。”
“小少爷房间两个枕头都用了。”
“难怪魏卿下楼这么晚,原来是累着了......”
于参:......所以小少爷说的老板累着了,是这个累着了?
但是,不能吧。
两个人身体素质摆在那,小少爷平常生龙活虎,他家老板就更生龙活虎——单指体质,怎么就两个枕头后就起不来了?
两个人都起不来还情有可原,单他家老板起不来?
于参很忧心。
难道是老板多年铁树开花,之前没开过所以冷不丁那啥,不太适应?
不行不行,这太影响和谐了。
那会儿小少爷还拎着壶和余叔浇花呢,唇红齿白健康的很。
浇完花还给花修了修枝,十分修身养性过美滋滋的沈辞,总觉得家里哪里怪怪的。
气氛不对。
家里的工作人员都是爸妈那儿用惯的,好多都看着他长大,那眼神怎么比看他小时候还慈祥?
也许是他最近很乖,更招人喜欢了?
沈辞也没多想,看到魏卿就走过去。
抬手摸了摸魏卿的额头:“没发烧,还疼吗?”
魏卿在沈辞抬手时就弯了下脖颈,攥了下沈辞的手:”这么凉,下次戴手套。“
他问了佣人,知道沈辞浇花去了。
早上太冷了。
沈辞也有点冷,尤其魏卿攥他拿一下掌心热乎乎的。
反正也不是外人。
手一抬就伸魏卿帽子底下了,暖暖的。
忍不住赞美穿卫衣牛仔裤的魏卿:“你这样穿看着跟我差不多大,好看,很活泼。”
想近距离观察的于参:好看是真的好看,但老板怎么看都不活泼,也许算活泼了,都让人伸摸脸,还把手伸帽子底下了。
有点幼稚,又很......
单身狗形容不出来,但反正挺好的。
魏卿也注意到了狗狗祟祟的于参,看出来于参有话跟他说。
集团有急事?
暂时没管,反正一时半会破不了产。
带沈辞上楼给他从衣帽间找了手套,又倒了热水,等人去看剧本了才下楼。
于参大大方方的走过来。
周围没人,说话吭吭叽叽:“您......累着了?我炖点儿补汤,用羊肉还是银耳莲子?”
肾虚分阳虚和阴虚,补的东西也不同。
于参是个学习的八爪鱼选手,什么都涉猎,而魏卿知道的就比他更多更广,尤其中医药方面,邵家祖上出过一位御医。
魏卿作为大家族继承人,还是嫡支独子,系统学过很多东西。
防身术和中医药是其中必修的一门。
一听就懂了。
他是极聪明的人,再联想昨晚和沈辞同床共枕,自己起晚了,而别墅又不大......
魏卿:“......放何首乌,你自己喝。”
何首乌主治血虚头昏。
于参:“......”
魏卿不想和除了沈辞之外的人讨论这种问题,本来懒得理会,走出两步又回头:“昨晚对剧本,如果晚上误会还没有澄清,每天送你一锅羊肉,好好补补。”
没有就是没有。
他无所谓,但不想沈辞被误会。
而且沈辞兴致勃勃的想去走肾,不设防的告诉他,分明没有将他考虑在走肾的范围内。
如果听到流言,怕不是要疏远他。
十分钟后,于小厨课堂开课了:
“原来是对剧本啊。”
“小少爷哪儿不好了,魏卿不会也不是真心喜欢吧?”
“萝卜大了容易空心,魏卿高高大大的,不会......”
于参神经一绷:“不能够不能够,我懂一点中医,魏卿一看就体格好血气旺,小情侣嘛,总要循序渐进......”
帮着摘菜的佣人道:“也是,魏卿能一个打三个,身体应当没问题。”
一个打三个?
他金尊玉贵,平常动动手都是百亿项目的老板,还和人打架?
来来来,展开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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