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简回到家里的时候,沈恪已经洗完了澡,正穿着棉质居家长裤和t恤,坐在沙发上处理文件。
听见开门声,沈恪从ipad页面上抬头,笑着问:“不是说会比我早到么?”
林简无奈地挑了下眉,回答:“碰巧赶上的这班公交车中途爆了个胎,剩下两站地走回来的。”
说完走到沙发旁边,将手里装着几本书的纸袋放在茶几上,说:“我先去洗澡。”
沈恪“嗯”了一声,等林简拿着衣服走进浴室,才将浮在他背影上的视线收回来,重新落到手中的ipad上。
等林简洗完澡擦着头发从浴室出来,就看见沈恪坐在沙发上,手上正饶有兴致地翻着他刚带回来的那几本书。
林简抿了下被水汽熏染后略显湿润的嘴唇,走到沈恪身边,刚想搞偷袭从他手里将那本书抽回来,谁料想沈恪的反应将将比他迅速一秒,在他指间碰到书壳的那一瞬,就倏然向上扬了一下胳膊,让林简抓了个空。
“干什么?”沈恪保持着这个动作不变,笑着问,“不给看啊?”
林简盯了一会儿那本书封皮上《高级合伙人内参》几个大字,脸色有些不自觉地发热:“没。”
他这副神情着实有些别扭又可爱。
很像是小时候,每每被沈恪逗着玩时,心里明明不情愿,但是表面上还要勉强配合一般。
“为什么要看这个?”沈恪拉了一下林简的手,让他坐到自己旁边,“怎么突然对商业经营感兴趣了?”
林简从善如流地坐下来,由于距离挨得很近,可以隐约闻到一点儿他和沈恪身上同款的沐浴液香味的尾调,像是一种极为隐秘又亲昵的暗示,似乎能通过这一缕极淡极轻的气味,隐喻着他们之间非比寻常的亲密。
林简的心就忽然平静下来。
他放下手里擦头发的毛巾,思忖片刻,回答说:“其实,一年前刚入职不久我就想过,如果有一天时机成熟,我有没有自己做合伙人的可能呢?到那个时候,接设计、谈项目,应该会更随心一些吧。”
沈恪听完这个回答缄默了片刻,而后抬手抓了抓他后脑依旧微潮的发丝,温声问:“是不是工作上不开心了?”
“小事情而已。”林简短促地笑了一声,却反过来安慰他,“不用想着给我解心宽,一十多岁的成年人了,没你想的那么脆弱。”
“而且你前不久不是还说,情绪是很珍贵的东西,我现在一般不轻易浪费在不值得的事和人上面。”
“……是么?”沈恪也笑出声来,抚在林简脑后还没有收回的手顺势转到他的侧脸,指尖轻轻蹭了蹭他的下颌,“这么听话啊?”
林简微微愣了一下,随即偏开脸,“啪”的一下一巴掌拍到沈恪的那只手背上:“别这样。”
手背上被拍出很轻的一声脆响,但一点都疼,由此可见打人的人并没有怎么舍得用力,沈恪眼底的笑意加深,问:“为什么?”
“……
”林简无语道,“很像是在逗皮蛋。”
下一秒,就听见沈恪闷闷地笑出了声。
这样的独处时光简直温馨得不像话,两个人窝在沙发里,又随意聊着一些有的没的,过了一会儿,沈恪又将话题转到了“合伙人”上面,好奇道:“是不是已经有什么计划或者打算了?”
彼时林简已经不再是靠着沙发背端坐的姿态,他半斜着身子,头枕在沈恪腿上,由于个子太高,小腿只能搭在另一端的沙发扶手上,但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可能并不太舒服的姿势,却让沈恪感觉到了林简由内而外的放松。
林简想了想,说:“其实,我入职不久后,设计院的大老板就和我聊过,想独资认购我手上两个园林设计类的绿色技术专利,我当时拒绝了。”
“现在呢?”沈恪无疑是一个很完美的聆听者,从不打扰或是打断叙述者的陈白,又能适时抛出最合宜的话头,引导交流继续。
“设计院那边的意思是,这个认购邀请长期有效,无论我是否还在职,但是现在……”林简顿了下,仰头由下至上地将视线落到沈恪脸上,“我在想,除了认购拿分红外,是不是还有专利入股,成为设计院的合伙人这种可能?”
“当然了,以我们公司目前的体量和规模来说,一下子成为高级合伙人不太现实。”林简条例非常清晰地分析,“但是中级合伙,应该是没问题的……你觉得呢?”
林简此时的眼神真挚又纯粹,像是很认真地在等一个答案。
沈恪就在那样澄净清澈的目光中,垂眸思索了片刻,而后忽然问:“林简,当初你为什么要选择这个专业,只是因为我吗?”
毕竟沈恪青年时期地遗憾和未竟的心愿,没有人比林简更清楚,也没人比林简更为他惋惜。
林简静了静,却很笃定地回答:“我不否认有你的因素,但绝不是全部,甚至……可以说你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原因。”
“哦?”沈恪弯了下眼尾,笑着说,“展开聊聊?”
“你当年的梦想也好,愿景也罢,都那么纯粹,而我也是一样。”林简声线平静,一字一句地回答,“我从不做为了喜欢一个人,就放弃自己的梦想,去委曲求全地圆他人心愿的事。”
“可能别人会觉得,我选择园林专业完全是因为你,想要完成你未竟的梦想,但……怎么会呢。”林简说,“我是真的很喜欢草木花树中蕴含的生机情趣,也很喜欢那些隐藏在亭台楼榭飞阁流丹背后的志高意雅。”
“就像小时候,每次和你去落趣园时,看着满目的嶙峋山石和胭脂花红,我心里都是静的。”林简语调舒缓,淡声道,“那时候我就觉得,山水自证心境,与草木相交的乐趣,其实要远大于人。”说到这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佯装镇定地补充了一句——
“我选的,必然是我喜欢的,所以……你真的不用太自作多情。”
“这样啊……”沈恪低低地笑出了声,指腹在某人说完那句话后,已经明显染了薄红的脸上点了点,稳重回应,
“好的,我明白了。”
“所以呢?”林简问,“你干嘛突然问我这些?”
“因为要给出一些建议之前,我有必要了解一下你内心的真实想法,这样才不会有误人子弟的风险。”
“嗯。”林简认同这个说法,随口道,“那你了解到什么了?”
“那信息量可太大了。”沈恪说,“首先明确的就是,我在某人心里其实没有那么重要。”
林简:“……”
还枕在沈恪腿上地某人迟缓地眨了下眼睛,后知后觉地明白自己“中计”后,倏然睁大了眼睛,随即脸色再度发热染红,咬牙从齿缝中挤出几个字来:“沈、恪!你故意找事儿吧?”
“我找事,你脸红什么?”沈恪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点在他的侧脸上,非常诚心地笑着说,“控制一下林设计师,都烫手了。”
林简霎时就要起身收拾人,可上半身刚刚离开沙发坐垫,就被沈恪单臂一环,不轻不重地摁了回去:“躺好,还没说完。”
林简有些匪夷所思地盯了他半晌,无声地动了动嘴唇,最终却什么都没说,又略带一丝无可奈何般的别扭,不情不愿地躺了回去。
“那你快说,逾期不候。”
这话语气虽然不善,但怎么听怎么看,都像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情趣游戏。
沈恪温热的掌心贴在他侧颈的皮肤上,此时终于不在逗人,肯言归正传:“本来我是想告诉你,就如同情绪管理一样,职场上的事,同样不值得你挂心,尤其是你对目前所从事的工作谈不上出于本心的喜欢时,那它就只是一个你谋生赚钱的手段,这个时候,只需要看投入产出比即可,不用那么真情实感。”
“但是——”沈恪微微停顿,又笑着说,“如果你的工作,或者从事的行业确实是自己喜欢的,那就可以认真一点,钱还是要赚的,但获得感却比赚钱更重要。”
林简听得微微入神,隔两秒,认真地问:“比如呢?”
“比如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能真正将自己的喜好发展成为事业,也不是身在其中的每个人,都能将这份喜好长久地延续下去,因为无论一个人喜欢什么,只要这份喜爱变成规律的朝九晚五,一旦和收益挂钩的话,那久而久之,也会感到厌倦和疲乏。”
林简静了静,轻声笃定道:“我没有,我没有感到疲倦,相反的,我觉得很有意思,哪怕加班赶设计时的疲惫,都让我心甘情愿。”
“所以才说……”沈恪垂下眸光,与林简清亮的眼神对上,而后笑着告诉他,“林简,你实在很难得。”
林简募地一怔,随即心口都随之微微发烫。
“所以你刚才提起的,要成为设计院技术合伙人的事,我的意见就是,其实还可以拓宽格局,眼界再打开一些。”
“……怎么说?”
沈恪笑着为他解惑:“如果目前的工作环境或是出现的问题让你已经发展成为事业的喜好变得不开心、不纯粹,亦或是你想找回当初那份热情,那
么要成为合伙人的话——”
林简只觉得自己心跳的频率都开始加速:“怎么?”
沈恪结案陈词:“那就不是只有这一家设计院可供你选择了。”
“……”
林简诧异地看着沈恪许久,半晌震撼难言。
是啊——
为什么要将自己的范围划定得如此之狭窄呢?
他如此年轻,还有无限可能。
较劲也好,为了证明什么也罢,将心力消耗在不值得的人和事身上,真的是……有点傻。
就像沈恪说的,如果确实是为了热爱,那么他的前路其实还可以更宽阔,更豁达。
完全不必将自己拘泥于这方狭小的空间之中。
既然是为了热爱,如果热血难凉,那么——
繁盛花路,就绝非只有一条坦途。
“我……”许久过后,林简慢慢从沙发上坐起来,揉了一把脸,低声说,“我明白了。”
“嗯?”沈恪看着青年霎时宛如大彻大悟般的神情,不禁有些好笑道,“明白什么了?”
“就你刚刚说的。”林简透彻总结道,“我自为我,始于热爱,那么就可以随心而行,心随意动。”
“还有呢?”沈恪忽然问。
“……还有?”林简愣了一下,从掌心中抬起脸来,神色再度漫上几分迷茫,“还有什么?”
窗外月色清飒,树影婆娑,室内空调恒温在26度,体感舒适惬意,沈恪和缓的目光落在林简的凌厉却清丽的眉眼上,片刻后,忽然俯身,吻了一下他的额角。
林简稍稍意外,就听沈恪沉缓的声音落进耳中,说:“还有就是,大道理听听就好,要是你不愿意或者没那个心情也完全没关系,还有我。”
“我在这里,你可以做你任何想做的事,逾矩过火都没关系,只要你想,我可以来摆平一切,清扫所有让你不开心的障碍。”
沈恪说:“毕竟对于我来说,你比原则梦想都重要。”
——你最珍贵。
林简完全愣住。
脑子里却忽然想起不久前方景维说的那句话——
“你预备怎么办?跑到你那位叔叔那里告一状,让他心疼怜惜,更甚者,直接冲冠一怒为蓝颜,吞并收购了设计院?”
林简此时恍惚地认为,看来方景维这句话似乎没有说错——
哪怕自己真的这样做了,沈恪恐怕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
半晌,林简从巨大的晕眩感中回过神来,原本冷清淡漠的眸子被彻底染上温度。
他稍稍倾身,向沈恪刚才做的那样,轻轻吻了一下他的额角,随即用额头在他侧颈不自觉地蹭了一下,从唇缝中闷闷吐出两个字来。
“昏君。”
自从和沈恪长谈一次后,林简心境豁然开阔起来。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本以为沈恪这次和之前一样,只是在他的小公寓里小住两天,却
不想到第一天清晨,两人相拥醒来时,沈恪却通知他,这次要多留一段时间。
林简刚刚睡醒,手脚还有些使不上力气,原本清冽的声线也存着几分哑意:“为什么,公司最近那么闲吗?()”
工作在哪里都能做。?[”沈恪随口一答,而后掀开搭在两人身上的薄被下床,倒了杯温水回来,递到林简嘴边,“今天的第一杯水,还有七杯,我监督你都喝完。”
“你这是……”林简愣了一下,随即低声笑道,“什么中老年人跟不上时代的养生法则。”
但还是低下头,就着沈恪的手,很乖顺地喝完了这第一杯。
林简原以为他只是开玩笑,结果等周日晚上,林简临时被工地那边叫走,再回来的时候,看见沈恪穿着家居服系着围裙站在小厨房里,认认真真地研究着解冻完的大虾该如何清洁处理时,才意识到他居然是说真的。
“真不走了啊?”吃饭的时候林简狐疑地问。
“怎么,林设计师舍不得多我这双筷子?”沈恪盛了一碗提前熬好冰镇过的绿豆汤放在林简手边,笑着问。
林简看他一眼没说话,但是那眼神却被沈恪瞬间解码。
林设计师仿佛说:开什么玩笑,我能养你到天荒地老。
沈恪暗自勾了下嘴角,用汤勺舀了一小口凉甜的绿豆汤,含进嘴里的下一秒,就难以抑制地皱起了眉头,犹豫片刻,还是艰难地将嘴里的汤咽了下去。
毫无意外的,千百年不曾屈尊降贵进一次厨房的沈董,不负众望地熬糊了汤。
而后他抬头注视着对面喝得面不改色的林简,隔两秒,忽然叹了口气,压下舌根处微苦发咸的古怪滋味,伸手去拿林简面前的那个汤碗。
“别喝了,这个——”
结果手刚伸过去,林简就不动声色地挡了一下,抬头看沈恪一眼,而后端起汤碗将所剩不多的汤底喝完了。
沈恪眉心一动,微蹙着看向他。
“没关系,”林简无所谓地弯了下嘴角,说,“比起当年你给我做的那盆寿面,这个味道还算不错了。”
沈恪:“……”
这样下去不太行,沈董默默叹了口气,在心底盘算着,看来他在林简这里小住的这段时间,除了关键的正事以外,还得想个办法保住孩子不挑剔但着实可怜的胃啊。
但沈恪非常有自知之明,并没有顿时萌生出“抓住一个人,先抓他的胃”的豪情壮志来,毕竟与自己近乎为零的厨房经验和不忍卒视的厨艺相比,还是高档餐厅的外卖比较靠谱。
于是蜗居在林简小公寓的这一周,林设计师每天被各家顶级食府的招牌菜系投喂,即便每天顶着烈日骄阳穿梭于工地现场,但体重居然还破天荒地涨了一点分量。
白天的时间林简几乎全部交托与工作之中,不是在项目现场就是在和承建方或者腾晟沟通进度和工程细节,唯有晚上从工地回来,时间才回归他自己手中。
而这些天,林简在忙的时候,沈恪却始终不动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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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窝在公寓里,每天占据着林简的沙发和小茶几处理集团事务,所有需要他出面召开的会议全部改为线上形式,而其他的商务应酬或是洽谈,则交于董事会几位执行副总,汇报后处理。
每天傍晚,等林简一身烟尘的回到家,冲澡整理后,如果时间不算太晚,两个人就会开车去超市溜达采购,采买食材和生活用品,如果林简加班时间太久的话,两个人就饭后在园区的健身公园里散步消食,吹吹夜风,闲聊消遣。
总之,沈恪“赖”在这里的这一个星期,所有的时间,都像是为林简准备的。
林简专注外事,而他负责守候。
终于,在第一个星期的周一,沈恪再一次等来了那份没有邮寄信息的快递箱。
还是一样的被冰冻的小猫尸体,但便签上的留言,却愈发触目诡谲——
“亲爱的小猫,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与你见面,快到我身边来,让我长久地凝视着你。”
沈恪面色沉沉,一言不发地处理了快递,回到公寓后,拨通了徐特助的电话。
“沈董。”
“上次交待你查的事,怎么样了?”
徐特助微微压低了声音,回答说:“已经有了清晰的眉目了,能确定快递是从临市城郊一个偏远的乡镇发出来的,这种地方的物流管理非常不规范,所以才会给邮件人可乘之机。”
“地址呢?”沈恪问。
“还在最终确定。”徐特助严谨道,“具体范围已经锁定了,但是那一片属于典型的穷山恶水空心村,居住人口大多是附近城郊工厂的打工仔,鱼龙混杂的地带,我怕——”
沈恪站在洗手台前,用洗手液反复冲洗了几遍双手,直到确定指间半点血腥气息也没有留下,才关掉水,沉声说:“不用有顾虑,在这件事上,宁可错杀一千,也不能漏掉一个。”
跟在沈恪身边这么多年,徐特助鲜少有听到沈恪这样阴沉语气的时候,闻言顿了一下,立刻说,明白了。
结束通话前,沈恪又问:“聘书和合同准备得怎么样了?”
“早就准备好了。”徐特助说,“去年您交待下来的时候,就在着手运作了,但由于那份设计手稿年代久远,中间又被作为证据提交到了国外的仲裁中心,所以在召回过程上消耗了一些时间,不过现在已经万无一失。”
“好,辛苦。”沈恪最后说,“查到具体地址,立刻通知我。”而后才挂断了电话。
而徐特助不愧为沈氏沈董的金牌私助,办事效率奇高,尤其在得到了沈恪“不计一切代价”的授意后,终于在第三天的时候,就将一份详尽的电子资料发到了沈恪的私人邮箱中。
沈恪坐在电脑前,点开那封未读邮件,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张白人男子的照片。
照片中的男人鹰钩鼻,黑发褐眼,削薄的嘴唇勾起一道阴森的弧度——
流露出疯狂嗜血的笑意。
这就是林简生母的一继子。
而照片下方,详细地
附注了这个人现在的落脚点的地址_[,并且徐特助特意说明了,手机卡并不是实名的,应该是私摊小贩手中购置的黑卡。
电脑屏幕的荧光映照在沈恪面如沉水的脸上,从来沉静温和的眼神此时没有一点温度,半晌,沈恪拿出手机,记下那串号码和临时地址后,干净利落销毁了邮件。
已经快要到午间时分,林简今早出门前特意说过,上午要和设计组一起去腾晟开个短会,不用跑工地,所以中午可以回来陪他一起吃饭。
沈恪抬手看了一眼腕表,心想,这一餐,他大概率要错过了。
他拨通附近一家餐厅的订餐专线,上次林简尝过他家的特色菜后,随口说了一句好吃,沈恪便留心将订餐号码记了下来。
这家餐厅送餐的速度很快,为林简订好午餐不久后,送餐员就上门了。
沈恪将几样餐食换进家里的餐碟中,然后放进微波炉中进行保温,又简单整理了一遍房间后,才给林简发了一条信息。
【公司临时有事,我需要回南市一趟,等忙完再过来陪你。】
过两分钟,林简的回复就过来了。
【这么急,不能吃了午饭再走?我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
回家。
可能是这两个字间流露出来的温度太过熨帖暖心,沈恪终于无声地勾了下嘴角,敲字回答。
【确实比较急,不能多等。不过午饭已经放在微波炉里保温了,你回来多吃一点。】
这次林简的回复速度很快,而且是连续两条连发。
【……你什么时候学会的用微波炉?】
【好吧,那你路上小心。】
沈恪嘴边的笑意缓缓放大,热意回温后的眸光,终于融化了一丝眼底的霜寒之意。
【好。】
出门下楼,沈恪将车子驶出园区后,才从手机中翻出那个不久前存进去的号码,没有犹豫地拨了出去。
三声过后,电话接通,一道嘶哑暗沉的声音传来,带着莫名的冷意。
“hello?”
沈恪将巴博斯驶去通往城郊边缘的国道,隔两秒,语调平静地淡声问电话那端的人:“你要找林简?”
那边的呼吸声先是猛地停滞,而后骤然急促起来,随即,对方换上了不太流利的中文,语气恶寒地问:“你是谁?!”
“不重要。”沈恪说,“一个小时后你就知道了。”
“要见林简,先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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