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不知缘由,沈昭伸出手揽住李思筠的腰做保护之态,让她脸庞紧紧靠在他肩膀上,又察觉到她真有些怕,他的手握紧她细腰,冷声,“令史慎言。”


    虽然不明所以,但县衙为主人,也不想乱子发生在自己场上,所以他站起来,走到门口打圆场,“或是冯弟看错了,这是高郎君的妾室。”


    冯令史面目狰狞,大声嚷着:“这有什么可错的!这个贱人的脸爷记得很清楚,爷花了百金去买,最后在路上跑了!”


    此言一出,众人面面相觑,不知如何再劝。


    站在两人身后的子弦知道,这冯令史所言,应当为真,当初他们见到李思筠时,她确实是逃出来的,而且很狼狈。


    李思筠却知千万不能认下来,万一沈昭惧怕其权势,将她送过去可怎么办,所以她抱紧了沈昭精瘦的腰,头往下,埋在他胸膛里,“郎君,妾真的不识他,妾害怕……”


    县衙的夫人姓赵,从身将家,年轻时也是位女中豪杰,认为男女无甚不同,那个小外室身份低,但也不应被折辱,大庭广众之下被两人争夺,不算美事。


    赵夫人起身,走到县衙身旁,看着这场闹剧。


    其实,冯令史和高家郎君都有好色浪荡的名声,但一看相貌,还是高家郎君更值得信任些。


    冯令史仗着不知多远的裙带关系,平日没少为非作歹,也可能是看中高郎妾室的美色,所以故意出言诋毁。故而,她冷面皱眉道:“若依令史所言,这女娘性子烈极,不愿委身,同样给人当妾室,变化怎会如此大?”


    似与赵夫人的话相呼应,李思筠往沈昭胸膛里又蹭了几下,似乎害怕得不得了。她心中如今也真的惶恐,所以完全没注意到被她抱住的沈昭稍微有些僵硬的身躯。


    虽然有些许不适,但他并未厌烦,反倒伸手,摸了摸女子的青丝,似是安抚。


    郎情妾意的场面,冯令史看得心间火更大,“还能为何?不就是因为他这副小白脸相貌?”


    此话一出,除了最前面的县衙夫妇还有李思筠几人,其余人都暗暗发笑,这两人对比太过强烈,也能理解那个女子。


    说妾都是好听了,同样是无名无分,她宁愿跑了都不愿跟着为官的冯令史,反倒心甘情愿,陪上高郎君几月。


    牡丹花下死,似乎也适用于女子。


    场面有些难看,冯令史仍咄咄逼人,但县衙不断给他使眼色,他眯着眼打量着沈昭和李思筠,也给了退路,“这贱人就当白送你睡半月,今日跟爷离开,这桩事便罢了。”


    李思筠虽然想离开沈昭,但她是想回国,不想被送去旁人府上为玩物,他虽然对她冷言冷语还威胁她,但似乎不会真动她。


    退一步来说,就算必须失身,她还是宁愿被沈昭咬。


    所以她紧紧抱着沈昭,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恳切求他,“伊伊害怕,不要将伊伊送走。”


    如今互赠妾室也不算大事,有时还会被称为一桩美谈。


    商户面对官身向来无底气,若是为了藏匿,此刻处处置外室的名声已经有了,也不必再找一个,还平息了事端,不会闹大被人发现。


    若罗南在此,一定会劝沈昭将李思筠送出去。


    “伊伊心悦郎君……”


    “再陪陪伊伊……”


    “郎君对伊伊真好。”


    ……


    虽知她所说大多是假话,但沈昭也没有一瞬考虑过,将李思筠送走,他大手扶住她肩头,对着门口凛声道:“某没有此好。她是我的人,不会拱手相让。”


    “你——”冯令史怒极,后被县衙拉了一把,县衙示意其稍安勿躁,虽然商户低贱,但如今高氏还有用处。


    “呵,既如此,百金给我,这贱人便送你了。”为了大计,冯令史只得让步,但要不回来人,钱财总给要的。


    沈昭平淡道:“既然令史非说她眼熟,某也无法,只能奉上百两金。”


    李思筠听到这儿,知她彻底安全了,在他怀里悄悄抬起头,从她这个角度,只能仰视见清他一侧的面容,仍然温和,却有不可反驳的气势。


    让她有点安心。


    明明是他们不占理,但从他嘴里说出来这种黑白颠倒的话,听起来很是可信。


    县衙算是冯令史的上属,却邀着他往前走去,态度也是恭敬。路过李思筠和沈昭时,冯令史一声冷嗤,“娼妓与贱户,倒也相配。”


    李思筠:“……”


    她又往沈昭身上靠了靠,内心恨恨地想着,这个贪官给她等着,等她回国,一定会派人来弄死他的。


    沈昭只掀起眼帘,看了一眼冯令史,一点被侮辱的怒气都没有,没理会,随后低头看着紧紧抱住他,表情愤恨的李思筠,他幽幽道:“还抱着我做什么?”


    “哦……”李思筠坐直了身子,抱他还不是怕他把她丢出去,难不成,她还能愿意抱着他?


    众人皆坐好,沈昭才言,“若论祖上,冯氏不过一窃墓者而已。”


    时今宗室为重,盗墓这种刨人祖坟的缺德事,可谓极损阴德,朝廷也严令禁止,为重罪。


    众人垂头,不敢多言,虽然沈昭说的是真话,但因冯后一人得势,整个冯氏鸡犬升天,就连冯令史这个沾着远亲的小吏都能嚣张至此,京中情况可想而知。


    冯令史再次拍桌而起,却不敢承认,那是比商户更令人低贱的身份,只大喊,“竖子小儿,休得胡沁!”


    他又了悟,故意提声道:“莫不是,你对冯后与大皇子心怀不敬,才如此大逆不道?”


    “不敢,”沈昭伸手端起面前的酒盏,小抿了一口,随后风轻云淡接了句,“说实话而已。”


    县衙又连忙站起来打圆场,“不提这些、不提这些,不看祖上,若得良机,诸位都是豪杰……也是冯弟先有不对,就此罢了,罢了。”


    良机,何谓良机。沈昭置于食案上的手,指节轻叩着,心中已然有几分猜测。


    而李思筠随意一瞥,见到了他拇指上清澈如水的翡翠扳指,他的手,五指修长白皙,清瘦的手背上还有明显的青筋。


    她目光停得稍久,反应过来后,立刻转头不多看。


    他绝不像表面显露的那样简单,仅仅是个想赚钱的商户子而已。


    哪有商户这样善武,而且他很有野心,她离得近,看清那翡翠扳指质地上好,是身份尊贵之人才能佩戴的。


    宴已开,歌女舞姬嫚步而来,于堂内,轻歌曼舞,满室香味。


    接下来又是相互奉承,李思筠听得索然无味,但面前食案上的膳食还算可以,尤其是用小碟所盛的羊脍,对许久只吃素的李思筠来说很是美味。


    她和沈昭共用一个食案,上面的食物水果都是单份的,但沈昭表现得不感兴趣,李思筠就自顾自地吃。


    许多人都奇怪地打量两人,李思筠抬起头,扫了一圈众人,后知后觉地明白了,旁人大多是带夫人或美妾来赴宴的。


    正室的夫人还好,也能用上几筷子,但美妾或被看上搂进怀里的舞姬,都是自己不食,专门伺候郎君的,只她专注着一个人吃,看起来有些怪异。


    虽然李思筠心中也不大愿意,但她差不多用好了,反观沈昭还没怎么动筷,她目光在食案上扫了一圈,见有碗鲫白羹还未动。


    她端起来,用瓷勺挖了一勺,送到沈昭唇边,娇声道:“郎君,尝尝这羹汤。”


    许多人都看着,沈昭也只能陪着她做戏,对着李思筠笑得几分温柔宠溺,用了这一勺她递过来的东西。


    入口之后,他面色微僵,喉间动了下,还是将其咽了下去,随后转头对李思筠说:“这羹汤不错,伊伊也尝尝。”


    语毕,他揽起袖子,拿起一旁未动的瓷勺,同李思筠方才那般,也给她弄了一勺,送至她唇边。


    还没尝过,李思筠就不想张嘴,她刚瞧着这羹汤就寡淡无味,所以才迟迟未动。但沈昭都做到这个份上了,他递过来,看她未动,还稍抬了抬瓷勺,更贴近她的唇。


    李思筠望着沈昭的眼,看他眼神清亮,嘴角含笑,应当是想与她演。


    “多谢郎君。”像是调情般,她羞赧地垂眸笑了,而后,稍稍张开嘴,在沈昭的注视下,含下了这勺鲫白羹。


    已经凉了,带着一股儿肉的腥气,简直是难吃得不得了,但众人皆看着,李思筠还是勉强地咽了下去,但没控制住瞪了沈昭一眼。


    她也不知道能难吃到这个地步,他吃后也就算了,还非要她也吃上一口,当真是坏透了!


    沈昭这才转头,放下那盏羹汤,拿过一旁的酒盏抿了一口,将鲫白羹的味道压了下去。他目视前方,未看李思筠,嘴边却有淡如云雾的笑意。


    若是不仔细,根本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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