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林简正式从港城那家设计院离职的时候, 森林公园的项目正好落地竣工。
他其实是算好了时间,提前三个月向总部打了离职申请,为此, 两名设计院的副总和人事部总监还特意从港城飞到内地,和他进行了一次长达三个多小时的面谈, 企图能为公司留人留才。
但是林简的态度温和又坚定,并主动提出来,自己会将他在设计院任职的三年间所有的设计画稿全部留给公司, 进行所有权背书转移, 且不会在港城其他任何一家设计院二次就职。
这样大的诚意和让步, 即便是公司高层也无话可说,于是等到森林公园竣工后的第三天, 林简顺利拿到了离职申请的批复。
沈恪知道林简顺利离职后曾经笑着问过他:“为什么要把那些手稿留下, 毕竟都是你的心血之作。”
彼时沈恪是来接人的, 林简正在园区公寓收拾自己的个人物品, 由于森林公园项目的原因,他在这间小公寓里也生活了两年多, 来时只随身携带了一个黑色的行李箱, 可真到了离开的时候,才发现即便是他这种购买欲和对生活物欲都很低的人, 这两年竟然也林林总总的置办了这么多东西。
唔, 其中还有一部分是沈恪的。
林简听他这样问, 将手里的那几件衬衫装进收纳袋, 放在行李箱中后,才抬头看了沈恪一眼, 动动嘴唇,隔半秒, 却说:“不是你教我的么?”
沈恪坐在沙发上,正在替他整理笔记本电脑和一些专业书,闻言眉角稍稍扬了一下,而后便低低笑出声来。
“真的记得这么清楚啊。”
应该是林简当年还在读初中的时候吧。
那时的少年刚刚升入初中,象征性的结束了童年时期,从一个单纯无忧的圈子里稍稍向由一群敏感复杂的青春期少男少女组成的小社会里迈进。
彼时的小林简性子太过于冷漠疏离,除了沈恪,几乎很少搭理别人,但同时,孩子又太过于优秀耀眼,这样的男生乍然走进初中那个小团体里,必然会成为所有老师的心尖宝,但同时,也必然让很多刚刚萌生了“同性相斥”和“领地意识”的臭小子们不舒服。
林简可以不在意这些,但是作为家长的沈恪来说,还是觉得自己应该稍加提点。
于是在初一上学期刚开学不久,沈恪就找了机会,说要和他“聊聊”。
那时的林简还没有生出后来那些离经叛道的念头,还处在一个对沈恪单纯盲目地搞个人崇拜的时期,所以对他说的话简直是言听计从。
而沈恪也不多说,只是告诉他:“做人留一线,如果可以,尽量避免和任何人直接发生矛盾或是冲突,你要在懂得露锋的同时,也要懂得藏锋。”
十二三岁的小林简坐在沙发上,眉眼间还依稀存着一点幼时的稚气,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沈恪,问:“……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吧。”沈恪教孩子从来不爱像别的家长那样说大道理,反而习惯于让林简自己在现实发生的事例中自己去体会,这样总好过比将成年人的间接经验强行灌输给孩子要好一些。
沈恪说:“比如你的身边现在有三种人,不管是老师还是同学都可以归类进去。”
“一种是很喜欢你的人,一种是很讨厌你的人,另一种则是不喜欢也不讨厌,对你无感的人,如果之前你由于锋芒太胜或是不懂得让步而和这些人发生过冲突,那么现在,你预备竞选班长,这些人会怎么对你?”
林简想了想说:“喜欢我的老师不会有什么,但是不喜欢我的会更加不喜欢我,不过还有对我无感的那拨人,选谁都一样,所以……大概率是选得上?”
孩子眼中净是单纯和认真,懵懵懂懂的样子看得人心尖发软。
沈恪笑着揉了揉他的发顶,轻声说:“那有没有另外一种情形呢——原本喜欢你的人会因为你的恃才放旷或者傲慢无礼而失望,不喜欢你的人则会因为和你发生过冲突而更加不喜欢你,至于原本中立的那一派,你一个大招使出来,干脆直接把他们推到了对立面上,又变成了不喜欢的阵营成员了,所以……大概率是选不上?”
那时候的小林简直白又骄傲,可以说完全没有想过这种发展可能,一时间瞪大了眼睛,愣愣地看着沈恪。
当年也才二十出头的小叔叔就一个没忍住,伸手捏了捏孩子雪白的脸颊,逗他说:“这是吓傻了么?”
青年带笑的眉目温沉柔和,声音清朗好听得宛如山涧川流的清泉,小林简愣了半晌,鼓着脸不情不愿地别开他的手,低声说:“那你教我。”
“也没什么好教的,提个醒而已。”沈恪笑道,“还是那句话,无论什么时候,最好做人留一线,不单单是为了日后好相见,同时也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
“小孩儿,这只是我比你多走过十几年的人生道路中,稍稍总结出来的一点经验,但更多的,还需要你自己去实践、去感受。”沈恪说,“而我能做的,也仅仅是先你一步走你未曾走过的路,碰你还没来得及碰过的壁,然后再将比你先得到的一点人生经验,转过头告诉你,不为别的,只为你能少走一点弯路,未来的人生能多一点顺遂和坦途。”
从小到大,沈恪对林简说过的话不算多,也从不像别的家长那样长篇大论,但大多数都是在教他一些很有用的道理,每每都会让林简醍醐灌顶幡然悟彻。
也就是从那次沈恪说过之后,林简再与同学们相处时,就慢慢地不再那么“不接地气”,虽然清清冷冷的性格没办法从根上改变,但无论是初中还是到了高中,身边的老师和同学们在聊到林简时,都会夸赞一句少年风姿,温其如玉又卓尔不群。
一晃,就过了这么多年。
*
林简离职后的那段时间里,迅速接到了很多家内地设计公司向他抛来的橄榄枝,无一不是酬劳丰厚,薪资优渥。
尤其是林简之前属意接触过的那家,除了高薪之外,还承诺在技术研发方面,给林简绝对的自主权。
然而,林简刚刚结束了职场生活并不急于再次入职,而是查看了一下自己银行卡里的存款余额后,心安理得地渡过了一段很清闲的日子。
毕竟从到国外求学开始,他这些年过得都太紧绷了,像是一颗不眠不休的陀螺,无人扬鞭自奋蹄,甚至对自己的要求到了苛刻的程度。一直到现在,终于可以稍微松一松弦,放自己一晌自由时光。
而自从一年前他在曾经的家里找到沈恪后,两个人就又重新搬了回来。
虽然嘴上不说,但是他和沈恪两个都是极其念旧的人,所以搬回来后,家里的装潢没有动,只是默契地开始用新的琐碎的生活剪影,将沈恪刻意留下的曾经的痕迹重新覆盖,在这间温柔乡安乐窝中,再度镌刻上陪伴的时光印记。
就像他们还会有很长的,更好的余生一样。
林简难得给自己放一段这么长时间的假,于是在他二十五岁生日前的某一晚,沈恪忽然提议:“要不要去旅行?”
书房里的温度和湿度常年恒定,林简穿着一身柔软棉质的睡衣窝在那个大号的懒人沙发里,翻过手里的一页书,才抬头看他一眼,口吻闲闲地说:“旅行?去哪儿啊?”
“哪里都可以吧。”沈恪合上手里的那本《设计心理学》,问,“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
“没有。”林简看书时非常认真,反而显得对某人的提问有些敷衍,语调淡淡地回答说,“这么多年一直在外面跑,现在终于安定下来了,哪里也不想去。”
他从小就是这副样子,嘴上说的只是心里想的一半,而闷回去的,必然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那部分。
君如暖房我如兰,此处有你即心安。
“这样啊……”沈恪并不强求,只是忽然低低笑了一声,提醒道,“那留在家里过生日也行,到时候爸妈应该又会从国外回来,给你搞一个隆重的生日庆典,唔……还有点期待了。”
话音刚落,之间刚才还淡然如斯的青年“刷啦”一声合上了书,瞬间从柔软的靠垫里坐直了身体,目光寒凉地盯着沈恪好半天,但隐在发梢后的耳廓却悄然红了起来,半晌过后,终于从唇缝中蹦出一个字来:“……去!”
毕竟和沈老爷子与丛婉亲自操办的生日宴相比,还是和沈恪旅行要清静得多。
而林简倒不是嫌烦,主要是……每每一回忆起二十四岁本命年的那场奢华隆重震撼整个沈氏家族的生日宴会,就会既觉得幸福又……社死。
二十四岁生日的前夕,沈长谦夫妻俩特意从国外飞回来,亲自筛选了多家策划公司提供的方案,甚至亲自参与设计,最终为林简留下了一个场面恢宏的生日晚宴。
那天的生日宴会上,邀请了沈家同族的大小老少,于主场上,既是向沈氏众人宣布林简回来了,又向阖族明示,从此之后,林简便是沈家的人。
沈家永远都给他立足的底气,沈家会做他的坚实依仗。
而当时沈恪牵着他的手,走到沈长谦和丛婉面前,林简情绪翻涌之下,捱不住老俩口慈爱温暖的笑容和眼神,就哑着嗓子喊了声:“爸,妈。”
感动得沈长谦和丛婉泪光盈盈,忙不迭地点头答应。
也将沈氏亲族震撼得人世恍惚,止不住地恭喜恭喜。
别说是沈氏众人,就连沈恪都暗暗惊诧了一整晚——
林设计师的勇气,着实可嘉。
而等到第二天清晨,刚刚迈入本命年第一天的林简在沈恪的怀中醒来时,回忆着昨晚生日会场上发生的一切,才终于后知后觉地开始计划着逃离地球。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怎么就喊出口了呢?
——太莽了。
但一想到沈长谦和丛婉当时欣然激动的神情,想到身边的沈恪那双温和带笑的眼睛,似乎……除了羞耻外,也没什么好后悔的。
就是再来一次的话,林简自觉可能熬不住。
于是,他们之间就又多了一个关于生日的旅行约定。
他们在林简生日前两天出发,乘飞机转航到希腊,又经过一天的海上游轮,最终到达爱琴海南部基克拉泽斯群岛中,最南端的桑托林岛。
在这个以盛产红葡萄酒而闻名的小岛上,处处可见活火山喷发的遗迹,以及和亚特兰蒂斯消失之迷相关的古废墟。
而选择这里作为目的地,也是因为林简最近一直在看柏拉图笔下有关亚特兰蒂斯的相关书籍,《克里特阿斯》和《蒂迈欧篇》都被他翻得七七八八,但读得越深就对这座传说中以海皇波塞冬长子阿特拉斯之名命名的神秘国度越发好奇。
于是,他们就欣然往之。
白天里,他们穿着简单的短裤T恤,驾车去观赏阿克罗蒂里遗址中象征着古老又神秘的米诺斯文明的壁画。
傍晚时分,他们就站在悬崖边上纯白色的临海别墅里,看着海平面深处的余晖一寸寸点燃圣托里尼的夕阳。
夜晚间,无数星子跃然于黛色的天幕之上,林简和沈恪则会沿着长长的蔚蓝海岸线散步消食,偶尔手中会拎上一瓶当地特有的红润甘美但口感极烈的圣桑托酒,无需酒杯,两人走走停停,对瓶啜饮,伴着温柔湿润的海风,也能很性情地喝到薄醉。
零点已到。
无垠星空与墨蓝深海为伴,漫天璀璨的清朗月光下,林简就在二十五岁人生的第一秒,得到了一个来自沈恪的,微醺而绵长的亲吻。
他吻他很久很久,好像此爱绵绵无尽时。
好像要到地老天荒一般。
【旧笔记小说网】JIUB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