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 章
对糕糕点点, 马小良没啥要求。
只是跟上辈子口味接近,就是不要太甜。
太甜的吃食,不光腻歪, 还容易三高。
虽说这辈子年纪还小,架不住人会变老,特别是他家的老头。
在外人看来,已经算是高寿的年纪了。
六十岁很多人都熬不到这个年纪, 马小良对于这真心爱护自己的祖父。
希望祖父健健康康的, 跟祖母一起。
平时也会拉着祖母动上一动, 至于为啥不拉祖父动弹。
废话,他们老马家可是武将出生。
他祖父大清早的, 就开始热身习武,比马小良练的都要勤快多了。
“哈,好喝!”马小良喝出了品美酒的气势。
“你这喝的,不知道的, 还以为你在喝酒呢。”马老太爷好笑的看了自家孙孙一眼说道。
“菊花茶也好喝哒。”马小良严肃脸,捧着茶杯说道。
“是是是, 你喝, 你喝。”马老太爷忍俊不禁的说道。
“先生也喝茶。”马小良扭头,对王逸少说道。
在马小良看来, 王逸少还只是个少年, 换了上辈子, 就这年纪, 不过是个刚上大学的年纪。
马老太爷对此十分的鄙视, “先生喝什么茶, 跟我们一起喝上一点菊花酒,暖暖身子。”
真男人就要喝男人该喝的!
马小良一言难尽, 等得酒精肝再说吧。
不过以目前酒的度数,要得酒精肝,似乎得泡在酒缸里?
因为他们家习惯登高,所以这会在半山腰上。
只是今天的天气不算太好,太阳被云给挡了回去。
所以有些冷,幸好今天出门还带着泥炉。
温个酒什么的,根本不算事。
马老太爷惬意的眯起眼睛,像他们家这般的,出门东西可不少。
马小良觉得这要是有块厚羊毛毯子,就不必带着桌椅出门了。
最搞笑的,他们家还有带画师出门。
是的,就是他们在吃吃喝喝,画师正在拿奋力作画。
倒不是马家要带画师,而是阿焕要求的,知道马小良一家有重阳节登山的习惯。
阿焕让人送了画师上门,他虽然不在会稽郡,但!他也想参加,跟马小良一起登山来着。
所以他人到不了,也要参与进来。
没错,他就是准备,让画师把马小良一家的登山图画下来,然后把自己加进去。
马小良表示,玩还是您会玩。
反正画师也不需要他拎着上山,爱咋咋地,他不管了。
这么有参与感的阿焕,真的是好可爱呀!
马小良一点都不觉得阿焕有什么问题,可可爱爱的阿焕能有什么问题?
不过是缺少亲情,渴望家人陪伴的幼崽。
作为大孩子,要照顾幼崽!
是的,至今马小良不觉得比他大一岁的阿焕是大孩子,甚至觉得,在精神上,他才是哥哥来着。
他毕竟是带着上辈子记忆的,虽然这记忆并不全。
只能说功德笔不行,这服务不全面。
好在马小良也不是太在意,自己是谁这件事,就比较的虚无缥缈。
还不如好好的过自己现在的生活,毕竟他有这么多疼爱自己的亲人在。
对比回不去的世界,当然是活在当下比较重要。
马小良吃着各种点心,都是他们家大厨得意之作。
他算是明白了,只要那山上的大厨稍微一刺激,他们家的大厨的厨艺就能起飞。
得实惠的,还是他马小良呀。
不错不错,小日子过的别提多滋润了。
一口点心一口茶,千金拿来都不换。
他又不傻,好日子不过,要去瞎折腾。
瞧瞧他阿耶吓成什么样了,就怕他学坏了。
连他兄长都寄信回来,保证不会学坏,马小良还看了信。
因为每次他阿兄来信,马小良都坐在他阿母的腿上,听阿母念信。
谁知道这次来的,居然是保证信。
马小良总算是明白了一点,阿耶担心的人,不光是他,还有他大哥来着,
只是大哥离的远,当面念叨不到。
这么一想,他是不是去书院读书了,就不必被阿耶念叨了?
算了,读书什么的,也不是他马四岁该考虑的。
重阳节过了,天气就开始转冷了。
马小良看着红薯土豆,愉快的烤红薯,这不就来了!
让人准备个泥炉,还不能太小。
不过府里头的人早就习惯了,他们小公子为了口吃的极能折腾。
这炉子是经过特殊处理,是马小良专门为了烤红薯打造的。
毕竟挖个坑,把红薯丢进去麻烦极了。
被做成方形的泥炉,有一个个圆形的黑洞。
这黑洞也有专门的对应,用粗铁条做成的抽屉,把红薯放在上头。
烤的时候塞进去,等烤好了,只要往外一抽,方便拿取。
“这又是什么?”王逸少自从来了太守府,见识过的东西是真不少。
还都是他以前没见过的,好吃又好玩。
“烤串。”马小良在边上看,平安负责烤。
没办法,他们根本不让幼崽靠近火炉。
“跟炙烤食物差不多?”王逸少见这铁丝的盘子,疑惑的问道。
“对,差不多。”马小良点点头,这口子比较宽敞的泥炉,上面放着一片网子。
烧烤!
他想这一口已经很久了,主要是先前调味料不足。
吃了也不开心,现在不一样,那烧烤的调味料总算能凑起来了。
什么孜然,光这个就不好弄,更别说什么黑胡椒咖喱粉了。
他现在手里头有芝麻、孜然、小茴香、黄豆辣椒粉等等。
唯一麻烦的,大概就是将一些香辛料,全部打磨打细。
多亏了有阿焕的人手在,否则他想吃上一顿烧烤,还真不太容易。
知道马小良爱吃,阿焕还让人想办法,多种一些香辛料。
而且还准备多弄点海鲜,别看马小良吃不了生的。
但熟的海鲜,也是很美味的。
特别是那生蚝,马小良当初在生蚝旺盛的时候,让人熬了耗油。
这东西可不一般,也就像他们家这样的人家才弄得起。
反正山上留了一些,给太守府一些,剩下的送去了京城。
苦了谁,都不能苦了他家阿焕。
“这个炉子啥都能烤。”马小良愉快的让平安,往那网盘上放了两个橘子。
附近山上种了好些橘子树,所以到了季节,橘子就被采摘下来。
烤橘子别有一番风味,特别是进入冬季,吃点烤橘子暖暖肚子,还甜甜的。
不过马小良吃的不多,他比较喜欢烤的过程。
至于为啥不能吃太多的橘子,原因很简单,会黄。
就字面的意思,吃的越多,黄的越快。
马小良上辈子的记忆里,也不知道是记忆太深刻了,还是怎么滴。
反正他就记得,炫太多橘子要黄,砂糖橘也是,好像胡萝卜也黄。
虽然不太明白为啥吃胡萝卜能把自己吃黄了,也是属于难得。
毕竟胡萝卜辣么难吃!
是一个不爱胡萝卜的崽崽没错了。
当然了,这个时间线,胡萝卜还没被传入到这边呢。
马小良也很矛盾,你要说胡萝卜他不喜欢吃吧,但偶尔的配菜,好像需要胡萝卜来装点一下。
没有胡萝卜,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特别是那鱼香肉丝,只有肉丝没有鱼香已经很惨了。
如果连配菜都没有,那还叫鱼香肉丝吗?!
等回头,让他原地画个胡萝卜出来!
这么说起来,马小良就记起来,好多的名菜里面,都带点胡萝卜。
虽然他不爱吃,架不住有爱吃的人。
但要相信老祖宗的审美,但凡不好吃的。
根本不可能出现在这片土地之上!
存在必定是有原由的,特别是能够存在于本土地区。
连鱼腥草都有这么多人热爱了,胡萝卜也不算过分。
反正马小良是不爱吃的,但,作为点缀,还是可以忍受的。
“小郎君,橘子好了。”平安一边在那烤肉,一边还不忘记马小良的烤橘子。
“先生尝尝。”马小良热情的推销起他的烤橘子来。
自己一个人吃有啥意思,当然是要跟别人一起分享才是乐趣。
王逸少也不客气,对自家弟子,虽说只是启蒙,但怎么也算弟子吧。
弟子孝敬的,怎么好拒绝呢。
“不错,还别有一番滋味。”王逸少甚是惊喜,原来橘子烤来吃,也挺不错的。
有那一番野趣,就是这东西有点太烫了。
跟他第一次吃到烤红薯的感觉有点像,不过不像那红薯有饱腹感。
“不过还是肉好吃。”马小良盯着那肉串,馋了!
肉串可就没有橘子这么好熟,那油脂在碳火的炙烤下,缓缓的滴落。
时不时的,听到滋滋冒烟的声音。
对小命极其珍惜的马小良,是不可能在室内烧烤的。
熏着自己不说,还容易一氧化碳中毒。
虽然在这边还没有这种说法,主要是,这年头也只有士族才用的起碳火。
普通百姓,哪来的闲钱买碳火,少木柴,那烟熏火燎的,不开门都不行。
马小良倒是没怎么感受到冬天的寒冷,两岁前,他每天被包成球。
两岁以后,住在岛上。
那岛上可是有温泉存在的,根本不可能感觉冷。
当然了,也可能是因为他跟着师父习武的关系。
就是现在,马小良习武上有些偷懒,依然是个热乎的小火炉本炉!
天寒地冻的时候,无论是他阿母还是阿婆他们,都喜欢挨着他。
至于幼崽夏天被嫌弃?
那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
幼崽冬暖夏凉!
不像阿焕,一年四季都是凉凉的。
也不知道他在京城好不好,有没有受欺负。
马小良听说,阿焕上面有好几个不同母亲的兄长,同母的那个弟弟,还乳母怀里抱着呢。
一点也派不上用处!
他问他家阿耶,阿耶让他别瞎操心。
说阿焕好着呢,个四岁的操心五岁的崽,老老实实在家里读书吧!
真是的,他阿耶只关心政务。
虽然他也觉得阿耶很忙,但这么敷衍幼崽,真的好吗?
马卓确实是真的忙碌,入冬了以后,他要关心他郡内的百姓,是否有足够过冬的吃的。
比起那些随随便便对付,百姓是生是死都跟他们没关系的。
作为太守的马卓,真的是恪尽职守。
所以在这会稽郡境内,百姓的生活才会越来越好。
随着红薯和土豆的推广,百姓多多少少会种上一些。
毕竟这东西只需要清水一煮,熟了就能吃,还能放的比较长的时间。
有些百姓即便是等红薯发芽了,也会吃,哪怕口感上差那么一点,总比饿死强。
就算马卓派人宣传过,红薯土豆发芽了,就尽量不要去吃。
不过也没啥人听他的,浪费粮食没人能忍。
等马小良的玉米推广出去,就不用担心人们去吃发芽的红薯土豆了。
第 42 章
王逸少从未想过, 再雇主家还能如此的舒坦。
虽说他原本上太守府来,也不是为了赚钱。
主要听族兄说起,他那外甥是神童, 便想着有机会可以瞧上一眼。
不过他现在感觉吧,读书上面,是不是神童不太清楚。
在吃食上,绝对是神童中的神童。
真的是太会吃了!
谁能想到, 一个虚岁四岁, 吃上人间饭不过少许的时间, 居然能想到这么些吃法。
在太守府的每天都很快乐,吃很快乐, 教书也很快乐。
谁不喜欢一说就明白,一听就懂的幼崽。
只怕教过这孩子以后,再也教不了其他人了。
毕竟人这一辈子,能遇上几回神童?
别人要说神童怎么稀奇, 马小良是信的,不过他可是从他阿耶那听说, 他这先生打小也是神童来着。
他周围的神童, 多的能一把抓!
像他兄长,算起来也是神童吧, 只是没他夸张。
马小良也是冤的很, 他就是下意识的。
谁让他拥有一部分上辈子的记忆, 看那些字, 多少能认识一些。
主要是以前似乎还练过字, 就拿那些字帖。
他现在就是临先生的字, 阿耶说过,他先生五六岁时, 就拜师学艺了。
那一手的好字,就是从哪时候开始练的。
等他再长一点,也可以开始练习。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每天只写五个大字。
五个大字他都嫌多!
阿焕过年都没能回来,马小良只能提早的,让人准备过年的礼物。
马小良想到了好些玩具,反正他自负责动脑子。
自然有山上的工匠来替他完成,其实他想的玩具也简单,有点类似上辈子玩过的乐高。
还弄拼图出来,也是为难工匠们了。
反正收到成品以后,马小良玩的很愉快。
远在京城的阿焕,并没有换回男装,依然是女娃的打扮。
也并非是住在皇宫当中,事实上,他那些兄长,也都没有住在皇宫内院。
基本上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府邸,别看阿焕人小,那府邸一点都不比他的兄弟们小。
可以想象他阿母受宠爱的程度,但凡他不是出生就身体不好的话。
说不定继承大统,那都是他父皇一句话的事。
当然了,这不过是说说而已。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阿母的心理作用,反正自从阿焕回家,他阿母的身体意外的好了起来。
至少马小良收到的信件,他师父就吐槽,明明是他医术了得。
这些人居然将这归功到阿焕回家上,也是无语的。
他懒得跟这些俗人计较,只希望这春夫人能快点好起来。
可以让他回去跟徒儿团聚,他跟殿下实在是太惨了。
因为阿焕的性格,跟谁也不亲近。
就是他那几个兄长,对这个弟弟也亲热不起来。
毕竟又不是同母的兄弟,即便是同母,谁也扛不住这个说话都不愿意说的小鬼。
这也让师父更加想念马小良,有马小良在,最起码不会冷场。
不过等阿焕收到来自马小良的礼物以后,他整个人都舒展了。
还得是马小良才行,那些玩具阿焕稀罕得不得了。
谁都不让碰,好在整个府邸阿焕最大。
马小良知道阿焕喜欢,就让人多弄了几个拼图出来,这样阿焕就可以玩的久一点。
至于积木,也可以弄一些新鲜的花样,为了弄出鲜艳的颜色来,工匠们也是挠破头。
马小良自己也在自己的梦境中,找一些尽量无毒的。
开玩笑,要是有毒的话,自己玩了,不是要命嘛。
虽然这个时代很多人对玩命很有兴趣,但不包括马小良自己。
他好不容易才得来的第二次生命,可是珍惜的很。
平时他连炉灶都尽量不去靠近,就怕一氧化碳中毒。
这小命莫名其妙的嘎了,那多不划算。
就是他阿母那边,他也是提醒,烧碳火虽好,但要注意通风。
要不是如今的炼制铁器还不是太好,马小良恨不得做个取暖的炉子出来。
目前炉子的图纸有了,就差打铁的工匠研究出来。
除夕前夕,他先生动身回家,毕竟离家还算近,要是不回家说不过去。
至于给马小良启蒙,大过年的,还要让幼崽读书吗?
所以马小良愉快的得到了寒假!
马朗骑马回家,一到家门口,翻身下马。
这守在门口的门房见到大公子回来了,赶紧开门迎接。
王氏在见到来给她请安的长子,忍不住笑着询问,“不是说还要几日才回吗?”
“书院无事,就先回了。”马朗笑盈盈的回答。
他都二十岁的人了,哪里好意思说想家了。
“回来也好,正好你阿弟无人盯着他,这几日很是放肆。”马卓对小儿子的学习态度很是不爽。
王氏无奈的给了长子一个眼神,马朗了然。
他家弟弟还这么小,何必这么逼着他学习?
马朗告别了父母,再去到祖父祖母那里,最后才是去到马小良的院子。
还没走进去,就闻到一阵的香味。
“是在烤什么呢?”马朗走进院子里,一众家仆给大公子行礼。
“啊!阿兄!”马小良一见到大哥回来了,当即哒哒哒的跑过去,飞扑进阿兄的怀抱。
“哟,是不是长胖了?”马朗抱着弟弟,掂量了一下说道。
“阿兄!”过分了啊,一回来就说他长胖了!
他这是长高了!
“郎君,年糕好了。”平安最近负责看火,已经是驾轻就熟。
“哦哦,来了。”马小良顾不上跟他哥斗嘴,“阿兄来吃烤年糕。”
“烤年糕?”马朗抱着弟弟过去,就看到网盘上,放着四四方方的年糕。
这年糕已经被烤的微微发黄褐色,平安小心的用筷子,将这年糕放到了一旁的碟子里。
“阿兄,沾这个吃,可好吃了。”马小良指着一旁碟子里白色的东西。
“哦?”马朗在一旁婢女的递来的盆里,净了净手,这水还是温热的。
这才接过了碟子,沾了弟弟说好吃的东西。
不尝不知道,马朗将那年糕刚放入嘴里的一刻,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这,这好甜啊?!
“这是何物?”马朗惊讶的问道。
“此乃白糖是也!”马小良愉快的宣布。
没错,经过山上好几个月的努力,他们终于成功做出了白糖。
真的是可喜可贺啊!
只是因为甘蔗的量少,所以做出来的白糖也很少。
真的是吃一点少一点,谁让这边并不算很适合种植甘蔗。
他到是记得某个地方盛产青皮甘蔗,但这玩意现在种植的人实在是不多。
去更南部的地方,他也到不了。
当然了,就算能去,他阿耶也不会允许。
越是往南,毒虫什么的就越多,这可是古代,一个弄的不好,小命都要丢了。
哪里像江南这般的繁华富饶,不然为什么北方那些士族,一个个的往这边跑。
马小良也不可能拿自己的小命来开玩笑,白糖少点就少点吧。
他记得好像还有个甜菜,好像也能制糖来着。
这玩意是欧洲那边传过来的,等他再攒点功德,就能尝试种植甜菜了。
“这可是好东西啊,难弄吗?”马朗知道自家弟弟跟那会稽王关系好,人家走了,还给他留下的班底。
所以不难猜到,这白糖是谁弄出来的。
这要是他们家弄的,他阿耶早就跟他说了。
“难……”马小良哭丧着脸,无法大面积的种植甘蔗,想要制作白糖,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那好吧,能吃一点是一点,可千万别浪费了。”马朗吃着烤年糕嘎嘎香。
这年糕本来就好吃,更别提配上那白糖了。
表皮烤的稍微带点焦糊,碰上白糖就起了化学反应,白糖融化后黏在了表皮上。
“大哥,我们做糍粑吃吧。”马小良星星眼的望着大哥。
“好,不过糍粑是什么?”马朗并没有拒绝弟弟,刚回来的他,还是很愿意亲近弟弟的。
“一种好吃哒。”马小良欢快的描述着。
马朗听完,仿佛不难,可以试试。
结果家里还真有,是马小良早先让人做的。
马朗:在这等着我呢?
跟做年糕也相近,反正这个糍粑就需要力气。
力气马朗多的是,为了抱起弟弟,马朗可是从不敢松懈,每天都有勤练武艺。
“这是要做什么呢?”马老太爷听说孙儿去了厨房,这会有在空旷的地方,放上石槽要用到木头锤子,纳闷的问道。
“阿翁,大哥要给我做糍粑吃。”马小良欢快的炫耀。
“就知道是你折腾你大哥呢。”马老太爷还能不知道自家长孙宠弟弟?
论宠孩子,他们家就属马朗排第一了。
也就是见面少,不然马朗这小子能把马小良宠上天去。
真不知道,等以后马朗有自己的孩子,要宠成什么样子。
也难怪马卓要着急上火,全家人都宠孩子。
就怕把儿子宠成跟京城传来的那帮人一样,那他是真接受不了。
对此马老太爷不以为意,真当他这把年纪是白活了不成?
这小儿能不能宠,他还分辨不出来?
他家乖孙,怎么可能学坏!不可能的事!
就马小良这胃口吃的眼巴巴的小模样,学坏是不可能学坏的。
马朗笑嘻嘻的举着木槌,将那蒸好的糯米,捶打后,有人迅速给那糯米翻身。
然后他继续的捶打,看的众人是热血沸腾,连连叫好。
捶热了,马朗将外衣给脱了,能看到他身上若隐若现的腱子肉。
马小良觉得他大哥就是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那啥的典型。
没瞧见都把院子里的婢女迷得不要不要的嘛,王氏看到后,对身边的婆子说了几句。
婆子赶紧将这些婢女赶走,开玩笑,现在不走,就等着被主子发卖吧!
第 43 章
马朗卖力气的砸, 总算是可以了,新鲜热乎的糍粑,被做成了小揪揪。
摁成饼, 再丢到油里一煎,然后就淋上准备好的红糖浆调味。
“啊呜!”马小良就是一-大口,满满都是红糖甜滋滋的味道,还不忘记幸福的感叹, “好粗!”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他真的是太幸福了!
并且以后都要这么幸福下去!
“嘴里含-着的吃下去再说话。”王氏点点儿子的小脑袋说道。
“吃下去啦。”马小良努力的咀嚼, 咽下去以后, 笑眯眯的回答。
“我们良儿真乖。”崔氏摸了摸小孙子的脑袋,对于糍粑这种食物, 浅尝即止。
主要是牙口不是太好,这粘牙的食物,还是留给孩子们吧。
悦舒和悦怡都挺喜欢的,大声的对马朗说谢谢阿兄。
马小良还让人拿来了黄豆粉, 把黏糊的糍粑往那黄豆粉里一丢。
瞬间糍粑就将那些黄豆粉给粘在了自己身上,马小良高兴的喊了一句, “驴打滚!”
“哈哈哈。”马朗要被弟弟笑死了, “这就驴打滚了?”
这小家伙长这么大,说不定驴都没见过呢。
马小良不搭理他哥, 反正糍粑滚完了, 他拿筷子一戳。
很自觉的塞自己嘴里, 一脸的享受。
不愧是他哥亲自砸出来的, 就是好吃!
马朗也很惊喜, 原来美食做出来这么简单的?
要知道他比较少进厨房, 要不是他弟弟爱吃,基本没有进厨房的可能。
好吧, 现在也没进厨房。
居然为全家做了一顿好吃的糍粑,这是马朗没想到的。
瞧着弟弟妹妹爱吃的模样,马朗觉得,好像做饭也不是那么的难。
偶尔做一顿,可以增进全家人的感情。
马小良觉得他大哥有点盲目自信,谁家好人做饭只要花力气的?
不过他没当着马朗的面说,多打击人自信心啊。
养崽就是要培养崽的自信心,反正他们家就没人说马朗不行的。
别看好像他们家地位在此地挺高的,倒没有那些文绉绉的礼仪。
对孩子的培养,也属于放养状态。
特别是马朗,作为家中的嫡长子,以后是要接受家业的。
偶尔还要出去游学,出门在外,还不得有点生活小技能傍身?
开玩笑,路上要是途经荒郊野外的,没能进城,难不成就啃干粮饿肚子?
也可以让跟着的书童十项全能,不过这也太为难人了。
马朗出门溜达过几次,觉得有必要学上一手。
马小良主动请缨,“阿兄可以学烤红薯,烤鸡,烤兔子。”
没错!全是烤的。
马朗一听当即来了精神,“烤鸡什么的,也没家伙事啊。”
他可不是随便说说的,他见识过厨房做烤鸡,看着就麻烦。
还得有专门的烤炉呢,不然这几怎么烤熟来。
“师父教哒,用泥巴,裹住,丢那烤。”马小良无情甩锅,然后教他哥做叫花鸡!
想吃!
马朗来了兴致,上厨房弄只鸡来试试。
杀鸡的时候倒是为难住了这大公子,啥时候宰过鸡?
但考虑到以后在外头,总不好什么都靠别人。
就跟厨房里的人稍微学了一下,大概的处理一下鸡的内脏还有鸡毛。
随后塞了一把葱在肚子里,搞了黄泥将整个鸡都包裹在里面。
然后丢泥炉里,这个炉子是马小良早先让人做的其中一个。
碳火煨烤,就不用怎么去管了。
等算好时辰,去把烤鸡捞出来就行。
对于第一次亲自下厨,并且参与全程的马朗,对此十分的有兴趣。
甚至还有些小兴奋,还对他弟弟盲目自信。
他家阿弟都说好吃了,那肯定好吃!
等差不多时间,马朗的书童过来,“郎君,厨房那边说应该差不多了。”
书童在那边守着,主要也是看马朗兴致高昂,还不得表现表现嘛。
“好,这就过去。”马朗点点头,抱着他家弟弟一起。
“你呀,这是要把你阿弟惯坏了。”马卓简直没眼看,这一兄一弟的。
就没见过这么亲热的!
马卓想起自己跟二弟还有三弟的相处模式,似乎因为只差了一两岁,他们从小是打到大的。
只是他后来大了,也就不跟他们一般见识了。
作为长子,他的责任更大。
马卓感觉他长子和幼子感情过于好了,并且怀疑长子怕不是把幼崽当儿子养了吧?
对于亲阿耶的吐槽,马朗和马小良一点没有感觉。
两人已经人拿钩子把烤鸡扒拉出来,烤的焦黑,并且还出现裂痕的烤鸡出现在两人的眼前。
马朗想要伸手,他的书童赶紧阻止,“郎君,小心烫。”
这可是刚从灶膛里捞出来的,伸手去抓,这是手不准备要了?
“知道啦。”马朗点点头,表示明白。
他又不是真的傻,只是一时情急忘记了。
等稍微的冷却一下,马朗就让人拿家伙来敲开外面的泥壳子。
随着泥壳子的碎裂,那烤鸡的香味顿时就飘散出来。
“好香呀!”马小良哪扛得住美食的诱惑,当即催促起来。
马朗都没想到,自己那么随便的摆弄,都能出这么好的效果来。
毕竟他刚才连毛都没怎么拔干净,残留的鸡毛,这会一根都不剩的连同那个泥壳子一起下去了。
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要知道拔鸡毛还需要热水呢。
结果这个叫花鸡,连拔毛都省了。
“就是不知道好不好吃。”马朗还是迟疑了一下,他对自己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了解的。
至少他长这么大,厨房是一次都没进过。
像他家弟弟,动手没啥机会,但理论知识充足。
别的不说,指挥起来还是可以的。
而他就不同了,无论是杀鸡还是做烤鸡,那都是人生以来的第一次!
“肯定好吃哒!”马小良信心无比的说道。
对于自家大哥的手艺信不过,那他也要为自己的调味料充满自信好吗!
以为他的调味料是摆设吗?
“这一捆葱,绝了。”马朗闻着烤鸡的香味,忍不住称赞的说道。
要知道,这葱是他家弟弟让他塞的。
结果比他以前吃过的烤鸡都要香,里面也没放啥调味料。
马小良让厨房给他调了一个汁来,主要是怕那烤鸡没啥味道,虽然他也让人抹了酱油的。
“阿弟先来一个大鸡腿。”马朗拆了一个鸡腿给弟弟放在碟子里。
“阿兄先吃。”马小良笑眯眯的说道。
没错,又是兄友弟恭的一天!
马朗大为感动,尝了一口,然后就没然后了,好吃的说不出话来!
马小良见他哥吃的这么开心,总算是放心的跟着吃了起来。
还别说,这叫花鸡确实不错。
当然也可能是原材料比较好,这边全是纯天然无公害的走地鸡。
不需要太复杂的调味,就能吃到鸡的本味。
传说中的鸡味!
马朗吃的不错,让厨房多准备几只,等晚膳的时候,全家都可以尝尝。
要懂得分享,那才叫一家人。
照样画葫芦厨房还是会的,不过他们比马朗要细致一些,毕竟他们可不敢将带着鸡毛的烤鸡送上主子的餐桌。
哪怕那些泥会带落了鸡毛,厨子可不敢打这个赌。
所以等晚膳的时候,马老太爷他们见到的是做的更加精致的烤鸡。
“此鸡别有一番滋味。”马老太爷点点头,很是满意的说道。
大厨不愧是大厨,马朗之前只在鸡肚子里塞了点葱。
作为大厨,他怎么可能忍受只塞葱这件事。
最起码烤之前,也要腌制一下,像大公子那般粗糙的制作,怎么能端上餐桌呢。
“确实不错,难得是好上手。”马朗点了下头,比他做的,那味道要好上许多。
不过马朗对自己没啥要求,而且像他之前做的,怎么说也有一些野趣在。
至少他家弟弟吃得很开心,那就够啦。
本来马朗也是哄弟弟玩的,谁能想到,真做出美味的食物来了。
小仙翁到底是小仙翁,就是懂得多。
这也让太守府的餐桌上,多了一道菜,平日里想不好吃什么的时候,这样的烤鸡也不错。
没过多久的时间,那酒楼便多了一道菜,叫花鸡!
马小良已经准备来年要养些鸡鸭,这样每天都可以吃鸡蛋不说,还能卖烤鸡和烤鸭。
百姓为啥吃肉少,先不说价格,就是做饭的手艺,也是不大行的。
他们不像大厨,可以有不少的食材来练手,甚至还有师傅传授。
普通的百姓家里,调味料能有盐就不错了。
吃来吃去,都是煮的菜。
光吃那些哪里能有力气的?
马小良要不是自己让人搞出炒锅来,怕不是见了那些水煮菜要疯。
哪怕是太守府的生活要比外头好多了,但对一个穿越者来说,每天吃水煮的菜,也是太可怕了。
又不减肥,谁要吃那些没滋没味的东西。
马小良记忆里,上辈子压根没减过肥!
哦,这辈子倒是减肥了,只是减的比较随意。
幼崽根本没人盯梢,所以五天晒网两天打鱼。
马卓对于幼子,只要他好好的读书,写大字什么的,习武倒是不算太关注。
没办法,这个时代就是如此,大家更欣赏那些士大夫。
第 44 章
对于阿耶的苦心, 马小良一点都没有感受到。
反正他跟攒龙珠一般,把调味料凑的七七八八。
如今他连酱油白糖耗油都搞出来了,更别提他的烧烤神器!
无敌烧烤料!
马小良就准备等以后, 调味料不会被卡脖子了,就在酒楼弄个夜宵烧烤摊。
只是目前来说,十分的困难。
首先,大晚上的, 根本没人出来。
所以马小良只能愉快的, 哦不是, 是辛苦的在家跟阿兄先试试烧烤。
马朗就这样,被弟弟喂胖了好几斤。
连马卓看到儿子, 都忍不住提醒,“儿啊,你脸都吃圆了。”
“也还好吧?”马卓倒是没啥感觉,主要是天天照镜子, 看不出来。
“开春了以后,就要迎亲了。”马卓不得不提醒一下儿子, 少年郎到了爱俏的年纪。
谁不希望自己成婚那天, 是自己状态最好的模样?
马卓迎娶妻子的时候,那也是辛苦的打扮了一番。
不然哪能这么顺利的娶到娇-妻?
当初跟他竞争的人, 可是有不少呢。
最后还不是他赢了!
有一部分是因为马卓读书好, 有文采, 加上马家在当地的势力。
与马家结亲, 对刚来的王家, 只有好处。
所幸王氏也没有嫁错人, 马卓在王家的运作下,成为一方太守。
拿下太守之位, 只是开始。
真要坐稳了,还得是依靠马卓自己。
这么些年过来,马卓基本都是依靠自身的能力。
真以为王家能帮的上他什么忙吗?
他们最多运作一下,帮他坐上那个位子。
别的不说,陛下的身边,有他们王家的人。
虽说不是一家,王氏所在的家族,跟在陛下身边的王家,那也是有些远亲关系的。
不然也不能办到,替马家争取到了太守之位。
马卓也很重视两个大舅哥的意见,因为他明白,大舅哥他们是拥有真本事的。
并且王家的底蕴,不是一般小家族能比的。
就算现在他们王家被迫搬离了原本的家园,才二十来年,王家早就在会稽郡占据一片天地了。
马家说实话,有帮助,但并不算太多。
即便是亲家的关系,马家也不傻,帮助对方在自己的地盘做大做强。
这是二傻子才会做的事,只是王家的底气太大了。
好在,王家还无法跟马家平起平坐。
不过就王家主家那二位,都在陛下的身边,谁也不会主动的得罪他们。
“以后与这王家,还是要保持一点距离。”马卓正在书房中,教导儿子。
他们家不说忠君爱国,主要是不掺和。
无论是站在哪一边,对他们都没有任何的好处。
弄得不好,还要吃大亏的。
特别是如今的马卓的小儿子,同陛下的儿子交好。
虽说马小良不清楚里面的利害关系,马卓却是清楚的,并且他还要各种的堤防。
不然也不会愁了,长子回来,他便要与马朗分析当前的情况。
不能因为马朗在书院读书,便真当这世界与世无争了。
马朗对目前的形势,其实也有一定的了解。
他是去书院读书,又不是出家了。
更何况,即便是在书院当中,也是有党派之争的。
外头那些风气,多多少少还是会影响到书院当中来。
这也是为什么马卓干脆就让长子回来,二十岁的大小伙了,明年就要成婚。
等成家了,也该立业了,在马卓的身边做些实事。
对此马朗是没什么意见的,事实上他也早就做好了准备。
这几年读书的同时,也会出去游学一番。
其实对他本人还是有莫大的好处的,马朗也算是了解了一些民情的。
而不是那种只有理论,丝毫无法跟实际联系起来的人。
外加他还有个好吃的弟弟,他连养猪都了解过。
想要治理一方土地,不是那么简单的。
快过年了,马朗跟在马卓的身边,当然了,还不忘记带个拖油瓶。
马小良:???
你们一个要教一个要学,关他马小良什么事?
每天一早,马朗就把亲爱的弟弟从被窝里挖出来,是的,就是那种无情无理取闹的挖出来!
马朗美曰其名,带着弟弟习武锻炼身体。
幼崽总偷懒可不行!
好不容易练完基础,马朗就打包弟弟去找阿耶吃早膳。
这也是早起的马小良,最期待的时刻了。
可过了早膳,痛苦的时光就来了。
最近阿耶没有到处的乱跑,但府衙的工作却一点没少。
他哥马朗同学,自己看不算还要念出来祸害他的亲弟弟。
马小良痛苦,二十岁的是他哥,又不是他,为啥要来念给他听?
最可怕是无法拒绝,谁让他哥平日里最疼他了。
所以他哥装可怜,马小良就做不到冷酷无情。
对此马卓很是满意,比起让小儿子睡懒觉荒废掉,他宁愿长子带着幼子过来。
只能说,不愧是他长子,就是靠谱!
最近比较重要的事,大概就是推广红薯土豆,现在还多了个玉米。
辣椒倒是好种,只是附近的百姓,还不太能吃得惯辣味。
马小良却是让人种了不少,辣椒怎么能少呢?
“阿耶,困困。”马小良水汪汪的大眼睛瞅着马卓。
“那,睡一小会?”马卓见儿子委屈的小模样,也是心疼。
“阿耶……”马朗无奈,到底是谁,说要对马小良严格的!
你就是这么严格的吗?
“孩子起的太早了,会长不高的。”马卓倒是先给小儿子找了理由。
马朗能怎么办,让人给马小良铺床,再怎么说,这个天也不能冻着孩子了。
所以在马卓和马朗辛苦批阅公文的时候,马小良同学已经愉快的崽被窝里打起小呼噜来。
就说嘛,叫他来干啥!
换个地方睡回笼觉吗?
年关将至,阿焕那边的人,扛着银子过来太守府。
“这是?”马卓被人叫了出来,看到他们家院子里,堆的好些箱子。
这些箱子放的满院子都是,都快没地方下脚了。
“这是殿下分与小郎君的分成。”家将也是没有想到,他们这一年赚了那么多的银子。
这银子还是去掉了成本工钱后,他们殿下和小郎君对半分的情况。
“有这么多吗?”马卓依稀记得,他家小儿子跟那殿下,似乎是有啥生意上的合作。
是的,他家小儿子不过四岁,居然都做上生意了?
事实上这生意都一年多了,居然赚了这么多的银子?!
“对,这是账房先生,就叫过来,跟小郎君对账的。”家将点点头,殿下是绝对不允许昧下小郎君一文钱的。
所以他们必须当面清点,还需要马小良亲笔签字。
别的不说,马小良虽然写不了几个字,但马良他还是会写的。
马小良和阿焕合作的,不光是琉璃生意,还有那酒楼。
自打有马卓的推荐,酒楼的生意几乎日-日火爆。
没办法,比起一般人家做饭,确实是酒楼的饭菜更加的好吃。
调味料这个东西,不是谁家都舍得放的。
马小良最大的目标,是想要建造合适的海船。
这样他就可以开着海船,在附近沿海地区,无论是下到南部去,还是附近海域抓鱼,都是很简单的事。
只是造船是个大事,而且不是那种一点银子就能办到的。
想要造大海船,首先要足够的木头,还必须是一定的宽度,外加木头的坚硬度。
感觉没个十年八年的,根本想都别想。
就是马小良不说,阿焕也已经在让人找合适的木头。
不过他们也商量过,不能因为他们需要,就大肆的砍伐。
砍掉一颗,就必须补种一颗。
这样才能拥有无穷无尽的木头!
不能嚯嚯未来子孙的财富,而且水土流失,对百姓也不好。
当然了,这也不好跟阿焕解释。
好在阿焕这孩子从不问废话,只要是马小良说的,直接点头答应。
他手底下的谋士亲信们,早已经习惯了。
妖妃啊妖妃!
他们能怎么办,当然是听妖妃的,嘿,妖妃能赚钱呀。
自从琉璃大赚了一笔以后,山上的亲信们都没办法否认,别看幼崽年纪小。
但幼崽运气好啊!
最近连给他们殿下寄出去的玩具,都打磨了一下,运送到不同地方去售卖。
卖的也十分的火爆,这是他们没想到的。
马小良却一点都不感到意外,毕竟现在的孩子玩的东西不算多。
哪里像他上辈子,想要啥都有。
各种层次不穷的玩具,他虽说玩过的不多,那些经典款,他还是拥有过的。
他仿佛是自己赚钱以后,给自己买的,不错,小朋友拥有的,他也要拥有!
就是这样不亏待自己,人生短短,没必要啥都忍耐。
岛上的人甚至在寻找擅长机关的人才,因为马小良想要可以动的玩具。
想要玩具动起来,那就不是一般的工匠可以做到的。
只是这墨家门派十分的神秘,他们起源春秋战国时期,传到现在,越发的稀少。
所以阿焕的人才要广撒网的去找寻,马小良倒是不觉得,机关术在后世的人眼里,就是机械啊。
他虽说对机械不算太了解,好歹也是学画画的,只要给自己画本书,好像也能凑合用。
第 45 章
阿焕的亲信来到太守府上, 不过没有见到马小良,而是跟他的书童说明了情况,让平安进去传话。
对这会稽王的手下, 马卓是一点不意外。
自从他家小儿子拜了个了不得的师父,这跟会稽王,就是亲师兄弟了。
会稽王不在此地,可不就要找马小良。
不过马卓也觉得这些人离谱, 幼崽才多大?找他商量能有啥用?
很快平安就进到院子里, “小郎君, 那边来消息了,找到了。”
“找到了?”马小良很是惊喜的问道。
“对, 不过,好像不愿意来。”平安有些无奈的说道。
“为什么不愿意?钱给的不够?”马小良眨巴眨巴眼睛问道。
“这小的就不知道了。”平安摇头说道。
这也不是平安一个十岁的娃能知道的,因为跟着马小良吃吃喝喝,平安倒是比普通这个年纪的孩子高出不少。
乳母崔氏很是感激, 要不是马小良选了平安,也轮不到这小子跟着太守小公子身边。
在马小良的身边, 不说吃喝不愁, 还习得一身的武艺。
他这里哪里是在找书童,那是找贴身的保镖来着。
就是他哥马朗身边的, 也没马小良训练人厉害。
马小良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他偷懒不想习武, 这不就要找个厉害点的。
更何况, 他师父都说了, 平安啊, 有那天赋。
最起码这力大无穷,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天赋技能, 这得多少人都羡慕不来。
不过这要是在乡下,大概就只有像老黄牛一样的种地。
毕竟什么都不会,只有力气的话,除了干更多的活,也没什么指望。
这也是为什么崔氏一定要将儿子带来太守府的原因之一,唯有来了马家,她的儿子才有可能脱离种地的命运。
特别是她嫁的那个人家,唯有儿子出息了。
平安是个很听话且憨厚的好孩子,他在家的时候照顾弟弟妹妹们。
上太守府来照顾小公子,对他来说,照顾马小良不过是更精细点。
因为平安很喜欢在太守府的生活,小公子人真的是太好了!
这里吃的好,住的好,穿的也好。
在老家一年只能做一身新衣服,太守府里,一般的仆从,一年也有两身。
而马小良身边的书童,一个季就有一身。
平安自从来了这里,身高都蹿了两蹿。
对此马小良很不开心,为啥吃的差不多,他的身高一点都没蹿?!
实在是太不友好了!
过年马小良又有一笔新的功德入账,这样他就画下了一个机关小玩具,这主要是送去给他们找到的工匠的。
不然按照他自己来做,猴年马月才做的出来。
原理他都明白,但,这多为难一个四岁的幼崽啊!
“这是什么?”马朗在弟弟这里,发现了一个木头做的玩具,有些好奇的问道。
“山上的人拿来给我玩哒。”马小良不好说这是要拿去给机关工匠的,只能说是山上拿来,无情甩锅!
“这东西有点意思,还会自己动?”马朗对这小东西有点兴趣的摆弄。
“因为里面有机关哟。”马小良就喜欢看他那精明的大哥,露出傻乎乎的脸来。
“有意思,阿弟……”马朗很是稀奇的望着玩具,完全不觉得自己二十来岁的人了,玩这个有些不合时宜。
“阿兄拿去玩吧。”马小良一脸无奈,谁让这是他大哥呢。
难得大哥对他这里的,除了食物以外的东西有兴趣,不就是一个玩具,他再画一个就是了!
没错,就是这么的大气!
谁让他现在功德正富裕着,而且俗话说的好,熟能生巧。
多画几次,他能越来越好。
没过多久的时间,平安就将东西装盒,让阿焕的亲信送去给那找到的墨家的大师傅。
接下来就顺利了,对方在见到那玩具就心动了,用最简单的手段,弄出这样的玩具。
虽说提出要见做玩具的人,那是不可能的,阿焕的亲信也不可能让对方见个四岁大的孩子。
反正无情推卸,表示小仙翁不在本地。
老道:????
没错,十项全能小仙翁!
重点是对方还相信了,就是这么简单。
对方也愿意合作,最后还搬到了岛上,主要是想等小仙翁回来。
至于岛上的工匠们,就要开始干活了。
每个人做一个零件,到最后组合起来。
也是马小良让人这么交代的,只要固定尺寸,每个人打磨出来,组合一下,效率也就快了。
反正每个工匠,都有属于自己的零件,这样方便检查东西是否合格。
阿焕那边的亲信觉得这样也可以行,试一下,未尝不可。
主要也是没啥损失,别的不说,马小良可是小仙翁的关门弟子。
总归是不会有错,就算去信问他们殿下,收到的回信,也只会是,听他的。
妖妃这个诨号,也不是浪得虚名的。
对此马小良一无所知,主要是大人之间开玩笑,怎么可能让幼崽听到。
万一幼崽知道了,跟他们殿下告状。
那他们可就真的完蛋了!
所以保密还是做的很不错的,至今都是他们私底下吐槽的叫。
马小良过了一个愉快的年,从现在起,他大哥就不回书院了,正式的在父亲身边得了个职位。
作为太守的马卓,并不会因为是自己的儿子,就给特别高的职位。
当然了,也不可能让儿子从基层做起。
主要的还是手把手的教孩子,顺便筹备婚礼。
等过完春天,就该迎娶新娘子了。
“好无聊,想看花灯会。”马小良打滚,他们县城已经好些年,没有举办过花灯会了。
“还想花灯会呢?”马朗可不想再来一次,对心脏不好,“当初你可差点被拐。”
“……”谢谢,又提起他的黑历史了!
可恶,马小良一眼就看出来,他哥绝对是在嘲笑他!
“不好意思,实在是太好笑了。”马朗一时没有忍住,他忽然想起了,这幼崽虽说差点被人抱走。
但对方压根抱不动的画面,那场面一时有点尴尬。
要不是他们反应快,摁住了那小子,他家弟弟可就要被人抱走了。
吃的圆润,有时候也是有点用处的。
“阿兄!”马小良顿时就恼羞成怒,凶巴巴的喊着。
可惜他自以为的凶,在他哥看来就奶凶奶凶的,特别萌。
“你们兄弟二人,在闹什么呢?”王氏过来,正好看到小儿子憋屈,而长子无情的大笑。
“就是,都要成婚的年纪了,还在那没正形。”马卓过来,严肃的表情说道。
马朗倒是没有要当新郎官的害羞,害羞那种东西,不存在的!
主要他也是二十岁的人了,虽说身边没啥女人,但多少还是了解了一些的。
不过他们马家的家规严格,从来不允许放纵。
像他祖父,也就一妻一妾,那妾还在前几年没了,唯一的庶女也早就出嫁了。
马卓倒是有两个妾,只是都不是他主动纳的。
阮氏是妻子怀孕后非要给他,柳氏则是当初上峰送的。
因为不好拒绝,直接让妻子安排。
入府十年,马卓并没有怎么找柳氏,不然小女儿悦怡也不会才不过六岁。
且没有再怀孕生子,马家并没有那种非要开枝散叶的家规。
而且马卓的弟弟们也都成婚生子,马家到了这一代,还是很人丁兴旺的。
他子嗣不算多,但弟弟们很能生,过年他光是给弟弟妹妹们送礼,就准备了好几头猪。
对于亲哥送的猪,他那几个弟弟也不客气,尝了以后发现味道不错,立刻下单。
马卓搭理他们才怪了,要吃自己养!
正好建个大一点的养猪场,还能给马家的将士们换换口味,增加点油水。
对于这个缺少油水的年代,猪肉可是个好东西,毕竟这玩意油水是真的足。
对于大哥的无情拒绝,马家两兄弟也没啥意外的,那是亲哥,又不是道观里的神仙。
加上亲哥给的图纸,他们又不是没银子,直接开造呗。
顺便下单订购五十头小猪崽,这下马卓没法拒绝了。
马卓:上来就五十五十的,母猪都来不及下崽了!
为了要源源不断,且稳定的猪崽,马朗弄了一些母猪来,同时生下来的母猪,也会留下一部分。
挑选强壮优秀的来繁衍后代,其他的,当然还是老规矩。
马朗后来看多了,也就习惯了,再也不会感觉凉飕飕的。
还很佩服养猪场里的人,这手起刀落的姿势,实在是过分熟练了。
养猪场附近,也开始建造起其他的禽舍。
他们家只有马小良拥有鹅绒被子,这小家伙可劲的推销。
这不,他阿耶总算是答应下来,准备鸡鸭鹅全部都要养。
鸡倒是可以不必靠水,鸭子和鹅,全部都是准备养在挖好的池塘边。
这池塘里养了鱼虾,还有藕之类的。
等鸭子和鹅养起来以后,就算不喂食,也能在池塘里找吃的。
基本上跟养猪崽差不多的情况,无非就是干净的环境,连食物也相对干净。
同时今年要种植大量的玉米,这无论是饲养住在还是鸡鸭鹅的饲料都有了。
这年头谁能想到,养猪跟喂养人差不多,除了没有调味料,确实吃的相差无几。
甚至感觉猪吃的比一些人都要好,这话可不是胡说的。
一些给乡绅种地的百姓,因为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做的最辛苦的活,赚取的却不成比例。
马卓即便有心想要改变,也是无可奈何。
因为这些百姓,并没有其他生存的手段来维持生活。
有些会选择送自己孩子去学木匠,但这也是比较少的存在。
第 46 章
马小良正在谋划, 建造一个玩具工厂。
因为他的一些玩具,销量很是不错。
同时最好再弄一个专门培养工匠的地方,这样才能保证玩具工厂的运作。
只是目前来说的话, 他阿耶可能不会答应,毕竟搞粮食,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有马小良提供的土豆红薯和玉米,想要搞粮食, 还是比较容易的。
最起码饲养那些猪的饲料, 无论是哪一种, 猪都是来者不拒。
哦,人好像也差不多?
在那酒楼的拔丝地瓜十分的受欢迎, 只是每天限量供应。
不是地瓜贵,而是糖太少了。
哪怕这玩意价格又贵,还限量,每天去酒楼吃的人还是络绎不绝。
这大概就是有钱人的乐趣吧, 马小良也不是很懂。
对于赚钱,不过是马小良为了实现以后更加舒服的环境的一部分。
毕竟没有银子, 说啥都是白搭。
他要不是太守之子, 或许还要勤奋的读书,否则根本没有出头之日。
因为这不是宋朝更不是明朝, 而是被士族掌控的晋朝。
西晋崩塌后, 这东晋才不过建立了几年时间。
马小良都是通过他周遭的人们, 才能获取这些讯息。
当然了, 主要还是从阿焕那边的情报获得。
不然他到现在还不能弄明白, 自己身处何地。
说司马家是皇族, 其实有多人家族在乎?
会稽郡几乎也快可以做到,只闻马家了吧?
就是那京城, 王家都比司马家有号召力。
辛苦谋来的江山,到最后一点一点的都没了。
最苦的还是老百姓,像那些个士族根本不在乎这些。
哪怕生来就是士族的一员,马小良也不可能像那些人。
他可是生在春风里,长在红旗下,茁壮成长的祖国未来花朵!
过上过好日子,在他眼里,这个时代跟过苦日子没啥区别。
要啥没啥的时代,所幸他有作弊神器在,不然这日子都不知道要咋过。
不过正因为如此,他的功德反倒是好获得。
因为百姓的日子过的实在是太苦了,马小良准备开办的,无论是工厂还是学校,都将改变不少人的命运。
只是这些对马小良来说,都不如他哥成亲来的重要。
他们太守府,终于要迎新人了。
马朗早早的就出发,骑上他的高头骏马,带着迎亲的队伍,前往隔壁县迎接他的新嫁娘。
马小良因为年纪小,也不适合出门,不过他也有用处,那就是滚床。
年纪小有年纪小的用处,真当是不浪费一点。
为了庆祝他哥要娶媳妇了,马小良还画了不少花生,伪装是种在他院子里的。
半夜偷摸的去埋进院子的土里,到下午再挖出来。
家里人倒也没有怀疑,毕竟他师傅给他寄来不少的种子。
都看到马小良往他的院子里面瞎种了许多,杂七杂八的,反正院子里是一朵正经的花都没有。
什么稀奇的玩意,都可能挖出来。
基本上都要时间去等待,等花生被挖了出来,众人见这花生的产量也不少,马卓很是欣喜。
就是不知道这东西味道如何,马卓派人去将部分的花生给洗了。
弄几颗喂鸡,看鸡吃了有没有什么反应。
鸡若是没事了,他们就可以尝尝这从未见过的新鲜玩意。
马小良:你们就不考虑一下鸡的感受?
鸡的命,那也是命啊!
不过鸡吃了花生屁事没有,厨房这才煮了洗好的花生。
倒是不确定要煮多久,水开过了一会,大厨就剥开一个,尝了一下。
意外的发现,这种叫花生的东西,味道不错,不是说有甜味或者什么。
主要有那种坚果的香味,他很是喜欢。
马小良表示这玩意还可以炒着吃,甚至是油炸,吃起来老香了。
今天时间太晚,所以只煮了一些。
他终于能吃上水煮花生了!
一家人很快就分掉了一盆花生,因为一株可以生好多的花生,马卓立刻拍案决定,春天就种上。
开玩笑,春天可不能错过了时间。
花生味道不错,吃多了也有饱腹感。
这是上天垂怜他们会稽郡啊,不然怎么出现这么多可以代替粮食的好物。
到傍晚的时候,马朗接亲的队伍才回来。
马小良站在门口眺望,一眼望去,那迎亲队伍都看不到头。
主要还是新娘子的嫁妆多,很多人家就是,早早的就开始置办嫁妆。
特别是士族,从女娃一落地开始,床什么的,日常要用的,全部都开始让工匠打造。
甚至马小良还看到了盖着红布的棺材,震惊!
所以他阿姊也有吗?
这一点,马小良还真的不太了解。
毕竟他是个男娃,作为母亲的王氏,肯定是不会对儿子说起这个的。
等穿着新郎的服饰,骑着骏马意气风发的马朗到了家门口,才是一系列的迎亲开始。
用竹子弄出来的动静,比不得后世的鞭炮烟花。
这也已经是这个时代能搞出来的大动静了,反正现场闹哄哄的,马小良被平安抱回里面。
今天太守府是极其的热闹,来祝贺的宾客不少。
光是府里的大厨肯定是不够的,他们还借来了酒楼的大厨,不光是人,就是锅灶都一起借来了。
基本上很多普通人见都没见过的食材,今天在太守府都是享用不尽。
这也是马家对这嫡长子的看重,甚至是未来亲家的看重。
等新人回去整理了一下,便出来举行仪式,然后是迎客。
这时候可没有马小良看的电视剧里演的,新娘只能在新房内等着。
马朗与新娘一起迎客,两人还给长辈敬酒。
这跟马小良没啥关系,他只需要欢快的吃饱饱就行。
没一会就开席,马朗则是领着新娘回了新房,他们在新房里有单独的吃食。
毕竟折腾了一天了,再不吃上口热乎的,马小良都觉得他哥要饿死了。
马朗确实如此,白天就带了些干粮出门。
就是新娘子,也没啥吃的,起来的早,真的是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快快,尝尝,这个可好吃了。”马朗跟新娘也不客气,赶紧让她先吃上一口。
“好。”新娘点点头,品尝了一下发现,确实不错,比她以前在家吃的,要好吃不知道多少倍。
新房内,这新婚的夫妇相处愉快。
在外头的人也都瞧着热闹,吃的时候,更是甩来了腮帮子吃。
开玩笑,谁不知道,这一次太守府可是叫了鸿运来酒楼的大厨。
平日里去那鸿运来,谁不是排队等的。
也就是今天,这菜随便吃。
也有人吃饱了以后,开始闲聊起来,“瞧着新娘好像是谢家的吧?”
“不愧是谢家女,长的可真好看。”也有人点头说道。
马小良在一旁听着,很是纳闷,这些人是怎么看出好看的?
说实话,他嫂子就远远的看了一眼,脸上刷的那叫一个白。
两坨大腮红,看起来老吓人了!
对于幼崽来说,这样的化妆技术,堪比他上辈子见过的纸人。
这个时代的审美,真心的不太能接受。
也不知道他大哥有没有吓一跳,应该不至于吧?
反正马小良觉得他哥胆子挺大的,如果是他娶老婆,这样的妆容。
不行,已经开始害怕了……
他上辈子最怕的就是看鬼片了!
不知道他弟正在害怕的马朗,已经吃饱喝足,恨不得能躺上一躺。
可惜身边还有个他媳妇,不好躺,只能闲聊起来。
其实两人打小就认识,平时也是有书信往来的。
他媳妇说是谢家女,却不是本家,毕竟本家的话,也不可能随随便便的就定亲。
早年他们两家大人在读书的时候,便已经认识。
似乎两家还是同时娶媳妇生的孩子,只是都是男孩,遗憾的无法结亲。
过了几年,谢家生了个闺女,马卓当然是早早的给儿子定下了。
就这样,马朗有了一个未婚妻。
要不是谢家就这么一个闺女,估计他阿耶还想给马小良也定一个呢。
谢家上头一个长子,已经成婚,下头还有两个儿子,就中间这么一个闺女。
可是如珍如宝的养大,马朗接新娘的时候,谢家的三个儿子,别提哭的有多惨了。
并且还警告马朗,敢对他们家娘子不好的,直接揍死他!
马朗也不去在意大舅子小舅子的威胁,他能对自己媳妇不好才怪!
辛苦娶回去的媳妇,不对她好要对谁好?
他简直觉得那三兄弟多虑了,当然了,做人哥哥和弟弟的,肯定是要多想。
将心比心,他家的两个妹妹若是要嫁人了,他肯定也无法做到淡定。
特别是他大妹,已经相看人家,再过几年也差不多该出嫁了。
一想到这里,马朗就觉得糟心。
不过人都是要经历这些的,得亏他家小弟是男孩子,不需要嫁出去,不然光想想,他就更难受了。
马小良还不知道,他哥的想法呢。
看了今天办婚礼,马小良觉得租借酒楼大厨,说不定也能大赚一笔。
这让他想起了上辈子在农村吃酒席,那红白事的大厨,可都是流动的。
当然了,这边乡下,估计没几个人能请的起宴席的。
第 47 章
还得是让大部分人都富裕起来, 才能带动各行各业的经济。
因为马朗兄弟少,就一个幼弟,也没其他的堂兄弟来闹洞房。
所以很平安的就过去了, 马小良也早早的入睡。
作为一个幼崽,睡眠可是很重要的!
早早的,马小良就被乳母崔氏挖了起来,如今这崔氏主要是照顾马小良的起居。
要跟新嫁娘见面, 崔氏可是仔仔细细的给马小良打扮。
马小良:?
又不是他的娘子, 干啥要给他打扮。
不管怎么说, 那都是他的长嫂,要给留下好的印象。
基本上等马小良到了的时候, 他们全家都已经到了。
就等着新人过来,马小良也准备了给新婚嫂嫂的礼物。
作为家里的小富翁,他可是从来都不小气的。
主要是还得先看看嫂嫂人怎么样,要是顺眼多给点, 不顺眼就少给点。
很快,婢女就来通报, “新人来了。”
“太好了, 可以看到阿兄和阿嫂了。”马小良当即欢快的说道。
“是啊,朗儿总算是成亲了。”崔氏点点头, 老怀欣慰。
“不光是朗儿成亲, 就是良儿, 你也一样能看到。”马老太爷自然明白老妻话里的意思。
以他们的年纪, 也算是长寿了, 马老太爷如今六十一岁, 他老妻崔氏也有五十九了。
马卓可是准备今年,给他母亲办一场寿宴的。
早早的就跟几个兄弟姐妹都商量好了, 到时候在太守府聚上一聚。
毕竟兄弟还好,有机会见面,姐妹们就难了,一个个在后院里,住的又远。
不过好在嫁的不算太远,都是在本地的,也没有几个敢对马卓的姐妹不好的。
又不是嫌自家在会稽郡待腻了,不管是马家还是马卓这个会稽郡太守在。
长脑子的都不敢太过分了,加上马卓的几个姐妹都是聪明人。
也是,都是大家族里精心培养出来的,哪有不聪明的道理。
换上新衣的新娘出现,身旁还跟着意气风发的马朗。
这是一家人正式的见面,新嫁娘给婆母敬茶,王氏乐呵的就接了,然后给了儿媳妇一堆的礼物。
“这是马家家传的镯子,如今就给你了。”王氏对儿媳就没有不满意的地方。
这些年来,自然是也是很清楚谢家对女儿的教育。
由谢家培养出来的女儿,她也只需要在身边带上一段时间,就能将家里的部分工作,交给儿媳妇了。
“长嫂。”马小良恭恭敬敬的喊道,并且还送上了礼物,那是一个大金镯子。
“你这……”马朗看到哪大金镯子,嘴角一抽,他弟弟啥都好,就热爱金子的品味。
对上他哥嫌弃的小眼神,马小良白眼,你懂啥!
黄金保值!
俗话说的好,乱世黄金,盛世古董。
如今这东晋风雨飘零的,谁知道啥时候就闹起来了。
黄金保值,他房里还有一箱的小黄鱼呢。
都是他让人特意熔的,那么一箱子,拎上就能跑路。
当然这是最后的手段之一,等他再长大一点,就可以建造大船,就他的世界地图在。
想上哪不也是随便去嘛,不过这是最后的手段。
一般人谁想背井离乡?
又不是脑子有坑,外头再好,能比的上自己的家乡?
特别是他们马家,那可是祖祖辈辈都在这会稽郡繁衍生息的。
跟外来的王氏一族和谢氏一族完全不一样,不然这两族,也不会与马家结亲。
一般来说,北方的那边的士族,是瞧不起南边的,都觉得南边的全是南蛮子。
他哥的新娘,总算不像昨天那么的吓人。
那白脸,真的是很吓人。
事实上他哥当时也被抹了不少白,不过没能坚持一天,等回来的时候,脸上的那白乎乎的,早掉完了。
马朗也是无语,不太明白,抹成那白不拉几的模样有啥好看的。
要是铜镜就算了,他们家还是镜子,那照的简直一清二楚。
别说他家弟弟了,就是他自己也吓一跳。
但那帮人说结婚就是要这样,还无法反抗。
没人知道,他在赶路的时候,偷摸的擦了。
不然到家的时候,东掉一块,西掉一块,更丑了……
昨晚别人不知道,马朗和妻子要就寝,谢氏要卸妆的时候,看到那镜子里的自己,差点以为见到了鬼!
得亏成婚没有退货一说,不然就那模样,当场怕是就要退货了吧?
也多亏了这可怕的妆容,卸妆以后的谢氏,前后一对比,简直堪比天仙。
马朗当时只想,大概要是就是这样的效果吧?
不是很懂这些审美……
马小良也不是很懂,明明他嫂嫂这么好看,为啥要画成那样。
多吓小孩子啊!
差点他都不敢娶老婆了!
当然了,要都长阿焕那样,他还是敢娶的。
阿焕,好看!
唉,他都好久没见阿焕了,虽说有阿焕的画像,但总归和真人的不一样的。
而且阿焕是他在这个世上,唯一的同龄的小伙伴,想她了,可惜实在是太远了。
也想师父了,毕竟师父在,每次他想做啥,师父都会帮他,还会扛锅。
这么好的师父,上哪找去?
就算师父如今在京城里,还背了好几个黑锅呢。
老道:有你是我的福气。
只是自己选的徒儿,他能怎么办。
谢氏很快就融入到了马家,主要是马家人口简单,又是属于马卓这一支在此地。
但凡要是在马朗的老家,那七-大姑八-大姨的,可就多了去了。
马小良也从他哥那知道他大嫂是有名字的,但这时候就是奇怪,不好好的说名字。
当然了,像他这个做弟弟的,也不好喊嫂子的名字。
不过他知道嫂嫂叫谢真雅,好像说是刚好是这个辈的中间字。
马小良就跑去找他阿母,“阿母阿母,您叫什么名呀?”
“怎么突然问起这个?”王氏有些疑惑的问道。
“就是想知道呀,阿母告诉我嘛。”马小良撒娇的在阿母怀里打滚。
“我啊,叫允薇。”王允薇怎么都没想到,小儿子长大了,反而想要知道她的名字。
多少年了,不曾与人提起过自己的名讳?
嫁入马家多年,基本都被人称为马王氏。
这名字啊,少有用到的时候。
即便将来死了,最多也就留个王氏的字样。
“阿母怎么了?”马小良见王允薇怔怔的望着前方发呆,不禁问道。
“没什么,阿母挺高兴的,有我们良儿记得阿母的名字。”王允薇微笑着,不愧是她生的崽,就是贴心。
“阿母吃。”马小良端着白糖糕的碟子,总觉得这个时代,对女性不大友好。
事实上,每一个年代,就没有对女性特别友好的。
都是那些大老爷们,潜移默化的禁锢了女子。
那天看到嫂嫂的嫁妆,马小良还是很震撼的。
第一次见这样的,女子出嫁真的是太难了,从大件的床,到生活所需的用品,一直到嫁妆队伍里最后一件的棺材。
总觉得这嫁妆看起来就没那么喜庆了……
明明家里头教养的那么优秀,一点都不比男娃差,却只能锁在这深闺当中。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光想想都觉得难受的很,马小良是知道他阿母的,他阿母写了一手好看的字。
没事还喜欢作诗,是个很会享受生活的人。
并且在休闲的时候,还将家里安排的井井有条。
这么能干的人,竟然只能在家里待着。
暴殄天物这话大概说的就是他阿母了,太浪费了!
不过现在来说,马小良没有解决的办法。
等将来,说不定就有好的机会。
在靠近县城的地方,如今被围了起来,这里是要准备建造工厂用的,同时不远处,也划拉出来,要开始准备建造。
毕竟春天了,也该开工了。
这工厂区域并不是只想开一家玩具工厂,附近也准备建个小镇。
小镇上什么吃喝拉撒的,全部都有,那学校建的尤其的大,两层的小楼足够容纳上百人来上课。
马小良谋划的,当然不止于此,光教学楼就准备盖四五个,附近还有给学校师生居住的房子。
有水泥这样的建筑原料在,建个三层小楼不是问题。
唯一麻烦的,可能就是用水。
按照马小良的设计图,宿舍楼里都有卫生间,蹲坑形状的瓷器,还是很好制作的。
没错,这就是他准备的抽水马桶。
那些粪便就会从三楼一直通过管道,到外面的化粪池里,最后被运去施肥。
这可是一点都不浪费,每一点都是被计算好的。
只是这么大的建筑群,不是一两个月就能建完的,少说也得一两年的时间。
不过这样也好,可以给附近的百姓足够的生活费。
最先建造的,还是这个学校来着。
等学校建完了以后,便可以跟附近的村子招收学徒,不需要交钱。
只要等学成了,跟他们签契约,十年内都不能跑路。
毕竟辛辛苦苦的教出来,总不好拍拍屁.股就走人了吧?
虽说就算不签契约,也没人敢这么做。
但锦帛动人心,谁知道在利益的驱使下,人会做出什么来。
更何况,这年头,也不光是金钱,还有地位。
某些人只要能改变地位,还真不好说。
这年头,想要跨越阶级,基本是没有可能。
做梦还可能快一些,毕竟梦里啥都有!
别人梦里啥样,马小良不清楚,但他的梦里,确实啥都有。
他画出来的东西已经有不少了,没错,在梦里即便不需要上厕所,他也画出了抽水马桶。
甚至还给自己配备了一个浴池!
既然要洗澡,怎么能没有一个可以玩耍的浴池呢?
等他的学校园区建起来,他还要一间澡堂子!
不要以为住的地方临海了,他们就会经常的洗澡。
事实上,这古代洗澡洗头都不算方便。
特别是获取水源,普通人家根本很少洗澡。
马小良也是仗着人小,夏天的时候,没事就要洗澡。
冬天就哆哆嗦嗦,洗澡真的是太痛苦了。
室内根本不够暖和,要想洗澡,就必须烧上碳火来保暖。
可如果这样的话,就要担一氧化碳中毒的风险。
简直糟心的很!
他想洗个舒服的热水澡,还想要自己的小命平安。
可惜温泉的地方实在太少呢,不然他恨不得住在那岛上不下来。
毕竟一年四季不会太冷,当然了,夏天不需要温泉,可以离开温泉的区域。
不得不说,岛上真的是太舒服了。
自从阿焕去了京城,马小良也不好赖在岛上。
所以马小良准备给自己建造一个澡堂子!
拥有澡堂子了以后,冬天洗澡都不再是麻烦事。
只是等他再长几岁的话,洗头要变成一个新的问题。
他现在年纪小,头发也没有长的多长,洗一洗,涮一涮,擦干后,很快就干了。
不像他哥,头发浓密不说,还非常的长。
现在讲究一个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轻易损毁。
短发基本上很少见到,男的都不可能了,更别提女的了。
所幸他们家的发量都还可以,不然秃了的话,长发真的很难。
有钱人家倒是可以购买假发来用,不少中产阶级,实在没钱的时候,倒是有剪掉长发换钱的事发生。
至于为啥不是贫困人家,都吃不饱了,身体没有营养,又怎么能长出质量好的头发呢。
谢真雅嫁来马家,可以说的上是十分的舒服了。
并且提前感受了一把,养崽的快乐。
没错,现在不光是马朗,还带着他新婚妻子一起养崽。
马小良:谁是崽?
马朗因为是新婚,马卓给他的工作相对简单。
毕竟刚新婚,就一堆工作,连妻子的面都见不到,他未来乖孙海怎么生的出来?
马卓怎么说也是过来人,知道该给多少的工作量。
这次马小良让人找他阿耶,弄得那个综合小镇,马卓就将这事丢给了马朗去办。
反正选址已经决定好了,剩下就是规划什么的。
马朗也是个胆大的,没错,他不光带着弟弟,还把新婚妻子也一块带了出去。
“朗哥,真的没问题吗?”谢真雅骑在马背上,有些担忧的问道。
“放心吧,这能有什么问题。”马朗觉得妻子刚嫁过来,人生地不熟的,留在家也是无聊。
还不如带着一起出门呢,而且他们还带了一辆马车,主要是拉着马小良用的。
马朗伸手牵着妻子谢真雅的手,骑着马,并排的走在前面。
而他的亲弟弟,坐在马车里,从窗户就看到他哥。
岂有此理!
这冰冷的狗粮啊!
胡乱的往他的嘴里塞!
这就是亲哥!
但他还不能生气,真的是太过分了!
“小郎君吃点心?”平安跟着马小良也坐在马车里,端着碟子,送到了马小良的面前。
“吃!”马小良直接啃了一大口,然后,嗯,有点噎人!
“来来,喝点蜂蜜水。”平安见马小良的脸色变化,赶紧递上泡好的蜂蜜水到小家伙的嘴边。
马小良放下糕点,然后接过杯子,吨吨吨的就灌了好几口。
他忘记了,这古代的糕点,可跟他上辈子吃的完全不一样!
这时候的糕点比较扎实,容易吃的噎人,一般都是咬一小口,细细的品,慢慢的吃。
最好还要配上可口的茶水一起,这样不光有意境,还能消磨时间。
不过马家人都不是很耐烦,有这闲工夫,不如啃个肉包子。
马小良倒是喜欢绿豆糕,但……
绿豆是宋朝时候传入的,据说好像是阿三那来的?
就连茄子,都得从阿三那传过来。
行吧,等他多攒点功德,全部都给画出来。
让他好实现绿豆糕自由!
光想想都觉得开心!
第 48 章
想要绿豆, 画起来也是需要很久去练习的。
虽说绿豆比较小,消耗的绿豆怕是不会太多。
可他现在要画的东西比较多,一样消耗不多, 可种类多了,也是一样的。
加上马小良如今一直不怎么长个,马小良想要画出一头奶牛来。
这样他就能充分的补充牛乳了,长高还是梦吗!
为了长高高, 他也是拼了!
梦里天天玩命的练习, 画动物可不像画植物那般的简单, 那可是哺乳动物!
马小良都想画随意门了,心塞, 牛牛好难画!
要是有随意门,是不是就表示他可以打开门,去到不同的地方?
功德笔:我看你在想屁吃!
当然了,幼崽也只是想想而已, 真的是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人生还得是依靠自己的努力。
不过他阿翁听说乖孙想要喝牛奶, 便让人去抱了两头牛回来养。
别的不说, 等养大了,专门出牛奶给乖孙。
马小良大为感动, 还是他阿翁最好了!
他也没放弃练习, 只是有水牛了, 他好像也没有特别的努力。
实在不行, 等过几年, 他造出大船来, 下西洋!
带回几头奶牛,也不是啥大问题。
这下马小良的目标更遥远了, 一艘,可以乘风破浪的海船!
那功德不得嗖嗖的上涨?
有什么办法,为了一口吃的,他可以!
总比在家吃狗粮强吧?
马小良看前面的兄嫂,简直没眼看!
这两个人,当着他的面,也不知道收敛一些。
喂喂,他还是个纯洁的幼崽啊!
算了算了,为了他未来的侄儿侄女,他就忍忍吧。
以他阿耶和阿母的恩爱程度,一般来说,他应该是不会再有弟弟妹妹了。
毕竟他阿母生不出来,即便能生,这个年纪也太危险了。
这古代的医疗不咋地,马小良即便有功德笔,也不可能给他阿母变出一整套的医疗器械出来。
转头看他哥和他嫂子,要不让他们再等等?
让他找人培养出更加专业的医疗团队再生孩子?
哦,他真要说了的话,估计有可能被当成得了疯病。
唉……
思想太过先进也不太好,毕竟三岁一个代沟,他们这几千年,都不知道多少沟了。
马小良默默的,在自己的计划书上,又增加了一笔。
加强医疗迫在眉睫!
小镇的设施,又多了一处。
好在当初设计的时候,马小良就已经考虑到了这个医院。
谁还没玩过基建游戏呢,除了没办法发电这个不用去理会。
医院学校交通,都十分的重要。
“阿弟一个人在马车里,是不是不太好?”谢真雅到底是亲嫂子,有些担心的问道。
“你把平安置于何地?平安会照顾好那小子的。”马朗不在意的说道。
啧啧啧,听听这话。
稀罕的是时候就是小宝贝,现在有了新的宝贝了,就是那小子?
男人,无情的东西!
哪怕这货是他亲哥也一样!
不过他哥的老泰山,应该会挺高兴的。
没人能拒绝对自己亲闺女好的人,除非这压根不是人。
反正马小良光是想象,都觉得自己血压升高。
主要上辈子讯息发达,每天看到那些社会新闻,他就冒火。
总感觉这个世界,奇葩太多,正常人太少了。
“今天的天气不错,早知道就带些东西过来,当踏青了。”马朗有些惋惜的说道。
他这哪里是惋惜不能踏青,那是惋惜不能找其他借口跟他新婚妻子卿卿我我。
“平安,搬东西。”马小良跳下马车,这点高度,对一般的五岁儿童,肯定是太高的。
但马小良是谁,他可是习武之人。
虽然爱偷懒,可不管怎么说也是学了有两年的时间。
“搬什么?”马朗好奇的问道。
“不是说踏青吗?”马小良无辜的反问。
“你还真带了啊?”马朗只觉得自家弟弟真的是太神奇了。
简直是心想事成!
想什么来什么,不愧是他弟!
“我还让平安带了一些肉。”因为天气还算不上热,用冰块放在底下,上面放着肉串,也不至于坏掉。
“不错,好久没吃烧烤了,正好给你嫂子做烧烤吃。”马朗后者脸皮说道。
夫妻二人如今正是新婚,刚好属于感情最好,蜜里调油的程度。
说实在话,马小良还是挺喜欢这个嫂子的。
嫂子人很不错,说话也是温温柔柔的,跟他哥刚好互补。
而且谢家也是书香门第,谢真雅自然不可能是目不识丁。
与在外求学多年的马朗很聊的来,可以说,婚后的生活,无论是马朗还是谢真雅都很满意。
婚姻最怕的是什么,自然是双方无言以对,话不投机。
其实这一点,从一开始就不太可能。
马小良可没有忘记,这二位是有书信来往的。
反正他哥是从未有过忐忑,估计也就新婚那天吓一跳。
主要还是这个时代的新婚妆,太吓人了。
对于献殷勤这个事,都不需要马小良或者平安。
马朗自己就做的挺开心的,别的不说,马朗至今只做过一次叫花鸡。
烧烤,那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但不妨碍他想要表现的心。
他本人虽说没烤过,架不住他瞧见过。
聪明人就是在这里了,学啥都快,不就是个小烧烤。
马小良则是让平安用小泥炉,给他烧上一壶热水,他要泡茶喝。
不是那种磨成粉末泡起来的茶,而是马小良在花开的最旺盛的时候,采集鲜花做成的花茶。
在家里,可是很受阿母她们欢迎的。
因为鲜花做成的花茶,一点都不会喝起来又苦涩的感觉。
而且在瓷白色的茶碗里缓缓的绽放,特别的漂亮。
只可惜花太少了,不然马小良都能做生意了。
每年重阳节的菊花茶,就能卖的不错。
每一种鲜花的习性都不一样,马小良找了阿焕的人,去到不同的地方,尝试种植鲜花。
其实马小良知道,云贵地区,种植鲜花是最好的。
只是离的实在太远了,这古代的交通,有够愁人的。
就像现在这样,他们不过才出来不远的地方,走了也有小半天了。
再过去就是他们划拉出来的地方,附近有村子还有田地。
也不算是荒山野岭,只是这地方,确实都是些荒地。
最后才被马卓规划出来,让儿子来办。
要不是会稽王的亲信来找他,马卓是不会下决心弄这个的。
光是那些被送来的银子,无他,会稽王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谁能面对那么多的银子还能老僧入定的,别人他不知道,反正马卓自己是做不到。
会稽郡要是有这批银子,便可以做不少的事。
到了冬天,也能少死一些人。
每年冻死饿死的人,也是马卓作为太守十分头疼的。
更有躲避徭役,藏到深山里去的。
人口流失,对一个郡来说,可不是什么好的现象。
也就是马卓这两年在推广红薯土豆,总算是好了不少。
百姓对这太守,信心也更加的足。
至于什么会稽王不王的,跟老百姓关系不大。
因为那样的皇族,离他们实在是太远了。
还不如眼前的一口饱饭,来得实在。
“可以吃了,尝尝看,好吃的话,以后还给你做。幺五二尔七五儿吧椅”马朗对新婚妻子那叫一个体贴入微。
“好。”谢真雅点点头,接过了烤串,浅浅的尝了一口,顿时眼睛都亮了起来。
她算是看出来了,只要是太守府里出的,都好吃!
从她在太守府的第一顿开始,新世界的大门就此打开了。
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好吃的食物?
比她前十几年吃到的,都要好吃的太多太多。
还有那个土豆红薯,明明在家吃的时候,也就是那样?
可太守府里,就能做出花来!
谢家作为离马家不算太远的县城,自然也是马卓主要的推广人群。
作为亲家,还能逃过马卓的魔掌,哦不,是和蔼的推广。
谢家也十分的庆幸自己没有拒绝,无他,这红薯土豆的产量太惊人了。
同样的一亩地,可比大米要多的多。
只是一些乡绅都不愿意种植,主要是红薯土豆才刚推广,就怕这玩意砸在手里卖不出去。
马卓已经让官府宣布,以后税收不止是大米,也可以用红薯土豆来抵。
价格不算高,毕竟不能跟大米之类的比较。
马家准备建造的食品厂子,就是要处理这些抵税的红薯土豆,加工成可以存放更久的食物。
“烤土豆片也好吃哒。”马小良在一旁蹲着,看平安给他烤。
“对对,还要撒点辣椒面。”马朗赞同的说道。
不过他更喜欢油炸的,在野外不是很方便。
谁没事带一大缸油出门?
反正马小良不会带,所以烧烤就很不错了。
人不能太过挑三拣四,碳火和泥炉只要在马车上一方,随时可以使用。
甚至还可以煮汤喝,就是这么的放肆!
他就是知道他哥不可能这么细心,所以才准备的。
哼哼,果不其然,用上了吧。
瞧他哥殷勤的模样,简直没眼看。
马小良也不去揭穿他哥,几人欢快的吃了一些,顺便喝点花茶解解腻。
“还是我们阿弟最好了。”谢真雅笑着夸奖道。
“那是,这可我家阿弟,亲生的。”马朗骄傲的说道。
捂眼!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一行人又上马,准备继续前进。
“阿兄,要骑马。”马小良才不要回马车里去,太憋屈了。
而且马车真的很颠簸,这官道已经算好的了,但依然震的很。
“行吧,但你可不能乱动哦。”马朗对于弟弟的要求并没有拒绝。
而是先跟他约法三章,避免这小子在马背上不老实。
事实上马朗纯属白担心了,就马小良这怕死的性格,怎么可能不老实。
根本不存在的,他上了马背以后,被他哥抱着,一动不动。
“哈哈?你这是木头人?”马朗发现了这小子浑身僵硬,当即无情嘲笑。
“阿兄!”马小良握紧小拳头,他不要面子的吗?
“好了,别吓唬他了。”谢真雅都没想到,丈夫会有这么幼稚的一面。
莫非是跟年幼的弟弟一起,他的玩心都出来了?
好在马朗也不算过分,慢慢的教弟弟骑马的技巧。
毕竟这孩子是头一回骑马,害怕的话,也是正常的。
马朗反正不去回想他第一次骑马是什么模样,也不可能跟弟弟说。
因为起码速度很快,他们来到了工地。
就看到这里可比之前那段路要热闹的多,这边的人,摆了好几张的桌子,然后给来工作的人发牌子。
这牌子可是很重要的,有了这个牌子,表示在工地干活了,可以凭借牌子吃上一顿午膳。
“郎君来了。”此地的工头,在看到马朗和马小良的到来,赶紧过来打招呼。
要是连这点眼力界都没有,这也不用混了。
“怎么样?”马朗随口询问起来。
“现在工地上有两百余人,不过要是再等几天的话,可能就没剩下多少人了。”工头为难的说道。
“没关系,还是要以农事为主。”马朗摆摆手表示,本来就准备要花一两年才能建完的,所以他是一点都不惊讶。
工头自然是希望可以快些建完,就可以投入生产了。
作为会稽王那边的人,除了比较核心的制作琉璃和白糖之类的,要留在山上,其他的他们都准备分开在小镇上制作。
没办法,像琉璃实在是太赚钱了,哪怕他们每年只出几件的珍品。
那银子都跟天上掉下来一样,只有他们清楚,这成品才多少。
并且也在海边比较隐蔽的位置,建起了一个造船的地方。
选址隐蔽主要是怕麻烦,在本地王家的人也不少。
如今把持朝政的就有那王家的两位,会稽王毕竟姓司马。
马卓也觉得,王家的那两位,不说两个都有问题吧。
至少有一位,这心啊,已经野了。
所以他才会这么的拼命,他不光是要保护自家人,还要保护会稽郡的百姓们。
这是他的职责所在,或许还能有时间……
没两天春耕的时间到了,之前工地上大部分的人回到村子里。
还有少量的百姓留下来,基本都是从县城里来赚钱的。
主要是工地给的实在太多了,日结的工钱不说,还包一顿饭。
上哪去找比这更好的工作去?
反正县城里的百姓是没见过,都是卖力气,不如在这工地呢。
基本那一顿饭,都有点荤腥,吃饱了不说,还吃的一本满足。
种地去的那帮人,内心也是焦躁的,那可是钱啊。
少干一天,都是损失!
可地又不能荒着,要是不种地,给不了那些地主粮食,他们还真就别想过年了。
主要还是这种工作不可能做一辈子,不然不种地好像也没什么。
租到官府的官田,就比较舒服了。
为了体谅百姓,马卓基本上官田只取收成的两成。
这不管在哪里都是非常良心的价钱了,大概也正因为如此,大家才特别拥护太守。
就是太守自家的庄子,租给百姓也不会太过分的提成。
唯一要求大概就是,必须种植的是玉米红薯土豆这三样。
大家也愿意种,太守就不会害他们。
有这样的信念在,百姓的积极性很强。
半个月的时间过去,工地又逐渐的热闹起来。
大概百姓们也明白了,什么叫做时间就是金钱吧。
等马朗带着弟弟再去到那边,发现荒地已经被铲平了,同时地基都已经打好了。
不少建筑还挖好了地窖,那都是马小良要求的。
毕竟到了夏天,还是会有些热的,弄个冰窖不过分吧?
街道也按照马小良的要求,必须要足够的宽敞。
以后可是要运输用的,怎么能太窄呢,是给马车走呢?还是给人?
“不错,挺像样的。”马朗很是满意。
坐在马背上的马小良也很开心,这里终于有了他想象中的雏形了。
“郎君可千万别往前面走了。”在施工的人员,赶紧过来阻止。
这要是让马朗起码踏了过去,他们这一顿都白糊了。
“怎么了?”马朗不解的问道。
“阿兄,前面的水泥还没干。”马小良自然是注意到了,当即说道。
“还没干啊,那是不能过去的。”马朗点点头,拉着缰绳,让那个马后退了几步。
在家他也尝试用过水泥的,至少弟弟那花园,哦不,是菜园子,就是用水泥糊过的。
没干透的水泥,一戳一个指印。
对于自家调皮的弟弟,他能怎么办呢?
只能老老实实的又糊了一遍,现在看这些工匠们,深有体会,自然不会去给人家添麻烦。
他可是讲道理的人,找一旁的工头去了解这边的情况。
工头的地方,正好是一个搭建起来的简易棚子。
这里有两个巨大的木桶,里面装的全是煮过的水。
有口渴的工人可以来棚子底下乘凉喝口水,这也都是马小良想的。
毕竟人家辛苦干活,总不好抠的连口水都不给喝吧?
既然给水喝,当然要喝煮熟的,给生的水喝,万一吃的闹肚子了,还得给人看大夫。
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还是直接把水给煮熟了喝。
工头见这二位来了,赶紧给汇报情况。
可以说一切都非常的顺利,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话,还真不是胡说的。
因为给钱痛快,来这边干活的人都很珍惜。
至于捣乱的,呵呵,这可是会稽王和太守弄的,哪个不长眼的敢来捣乱?
是觉得自己活腻了?
至于偷懒的那就更少了,县城里的衙役也不是开玩笑的。
谁不好好干活,一眼就能瞧的出来。
马朗即便不经常来,也可以掌握这边的情况,但他为人比较认真。
不亲眼看到,还是会不放心。
马小良也是一样,他倒不是性子较真,而是这可是他一手绘制的小镇图。
一点不看着,谁知道建成什么鬼样子?
他要是能放心就怪了,好在目前看来,还是不错的,至少镇上的街道,看着就极其的顺眼。
有点他在上辈子见到的街道的意思了,其实马小良也很奇怪,怎么就能画出来呢?
他先用功德笔画出一根铅笔来,配合尺子,画起来很快。
无论是平面的,还是立体的。
有点画舆图的感觉,至于建筑的样式,马小良不管这些,按照本地的来就成。
他眼看着这进度,或许都不需要等一两年,最起码学校和医馆,可以先建起来了。
学校他也准备分成几个不同的部分,比如一部分教如何做好一个工匠。
一部分则是让人学医术,说到医术,他可就不困了。
他师父最拿手的,其中一样就是医术来着。
山上还堆放了不少的医书,马小良早先就给他师父去了信,询问是否可以将这些医书教给别人。
第 49 章
对于医术, 老道没有私藏的打算。
他又没有子嗣要传承,学到的都是他的师父所传授的。
有人要学,当然是各凭本事。
马小良很欣慰, 不愧是他的师父!
他就将医书整理了一遍,因为当初在山上,他就无情将医书全部画了下来。
没错,就是这么的机智!
其实主要是扩充他的书柜, 在梦境中的小院里, 因为不需要睡觉。(谁会在梦里睡觉)
他没有画卧房, 而是画了厨房,(这很重要), 然后是大的客厅,和一件巨大的书房。
这书房堪比他以前看过古装电视剧里的那种,里面有不少马小良想起来自己上辈子看过的书籍。
同时也有这辈子看过的,或者翻阅过的书籍。
一本不少的放在这个书房里, 只是目前来看,还有些太过空旷了。
果然, 人还是要博学一点, 最好啥书都拥有!
马小良抓住他哥,“阿兄阿兄。”
“又怎么了?”
“想要书。”
“咦?你什么时候这么好学了?”马朗震惊脸, 不怪他这么奇怪。
马小良这小子懒的可以, 根本不爱看书, 平日里, 都是他们逼着他。
像以前不是阿耶就是阿母抱着这小子, 要不就是马朗抱着弟弟念书。
什么时候见过他主动要书看的?
“要看书!”
“好好, 我一会去阿耶书房给你拿。”
“不要,看过惹。”
“看过又不是会了。”
“不要!要新哒。”
“还挑三拣四了?”
“阿兄, 要新书。”
“阿兄没有,阿嫂有。”
“阿嫂?”
“雅雅?”
“我带过来的陪嫁,就有不少的书,正好可以给阿弟看。”
“那可是你的陪嫁,若是不小心被他弄坏了。”
“我相信我们阿弟会爱护书本的,是吗?”
“对!爱护!”
“看,良儿都说了会爱护的。”
“真拿你们没办法。”
“新竹,去将我陪嫁的书籍拿来。”
“是。”
马小良获得了新书,开心了!
他发现,他嫂子的陪嫁的书籍,是他不曾见过的。
按照马朗的话,这些可都是孤本,十分的珍贵。
给小童来看,真的是暴殄天物了。
马小良不搭理他,小心的翻看,然后在晚上入梦,仔细的回忆,然后画了出来。
在画出封面后,整本书就“砰”的一下,出现在马小良的面前。
翻开来对比了一下,发现这个书的内容也是一样的。
不错,又一本新书收藏了!
说不定等他上了年纪,他就能拥有一座华夏图书馆了。
马卓与对方合作,建造的小镇,其实算是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三不管地带。
这边山多人少,附近就算有村落,人口也实在是少。
若不是马小良要建工厂,让阿焕的亲信去找马卓。
这地方都没人想得起来,所以当地的百姓都十分的贫穷。
其实连地都有些贫瘠,不太能种出好的粮食来。
马小良他们之所以选择这里,也是因为,这里并不太适合种地。
既然不适合种地,那就用来建厂房,建镇子好了。
反正对马小良来说,那都是一样的。
时不时的来观察一下建造进程,这小日子过的舒服,马家迎来了一年一度的端午节!
当然了,在端午节前面几天,太守府已经开始准备包粽子了。
包粽子啦!
马小良最喜欢的环节,当然是吃啦!
包粽子其实也很有意思,前提是看别人包,然后他来吃。
他还小呢,干活什么的,等他长大了以后再来。
以往他们家吃的宗旨,不是碱水粽,就是甜的赤豆粽之类。
而今年,养了一年多的猪,他终于可以吃上猪肉做的蛋黄粽了!
其他粽子也不错,但!蛋黄粽他好久没吃啦。
太想念了!
因为包粽子是纪念屈原的,也会弄一些粽子丢到河里,这些粽子是不煮的。
不然呢?简直浪费柴火嘛。
“这样真的会好吃吗?”厨房里的人觉得他们家小公子是真能折腾。
非要用猪肉来包粽子,然而马家人是宠孩子的,只要马小良愿意,折腾就折腾吧。
反正猪肉也不贵,肉好吃,糯米也好吃,结合到一起能难吃到哪里去。
厨房里的人嘀咕归嘀咕,这手上的活,是一点不敢偷懒。
“对对,就是这么包。”马小良点点头,为了区分甜粽,这个肉粽包的四四方方的,还鼓鼓囊囊的,看着就敦实。
在包粽子之前,他还那酱油,把这糯米浸泡了一下,肉也是一样的,不过要多加点调味料,这样比较入味。
不然干巴巴的肉啥调味料都没有,直接丢下去包?
那煮出来能好吃就怪了,一片肥瘦相间的五花肉,配上一颗红橙橙的咸鸭蛋,完美!
甜味的粽子自然不可能跟咸味的煮到一起,不然可就串味了。
太守府光是这一晚上,就煮了好几百个粽子,也是令人难以置信。
谁家好人做这么些粽子的,可不就是马小良要求的。
马朗也觉得有点道理,刚好端午节,工地上又不放假,给工地上的人,送些粽子去也好。
一-大清早的,他们就能品尝昨晚就煮上的粽子。
“阿翁,肉肉的粽子是真哒好吃。”马小良这时候,还不忘记推销他的粽子呢。
“好好好,阿翁吃就是了。”哪怕马老太爷比较喜欢吃甜口,但这可是他最疼爱的小孙孙。
怎么能忍心看乖孙失望呢?
吃!必须吃!
而且是全家一起吃!
马老太爷说的话,全家自然没有不遵从的。
毕竟自古以来,都是以孝道治国。
当然了,家中的女子,倒是不必一定要按照老太爷的话。
老太太崔氏扫了一眼自家老头子,老头赶紧亲手剥了一个老太平时爱吃的粽子。
马朗默默低头,将这辈子遇上过的悲伤事全想了一遍。
可惜,依然无法压制上扬的嘴角。
不过他也给谢真雅剥了一个她爱吃的口味,谢真雅笑了笑,夹了一筷子,沾了点白糖,送到了马朗的嘴边。
马朗一看,当即开心的张大了嘴。
好家伙!
马小良顿时感觉自己又一次受到了暴击!
这粽子还没吃,狗粮又塞饱了!
全家人都当没瞧见,谁让小夫妻蜜里调油,正是甜蜜的时候。
都是过来人,谁也不去打搅他们。
王允薇很给儿子面子,让身边的婢女,给她拿来肉粽。
这肉粽被打开的一瞬间,迎面而来的香气,让王允薇有些惊喜。
小口的尝了一下,咸鲜的口味,加上软糯的口感。
跟一般的甜粽完全不同,反正是口齿留香,真的很好吃。
还是那种越嚼越香的感觉!
“怎么样?”马卓望着妻子,不禁问道。
“好吃,很好吃。”王允薇点点头,还是很矜持的评价道。
马卓顿时眼睛一亮,能让妻子有这般的评价,那肯定是真好吃了。
他赶紧也剥了一个,别看马卓是以读书出仕,但习性上,他还是偏武将一些。
等婢女剥粽子实在是太慢了,还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很快他就尝到了妻子说好吃的宗旨,确实是好吃。
还不会像是甜粽一样,吃下去莫名有些空虚的感觉。
这肉粽完全不会,有一种吃了一顿饱饭,胃里被填的满满的。
“好吃!”以往马卓对粽子不感兴趣,今年就不同了。
这肉粽是真的好吃,也合他的胃口。
“我就说好吃嘛。”马小良得意的叉腰,倒是有那么一点小人得志的模样。
“瞧把你得意的。”马朗点了点自家弟弟的鼻尖,“你可不能吃多了,不然肚子又要难受啦。”
“知道啦,怎么成婚的男人都这么啰嗦的吗?”马小良不耐烦的摆摆手说道。
“啊哈,你居然嫌我啰嗦?”马朗难以置信,这小子怕不是皮在痒了?
“阿兄,有些事吧,可以心照不宣哒。”马小良语重心长的说道。
他现在身边有阿母在,根本不带怕的!
“哈哈哈哈哈。”马老太爷听到小孙子的话,当即不客气的笑了起来。
来自阿翁的嘲笑,马朗能怎么办,只能啃粽子发泄!
不得不说,这肉粽是真好吃!
比甜粽好吃多了!
从此以后,马朗就成了坚定不移的咸粽党。
而马小良则是甜咸啥都爱吃,咸粽好吃,但甜粽也是无敌美味呀!
为啥要做选择,当然是全部都要。
不过他年纪小肠胃弱,所以他只能分到一部分的粽子。
剩下的都被他阿耶和阿兄吃了,无情的大人,之前还在担心肉粽不好吃。
现在吃的最欢的,就是你们了!
早上吃的不错,大家都对这顿粽子很是满意,还让厨房又多包了一些。
没办法,吃到好吃的,不给自家亲人送点,说不过去吧。
这不,马二爷马三爷那都要送,马家的姑奶奶家也要送。
最后马朗连谢家都送了一堆,马卓也不甘示弱,儿媳家都送了,他家夫人的娘家怎么能落后?
昨天包的几百个,根本不够送的。
原本说好的,是要给工地的工人吃的,现在好家伙,只能现包。
好在厨房里的都是熟练工,然后又找了一些手脚麻利的来包粽子。
这才堪堪又包了几百粽子出来,赶忙的拉上驴车,送往工地去。
至于为啥不是煮熟的,粽子不是那么容易熟的。
必须是先煮开了,小火慢慢的炖,最好焖上一个晚上。
等第二天吃的时候,那就完全煮透了。
不然很有可能里面的糯米还是夹生状态,那就太令人崩溃了。
马小良记忆里,上辈子就吃到过,还不止一个,别人都是好好的,就到了他这里,全是夹生的,生气!
好在古代的煮粽子,没有高压锅,都是焖一晚上才煮出来的。
只是为了给工地上的人吃到粽子,也就没煮了,让那边做饭的,晚上的时候焖上,第二天发给工地上的人吃。
还有抬着白米粽子去投河,哦不是,是祭奠屈原的。
家里条件可以的,多多少少会丢一些粽子到河里去。
马小良望天,有这粮食,自己吃不好吗?
不过小孩子说的不算,反正也不是他的粮食。
大家都很开心就是了,只是,为什么没有划龙舟比赛呢?
“你是从哪听说划龙舟的?”马朗听弟弟询问,当即反问的说道。
“师父说的呀。”马小良眨巴眨巴眼睛,无辜的说道。
“其他地方确实是有划龙舟的习俗,只是最近几年都不算太平,父亲说暂时还是不办了。”马朗遗憾的说道。
马小良一听,懂了,就跟花灯会差不多的意思。
花灯会那一次,差点让县城里的孩子被拐,同时还有阿焕。
光是想想就心脏受不了,不办也是人之常情。
“那以后会办吗?”马小良好奇的问着兄长。
“应该会吧,那新建的小镇不是有一条河穿过,以后那边建好了,可以在那举办。”马朗笑着给弟弟画大饼。
马小良一听,有些道理,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各家收到来自太守府的粽子,纷纷给马家来信表示感谢。
当然了,也有尝过好吃的,恨不得在信里夸奖一百遍!
特别是马小良那两个叔叔,果然他们老马家,还是偏好咸口。
不愧是他,再一次的为家里,联系了感情!
过不了多久,马小良就将已经全部收录的书籍,都给还了回去。
马朗都惊呆了,这么些书都看完了?
“看完啦,不过没看懂。”马小良无情表示,字他都认识,里面说啥,不清楚。
马朗啼笑皆非,“你这算是啥看书。”
“你呀,阿弟有兴趣读书还不好?”谢真雅在一旁帮着马小良说话。
“就是,听听阿嫂的话。”马小良叉腰,一副跟嫂嫂天下第一好的架势。
马朗:没眼看,真的没眼看!
这小子怕不是忘记,他才是亲哥了吧?
马小良怎么会忘记马朗是亲哥,还不就是报复这亲哥总给他撒狗粮吃。
知不知道,小小年纪吃太多狗粮,对他是多么大的伤害。
他是个需要爱护的幼崽!
吃阿耶阿母的狗粮就算了,到了阿兄这里,还要吃狗粮。
这世道啊,简直没有天理!
但这是亲生的大哥,他能有什么办法,只能忍了!
真是可恶的大人,拿肉麻当有趣!
不过很快马小良就忘记这事了,他那临时的启蒙老师又回来了。
马朗倒是挺高兴的,认识了王逸少,而且两人年纪也差不多,共同话题更是不少。
王逸少虽说没去过书院读书,但王逸少是在自家族学理上的学。
而且他还拜了名师,加上他还喜欢游学,不少地方都是马朗没去过的。
不过如今马朗跟随父亲,治理本地,他自然不可能像王逸少这般出游。
王逸少这次过来,也只是短暂的教导马小良一段时间。
检查他最近是否有所懈怠,马朗不得不表示,逸少兄还是很了解他家弟弟的。
王逸少那是了解马小良吗?
不,他是了解你们老马家。
这一个个的,都是宠孩子上天的节奏。
也就马太守稍微好一点,但不多。
确实不多,马朗看的明白,这个家对他家弟弟的宠爱,是真没什么节制。
但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谁让他弟弟这么乖巧可爱。
王逸少也通过马朗,得知马小良的学习状态。
每天五个大字,还是有在练习的,这一点倒是不错。
检查了这几个月来,马小良写的大字,王逸少总算是满意的点点头。
想要在这个世道混的好,这字绝对不能丑。
马小良因为一直在学习画画,书法上,似乎也有那么一些天赋。
加上练字的字帖,那都是王逸少本人的,自然是不可能写的太丑。
第 50 章
马小良就开心不起来了, 先生回来了,他才又回到了要读书的状态。
之前有他哥在,随便糊弄一下就好。
所幸他年纪尚小, 只需要背背就好,不然就真的头大了。
对于背书这活,对上辈子习惯了填鸭式教育的娃来说,那根本不叫事。
不然他也没办法, 糊弄他哥。
五六月份, 天气也适合, 王逸少倒是经常带着马小良出门溜达。
太守府的幼子出门,每次都跟随了不少的护卫, 不必为安全担心。
习武也有两年的马小良,打不过,还跑不快吗?
早没当初的虚胖了,没错, 没错,他当年就是虚胖来着!
对此马朗这个受害者, 有话要说!
天气逐渐的热了起来, 马小良让那个工地多建几个临时的棚子给工人纳凉。
“父亲,是发生什么事了吗?”马朗见马卓面色难看且凝重的样子, 不禁询问起来。
“你自己看吧。”马卓叹了口气, 将信递给了马朗。
马朗不明所以, 不过还是拿起了信来看, 不看不知道, 一看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这,这王家……”
也太大胆了吧?!
“这王敦应该也是忍不下去了。”马卓摇了摇头说道。
一个有能力的人, 还拥有了野心,怎么可能忍的下去呢。
这不,该来的,还是来了。
“可这也……”马朗已经不知道说啥好了,说忠君爱国吧,好像也没有。
只是没想到王敦会这么的叛逆,直接就造-反啊?
再看那结果,也是令人心塞的,堂堂东晋的皇帝,直接滑跪了。
是的,就这么滑跪了。
不过能屈能伸,也算是个人物吧?
“也没什么,这王敦现在也放弃篡位了。”马卓对儿子说道。
他确实很庆幸,因为这闹剧来的快,去的也快。
当然了,那跟皇帝滑跪的速度有关。
也因为这样,他们这些郡不会有太大的波动。
“是啊,他都改控制皇帝了。”马朗无语的说道,这叫什么事。
但这一切都跟幼崽没啥关系,因为他不过才五岁的年纪,谁也不会主动的去跟他提起。
马小良还是知道了,因为他有一个月没收到来自阿焕的书信。
这可把马小良急得,要知道,一直以来阿焕可是隔三差五就给他来信的。
突然没了音讯,是个人都要担心的好吗!
更何况阿焕还是他最要好的朋友,马小良首先想到的,当然不是他阿耶。
大人根本不会懂得,小孩子的友谊有多么的珍贵。
更何况他觉得阿耶与阿焕不熟,应该是不会知道什么才对。
所以他便找到了山上的人,事实上,山上那帮人也急的跟热锅上的蚂蚁一般。
他们跟殿下是荣誉与共的存在关系,殿下不好了,他们还能有好的?
好在总算是跟那边联系上了,只是,暂时他们殿下更加是回不来了。
王家那一闹,司马家的人被盯的死死的,哪怕是已经被定性死亡的司马焕。
真的是无妄之灾,他不过是无奈进京看望父母。
结果就这么被留在了京城无法动弹,司马焕还想回到会稽郡,回到他的小伙伴的身边。
马小良傻眼,这王敦搞什么东西?
造-反你就造-反吧,咋临时还反悔的?
不是很懂这些名士……
不过老王家造-反,会不会牵连他们家?
毕竟马家跟王家有点姻亲在,出于好奇,马小良找了他哥来问。
至于为啥不找他先生问,他又不傻,王逸少他可是姓王的。
“你小小年纪,还关心这个?”马朗听了马小良的疑惑,差点没笑出声来。
“阿兄,这可是很严肃的问题。”马小良要被兄长气死了,他这么严肃的问,怎么还不好好回答的。
笑笑笑,笑你个大头!
马朗笑够了,才跟弟弟解释,“放心吧,就算王家真干啥了,也跟我们马家没有关系。”
马小良睁大了眼睛,疑惑的问道,“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阿母娘家跟那王家,都不算一支。”马朗点了点头,给与肯定的回答,“而且天底下这么多姓王的,总不能都跟他们家有关系吧。”
这么一说,马小良总算是安心了一点。
“可阿焕还是没给我写信。”马小良有些惆怅。
“应该用不了多久,大概是被什么事拖住了吧。”马朗安慰弟弟说道。
如今他也知道阿焕的真实身份,只有他家幼弟不清楚。
只当那阿焕是他最要好的朋友呢,不过阿焕自己不说,马朗也没有要挑明的意思。
孩童的珍贵友谊,可不能因为他,莫名其妙的就给结束了。
不然他们家阿耶也不会保密到现在,想起来马朗就忍不住笑。
也不知道这小子啊,什么时候才会发现,那阿焕压根不是妹子。
因为担心阿焕,马小良亲自写了信,要换了平时,他肯定是不乐意写字的。
只是太担心,马小良就写了,让岛上的人给送过去。
好在这一次终于收到了回信,回信的内容也比较的简单,都是阿焕自己一个字一个字写下来的。
他让马小良不要担心,没有写信是京城当时比较乱。
现在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他没事,师父也没事。
让马小良等着他回来,应该用不了太久。
对此幼崽也不知道,阿焕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只能在家担心,没办法,他去不了京城。
倒是从他先生那,知道一些京城传来的消息。
王逸少怎么说也是王家人,虽然跟王敦同宗,不过是曾祖是同一人,他祖父那辈已经分开了。
算下来王敦是王逸少的堂叔,跟马小良的母亲就更远了。
对于王敦的行为,王逸少并不赞同。
无他,王敦大肆谋害忠良的行为,但凡有点血性的,都看不下去。
又因为王敦是他堂叔,连带的王逸少出门,都感觉要被人骂。
不过也没有人真的敢骂王家,现在的王敦权力滔天。
毕竟王敦有机会推翻司马家的王朝,人家硬生生的改了主意。
让众多的人都摸不着头脑,不过话虽这么说。
王家也已经算是这东晋顶级士族了,这年头就是如此,谁拳头大听谁的。
马小良对谁是皇帝,并不在意。
要不是阿焕在京城危险,他连京城朝哪个方向都不知道。
也正因为如此,马小良对这个时代的危险,才有了稍微多一点的概念。
原来这个时代的皇帝,地位这么不稳啊。
说造-反就造-反?
最可气的还是,人家有能力造-反,也造了,但突然又不想造-反了。
结果屁事没有就算了,做皇帝的还要好声好气的应对。
这是马小良他师父来信说的,满满的嘲笑。
老道没告诉自家徒弟的是,估计这皇帝活不了两年了。
本来身体就不怎么样,原本也想争一口气,却被王敦啪啪打脸。
这还不得郁结于心啊,这么折腾下去,真不好说。
老道准备找个时间,带着阿焕跑路。
虽说他当初是被春夫人求着,才给她医治儿子的。
谁让春夫人跟他们家有些渊源在,既然都答应了,还收了这小子为徒。
老道就没有丢下徒弟,一个人跑路的道理。
主要是阿焕身体,也没有多好。
他们留在京城的主要原因,是在等一种稀有的药材。
有了那东西,阿焕的身体才算是有真正的转机。
不然他们早跑路了,还会等到王敦那小子造-反?
老道积极的给小徒弟写信,主要也是安抚幼崽的情绪。
他家小徒弟该多担心他这个师父啊!
马小良:那倒也是没有的。
他师父作为成年人,能跑能跳,武功还贼高。
真不怎么需要他来担心,好吧,也是有那么一丢丢担心的。
结果没教几个月的先生又跑了,因为王家那点事,他先生决定先回家苟一段日子。
马小良送了他先生一堆好吃的东西,让他在路上慢慢的吃。
王逸少大为感动,不愧是他的好弟子!
等以后马小良上王家的族学读书,给他当靠山!
马小良微笑,先生您就不能盼着点好吗?
别说是王家族学了,那也是在会稽郡的地界。
他,马小良,会稽郡太守之子。
来欺负个试试?
再说了,他武艺超群的好吗!
谁敢欺负他?
看到那沙包大的拳头没?揍翻一群人!
这么一折腾,差不多到了夏天最热的时候。
也终于到了收割粮食的时候,那些个红薯土豆,都差不多成熟了。
就连玉米也差不多了,这一次试种玉米的田地,已经开始收获。
太守府里,就堆了不少的玉米。
马家人是从早到晚,吃的全是玉米制品。
不过也就吃了两天便腻了,没办法,再好吃的东西,也架不住天天吃。
这次收获了玉米,一部分研究怎么储存。
剩下的制成种子,来年再种植。
不是马卓不想赶紧再种一批,而是没有那么多的种子。
那些玉米杆子,玉米芯什么的,也都要按照之前所知道的,全部处理。
顺便还想试试玉米是否真的能够制糖,可不能浪费一点。
马小良对玉米的大丰收很是高兴,这要是在北方,应该可以长的更好吧?
可惜,这东晋地盘不大,当年司马家占下来的地盘,也都一点点的吐了出来。
也难怪王敦瞧不上想要反了,但凡有点野心的,都不可能忍得住。
马朗对弟弟好奇王家的事,决定还是给他说个明白。
不能因为马小良年纪小,就随便糊弄过去。
他们家到底是驻守会稽郡,外面的世界,不能一无所知。
马小良可是太守之子,所以马朗给小家伙说了一些王敦的情况。
王敦当年因为相貌不错,被封了驸马。
“原来他还做过驸马啊?”马小良更加不解了,那算起来不是皇帝的亲戚吗?
“虽说是驸马,好像与襄城公主感情并不算好。”马朗只能简单的说明。
“为啥?”马小良一脸纳闷的问道。
“襄城公主瞧不上他。”马朗当然也是听说的。
“为啥瞧不上?不是说他相貌不错吗?”马小良更不明白了。
“有些时候,不光是看长相的。”马朗小声说道,“似乎说是公主嫌弃他粗鄙。”
哦豁,这就日子不太过的下去了。
“后来他带着公主跑路,结果公主身边的侍婢都被他许了人,带出去的金银钱财,也成了招兵买马的了。”马朗继续说道,“至于那公主,不知所踪。”
“他把公主给……”马小良瞪大了眼睛。
“反正这人吧,有仇必吧。”马朗不说全乎,此人不能深交。
马小良算是明白了,这王某人,对司马家的人,基本没啥好感。
总想着司马家的人做的不咋地,还不如他自己来。
也该是改朝换代了,结果都快成了,又不继续了。
中老年男子的想法,就是如此的难以捉摸。
马小良也不太想琢磨,又这闲工夫,他不如多种点地。
收获完玉米以后,又该收获花生了。
简直太开心了!
今年终于可以花生自由!
而且花生不光好吃,还可以榨花生油!
今年也没忘记种植甘蔗,这甘蔗都是挑选了最好的地方种下去。
比去年种的要多不少,今年应该可以做不少的白糖了。
有红糖白糖,冰糖还会远吗?
只可惜,他倒是想要岭南那边种植甘蔗,那边的才正宗。
花生收获的当天,水煮花生就来了一大盆,没办法,马家人都挺爱吃的。
再来一份五香花生米,吃的那叫一个香。
因为知道,要留出种子,还有用来榨油。
吃的时候还是很节省的,谁见过太守府为了吃的,这么节俭过。
但没办法,得留下种子。
只是为了来年可以不用这么憋屈,忍忍就过去了。
马小良还想着给花生做一下处理,可以放的时间长一些,送一些给阿焕尝尝呢。
所以他准备让岛上的大厨,做花生糖,这样阿焕肯定会喜欢的。
没有幼崽可以抵抗糖果的魅力!
虽说阿焕不是太喜欢甜食,但,糖果是不一样哒。
马家人喜欢在一起用饭,感觉这样吃饭更香一些。
确实也是如此,家里人只要看到马小良吃饭,都吃的贼香。
谢真雅嫁来马家以后,也很喜欢家里的氛围。
特别是这个小叔子,每天都充满了活力。
她就喜欢这孩子,认真生活,哪怕偶尔会逃避学习。
但他还是个幼崽,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马家也不指望马小良成为大儒或者什么,马卓最多也就是希望,不要浪费孩子的天赋。
仅此而已……
事实上,马小良每天都很忙碌,一天三顿饭,是他最喜欢的时间。
再欢快的气氛下,吃着可口的饭菜,今天吃的是鱼,因为是海鱼,所以骨头不会太多。
“呕……”谢真雅刚夹起一块鱼肉想要吃,顿时觉得胃里有什么在翻涌。
“怎么了?”马朗第一时间注意到她,赶紧关切的询问。
“不知道,有点恶心。”谢真雅皱了下眉头,捂着嘴小声说道。
她主要是不希望自己,打扰到大家的用餐。
“怎么,孩子不舒服吗?”崔氏吃的差不多了,上年纪以后,胃口稍微差了一些。
“有一点。”谢真雅点点头回答。
“赶紧找大夫来。”崔氏开口继续说道。
等用餐结束,大夫人也到了太守府。
都是老熟人了,基本上太守府找大夫,都是选择县城里的那家。
老头看着有六十几岁,但面部皱纹不显,一头黑发很是显眼。
“恭喜恭喜,这娘子是有孕了。”老大夫给谢真雅把脉,确定了两眼后,当即拱手说道。
“有孕了?”马朗傻眼,当即重复的问道。
“确实,有一个多月了。”老大夫给与肯定的回答。
“我要做阿耶了?”马朗发傻一般的望着弟弟。
“是是是,你要做阿耶了,我要做叔叔啦!”马小良可开心了,蹦跶的说道。
“雅雅,你有想吃的吗?可别饿着了。”马朗想起来刚才谢真雅都没吃多少,赶紧握住了谢真雅的手说道。
“我没什么想吃的。”谢真雅摇摇头,她也确实不怎么饿,主要饭前还吃了一些点心。
再太守府里,最不需要担心的就是饿肚子。
有马小良在的家里,随时都有吃的。
没一会,马家人都知道了,谢真雅这是怀孕了。
“还不赶紧给你泰山家去信,告诉这好消息。”马卓当即催促儿子。
“哦哦。”马朗这才像起来,还要写信来着。
等两人回房了,谢真雅就与丈夫商量,她也要写信告诉阿母。
马朗自然不会拒绝,怀孕是大好事。
王允薇在知道儿媳怀孕后,赶紧让厨房再弄些清爽不油腻,但有营养的吃食。
可不能饿着孕妇,至于她那长子,毛手毛脚的,得好好的说一顿才行。
就是小儿子,也不许随便靠近他嫂子了。
没错,如今这谢真雅已然成了马家重点保护对象。
这可是马朗第一个孩子,怎么可能不重视呢。
马小良:行吧,他不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了以后,地位是一落千丈。
还不许他靠近大嫂,真的是,他看起来是那种毛毛躁躁的人吗?
看不起谁呢!
马小良干脆不住在家中,因为过了七月底,天气逐渐的凉爽起来。
他要去监工了,来到工地。
这边的工人在看到马小良都很热情的跟人打招呼,这小公子跟谁都合得来。
也不会仗势欺人,要不是穿着华服,就跟邻家小孩差不多。
而且大家都知道,当初那端午节的粽子,可是小公子给他们安排的。
收工的时候,每个人还分到了两个粽子。
回家煮了以后发现,这粽子还是肉的,那油水的粽子,全家人都能分上一口尝尝。
第二天煮菜,还带着肉香呢。
不少人提起这事,还美滋滋的。
马小良听说了以后,决定以后逢年过节的,都给工人们分发个两斤肉,让他们可以带回去给亲人尝尝。
主要是这年头的肉价,确实也不贵。
要不是当初马小良自己想吃,根本没什么人会乐意养猪。
毕竟那猪肉是真不好吃,士族但凡不是真穷的不行,坚决不会碰猪肉。
哪里像太守府,隔三差五的要吃猪肉,偶尔换换口味,宰些鸡鸭鱼吃吃。
现在家里主打的就是一个猪肉,特别是红烧肉。
他家阿翁恨不得顿顿都吃,被马小良无情拒绝。
天天吃那玩意,太腻了。
除了猪肉,他们家最喜欢的就是那笋干老鸭煲。
最近养猪场附近还养了几百只的鸡鸭鹅,全家人每天一个鸡蛋,补充蛋白质。
鸭蛋留到中午的西红柿蛋花汤,也是极美味的,再来一把小葱,就是那个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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