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眼
孟佳期本着和平解决的念头, 先是接过沈宗庭送的红玫瑰,捧在胸前。
精致的红玫瑰,更衬得她曲线姣好, 抹胸的米白希腊长裙,沟壑若隐若现。
一时间, 两个男人随着她将玫瑰收进怀里的动作, 不免都将视线集中在她身上, 挪不开眼。
严正淮视线凝了凝,视线只飞快地一触, 脑中有模模糊糊的轮廓,柔软圆挺,他不敢看下去, 收起视线。
非礼勿视, 非礼勿听。
沈宗庭面无表情,脱下身上西装外套,盖在她肩上, 遮住她如凝脂的香肩, 以及被抹胸所覆盖的、他流连过的峰'峦。动情时她可以比红玫瑰更嫣红,硌在他掌腹里, 任他揉弄, 只有他知晓她的甜美。
严正淮正要将手中黄玫瑰收起,却被孟佳期展手接了过去。
她看住他, 眼神温和,柔声。“谢谢严先生送的黄玫瑰, 友谊花, 愿我们友谊天长地久。”
她一手红玫瑰,一手黄玫瑰, 红色的那束,离她的心脏更近,几近于捧在怀中。而黄色的那束,只是纤手握着。
从肢体到眼神,清清楚楚。她不是脚踏两条船的人。即便她潜意识里只将她和沈宗庭的关系定义为“Sex Partner”,她也不会对别的异性有逾矩的行为。
一句“友谊花”,一句“友谊天长地久”,无形之中,就已经把距离和边界切割开来,是一种再清楚不过的暗示。
严正淮心有涩意,她就是这样,不给任何人心生幻想、心存误会的空间。
可是,黄色的玫瑰也是玫瑰啊。她最喜欢玫瑰了,想送她玫瑰,但不能送她红玫瑰,只能退而求其次,送她黄玫瑰。
这期间,沈宗庭垂眸看着孟佳期。她对别人的客气疏离,他看得清清楚楚。
这段时日以来,患得患失的那颗心,终于有点儿好受了。
但这并不代表他没有危机感。危机感是时时刻刻存在的。
每天都有人觊觎他花园里唯一一株玫瑰。
严正淮对孟佳期笑了笑。
一句“可是黄玫瑰也是玫瑰,总有一天我也想送你红玫瑰”,被他硬生生咽下去,不能让它再见天日。
和严正淮简单告别后,孟佳期把两束花都交给助理,纤手挽在沈宗庭的臂弯里,朝着黑色双R走去。
严正淮目送她的背影,眼神凝在男人为她披上的那件外套上。
孟佳期的态度很明晰了,朋友就是朋友,恋人就是恋人,不存在“朋友之上,恋人未满。”
上了车。沈宗庭把她侧着抱在腿上,她实实地坐在他大腿上,纤瘦骨感的脚腕自他腿上垂落,难得的乖巧柔顺。
隔板落下来,沈宗庭别过她的脸,让她仰着脸看他,粗粝指腹覆上去,轻抚她长发。
她的头发被做了造型,仍不失光泽和柔软,抚上去,一手的柔顺软滑。
连轴转的日程把她累得够呛,阖着眼睛枕在他肩窝里,只觉得他指腹按压着她头皮,细微处的神经末梢被他弄得异常敏感,舒服地要哼哼。
她成了他怀里的小猫。难得地敛起了爪子,乖顺温软。
太累,她真的睡过去了。睡在他怀里,明明是在车上,却睡出“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安稳感。
这世界上,终究有一些安全感和温暖,是只有沈宗庭才能给她的。她也只愿意要他的那一份。
在她睡着时,沈宗庭手指寸寸抚摩她脸颊,带着并不介意将她弄醒的力度,一遍遍描摹,手指划过她挺翘的鼻尖、眼皮,面颊,红唇。
永远地、将她的模样刻在心底。这样地深刻,深到纵有一天他双目失明,他也能认出她。
后来回到加道,也是他将她抱到房间里去。当时礼叔正在客厅里修剪一株山茶花盆栽,看到沈宗庭抱着熟睡的孟小姐,熟视无睹。
真正让礼叔惊异的是,沈宗庭把孟小姐安顿好后,折返下楼吩咐他,明天把画室收拾出来。
把画室收拾出来。
一句轻描淡写的吩咐,在礼叔心里却不亚于惊雷。当晚,他连夜命仆欧将画室收拾了出来,对着画室里,那个镶嵌在鎏金小相框、一袭帝政长裙、裙上印着山茶花,风华绝代的女人喃喃自语,老泪纵横。
大小姐,时隔十二年,您的少爷终于要走出来了。我替您活着,总算还能等到有这么一天-
五楼。床品松软如缎,孟佳期睡得香甜,半夜她是被痒醒的。
起初她睡得很实,是睡在温暖安软的被窝里,可渐渐地就不是了,好像睡在了云端,那种噬骨的瘙痒感游走在每一条神经里,汇聚在心尖,好像有把刀子在她心尖剖了一刀,“哗”地流下蜜来。
那一刀也让她彻底醒转,一声“沈宗庭”卡在咽喉里,喊都喊不出,倒是先流出生理性泪水。她痉挛着蹬动,雪白小巧的双足踩上他肩膀,被他反扣住。
“沈宗庭你在干嘛?”
分明是责备的语气,责备他把她弄醒,却因为荡漾在毛孔里的春意染上了几分娇媚,不像是指责而是一种调情了。他只因为她的话顿了顿,随即将她掰得更开。
男人低哑的嗓音含着愉悦。“嗯?期期说我在干嘛?”
她要被他羞死,哭出声。“我还没洗澡”
纤柔的手摸下去,想将他推开,完全推不动。他变本加厉。她手指无力地抓住他的发,插入他的发隙里,哭得抽抽噎噎。
她一回来就睡得不知白天黑夜,没卸妆,没洗澡,她又是传统保守的那一类,其实根本没法接受这样玩的。只是他好像乐此不疲,她也慢慢地得了趣儿,任由他胡来,只是每次都会仔仔细细清洗过,否则实在是过不了心里那关。
这次是她实在太困太累,被他直接得了手。她觉得很丢脸,一直在哭,哭得一抽一抽地弓起自己,恨不得挖个地洞把自己埋起来。
床头的壁影灯打出暖黄的、如落日余晖般的光,将他们都拢在影影绰绰的光影里,粉白墙壁上剪影分明,柔柔地映出她的发丝儿。她连发丝都在颤抖,颤颤巍巍,实在是丢人。
洁癖什么洁癖,他根本就没有!死她都不信沈宗庭这浪荡样儿,像是有洁癖。
她越是哭他好像越喜欢,换成手指不轻不重地拍打。
半睡半醒间,她拢起被子,闷闷地瞪着他。
他却含着笑,眉目俊美如修罗,像西方传说里专夺少女心魄的吸血鬼,不紧不慢地将湿润的手指放在唇边舔了舔,哑声。“嗯?要不要再来一次?”
去他的!谁想再和他再来一次了。
她极力捺住心中那丝妖异,平复心神。不是第一次沈宗庭做这种事情,但这一次却好像不一样,不仅舒服到每一个毛孔都在荡漾,而且心尖的颤栗、异样,久久挥之不去。
就好像,他们的关系又来到一个新的转折点。
这一夜花园里下了暴雨,几乎将园中所有鲜妍的、娇嫩的花骨朵儿全部催开了,妖冶曼妙,花蕊含露。
许是昨晚上睡得早的缘故,第二天她醒得也格外早。醒来时,沈宗庭不知何处去了,想来是去处理家族办公室那边的事务。
快到年尾,每年这个时候,都是他最忙的时候。
她习惯性打开手机,查看消息。
有些出乎她意料的,严正淮的聊天窗口飘在最顶,点进去看,却只显示“对方撤回了一条消息。”
想了想,她还是发消息过去询问。
「严先生,撤回了什么?是有什么疑问吗?」
一如既往地,严正淮很快给到消息过来,他让她永远不必等。
「没什么,佳期。只是一份数据,传错了。」
那边,他这般回答她。
其实只有严正淮心底知道,根本就不是发错,只是不该发。昨夜他又是一夜的辗转反侧,心悸,为着他看到了佳期的另一面。她在T台上,依旧是光芒大炽的。似乎她就是有这样的专业能力,快速学习,不管是什么,都真正做到了“精益求精,臻于至善”。
她的审美极好,品味极好,演绎也极好。这样的她,如何不让人心动?
但是心动却不是时时刻刻都能有行动的。他的爱不应当成为她的累赘和负担。其实他发出的那句消息是「黄玫瑰喜欢吗?总有一天我想送你红玫瑰」。
就算发过去了,要怎么办呢?他要她如何回应?所以发不出去,不如撤回。
像一份被他撤回的爱。
「好。」
她隐隐察觉,或许不是发错,于是回了一个“好”字给他,心潮一时难以平复。有时沉默胜过千言万语,严正淮此时的沉默,抵过了千言万语。
归根到底,她对严正淮还是不同的。
她永远感激他对她的照顾。说来也奇怪,严正淮总是给她一种感觉,他像是一株被她看惯的树,一盏用惯的台灯,就像她日日夜夜抓握在手中,用于绘图的红环铅笔,有一种难得的熟悉和亲切感。
熟悉和亲切的,很难得。但也就只能止步于此了。
像往常一样她下楼去吃早餐,吃完早餐请礼叔安排一辆车,她要去工作室,然后回到她的小公寓。
礼叔待她一贯亲切、温和,从没有对她说“不”的时候。但这次,礼叔难得开口,斟酌地请她考虑。
“孟小姐,您可以留在这里吗?”
相较于礼叔往日的得体、克制、合宜,这句话显得是那么地“不礼叔”,也是他第一次对一个女孩有所求,他想请求她留下来,搬回来和沈宗庭一起住。
上一次,他劝说沈宗庭让孟佳期搬走,那是为了挽救这两个年轻人之间的感情,而这一次,他希望她搬回来,原因也是一样的。
“可是,礼叔您知道得很清楚,我和沈宗庭,我们是我们不是男女朋友。”孟佳期犹豫,半带拒绝地说。
习惯的力量异常恐怖,且“习惯”是有惯性的。一旦习惯了一个人的存在,或许就永远不能适应没有他的生活了。
正因如此,她想搬出去住,她不能让自己习惯身边有他。相反地,她要早早地为他们之间的“分开”做预演,哪怕那天真正到来,她也不会因为没有了他而艰难地开启一段新生活。
“我知道。阿庭是不婚主义。在这一点上,他很委屈孟小姐。”礼叔嗓音苍哑无比,犀利明亮的目光透过巨大的拱形窗,望到窗外。
窗外栽种着一株山茶花树,想来很有些树龄了,枝干虬结,叶片被暴雨洗得清亮,翠绿。一朵朵凋落的山茶花落在湿软的泥土间,仍烈烈如火,美得刚烈决绝。孟佳期顺着礼叔的目光望着那掉落在地的山茶花,想起它的一个别名。
山茶花,又叫断头花。因其掉落之时,不是一片片凋落,而是整朵“哗”地坠下。
“礼叔,您说。”
孟佳期总觉得,礼叔望向山茶花的目光,有故事。
年过花甲的老人长长叹了一口气,叹出满山的尘灰。“孟小姐,世界上的不婚主义有两种,一种是不想结婚,一种是‘不能’。”
而沈宗庭,是后一种。
睿智的老人已经看出,沈宗庭已经在为了她而决心去对抗他的阴影、他的“不能”。这一次,趁来得及,让沈宗庭抓住他心爱的女孩吧,不要再阴差阳错,又一次错过了。
孟佳期一怔,没把礼叔的话接下去。礼叔是局外人,她和沈宗庭是局中之人。婚姻、未来,不知从何时起,她和沈宗庭不再聊起这些。
可是有些问题不是他们避开就能不谈的。就像房间里的大象,体积日益庞大,总有一天不能避而不见。
因着礼叔这番话,孟佳期结束工作室的事务后,没有回她的单身小公寓,而是回加道。
三楼的空房间,有一间被沈宗庭吩咐仆欧们辟出来,给她做工作室。
白天她安排协调别的事,晚上,她回到这间小工作室,裁剪衣片,打算给严正淮做一套高标准的西装。他送过她一件那么美的旗袍。一件得体的、周正的西装,也是他应得的。
这几日,沈宗庭也终于从忙碌的事务中抽身,回到加道。
在加道看到孟佳期的身影,于惊异之中更有掩盖不住的欣喜。他原以为,她早就回她的小公寓里待着了。如今发现她还在这儿,实在是意外之喜——就好像她还愿意等他。
他手里握着一个宝石盒,那盒里是一条月光石项链,从秀场结束的那晚他就想送给她了。
他有好多话想和她说。
在等一个他认为合适的时机。
只不过,虽然她人在这里,但她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沈宗庭凑过去,认真看了几眼她的工作台,零零碎碎的衣片摆着,她正在敷牵条、做门襟。
“给姓严的做的?”他只看了一眼,便认出来了。
“嗯。”孟佳期头也不抬。
…
为什么期期也亲手给那人做西装?
沈宗庭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就好像原本只属于自己的东西,被拿走了,分给别人了。那个姓严的,他凭什么也享受期期给他亲手做衣服的待遇?
还有那束黄玫瑰,明晃晃的,送玫瑰的意思谁不懂?这姓严的,还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对他来说,期期是最特殊的,除了她他没有别人,所以他也卑劣地希望,他在她那儿也足够特殊,有一些待遇是只能他独有,别人不能拥有的。
清晰的灯影下,她面如皎玉,时不时有一缕发丝,调皮地落在她莹润的脸颊上,又被她反手拨上去。
她认真工作时是很美的。沈宗庭不由得想,那时她给他做西装,是否也是这般认真?
好可惜,那时候她捂得严严实实的,说要给他一个惊喜,他从未见过她给他做西装的场景。
只能在她为另一个男人做西装时,脑补当日。不知那时她是何种心情?是欣喜,还是难过,抑或是被他伤透了心?沈宗庭回想着他们从初识到如今的一幕幕,心中悲欣交集。
现在抓住她,还来得及吗?
不管来不来得及——难道来不及,他就要放弃吗?
那天晚上他就一直这么看着,没有干扰她的工作。孟佳期起先也不习惯他的注视,好几次连衣片都归拢错了。
夜渐渐深了。她看一眼墙上的挂钟,差不多该休息了,明天再继续。
她刚从台前站起来,忽然脚下一轻,却是被他一把抱了起来,捞在怀里。
被他抱到顶层。那晚她穿了一条胸前有绑带的连衣裙,盈盈地束着姣好的曲线,被他手指抚过,她身体微微发颤,他的气息于她而言是陌生的。
好久没有过了。
“沈宗庭你别急…”她窘窘地叫他,知道今天逃不过这一劫。特别是,看起来还来势汹汹的。
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还以为他没这么醋了,结果还是醋得要命,就该送几坛陈醋给他垫垫桌底。
一切已经不由得她控制了,绑带被抽开,很难想象,她其实是偏纤瘦单薄的一挂,身材却是难得的有料,前凸后翘勾人得很。
暴露在他的目光下,她害羞地捂住自己,被他平静地拿开手。
她再捂上。
他再拿掉。
如此反复几次。
不是第一次被他这般注视,只是在他平静目光的注视下,她似乎寸寸肌肤都要着火,燃烧殆尽。
甚至洗澡也是被他抱着去,莲蓬头浇下热水,被温热,逼闷的水汽一氤氲,连她自己也不分明。
他将她抱起来,脊背贴到墙上,紧紧地纠缠。
那晚的沈宗庭原先是沉默的,沉沉地堵着她,只是在她手指无力地抓上他精干强悍的腰时,他捏住她下巴,哑声。
“期期乖,睁眼看看我是谁?”
她一般不在这时候睁眼,但却被他逼着。“不睁是不是?那待会别哭,哭了我也不会心软的。”
“来,睁眼看看好不好?再不睁,信不信待会把你抱到镜子前面去,嗯?”
“到时候看的可就不止这些了。”
“嗯?宝贝不睁眼,把人记错了怎么办?”
男人低哑嗓音句句逼迫,好整以暇地,非要她在这般不堪的时候睁眼看一看他。她挣扎着被他钉住,脊背贴在冰冷的瓷砖上。
破戒
“待会把你抱到镜子前面去”就已经够吓到她了。热水混乱地淋下, 毫无阻隔地徜徉在她肌肤上,沈宗庭低沉沙哑的嗓音如揉皱的羊皮纸,话语里的况味更让她羞臊。
这样不堪也要看?她指甲掐进他上臂, 软声求他。“不要”
不想睁眼,但更不想被他抱到镜子前面去。
“很好看的, 宝贝, 嗯?”他慢条斯理地戏弄她。觉得她逗起来怎么就这么好玩?瞧瞧这张小脸, 被水汽一氤氲就全都红了,还有这似泣非泣的小表情, 真是可怜见的。
越可怜见也越想欺负她。
若说她别的诨话都还能忍,这句“宝贝不睁眼看看,认错人了”, 她当了真, 又生气又委屈,狠狠地在他宽阔有力的肩线上抓了一把,只恨自己指甲不够长不够把他挠出血珠。
“沈宗庭你知道我只有你一个的。怎么、怎么可能认错?”
他带来的体验都太极致, 似乎每一次都是全新的、史诗级别的, 伴随着肾上腺和多巴胺的急速释放。她怎么可能认成别人?
沈宗庭轻“嘶”一声,反握住她上臂。刚刚她抓他那一下差点儿没把他弄死她还叫了他名字。在这时候被她叫名字, 还是第一次, 爽感直抵天灵盖。他的宝贝期期,还真是个尤物。
“乖宝贝, 多叫几声。”
“再叫一次,不叫就狠狠惩罚你了。”
“嗯?不叫是不是?不叫把你抱到镜子前面去”
后来都不知道怎么收场的。莲蓬头持续淋下的热水把手指头肌肤都淋得皱巴巴, 她终于被抱回床上, 裹在浴巾里,感觉自己像上岸后的美人鱼。
其实是有点不堪的。每次都被他弄得一点力气也没有。
沈宗庭此次纯属心血来潮, 由于换季的缘故,睡衣浴袍全部被仆欧们拿下去换洗了,放在二楼。
也就是说,现在顶楼一件可用于蔽身的浴袍都没有。沈宗庭随意裹了张浴巾,将一件睡衣丢给她。
软滑冰凉的面料,蕾丝镶边,布料俭省轻薄,腰侧还镶嵌金属绑带,孟佳期勾起来看了一眼。这哪里是正经睡衣?太情趣了。
“不穿。”
她发气似的说,只是在浴室里被他掐着叫了好多声的缘故,嗓音干哑娇媚,别样的诱人。
穿了就是主动引火烧身。沈宗庭绝对还能再折腾她几次。今晚觉还睡不睡了?
沈宗庭轻笑一声。“不穿你就光着睡。”
反正还是他占便宜。
“少来,去给我拿件衣服。”她用足尖踢她。
“穿我的行不行?”沈宗庭打开衣柜,取了一件他的衬衫给她。纯白衬衫,不透也不露,其上还有他身上干燥清冷的雪松香。
她看了两眼。换上了。究竟还是嫩了点,不知道女孩在浴后真空穿着男人白衬衫的魅力。
沈宗庭回身,看到她慵懒地倚靠在床头,上身一件白衬衫,松松垮垮拢着,纽扣空出两颗,一张脸空灵不染尘埃,只是眼尾带着潋滟荡漾的红,莫名让人心惊。
下身雪白修长的两条腿打横,蜿蜒在被单上,衬衣边缘下,半透明的白色蕾丝包裹着挺翘浑圆的臀,杀伤力不是一般的大。莫名地,他又有把她白色小内撕烂的冲动。
生生忍住了。再来,估计小猫能跟他翻脸几个月。沈宗庭笑闷闷地想,明明这是小猫也会舒服的,得趣儿的时候吮吸吞咽,又紧又裹,怎么没开始时就这么排斥呢?舒服是两个人的,脸色是他一个人该得的。
也就是在心中腹诽几句。
“你看我干嘛?”她警惕地瞪他一眼。
“你好看。”
两人又闹了那么一会,才在床上睡下。照例地,她在床上寻了个舒服位置,背过身对着他,被他捞在怀里,她的背贴在他胸膛。
“你别再乱来了。”她警告他。还是没忘记他在浴室是怎么折腾她的。低哑着嗓音,连“宝贝期期,现在是谁在干你”这种问题都问得出来,非逼她说出他的名字,真是让她赧颜,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
“不会。”他吻了吻她鬓边乌发,不动声色地拨了拨,避开她。
在尽情释放后的夜晚,他心中升起难言的满足感。似乎眼下的生活,才是生活。不像他以前,醒来的时候不知道在哪个酒店,入睡的时候不知道是在哪个赌场。孟佳期像一根线,牢牢地把他牵住。他开始正常生活,规律作息,开始想过一种有“港湾”的生活。
就像当下,只是搂着她,抱一抱她柔软的身躯,什么都不做,都觉得是人间至幸。
他怀里的人儿其实也睡不着。她心潮起伏,像一个喝完酒后神经异常兴奋的夜晚,明明困到极致,但精神异样地亢奋。
“睡不着?”沈宗庭的声音沉沉在背后响起。
“嗯。”她轻应一声。
“我也睡不着。要不干脆不睡了?”
“不睡你想干嘛?”黑夜里,她嗓音透着警惕。
他觉得好笑,一看她就是想歪。“我们去画室吧,你来当我的模特。”
她心头一跳。这还是沈宗庭第一次在她面前提起“画画”。分明她见到他的第一次,就为他随意添上的笔触而对他一眼万年。
跟着他的这一年里,他带她玩了不少东西,推牌九,去滑雪,去潜水,骑马和打马球。可唯独的,他从没提起过画画这件事。
画室里已经有一副图画了。颜料未干,是一幅新画。孟佳期凑近,那画上是一个巨大的贝壳,扇贝张开,托出一位珍珠似的少女,头戴花环,阳光缱绻地在她指尖嬉游,薄纱似的白裙下,脚趾鲜嫩如藕。她是那样地清新、圣洁,又充满活力。
她仔细端详了两眼,有点不敢相信。
“这画里是我?”
“嗯。”他平静地应声。除了是她,还能有谁?若不是她重新唤醒他对爱、对美的创作渴望,只怕他此生此世都无法再拿起画笔。
“什么时候画的?”
“你秀场结束、我把你弄醒的那晚。”沈宗庭唇角一勾,修长手指掠过一排绘铅,想寻找
弋㦊
一只趁手的。她又脸红。那天晚上他是怎么弄醒她的?分明是用唇弄醒的。
这晚他果真给她画画,她就那么穿着他松松垮垮的白色衬衫,披着一头海藻似的乱发,靠在沙发靠背上,两条美腿打横放着,在壁灯的光影下光泽如玉,只有半透明的白色蕾丝堪堪遮住粉圆的臀。
她靠在那里,沈宗庭先是用眼睛欣赏她,凝望着她。那种一瞬不瞬的目光,好像要永远将她镌刻在心里似的。
后来她把这晚的情形形容给沈宗庭听,说他的凝视就像《冰与火之歌》里丹妮莉丝初嫁给卓戈卡奥的那天,他们在溪边开始新婚之夜,在除掉丹妮身上最后一件丝衣后,卓戈卡奥定定望着她望了好久,用眼睛享用她的躯体。*
这个形容让沈宗庭大笑。然后说,宝贝,那天我没有——除掉你身上所有的衣服。所以应该全部脱掉的,对不对?
其实他也只是开玩笑。只要是落在笔上的痕迹,他都异常地小心,没有画出她的裸.体。关于最美好的她,他宁愿用眼睛、用视网膜、用大脑皮层深处的记忆留下来,而不是留在纸上。
留在纸上,就有被别人看到的风险。这是他无法承担的风险。
这晚画的是一幅速写,画好之后,就被他收起来,锁在保险箱里——对他来说这幅画还是过于裸露,不想放在画室被人看到。
就连孟佳期自己,也是第二天想起这件事,才缠着他,问他要来看的。
对把画放在保险箱这个操作,她觉得有点《泰坦尼克号》那味了。沈宗庭淡淡开玩笑,说还是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你什么都不穿的时候,我没法拿着画笔”。他哑声,在她耳边落下一句,眼神定定看着她。
他这样说,被她嗔。
其实那晚总体是很温馨的。在画室里给她画了画,两人窝着挤着在那张小沙发里,沈宗庭把一个宝石盒递给她。
“期期,打开看看。”
她一眼认出,这是一个宝石盒,心尖还是颤了下。其实她是不大敢打开的,她怕里头是蓝宝石。关于蓝宝石的记忆,太惨烈。
那是一个女孩爱到极致时主动求婚,却被他当成玩笑话似的避开的珠宝。因为惨烈,所以两个人都不轻易触碰。
也小心翼翼地避开,像避开一枚定时炸弹。
她知道她不会收到象征婚姻的蓝宝石。而他也知道,他可以送给她所有珠宝,唯独没有资格送出蓝宝石,因为那是他到目前为止,还无法给出的承诺。
他不会给她,他做不到的承诺。
只要是承诺,只要是答应了期期的,他就一定做到。
“你要送我什么?”她嗓音冷涩。早在她说好要搬到小公寓里那晚,她就和他说过,不要给她超出Sex Partner那部分的爱。所以,也不愿意收到超出Sex Partner那部分的珠宝。
沈宗庭摸摸她的圆脑袋,只觉得怀里的小猫颈毛迅速地僵硬起来。冷着脸儿,下一秒就要给他挠上一挠。
他深深吸一口气。目前他们的状态,其实是达到了一种新的平衡。只要不提未来、不提婚姻、就一切都好。
可是,为什么不提未来,不提婚姻?这是他们彼此最大的矛盾和分歧。最近他心态发生了极大的转变,他有真正地想为她改变他的“主义”,改变他的原则,他愿意去尝试。
沈宗庭顿了顿,大掌握住她纤手,尝试和她十指相扣。总要握紧了她再说这些事似乎这样她就不能跑掉。
就让他们一起来面对“房间里的大象”吧。
像以前的孟佳期,是一个永远前行、百折不挠的锡兵,每次都勇敢地面对他们情感里存在的问题,每次都一腔孤勇地宣布:诺,沈宗庭你等着,我会一次次走向你的。
现在,轮到他当锡兵,一次次走向她了。
“期期,你还记得,锡兵和纸姑娘的故事吗?”莫名地,开口这一刻,他嗓音干涩。
她眼睫微颤,没有吭声。怎么可能忘?这个故事永远忘不了。她也只给一个人讲过这个故事,只为一个人冲锋陷阵过。
沈宗庭想了想,继续讲下去。
“以前有一个小姑娘,和我讲锡兵和纸姑娘的故事,那时我还只把她当成一个小朋友,不知道她喜欢我的心那么坚决。后来我们在一起了,我问她喜欢我什么,她开玩笑说,喜欢我有很多很多的爱,很多很多的钱,她喜欢我,因为我是‘我’。”
“不过,我只是将我光鲜的、明亮的那一面展现给她,我有过她不知道的黑暗,我得到过很多很多爱,却又失去了。失去过爱,失去过一切,失去过信仰,所以我成了一个‘不婚主义’。”
还是第一次,沈宗庭愿意同别人笼统地提起关于他的“不婚主义”。
他声音平静,只是心里有把刀把他搅得鲜血淋漓。每一次回忆,都是把自己全然地剖开。
看到怀里女孩儿面上闪过一缕疑惑,他知道她一定在好奇,他到底遭遇过什么。
是应该告诉她的。但不是今天,他还需要一点时间。
“我是不婚主义不假,可我也很喜欢她,我不舍得她,我知道我很可恶,我既要又要。最极端的时候,我想过,把她锁起来,关起来,把她的手和我的手拷在一起。让她永远只为我绽开,只为我歌唱。可她是一只有爪子的小猫,她不能接受这样的生活,我只好放她离开。”
“再后来,她回来了,她和我说,做Sex Partner,那时我和卑劣地答应了。我想,总有一天,她会愿意成为我女朋友的。可是她很固执,比我想象的还要固执。”说到这里,他苦笑了一下。
孟佳期赧然。毫无疑问,他口吻里的“她”,就是她。
这也是她第一次从沈宗庭那儿听说他们之间的故事,亦是她第一次知道他的视角。
“我不能要求她为我改变原则,我只能改变自己。”
其实。不婚主义不是简简单单就能改掉的。能简简单单被改掉的,都是噱头式样、标签式样的“不婚主义”,不是沈宗庭这种。
有一种不婚主义是源于骨髓中对爱的恐惧,对爱的不信任。因为潜意识里惧怕婚姻、下意识地觉得爱不会长久。
不是所有人都能轻易得从阴影中挣脱,否则,就不会有这么多人,要不断地治愈自己不幸的童年,不幸的中年、不幸的一生。
从一种信仰换到另一种信仰,从一种原则换到另一种原则,像出家人要皈依俗世。像早已习惯了现代自由社会的人穿越回封建朝代,要去熟悉三纲五常,熟悉等级社会,并不容易。
像庞然的船只,凭借着原有的惯性和动力行驶在海面,想要掉头,想要转身,必定有一个激烈的过程。
若是改变原则、改变信仰如此容易,原则还如何称之为原则?信仰还如何称之为信仰?若是如此容易,泰坦尼克号的掉头就会轻易许多,还怎会撞上冰山?
她有一种悚然心惊感。
对于她和沈宗庭之间,不论是叶酩说过的“高位者下凡”,还是她自己领略过的,他的体贴他的温柔,似乎都没有这一刻来得石破天惊。
在她看不到的地方,他在一步步为她破戒。
他在一步步放弃自己坚持了前半生的原则。
停顿了好一会,沈宗庭扳过她脸蛋,凝视她的眼睛。
“所以期期,你愿意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和过去长达十一年的‘不婚主义’做个告别吗?”
联姻
沈宗庭带着她的手打开宝石盒。黑丝绒的布面上躺着一条月光石项链。
水滴形的吊坠, 石头本身是无色的,但能折射出蓝色的晕彩,洁白中闪着淡蓝色调, 光晕如月。
孟佳期指尖一紧,却是他攥住了她手指, 更紧地强迫她和他十指相扣。那枚仍带在他中指指根的戒圈, 冷而凉地硌住她。
“你愿意给我一点时间, 让我和长达十一年的“不婚主义”做个告别吗?”
他沉沉的嗓音依旧回响在她耳畔,孟佳期却不知道自己该说“愿意”还是“不愿意”。
一点时间是多久?“做个告别”, 这个告别一定能成功吗?
没等她回答,沈宗庭先捂住了她的唇,她温热馨香的呼吸拂在他掌侧, 他呼吸急促, 低低地补充:“不用回答了,我不会向你索要任何承诺。”
如果他改不过来呢?如果他要用一辈子的时间才改过来呢?总不可能让她等他一辈子的。女孩的青春何其宝贵。
“你也不需要给任何承诺我。在这个阶段,你是完全自由的。你可以把我当成Sex Partner、抑或是男朋友。”
而他会像所有人宣布的那样, 把她当成女朋友。
月光石代表“恋爱”, 以现在的状态,他只敢送给她月光石。如果可以, 终有一天他想送她代表婚姻的蓝宝石。
那枚月光石吊坠被他展开, 带在她脖颈上,修长的天鹅颈, 水滴形状的吊坠恰好落在她锁骨的凹陷处,蓝色的闪彩衬托得她肌肤莹莹若有光。
“好, 我会等。”她手指摸索着颈上的月光石, 轻声。
她在港城去留不定,她如浮萍漂泊无依, 不论是在大陆还是在港城,都没有令她特别留恋的,她在哪里都如同过客。
只是在计划单里,除了“成为伟大的设计师、事业有成的独立女性”之外,多了一个条目:等一等沈宗庭。
万一,他真为她放弃不婚主义了呢。万一,她就等到了那颗蓝宝石呢?
除了他,她人生中也无别的过客了。
这颗月光石一直带在她脖子上,直到过新年-
后来回想起来,那一年似乎是他们港城时光里难能再见的“佳期”。空闲之余,沈宗庭给她画了很多画。画里她坐在花园盛开如火的玫瑰丛旁,既热烈又清冷。
有时是坐在窗前看书的她,有时是她趴在工作台上脑袋枕着双手,长长眼睫合着,在眼上画出两道抢眼的黑色斜线,静而美。
他近乎放弃了“洞潜”这项运动。
老韦打电话给他,问他怎么不来挑战开放水域潜水300米的深度,沈宗庭笑笑,拒绝了。老韦很惊讶,目前全世界下潜到300米深度的全球只有四人,其中只有两人还活着。
他记得沈宗庭为此做了五、六年的准备,测试了不同气体配比和不同设备下到一定深度的反应,怎么忽然就放弃了?
“现在不一样了。”沈宗庭拿着手机,慵懒倚靠在阳台栏杆上,望着屋内人影。孟佳期正拿着小花剪修剪蝴蝶兰,她上身一件软蓝的开衫小毛衣,下身一条低腰牛仔裤,因为抬臂的缘故,一截腰肢露出来,很白,又细又软。有光影眷恋地落在其上,越发勾勒得小腰细细一截。
这个场景他记了好久。
“哪里不一样?”电话那头,老韦还在喋喋不休。
“有人了。”是他心里有人了。他在这人世间不再了无牵挂,不能再贸然拿着生命去冒险下潜。
他承诺过是她的男朋友,他要对她负起责任的。
“哦~是要结婚了?”老韦恍然大悟,拉长了嗓音。
“早着呢。”沈宗庭嗓音淡淡,挂掉电话时,幽深双眸中闪过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笑意。
新年孟佳期是留在港城过的。沈宗庭照例要去陪沈鹤录过年,还要去沈毓白那里露个面,许是怕她一个人在加道55号孤单,沈宗庭没带上礼叔,让礼叔留在55号陪她。
“孟小姐,这杯酒敬你。”
礼叔给她敬了几杯酒,还对她说“谢谢”。他谢谢她没有转身离开,给了沈宗庭一个袒露自己的机会。
沈宗庭的变化,礼叔看得见。若没有孟小姐,只怕沈宗庭还是过着有一天算一天、醉生梦死的生活。
“我也谢谢您,礼叔。”孟佳期说着,将酒一干而尽。沈宗庭年少失怙失恃,他的祖父又是那样暴躁专.制的性格,如果没有礼叔,只怕沈宗庭要失掉很多来自长辈的温暖。
她酒量很浅,等沈宗庭回来时,她已经醉得迷迷糊糊了,两只手支着脑袋,圆圆的脑袋像钓小金鱼那样一掉一掉的,难能地有两分娇憨和迷糊劲。
沈宗庭回来时,脸色不太好。礼叔扫过他紧锁的眉头,年年都是“联姻、家族、信托”三板斧,今年果不其然地,老太爷肯定又拿信托基金投票权和联姻来逼他了。
而今年的形势,又大为不同。沈氏沈毓白那边,接连丢了财政司、政务司的要职位置,魏家在美支持的候选人因为财税问题捅了篓子。
没了沈恒康,这近十年沈氏的站位可谓步步出错,地位一降再降,急需联姻来巩固门楣。
而沈氏沈毓白、沈宗庭这一代,男丁稀少,沈毓白年近五十,丧偶。沈毓白的两个弟弟已经联姻,沈恒元一房因为生母地位卑微被排除在外,算来算去,只有沈宗庭合适推出去联姻。
前几年,沈宗庭将自己是“不婚主义”的口风咬得死紧,沈鹤录再想逼他联姻,也是“强按牛头喝水”,无可奈何。这一年,沈宗庭身边有了孟小姐,加上局势紧张,只怕联姻的压力是躲不过了。
礼叔只觉得讽刺。家族对于沈宗庭而言,是攻讦、中伤、是诅咒和阴影,如今家族式微,却又要把他推上去为家族发光发热,可不是讽刺至极?
甚至,礼叔都能想得到沈鹤录的嘴脸。对于沈老爷子而言,孟佳期只是测试沈宗庭并非不婚主义的一个“工具”。他既然能对一个女孩子生情,缘何不能对另一个女孩也生情?
他不知道沈宗庭用情之深,之专。
沈老爷子用词不堪,从没正眼看过沈宗庭对孟小姐的情感,还只当自己孙儿在外头玩女人,届时该联姻了就该好好收心,给个房子车子把女人给打发了。
“又和你爷爷吵起来了?”礼叔斟酌着,问了一句。
“嗯。”沈宗庭不欲多说,走到餐桌前,将因醉酒熟睡的女孩抱进怀里。
礼叔向沈宗庭道了晚安,退出主宅,回到仆人们所居住的副宅。
孟佳期喝了两杯酒就上头,脑袋晕乎乎,身上发热。察觉到自己落入一个宽大温暖、带着凛冽雪松香气的怀抱,她咕哝了两句。“沈宗庭,我好热。”
怀里的小妖精说着就去解自己身上衣带。褪掉最外层的米白色羊毛披肩,她里头穿了一条挂脖吊带红裙,流淌的红更衬得她肌肤白皙,伶仃的脖颈处,坠着水滴形状的月长石项链。
细细的吊带,好似轻轻一扯就会断掉。喝醉了的小猫似乎褪去了往日的羞涩,手掌钻进他衬衫的缝隙里,柔柔的手掌乱抚,汲取他身上那点冷意。
“嘶…”他把她手拿出来,坐在床沿上,哑声。“期期,不要乱摸。”
她好像不知道“乱摸”是什么,只是觉得身体着火。沈宗庭解了个领带,再度抬眸时却发现她自己解开了带子,细细的吊带裙如花瓣般萎落,眼前一片娇美。
难得小猫热情似火,呜咽着要吞咽,没有润.滑反而弄伤她自己。沈宗庭再是正人君子也忍不住,更何况他本来就不是?
面无表情地做了措施,抱着她向下压。她哭,他捻着她圆圆耳珠,朝她耳心里吹气,嗓音低哑。
“哭什么?这时候知道哭了?嗯?还不是你勾的。”
“宝贝乖,再吃进去一点。”
那晚原本是干涩的,生生被他弄得合适置入,又紧又绞。沈宗庭生理上是满足了,心理上却是无以名状的空虚,最后睡下时搂紧了她,才觉得脑中再度生出一丝清明。
第二天孟佳期起床,浑然不记得昨夜她的勾魂样儿,只看到萎落在地的吊带红裙,以为是沈宗庭这个勾人禽.兽连她醉酒也不放过,掐住他闹了他好一会儿。沈宗庭但笑不语,暗自回味昨夜她主动的甜美,以及那几乎主动送上来给他吃的这小妖精,怎么醉了就这么勾人?又勾人又嫩又紧,死在她身上也是愿意的。
和沈宗庭在一起久了,孟佳期渐渐也褪去了一点女孩的生涩,莓果初成熟,但又不是熟到爆浆的状态,那种三分青涩、三分带红的成熟度,格外令人着迷,吃进去,涩口的,带甜。
“有没有人和你说过,你像Romanee conti,涩口带甜?”
Romanee conti,一款勃艮第葡萄酒,号称亿万富翁的爱酒。
坐在她对面的沈毓白如是对她说。沈毓白在她这儿预定了西装,前几次都是助理来沟通事宜,孟佳期没料到,今日会是沈毓白亲自登门。
前台小妹招待的规格不太够,要她亲自出马,原本她还以为,沈毓白需要她好好介绍下定制西装的材质、剪裁和规格,谁知沈毓白连西装看也不看一眼,邀请她到附近一家米其林餐厅共进晚餐。
本着社交礼仪,孟佳期答应了。
此时已近清明时节,从落地玻璃窗外望去,天空被涂抹上一片浓雾,漫长潮湿的回南天久久不散,世界成了一块巨大的海绵。孟佳期不习惯这潮湿的天气,鸡心领针织长衫配包臀裙,胸前坠着的月光石项链,浅浅地没入被针织衫包裹的丘壑中。
察觉到沈毓白的目光落在其上,孟佳期心里有些毛毛的。她跟沈毓白打过的交道不多,顶多就是各种大大小小的名流聚会碰见,彼此颔首作为招呼。
但似乎,沈毓白对她有一种特殊的“关照”在里头。他为她的工作室拉来了不少生意,但这种关照,又不全是长辈对晚辈的关照。有时孟佳期对上他的目光,那目光明明是温和的、得体的。但目光之下,她察觉出一个男性对女性的细微打量。
那种目光,又像是在欣赏一件物品。
沈毓白这个人身上,有着孟佳期最不喜欢的品质。他强干、精明、市侩、似乎看每一个人都像是在看一枚棋子,而且自带高位者高高在上施舍的傲慢。
“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孟佳期拿起一旁的白开水,抿了一口。生意场中,形形色色的人都有,她虽不喜欢陷入人与人之间的纷纷扰扰中,但也能在面对各色人之间游刃有余。
对付沈毓白这种人,就是要坦诚。因为他心眼子多,和他装完全装不过,不如索性将自己大大方方摊开。
沈毓白一笑,近五十的年纪,他眼角有细细的皱纹,笑起来有种文质彬彬、温文儒雅的味道。
“孟小姐不知道的事不止这一件了。还有一些更该知道的。”
“什么?”
沈毓白这时又不说话了,像卖关子似的,慢悠悠地拿起一旁的红酒,抿了一口。孟佳期腹诽,坐到他这位置的人,惯是说话说半句留半句。至于他说“她该知道的”,她还真不知道,也没有兴趣一探究竟。
“孟小姐,你如何界定你和宗庭之间的关系?”沈毓白慢条斯理地抿完了红酒,又问。
孟佳期摸了摸颈上的月光石。沈毓白的目光便也跟随着她的动作,落在她颈上。
“男女朋友。”她这般回答。
“会结婚的那种?”沈毓白问。
“或许。”孟佳期心中一紧。再怎么说,沈毓白都是沈氏的族长,据说沈家人婚丧嫁娶都要经过他同意。这一刻,她好像成了被男方家长盘问家境的小女孩。
沈毓白缓缓摇头。“我以为孟小姐经历两年职场历练,已经变得没那么天真了。门第和阶级,孟小姐难道没有仔细考虑过?”
“那您是什么意思呢?让我好好考虑这些,然后离开沈宗庭?”孟佳期抬眸,清泠泠目光望向沈毓白。
“不错。我记得我问过孟小姐,是否需要再回高校进修,孟小姐说有考虑过。如果孟小姐今年内走,我还来得及为孟小姐联系国外知名高校,找最好的导师。”沈毓白将底牌亮出,饶有兴致地等着她的回应。
“我和宗庭在一起,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您想必也知道,他原先是不婚主义,他说过会为我改变,我也不会在这个时候丢下他。”
孟佳期下意识地揉捏着那颗月光石。自从那晚上他们把话说开,一切都不一样了。如今她和沈宗庭在同一条船上。
她知道沈宗庭需要她的支持,她不能贸然离开。她等到了沈宗庭的月光石。从心底里,她还在等他的蓝宝石。
会等到的,是吗?
“门第、阶级,在你们以此来诘问我之前,我已经拷问过自己千千万万遍。我知道要同他走进婚姻,就需经受考验。我做好准备了。”
这些准备,不就是她一直在做的吗?努力地充盈自己,做一番自己的事业,绝不妄自菲薄,也不自怨自艾。
“一切外在的理由,金钱的、权力的、门第的,不能成为分开我们的理由。”
“那分开你们的理由是?”
沈毓白居高临下地看着孟佳期。有一瞬,她觉得这个男人几乎要从鼻孔中笑出声。或许,她的宣言确实很可笑,像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幼齿小孩。孟佳期暗暗腹诽,或许沈毓白这等人,看谁都觉得那人是不知天高地厚。
就让她不知天高地厚一回吧。
“分开我们的,只能是内部原因。要么,他继续坚持他的不婚主义,要么,他不爱我了。”
旧地
“内部原因?”沈毓白挑起一边眉毛, 目光打量着眼前女孩。
身为沈氏族长,他算得上阅人无数。很难有谁在他目光下经得起打量,孟佳期就是难能地、经得起打量的女孩。
一时间, 沈毓白都要感叹,他那个堂弟哪里来的福气?居然有这么一个女孩, 顽强地、执迷不悟地喜欢他, 对他好。她是真的喜欢沈宗庭这个人, 有一种壮烈的孤勇。在沈毓白看来,沈宗庭那个害群之马、克父克母, 六亲缘尽之人,如何值得?
“看来您是很希望我们分开了。”孟佳期轻声,两道远山眉蹙起。
“不错, 我很希望你们分开。”沈毓白将杯中红酒喝酒, 修长手指抹了抹被酒液染得猩红的唇。
孟佳期沉默,她把Kelly手包放到桌面上,示意想要结束话题。
这天到这里是聊不下去了, 她和沈毓白立场不同, 沈毓白对她有门第、阶层之见,自然话不投机半句多。
沈毓白没在意她的冷淡, 眼角笑出细纹, 从前襟口袋取出一张黑金烫纹名片,推给她。
“这上面印着我的私人号码, 无论何时,只要孟小姐拨打电话, 就能第一时间找到我。”
“那么, 我找您有何事呢?”孟佳期反问。
沈毓白顿了一下。
“我的承诺。孟小姐若想出国深造,随时联系我。”
沈毓白算得上一诺千金, 他的承诺有份量。孟佳期想了想,还是将那张黑金名片装进了Kelly小包的夹层。
看着她的动作,沈毓白笑了笑,眼底浮出一丝满意。
“还有一件事。沈宗庭的未婚妻,魏卓君小姐,想找你定制西装。”
“未婚妻”三字,实在刺耳,孟佳期猛地抬头,略显失色的娇美容颜撞入沈毓白眸中。
沈毓白起身,临走前又回过头,回身到她面前,修长粗犷的手指叩了叩她面前的玻璃桌。
“孟小姐,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人残忍,血腥,冷酷无情?”沈毓白站在她面前,居高临下。
她有些哑然,因为这话,就不是沈毓白这种身份、这种地位能问出来的。沈毓白也不在乎她的回答,无谓地笑了一下,压低声音。
“孟小姐有多讨厌我,就该有多讨厌沈宗庭。因为本质上,我们是一类人。”
“够了。”孟佳期忍无可忍,胸脯微微起伏。“您请便。”
“我知道你觉得我这些话是在放屁。哈哈,那是因为,你现在在沈宗庭那儿是例外。如果你不是例外,试试?”
“不要把沈宗庭想得太简单。他要是这么简单,能被老爷子钦定为继承人?他要这么简单,他早就死了,还能年纪轻轻组建起家族办公室?坐拥千亿身家?”
死去的沈恒康夫妇是为沈宗庭留下了大笔财富不假,但沈宗庭若没有能耐,就如小儿持金过市,早就被各路大鳄吞得骨头都不剩。
沈毓白说,你在沈宗庭那儿是例外。
他说沈宗庭也和他一样。
都一样的残酷、冷血、高高在上且不择手段吗?
这些话,被沈毓白用轻蔑又郑重的语气说出来,好像要烙进她心底,她不敢细思,实则脸色已经发白。
沈毓白看到她发白的脸色,觉得好玩,盯着看了一会儿,这才转身走人。直到他身影消失在长街尽头,她才起身。
说来也巧,她走出餐厅,坐电梯下楼,远远看到一个熟悉窈窕的身影,一身小香风打扮,正小鸟依人地挎在一个高个男人的臂弯里,笑得甜蜜。
孟佳期一眼认出,那是Amy。
她稍停顿了下,和Amy打招呼,Amy看到她,脸上有诧异,但很快匀出一个得体漂亮的笑容。
“期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
“嗯,我是和客户在这里吃饭,你呢。”
Amy笑了笑,挎紧了身旁男人的胳膊。“我和我男朋友准备结婚了,正打算来这边看婚纱。”
说起结婚,她柔柔的嗓音里淌着蜜。孟佳期顺势把目光移过去,看了眼她男朋友。年轻男人穿着得体的商务西装三件套,戴着黑框眼镜,长相清俊斯文,脸色沉稳,有种被社会历练出的干练和可靠气息。
这也是她第一次见到Amy的男朋友。犹记得当初仍在Tera实习时,Amy和她男朋友就被人议论过,因为她男朋友是个大陆人,家庭背景和Amy这种城市乖乖女差得有点大,纯靠自己拼搏才来了港城,在港城站稳了脚跟。用内地很流行的网络用语来说,就是“小镇做题家”。
她们都想不通,背着LV包包穿着打扮都很酷的Amy,怎么会找上一个“小镇做题家”。
这类风言风语层出不穷,孟佳期那时听听也就过了。
难道她就不是小镇做题家了?
“恭喜呀,什么时候喝喜酒。”
“大概过年前。”
孟佳期和Amy又寒暄了几句。Amy挽着男朋友的手率先离去,这对儿俊男靓女的背影没入人群中,在广告灯牌闪烁,灯火辉映的街头,手牵手散步,女方时不时跳一下,用手拨弄男人的头发,很有种俗世的烟火气息。
她目送他们走出了好远。想起上次和沈宗庭漫步在寻常街头,那还是她大四时,一晃眼差不多过了两年了。
不知道下次像寻常情侣一样,在街头漫步,又是什么时候呢?近来她很忙,沈宗庭也很忙,听礼叔说他一直在忙家族办公室那边证券相关的业务,新配置国债、公司债、以及由股票和债券等基础证券衍生出来的金融产品组合。
孟佳期在心底祝Amy新婚快乐,百年好合。并衷心希望,这个男人能为Amy带来幸福。
告别Amy后,她没回加道55号,而是回到她的小公寓。沈毓白来找她这一遭,她被灌输的信息实在太多。沈氏对沈宗庭婚姻的介入远远超出她的想象。起码,她相信,在梁风忻那儿,魏卓君这个有沈氏拍板的女人更像沈宗庭的女朋友。
可以这么说,沈宗庭在社会身份上的女朋友是魏卓君,而在私人身份下的女朋友才是她。
“女朋友”的界定,到底靠社会身份还是私人身份?
绕来绕去,她也有点想懵了。其实她如今的处境是岌岌可危的。社会身份上,沈家人不承认她是沈宗庭女朋友。而私人身份上,沈宗庭需要时间去转变他的“不婚主义”,成不成功或许还两说。说白了,也许她两头都不沾。
和沈宗庭在一起,就像永远走在钢丝上。
“期期,你今天心跳有点快。”晚上沈宗庭来找她,把她抱到床上时,手掌合在她心口,他俯下身含住她。她因为他的举动发颤,纤手无力抓进他的发中。
“沈毓白和你说了什么?”
“他说,家族要你联姻。”被他问出这个问题,她终于忍不住。“沈宗庭,你是怎么想的?”
她问出这句话时带着怒气。沈家给沈宗庭压力不是一朝一夕,但他从未和她谈起过他的联姻。他们聊风花雪月,他们身体彼此嵌'入,却不聊这些关键问题。就好像一切都生活秩序都正常,却不知淋漓的真相被撕开时,她如被架在火上烤。
沈毓白口口声声称呼魏卓君为“沈宗庭的未婚妻”,看她的眼神,像在看沈宗庭的玩物,在看一只被关在笼里的小鸟儿。
她不是没有自尊心。她的自尊心还没有被狗吃掉。
“我没怎么想。”沈宗庭放开她,中指冷硬的戒圈刮擦,她顶端娇挺,盛开。“我说过了,我对家族没有责任,他们逼我也没有用。”
他语气还是那样的漫不经心,甚至有股萧索的兴味。孟佳期有时想不通,沈宗庭何以凉薄至此,能说出“我对家族没有责任”这种话?他把她打开,进入。她失神,不能很好地容纳,皓腕攀住他肩膀,整个人脸色发白。疼痛中拉扯出快感。
“宝宝,放松。”他望着她发白的小脸儿,究竟是心疼,凑过去啄吻她脸颊。“你放心,现在着急上火的不是我,是老爷子。他那点儿家族股份,我看不上。”
沈宗庭话说得没错。如今着急上火的的确是沈鹤录,沈鹤录唯恐这一脉断在他手上,“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唯一能挑起重担的沈宗庭,又偏偏是这么个玩世不恭、无可拘束的性格,两人之间关系比冰山还要冰冻。
“你很厌恶你的爷爷,你的家族?”
“差不多。”他被她缠'裹着,微喘粗气,临界的快感抵达浑身各处,不想在这如此美妙的时刻聊起这样扫兴的话题,只道:“大不了我就和沈氏决裂。”
“决裂?”她于濒临的边缘吃了一惊,在精神和心理的双重刺激下长长地颤栗,胀痛。为他的大逆不道。
“是啊。那点子股份我还看不上呢。怎么,期期不会担心我决裂之后,没钱给你花了?”
得益于沈恒康的“高瞻远瞩”和沈宗庭个人的投资管理,沈宗庭所持财产份额要远远超出沈鹤录,这也是他得以胆大包天、为所欲为的坚实物质基础。所以他足够狂妄,天地之间,的确没有可以约束他的了。
他也厌恶极了以家族之名,行绑架之道。
“少来。”她为他不着边际的玩笑,浅浅扯了下唇,双眸因为他的动作失焦,讷讷地。“沈宗庭你出去一点,太深了,轻一点。”他笑她,轻一点是怎么轻?他就是这么重这么深的,受不了也得受着。
其实孟佳期是惊惧的。姑且不论沈宗庭和家族的裂隙大到了何种程度,光是因为她,他就提出和家族“决裂”,她如何不惊惧?
骨子里她是个叛逆冒险的人,所以才会喜欢沈宗庭这种家伙。她的人生信条之一便是,若人生花团锦簇,轰轰烈烈,也不枉这人世一遭。幼时她对爱情的幻想,便是轰轰烈烈、死去活来。正如每一次他要她时,都近乎于凿开,疼痛、深刻、快感和痛感相淋漓。
长大之后,真有一个沈宗庭来成全她了。
这样的“成全”,让她惊惧,让她幸福到要眩晕,又让她恐惧。
结束后她才记得问沈宗庭,那个叫魏卓君的女孩子,你见过吗?她如何?
即便强大如她,也不得不在这种境地下,把另一个女孩当成竞争对手。她竭力挥去潜意识中对魏卓君的刻板印象,不去设想她是不是大小姐脾气,是不是嚣张跋扈。
沈宗庭拿过清洁湿润的毛巾,边替她擦拭,边回答。
“沈、魏两家早年时因为进出口贸易往来密切,小时候是见过的。如今反而见得少。怎么,你想见她吗?我组一个局。”他笑。
对于联姻一事,他足够坦荡。在他这儿他和佳期的感情没什么好需要遮掩的。至于魏家的态度和那位魏小姐的心情,就不在他考虑的范畴之内了。
他更希望,沈毓白和沈鹤录能识趣一点儿,早点取消联姻,也别来打扰他的期期。
“有点想。”孟佳期回答。
她说“有点想”,沈宗庭一个电话打给梁风忻,三言两语,让她组局。这通电话简直让梁风忻一个头比两个大,自己率先脑补了不少“修罗场”。她表面一口一个“小叔公”叫得亲切,心底暗骂沈宗庭给她丢这烫手山芋。
在沈、魏联姻一事上,梁老爷子态度鲜明。沈魏两家若能联姻成功,他们梁家也能在跟在屁股后头喝口汤。在这关头梁风忻着实不想搅这浑水。
一个站位不慎,她在梁家内部也有被攻讦的风险。思来想去,梁风忻把这局组得十分私密,就设在沈宗庭的私人马场,来人只包括她、她的未婚夫高虔明、沈宗庭、孟佳期、魏卓君,还有非要陪同魏卓君前行的魏家三哥魏勋成。
时间就设在这周周末。
不巧的是,周末这天,孟佳期换上合适衣裳正要随同沈宗庭一同出门,不想工作室前台忽然来了电话,说有一单西装定制的售后出了问题,客户点名要见老板,和前台小妹胡搅蛮缠。
E essential向来以售后服务一流闻名,孟佳期一听,当即决定推迟两个小时去马场,她先解决售后。
“我陪你去工作室?”沈宗庭在系领带,看她正对着镜子抿口红,开口问。
相比起去别的地方,还是最想在她身旁。
“不用。正因我不能按时去,所以你才更要按时到。不然梁小姐那边难办。”孟佳期说。
她就是这般,为别人考虑得多。
“行。工作室的事你能搞定?”沈宗庭揽过她肩,在她颊边落下一吻。
“不用,我要是这点事情都搞不定,还开什么工作室。”她耸了耸肩,踮起脚,迅速地给他的领带打了一个漂亮结实的温莎结。
她靠近时,玫瑰的馨香一并掠过他唇鼻,馥郁清甜,让他一下又想起昨夜她的娇美难言,紧得他寸步难行,却又爱急了这种狭仄,若不是现在时间不够,真想抓着这只小猫把她好好弄一顿。
最近似乎陷入了饥'渴,怎么要她都不够。
有一瞬间他似乎看得到生活长河的流淌,似乎就是这样日复一日地,每日一粥一饭,早晨起床时能把她吻醒,出门时,有她给他领带打一个规整的温莎结。
如此一生,复何求?-
马场那边。
“那个孟小姐还没到吗?”魏卓君问。
魏卓君一看便是被家里娇养得极好的小姑娘,po文海 棠废文每,日更新Q裙4二贰尔吴九乙斯奇她只听梁风忻说,宗庭哥哥要请她来骑马,还有那个叫孟佳期的、被宗庭哥哥承认的女朋友也一并来,霎时心里就紧张了起来,生怕自己在这场“较量”中落了下风,早早地请人给她做好了造型,想要一举在造型上压过孟佳期。
此时,她扎着丸子头,露出纤细白嫩的脖颈,脸上化了清新的素颜妆,身上穿着紧身骑马服,美得像含苞欲绽的月季。
梁风忻解释:“孟小姐工作室那边有点事耽误了,她方才和我说,要迟到两个小时。待会宗庭到了,可以先和他一块骑马。”
魏卓君一听,怔道:“她迟到得这么巧,难道是不想见我,还是不敢见?”
若说魏卓君心里对孟佳期没有怨言,那是假的。
今年她22岁,早在她18岁那会,联姻一事就定了下来。沈宗庭以“不婚主义”为由,一次次地推迟、拒绝这门联姻。他不光拒绝联姻,还不近女色、不玩女人。久而久之,大家也真都把他当成了“不婚主义”。
不曾想这两年,凭空出现一个“孟佳期”,把沈宗庭的“戒”给破了。沈宗庭是个行事极有原则的人,一举一动自有他的潇洒风流,人人都认定他是没有港湾的浪子,如今他甘为一个女人系上绳索,如何不令人吃惊?
魏卓君远在加拿大,也对这边的事有所耳闻。据说沈宗庭特别宠这位孟小姐,对她有求必应,砸了大钱、花了脸面去捧她。
渐渐地,魏卓君身边就出现了一些风言风语。她的亲生父母也在诘问她,是不是魅力不够?是不是性格不好?怎么就不能把沈宗庭迷得神魂颠倒呢?
魏卓君气鼓鼓地想,就算因为这些风言风语,她也会讨厌孟佳期的。
“君君,孟小姐不是会临阵脱逃的人。”梁风忻笑笑,实在没法说出诋毁孟佳期的话,便只对魏卓君说,“等你亲眼看看,你就知道孟小姐是什么样的人了。或者等宗庭来了,你问他就是。”
沈宗庭一向不是个准时的家伙,梁风忻一行人等了约莫二十分钟,黑色双R轿车才堪堪出现在马场门口。
魏成勋、高虔明等人一一和他寒暄。简单的见面结束后,大家像安排好了似的,其余三人骑马的骑马,打马球的打马球,唯独把魏卓君留给了沈宗庭。
掐指一算,魏卓君已近四五年未见过沈宗庭。陡然一见之下,男人玉树临风,俊美的眉宇间含着三分漫不经心,举手投足间自带一种风流,很惹少女心动。
她一颗心怦怦跳起来,终究觉得宗庭哥哥和年少时不一样。到底是哪里不一样?又不是很说得出来,似乎他有种成熟男人和少年气相糅合的奇特气质,让人心醉神迷。
少女甜蜜的心动几乎要开出花。她和沈宗庭在长长的马厩里走着,斟酌着要怎么开口。
一旁的沈宗庭并未放慢步速照顾到魏卓君,现在的他,可谓是“身在曹营心在汉”。
他想起他第一次带他的期期来这里。那时是凌晨,苍穹黑暗。他提一盏马灯,幽幽的灯光照亮她的脸,女孩小脸莹白,青涩稚嫩如一枚莓果,那时他就有亲吻她的冲动。
只是那时,他克制了。
他对她,永远是万般克制,终究沉沦。早知今日沦陷败北,依旧要深深地、执迷不悟地爱着她,为何不在那时,就拨开迷雾看清内心?
这般想着,他勾唇一笑。想,择日不如撞日,不如今晚就把他的小猫拘在马厩里,把早就想对她做的事,再对她做一遍。吻得她抽抽嗒嗒哭起来,无力地推拒他又无法真的拒绝他,吻得她上面在哭下面也在哭,岂不是很好看?
吻过她很多次、可每次都如第一次。
怜爱过她很多次,可每次也都如第一次。
“宗庭哥哥,我可以骑马吗?”魏卓君想了想,最终这般开口。
“可以。”沈宗庭淡声,“你自便就行。”
他不大有兴致教她骑马,正想着按铃呼叫一个骑马教练过来,只见魏卓君伸出细嫩的手指,指了那批皮毛如雪般闪闪发光的漂亮小银马。
“我想骑这匹。”
好巧不巧,魏卓君指到的小马,恰是沈宗庭花了“1520”万港元,买给孟佳期的小银马。
期期的爱马,她给它梳洗鬃毛,喂它吃胡萝卜,还给它取了一个美丽的名字“Beauty”。
“不可以。”
沈宗庭一口回绝。
“你另挑一匹马。其余所有的马都可以,这匹马不行。”
“为什么?”魏卓君怔怔看向沈宗庭,在她印象里,沈宗庭一直是对什么都不在乎的。别人对他提出的请求,只要不冒犯到他,他都说“可以。”
怎么到了一匹马身上,就如此特殊了?
“不为什么。这匹马是她一个人的。只有她能骑。”沈宗庭朗声。
“只是孟小姐一人的?”魏卓君不敢相信,定定望着沈宗庭。曾经承诺“不婚主义”的男人,为了一个女人,破戒破得如此彻底?
“对。只是她一个人的。”他沉声,望住那匹小银马,眼前浮现的却是少女青涩又拘束的眉眼,她含着羞,再三对他说“谢谢”的情景历历在目。
总有一些东西是独属于孟佳期的。比如她的小马,比如他。
孟佳期在他沈宗庭这儿,就是如此霸道,如此特殊,如此地具有“排她性”。他给她独一无二的殊待。
情感的长河里,弱水三千,他也只取她这一瓢。
考验
“只是她一个人的。”
魏卓君隐隐察觉到, 沈宗庭不仅在说,“小银马只是她一个人的”,就连他, 也只是孟佳期一个人的。
她觉得她都要哭出来了。宗庭哥哥,难道你不觉得, 你应该是我的?早在四年前, 我就得到沈家名正言顺的认可了。
我才是你的未婚妻。
人心何其微妙复杂。早先听说沈宗庭是不婚主义时, 魏卓君想,也许沈宗庭就不喜欢女人呢。他可能就是一块顽石一根朽木。和顽石朽木计较喜不喜欢, 是一件蠢事。
但现在不一样,沈宗庭忽然有了个心爱的女人。原来,沈宗庭也是可以被人占有的。他会为了那人, 打上独属、专属的烙印。
魏卓君眨了眨眼睛, 忽然对上魏成勋的眼神,严厉中透着责备。她知道魏成勋肯定在说,你为什么要哭?哭有什么用?拿出点你作为“正宫”的气质来。
正宫。没错, 魏家是这样界定她身份的。沈宗庭在外头招惹什么女人, 她不用管,她只需要牢牢占据那个“妻子”的身份, 和沈宗庭生下孩子, 将沈、魏两家捆绑在一条大船上,以维持两家的荣光。
“宗庭哥哥, 我还有问题要问你。”魏卓君这般想了想,道。
“嗯。”沈宗庭头也不回。
“你曾经说你是不婚主义, 现在你还是吗?”
“是。”
他仍是不婚主义, 只是心中的一角已经在为孟佳期松动。
他不向往婚姻,不喜欢束缚, 但向往和孟佳期在一起的生活。他已经无数次在幻想和她过平淡寻常的生活,在醒来的每个清晨看到她,又在午夜嵌入得筋疲力尽之后搂她入睡。
有没有一种不婚主义,是有特例的不婚主义?是对别人是“不婚主义”的主义,对她不是的主义?
除了孟佳期,此生此事他谁都不爱,也谁都不娶。
魏卓君心念一动,似乎在此时找到了一丝进攻的缝隙。她转身挑选了一匹褐色小马,让骑马教练带着她骑马去了。
她骑在马上,忍不住频频朝马场门口望去,关注着孟佳期的到来。
她实在是对这个孟小姐太好奇了。她究竟是怎样的国色天香,是何种性格,引得沈宗庭如此痴迷?
真正见到孟佳期是两小时后的事。
很奇怪,明明同样是22岁,但她似乎有一种独特的美人风骨。她的打扮很简单,蜷曲的乌发在脑后扎起,骑马服外套着一件黑色风衣,几缕发丝从发圈里钻出,飘在她颊侧。
许是因为工作辛劳的缘故,她眼下带着青晕,皮肤也显得过于苍白。
但这些都无法掩饰她的美。她只是牵出她的小银马,用手指轻轻梳理马的鬃毛,魏卓君似乎就能理解,为什么宗庭哥哥会喜欢她。
她身体力行地让魏卓君明白一句话,美人在骨不在皮,时尚的完成度是脸、身材和气质的三合一,她身上那种模仿不来的、复制不来的气质,连魏卓君这种从小见多识广的女孩都自惭形秽。
魏卓君是魏家最小的女儿,顶头有三个哥哥两个姐姐,没人比她更懂得如何示弱,以一个温和无害的姿态侵入。其实她早年也是学过骑马的,只是这几年玩的都是冬季运动,把一些基本的发力技巧给忘了 。
她主动去问孟佳期,可不可以教她骑马?
孟佳期诧异,没想到魏卓君会是这么一个柔顺的姿态。她答应了,牵过那匹温驯的褐色小马,把一些基本的发力技巧告诉她。
“你不知道,前面你没来的时候,我让宗庭哥哥教我骑马”魏卓君坐在马上,和孟佳期说话。
“对不起,是不是不应该叫宗庭哥哥呀?”魏卓君自觉失言,把话吞回去半截。
在她六岁时,她曾跟着沈家的私人游艇一齐出海。一到船上魏卓君就发现了,沈恒康叔叔和婶婶特别宠沈宗庭,沈宗庭几乎就是这艘船上的Captain,是船上的王子,是国王。一整个二楼的地盘全是他的,他有钢琴房、有游泳池、有画室她尤其对他的画室好奇。
“宗庭哥哥,你画得好,可不可以给我画一幅?”有一天,她戴上自己闪闪发光的小钻冠,穿着七彩蛋糕蓬蓬裙,在沈宗庭面前转。
她相信自己作为模特,分量一定足,一定够美。
和沈宗庭相见的第一面,说的第一句话,她就叫他“宗庭哥哥”了。
“不。”他脸也不抬地拒绝她。
她后来才知,宗庭哥哥不画人,只画景物。
可魏卓君永远不知道,沈宗庭不是只画景物,他后来也画人,但只画孟佳期一人。
“没关系。既然是小时候叫过来的,不用特意改口。”孟佳期听她绘声绘色地讲述她和沈宗庭小时的故事,心中冒出好多个念头。
原来,沈宗庭小时候就拽成这样二五八六啊。真好奇他过去是怎样的——可惜他总是一幅讳莫如深的模样。她只拥有从26岁开始的沈宗庭。
魏卓君这声“宗庭哥哥”,于她而言并不刺耳,只是让她怔然。
到底她和魏卓君之间,谁才是“名不正言不顺”的那位?按照魏卓君的说法,四年前她就和沈宗庭订婚了,从她成年那一刻,她就是沈宗庭的未婚妻。
不,不。沈宗庭没有承认过。
旁人的一声“宗庭哥哥”从不是瓦解她和沈宗庭感情的理由。
孟佳期试图让自己对这份感情有点信心。瓦解他们感情的,也只能是他们自己,是内部原因。
“你刚刚想和我说什么?”孟佳期试图转移话题。
“我想说,”魏卓君在马上抬头。其实她本来想说,宗庭哥哥真的对你很好,他说那匹小银马只属于你,正如他本人只属于你。
但就抬头的一瞬,魏卓君看到了魏成勋。逆着光,她看不清哥哥的神情,却觉得那目光如炬,好像要将她穿透。她打了个寒颤,改变了出口的话。
“我想说,姐姐你跟着宗庭哥哥,是图的什么呢?宗庭哥哥和我说过,他是不婚主义啊。”
魏卓君想,她没说错,没说错。她只是玩了一个罗生门一样的游戏,把部分真相显露出来而已。
也正如她预料的那样,这句话出口后,孟佳期的嘴唇“唰”地变白了。
孟佳期抓着小银马,手指抠进小银马的鬃毛里,闻着小银马口鼻中呼出的燕麦气息。冬日的阳光是苍白无力的,像一枚泛白的银箔张贴在天边。
她转身去看沈宗庭。似乎沈宗庭今日对骑马的兴致不大,他坐在凉篷下,依旧是那副散漫的、大马金刀的姿态,修长矜贵的手闲闲靠在椅背上。
莫名地,孟佳期回忆起她人生中第一次心碎,也是在马场,她折返回来拿钥匙,无意听到梁风忻和沈宗庭的对话,那时他说,他对她只是“怜悯”。
所以,她图什么呢?
图他从“不婚主义”到“结婚主义”,那一点有可能发生的、在目前看来却虚无缥缈的转变?就像《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盖茨比一直心心念念,却永远无法拥有的彼岸绿光?
沈宗庭承诺过的,他会为了她改变。他已经在改变了。她这般安慰自己。
不知不觉,天色晚了。梁风忻重新把人聚在一块,说了些场面话,大家便三三两两地退场。
回程路上,魏卓君脑中闪过孟佳期发白的唇,放在膝上的手指绞紧。
有时她有一种孩童样的天真和残忍,可以把蝴蝶的翅膀钉在玻璃上,看它们碎裂。
她抬头,对上魏成勋的目光,又在一霎闪躲。
“哥哥,我觉得,要不算了吧。”
“算?你说怎么算?你早在四年前就许了魏家,现在你自个儿说算了,你还能许去哪里?”魏成勋说着,拎起妹妹手腕上一条蓝绿宝石手镯。
“你是魏家的女儿,就有你该承担的责任,你戴的高珠,哪一样不是家里才能给你的?如今咱们家的大靠山倒了,你爸爸,你三个哥哥,都在外头举步维艰。我们需要新的靠山,而你是我们串起靠山的纽带。”
魏卓君不敢吭声。
魏成勋继续冷笑。“你心疼那个姓孟的?指不定人家心里怎的把你当猴耍呢。沈宗庭好好的干嘛要组织这场局?还不是因为那姓孟的想见你。你要是不拿出点正宫的气势来,你就输了。”
“那个女孩进了沈家不见得会幸福。沈宗庭也不见得能给她幸福。”魏成勋说着,将车内空调调得更低,空调出风口的香气和车内新鲜皮革的膻味混合在一起,熏得人昏昏欲呕。
魏卓君发懵,看向哥哥。魏成勋淡淡道:
“人是编织在社会网络之下的动物。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孟佳期还真是勇气可嘉,她在一个否认她、拒绝她的社会关系网络下拼命挣扎,其实她是很累的。”
说着,魏成勋唇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妹妹,你不信你到这圈子里问问,问人家,沈宗庭女朋友是谁?所有人都会说出你魏卓君的名字。”
“什么样的爱才会长久?目标一致、利益一致、毫不费力的爱。就如同我和你嫂子。我爱不爱你嫂子还两说,但我知道,对她好就是对我自个儿好、对沈家好。像他们这种,爱起来太费劲了,不会长久的。”
魏成勋发表着长篇大论,魏卓君不安地低下头。
她想,哥哥或许你错了。别人都不承认她有什么要紧?可是沈宗庭承认她呀。爱起来费劲又有什么要紧?他们仍在相爱呀。只是心中仍有一丝不安掠过。那一句“你图什么,沈宗庭是不婚主义”,让她在冥冥之中当了一回上帝,考验了沈、孟两人的感情。
真爱是经得住考验的。所以你们应当也经得起考验,对不对?如果经不起,那就不是真爱了。
最后,魏卓君这般想。
维港的单身小公寓。
澡后,晚饭时,孟佳期没什么胃口,近日她吃得清淡,一碗过滤的酸奶,可可粉,抹茶粉,烘焙麦片和食物粉,猕猴桃和蓝莓拌一拌。
“这吃的什么玩意儿?你是仙女吗?喝露水长大的?”沈宗庭看了她的酸奶碗,掐住她腰肢,笑她。
“你自己准备你该吃的。”孟佳期闷闷说着,揉着小腹,只觉得胃里发堵。
她自然知道转变并非一朝一夕能完成,沈宗庭需要一点时间去面对困扰长达他11年的阴霾。只是如果不能用一朝一夕去完成,那应当用多少个朝夕呢?
目光放到沈宗庭的中指上。那枚戒圈还留在那里。回头想想,真是只有在巴黎那两天,她爱他爱得最浓烈,也最想和他结婚,现在都没有这种感觉。
她只是凭借着生活的惯性、在一起的惯性和他继续下去。既然如此,是不是不该问“你到底何时能结束不婚主义”?
沈宗庭看她,红红的嘴唇一张一合,白色的酸奶被她送入口中,黏稠的白色汁液沾在她如花瓣般嫣红的唇上,她粉白的舌尖扫过红唇,卷起那点儿汁液吞咽。
他喉结克制地动,凑到她耳心,手指伸过去揉弄她耳珠,哑声。“想吃你。”
光光是他低沉的、如揉皱羊皮纸的嗓音,就将这小房间里的气息变得暧昧无比,变成了湿闷的、笼着春意的春天。他将她抱起来,分开她,让她跨坐,手掌抚到高低起伏的丘谷。
“当”的一声,酸奶碗重新落到桌上,麦片和蓝莓被搅得乱七八糟。她顺从地靠上他肩窝,垂眸看他的手,等待的片刻其实有点忐忑。每次只放进一点,一根,她都觉得要死。沈宗庭骨感分明的手,撩开她裙摆,摸进去。
“生理期到了?”沈宗庭哑声。被他扒下来的蕾丝内裤上,一点淡红。
“嗯。”她低低应着,嗓音有些发颤,不知道是懊恼还是庆幸。其实今天好像没有准备要容纳他的,有时候是比较需要状态,否则前面会很疼,在疼里扯出快慰。
他闭了闭眼,哑声失笑,“小妖精勾人。”他向后摸到她床头柜,拉开抽屉取出卫生棉,仔细地拉开,将那两张小翅膀粘贴在她小内的两侧,小翅膀粘贴得很正,他很仔细。
一双很欲的、迸着青筋的手,就用来做这种事。孟佳期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双手攀在他宽宽的肩上,察觉到他目光描摹那毫无遮掩的某处,她紧了紧。他似是欣赏了好一会——其实她根本不明白有什么好看,不就长那样?可他目光每次都流连不去。
这下,卫生巾给她买过也给她换过了。
沈宗庭捺住心中那丝异样,提起小内的两端向上,替她穿上,重新包上她粉圆的臀,重重捏一把。“期期,你就是存心来要我命的。”
她在他语气里听到无法纾解的火气,不厚道地笑出声,笑得明眸皓齿,唇红齿白。被他抱着双双倒到床上去。
“你别蹭我。”她脸红。
沈宗庭盯着她的唇,眯起眼睛看了好一会。她唇角还挂着一丝奶白,唇珠圆润饱满。他觉得她的唇长得很妙,唇型好看,饱满有肉感。是小孩子的唇,也是女人的唇。他忽然低低的笑起来,想起她曾经被迫容纳过他手指。
大多数时候他都不是个正人君子,此时此刻更不是了。
他手指抚弄上她唇,在她唇珠上恶劣地拧弄了一下,明明只是这样一捏,她却好似被浑身过电一般,连脊椎都在发麻。
男人哑声,温柔地哄诱,半带强迫。
“宝宝试一试,好不好?”
心死
“不要”
她惊慌地后退。
“就试试。”
男人口吻温柔, 动作不见得温柔。手指掐住她后颈,向下压,压成一个他坐着而她趴在床沿的姿势, 她在下而他在上。其实平时她就不怎么敢看,更何况是这时?不知道为何她拒绝不了, 被按上去, 闻到麝香的气味。嘴唇被迫张开至最大, 连唇角都要裂开。
“要我教你?”
他嗓音绷得很平,掐住她手的后颈不放松。她的确不太会, 舌尖浅浅扫过,让那种瘙痒感越来越重了。沈宗庭深吸一口气,按着她圆圆的后脑勺, 用力摁下去
结束得草草。她目光碰到一旁的大团纸巾, 躲闪般弹开视线,进了一旁的盥洗室里,抽出牙膏挤上去。
沈宗庭在床上躺了一会, 幽深双眸看着天花板, 脑中出现女孩张唇的模样。光是回想起方才她乌发遮住莹白小脸,像妖一样空灵, 噙着泪无措又可怜巴巴, 他立时有反应。她真是无时无刻不激起他的凌虐欲。
还要他教她呢。平时会舔棒棒糖,会舔雪糕, 会舔哈根达斯怎么就不会这个?教一教好像也挺好玩,就像她一手被他养起来, 处处合贴他的心意。
察觉到她在盥洗室待的时长有点儿久, 他起身走过去。女孩正对着镜子仔仔细细地刷牙,眼圈儿都红了。
他手臂搂上她柔软腰肢。
“你别碰我。”她嗓音很沙很低, 说不清为什么,觉得很屈辱,总觉得那一刻更像玩物而不像女朋友。并不是谁都能像他那样没有性耻感的,她又是性耻感特别重的女孩,玩得花一点都要做很长的心理建设,何况是替他
他曲起指腹擦过她眼角,喜欢她暖红如穴的口腔,心中的爱意满得简直要溢出,嗓低哑的嗓音含着怜惜。“不喜欢?那下次不做了嗯?下次换我给你弄?”
她很生涩,但就是让他绷不住,后脊整个发麻。
真是让人上瘾。仿若对她患有瘾症一般。
“你脑子里除了这些还有些什么别的?”孟佳期心情低落,骂他一句。口腔是刷过了,但麝香味如附骨之蛆,如渗入骨髓,挥之不去。
说不上不喜欢,但也不是喜欢。她平复心中思绪,想弄懂心中缘何别扭。兴致上来的时候不是不可以为他做这种事,只是不应该今天做。
不应该在她今天满脑子都是“女朋友”和“未婚妻”的时候做
“脑子里都是你。”沈宗庭哑声。
“你什么时候玩腻?”她猛地扭头,脱口而出。
逆着光,沈宗庭看不清她脸上的难过和屈辱,以为她只是一时不适应——就像他们第一次那晚,她也哭了。他闲闲地琢磨了一下,唇角一勾,去捏她圆圆的耳珠。
“一辈子都玩不腻,那就玩一辈子,好不好?”
他低哑的嗓音里带着渗人的深情,一个“玩”字,异样地刺耳。只是“玩”吗?
直到现在她依旧不知道哪里出问题了。为什么?
为什么他们可以聊“碰哪里更舒服”“下次给你舔”这种话题,却从来不聊关键的事?不聊今天和他的“未婚妻”碰面之后,该如何一起应对?不聊他的“不婚主义”到底什么时候能改掉?不聊等这年关过尽,她是回到大陆还是留在港城?
孟佳期收拾好心情,决意开口问一问。
不想沈宗庭接到一个电话,是成叔打来的。
他背对着她穿衣服,肩宽背阔,小腹的肌肉紧实、强悍又精干,临出卧室又折返回来,在她耳心落下一句“乖,等我回来。”
第二天她照常去工作室,还没跨进玻璃门,便看到一辆加长林肯在广告牌下等她,从车上下来西装革履的保镖,说沈鹤录要见她。
加道56号,沈鹤录住的地方,给她一种阴森的凋敝感,在见到沈鹤录之前先看到门厅里的神龛,立着直筒筒的牌位,供奉沈家列祖列宗。她扫过去两眼,压抑得不行,心想光是这样看一看,沈老爷子会不会认为她玷污了这些牌位。
她逼迫自己穿起保护甲去面对沈鹤录,反复告诉自己,分开他们的一定是内部原因不是外部原因,但当沈鹤录取出一沓资料,那资料上密密麻麻都是她,从她六岁读了什么小学,班主任叫什么名字,玩得好的朋友是谁,都详细得一清二楚时,她心里发毛,好像在人面前无所遁形。
沈鹤录坐在轮椅里,一件缎面晨衣,皮肉皱巴巴的一层垮在脸上,如鹤皮一样的手贴着两块膏药,只是浑浊的眼睛透出鹰隼一样的光。
“十二岁,父亲因为工伤去世,母亲改嫁,在外婆家住过一段时间,又去舅母家住了一段时间母亲嫁给一个尚有妻儿的商人。”
沈鹤录让人一条条念着,皮笑肉不笑道:“死了爹,母亲又改嫁了,还破坏别人家庭,怪不得你没有家教。”
“没有家教”,以及沈鹤录轻描淡写提起她父亲的口吻,让她面色发白,从没有一刻比此刻更不堪。好像被剥掉遮羞布,她前22年的人生在他们这里完全透明。
也不知道是怎么走出的加道56号。
她蹲在门汀,把自己缩成小小的人儿,浑身都发抖。
脑中不断回响着沈鹤录的话。沈鹤录从头到尾都没有掩饰对她的轻蔑,用一种伟光正的口吻,给她分析利弊,苦口婆心地劝诫她,最好是继续当沈宗庭的情人,别妄想着嫁入沈家。她这种一没有背景二没有资源,安安心心做个小的,才是她该的。
只要她不闹大,魏家那边便也可睁只眼闭只眼。结婚是两个家族的事,并非两个人。
最后她是怎么说的?她咬住嘴唇,死撑着最后一丝倔强。“只要沈宗庭不认可和魏家这门婚事,我就不能”
“行了,”沈鹤录不耐烦地打断她。“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在你说这句之前,你要有说这句话的资格。沈宗庭从头到尾可有给过你什么承诺?关于你们未来的承诺?”
沈鹤录所有的长篇大论,都不如这句话来得有杀伤力。
孟佳期怔在那里,如遭受当头棒喝。
沈宗庭唯一给过她的承诺是,愿意为了她尝试去改一改他的“不婚主义”。改不改得掉?这是一个未知数。
好像忽然就没有了和沈鹤录争执的资格,也没有了争执的意义。
她蹲在那里听到渺远的脚步声,脚步声越来越近,直到一个阴影完全将她笼罩。她在阴影里抬起头,看到了沈毓白。
他居高临下地站着,唇角一丝微笑神秘莫测,一身简单的衬衫配修身西装,英俊斯文,儒雅清正。
“孟小姐真是自讨苦吃。早在我找你那时候走人,哪里还有这出?”沈毓白顿了顿,又道:“原来你生日是七月初七,怪不得叫‘佳期’,好得很。”
明晃晃地漏一句她生日,孟佳期揉了揉太阳穴。
“你也看过我的生平?你们凭什么这么做?难道我没有隐私吗?”
她从没有比这一刻更痛恨他们。痛恨他们高高在上,肆意用手中权力去践踏人格的平等。凭什么?就光凭他们有将别人底细调查得一清二楚的能耐吗?
“准确地说,不是我看的,是我命人收集的。擦一擦眼泪吧,孟小姐。”沈毓白将一幅干净的手帕递给她,被她一把推开。
沈毓白这是平生第一次被人拒绝,也不恼,把手收回去。
“还是那句话,你有多讨厌像我、像老爷子这样的人,就该有多讨厌沈宗庭。”沈毓白淡声。
他说不出自己对这位堂弟的感觉,厌恶他,却又不得不需要他振兴家族,恨不得泯灭掉他人生中最后一丝光亮。
“住嘴。沈宗庭不会是这种人。”她辩解,因为鼻塞的缘故,声音听起来很低。
“那可不见得。他要不是这种人,他能有今天?在权力的游戏里活下来的,就没有不心黑的。”
她固执地摇头,好像要把沈毓白的话摇掉。沈宗庭不是这种人
“有一出话剧,不知孟小姐是否愿意赏脸一看?”他低头看她,像在看一个被击碎的布偶娃娃。
“不看。”
“这是古希腊的三大悲剧之一,俄狄浦斯王,很适合你看。”
她扶着门汀站起,修长如玉的小腿升起麻痒,反问沈毓白。
“你又在这里含沙射影什么?”
沈毓白眼中闪过一丝不经意的惊叹,为她的通透和聪慧。真是难得,她一点就透。
“你说呢?俄狄浦斯王一生都在对抗他的命运,不想杀父娶母,最后却落得一个杀父娶母的下场。”
月色冷凉如水,沈毓白看着她惨淡的容颜,笑笑。
他太满意这种感觉了。这种把人捏在手里,把刀捅进人身体里,欺凌她,知道她心脏在流血,像虐待一只小猫,虐得小猫无力抵抗。
“你一直在提醒自己,瓦解你们的不是外部压力,而是内部原因,越不想落入什么陷阱,反而越落入这种陷阱。”
她不敢顺着他的话想下去。沈毓白太会操纵人心了,他把人看得很透,知道什么刀子往人身上捅最痛。
越是不想落入什么命运,就越是落入此种命运。俄狄浦斯王越是想要逃脱“弑父娶母”的命运,就越是落入命运的捉弄。她越是想紧紧抓住他,就越是抓不住。她越是暗示自己,只有内部矛盾将他们分开时,就
她不能再想下去-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俄狄浦斯王那个我没听懂,我只知道,沈家太欺负人了。”叶酩用指甲刀锉着指甲,恶狠狠道。
“嗯。”孟佳期坐在叶酩的露台上,两只手抱住膝盖,把自己蜷缩成小婴儿一样的姿势。
“要我说,要是沈宗庭很确定他会娶你,你再去跟那沈老头斗,也算直得起腰板。”
“现在说白了,因为沈宗庭不确定会不会娶你,他回避你们的核心问题,你连和沈家斗的底气都没有。”
“这姓沈的,这时候装死去了?你就该去质问他,他到底什么时候能结束他的‘不婚’?”
叶酩说着都觉得烦,把指甲刀扔回杂货架上。
“不说我了,说说你。”孟佳期将目光凝在叶酩的中指。
那其上,赫然是一枚祖母绿戒指。
“有什么好说的。就是,我怀孕了呗。”叶酩笑笑,拿过一张b超照,递给孟佳期。
“总之,也不知道怎么弄的,就有了,商大公子和家里人一商量一合计,也不知道给他妈灌了多少迷魂汤,他妈居然同意了。”
她说得坦荡,手指放到小腹上。那里还很平,很紧致,里头孕育了一个小生命。
孟佳期看看b超照,再看看叶酩平坦的肚子,忽然生出一股岁月无常的感慨。谁能想到转眼间,她们已经毕业两年了呢?
她也跟沈宗庭纠缠不清两年了。回想起来,大半时光都在阴差阳错。在她爱他爱得最浓烈之时,得知他是不婚主义,所以没有爱下去。而在她最该离开时,却因为不甘、因为现实,选择了继续藕断丝连。
谁能想到,当初摆明了一个为财一个为色,看起来最摇摇欲坠、岌岌可危的叶酩和商墨成,最先要走进婚姻的殿堂?
而她的殿堂又在哪里?
别人的幸福,似乎在这一刻更反衬她的不幸。
“恭喜你,叶酩。”孟佳期真心实意地,只是声音听起来很闷。“这些日子总算听到一件喜事。”
“得了。你要是笑不出来,就别笑了,你怎么笑起来比哭还难看。”叶酩起身,走到孟佳期面前,轻抚她长发。
当年她们从内地来港城读书的这批,毕业后回内地的回内地,算起来只有她、孟佳期和陈湘湘三人还留在这,彼此间互相有种惺惺相惜感。
她抚着佳期的发顶,心生感慨。当初她很羡慕期期,因为沈宗庭对期期几乎有求必应,是沈宗庭对期期的在乎,让她看到了“高位者下凡”。
谁又能知道,现在反而到期期羡慕她了呢?
她细细看着孟佳期的脸。
都说爱人如养花,个中辛酸,其实是能从脸上看出来的。
更让叶酩觉得触目惊心的是,以前的期期,一双秋水眸盈盈,顾盼生辉,清冷如洛神。如今,她依旧清冷如仙,只是眼眸灰暗,再无当年点漆般的光泽。
叶酩低头,看见她盯着自己手上的祖母绿结婚戒指,咬了咬牙,对孟佳期道:“你听我的,最后一次,就最后一次。”
孟佳期抬眸看她。
“你就问,问他妈的沈宗庭,愿不愿意在今年结束内就娶你。如果他愿意,那你和沈家的抗争才有意义,如果他不愿意,那你就走人。”
叶酩说。
其实,她差不多把孟佳期的心里话说出来了。
她帮孟佳期抛出了那枚硬币。
半晌,孟佳期说“好”。她深呼吸,取过手机,拨打了沈宗庭的手机号。
滴——滴——
机械的滴滴声,她好像听到命运宣判的钟声。
“期期。”那头,沈宗庭的声音响起,背景音嘈杂。
她脸颊发烫,掌心发凉,掌心抚一抚颊面,脊背挺得笔直。好像又回到那个,她在巴黎宫殿里,为他套上戒指的夜晚。
“沈宗庭,你愿意娶我吗?”
她其实学不会拐弯抹角,永远单刀直入,永远壮烈地冲锋,让刺刀迎面将她捅一个透。
“”
时间好像静寂了很久。
其实沉默也是一种回答。
他回她以沉默。
就在她觉得已经得到回答时,沈宗庭的声音再度响起,低低的,少了往日的漫不经心,多了几分慎重。
“期期,给我一点时间考虑,可以吗?”
噩梦
「我结婚了」
「沿路遇着是梦幻白马应会开花」
「可惜跑太快我却没有这功架」
「红红鲜花长长婚纱缓缓出嫁」
「能和爸爸还和妈妈陪同出嫁」
「完全因为你们曾给我完全的家」*
巨大的迪斯科灯球不断旋转, 折射紫红的梦幻光线,浓厚的香水混杂着皮革的膻味,叶酩鼻子敏感, 用两根细长的手指堵住口鼻。
孟佳期挂断电话的那瞬,整个人脸色灰败, 目光呆滞, 好像被人整根儿抽走了筋骨和灵魂。这种恍若行尸走肉的状态让叶酩害怕。
“期期、期期”
叶酩一声一声地叫她, 只怕不叫她,她要像一阵灰, 被风一吹就散。她手脚冰凉,叶酩抱着她捂了好久都无济于事。
直到最后孟佳期干哑着嗓子说“我想去唱K”,叶酩忙不迭地答应了, 订了维港附近的一家KTV。
现下, 孟佳期握着话筒,眼睛肿痛,喉咙干哑。明明是一首结婚的歌, 却被她唱得悲哀凄凉, 柔肠百转,颇有种“以乐景写哀情”的触目惊心。
以前爸爸在世的时候喜欢听粤语歌, 老唱片放进唱片机, 唱得缠绵婉转。孟佳期那时就记住了一首《我结婚了》,蹲在唱片机前反复拨弄要听这一首。
犹记得爸爸看着他蹲在唱片机前、穿小白裙和花边小白袜的公主, 笑眯眯地说:“好好,囡囡这么喜欢这首歌, 以后结婚的时候, 就放这首好不好?”
那时她还小,对结婚没有什么概念。笑得格格地应声。
“好呀好呀, 以后爸爸要送我出嫁。”
如今,
梦幻白马,是假的。
红红鲜花长长婚纱是假的。
有爸爸妈妈一起陪同出嫁,是假的。
完全的家,是假的。
我结婚了,也是假的。
叶酩听着听着,这下不仅是口鼻堵得慌,心里也堵得慌。若说她以前还为沈宗庭说话,现在回头想想,真是脑子进水了才为沈宗庭说话。
不负责任的狗男人。
叶酩低低骂一句,看向孟佳期,也就越觉得她可怜可爱。她不明白,孟佳期怎么就能有一种孤勇?莫名想起有一次孟佳期曾对她说,敢给就敢心碎。
期期做好了心碎的准备,也真的心碎了吧。
可是——可是凭什么,期期也不缺男人喜欢啊。非要在沈宗庭这棵树上吊死?叶酩想着想着,一下“恶向胆边生”,点开了严正淮的WA。当年严正淮回校演讲,她留有他的联系方式。
「地址。」
「过来,期期遇到了一点不好的事。」
孟佳期还以为她发信息找沈宗庭,按住她手机,有气无力。
“不要找那个人。”
她是真的心碎了,一切建立在流沙上。她一切的努力,都像流沙,又像一个巨大的笑话。她一边说着,抹了抹唇,柔嫩的指尖沾着黏腻的酒液,脑中一片混沌,已经不清明。
脑中如坠了一个万花筒,蛮荒世界和流光溢彩搅在一起,沈宗庭带给她的流光溢彩全然不见了,只留下蛮荒的一片。
“不是他。”叶酩气恨恨地咬牙-
接到孟佳期电话的时候,沈宗庭正在证券交易所。看着屏幕上交错下跌的线条,心中涌起嗜血般的快感。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忙这件事。等了11年的机会,终于就要到来,他兴奋得手指都在发抖。
他几近于走火入魔。直到铃铃的铃音将他唤醒,唤回这现实世界中。
是他的期期打来的电话。
她问他要不要娶她。
沈宗庭以为自己幻听了。可握在手中发烫的手机、周遭嘈杂的大声嚷嚷的股票交易员,那头期期清冷如珠落玉盘的嗓音,都告诉他,这是真的,是真的。
可是,那一瞬间,恐惧比幸福更早地涌上来。明明一句“我愿意”就在喉口,但就是说不出来。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他,竟然在那一瞬可耻地感到害怕和恐惧。
到底在怕什么?怕宿命般的厄运降临?还是怕噩梦般的诅咒?怕他和期期会像他的母亲和父亲那样?怕他真就是个六亲缘浅、不值得爱也不被爱的人?
在“爱”这件事上,从15岁起始,他似乎就丧失了“配得感”
迟了,一切都迟了。他后背有冷汗冒出。在吵吵嚷嚷、热火朝天的交易所,他恍被置进冰山腹中,冷得浑身血液凝固。冷得嘴唇发紫、心脏麻痹,五脏六腑的血液好像都已经凝固。
他打电话过去,她不接。
他再打过去,她关机。
恐慌和后怕涌上心头。明明他已经是将死生置之度外的人,黑暗、死亡都不能令他感到恐惧,为何这一刻让他恐惧?肾上腺素在血液中失控地游走,他陷入无望的焦灼。
最后还是商墨成给他打了电话,告知他,孟佳期正和叶酩在中环地下的一家KTV唱歌,让他过去。
说起来,商墨成对两个女孩去KTV唱歌一事很不满。叶酩都肚子里揣着baby的人了,怎么还去这种乱七八糟的地方?万一有什么三长两短呢?
这边,严正淮匆匆忙忙赶过来,等到了叶酩指定的包厢,推门进去一看,女孩乌发披散在沙发靠背,修长白皙的小腿蜿蜒放在沙发上,脚上套着8cm的裸色高跟鞋,鞋面极好地托住她白嫩的脚背,一条浅色毛衣裙,极大程度地绷出她身体的曲线。
光是一个看不见脸的身体轮廓,就美得惊心动魄,美得令他心碎。
近一年不见,他对她的喜欢和思念从来没有减少,反而因为压抑而越来越深。这一见面,爱意和怜惜汹涌而来。
茶几上,放着几瓶烈度酒,瓶口旋开。
她喝了不少酒,玫瑰般的馨香中夹杂着酒的醇香。
“佳期。”严正淮轻叫一声,在她身旁坐下。
叶酩捂着小腹从KTV的盥洗室出来,皱着眉头。她也是好久没来KTV了,高亢的音响、跳动的屏幕画面、晃眼的画面让她觉得十分不适,腹中隐隐传来坠痛感,她不敢耽搁,三言两语和严正淮交代照顾好孟佳期,就坐着商墨成的座驾赶去医院了。
严正淮把KTV的音响熄了,就这么陪着孟佳期,等她醒酒。
他望见她近乎苍白的唇色,憔悴的脸颊,心中犹如被钝刀割肉。距离上次送她黄玫瑰,已过了一年有余。在这一年多里,她和他默契地保持着得体的社交距离,从没有过私下接触。
关于她的一切消息,也只能从别人那里听说。那个圈子里一直在传,魏家高调返港,魏五小姐魏卓君作为沈宗庭的未婚妻,即将入主沈家。
这条消息疯传时,所有人都在议论,沈宗庭是多么地高大英俊,魏卓君美丽大方,两人郎才女貌,天生一对,感叹他们命好。
只有严正淮想,魏卓君回来了,那孟佳期呢?这两个人要结婚,佳期要怎么办?孟佳期的名字,已经彻底消失在沈宗庭那儿了吗?
真不知道这一年多,孟佳期是如何过来的。他眼睁睁看着她在爱沈宗庭这条路上撞得头破血流、却无可奈何。
KTV准备关门了。孟佳期仍没有醒转的意思,她酒量本就差,今晚几乎是抱着大醉一场的念头在不停给自己灌酒。
“佳期?”严正淮试探着叫了她一声,见她没有反应,轻轻地将她发丝抿到耳后,决定送她回去——叶酩把孟佳期小公寓的地址给了他。
这是他第一次抱心爱的女孩子,以公主抱的姿势,手指绅士地握成拳,穿过她纤瘦单薄的肩和腿弯,心中涌起一种难言的奇异感,莫名地贪恋她的体温。
但也仅仅止步于贪恋她在他怀里时的体温,手指规规矩矩,脑中也规规矩矩,不敢有任何念头,任何不该有的欲念都是对她的亵.渎。
他落下迈巴赫的车座,把她在平展的座位上放好,小心翼翼给她垫上枕头,再把车上备用的羊绒毛巾展开,给她盖上。明明是冬天,孟佳期却穿得很单薄,柔软的羊绒开衫里头是一条银色镶钻的吊带,那带子细细地勒在她凝脂似的香肩上,好似轻轻一扯就会断掉。
严正淮替她掩好前襟的开衫,垂着目光不敢多看。
将她在车上安顿好,正要关上车门时,一只修长有力、指骨发白的手,按住了车门。严正淮抬眸,看见了沈宗庭。
“把期期给我。”他哑着嗓子说。
严正淮一向情绪稳定温和,但沈宗庭这句“把她给我”,在他这里等同于天经地义,几乎是一瞬间激起严正淮的怒火。
他伸出一只手,揪住了沈宗庭的衬衫领口,揪得死紧。沈宗庭没有挣扎,就那么任由他揪着,只是垂眸看着他,哑着嗓子重复:“我要带她走。”
所有的恐惧、不安、后怕都在见到孟佳期的这一刻涌出,他甚至无暇应付严正淮,只是想着早点带走她,抱着她,确认她在自己怀里。
许是怕吵醒孟佳期,两人都不觉向后退了几步,从迈巴赫旁退开。
“带她走,你有什么资格带她走?她愿意跟你走吗?”严正淮青筋跳动,眼前浮现佳期那张脆弱憔悴的脸。
在以往和沈宗庭的冲突当中,他次次都选择了退让。但这一次,他丝毫不客气,一手提拎着沈宗庭衣领,另一手握成拳,重重地朝沈宗庭腹部击打下去。
严正淮这一拳几近用了全力,沈宗庭被打得身体骤然一缩,脸色发白。
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男儿被如此击打都忍不住火冒三丈,沈宗庭反揪住了严正淮的衣领,几乎将他领结都扯歪,曲起手肘正要还手,严正淮的厉声斥问让他的拳硬生生停在半空中。
“你真爱她为何会让她忍受这种煎熬?她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哪里?你凭什么当她男朋友,凭什么?”
“她受了多少委屈你知道吗?你要是爱她,你就应该知道两年前她蹲在路灯下哭,你就应该知道她被她老师同学欺负那时你在哪里?你就应该知道你他妈的应该早早向她求婚而不是她一遍遍问你愿不愿意娶她!”
“你他妈的既然是不婚主义你干嘛要她做女朋友?一个女孩十年八年的青春多宝贵你给不了她想要的你就放她走啊耽误她的青春你算什么?”
他目光落在沈宗庭中指的戒圈上,瞳孔狠狠地皱缩,自从他知道这枚戒圈是孟佳期亲手为沈宗庭带上去时,他恨不得当场扯下来。
沈宗庭额上冷汗涔涔,严正淮字字句句,落在他心上,每一句都是对他的审判,将他千刀万剐仍不够,潜意识里他甚至知道严正淮说的是对的,他无法还手,他不能还手。
一拳、两拳、三拳
严正淮结结实实地在他小腹落下三拳,沈宗庭的随行保镖眼见不对,已经团团在严正淮半米外围成一个圈,只待擒拿袭击者。却见沈宗庭抹了抹唇角,脸色发白地举手比了一个“停”的手势,将保镖们硬生生停在圈外。
一旁的钱叔看着于心不忍,心焦无比。
他知少爷对孟小姐爱之深,却不知道深到可以为她忍受三次击打从不还手的地步。骄傲如少爷,也绝不欠缺还手的能力,他是藉由躯体上的疼痛来驱散一些对孟小姐的复杂情感。
如果打死他能让孟小姐得以解脱痛苦,钱叔相信沈宗庭会毫不犹豫答应的。
沈宗庭五脏六腑遭受击打,喉间涌起剧烈的猩甜,不在意地抹了抹嘴唇,苍白修长的手指瞬间染上几缕血红。
他嗓音低哑,艰难开口。
“把期期还给我。”
他能有什么办法?这份爱,让她痛、也让他痛,可是他就是不能放手,无法放手。哪怕痛到极致他也绝不放手。她是毒药,喝尽了把他毒死了也不能放手。
“沈宗庭你没有机会了。”严正淮声音冷酷,犹如对他宣判死刑。
“把她给我。”
两个男人僵持不下,在深冬寒夜的街头对峙,谁都想把孟佳期带走,谁都不愿意对方把自己心爱的女孩带走。
最后还是叶酩听商墨成说把沈宗庭叫了过去,她想到自己叫了严正淮,霎时一个头比两个大,不用想这两个男的之间肯定有一场腥风血雨,只好临时打了个电话给陈湘湘,让陈湘湘去解决下。
铱驊
陈湘湘被两个男人一人一句“我要带期期(佳期)走”,弄得头昏眼花。她既生气于沈宗庭的不负责,又心知期期有意和严正淮保持距离,她不敢把孟佳期给其中一人,只好头痛地和他们宣布:
由她来带走孟佳期,把她带回小公寓。
沈宗庭和严正淮别无他法,只能同意陈湘湘的做法。
陈湘湘打了一辆计程车,小心翼翼把沉睡的佳期扶进去。计程车在前面开着,后头跟着一辆黑色双R库里南,一辆迈巴赫,两车互不相让,在马路上你挤我我挤你地相互较劲,又都不敢造次,唯恐刺耳的车轮磨擦声和汽笛声吵醒了计程车里的女孩。
这晚,陈湘湘毫不客气,自己把佳期背到小公寓里,把门一反锁,直接将两个男人通通锁在门外。
严正淮有意等孟佳期醒来,只是中途收到一条临时出差通知,看着腕上的鹦鹉螺皱眉。
最终他发消息给陈湘湘、叶酩,让两人及时告知他有关佳期的消息,匆匆赶往机场。
这夜,沈宗庭在她公寓门口整整侯了一晚。他直挺挺立在门外,明明离她只有几扇门之远,却觉得像隔了好几个光年。强烈的无力感笼罩了他。
从没有一次,他如此束手无策,就连11年前父母双亲身亡,他被全族谩骂指责时都没有。他希望期期早早醒来,他好早早和她说话,他怀着忐忑等她醒来,醒来之后,他要怎么和她说?
心里对悲剧的预感从没有如此强烈过。
他连轴转这许多天,身体已经到达了疲累的极致,精疲力尽的边缘。明明应该找个安静的地方睡上一小会儿,但意志不能够,双脚犹如在她门外生根,完全挪不开。
他闭眼,靠在冰冷的金属门上小憩了一会。就这么一小会,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穿着黑色西装,胸前佩戴新郎饰花站在常常的花环门下,而他的新娘,他的期期穿着白色婚纱,手里捧着代表幸福的新娘花束,步步朝他走来,红红鲜花长长婚纱,头戴小钻冠,一如他初见她时那么美。
他手里握着蓝宝石戒指,在白色地毯的尽头等她。可她慢慢走过来,原本茂密的黑发掉落,变得花白。细嫩水润的脸蛋渐渐爬满皱纹,那双明亮而分明的秋水眸,也变得浑浊染翳。她生出皱纹长出白发,也扯下发冠,扯下头纱,丢下鲜花。
她走到他面前,没有等他为她戴上蓝宝石戒指,而是将戒指丢到了路旁,用忧伤又凄婉的双眸看住他。
她说,沈宗庭我不等你了。等你等得我都老了。
等你等得我都老了
他挣扎着从噩梦中醒来,已是两鬓生湿。没有一副画面,能比梦里让他更触目惊心。
他让她等了很久,很久,很久,等得她老了,她累了。等到她终于厌倦,等到她终于筋疲力尽,爱意在时间的长河里消磨殆尽。
不,他绝不能让这幅画面发生。他绝不能。幸好这只是一个梦,不是现实。什么不婚主义什么阴霾什么阴影通通去死吧,没有任何一个阴影,比她在等待中老去,更让他如锥心刺骨。
沈宗庭颤抖着手拨打了礼叔的电话。
“礼叔,二楼的抽屉有一个戒指盒,里面有枚蓝宝石戒指。把它拿给我,就现在。”
阴差阳错
孟佳期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在港城这三年, 如梦亦如幻,她好像过了一段本不属于她的人生。
她成了梁风忻的时尚缪斯,被沈宗庭带着经历上层社会, 学会了骑马、打马球、打网球,还开了自己的服装工作室, 一步步地, 成为小有名气的服装设计师。
她和沈宗庭相遇、相知、相爱, 爱达到了顶峰,又步步下落, 渐趋回升,像一首柔肠百转又荡气回肠的歌谣。
如今,这首歌谣她已经谱不动了。
从KTV回来后的第二天, 她就发了高烧。此后接连两个星期, 低烧不断。这烧来得气势汹汹,不问缘由。
她高烧不退,陈湘湘作为社畜需要上班, 只好将她交给沈宗庭照顾。他亲自为她擦洗身体, 剥掉她吊带,热毛巾敷上她温软肌肤, 这一寸那一寸, 曾处处是他流连的山河,让他欲'仙'欲'死, 他近乎虔诚、疯狂地亲吻她,吻遍她全身, 可他的山河已经不会再为他而震颤。
他几乎是不眠不休地守着她, 熬得双眼通红,眼下青影深深。她生病, 他整个人也迅速地消瘦下去,原本就流畅分明的下颌线,棱角越发锋利,英俊的脸显得越发无情。
对于他的照顾,她不拒绝,但也从不主动索求,而是礼貌地回以“谢谢”,清楚的冷淡态度,在两人之间划上天堑般的鸿沟。
命运似乎要惩罚他醒悟得太晚,着意让他失去她,着意让他们万劫不复。
那年冬天还发生了一件几乎将他们都撕裂的大事。沈宗庭所狙击的E对冲基金正式宣布破产,将一场长达12年的“复仇”彻底画上句号。
E基金宣布破产当日,引发了一场几乎震荡整个金融市场的风暴,屏幕上令人心惊肉跳的数字不断下跌,不少金融机构的动脉破裂喷血,股票和债券跌幅惊人,财富烟消云散。
这一切的起始,其实是孟佳期在高烧结束之后,看到了两个来自Amy的未接电话。
自她跟了沈宗庭之后,她和Amy之间便渐行渐远,看到Amy的电话,她积极地回拨过去给她,却只收到了嘟嘟嘟的忙音。
敏锐的第六感,让孟佳期心神不宁。
只是眼下她要处理的事情实在是太多,无暇顾及Amy的电话。她拜托梁风忻替她转手E essential。
在她的用心经营打理之下,E essential极具品牌价值,很快便脱手。
在转让合同上签字的当天,孟佳期再度去了E essential的门店,站在旋转玻璃门前,她想起刚开张那天,沈宗庭命人送了她十六个“开张大吉”“恭喜发财”的花篮,还请到了一堆时尚界业内人士为她站台。
明明只是两年多前的事,已经恍如隔世。
她想,相爱一场,她也不亏。她是喜欢沈宗庭的,喜欢他的长相,他的权势,他的兴味萧索,喜欢他审美极好。
只是现在已经喜欢不动了,她深深地理解了那个词,“累觉不爱”。
但就在孟佳期走出门面旋转玻璃门的一瞬,“砰”地一声,似有重物从高楼坠落,落在她眼前。掉落的并不是重物,而是一个人。
是Amy的男朋友。
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正值三十而立、事业上升期的男人,缘何要选择最极端最惨烈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明明他经历前半生的苦读,靠知识改变命运,才从内地一步步走到港城,在证券交易所里找到了一份工作,找到了Amy这样可爱的女朋友。
明明,他差一步就要和她结婚了。
据说,他生前最后一个目标,是在港城买上一套自己的房子,用自己的房子装他和爱人的故事。他将希望寄托在债券和股票上,但E基金的破产,让他手中的票变得一文不值。
没有人懂为什么他会选择这个地点坠落。
吃着人血馒头的看客们口口相传,他选择这个地点坠下,是因为大厦一楼的门面,正好是一位资本大鳄为情人所开的工作室。
那位资本大鳄狙击E基金,导致了这一悲剧的发生。
那段时间,孟佳期总是做噩梦,惊惧,在梦中看到Amy男朋友死不瞑目的双眼。
其实相较于噩梦,她更不敢面对Amy。她宁愿对Amy的印象,永远停留在她和沈毓白饭局结束后,在长街看到她的那次。当时她穿着小香风的套裙,挽着男朋友的手,在人世烟火中蹦蹦跳跳,幸福洋溢周身。
孟佳期还深刻地记得,她被沈总庭伤害到最深时,是Amy带她去天台吃小蛋糕,带她散心。对于Amy,她永远心怀感激,但她又回报了Amy什么?坠楼而死的男朋友?
是她爱着的沈宗庭,间接地杀死了Amy爱着的男人啊。
在Amy男朋友坠楼的现场,孟佳期双腿发软,靠在墙上,眼前一片发黑,她张嘴却说不出话,想要走开却迈不动步。
是沈宗庭穿过熙攘的人群,脱下身上外套,裹住她的脑袋,抱她离开现场,一如当年从马匹拍卖会离开时,将她如公主般抱走。
“期期,别怕。”眼睛被蒙住的一瞬,她听到他的嗓音,依旧是揉皱羊皮纸一般的低沉音色,嗓音平和中透着镇定。
好像刚刚在他眼前死去的不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你别碰我。”她挣开他,眼泪糊了整脸。
他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如此平静?他怎么可以?就好像事不关己。可是,明明是他,明明是他
那一瞬间,她似乎听到沈毓白的狞笑。唯二跟沈毓白的私下接触,沈毓白都在强调一句话,那就是,沈宗庭和他沈毓白、和沈鹤录一样,他们都是冷血、自私、残忍、冷酷之人。
沈毓白说,沈宗庭只对她一人特殊。他有其阴暗自私,有其血腥残忍,可他却将为数不多的爱、温柔、柔软给了她。
他几乎是把他的心捧到她面前,任由她肆意处置。
她该庆幸吗?不,更多是心凉。她想起她曾反复地、嘴硬地告诉沈毓白,外部压力不能分开他们,只有内部矛盾可以。
可她和沈宗庭,果真成了俄狄浦斯式的悲剧。俄狄浦斯王为了逃脱既定的命运,远离亲生父母,却还是成了弑父娶母的罪人,以刺瞎双目自我放逐为结束。她和他又何尝不是?
他们都坚定地告诉自己,外部矛盾绝不能把他们分开,但外部矛盾会激发内部,她恨他的“不婚主义”,震于他的残忍无情,惊惧而又无能为力。
越不想分开,最后越是会分开,万分无能为力。
其实她分明收到沈宗庭的求婚了。只是阴差阳错,步步来迟,在她最在意的时候没有等到,后来等到了却已经不想要了。
一天晚上她被噩梦惊醒,哭红双眼,他从背后抱住她,在她语无伦次地说“离开”之后,掏出了一枚蓝宝石戒指。
她一眼认出,那是一颗极其浓郁的克什米尔蓝宝,全净,偏硬朗的祖母绿形切割大刻面,和沈宗庭日日不离身的男戒是一对婚戒。
他执起她的手,和她十指相扣,试图将这枚蓝宝石戒指推入她中指,她纤细修长的手指握成拳头,极力抵制,低低地拒绝他,语气坚决。
“不要。”
她如何说出“要”这个词?横亘在他们之间交错的伤疤,Amy空洞的脸,抑或是坠楼男人不瞑目的双眼。她不再抱有的期待。
孟佳期的抗拒实在明显。沈宗庭眼中有深深的痛楚,哑声问:“我来迟了,对吗?”
他已经单膝跪在她身前,以一个最传统也最虔诚的姿势,恳求她嫁给他。
他要给她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可她却已经不要了。过期的爱情,食之无味,弃之不可惜。
“期期,给我们最后一次机会,好吗?”他握着她的手,握得生疼,低声下气地求她。
沈宗庭还不肯相信,不愿意相信,是他来迟了,他又一次来迟了。他该用什么留住她?
“你听我说,我这辈子做过很多个噩梦,有一些仍是梦,有一些却成真了。但这个噩梦,是所有噩梦里最让我恐惧的那一个。在梦里你一直等我,等到长出皱纹,等到鬓生华发,”
沈宗庭说得极缓,似乎噩梦还历历在目,让他心脏发抖。他从没有过一刻如此脆弱。
她听着,纤薄的双肩挺得笔直。明明知道沈宗庭在艰难地剖开自己,诚心地同她说话,可她调动不起一丝一毫情绪,只有漠然,好像在听一个与己无关的故事。
她的漠然让他心痛,但他只能说下去。
“等到你已经老了,你还在等还好那只是一个梦,只是梦而已。醒来之后,我不能再让你等,我要你现在嫁给我。”
“听着,期期。为了我们这三年,想一想我们的小马,我们看过的星空,再努力一次好不好?再努力爱我一次”
近乎恳求的口吻。
她回以惨淡的一笑。“沈宗庭,我爱不动了。”
不是她不想努力,只是她真的累了,累得无动于衷,累得无法调动任何情绪给他回应。
原来将巨石永不停歇地推到山顶的西西弗斯也会累吗?
原来再荡气回肠的爱情巨轮,也不能号称“永不沉没”吗?如泰坦尼克号发现冰山之后,哪怕是满舵掉头,发动机全速反转,也还是撞上了冰山,注定要沉底。
那枚蓝宝石戒指,终究没有推入她的中指。
“期期,你别走。”
沈宗庭握住她的手,恳求她。
她很轻地摇头,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其实那段时间他对她极好。他竭力把日子如往常一样过下去,带她去看她最喜欢的冬季秀场,告诉她,俄国的银狐料比加拿大的好,那一点白恰在毛尖,极美。
这一次,换成她兴味萧索。不管是俄国的银狐还是加拿大的银狐,甚至是外太空的银狐,她都不喜欢了。
从秀场回来的那晚,他发了狠,回到她的小公寓便反身踢上门,掐住她,几乎是凶狠地吻下去。其实他已经很久未碰她了,连一根手指头都没有。上一次还是在她来生理期时他强迫她。舌根迫切地探入她唇中,她顿了顿,原本紧闭的牙关微张,立时被他攻城略地,深深地席卷她唇内每一处。
他让她发颤,像被饱雪压弯了的松枝,承受不住重量。他幽深双眸描摹她失神的美目、微张的红唇,喜欢极了一般哑声落在她耳心。“期期也是喜欢的,是不是?还是有反应的,是不是?”
她咬住唇不肯给他一丝一毫反馈,他使尽百般解数,内心卑劣的阴暗和占有欲旺盛到极致。
有想过摘下防护,留在她体内。
这样,或许她会怀孕吧?如果能让她怀上呢?
她是不是会留下来?阴暗的念头如鲨鱼般畅游过意识海洋的表层,又沉入深处。
他终究没有摘掉,他知道她性格刚烈,这一步行差踏错,就是将他们推入万劫不复。
那晚他们热汗涔涔,好似从水中捞出,汗水滴入彼此的颈窝,不分你我,水乳交融。从苍穹黑暗到晨光熹微,他抱着她,死命地纠缠。
被他劫掠般占有的第二天,从梁风忻那里,她听到了沈宗庭和沈氏正式决裂的消息。
沈宗庭拒绝出席宗祠祭祀,拒绝承认为沈鹤录的后代,拒绝沈氏为他安排的联姻,拒绝成为魏卓君为他的未婚妻。
他在宗祠面前,近乎庄严地、一厢情愿地宣布:此生此世他仍坚持不婚主义,只以孟佳期一人为例外的不婚主义。
他的大逆不道让沈鹤录气急,颤抖着如枯树皮般的双手,在族谱上划掉了“沈宗庭”的名字。有史以来,以团结为著称的沈氏,第一次在内部出现裂痕,分裂成以沈鹤录、沈毓白为首的一派,以及沈宗庭自成的一派。
这场分裂,绝不止在族谱上划掉“沈宗庭”的名字那样简单。它引起了一场剧烈的、漫长的余震。沈宗庭向他的商业帝国下达了绝对命令,凡是和沈鹤录有生意往来合作的企业,不能再进入他的商业合作名单。
如此一来,大大小小依附着沈氏为生的家族和企业,都被迫在沈鹤录和沈宗庭之间进行抉择。
选沈鹤录还是选沈宗庭?这时一个如政治站'位般的抉择,非黑即白,完全没有回旋的余地。
它引发了更多家族内部的分裂。梁家、齐家、温家、乔家等几大勋贵家族内部也分成了不同的派系。而在这些分裂当中,没有谁能比梁风忻更痛苦。
梁老爷子坚决支持和拥护沈毓白、沈鹤录一脉,断绝了和沈宗庭的生意往来。但梁风忻每年从沈宗庭这儿拿着不菲的赞助费,如何跟沈宗庭划清关系?
她不跟沈宗庭划清关系,就只能跟梁家划清关系。
“谁能想到,小叔公不仅是把他自个儿从族谱里摘出去,还要把我从梁家的族谱里摘出去”
梁风忻打电话给孟佳期,向她大吐苦水。
“你知道这场分裂的根源是因为什么吗?当然是因为你,因为沈鹤录和沈毓白那对你做的那些事。”
如今,圈子里都在传,沈宗庭为了一个女人和整个家族决裂。
而孟佳期是这场家族分裂的故事里,绝对的、唯一的女主角。
所有在她这儿定过西装的贵妇人,都在使劲地回忆,那个让沈宗庭破掉不婚主义原则、为之低头的孟小姐,是如何地美丽、气质如何地好,如何地落落大方,堪称绝代风华,如何地让人神魂颠倒。
在他人口中听说自己的故事,孟佳期淡淡一笑,只余感慨和唏嘘。
想起三年前,她还是个青涩的小女孩,那时她第一次听说沈宗庭有未婚妻,有家族的桎梏。悲观的小女孩在想,她如何要一个男人,为她背叛他的家族、对抗他的整个世界呢?
可是,如今他真的为她对抗整个世界了。
没有一座城的倾覆来成全他们。但近乎有了一座城的分裂,来成全了幼时她想要的轰轰烈烈,刻骨铭心。
只可惜,步步来迟步步阴差阳错,对抗了整个家族、整个阶层的男人,只得到了爱情的废墟,终是梦一场。成年人的世界总有许多无可奈何,阴差阳错。
她要走了。她从Kelly小包里取出沈毓白的黑色烫金名片,给沈毓白打了电话。问他,送她出国深造这件事,还作不作数?
“作数。我这儿永远对孟小姐作数。”
港城的航站楼,巨大的落地玻璃窗被夕阳涂抹得血红一片。沈毓白将一张登机牌、一封纸质介绍信递给她。
“俄狄浦斯王,孟小姐看了吗?”
“嗯。”孟佳期淡淡应声,看向沈毓白的目光锐利。
沈毓白眼角笑出细细的纹路,目光掠过她锁骨。她剪掉一头海藻般的乌发,发尾只及锁骨,微微内扣,有种别样的干练。
“没想到,沈宗庭还是为孟小姐做到了如此地步。”他像点评一场戏剧般点评他们之间的感情。
“只不过,你太好了,是沈宗庭他不配。”沈毓白眼角滑过一丝轻蔑。
他明明白白地嫉妒沈宗庭,所以要将他爱与美的女神带走,将他心中所有的光亮带走,巴不得他永堕黑暗。他嫉妒沈宗庭,但沈氏又需要沈宗庭。
孟佳期沉默。至始至终她不肯说一句沈宗庭的不是。明明他们已经竭尽全力爱了,只是造化弄人。
她知道沈宗庭不会放她离开,她想走,就只能找沈毓白。令她惊异的是,沈毓白为她弄来的介绍信,是英国萨维尔街一位著名正装裁缝的入门推荐信。那里是正装定制的王国,对国籍和身份要求极为苛刻。
“喜欢这个去向吗?”沈毓白明知故问。
“喜欢。”她低声。
“所以,孟小姐用什么报答我?”
孟佳期猛地抬头。沈毓白对她的态度属实怪异,怪异到她不懂。这种感觉就像是他一方面看不起她,但另一方面又在拿她当一个女人。
“你想要什么报答?”
“这里。”沈毓白伸出手指,点了点她锁骨处。
她皱眉,几乎要对他冷眼而视,沈毓白含笑琢磨她冷眼时的艳光,不紧不慢地开口。
“孟小姐别误会,我要你这枚项链。”
他指的是她锁骨凹陷处,那枚月光石项链,也是当初沈宗庭送给她的“恋爱信物”。他的话语犹在耳边,他说,给不起她婚姻的承诺,所以给她恋爱的承诺,那是他一步步走向她的证明。
孟佳期一言不发,纤手扬起至后颈,摘下项链,水滴形状的月光石在空中垂荡,摇晃。
沈毓白接过项链,把介绍信递给她,目送她穿过长长的VIP通道,消失在安检门后。良久,他手指一提,把水滴形状的月光石握在掌中。
小巧的,散发着幽幽荧光的月光石,似还带着她温热的体温,沈毓白用指腹轻轻地揉弄了两下。
等沈宗庭赶到时,飞机已经没入云层。
他不是没想过把她追回来。别说此生此世,哪怕是来生来世,生生世世,他都不会放手。
“看不出来,她已经完全不爱你了吗?你要是想她安全落地,就少轻举妄动。”沈毓白轻笑,摊开右指,一枚月光石戒指晃晃悠悠在他掌心。
待沈宗庭看清那是他送给她的月光石吊坠时,心尖狠狠颤动。
他送给孟佳期的吊坠,缘何在沈毓白这里?她不仅不接受他的蓝宝石戒指,连他的月光石吊坠,她也不要了。
她是真的不爱他了。沈宗庭近乎绝望地接受了这一事实。
“你想拿她来要挟我?她是我的底线。”沈宗庭冷声,极力忍住心尖的溃烂。
“不错。不过你放心,我目前还没有这么丧心病狂。”
“不过,拿她威胁你,一定有效,是不是?你可真是爱惨了她啊。人生中最好的东西,你总是留不住。你的孟小姐离开谁都会过得很好,只有你离开她,会过得不好。”
沈毓白笑得张扬。姜还是老的辣,沈鹤录这一步棋子,果真走对了。沈宗庭可以不要沈氏,但沈氏已经失去了沈恒康夫妇,要维持往日荣光,必不能再失去沈宗庭。
曾经的沈宗庭,因为没有软肋,没有在乎的东西,所以制不住他,留不下他。但现在不一样了,他有了软肋。
他的软肋就是孟佳期。
“沈毓白,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沈宗庭冷静下来,淡声。
“我们要你回来,你回到沈氏,她就会安安全全地,实现她的梦想。”
“我答应。你发誓,不会动她一个手指头。”沈宗庭哑声。
最无拘无束之人,最终为了孟佳期,向他所痛恨的家族,背负起家族的枷锁。
“我发誓。”沈毓白笑得近乎残忍,笑容里,满是得逞的意味。
他轻蔑地想,这就是沈宗庭——人生中最好的东西,他总是留不住。
一个最最凉薄之人,在心爱的女孩子面前,也最最至情至性。背离家族是为了她,回到家族也是为了她。最最极致的爱,他已经给了她。
多么勇敢的一对爱人,她曾步步勇敢走向他,撞破南墙也不回头。而他,也为了她一步步破戒,让人悚然心惊。
多么不幸的一对爱人,他们还是错过。
多可惜,他们没有相爱到剧终。
重逢
呼啸着穿过四合院的风停了。一切都显得如此寂静, 静到他们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和心跳。
沈宗庭眼睛急切地打量着孟佳期,三年未见,经由伦敦萨维尔街和中央圣马丁学院的洗礼, 她身上有相当一部分变了——变得更直接、干脆、利落。
莓果的熟度从三分到了五分,青涩的表皮上涂着鲜嫩的红, 从内透至外, 她越发地可口, 诱人。那双微微斜行的秋水双眸只是看着他,就足以让他心生摇曳, 光是被她注视着,于他而言就已是世上最美好之事。
这就是他的期期。
沈毓白说得没错。他的期期无论离开谁都会过得很好。
离开他,也照样过得很好。
他知道她这三年没有白费, 从Kilgour到师从杰出的创新型设计师、号称萨维尔街最伟大的裁缝之一Everest, 别的学徒在七年内学会的技能,她日夜不眠不休,用三年去做到了。
她为英国王子大婚时的车队制作过皇家制服, 甚至拿到过号称裁缝界奥斯卡奖“the Golden Shear”的银剪奖, 成为继另一位中国女孩外第二个拿到奖项的女孩。
只不过是三年,她就已经优异到如此地步。
不知道为什么, 终究是控制不住。见到她只想不顾一切地吻她, 抚她,就好像她从来没有离开过。就好像他们从来分开过。
沈宗庭忽视她的抗拒和挣扎, 掐住她后颈,低头继续攫取她双唇。
粗粝的指尖碾过她耳垂, 他手掌带着秋冬干燥的寒意, 指尖探入她发根,将她脸颊捧起, 唇舌毫不客气地侵入,牙关被他破开,深深地吮吸她,直吮到她舌根发麻。
孟佳期完全僵住,既为三年后他所引起的身体如潮的反应,又为他如此直接的动作。
他怎么可以这样?
她被他带得肌肤阵阵颤栗,背后的搭扣在他熟练的按动下脱了两排,软峰几乎脱离束缚。
羞耻、恼怒、无力、疲倦一同涌上她心头,她厌恶这种全然被交由他掌控的感觉,不管在一起还是分开,她全然没有自由。
就这么走神间,他已经滑过锁骨,要托高她的黑色蕾丝文胸,要伸到她的连衣裙底下去,就在这凌晨五点的露天院外,在一个秋冬时节,隔着三年未见的时光——不知廉耻地,就是这样。
更让她惊惧的,是他在她身体上带来的风暴,她已经完全软了,全由他支撑。不可以这样——在理智的弦崩断前,她狠狠地在他再度纠缠上来时咬下去。
疼痛是最好的清醒剂。
“嘶——”
沈宗庭舌尖剧痛,尝到腥甜,轻嘶一声,这种痛感让他恍如回到三年前,每次深入她时也是这样,窒息的爽感如抵天灵盖,后脊止不住地发麻。
她是他的药。若是这三年,没有再一次见到她的信念去支撑他,他只怕挺不过这三年。
他被迫放开她,她手指擦拭着唇边水痕,倔强的脸带着艳光,已经撤离了他两步远。
“沈宗庭,放尊重点。”
他一怔,这时才后知后觉,方才那几分钟像失心疯了似的,只想用尽一切手段确认她已经回来了,就这么活生生在他身边。
这般不管不顾亲她抚她的行为 ,同登徒子纨绔有何区别?
是不是他吓到期期了?他急切地在她眸底搜寻着,迫切地想了解她的反应,是羞涩、喜欢还是惊惧、厌恶?
她眸色如冰,他读不懂,只是从她用力擦拭水痕的动作猜测,她不喜欢。
期期不喜欢他的吻,不喜欢他的爱'抚。她的衣服被他全弄乱了,她觉得很讨厌。
这一刻他亦自厌。
他又没有控制住自己。
“我”
“是我情难自禁。”他哑声,目光仍贪婪地描摹她的脸,手指意图放上去,伸到一半又收回。
“情难自禁?还请沈先生好好克制自己,不要动不动就”
就发疯。
动不动就情难自禁?沈宗庭苦笑,分明只对她情难自禁。若是三年前他会做得更过分,直接抱着她进门,才不会管她情不情愿,总之,到了最后她一定会情愿地。但是现在,她会情愿吗?
想做这一切,其实只是出于心理性的确认和需要,非要严严实实地搂她入怀,才能确定,她在这里。
“真的没有下次了。沈先生要再这样,我会报警的。”
她轻描淡写的语气带着警告,就好似遇到一个骚'扰她的流氓。
界限已经分明,他在她这儿的身份,不是什么深爱的男人,不是男朋友,只是一个陌生人。
她懒得搭理他,转身掏出钥匙进屋,推门的一霎被他握住手腕。
“别这么急着进门,好吗?”他低声请求她,垂眸只看到她乌黑整齐的发顶。
这次,他面对她,而她背对他。他甚至连进她的屋门都不敢,他深知期期不会让他进去的。
“让我再多看看你。”
他没看够。关于她的一切,都没看够。
“对不起,我没兴趣满足一个陌生人的要求。”孟佳期顿了顿,甩开手,“砰”地关上门。
沈宗庭眼睁睁看着红色木门在自己面前合上,寂静的夜里传来锁舌旋转的声音,她甚至落了锁。
落锁的声音再一次让他意识到,原来那个满心满眼爱他的女孩,真的不在了。她拒绝了他的蓝宝石求婚戒指,丢掉了他送的月光石项链,逃离和他有关的一切。
在三年前他没留住她,现在也留不住。
人世间最好的,他总是留不住。
她冷淡的态度再一次提醒他,他把她弄丢了。
在巨大的、没顶的惊喜和震颤过去后,是没顶的绝望。他浑身都冷透了,血管里冒出冰凌,扎得他生疼,可再怎么疼,都没有那句“我没兴趣满足一个陌生人的要求”更让他疼。
情感席卷犹如海啸,几乎杀得他片甲不留。他在冬夜黎明到来之前,在她门口,任由风雪将他浸泡透-
门后。
孟佳期脊背贴住冰冷的门背,闭着眼睛轻轻喘息,心上漫漶起犹如被抽掉筋骨似的疼痛,她捂住胸口,慢慢坐到橡木地板上。
原来还是会痛的吗?她以为伤口已经结了厚厚的痂,心室壁上细碎的伤口已经成了美丽的花纹,但好像不是。
她仍不能好好地从三年前悲痛的情绪中抽离,爱和恨都太过深刻,交织缠绕入骨。
疼痛过去后,升腾起来的,是一种无力的愤怒。对沈宗庭的愤怒,对她自己的愤怒。过去三年,她的逃离是一种对伤口的舔舐,她犹如在废墟上重建,恢复生活秩序。
如今,她的生活已经翻开新的篇章,她不欢迎他再来。
他再来一次,只会破坏她好不容易重新恢复平静、美好的生活和事业。
可是
她慢慢恢复一点气力,走到浴室,“啪”地打开灯。顶灯照亮她窈窕清冷的轮廓,长裙剥下,文胸的背扣已经松脱,是被沈宗庭按掉的。她赤.裸身躯站在镜前,曲线美好又妖娆。
方才被沈宗庭碰触时引起的身体反应,让她感到陌生,明明心中震惧于他的突然出现,甚至是绝望于他的出现,但她身体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毛孔,似乎都在因为他的亲吻,触碰而欢呼,彻底地背离她的意志,要不是她及时咬住他,只怕她会低吟出声。
她指腹捻着蕾丝小内上那点湿润,馥郁的气息让她脸红,心底把自己骂了一通。
不要这么不争气好不好?不就是一个亲吻、一个拥抱吗?就让她这样了?是太久没有接触异性的气息了吗?以至于他来势汹汹时,她身体会背离意志?
拧开花洒落下热水,水让肌肤升温,趁热水洗掉身上的黏腻感,她也好好把当下情境梳理了一通。
沈宗庭这疯了一样不要命的劲头,能说明他还是喜欢她。但她已经不喜欢他了,也不打算给他回应。如果可以,她希望彼此都体面一点,当个体面的陌生人。
就是这样。一个已经彻底走出来的女人,是不会对前任有丝毫情绪的——甚至他连前任都算不上。
更何况,她已经答应严正淮了啊。
她在和严正淮相亲,严正淮牵了她的手,她没拒绝。
第二天,孟佳期罕见地迟去工作室。
“老大,你迟到了。”小方纳罕地说,像她老大这种经常熬夜加班加点干活、早上起来有精神焕发投入工作的女人有一天迟到,真是稀奇。
“今天店里有什么事?”孟佳期问得直截了当。
“真被你说中了,方才李总又来了一次,让我们年后搬走。”小方锤了锤脑袋,语调转低。
“尚期”门面所在的位置极好,楼下便是各路云集的高奢品牌,逼格拉满。孟佳期去年好不容易和负责人谈了一年的租赁合约,刚到年底,这位置跟香饽饽似的抢手,或许是她的价格不够码,又或许是商场有别的考虑,负责人李总和她谈了几次,旁敲侧击地让她下一年退租。
孟佳期觉得,一个高档品牌,首先位置就要高档,就要设置在这北城中心,听北城最强烈的心脏跳动。
她要做的是个品牌,绝不是什么灰扑扑的街边小店。如果涨租在30%以内,她咬咬牙可以接受。
孟佳期暗自盘算着店里的流水,小方已在一旁叹气。
要她说,如今成衣业的蓬勃发展,新品牌层出不穷,定制业面临市场严重的萎缩,她老板初来乍到,还没对接上人脉,工作室能走到今天,是她老板在苦苦支撑。
“天杀的资本家,躺着赚钱,底下老百姓的命不要啦?我们利润的80%都扔来租这破门面了。”
小方没注意到,这句“底下老百姓的命不要啦”引来孟佳期脸色的一阵凝滞。
为着续租的问题,孟佳期奔忙了几天,她做了plan B,要是续租不下来,就另找好位置。
寒风里,她拦下一辆计程车,倾斜身躯用肩膀和耳朵夹着手机,嗓子干得冒火,赔笑。
“那就还是要参与竞标?”她锲而不舍地追问。
“是的,您看着来。”那头语焉不详地哼唧两声。
也是这时候她才知道,当年她在港城的创业简直就是打闹着玩儿的,像小孩过家家。当初她只用负责设计,其余琐事、其余环节一概不用管,一概有专业人士帮忙,沈宗庭强大而雄厚的财权像羽翼一样包裹着她,给她在最繁华的地段开店、给她送人脉,为她拉客户。
E essential能在短短三年内声名鹊起,完全是背靠沈宗庭这棵大树。
如今到了北城,她举步维艰,连弄个消防证都不知要疏通多少部门,店里更换个更锃亮的玻璃门都要自己亲自跟进。
不像之前,沈宗庭一手包办。
但,眼下在北城的人生,才是她真实的人生啊。是她一针一线要绣的人生锦缎。孟佳期挂断电话,咽了咽干痛的咽喉。
不远处,沈宗庭久久凝视她钻进计程车的背影,让人拨了一个电话。
孟佳期也没想到,原先态度倨傲恶劣不耐烦的李总,会对她来一个360度的大转弯。
“孟小姐,您继续租着就是,我为我先前的态度跟您道歉,您别放在心上,千万别放在心上。”
李总看向她的眼神简直有泪光,就差没跪下来磕头,求她继续续租。
事出反常必有因。孟佳期不用动脑袋,动一动脚趾头,都知道是沈宗庭在背后起的作用。
不愧是沈宗庭,权力的触角还伸到了北城。
沈宗庭到底对她了解到何种程度?他怎么会知道她有困难?如今她身边的人,都是她新招的,按理来说,沈宗庭和她们没什么交集,也不可能利用她们成为眼线。
老实说,她不想这样接受沈宗庭的“帮助”,那似乎给他一种幻觉,就好像他们关系未曾改变一样。
她更不希望,他还对她抱着幻想。
其实早在她三年前离开时,她就把沈宗庭一切的联系方式删得干干净净,也逼迫自己忘掉,不仅从设备里删除,还从脑子里删除。
不过,想联系沈宗庭,总会有办法。只怕她招一招手,他会像只狗一样过来。
想了想,她发消息给李总。
“李总,麻烦你转告下,让沈宗庭在今晚18:00在京季等我。”
那头,李总看到这句话,瞳孔皱缩好一阵。他甚至全程没有和这个叫“沈宗庭”的接触,他只是被上级臭骂了一顿,他的上级透露了点儿兴味:别惹这个叫孟佳期的,她背后有人惹不起。
沈氏一贯把个人讯息保护得严严实实,沈宗庭是谁,公众层面上没人知道。李总恭恭敬敬地把把这条消息传给上级,他的上级再把这条消息传递到更上一级,就这么层层递进,转手了七八回,终于到达钱叔的手机。
钱叔一看这消息,不敢耽搁,立时把消息通知给沈宗庭。
晚18:00,京季的包厢。
沈宗庭提前了半小时到,孟佳期踩着点来的。
“你要找我,打我原来的手机,WA或电子邮件都可以。”沈宗庭合上包厢的门,克制着,才没有坐到她身边去,而是和她隔着一个方桌的距离。
包厢里灯光明亮,孟佳期低头,用茶水洗涮碗筷,微笑道:“那真是不好意思。你的电话号码,我不记得了,只好出此下策。”
沈宗庭好一阵凝滞,胸口一阵钝痛。明明她就坐在他对面,隔着一个小方桌,可为什么感觉这么遥远?
“真不记得了?”沈宗庭低声,搭在椅背的手微微颤抖。
情人节
沈宗庭心中阵阵寒凉。
不记得他的号码, 他的联系方式,就说明她真的没想过回来找他。
她连回来找他的路径都一并切断了。
“嗯,不记得了。”孟佳期把碗筷推到一边, 抬眸看向他,目光冰凉又柔和, 平静又坦然。
“那你还记得什么?”
痛彻心扉地, 这一刻沈宗庭好像明白那句“爱的反面不是恨而是遗忘。”
她真的把他忘了。她也真的累了, 不爱他了。每一次试图靠近,似乎只是一步步证明这一事实, 反复地自找心痛和折磨。
明亮的顶灯落下,照着他嶙峋的眉骨,眉间积蓄着的情感重若千钧。
“都不记得了。”孟佳期低声。
三十岁出头的年纪, 沈宗庭这一生注定六亲缘浅, 亲缘淡薄,刺入骨髓的话他听过太多,但没有哪一句, 比她轻描淡写的一句“不记得了”更让他痛彻心扉。
他脸色苍白嘴唇发白, 她似乎浑没觉察他的异样,继续说下去。
“这次请沈先生吃饭, 既是感激沈先生出手替我解决租金, 也是恳请沈先生,不要再插手我的事。”
“那三年, 多谢沈先生照拂有加,我对您只有感激。”
她平静柔和的目光望着他, 字字句句皆发自内心。
真的, 谢谢他带她看人世繁华,谢谢他曾为她俯首低眉, 辗转于人情之间。那三年,不知有多少投机分子借她作为敲门砖,和沈宗庭攀上了关系,吃得盆满钵满。那三年,在那个圈子的记忆里,她在沈宗庭那儿是独一份的,独一无二的偏爱。
“不要对我说谢谢。”沈宗庭死死绷住下颌线,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他不要她的谢谢,他要她这个人。他要往后余生都有她。
“…沈先生不必觉得亏欠我良多。若您帮我,是希望借此恢复我们的关系,那就更没有必要。”
孟佳期用最平静的话语,斩断任何一丝旧情复燃的可能。
她经不起再一次燃烧了。这三年,她学会了降低爱情在人生的比重,像饭桌上一碟小菜,不是主食不是必须。
“可我还放不下你,我还…爱着你。”
沈宗庭嗓音低哑,平静到极致。
他把他的心剖出来给她了。过去他不屑于言“爱”,那时她最爱他。
等他终于学会说“爱”,她已经把他一个人留在了原地。
沉沉的,孟佳期忽然胃里就堵得慌,好像塞入铅块,坠得五脏六腑生疼。
她笑容惨淡。
“您还爱着我,这就是您自己的问题了。”
他再爱她,都和她无关。
饭局进行到这里,该说的话她都说清楚了。
孟佳期从椅子上拿起coach 手提包,轻声道一句“您自便,我有事先走了”便推开椅子,往门口走去。
巨大的黑色阴影忽然迫近,像一片黑云迎面罩下来,却是沈宗庭忽然欺身,将她抵到门上,微凉粗粝的指尖捧起她的脸。
“不能结束…你应该留点什么给我的,不要结束。”
他近乎恳求。尊严不要了,面子不要了,他知道自己这样很狼狈。
没有一个男人的爱情是求来的。
女人永远只喜欢冷酷强大的男人,但凡有一丝恳求,就算不上强大,就是示弱。
可眼下,他什么都顾不上了。
孟佳期闭了闭眼,她嗓音里有哽咽。
“你想让我留什么给你?不是我不想,是我做不到。”
做不到爱你,做不到再飞蛾扑火一次。
一滴泪从她眼角滑落,濡湿了他的指尖,也一并濡湿他的心。
她吸吸鼻子,继续说下去。
“小时候,我曾喜欢花团锦簇,轰轰烈烈的爱,像天上神仙打打杀杀,动不动就爱三生三世。可能是我长大了,我开始觉得,这样的爱好累,好累啊。相互合适的两个人,爱起来应当是毫不费劲的,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所以,是我们不合适,才要为对方削足适履。”
“我对我眼下的生活感到满意,我恳求您,不要来破坏它。”
她匆匆抹了两下眼泪,再次对他微笑。
“我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了,沈先生,请您不必再纠缠于过去,是时候我们都要往前看了。”
她向来坦荡,不惧于表达“不爱”与“爱不动”。
心神俱颤间,他被她拂开手指,走远了,窈窕的背影纤瘦单薄得可怜,她转身时,有一缕发丝拂到他面颊,带着她独有的玫瑰馨香。曾几何时,他喜欢把脸埋进她发间、颈间,贪婪地攫取她的气息,如今她已经不会再愿意他这么做了。
他痴痴望着她背影,她连背影都令他魂牵梦萦。
沈宗庭绝望地想,不,不是这样的。哪怕爱得很累,爱得辛苦,爱要削足适履,他也愿意为她削去双足。
如果前面没有期期,他不要朝前看,他宁愿生命和时间一直停留在她最爱他、他也最懂得爱她的时刻。
她走远了,他连她背影都看不到了。良久,沈宗庭抬起手,将沾着她清泪的指尖,小心翼翼放进唇中,近乎贪婪地品尝。
他尝过她的甜,蜜一样的,馥郁,被他挑进口中,像饮甘露一样品尝,听她阵阵低泣,指甲抓进他发里哭着求他别再弄了。
通常那时,他只会越发起劲,恨不得攫取尽她每一丝甜。他尤其喜欢那时她的哭叫,像某种小动物濒死前发出的叫声,啊啊呜呜的,不住地蹬着他,她柔媚的嗓音光是听着就让人心悸,想到她被他肆意弄到几近于失,禁,还会有甜蜜的小喷泉喷出,被他接住,他心中出于心理的快慰无以复加,这简直比他自己释放出来还要爽。
这种事他过去干过不止一次,每次都让他的期期眼泪汪汪。
他欢喜地再吻上去,被她避开,抽抽噎噎地嫌脏。“都是自己的,怎么会脏呢,宝宝。”他笑着逗她。
如今他品尝她的苦,苦得生涩。这苦涩的眼泪,以及她被他压在门上时,脸上如受戮小动物般的神情,让他心弦阵阵颤抖。
原来,他曾自以为是的“爱”“喜欢”“放不下”,给她带来了这么多痛苦?她几乎字字泣血,哭着和他说,和他相爱好辛苦,好辛苦。
沈宗庭心中如遭重击。似乎只有在巴黎那几天,她笑得最开心,灿烂的笑容犹如春天盛开的花朵,可后来,花朵再没盛开过了。她的笑都是浅浅的,浮在脸上,像河上的花灯,一个浪花就能打碎。
他能接受他自己为她“削足适履”,但他不能接受她因为他如此痛苦。难道他真的给不了她幸福?
对于沈宗庭而言,建立爱的“配得感”并不容易,此刻,这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配得感”,再一次被击得粉碎。
难道真要像礼叔说的那样?真爱就是如此无可奈何?得放手时须放手?
如果他想,他当然可以卑劣地占有她,拧开她四合院的小红门到她屋子里去,将她拖到床尾,分开,挤入。用镣铐死死地绑住她和他,用一种物理性手段,保证她永远在他身边,当他的小小鸟儿,他会给她最可口的食物,最精心的床褥,替她遮风挡雨,他的爱会像一床鸭绒被一样,紧紧将她包裹。
可是这样,她会恨死他的。她不想当小鸟,不想被他强迫。沉痛的过往像天堑一样分开他们。
或者——
他放手了。看着她欢欢喜喜地开启她的新生活,那新生活里没有他,她笑得开心又甜蜜,和另一个男人结为夫妻,做那些只有他才对她做过的事,亲吻她,抚摸她,占有她。
严正淮,那个叫严正淮的男人,到底和她到了哪一步?
一时间,沈宗庭都不知道,哪一个更让他痛苦。是让她被他拘着被迫和他在一起,看她不得笑颜让他痛苦,还是眼睁睁看着别的男人占有她,更让他痛苦?
转眼就年关将近。
这段时间,严正淮一直在京、港两地往返,忙于公司事务。不便的是,他一直有每天微信上和孟佳期联系,事无巨细地向她汇报他的行程,分享他的生活。他不是没察觉到她对于开启新恋情的犹豫、害怕、无措。
他心疼她,都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曾经爱得那样深刻又痛苦,结局收尾得如此惨烈,他理解她的一切犹豫和怯懦,也愿意给她更多的时间。
严正淮想让孟佳期知道,和他在一起,绝对是轻松的、愉悦的,幸福的,他会让她足够舒适和快乐。
他绝不向沈宗庭,给她带来无尽的痛苦。
眼看着情人节脚步越来越近,他着意吩咐助理,无论如何,情人节这天,要把时间空出来。
情人节的下午,孟佳期收到严正淮电话。电话里,严正淮不无遗憾,告知她,他没预想到这天的餐位如此紧俏,先前看好的几家餐厅,都因为迟了一步而无法订座。
“没订到位置就不吃了。”她尽量柔和地说,喉咙干哑得要命。
“要不我们换个地点?没订到餐位,但订到了一家私厨菜,挺不错,你应当会喜欢。”
严正淮沉吟两下,还是将心底话说出来。他好不容易空出来的时间,就是想和她一起吃饭的。
“什么地点?”孟佳期问,手指不自觉地扭着裙角,将绉绸材质的长裙扭得皱巴巴。
“你家,或者我家?”他顿了一下,很快解释。
“不要误会,我不是想趁人之危。只是我不想错过和你共进晚餐,又确实没想到比这更好的地点。”他正色。
他的解释里难得有一丝窘迫,孟佳期既脸红又觉得好笑。
答应严正淮,在情人节这天和他共进晚餐——她不是不明白这背后的含义。这些天,她每天都能收到他的消息,小到他路过蓝天时看到的一朵好看的云,大到他如今正在关注的财经新闻领域有关财税政策的改革,他都细致地和她分享。
看到一朵棉花糖般的云,他提醒了她,要去窗边看看。
听到最新的财税改革,他让她有了新的关切点。
那就试试吧——
孟佳期慎重地下了这一决定。她不喜欢拖泥带水,她和严正淮进入相亲后的状态已经一段时间了——是时候该更进一步。
“那,来我家吧。”挂断电话前,她这样说。
她比以往提前一小时下班,想回家把租住的四合院简单收拾下,什么蕾丝什么衣物,得收拾好,不能给严正淮看到。
“哟哟,我们老大终于加入非单身狗行业了?赌一把老大什么时候能让我们喝上喜酒。”小方雀跃着欢呼。
“是上次我给你介绍那个?那小伙子对你上心得嘞,他最近公司那边忙死了,还抽空和你搞这浪漫。”娟姐这般说。
孟佳期被她们打趣得脸红。
“老大,你还会脸红啊啊啊啊你是什么纯情少女吗!和你大佬的形象太不符合了!”小方尖叫。
在她们的贫嘴下,孟佳期摸了摸发烫的脸,朝四合院赶。
许是由于小时候在青瓦红门的平房里长大的缘故,她格外喜欢住平房而不是住高楼和大平层,所以费了老大劲在栾树胡同里租到这处四合院,还花钱将基础的水电设施都翻新了一遍。
把过于女性化的物品收回柜中,又将吃饭用的樱桃实木桌擦拭了一遍。她听到门铃响,去开门。
严正淮今日穿了一件灰色衬衫,大衣搭在臂弯里,一双狭长的眼睛隐藏在眼镜后,含着笑意。
“这是什么?”孟佳期指指他另一只手拎着的大件。
“一个加湿器,你的嗓音很哑,或许你会需要。”严正淮说着,目光不觉扫了一眼她的脖颈处。她今天穿了一条浅灰色的毛衣裙,细密的竖线针脚被她的曲线完全撑开,其实是很有诱惑的。
他们都穿了灰色——像约定好了似的。也算是一种“不谋而合”的情侣装了?想到这里,严正淮唇角微微上扬。
“”孟佳期说不出话,为他的体贴入微。她嗓子是哑,可她自己并不关心,总觉得等冬天过去了就好。
反而严正淮比她自己更关心她。
私家厨房的菜送过来了,严正淮到四合院的门口去拿,回来摆上桌面一看,都是十分地道的西城菜式,有一道她很喜欢的烤鹅。
严正淮用公筷夹了烤鹅腿,在酸甜的梅子酱里滚均匀,放进她碗里。看着这只油亮酥脆的烤鹅腿,她顿了顿筷子,心尖好似被什么碾压过。
其实漂泊异乡那三年,她的口味被改变了很多,哪怕吃披萨和牛排也可以面不改色。对于家乡菜的口腹之欲下降了不少。
但严正淮依旧牢牢地记着她当年喜欢的菜式,依旧记得她喜欢吃烤鹅配梅子酱。
这份细心、体贴,令人动容。
“其实”她咬了咬筷子,目光犹疑着触到他。
“你说。”他静静回望她。此时此刻,和她共处一室,同吃一餐,哪怕什么都不做,也洋溢着幸福。
“其实,你不必对我这么好。”她不知从何开口,只能这样说。
严正淮垂眸,目光触到她的唇。她的红唇上沾了油脂,亮晶晶的,饱满鲜妍。
“佳期,为什么要这么说?我在诚心诚意地追求你,如果可以,我想让你做我女朋友。所以不要这么说。”他温和地说。
对她好,难道不是他该做的?
“以前你有沈宗庭,所以你不会回头看我一眼。但现在,你和我都是单身,缘何不试试呢?只要你愿意试试,我就”
他就什么都愿意,即便她心里有沈宗庭也不要紧。
严正淮整理思绪,斟酌着要如何说下去。“哪怕你暂时还没有忘记他,我也不介意。”
“我希望我们的时间足够多、足够长。我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等你去忘记。”他慎重地说。
这是第一次,他剖白自己的心迹。从一件香云纱旗袍,到一束黄玫瑰,再到今天,天知道他等了多久。
再等下去,他都不确定,孟佳期能否看到他。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孟佳期近来对他的态度像若即若离的风筝,她内心也在艰难地进行抉择吗?
孟佳期放下筷子,此刻她心如乱麻,根本不知如何回应。
“严先生,其实我觉得我不配。”她笑了笑。
“我说我不配并不是我不喜欢我自己,也不是我妄自菲薄。而是有一些路,一旦走过,人已经被改变了。以前我和沈宗庭的关系,你知道的,我是他的情人。”她尽量平静地说。
骨子里,她觉得自己已经走了一段和寻常人不一样的路,她没有规规矩矩地谈恋爱,结婚生子,而是跟了一个比自己大六岁、比自己有钱得多得多的男人,从世俗意义上说,她其实用性置换了一些资源。
她不确定严正淮对此了解多少,她的过往,她从没想过隐瞒。
“有些路走过,真的会不一样。像您这样,一直单身到如今的好男人,其实有很多很多女孩都都会愿意想和你在一起,她们都比我好。”
“不。”严正淮摇头,看向她的目光难得有两分肃穆。
“佳期,你说这些,是想告诉我什么呢?”
“”
“如果你担忧我会被世俗的眼光困扰,你想告诉我,你不是第一次,我不会介意。”严正淮口吻冷静得犹如在探讨科学问题。
“我不在乎这个。你的过去,我全盘接受。”
孟佳期脸霎时通红,为他的直白。她张了张嘴,却又什么都没说出来,只是窘迫地“噢”了一声。这的确是她的本意,她不想让严正淮有心结。
现在看来,严正淮对此完全没有心结。那接下来,下一步该是什么呢?
她低头,无意识地玩弄她的手指。她不知道她粉颈低垂,脸蛋红红的模样有多可爱。严正淮心里涌起一股奇异的情感,一想到她竟然会因为他的话而脸红,心中就发痒。这就脸红了,那以后可怎么办呢。
他犹豫了下,扣上她粉白的手背。
孟佳期明显被吓到,像一只小兔那样猛地抬头,眼神带着无措,瞪着他。
她第一反应是收回手,又被她硬生生克制。这抗拒只有一瞬,然而还是被严正淮察觉到。金丝眼镜下,男人眼眸闪过一缕复杂的情绪。
不急,慢慢来。他得多给她一点时间。他这般安慰自己。
“夜很深了,我先回去了。”他用力握了握她柔软的小手,起身。
严正淮出门还不忘记帮她丢垃圾。
不远处,一处能看到栾树胡同的四合院,二层平台。一株高高的柿子树上挂了不少柿果,犹如一盏盏橙黄的小灯笼。这样温馨的树,落下的阴影也是温馨的。只不过,此刻树下,男人站在二楼高台的身影多少有些寂寥。
指尖的烟已经燃到了尾,即将熄灭。沈宗庭浑身血液沸腾,又冷却。冷却,又沸腾。那个男人进了期期的屋子里。从晚上七点到十一点,一直待在里头。意识到孟佳期和别的男人独处一室,沈宗庭的心好像被无数只蚂蚁钻进去,狠狠地噬咬,撕扯得他血肉模糊。
他们到底在做什么?情人节这天晚上?一对儿成年的男女,整晚整晚地待在一起,还能再做什么?
所有的线索,几乎只导向一个可能。
理智告诉他,他不应该目睹这些,不应该去看,他应当尊重期期的意愿——可是再强大的理智都无法控制身体和情感,他恨不得棒打鸳鸯散,他恨不得破开她那屋子的小红门,闯进去,按着她,扯下她衣服,一样样地检查,这处那处,曾属于他的山河,是不是已被别的男人所占有和流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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