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笔马良的威风他是没尝到,但每晚睡觉被拉去练习描红,倒是有他的份。
这功德笔是想把他往画圣上培养吗?
就是未来望子成龙的父母,都不带这样的啊!
谁家满一周岁,就这么黑心的往死里学的?
马小良:憔悴悴!
“最近小公子没什么精神。”最关心马小良的,还得是他乳母崔氏。
虽说小公子不是她亲生的,怎么说也是她一手喂大的,同时照顾小家伙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她的工作。
好好的将小公子带大,别的不说,这份情谊就不可能磨灭。
说出去都知道她是女乃大太守家的小公子的,之前女乃大了大公子的乳母,如今好像还在太守府中,那待遇别提多好了。
这马家,即便不是太守,在这一带也都是鼎鼎有名的大家族。
见小公子没什么精神,乳母不紧张才怪了。
太守夫人在得知儿子不对劲,立刻派人去请了县里的坐馆大夫。
老大夫带着小药童就过来了,因为是给小公子看病,倒也不需要像给夫人看诊这么麻烦。
马小良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外人,还是个白胡子的老爷爷。
看着对方给自己诊脉,睁大了圆溜溜的大眼睛,神奇!
老大夫认真的诊脉,特别是看着跟他孙儿差不多年岁的奶娃娃,老大夫肯定是要用心的。
一旁的童子满是好奇的观望太守家的小公子,长的可真好呀,胖嘟嘟的小脸,那大眼睛一看就是个机灵的。
“小公子没什么问题,应该是思虑过重。”老大夫也纳闷了,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思虑过重。
“那要吃些什么药?”太守夫人略显担忧的询问道。
“无需喝药,只要多孩子动动就好。”老大夫当即说道,“俗话说的好,是药三分毒,还是不喝药的好。”
“好,送送大夫。”太守夫人点点头,能不给孩子喝汤药,还是不喝的好。
只是令人费解的是,这么小的孩子,为啥会有这问题?
尽管费解,太守夫人也不可能什么都不做,正好小儿子已经满周岁了,也该学习走路了。
既然老大夫都说了,要让他多动动,正好练习如何走路。
马小良:我真的是太难了……
晚上梦里要描红,白天还要练习走路。
不就是走路嘛,谁还不会了!
是时候驯化这没用的四肢了!
哪怕有上辈子的记忆,驯化四肢也不是啥手到擒来的事。
至少比马小良想的要难那么一丢丢,不过勇敢小马,不畏艰险!
知道的是学走路,不知道的还当他是要征服泰山去呢。
不得不说,小孩子的骨头柔软,走路还得是多练习。
之前马小良同学偷懒,能用爬的,为啥要走路?
更何况,他在语言的天赋上崭露头角,难道还要在其他方面,也表现的天赋异禀吗?
过犹而不及,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家中的天才,有他哥一个就足够啦,弟弟平庸一些,也没什么不好的。
崽就是这么的不知上进!
马小良开始学走路,就在家里溜达,新学的四肢,不得运用运用吗?
有乳母牵着小手,马小良晃晃悠悠,说实话,这个姿势对他来说还行,但对乳母来说,可能就不太舒服了。
毕竟一个成年人总是要弯着腰,牵着一个一岁的孩子,那滋味,时间长了肯定难受的很。
马小良也尝试着松开乳母的手,但乳母死活不肯撒手,深怕将小公子摔出个好歹来。
她累一点没什么,可太守的小公子若是摔了,她可就不好交差了。
几次下来,马小良就放弃了。
没必要为难人家,经过练习,马小良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技巧,只要稳扎稳打!他一定可以的!
“哇,小公子好厉害呀。”
“小公子真棒!”
也,也没有那么厉害啦。
马小良有些不好意思,拉着乳母的手,打着出溜的前进,因为有人围观,马小良决定不能丢人,一步一个脚印,走的那叫一个稳稳当当,还不忘记昂首挺胸。
太守夫人在一旁围观,看得倒是挺高兴的。
她不是不想亲自带着崽崽,但她这个年纪生孩子,到底是伤到了身子,不敢太过劳累。
“姆姆。”马小良踏出一大步,还不忘记让他阿母瞧瞧。
“嗯嗯,良儿真厉害。”太守夫人当即温柔的笑了起来。
“嗯!厉害!”马小良更来劲了!
“良儿休息一会。”太守夫人冲着马小良招招手,并且让婢女准备温热的蜂蜜水。
马小良离开被乳母抱着过来,太守夫人掏出帕子,给自家孩子擦擦那满头的大汗。
坐在阿母身旁的马小良,扬起一个甜甜的笑容来喊着,“姆姆,喝。”
“阿母不喝,良儿喝。”太守夫人是一点都不后悔在三十几岁的高龄生下小儿子,谁家小子有这么贴心的。
马小良也不挣扎,以他们家的条件,还真不怎么需要谦让,捧着他的杯子就吨吨吨的喝起来。
不得不说,蜂蜜水就是好喝!
因为是给幼儿喝的,所以蜂蜜放的并不多,也就比井水甜那么一丝丝。
对马小良来说,这已经是很不错了,这可是在古代,虽然他到现在还没搞清楚,究竟是什么年代。
但对于古代的物资匮乏,他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
听说就是蜂蜜,都是很难得的好物来着。
也就是像他们家这样的,才能给幼儿和蜂蜜水。
马小良这半年来,时不时的听一耳朵,知道自家阿耶是个大官,太守啊,虽然不是很明白太守是啥官,但听着就很大!
还住在大房子里,肯定是大官没错了。
他还看到他阿母的头饰,是金哒!有钱!
总而言之,投胎是个技术活,而他,马小良!活好!
喝完了蜂蜜水,晒着暖洋洋的太阳,马小良小朋友昏昏欲睡。
太守夫人见状,便让乳母抱着他回去午睡,顺便将衣服换了,免得染上风寒。
再睁眼已经是下午了,今天的下午点心,是米糕。
这种用纯大米研磨出来的米糕,带着大米特有的香气,哪怕什么都没添加,也足够的好吃。
马小良特别好养活,这蒸好的米糕,被碾碎了,然后一勺一勺的喂下去。
里面还加了煮好的鸡蛋黄,香的来!
据说这是他们家城外庄子上养的鸡,下的蛋,每天一早送到城里来。
城外的庄子是他阿母的陪嫁,马小良听八卦的时候,就听说,他阿母嫁到马家来的时候,那可是十里红妆。
没瞧见她们说八卦说的,羡慕的眼泪从嘴里流淌出来了嘛。
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马小良用过了点心,乳母给他擦干净脸,继续练习走路!
其实学走路也是不错的,最起码可以在外头溜达,达到一种身心的愉悦。
马小良小朋友感觉整个人都升华了!
走起路来虎虎生威,憔悴什么憔悴!
不就是晚上描红嘛,那都不叫事!
马小良的状态,是肉眼可见的好转,照顾他的乳母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有了白天的放风活动,哪怕晚上对着那描红的本子,马小良也不觉得糟心了。
谁能想到,只有一周岁的崽,要被迫学习。
对马小良来说,无论是什么形式,只要不是自愿的,那就是被迫!
当然了,他也不是不能反抗,打死不写,一晚上也熬过去了。
但……
真的好无聊啊!
以前他还能梦见各种好吃的,什么臭豆腐螺蛳粉臭鳜鱼,吸溜,现在只能坐在这破地方发呆。
太难顶了!
马小良描了一会,就觉得无聊了,手里抓着那功德笔开始研究起来。
功德笔在马小良的手上,一点不会显得太大。
这简直就是为他的小手量身定做的尺寸,抓起来的手感也很不错。
要不拿这个笔来画点啥?
马小良最想的,还是好吃的,原本这个季节该有草莓了,他上辈子最喜欢的水果。
虽然很多人都说,男孩子吃什么草莓,谁规定的?男孩子就不能吃草莓的?
就是那草莓越来越贵,达到了他吃不起的高度。
谁家好草莓要卖六十八一斤的?
好想吃啊……
马小良抓着功德笔,一边馋草莓一边画。
其实也就是简笔画,真要他拿个毛笔画出以假乱真的草莓来,这是他在做梦还是笔在做梦?
摆明了是不可能的事!
马小良在纸上写写画画,然后奇迹发生了!
一个圆滚滚红艳艳,一看就非常好吃的草莓,飞了出来!
!!!!!
马小良一脸的难以置信,伸手捏住了草莓,是的,就是这个触感!
他忍不住吞吞口水,这是真的吗?
要,要不尝一口?
这颜色,这香味,马小良忍不住陶醉了一番,他已经好久没闻见过草莓独有的香味了。
最后没忍住,张嘴啃了一口,那草莓的汁水直接在嘴里爆开。
唔!好幸福!!!!
幸福来的太突然!
这也太好吃了叭!!
比他记忆当中的草莓还要好吃一百倍!
马小良后悔了,他怎么早没画草莓,白白浪费了好多天,描了那么多天的红!
新世界的大门就此打开!
功德笔真是个好宝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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