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1 章
自从老家来人了, 马小良的生活,瞬间就从枯燥的加班,变得多姿多彩了起来。
毕竟每天一睁眼, 就看到他的三个侄儿,小小年纪居然就会争风吃醋。
作为他们三人的暴风中心,马小良每天都嘎嘎乐。
为了他兄长看的无语,你现在就乐吧, 以后等大妹家的崽也过来了。
加上现在刚出生的, 总会长大的。
一群孩子争风吃醋的场面, 怎么想都修罗。
这还是弟弟没成婚,等到成婚了, 估计也没几年了。
如今都十二三岁了,用不了多久的时间,等二十岁了,差不多也该成家了。
到那个时候, 家里就该更热闹了。
马朗是完全想不出来,幼弟成婚的模样, 总感觉马小良要成亲了, 他也该老了。
毕竟两兄弟差了有十八岁,弟弟长大的时候, 他已经过了壮年, 步入老年了。
不过他还能再撑几年, 坚决不给弟弟拖后腿。
马小良是不知道, 他哥的想法。
对于工作, 马小良完全没有兴趣, 怎么可能会有人喜欢工作的!
他确实喜欢赚钱,但赚钱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潇洒。
瞧瞧现在从建康到长安城的路, 就一路的平坦。
他阿翁都说了,这一路来,没怎么颠簸,比起以前的路况,简直好的不是一星半点。
加上自家的马车,还安装了弹簧装置,有减震的效果。
在路上遭的罪,简直微乎其微。
加上他们还随行带了炉子,做饭也很是方便。
路过荒郊野岭的,还有口热乎的吃。
外加马小良准备的帐篷,安装简单,有厚实的皮革,里面塞上棉花。
能很好的防风,夏天还可以换成竹子做的,里面用上帐子,避免蚊虫叮咬。
反正桃源县出品,必属精品!
这些在商人那里卖的可好了,无论是往北走,还是往南走。
都不缺购买的人,特别是这些帐篷,只需要拉开来,然后扣上接口。
盖上顶子以后,再裹上对应季节的,一个舒适的帐篷就诞生了!
不要以为这样的帐篷,对应南北,只需要买一样。
就算是南方,也是有寒冷的冬天的。
并且南方的冷,根本就是北方人无法想象的。
当然了,这个时代的话,也只有富贵人家,才能愉快的过冬。
过冬三件套,那都是商人必备的。
特别是特制的小炉子,百变不说,还都是实用的存在。
马小良当初就是特意给了阿焕好多套,让他可以在室内烧水,甚至是吃火锅。
出行像这么愉快的,以前是想都不敢想。
最起码不必忍受那些寒风,当初马小良让人赶制出来,也是听说阿焕要出兵打仗。
想到他精心养这么大的崽崽,要出去吃苦受冻。
这怎么可以!
他马小良绝不答应!
就算要出门打仗,也要带上足够的装备。
司马焕只有在突袭的时候,才会丢下所有的装备。
不然的话,这可是他家阿良给的。
每一个都是来自马小良的心意,怎么能随便浪费了呢。
更何况,有这些以后,在路上确实要舒服很多。
不光是装备,还有药品。
甚至是将士们身上穿的行军服,相对厚实的棉服,足够给将士们保暖了。
还有一定的防御作用,毕竟一刀下去,砍坏了铠甲,里面还有个棉服。
为此马小良需要更多的棉花,为了给阿焕的人做棉服,他攒下来多年的老本,都一次弄完了。
在长安附近也种植了一些,没指望它能丰收,好歹也能收一些。
主要还是气候不太行,换到阳光好的地方,就会好很多。
马小良可是记得,疆域的棉花是最好的。
而且那边土地辽阔,想种啥都行!
天知道他多么想念疆域的葡萄干,那味道才正宗嘛!
这边的葡萄干都不咋样,但看看舆图,这辈子可能,都别想了。
有了兄长在,马小良确实轻松不少。
他阿兄简直全能!
自从兄嫂都在长安城工作,他们也分到了属于自己的大宅子。
当然是立刻搬了出去,难得的二人世界。
至于是为啥是二人世界,很简单,三个崽,他们是一个都不想要。
对于孩子,就回来一起用膳的时候,表现一下母慈子孝就行。
也多亏了幼崽独立,不怎么想念他们的父母。
对此马朗也是很无语,这真是三个亲儿子吗?
对于三个幼崽来说,确实也不是太需要父母,每天忙都忙不过来了。
特别是最年长的马小诚同学,每天早上一睁眼,就要被送去读书。
二小子马小谚,也可以上幼儿园了。
这是马小良为了让长安城内有孩子的百姓,可以更好的工作开办的。
顺便还多了一份职业,马小谚就享受了一下幼儿园。
至于还不能上幼儿园的小家伙马小谦,就被他小叔叔带着。
因为他卸去了一些对外的工作,现在比较的轻松,就顺便帮他阿兄带孩子好了。
他真的是一个体贴的好弟弟!
马小谦小朋友就太快乐了,每天跟着小叔叔吃吃喝喝。
见识了不少人,每个看到他的大人,都特别的好,还会给他零食。
虽说那些零食都被小叔叔没收,哦不是,是代为保管。
作为幼崽的他,背不了那么大的袋子。
所以小叔叔都给他收起来了,小叔叔真的是太好啦!
马小诚和马小谚:????
这家伙完全没发现,他的零食最后都不见了吗?
弟弟太笨了,可怎么办哦!
不过也很正常,毕竟是只有一岁的幼崽,能有啥见识呢。
作为兄长,二人也没揭穿了小叔叔的行为。
毕竟马小谦失踪的零食,大部分都进了他两的口袋。
没错,小叔叔说了,马小谦太小了,不能吃那些。
但他们两个刚刚好,是可以吃哒!
只是每天不能吃太多,小孩子吃多了,要坏牙的。
对于这口牙,马家人还是很重视的。
马小诚小的时候,还被专门带去参观了,一些早早没了牙的人的惨状。
真的是太惨了,连鸡爪都吃不来,活生生的用牙龈啃鸡爪啊!
鸡爪爪鸭爪爪可是马小诚最喜欢的零食之一,自打他吃肉以来。
没事就喜欢啃啃爪爪,看到没牙的惨状以后。
他可是早晚都要认真刷牙,连带的,他弟弟马小谚都每天认真刷牙。
为了爱护那一口珍贵的,且没办法替换的牙。
马小良可是想尽了办法,光是更新换代的牙刷,都有好些呢。
更别说用作牙膏的,那都是他大师兄辛苦研究,然后和三师兄一起做出来的。
早上的时候,马小良站在第二的位置,第一的位置,自然是他阿翁的。
从老到少,从高到矮,几个人都在天井里梳洗。
崔氏看着天井里的几人,摇摇头,让人可以去端早膳了。
马小良很有歧视的叉腰刷牙,这个季节正好是夏季,热的要死。
谁家会穿的里三层外三层的,又不是疯了。
除非是有什么大的庆典,长安城压根没人会穿正式的服饰。
能多凉快就多凉快,露胳膊腿,那根本不叫事。
说古人保守的,显然只有后世人的想象。
马小良的服装厂里,出了不少清凉好看的夏装。
特别是轻便好看的纱的材质,马小良不光出了窗帘版本,也出了衣服的材质。
仔细看的话,大概就是窗帘看起来孔大一些,衣服更加的细腻。
长安城的成衣铺子,生意不错,款式简单,方便出行的衣服最受欢迎。
当然了,也有人会买一身回去,然后自己买布料照着做。
马小良就算发现了,也不会去阻止。
毕竟这流水线的衣服,款式上,不可能适合每一个人。
有些人就是喜欢改良了穿,他也不缺那点。
无论是成衣铺子还是布庄,都是属于马小良的,两头的银子他都赚到了。
当然了,在长安城内,并非是只有马小良这一个成衣铺子,更不止他一个布庄。
但售卖棉布,甚至是棉麻的布料,只有他一家。
毕竟不是谁都种植棉花的,没有棉花,可不就没有棉布的来源。
这样的生意,就算不能做一辈子,短时间内做上几年,就足够了。
马小良从来没想要做垄断的生意,真要是搞垄断,这个市场也长不了。
每次传来,司马焕打下了哪里,马小良都想着当地的特产。
好想吃啊!
等长安建完了,后头还有雍州并州等等。
好的,感觉已经眼前一黑了。
提起并州,或许知道的不多,但,未来叫做晋,大概就明白了。
马小良又馋肉了,平遥牛肉可好吃了。
还有那出了名的老陈醋,黄花菜也好吃。
所以好地方啊,马小良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这一次,不需要马小良亲自出马,司马兴男就主动来请缨,“小师叔,你就放心吧,勘察地里的,已经差不多了。”
“有这个图纸,差不多让工匠们自己发挥就行。”马小良点点头,他就没有不放心的。
怎么说呢,司马兴男带来的人还挺靠谱的。
他们分出一部分人去兴建并州,正好长安城的工匠已经不怎么需要了。
大家都已经逐渐的步入正轨,工匠们人数太多,若是让他们闲下来,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所以这次前往并州,是个势在必行的决定。
更何况,那水泥路也已经一路铺设到了并州了。
至于为啥,当然是为了运送物资过去啊。
不然司马焕的军队,吃啥喝啥。
那都是长安城里提供的,一开始还需要从桃源县,甚至是建康出。
如今只要从这边直接运送,否则为什么在建康的朝臣眼红的要死。
这边的粮食捞不到,税收也捞不到。
因为司马衍大方,直接将长安的赋税,用于长安的建设。
说这小子不聪明,司马兴男觉得弟弟聪明的不行。
长安的赋税,说白了之前他也捞不到一文,本就是司马焕才打下来的地盘。
现在用在长安身上,也不是什么错。
这地方唯有繁华起来,才能长长久久。
一个暂时的,还是永久的,司马衍还是分的清楚的。
他只是年级小,不是傻。
更何况,那些个朝臣的嘴脸,司马衍又不是没见过,以为他年纪小就好忽悠。
亲叔叔和外人,他这要是还分不清,岂不是要去跪司马家列祖列宗的牌位?
别说司马焕了,就是司马兴男,都能回建康抽他。
工匠和建材都先上路了,运送的,都是目前长安城用剩下来的。
等到地方了,建造一些工厂,把那原材料一生产。
“小师叔放心吧,我要是搞不定,会来跟你求援的。”司马兴男骑在马背上,中气十足的喊着。
听的马小良黑线,这话说的,能不能吉利点?
这都还没到地方呢,已经在想求援了?
你作为长公主的尊严呢!
一点出息都没有!
司马兴男表示,要尊严干啥玩意?
但凡他们家要点尊严,也不至于混到皇族啊。
毕竟当年三国鼎立,有他们司马家什么事?
最后还不是他们老司马家,混到了这般地位。
所以啊,脸皮可以不要,人才不能丢了。
“去吧,去吧。”马小良摆摆手,当没听到。
司马兴男这才出发,建造并州这事,迫在眉睫,可不能耽搁了。
马小良则是享受他愉快的夏季生活,不像司马兴男这么惨。
不过也是应该的,毕竟这晋朝的天下,是他们老司马家的。
跟他一个马家的幼崽,又有什么关系呢?
虽说司马和马,都有一字相似,但差别还是很大滴!
夏天马小良在井里藏西瓜!
这一次他可是记得了,打井的时候,记得留了个门,平时不咋用,但可以打开。
否则他想冰镇西瓜就太难了,真的是,人类为了一口吃的,可以多么的努力!
“吃西瓜啦!”马小良一招呼,家里的老老少少的,都跑了出来。
“哇,是西瓜呀。”马小谚已经眼睛一亮,哇的喊了出来。
至于马小谦,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西瓜呢,眼睛圆溜溜的盯着西瓜的红壤。
马小诚已经乖巧坐下,并且将第一块西瓜递给了曾祖父。
马老太爷当即眉开眼笑的将西瓜递给了老妻,“来来,乖孙让人种的西瓜,肯定好吃。”
崔氏笑着接过了西瓜,还不忘记嘱咐一句,“你可不能多吃。”
马老太爷年轻的时候征战沙场,那胃不算太好,西瓜属寒,自然不能多吃。
来到长安城以后,马小良特地让大师兄给他阿翁阿婆诊脉来着。
大师兄给二老,开了一些温补的药方,对此老头一脸的愁苦。
这一个夏天吃的苦,比他这辈子吃的都多。
还禁止吃他好些个甜食,真的是,遭罪哦!
但有小孙孙盯着,还有他老妻盯着,马老太爷根本躲不掉。
毕竟连一周岁多的小曾孙,都会看着他,让他乖乖的。
能怎么办,只能乖乖听话。
这不,听话的好阿翁,有西瓜吃!
一片薄薄的西瓜,马老太爷吃的跟什么人间美味一样。
不过确实是好吃,小孩子脾胃弱,也不能吃多,所以每人都只有一小片,十分的公平。
这西瓜,并非是在长安城的瓜田种植出来的,而是马小良画的。
直接用功德所画,这西瓜也带有功德,给与他们直接的滋润。
马小良自从长大以后,就少有在梦境里画好吃的来犒赏自己。
近几年倒是又吃了几回,主要是馋海鲜了。
特别是夏季,没有小龙虾的夏天,还能叫完整的夏天吗!
所以最近头吃了几回小龙虾,什么麻辣味的,十三香的,他都吃了一遍。
不得不说,小龙虾真的是好吃!
第 132 章
这小龙虾虽好吃, 奈何这地方没有,虽说在这片土地上开花结果,并且还成为著名的美食之一。
但却不是现在有的, 除非马小良能画出来。
之前没想起来,主要是要画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光不同品种的西瓜,他都画了好些呢。
一种西瓜, 也不是马小良说画就能画出来的。
都需要无数次的练习, 反复的绘画, 到最后在梦境中成功被画出来。
所以他们家吃的,正是他梦境中画出来以后, 在现实复刻出来的。
每天就这么反复的画,谁能想得起来,还有小龙虾啊。
比起小龙虾,他更想画帝王蟹!
至于为啥他画的, 全是煮熟的小龙虾,原因无他, 马小良不会做饭。
就是这么的无情, 这么的无理取闹。
谁规定的,爱吃的人一定要回做饭的?
他最多也就是能把食物煮熟, 但对食材来说, 这简直就是一种侮辱!
马小良不能允许食材被糟蹋, 特别还是被自己糟蹋。
再说了, 梦境里他就算想找人给他做饭都不行, 总不能画一个吧?
他接受不了这样的, 梦境里多个人,感觉很恐怖的样子。
宁愿是现在的样子, 需要自己安安静静的时候,这就是个不错的好地方。
司马兴男走了以后,马小良的生活倒是安静了不少。
但,好像也不是很多的样子。
毕竟三个侄儿,就够吵人的了。
小孩子都很好满足,吃吃喝喝的,就足够了。
闲着没事,马小良还会带着他们一起去摘葡萄。
没办法,谁让幼崽没上几天学,就放暑假了呢。
炎热的天气,上学过于辛苦,还是在家比较好。
而且在家也可以学习,马小良作为家中的学霸,就负责教三个侄儿的功课。
换了别人或许不行,但马小良对付自家的侄儿,还是可以的。
这三个小的,乖巧的让马朗和谢真雅怀疑,自己啥时候生的这么听话的孩子?
这样的好态度,也只有在马小良面前才有。
作为父母的他们,很是无语,这三个崽是不能要了!
马小诚:阿耶和阿母真的是太难弄了,不听话要生气,听话怎么还有意见的?
这大概就是代沟吧,反正崽崽们听小叔叔的话,还能获得奖励。
最近吃了一回功德所画的产物,几个幼崽的体重重了好几斤。
这就是无法消耗掉功德的副作用,好在他们家都是武将,习武也是必修课。
马小良就教幼崽们习武,早上眼睛睁开,就是习武,然后是用餐。
接着就是练字,在这个时代,你可以文章写的不好,但!字绝对不能丑。
字如其人这话,绝对不是开玩笑的。
这字写的好,出门在外都能吃的开。
所以马小良对于几个侄儿,还是很认真的教导。
谁让教他写字的老师,是王逸少呢。
他可丢不起老师的人,这字和习武,都是他一直以来,都坚持下来的。
前者是自己坚持的,后者是被他家师父,还有他阿兄阿耶在后头鞭打才坚持。
现在轮到他来教侄儿们了,天道好轮回!
对此马朗毫无感觉,这几个是他的崽吗?明明是他小弟的!
当然主要原因,也是马朗真的没时间。
别看长安城里好像井井有条的,可不少工作,都在等着他批复。
他也算是了解到,马小良这家伙,真的是会偷懒。
马朗一到地方,就把锅迫不及待的甩了过去。
迟疑哪怕一秒,都是对小山一样的工作的不尊重!
当初把长安城的外城分成四份,就是为了方便管理。
但现在这四个区域有点各自为政,马朗来了以后,便无情的镇压了。
“阿兄阿兄,我来看你啦。”马小良先敲门,后进入办公室内。
这办公室曾经是属于马小良的,所以陈设都是他喜欢的。
有档案的柜子,全是用实木打造,配上玻璃。
超大的办公桌,别说用了,就是看着都气派得不行。
那椅子也是特别的舒适,不过目前坐在这个椅子上,使用那超大办公桌的人,表情可不算好。
“你小子来是?”马朗看着那些文件,再看弟弟,只想给他一个白眼。
“来给你送饭哒。”马小良拎着大饭盒说道,“我好吧。”
“怎么让你送饭?”马朗意外的问道。
为了让他吃的好,基本上家里都不舍得让他吃食堂,回回都是家里送来的。
马小良炫耀的说道,“这可是阿婆亲自炖的汤,当然要我送过来呀。”
“阿婆炖的?”马朗有些惊讶,主要是阿婆许久不进厨房了。
以前他小时候,倒是尝过阿婆煮的汤,不说非常好吃吧。
就是一种儿时的味道,倒也有些怀念。
“没错,海带排骨汤。”马小良表示,都是好东西来着,“海带是从会稽郡新送来的,排骨是今天刚杀的猪,保证新鲜。”
说的他自己口水都要来下了,并且开始分食盒。
将食盒里的菜都端了出来,有荤有素的,营养搭配极好。
“不错,看着就好吃。”马朗欣然接受,既然是阿婆做的,当然是要给面子的全都吃了。
“阿兄最近辛苦了。”马小良也不是完全不懂事的小孩子了,心虚的说道。
“你还知道我辛苦?”马朗扫了一眼弟弟,倒是没有埋怨的意思。
自家弟弟啥样,还不是自己宠出来的。
更何况,马小良直接放手让马朗来,那也是对马朗的能力的信任。
马朗对此毫无怨言,最多就是觉得媳妇太辛苦了。
但谢真雅却是咬牙坚持,谁都知道,作为一个女人是有多难。
特别是工作的女人,一旦生了孩子,就特别的耽误事。
她从生下老三以后,就很少出门。
不像刚到桃源县的时候,生下老大没多久,她就不怎么需要带孩子。
马朗还会带她出门散心,那时候的状态是最好的。
后来还在桃源县得了份工作,生活的重心就不一样了。
就算后来生下了老二以后,好像变化也不算多大。
老三前降生,正好马小良已经离开了桃源县,所有的重担都压在了马朗一个人的身上。
她因为怀孕,也帮不上什么忙。
现在不一样了,谢真雅调整好了心态,决心与马朗并肩作战。
“良儿你来,怎么还带了他们三个。”谢真雅出现,这抱着文件,身后跟着三个儿子。
别看马小谦年纪小,能够自己走路以后,他更喜欢自己走。
那小短腿扭着小屁屁,看的简直笑死。
加上已经差不多十二月了,小家伙们都穿的比较厚实。
为了方便幼崽的行动,马小良给侄儿们穿的可是鹅绒。
轻便的同时,还可以保暖。
“阿嫂好呀。”马小良笑眯眯的打招呼。
几个月过去了,谢真雅从当初刚到长安那苍白的小脸,现如今已经是气色红润。
马朗跟马小良提起过,有些担心谢真雅。
自从生下了老三,总觉得媳妇多少有点不大对劲。
马小良思考回忆了一下,好像上辈子听说过,生完孩子,有些会产后抑郁。
不然马朗这么疼媳妇的人,怎么可能那个媳妇跟着一起受苦呢。
出来工作繁忙一些,总比没了媳妇强吧。
这点,马朗还是分的清楚的。
马小良带的吃食够多,一家人坐下来,在边上的小桌子上,凑合的吃上一顿。
谢真雅笑着给自家幼崽夹菜,而马朗则是给谢真雅盛汤。
马小良感觉有点饱了,这狗粮吃的,哪里还吃得下饭。
也就是几个小的,早已经习惯了一切。
吃的那叫一个欢实,丝毫不被他们的父母影响。
大概影响胃口的,唯有马小良一人。
实惨!
看不下去了,带着侄儿们圆润的滚蛋!
马朗无声的笑了笑,吃剩下的饭盒等晚上回去的时候,就给带回去了。
在长安城里,相对还是安全的。
不存在一些小偷小摸的行为,因为一旦被发现了,很容易被守城的守备军发现,然后带走。
偷的数量少的,大概就是去地里割草,给顿饭吃。
偷的数量多了以后,那就不一样了。
反正长安城的监狱那地方,也是有农田的,进了监狱里的人,就要在监狱里服刑。
主要就是劳动,那一块块的农田,足够消耗掉犯人的精力。
在长安城里的律法,比一般想象的要严苛。
马小良并没有借用上辈子所知道的,那点贫乏的法律知识。
长安城内犯罪,无论年龄大小,都是需要接受惩罚的。
就算你是五岁的孩子,做出损害他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一样要付出代价。
只是不太一样,若是十二岁一下的孩子,那么连同他的父母,一起进监狱。
子不教父之过!
如果没有父母的溺爱,孩子怎么会走上这一步?
当然了,也要按照所犯下的罪行的严重程度来分。
若是杀人,十二岁一下的,先连同父母一起进入到监狱。
等年满十八岁了以后,推出去斩首。
什么年幼不懂事,那就等你懂事了,再来得到应有的惩罚。
正因为马小良这条规矩立了下去,城中的家长,对于看管孩子,就要认真的多。
以前不是不会教,就觉得无所谓。
马小良能惯着他们?
绝无可能!
正因为这样的律法,才让长安城中的百姓,重视对孩子的教育。
只要你今天没教育好孩子,明天跟着孩子一起进监狱的,那就是你自己。
并且为了加强大家对律法的意识,每周末休息的时间,马小良就会让人去各个住宅小区科普。
每一条律法都念下来,并且让所有人都能听明白。
害人性命者斩!拐卖妇孺者斩!
抢占良田,欺男霸女者流放!
长安城里的百姓,别的不熟,对于律法是每一条都要牢记在心里的。
但他们的律法,又不像先秦那般的严苛。
唯有这样,百姓才能在这里安居乐业。
还有一点就是,一旦发现问题,他们还可以修改律法。
但是吧,并不是马小良的一言堂,需要有好几个人一起投票。
马小良的优势,最多就是他有两票,像司马兴男也有两票。
当初城中定下来的律法,就是有他们两个的票数在。
马小良表示,他已经算是很好了。
要是他家阿焕在的话,才不理你投票不投票的,直接拍案决定。
投票的人,必须保证自己没有任何的私心在。
一旦被发现的话,就会被取消投票资格,也就是投票作废。
几个月过去了,马小良时不时的收到了来自司马兴男的书信。
有对城池的规划的,也有抱怨那边不适应的。
当然了,最后司马兴男和她的小姐妹们,都撑下来了。
并且进展还算不错,主要还是司马兴男有过长安城的经验。
很多事之前已经发生过了,她不过是照搬照抄罢了。
并州那边的士族门阀,早就被司马焕教训过一顿,自然是老老实实的听从安排。
不听话的那些,早就跑路了。
在听到司马焕要来,就已经卷走了家中的财务,能跑多远跑多远。
至于建造好的房子,肯定不是优先给他们住的。
工匠们最先住上房子,全是工匠们的员工宿舍,等到了时间,就会拆掉的。
最先建好的,是水泥工厂之类的。
对于地下的排水,可是一点都不能马虎。
不然下个暴雨的话,岂不是要水漫城市?
在长安附近的地方,正在建造的是水库,马小良要求建的巨大的水库。
这东西已经造了有小一年了,等完全建好,可能还需要再来个一年时间。
这里不光是普通的水泥工匠,还有墨家的,因为开闸放水,是需要机关术的。
这些年来,墨家为桃源县贡献也不小,同时还收了几个徒弟,和不少的学徒。
徒弟和学徒,那是完全不一样的存在。
就像马小良是他师父的关门弟子,他们家山上的道观,收再多的道士,那都不是小仙翁的弟子。
顶多只能算是挂单在道观里的,所以弟子是不一样的。
墨家的人教会了徒弟,分散到好几个城市去,其中有留在桃源县的,这样的人喜欢安稳,不喜欢变化。
墨家人则是跟着马小良来到了长安,果然,参与建造长安,让他们获得不少的灵感。
现在还有一部分的人,跟着去了并州。
不过最让墨家在意的,还是那个水库。
水库的存在,只要长点脑子的,都知道这东西不一般。
并且马小良还答应,等完工了以后,要将这事登记到衙门的县志当中去。
这可是要流传百世的,也是为他们墨家正名的好机会。
所以大部分的人手,都在水库里打造。
等建完了一切,再挖开阻拦这水的泥土,将江水引导预留起来的水库的位置。
即便是遇上干涸,河水干涸了,这水库里的水,依然可以救命。
马小良没想到自己这么一说,让墨家人这么的卖力。
不过这样也好,多建一些大大小小的水库,免得时不时的,这暴雨季节,就会淹没村庄田地。
即便是上辈子的记忆里,好像也无法避免一切。
但做了,总比不做强吧。
经过大家的努力,终于咸和三年,五月的时候水库建成。
马小良邀请了许多人,去见证这一奇迹。
当然了也没有忘记了司马兴男,他们站在高高的台子上。
底下的人,放出信号。
有人在上游开凿,虽然看不到那边的情况,众人依然是在那焦急的等待。
“是不是有水流声?”有人耳尖的注意到,不禁问起。
“没错,是有水流声,还不小呢。”众人停了下来,仔细的辨认后,点头说道。
不等众人反应,就看到那席卷而来的江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奔腾而过。
“哇!”终于有人忍不住赞叹道,“这水好大。”
一直到水库中的水平静下来,众人才缓缓的从呆滞表情恢复。
没办法,这堪比神迹啊。
原本这只是一片没有人烟的荒山,硬生生的变成了现在的模样。
这逐渐清澈起来的水源,就好像原来就是这般的模样。
至于这些山上的动物,基本都在之前被人驱赶离开。
动物们恐怕不能明白,那些人类不吃他们,不狩猎他们,光是驱逐。
只是不希望有无辜的动物,丢了性命罢了。
要知道建造水库的命令,那是马小良下的。
这里的动物如果死亡,这功德跟他有直接的关系。
“准备放生!”在一旁的助手高声呼喊道。
一盆一盆的鱼,被送到了这里。
其实说是鱼,不如说是鱼苗。
反正在众人的见证下,马小良和司马兴男,将盆里的鱼苗倾倒入了水库当中。
很快,那些鱼苗就隐入水库当中。
在这里倒是不担心鱼苗没吃的,肥沃的土地,还是能长出不少植物来的。
礼成!
一行人慢慢的回到了长安城内,城中最大的酒楼,举办了庆功宴。
而城中一块空地,则是办起了流水席。
没错,就是马小良让人杀猪杀鱼,还有鸡鸭鹅。
三天的流水席,只要是有兴趣的,都可以前去免费吃。
墨家人也很高兴,像这样的大事,他们终于是扬眉吐气。
在放生鱼之前,马小良还跟他们去试了一下,放闸的机关,确实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又给关上了。
毕竟随意的开动闸口,容易对下游造成负担。
唯有等暴雨,水位上升的时候,才需要开闸放水。
所以无论是鱼虾,都会在水库里养上一些。
等回头就能吃上新鲜的鱼虾了,对于食物,没有人可以拒绝。
并且在水库里养大的鱼虾,纯天然,还不需要投喂粮食。
本身就是食物链,小鱼吃小虾。
能活下来的,都是充满了生命力。
马小良原本还挺高兴的,然而,一个噩耗传来。
十四岁的幼崽,居然要上学了?
马小良对此很懵,“阿兄,阿耶是认真的吗?”
“不出意外的话,是的,是认真的。”马朗忍着笑意,看到弟弟错愕的表情,实在是好笑。
为什么说起读书上学,这小子比杀了他都难受。
马小良是很难理解,他才刚刚愉快的度过了一个暑假,怎么就要上学了呢?
“阿耶的意思,让你先回会稽郡跟他过个年,然后再去书院读书。”马朗只觉得阿耶十分的狡猾。
居然想到这个办法,叫他家幼弟回家。
不过想想也是,马小良已经好几年没回家了,父母想念,也是正常的事。
“行吧。”马小良也没有拒绝的意思,回家就回家呗,拿上学吓唬他干啥。
等他回到家里,跟阿母撒撒娇,他才不要上学呢!
更何况,在学堂里,他能学到点什么?
第 133 章
如今路况好了许多, 马小良让人收拾收拾上路。
倒是没有当初来的时候这么夸张,马小良就带了一些这边的特产。
吃的东西虽然不适合,但可以路上带着吃。
马小良准备了好些柿子饼、大枣什么的, 当然也没有忘记了,给阿母准备的蓝田玉。
要不是没挖掘到兵马俑,高低给阿耶带两个回去。
蓝田玉他准备了不少,家里的亲戚这么多, 不说他阿母, 就是舅母婶婶, 还有堂兄都娶了媳妇。
这么大一家子人,礼物可不能少了。
知道马小良要回乡, 司马兴男孩从并州送了不少东西来。
像汾酒什么的,还有就是并州的石墨,石墨被挖出来以后,调配起来, 最后做成了铅笔。
马小良就投入到了平日里,写写画画里面, 比毛笔要方便不少。
这些也可以带回去, 当成礼物,分发给他那些可爱的侄儿侄女们!
他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叔叔!
准备了半个月的时间, 马小良看着差不多了, 他要再不出发, 怕是要赶不上家里过年了。
阿翁阿婆表示, 路上颠簸, 暂时就不回去了。
不过马小良知道, 不过是阿翁在本地结实了志同道合的老伙伴。
就他阿翁身体健康,身边还有马朗夫妻在, 不算什么事。
马小良在众人目光的注视下,乘上马车,驶离了长安。
哭的最惨的,大概就是他三个侄儿了吧。
恨不得能跟他们小叔叔一起走,被马朗无情镇压。
带你们过来,就是让你们跟着小叔叔的吗?
这三个小崽,真的是白养了!
不过马朗还是跟他们解释了,小叔叔是回老家读书去了。
三个幼崽震惊!
小叔叔这么厉害,居然还要读书?!
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毕竟在幼崽看来,他们小叔叔除了不能上天,简直无所不能。
当然了,他们也相信,他们小叔叔这么厉害,上天是迟早的!
马小良:倒也没这么夸张。
上天是不可能……哦,也是可能的,这年头要是想做个热气球,好像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就是无动力飞机,跟风筝也差不多。
马小良倒是可以让技术小组加入研究,目前最重要的,还是蒸汽机。
他集中了所有可以找到的天才,为的就是可以推动科学。
不然每年桃源这么多教育资金投入下去,还要挑选出特别有天赋的孩子。
不断的给与资源,这绝对是普通孩子的好几倍。
如果觉得不公平,那是完全没有办法的。
本身智力这个东西的存在,就是不公平的。
所幸,在桃源县内,大部分的老百姓都明白一个道理,知识改变命运。
如今跟随马小良来到长安城的,那些个曾经的小可怜们。
现在都已经站在了普通人无法触及的位置,他们的生活,乃至命运,都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区别。
如果按照他们原本的命运,这时候的他们,可能还在逃难的路上。
甚至是早早的就丢了性命,唯有到了桃源县,他们的命运的齿轮,才开始转动。
一切都已经脱离了轨道,朝着人们无法想象的方向前进。
毕竟,让普通百姓,还有一部分还是马小良买来的奴隶们读书,这一点已经是十分的惊人。
外面的世界根本不敢去想,倒是马小良去了长安,连带长安的百姓,也开始享受这样的优待。
为此马小良还在长安,发现了几个人才。
他特意的组建了一个天才班,专门的培养。
当然了,他可没有忘记,上辈子看书的时候,见过古人利用聪明的孩子赚钱,白白浪费了孩子的才能的。
马小良就让人,与对方签下了契约。
至少避免了天才被养成庸才的可能,并且还要灌输正确的三观。
他们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天才,但!也必须遵守律法。
这不是他们可以为所欲为的世界,一旦犯下重罪,唯一给他们的路,也只有被送上断头台。
所以天才的头衔,绝对不是他们的依仗。
马小良无数次的警告他们,也是希望他们保持清醒。
就连执法的人员,他都是刻意挑选过,基本上都是刚正不阿的。
并且为了防止有人被腐蚀,专门成立了廉政部门。
具体操作比较复杂,为了防止贪污,他真的是太难了。
主要还是人类的贪念,根本无法抑制。
哪怕他给与的俸禄已经是很高了,人心不足蛇吞象,这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马小良不敢小瞧人类的贪婪,会发生什么样的事。
至少目前来说,司马焕足够的武力值镇压,少有敢动歪心思的。
就是不能确保以后,一直是如此。
所以那些士族,马小良不希望他们如此的凝结在一起。
大的家族,好的方面当然是齐心一致对外,可坏的时候……
那就是一起坏,还带包庇的。
然而这个时代的家族,并非都是好的。
无耻的伪君子比比皆是,不然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对一些颓废风如此的追捧。
很显然贵族之间的生活,让这些人已经没有了追求。
当然了,也有一直都恪守自己的,像王导这样的,毕生的追求,大概就是辅佐明君。
就是不知道,是他衰还是他辅佐的皇帝衰。
都辅佐了好几代皇帝了,就没有一个命能长点的。
马小良都有点担心司马衍了,毕竟这小子好像,也不是啥长寿的模样。
不过现在的环境,可要比历史上强一些。
希望他可以多活几年,至少不要英年早逝。
别的不说,庾太后的寿命就延长了不少,马小良还是听他师父说的。
不像马小良之前在长安扎根了,他师父小仙翁偶尔也会前往建康城。
以小仙翁的身份,自然是可以见到庾太后的。
命运一再的改变,小仙翁反正已经麻了。
反正也不是他们主动去干预的,一切不过是顺其自然。
小仙翁也不虚,更何况,无论是他的哪一个徒弟,都身兼无数功德。
就算是司马焕,杀的虽多。
但他属于杀的都是该杀之人,所以减的功德并不算多。
加上还有马小良在后方努力干活,减少得功德总归不如增加的多。
基本上前方司马焕减一个功德的话,马小良就在后头,加十个,加百个的补上去。
事实上司马焕听取马小良的意见,对军队的管理,纪律严明,不允许军队的人去骚扰百姓。
无论是士族门阀也好,还是普通的百姓,全都不许碰别人的一针一线。
正因为如此,所以减少的功德几率又少了许多。
毕竟司马焕的军队,那可是司马焕的名头,若是那些人犯下什么事。
那可都是要算大头在司马焕身上的,所以说来说去,马小良才是那福星!
福星小马!
光是给长安城百姓的生活带来稳定,这就已经算是大功绩了。
马小良也获得了无数的功德,他又给长安城绘画了不少的东西,反哺回去。
等离开长安城,马小良其实并不遗憾,人总是要离开的。
唯一不爽的是,来了这么久,他都没见到阿焕几面。
一直都是通过通信来联系,也不知道他家阿焕的盛世美颜,在这军中这么粗糙的生活,又没有变成糙少年,哈哈哈哈。
“公子?”在马车外头骑着骏马的平安,听到了马小良的笑声,不禁疑惑的问道。
“没事,想到可以回家见到阿母,我就开心。”没错,他怎么能因为想嘲笑小伙伴开心的笑出声来。
不存在的,绝无可能!
平安为人老实,听到马小良的解释,当即就相信了。
他的母亲,也留在了桃源县,并没有跟着一起前往长安。
主要是家里的弟弟妹妹们还小,要是连崔氏都跟着去长安城的话,家里的孩子,恐怕日子不好过。
那些个妯娌,都不是好相与的。
从以前开始的遗留问题,并不会因为平安的一人得道,就能改变什么。
他们最多就是觉得,平安不过是走了狗屎运。
攀上了主人家的小儿子,换了他们的孩子,也一样可以。
只可惜,马小良根本不给他们机会。
平安在桃源县分到属于他的房子,那是他努力工作多年换来的。
对马小良来说,那就是平安应得的。
不过因为平安的弟弟妹妹们都还小,所以连同他的父亲跟着一起住在他的房子里。
平安并不介意,这样可以让他的弟弟妹妹获得更好的生活环境。
作为长兄,平安还是很合格的。
如今平安已经有十九岁了,换到一般的小县城,说不定都当上父亲了。
也就是在马小良的身边,他连亲都还没有定下。
对于这些,崔氏还是分的清楚的。
长子在小公子跟前有脸面,那就是他们家天大的事。
要找个心仪的女子,总归只要平安越来越好,还是很容易找到的。
男儿当前,肯定是要事业为重。
儿女情长可以先放一放,平安还是很听母亲的话。
主要是真觉得,现在成亲还太早了一些。
如今小公子什么事都离不开他,他也放不下心。
其他的助理,或许工作上能帮上一些忙,可私底下,还得是他平安在才行。
路上的时间无聊的很,马小良就让平安上马车来陪他玩牌,又或者在马车里搭建积木。
他的马车要比一般的马车大上许多,缺点肯定也是有的,就是速度快不起来。
四匹马拉着,走哪看着都很拉风。
为了好看,马小良选来拉车的马,还是一个颜色的,看着就整齐。
更别说护送他回桃源县的护卫军了,一个个步伐整齐划一。
带给人们的震撼更是不一般,谁路过不得看上两眼。
马小良则是在马车里玩他的积木,这可是长安城最新款,说是按照长城的模样。
他拼的可认真了,两耳不闻窗外事。
“小公子,小公子。”平安兴奋的敲着马车的窗户。
“作甚?”马小良拼到关键时刻,不耐烦的抬头问道。
“小的给您买了个玩意,解解闷。”平安欢喜的说道,他也知道路上无聊,自然是想办法,逗他们公子开心。
“嗯?是什么?”马小良疑惑的问道。
这路上能有啥解闷的?
天寒地冻的,现在出门还要扫雪呢,也不知道阿耶怎么想的,要他现在回去。
过完年还要踢他出家门去上学,光想想都开心不起来。
“路过一个老乡卖的。”平安将怀里的崽掏了出来,展示给马小良瞧。
这一瞧,差点把马小良吓出好歹来。
不为别的,这平安怀里的,正是两只国宝幼崽。
哦,不是,现在它们还不是国宝。
“小公子,您不喜欢?”平安见马小良的反应有点不大对劲,赶紧问道。
“倒不是不喜欢的问题,它们的母亲呢?”马小良是知道,国宝都是跟着妈妈生活的。
这么大两只崽丢了,这老母亲怕是要疯吧?
毕竟一般的国宝,母亲只带一只崽崽,能将两个幼崽养的白白胖胖的,一看就是特别用心的。
马小良此刻已经头皮发麻,对于丢孩子的老母亲,感觉都要感同身受了。
“我去问问那老乡?”平安见马小良有些不高兴了,他也有点怵。
平时他们小公子看起来没心没肺的,但一旦生气,那可是绝对的吓死一个人了。
“去问吧,不,直接带过来,我亲自问。”马小良当即说道。
平安赶紧去找了老乡,将人带了过去。
“小公子,人来了。”平安拎上老乡过来。
老汉赶紧恭敬的打招呼,差点没给马小良给跪下了。
毕竟这山里来的,啥时候见过衣着这般华丽的贵人。
“这两只幼崽,你是在什么地方找到的?是否见过它们的母亲?”马小良当即开口询问起来。
“不曾见到,我是在山上拾柴火听到的动静,才发现的。”老汉赶紧回答,“家里养不活它们,这才出来碰碰运气。”
“再回到地方,还能认出那里吗?”马小良再度询问道。
“能,能的。”老汉点点头回答。
“那就带我去那里。”马小良抱着怀里乖巧的小崽,虽然很可爱很不舍,但总归还是要跟着妈妈比较好。
“啊?”老汉不解的模样。
“废话什么,我们公子说要去,那就是要去。”平安可不管这些,只感觉,应该是他们公子恻隐之心犯了。
“放心,带我们过去,会补给你银子的。”马小良再度说道。
“好好好。”老汉也没办法,当即就答应了。
带上了一些护卫,马小良亲自抱着两个白胖的幼崽上山。
一开始老汉还担心,这长的秀气好看的公子哥,怕是走不了道。
结果他走的多快,这马小良就走的多快。
开玩笑,马小良习武多年,他可是三岁就跟着师父习武的好吗。
要是走个山路就不行了,那岂不是丢人?
幼崽不懂这些,只看到熟悉的环境,哼哼唧唧的想找妈妈了。
马小良之前半道上还午休了一会,梦里研究了一下盆盆奶。
发现很难做到,只能是用画笔给画出了盆盆奶来。
两个幼崽饿了许久,吃的那叫一个原地起飞。
小脚脚都翘起来了,吃的开心,对马小良就更亲近了。
“公子,就是这里。”老汉指着一个隐蔽的地方说道。
“去看看附近,有没有大的在。”马小良看了一下,不确定崽崽的妈妈有没有回来。
按照老汉的说法,他带走幼崽已经差不多三天过去了。
他们也不能确定这么些天过去,幼崽的妈妈还会不会在附近找孩子。
若是孩子妈妈回来,马小良则是愿意给它一些补偿,并且将孩子还给它。
第 134 章
爱护猫猫人人有责!
马小良这话可不是开玩笑的, 对此他又开始想要修改律法了。
保护这种可爱的黑白色的猫猫,本来就生活艰难了,还遇上偷崽的。
想想都替崽崽妈妈觉得心累, 将士们去找了一圈,倒是没什么发现。
马小良思考了一下,让将士们站远一些,对没心没肺打闹的幼崽说道, “喊你们妈妈回来, 还给你们妈妈, 我才好回家。”
崽(歪头):?
不得不说,他也是傻了, 为啥要跟幼崽说这个。
戳了戳幼崽的屁屁,小家伙还以为马小良要跟它玩耍呢。
马小良:是谁心累了,他不说!
只是他似乎记得,这胖乎乎的大家伙胆子不大。
一点动静就会吓一跳, 少有性格比较虎的。
也就是幼崽才没心没肺,马小良又不能切换回梦境出门。
留下这两个幼崽, 他怕崽崽遇上什么危险, 只能选择先扛下山去。
等他入梦以后,再上山找找孩子妈妈。
反正众人只听他们公子的, 下了山, 大家搭建了帐篷。
不光不觉得寒冷, 还问村子里的百姓, 买了些柴火, 不然还要他们自己去砍柴, 太费事了。
他们可以用食物和银子来购买,马小良还不忘记询问这边的百姓, 收成如何。
这边他们并没有特别的建设,也就是将一些种子分发下来。
至于种成什么模样,就要看他们自己了。
所幸运气不赖,虽说不如长安城附近的那般大丰收,填饱肚子,还是可以的。
加上马小良直接让人降低了税收,主打一个给百姓休养生息的机会。
至于那些个士族门阀,早就被司马焕打跑了一部分了。
谁不怕司马焕的屠刀?
马小良都想替他家阿焕喊冤,啥也没干,就成了有名的恶人了。
要不是这边找麻烦,阿焕才不会跑这么远呢。
梦境中,马小良像是挣脱了束缚,在山林中奔跑。
身轻如燕大概就是如此,他仿佛化身与林间的精灵。
很快就发现了一个目标,然而,那好像是公的。
换下一只!
很快马小良又发现了一个目标,那是一只受伤的猫猫,正在舔舐自己的伤口。
虽然马小良不确定,是不是自己要找的,但大猫猫受伤了!它可是受伤了!
他知道对方看不到自己,但神奇的是,大猫猫抬起头来,仿佛与他对视一般。
马小良挥舞了一下手中的神笔,那些功德仿佛点点星光,落到了大猫猫的伤口上。
那仿佛深可见骨的伤口,瞬间就被抚平,连毛毛都长出来了。
大猫猫懵!
看看自己的爪爪,再看看马小良,差点就给他表演当场磕一个。
马小良又画了一个窝窝头,外加一个大笋笋,给大猫猫补充能量。
“你是不是有两个崽崽。”马小良开口询问,他不确定,大猫猫是否能够听见。
显然,大猫猫听见了,还发出了嗯嗯声。
“你的崽崽被老乡发现,送到了我这里,你下山来接它们。”马小良看对方吃那叫一个酣畅淋漓,不禁嘱咐了一句,“记得啊,吃饱了以后下山来接崽崽。”
总感觉这家伙憨憨的,有点不大靠谱。
算了,以后再说。
马小良并不想将幼崽带回会稽郡去,虽然会稽郡确实环境也不错。
但总归不是大猫猫的出生地,大猫猫生存了这么多年,就选了这么点的栖息地。
而且大猫猫难养,那可是公认的。
马小良只想把崽还给它,要是它们怕饿肚子,马小良也会同村子里的人说。
给他们一些银两,如果大猫猫下山来觅食,给大猫猫一些好吃的。
等他醒过来,已经是早上了,两个幼崽已经饿的崽嗯嗯的叫唤了。
马小良当然是给它们画了盆盆奶,两个崽崽吃的那叫一个开心。
它们还没长牙呢,所以除了盆盆奶,也没别的能吃了。
偏偏马小良记得这些幼崽不能喝牛奶,所以只能是画盆盆奶出来。
等大猫猫来了,接走小崽,他们就可以继续回家了。
结果早上天蒙蒙亮,就有人发现了黑白的大猫猫,赶紧来汇报。
太好了!
猫猫智商可以啊,果然听懂了他说的话,来接孩子了!
等马小良出来,猫猫已经狗狗祟祟的靠近。
周遭的将士,忍的都快要内伤了。
谁家的熊这么可爱啊!
主要是,这圆滚滚的一只,让人想装看不见都难。
“你来啦。”马小良推了推跟前的幼崽说道,“快看看,这是你的崽不?”
大猫猫凑近闻了闻,似乎在确认的样子。
但幼崽们却是动作统一,扭头就跑,然后挂在了马小良的靴子上。
马小良:?????
我怀疑你们两个想碰瓷!
崽年纪不大,小心思咋这么多呢?
猫妈委屈,幼崽不要它了!
伤心了,走了!
“不是?你就这么走了?”马小良震惊,说好的母爱呢?
你们这么塑料情,像话吗?
猫妈委婉的表示,养不起,实在养不起。
“要不,你吃饱了再走?”马小良看委委屈屈胖成球的猫妈。
听到吃的,猫妈耳朵瞬间张开了。
矜持的扭过身子来,马小良就从里面变出了窝窝头来,怕它吃的干巴,还给装了一盆清水。
当然了,这水是煮过的,目前还带着一丝丝的温度。
坐下的猫妈一手窝窝头,一手大笋笋,吃的那叫一个欢实。
两个幼崽似乎觉得猫妈不会带它们走了,开始放肆的爬到了猫妈的身上。
马小良则还在苦口婆心的劝说,“你啊,绝对养的起崽崽的,我资助你养!以后你们娘三的伙食费,我全包了。”
猫妈不为所动,似乎并不觉得马小良的提议多好。
“真哒,我要去的地方一点都不安全,崽崽跟着我,没幸福的。”马小良不得不说。
不过事实也差不多,马小良回了桃源县,开春了又要去读书,哪里来的地方养幼崽。
再说了,这幼崽长到两三岁,就快有人高了。
是想吓死谁呢?
总感觉他说这些话,好像个抛妻弃子的渣男啊?
算了,先忽悠这位大佬再说。
带回两头熊回去,哪怕是黑白的,他怕吓死他阿母。
毕竟这幼崽见风长的,等他回到桃源县,怕是自己都举不起幼崽来了。
谈判了许久,猫妈这才将依依不舍的幼崽,连拖带拽了拉回山上去。
“嘘,总算是走了。”马小良摸了摸脑门上的汗,“回头让人准备伙食,随时给山上下来的熊吃。”
“喏。”平安夜是哭笑不得。
明明是给他们家公子解闷的小玩意,谁能想到,这小东西竟然如此聪明。
居然还懂讨价还价,不过看他们公子挺喜欢的,他有些纳闷,“公子既然喜欢它们,为何不带它们回乡?”
“人并不是喜欢,就一定要拥有的。”马小良不确定对方是否能够完全理解。
反正马小良觉得,爱不是独占,喜欢归喜欢。
他不可能对这两个幼崽全心全意,也不想麻烦自己的父母。
即便是让崽崽们住在山上,可山上还有工作的人。
无论是人吓到崽崽,还是崽崽吓到人,都不如让它们在自己的家园待着。
加上马小良掏了银子,让这边山上的百姓,对大猫猫好一点。
他根本不担心,这里的人敢吞了他的银子。
除非他们不想继续在这片土地上,再生活下去了。
因为这里答应帮助马小良照顾大猫猫,马小良也作为回报,给与这边建造的机会。
等马小良离开的时候,他写的信,已经送往了长安城。
而他也再次乘坐上马车,远远的看到那黑白的身影。
马小良探出身子,挥挥手跟大猫猫告别。
因为有村子在,大猫猫不需要再为食物发愁。
不过它们有属于它们的教育崽的方式,只是吃过马小良功德投喂的幼崽,可要比普通的崽强太多了。
以后称霸一方,那都是后话了。
等到过年前,马小良才达到了桃源县。
码头每天都有马家的管事的来盯着,老远就发现了马小良的大船,因为造型独特,很少会认错的。
管事的赶紧让人骑马回去通知,而他本人,一直在码头候着。
“栓子叔。”马小良下船以后,在看到管事的,就笑着喊人了。
“郎君你可回来了。”管事的笑得一脸的慈祥,马小良可是他一点一点看着长大的。
“我回来啦!”马小良开心的说道。
随后就是骑上他心爱的小马,皓月撒欢的朝城内跑。
“慢点慢点。”马小良都无语了,谁家的马这么不稳重啊?!
好在进了内城以后,皓月就自动的优雅起来。
是的,就是如此的双面马!
街上的人,在看到皓月后,先是一愣神。
很快就认出了,马背上的人,能骑在皓月背上的,除了马小良,他们的小镇长,还能是谁?!
这原本还比较宽敞的街道,瞬间就拥堵起来。
大家都好久没见他们的小镇长了,恨不得把小镇长的口袋都给塞满了。
他都还没走到马家呢,身上塞满了好吃的。
皓月也没逃过一劫,马背上,甚至是脖子上,也都挂了不少。
“早知道,我就等等平安了。”马小良懊悔万分的说道。
但凡他跟着大部队一起走,也不至于倒霉催的。
桃源县的百姓是热情没错,但这也太热情了。
无福消受!
马家的大门口,来迎接的人,看到这五颜六色的马小良,震惊道,“公子?!”
“别傻看着了,快,快帮我把身上的玩意弄掉。”马小良真的是醉了,本来想帅气的回家。
好家伙,反倒是更狼狈了。
几个人赶紧上前,手忙脚乱的扶着他们家公子下马,然后将那些东西都给拆了。
“别乱丢啊,都是大叔大婶们送我的。”马小良抬腿要走,还不忘记提醒一下的说道。
“是是,肯定收好了。”大家都是看着马小良长大的,知道他的脾气。
王允薇早早的就在那等着了,还不忘记问身边的人,“怎么样?我今天看着有精神吗?”
“有的有的,特别有气色。”一旁的婢女赶紧回答。
“阿母!”马小良已经找到了王允薇,欢快的喊了起来。
十三岁的小少年出现,顿时王允薇就看不到其他了。
这可是她日思夜想的儿啊,眼泪一下没忍住,就落了下来。
“阿母阿母怎么哭了?”马小良赶紧着急的来到了王允薇的跟前,“儿子该打,让母亲哭了。”
“傻孩子,你该什么打,要打也是打你那父亲。”王允薇怎么可能舍得打孩子,想到的,自然是马卓。
要是他有本事点,去长安的,那就是马卓了。
哪里需要她长子和小儿子出远门。
马卓:?????
不带这么迁怒的!
“阿母,儿子给你带礼物了。”马小良讨好的说道。
要真让阿母迁怒他父亲,最后倒霉的还是他自己来着。
毕竟他阿耶那小气劲,绝对会从他身上找补的。
他已经不是三岁的时候那般可爱了,撒撒娇就过去了。
十三岁的马小良,完全是少年模样。
虽然身高还是不算太理想吧,好歹也不矮。
多年的补充,那可不是盖的!
至少他现在要比阿母高多了,阿母来自王家,算起来也是北方人吧。
比一般的女子要高上不少,若是女扮男装,精细点的话,很难被发现。
没等多久,马卓就赶了回来,看到自家儿子,忍不住抱了抱,“长高了。”
“那是自然啊。”马小良骄傲,论长高的理论,他绝对是专业的!
这个年纪,将近一米七的身高,绝对不算矮啦。
在士族门阀里,说起来也不算太丢人。
“开年你就去万松书院,我已经为你打点好了。”马卓很满意儿子的表现说道。
“我还想说呢,阿耶我为啥要去读书啊。”说到读书,某人就不乐意了。
“怎么,让你读书还有错了?”马卓顿时就横眉怒目,这什么熊儿子啊!
明明打小过目不忘,天生读书的好苗子。
偏偏就这么不爱读书,马卓也是要吐血了。
好歹也遗传了他和王氏的优点吧?
明明长子马朗,乖乖的去书院读书,读书归来还帮着家里。
就这小子,从小就不爱读书。
“你这孩子,去万松书院读书,那是为了你好。”王允薇在一旁说道。
“哪里好了?”马小良眨巴眨巴眼睛问道。
“这万松书院可不是谁都能进的,里面读书的,也都是当世大家的子弟。”马卓没有办法,只能给这小子解释起来。
不然他闹起来,真有可能不去读书的。
马卓都麻了,谁有这小子胆大妄为的?
更何况,马卓没忘记,这小子的师父可是小仙翁来着。
“而且,我当年也在那读过几天书。”王允薇有些怀念的说道,“如今万松书院的山长夫人,跟我还是同窗呢。”????
“这万松书院这么新潮的吗?”马小良纳闷的问道。
他一直觉得古代比较的刻板保守,想不到他阿母还上过书院呢?
这不就好奇心来了嘛!
马小良想去瞧瞧,他阿母当年读书过的地方。
等家里的晚膳时间,所有在桃源县的马家人都来了。
主要是知道马小良回来了,这一下,马家热闹的不行。
马小良见到了他的叔叔伯伯,还有各种堂兄和侄儿侄女们。
但凡他记性差一点,就分不出谁是谁来了。
所幸大家都收到了礼物,也没有分错,宾主尽欢送客回家!
回到自己房间的马小良差点累瘫,算了,还是去万松书院读书吧。
这要再面对几天亲戚,他连命都要没了。
而且这万松书院,当初他哥也去过,应该不算太差吧。
过年依旧热闹,主要是他们家人实在不是一般的多。
比起他在长安过年,确实是不一样。
不过小孩子太多,容易脑子嗡嗡的。
得亏他没带猫猫幼崽来,不得被这群人吓死。
马小良将自己遇见黑白色的猫猫跟阿母说了,还有路上所见所闻。
王允薇也是有点遗憾的,遗憾自己没能陪儿子一起出门。
这样她就能看到儿子所说,所看到的世界的模样了。
不是所有的女子,都能按照自己的想法活的。
对此王允薇还是很欣赏司马兴男的,这个小姑娘活出了自我来。
她不光要活出自我,还要带着其他人一起活出来。
这是王允薇以前都不敢想的,而司马兴男却是如此做到了。
至于她为何知道这么多司马兴男的事,自然是马小良写信,还有谢真雅写信回来。
谢真雅和王允薇明面上的婆媳关系,但私底下,王允薇待谢真雅很好,两人跟亲母女差不多。
她在长安城得了工作,谢真雅第一时间写信给婆婆。
反而是自己亲生的母亲,她做不到这般,不是说感情不好。
出嫁以后,母亲大部分都会让闺女好好在婆家,安分守己。
而马家人则是鼓励她,活出自我来。
这很矛盾,谢真雅无法与娘家人说起。
也就是婆婆可以理解她,毕竟王允薇也是从姑娘家,出嫁了,然后适应了妻子的身份,后来是母亲。
原本以为这辈子就是如此了,结果上了年纪,却又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马小良在家吃了睡,睡了吃,醒来就给阿兄去了一封信。
主要内容就是他每天在家的流水账,没错,就是流水账来着。
相信这个时候,他家阿兄已经忙成了汪。
嘿嘿,看到他的信,不知道会不会气炸呢。
事实上马朗在看到弟弟的信,简直恨不得冲回桃源,这小子过的太幸福了,他想揍弟弟!
他就该把三个崽都丢给马小良的,这小子还能愉快的起来?
没错,就是这么的歹毒!
马小良是没想过,他哥的嫉妒心能如此的丧心病狂。
他收拾收拾行李要准备出发了,去那书院路途不算近。
所以要早些出发,当然了,他的行李也只有两箱,真的是好不习惯啊。
没办法,他阿耶说了,山上禁止带自己的床,桌椅也不能带。
倒是可以带棉被什么的,简直离谱!
书童也可以带,不过只能带一个。
多亏了平安力气够大,不然两个箱子都带不了。
天知道,他长这么大出门,行李什么时候低于十个了。
这真的是去读书?而不是去受苦的吗?
马小良已经开始怀疑人生了,直接让人寄了棉被垫被之类的过去。
人还能让规矩限制死了?
“你衣服被子全是让人寄过去的,那你这两个箱子是干啥的?”马卓有些好奇。
“哦,一些在书院的花销,阿翁说了,苦谁都不能苦自己。”马小良理直气壮的回答。
第 135 章
“哦?那让我瞧瞧, 你怎么不苦了自己。”马卓好奇心都被勾起来了。
“看吧,随便看。”马小良一个眼神,让平安打开木头花纹的箱子。
“这是什么?!”马卓只看了一眼, 就无语凝噎。
“阿耶您才多大年纪,就老眼昏花了?”马小良一脸奇怪的望着马卓说道,“这是银子啊。”
“不是,你带两箱银子去干啥?”马卓震惊脸的问道。
“不是两箱银子啊。”马小良无辜的望着他阿耶。
“这是我看错了?”马卓指着箱子里的银子, 感觉他儿子在驴他。
“错, 还有一箱金子!”马小良让平安打开了另一个箱子来。
“……”马卓此刻已经无话可说, 这要不是亲儿子。
横竖他要将人打出门去,偏偏, 这小子打不得骂不得。
被他阿耶知道了,直接从长安杀回来揍他。
算了,这小子开心就好。
不过等他知道,山上啥都没有, 有银子也花不出去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呢?
一定相当的精彩!
马卓表示还有点小期待呢!
马小良不解他阿耶突然这么欢快, 是几个意思?
不过并不妨碍他出门, 对于金子和银子,他之前就跟司马兴男提起过。
银子太软了, 若是税收用银子的话, 比较容易被人偷了。
最好想办法, 将银两融入其他的金属, 又或者直接替代。
这样税收起来, 能容易点, 也不容易被人偷摸换了。
特别是官银,只需要把上面的字抹掉, 那就是一个普通的银子。
目前来说,还是有点难度的,位于长安城的炼制实验基地里,每天还在将不同的配比尝试。
要一定的硬度,不能轻易被剪刀绞了。
也不能随便的火一烧就融化,要求这么高,自然是要一点点的实验过去。
当然了,也不能忘记,要好看的花纹,证明是官银。
官银可以不是真的银,真的金。
但一定要代表了权威,否则动了货币,对大晋朝可是要举国动荡的。
所以外头是一点口风都没有,马小良和司马兴男又不傻。
朝中大臣都没人知道的,小皇帝倒是听说这事,但主要是说,要给他一个惊喜。
具体啥样也不清楚,对粗司马衍很是糟心。
好在他小小年纪,糟心的事多了去了,也不差这么一件。
就是这么的淡定!
马小良曾经夸奖过,司马衍已经有点帝王的架势出来了。
只有司马衍知道,他那是俗称摆烂,一个几岁大的孩子,当皇帝能有他什么事?
不是王导,就是他舅舅,再不就是他阿母。
上朝就是在那打瞌睡,不睡着的话,都要被夸奖的。
还不如在桃源县,上课都比这好玩。
越是这样,他越是怀念在桃源县的生活。
那里相当于就是司马衍的白月光,这辈子最向往的地方。
可惜回不去了,他也只能是想想。
这一点司马衍还是明白的,他坐上皇帝的位置,除非他不做皇帝了。
否则就只能一辈子在建康待着,除非一个可能,那就是他们迁都去长安。
在家过了一段时间,马小良就上路了,挑了一辆相对简朴的马车。
当然了,那玻璃肯定是要有的,不然天寒地冻的,小风一吹,他可受不了。
娇生惯养长大的崽崽,吃不了一点苦。
不过他们想办法遮挡了一下,从外面不注意的话,是发现不了的。
“一路上,你们要小心点。”马卓看着即将远行的小儿子,简直百感交集。
才回来这么点时间,竟然又要走了。
“阿耶瞧您说的,我这一车队的人呢。”马小良无情吐槽,自家阿耶到底会不会说话啊?
怎么娶到老婆的啊?
这一路上,光是护卫,就从十人增加到了三十人。
马卓是真不放心这个儿子,别看这小子骑在马背上,一副俊俏公子的模样。
就是个暴发户!
谁上书院读书,一本书不带,光带两箱银子,哦,不是,还有一箱金子。
简直离谱!
还是以前的衣食住行,过的太舒服了。
马卓十分期待,儿子被社会毒打!
显然他忘记了一句话,那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对了,我差点忘记了。”
“啥?”
“我有个老友,他的孩子也要去书院,你路过上虞县的时候,顺便也接上那孩子。”马卓看着出门马车就有两辆,还有随行的一些东西。
这是王允薇看儿子只带了两箱钱,实在不放心,非要让马小良带的。
不像马卓,只想看儿子的笑话。
来自母亲的爱,马小良怎么可能拒绝,全部带上。
不行就在那边买个宅子,丢在宅子里就可以。
多大点的事啊,这年头有钱,有权的,很少有办不了的事。
不说别的,司马家给他封了个爵位,他阿耶还是会稽郡的太守。
上书院的地盘,就是当地的县令,多少也要给他些许的面子。
马小良路上的速度并不快,书院也没有那么的严苛,反正等他到了去报道就行。
一路上走,他还可以微服私访。
护卫:小公子你这么三十个护卫,微服私访???
算了,公子开心就好。
出了桃源县,基本上的生活水平就要差上一大截,不过路况却是还不错。
都是马家出钱修的,不光方便了出行,还让马家和马小良得了些功德。
基本上只要不出什么败家子,老马家过的都不会太差。
这一年年修改下来的家规,目前看,出败家子的几率不算太高。
上虞县的祝家庄,接祝家的孩子上书院。
目前也就这么一个任务,马小良只觉得轻松。
这会稽郡虽说是他阿耶说的算,但要改造这里,不是马小良想动就能动的。
算了,他又没有什么官职,管他什么事呢。
不过一路过来,种植玉米土豆的不少,因为不光是自己吃,还是桃源县收,都是不错的选择。
为了让百姓过上好日子,他们也算是想尽办法。
像现在这么轻松的玩耍,马小良感觉还是上一次这么愉快。
至于具体是啥时候,想不起来了。
这糟心的世界,最初他的愿望,只是吃上一顿好的。
后来逐步的,改变了这个世界。
虽然还远远达不到,改变整个世界这么夸张,但总归是改造了两座城市。
还带上了司马兴男,走上了基建狂魔的道路上。
“这祝家庄还有多远啊?”马小良坐在马车上,这两天有些下雨,平安他们就不许他骑马了。
若是染上风寒,他们可是回不回马家了。
对此马小良无语,他又不是豆腐做的。
不过面对他们的脸,马小良还是乖乖就范了,不给大家添麻烦。
没办法,他虽然不怕老爹马卓,但对上阿母就没啥胜算了。
所以赶紧认怂是最佳方案,再说了,下雨还在外头骑马。
他看起来这么的,有那啥倾向吗?
雨势逐渐变大,马车的顶上,就撑开了一把伞。
好让那个在马车周围的人,有那么一点遮风挡雨的地方。
“郎君,前边就是祝家庄了,我们先去那躲躲雨吧。”平安张望了一下,对马小良说道。
“那行吧。”马小良没啥意见,本来就是要上祝家庄的。
就是这会看起来狼狈了一些,换了别人或许会介意。
但马小良是谁?
又不是啥正经的书生,比起读书,他更喜欢搞基建。
不过阿耶非要他去读书,马小良也不好坚定的拒绝。
主要是阿耶说了,去书院读书并非是要学业上有多少的进步。
不过是拓展一下人脉罢了,就像他阿兄,去到书院里,多少也认识几个至交好友。
平时还会有一些消息,从同窗那里获得。
搞半天让他去扩展关系网,真的是,这不就专业对口了嘛。
论社牛,马小良从来不带怕的。
他连大猫猫都能搞定,更别说是人了。
说实话,就他这个身份摆在那里,他都不需要开口。
大概会有不少人主动的上来结交吧?
这可不算马小良自恋,事实就是如此。
在长安城的时候,这样的事时不时的就会发生。
他在那里的权力,是个人都看在眼里。
如今即便他不在长安了,太守家公子的身份,还是在的。
不过,他既然去书院,说不定要隐姓埋名?
“郎君,到了。”在马小良胡思乱想的时候,平安在马车外头说道。
“好。”他答应了一声,便打开了马车的门,因为是从侧面下来的,跟许多的马车都不一样。
并且,平安伸出脚来一勾,底下就跳出一个踏板,这样马小良即便不够,也可以踩着踏板下来。
不需要像某些士族门阀,让人趴着踩。
“马公子大驾光临。”换了一般人来,这祝家庄的员外可不会如此的来欢迎。
可马小良不同,这孩子要是普通人,就没有不普通的了。
当年同窗好友马卓,生了个神童的儿子,可是传遍了的。
加上这些年马家的所作所为,祝家也是看在眼里的。
更别说,马小良还跟司马家走的很近,之前还听说封了爵位。
小小年纪,就已经封爵了,那能是普通人?
第 136 章
对于祝员外的热情, 马小良比较的淡定,送上了一些礼物,都是他从桃源县带来的。
“小儿年纪与贤侄一般大, 这次前往那书院,有劳贤侄在路上照顾。”祝员外忍不住说道,“我这孩子啊,从小就被我宠坏了, 非要上书院读书去。”
“读书是好事啊, 多读书才能明事理。”马小良并不觉得, 去书院读书有什么问题。
反倒是这个员外的话,有些奇怪。
毕竟马小良他父亲送他去书院读书的目的, 也并非是真要读出点什么来。
主要是拓展一下关系网,难道祝员外的孩子,跟他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这员外又不是后世那般,是个闲散的称号。
这年头, 员外还是个官职来着,员外也就是员外郎的简称。
只要是有官职的, 对子女的教育, 就没有不上心的吧?
他阿耶要是听到他主动要学习去那书院,乐得能在马家蹦跶三圈不止。
哪里可能口吻中还带着一丝丝的嫌弃?
不是很懂……
“贤侄说的是, 说的是啊。”祝员外当即附和的说道。
马小良同祝员外闲聊没见到祝家的公子, 他倒是没啥好奇心, 反正等上路了, 也是能够见到的。
当晚在祝家庄留宿了一晚, 已经是三四月的天气, 也不会觉得寒冷。
雨其实到了晚上就停止了,马小良他们还是在庄子上休息了一个晚上, 一下住三十个护卫,明显不可能有这么多的房间。
得亏他们有办法,那帐篷很快的就搭建了起来,就连床,都是可以直接使用的。
一部分的人守夜,一部分的人睡觉,
他们都是经过训练的专业人士,当年都是马家的将士们。
如今主要收入是押镖,无论护送什么都可以。
这一次,他们护送的就是他们小公子。
必定是要平平安安的送人到目的地,要知道他们的好日子,可是小公子带来的。
就是让他们整晚不睡的巡逻都是可以的。
主要是帐篷里的床,支撑不了他们全部的体重。
为了方便出门,还是牺牲了一些的。
马小良都在考虑,要不要研究一下,充气床垫。
只是做床垫的材质,是一个大问题。
大早上的,平安已经准备了洗漱用品,马小良梳妆了一下,就去找祝员外告辞。
“这就要走了?”祝员外有些惊讶。
“是,父亲说过,让我不要在路上太过耽搁。”马小良才不想说,主要是觉得跟祝员外的三观不大合,不想麻烦,就想走人。
“那好,我让小儿收拾收拾。”祝员外一想也有道理,毕竟是要跟对方的车队一起走。
他让人安排了一辆马车,比起马小良的马车,并没有什么不同。
唯一跟马小良不一样的,大概就是那马车只有两个轮子,而马小良的有四个。
不然马小良也不能从侧边开个门出来,舒服肯定是舒服的。
连在祝家庄,他都是睡着马车里,毕竟马车里比那庄子上的宅子还要舒服。
为了不让马小良等待,急匆匆的,马小良连祝家的公子长啥样都没看到。
反正就看到祝员外一直催催催,这让他都尴尬了。
他真没有催人家的意思,这显得他多么的没礼貌啊。
祝夫人似乎有些落泪,但马小良不大明白,大概是祝家公子跟他母亲感情比较好吧。
上车了,马小良坐稳了,车队就开始前进。
在后边的祝家公子,身边还有他的书童,瞧见两人上车的,只觉得祝员外长的这么粗狂,他儿子倒是挺清秀的。
“娘子……”小书童紧张的在公子身边小声说道。
“在外面喊我郎君。”祝英台赶紧阻止对方。
“可,我们找很要去那书院啊?”之前小丫鬟,现在伪装成小书童的银心。
“当然要去啊,阿耶好不容易才答应的。”祝英台是个胆大的,她一点都不觉得害怕。
“可……”银心都快吓死了,外面三十几个大汉跟着。
“放心吧,这马家人在当地名声很好的。”祝英台很放松的回答,“这次也是马家的公子要去读书,我阿耶才答应我的。”
“为什么呀?”银心有些纳闷的问道,这不是她一个小丫鬟能明白的。
“我阿耶异想天开,想要跟马家结亲。”祝英台不以为意,“马家如今如日中天,怎么可能跟一个小小的员外郎的女儿成婚。”
“娘子是最好的。”银心一点不觉得自家娘子有啥不好的。
她家娘子会读书,还会武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怎么能这般妄自菲薄,这么好的娘子,什么公子配不上?
“你不懂。”祝英台一脸神往的说道,“我很向往去一次桃源县瞧瞧。”
那桃源县,不知道是否跟传说的一样,是个男女平等的地方。
“就是那个桃源县吗?”显然银心是听说过桃源县的,事实上,在会稽郡附近,就没有不知道桃源县的。
现如今用的不少东西,都是来自桃源县。
为生活增添的一些乐趣,特别是胭脂水粉,本是银心这样的小丫头最喜欢的。
只是要扮男人的模样,她只能舍弃了,一点没带。
祝英台倒是不觉得可惜,她从小聪慧异常,只因为是女子,就得不到重视。
想要去书院读书,她阿耶死活不答应,只说读书无用。
怎么可能会读书无用的,真要如此,为什么桃源县人人都会读书?
结果,会稽郡的太守信中所写,他的公子要路过这边,前往书院。
她阿耶就改变了想法,对此祝英台无所谓。
不管阿耶打的什么主意,只要她不接,就什么都不会发生。
她最讨厌的,就是那些士族门阀的虚伪了。
马小良还不知道,他顺手接的,是什么样的人。
进了城里,马小良看啥都有兴趣,因为他们人多,走的速度不快。
顺便还购入了不少的东西,马小良纯属于,看到啥没见过通通都买。
对此祝英台很是无语,这马家的小公子,怎么是个败家孩子?
不知道已经在对方心目中,成了败家子的马小良,对于这边的物价很是满意,多买点路上吃。
傍晚的时候,他们就出了县城,接着朝下一个城市前进。
估摸会路过一个村庄,或许能停留休息一下。
在县城里,就买了好几十只鸡还有鸭子。
祝英台一开始还疑惑,为什么这个车队要买这个多鸡鸭。
很快她就知道了,因为安营扎寨以后,众人就开始做饭了。
这个天气还不算热,所以鸡鸭都杀了带走。
三十几个曾经的将士,加上这些年走南闯北的,练就了一身野外做饭的本事。
无论是烤鸡还是叫花鸡等等,他们都做的很不错。
马小良让人搬了炉子下来,开始炖起了鸡汤。
那香味,直接把祝英台都快香迷糊了。
再把馒头切片一考,把带出来的榨菜和萝卜干一夹。
平安就去交祝英台他们用饭,马小良则是在看着那鸡汤。
得亏还去附近庄子,买了点蔬菜,这鸡汤里面,还飘着翠绿的小油菜。
“来了,快快,坐下一起吃。”马小良眼角的余光,看到了祝公子。
想不到,祝员外这么大块头,他公子这么小一只?
不过想想也是,自己也不大只。
他阿耶和他兄长,都还长的挺高大的。
这么一想,马小良对祝公子的印象就不错。
“多谢马兄。”祝英台感谢的说道,并且矜持的坐了下来。
银心在一旁跟着,口水都快下来了。
马小良就让人将做好的鸡汤,先给祝公子盛上一碗。
两人很有默契,端起碗,啥都不记得了,一直到一碗汤下肚,马小良已经美滋滋的啃上鸡腿了。
他这才想起那祝公子,“这边的鸡味道不错。”
“确实不错。”祝英台还从未如此粗鲁的啃过鸡腿,但看着马小良吃,那叫一个馋。
“来来来,这烤鸡腿更好吃。”马小良眼睛一亮的说道。
祝英台也是欣然接受,反正他现在是男人,怕什么丢人。
人家马公子都不觉得丢人,他更不用觉得。
两人吃的很是开心,马小良这才问道,“我还不知道祝兄弟叫什么名字。”
“我名英台,十三岁,还不曾起字。”祝英台大大方方的回答说道。
“原来叫祝英……台啊。”马小良重复这个名字的时候,稍稍的呆滞了一秒。
主要是他觉得这名字腻耳熟了,怎么跟他上辈子看的故事书里的人名字一样。
那故事就是稍微的有些许不吉利,毕竟BE的故事,他是一点都接受不了。
“怎么了吗?”祝英台为怪的问道。
“没什么,就比我的名字强多了。”马小良想想,怎么可能呢,“我阿耶起名的时候,特别的偷懒,给我起名叫马良。”
祝英台什么的,怎么可能呢!
除非现在立刻马上,跳出来一个梁山伯给他看看!
跳不出来了吧?!
马小良对这种事,只能说是巧合。
别以为他上辈子的记忆不全,就不知道,那什么故事里的祝英台,可是离家出走去读书的。
这位祝公子,可是他亲阿耶拜托马卓,才捎上的。
所以,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第 137 章
反正马小良压根没怀疑过别人的性别, 本身十几岁的小孩子,都还没怎么发育。
声音也还没进入到变声期,看不出来也挺正常的。
即便是马小良听到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熟悉肯定是上辈子听过的梁祝故事,还看过电影呢,小时候哭的老惨了。
这梁祝的故事,简直不知道骗了他多少眼泪。
长大以后, 别的倒是还好, 就觉得那马文才有点惨。
莫名其妙的就成了拆散人家情侣的罪魁祸首, 明明他也没干啥。
就遵从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没娶到媳妇呢, 就成了鳏夫。
但凡早点说,应该也不至于酿成如此惨案吧?
不过人生就是如此的狗血,换了再桃源县,就很少有这样的事发生。
主要是马小良是不支持盲婚哑嫁的, 并且有媒人搭桥牵线,也必须将男方和女方家, 双方的资料全部填写。
比如双方的父母, 有没有家暴的前科。
家暴的家庭去不得!
不过在桃源县,有这样的家庭环境几乎没有, 当初马小良放人入城。
怎么可能一点都不看的, 外城倒是可能会有。
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条例, 如果周围邻居听到打人的动静, 还可以报告小区管理。
在桃源县里, 可没有什么打自己媳妇, 不让别人多管闲事的事。
要知道,马小良立下的规矩, 如果有人隐瞒,一旦被发现,这里整个小区的人都要被牵连。
不光是婚嫁被牵连,就是工作,整个小区都要降等级的。
开玩笑,若是辛辛苦苦混到了中级,然后因为邻居的事,又降回初级。
吃那么多的苦,他找谁说理去?
更何况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不透风的墙。
不少进了桃源县的人,都收敛了自己的脾气。
谁也不想去外头吃苦,若是被赶出桃源县的,之前分到的房子,甚至是土地,全都要还给桃源县。
因为他们都是从外面逃难来的,一旦被赶出去,就真的是什么都没剩下了。
打老婆什么的,这么渣!坚决抵制!
自从到桃源县生活的女人们,生活就要幸福得多了。
也终于有了休养生息的机会,吃的好住的好,并且不需要将好的让给男人吃。
因为在这里,男人工作,女人也是要工作的。
凭什么就要让男人吃饱喝足了,女人就要饿肚子?
对于保护女性,桃源县可是领先全国的存在。
正是习惯了,马小良对男女的态度都一样。
至于祝英台,还比马小良小几个月呢,那就是个弟弟。
弟弟对马小良来说,还是很新奇的。
毕竟他是他们家年纪最小的存在,跟他哥相差了十八岁。
他上头可都是哥哥,弟弟就不要想了,侄儿倒是一大堆,过年要吓死人的。
马小良觉得自己能把每一个孩子的名字记全了,都是一件了不得的事。
除了自家长辈们,应该很少有人记得全他们名字的。
起名字,都成了一个老大难。
所以难得有个弟弟,马小良十分有风度的多加照顾。
看的银心都担心,是不是对方看上她们家娘子了。
祝英台差点没笑死,只说银心想多了。
她何其的聪明,伪装成男子,也是几乎没有破绽的。
也并不觉得,马小良能识破她的伪装。
所以银心的担心,那都是多虑了。
“等到了钱塘县,我们就要分道扬镳了。”
“兄长不是要去万松书院吗?”
“嘿,时间还早的很,为兄想要在钱塘玩耍一番。”“就不陪弟弟上书院了。”
没错,就是这样,能晚一点上学,还是晚一点的好。
“原来如此。”祝英台了然的点点头。
她在这段时间的认识里,发现马小良聪明也是博学多才的人,那一手字更是写的很好。
但读书对他来说,更像是了解整个世界的工具,就连上万松书院读书,也不过是被他父亲要求的。
这样的人,真的是令人羡慕。
大概这就是祝英台,这辈子都不可能得到的生活。
并且马小良还邀请了祝英台,等书院放假了,可以上桃源县去玩耍看看。
他觉得桃源县,一年四季都好玩。
要不是被迫出来上学,他可以在桃源县,玩上一整年不带重样的。
祝英台都被他说的心动了,确实有点想要去桃源县玩耍。
主要一个原因,她觉得,只要是说马家邀请的,她父亲多半是不会拒绝的。
只是这样的话,可能会有一些麻烦,这让祝英台很是犹豫。
聪明的祝英台,看的出来,她的父亲对马家多少有些所求。
而她已经十三岁,到了相看的年纪。
对于婚姻,她暂时还没有任何想法,可她的父母不会这么觉得。
有好的选择,肯定是不会放过的。
祝英台也不好太亲近马小良,最起码现在是不能,避免她父亲自作多情。
虽说马家和祝家,以前说起来也算是门当户对。
随着这几年马家水涨船高,马家的门楣,总归是不同了。
到了钱塘,马小良就派人护送祝英台去万松书院,总归祝英台看起来小小的一只,不太放心。
都快送到地方了,要是半道上出什么岔子,他不光没办法跟祝伯父交代。
还会被他阿耶痛批,想想都糟心。
作为胆大心细马小良,他怎么可能犯下这样的错误,根本不存在!
来到他在钱塘的房子,这是他早早就派人过来购买的。
作为会稽郡太守之子,跟这边的人打声招呼。
买个房子,还是可以的。
这房子看起来还可以,环境不错,主要是距离西湖不算太远。
这可是西湖!
然而马小良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西湖!跟他印象里的西湖,有很大的出入。
他忘记了……
他上辈子印象里的西湖,是被人改造过的,苏堤什么的,这会还都没有呢!
这……
总不能让他出钱建吧?
虽然但是,这里可是钱塘县,跟他会稽郡,又或者桃源县,半文钱关系没有。
他也不是冤大头来着!
算了算了,他就当不知道吧,其他也能凑合着看。
他又不是真的基建狂魔,倒哪里都想要搞建设。
主要是别人没有求助,他主动凑上去给人建,岂不是特别是奇怪?
没见过主动要花钱的,而且建造堤坝,那可不是一般的费钱。
就像在长安建的大坝,花了多少人力物力,才算建起来。
“这边同我们那,好像也差不多啊。”平安在钱塘两天,倒是习惯了这边的生活。
其实都差不多,本身就是邻近的城市。
等到将来都是一个省的,只不过现在不是。
“还是有差别的。”马小良捂眼,他住的房子,可比老家差多了。
这绝对是他住过,最差的房子!没有之一!
这破房子没有玻璃!
得亏现在不是冬天,不然屋里跟外头一样的冷。
好在其他还算不错,正好是春天,这花园里的花开的那叫一个欢快。
然后就被马小良弄出一块空地来,种上了土豆红薯,还有玉米。
估计别人看到也是无语,买这么大个带花园的宅子,居然用来种地。
马小良表示,他能怎么办,他们那的粮食没流行到这边来。
他平时可以不吃,但这玩意不能没有啊!
土豆炖排骨什么的,还有土豆炖鸡,当然还有大盘鸡,想吃的时候,没有可怎么办好。
“郎君,海带排骨汤好了。”平安闻见香味,近几年来,平安的厨艺有所长进。
特别是要来万松书院读书,平安被他阿母拉去厨房,特训了几天。
基本上,能勉强拿的出手了,他才被大厨放出来。
要不是万松书院不准带厨子去,大厨恨不得把自己打包了,让马小良带着他。
太惨了,他们家小公子啊,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苦。
出门不是他这样的大厨,就是司马家的御厨。
只能靠平安做饭,真的是太难了。
马小良表示,只要他有钱,找个做饭的厨子,好像也不是啥难事吧?
就是没有那个必要,上到山上去读书,那书院的条件摆在那里。
听说还要和其他人一个宿舍!
对此,马小良还是有些许的担心的。
毕竟长这么大,他只跟阿焕睡一个屋过。
换了其他人,马小良不太想让人,发现他马家之光,睡姿如此的豪放。
真的是太难了……
在外他好歹也是个翩翩公子来着,他不要面子的吗?
好想给万松书院捐钱,把宿舍搞成单人间。
可恶,他桃源县的学校,都有单人间了,为啥这么大个书院没有呢?
非要跟别人一起住,简直了,能去万松书院读书的,可以说是非富即贵。
这山长怕是故意的吧?
想想也是,若是单人间,岂不是可以不用同别人交流。
三四人住一间太吵,两人正好。
这么一想,他就大概明白了。
事实上桃源县的学校,一开始是住的最起码六人间,读书越好,可以获得的资源越高。
天才都是有优待的,单人间那只是第一步。
不过这边不一样,万松出院里培养的,全部都是要外出为官的。
第 138 章
反正马小良听他哥说, 万松书院的山长,是个脾气倔强的小老头。
倒是山长夫人,性格温柔, 比较好说话。
马小良可记得他阿母跟山长夫人是认识的,他还带了阿母写的信呢。
也不知道,有阿母的信在,能不能给他安排个单人间?
马小良觉得希望不大, 算了算了, 等他把钱塘游上一遍, 就去万松书院受苦吧。
说实话,这钱塘风景如画, 除了吃的稍差一些。
其他还算是可以的,后世比较出名的东坡肉,这会还没有呢。
马小良觉得,他家的生意, 可以开到钱塘来,相信会小赚一笔。
最起码给他养殖场开起来!
他怕上山以后, 天天吃羊肉, 多上火啊。
有热气喔!
谁能想到,马小良遇上的第一个难关, 竟然是钱塘这边连猪都不好吃。
立刻写信回去, 紧急要二十头猪, 送到万松书院!
十万紧急!
收到信的马卓, 还以为儿子发生了啥惊天大事。
结果是这小子抱怨钱塘的吃的不合口味, 娇气!
生了这么一个娇气包, 马卓也不知道该说啥好。
长子马朗不也在那读了好几年的书,咋就没写信回来要猪的?
马朗决心要教育教育孩子, 所以猪呢,给是肯定是要给的。
但不能给的太快,过几天再说吧。
当然了,这事不能让王允薇知道,慈母多败儿!
明明当初对长子就能狠得下心,对上小儿子,就完全不行了。
马卓并不知道,这不光是因为马小良是幼子,更是因为马小良身上的功德。
纯天然的,就能让人有亲近的感觉。
少有不喜欢马小良的,功德之光,纯天然的交友外挂,你值得拥有!
当然,一般人就算有点功德,也是没用的。
也就是马小良拥有功德神笔,才能激发功德,将这发挥到了极致。
他为了不浪费一点功德,也是很努力的练习。
只是没想到,会有天然交友的副作用。
这功德交友倒也不是全都好用的,内心特别阴暗的人,无效不说,还可能特别讨厌他。
“也不知道,阿耶收到信没。”马小良不报希望的说道,因为他已经决定要上山去了。
不能再磨磨蹭蹭下去,别人上山是去读书,再不济还能交友。
马小良却感觉上山跟上刑一样,他真的是太难了。
“应该是收到了才是,郎君放心吧,肯定是在第一时间,就把猪送出来的。”平安憨憨的笑着说道。
马小良看了平安一眼,实在觉得他家书童真的是太老实了。
他阿耶是什么人,做了他十三年儿子的马小良,还能不了解?
这老头子就喜欢给自己加大难度,只要他阿母一个没盯住,肯定是要给他找麻烦的。
幸好他早有准备,给阿母也写了信,哭诉这边吃不饱。
急需二十头猪,救急!
并且还不忘记给他阿耶挖坑,说阿耶收到信,却眼睁睁的要看儿子饿死,其心可诛!
果然,王允薇在两天后,收到了儿子的来信。
就看到儿子诉苦,钱塘没啥好吃的,要不是他当初带去了酱油之类的食材,就要饿死在钱塘啦!
虽然王允薇知道儿子是夸张的描述,但,她可是没忘记,前两天可没听某人提起儿子来信。
而马小良在信中,清楚明白的写了,先给阿耶去了信。
这老东西,都是做祖父的人了,居然还扣下儿子的信不告诉她?!
“夫人,你这是怎么了?”马卓一回来,就发现了王允薇的表情不对。
“怎么了?”王允薇横了他一眼说道,“怎么不说你瞒着我什么。”
“啊?我对夫人一直都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怎么会有瞒着呢。”马卓一脸被冤枉的表情说道。
“儿子给你写信求助,怎么不告诉我?”王允薇就不吃他那一套。
“那小子也给你写信了?”马卓一愣,想到了,他小儿子肯定是写信告状了,“这不是最近太忙了,已经让人安排下去了。”
该说不说,确实是亲儿子,知道马卓坑他,直接找阿母。
最后,马卓只能快速的安排下去,二十头猪就这么上路了。
坐的还是最快的马车,天知道,这些猪长这么大,啥时候坐过马车。
没办法,谁让牛车太慢了呢。
马小良没等着家里送来的猪,而是直接上了山,看到哪万松书院几个字,忍不住感叹,“好字。”
两人因为长期锻炼,倒也没有出现气喘吁吁体力不支的情况。
继续愉快的上山,走在前面的,已经快累到不行了。
“兄台,需要帮忙吗?”马小良心情不错,走上前询问。
“不不需要,我可,可以的。”对方抹着汗水,但坚持还要自己走,他身边的书童也一副快不行的样子。
“可你这书童,看起来像是快断气了。一巫耳而七雾尔巴易”平安指着一旁的书童说道。
“元宝啊,元宝你怎么了?”那人看到书童的模样,当即紧张的说道。
听到书童的名字,马小良这边的表情略微的有些微妙。
像马小良就算再喜欢金银财宝,也没给平安起那种俗气的名字。
平安此刻也十分的感谢,自家母亲给起的名字。
主要是他跟在马小良身边良久,自然是知道他家郎君爱财。
“那个,能麻烦你的书童,帮忙我书童一下吗?”对方想了想,最后说道,“我可以给报酬已的。”
说着对方就打开了行李箱子,里面居然,是银子!
平安震惊!
这个世界上,居然有跟他们郎君一样爱好的人?!
“自然是可以,这就是同窗之间的友爱。”马小良正气凛然的说道。
“太好了,你人真好。”小胖子微微一笑。
“马兄?”这时候从后方传来一道声音。
马小良一扭头,看到了祝英台,穿的是书院的服饰,而他身边还有个模样俊秀的男子,比祝英台高出一个头。
只是他身上的书院服装,看起来像是洗白了一般。
“啊,是英台弟弟啊。”马小良愉快的打招呼问道,“你不是早就上书院了吗?”
“是的,我跟山伯兄,下山办事。”祝英台笑着说道,“山伯兄,在书院里找了点活干,我就顺道帮忙了。”
“哦,办事啊。”马小良下意识的问道,“山伯兄?姓山吗?”
“自然不是,在下姓梁,名山伯。”梁山伯缓缓的摇头,并自报姓名。!!!!!
他听到了什么!
梁山伯!祝英台!
万松书院!!!
不是,他激动个啥,最多就是,发现自己不是穿的历史正剧,而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里?
再说了,他虽姓马,又不叫马文才,梁祝故事跟他有半毛钱的关系?
这么一想,马小良就淡定了。
好在他脑内风暴,面上却是没有表现出来。
感谢多年来的锻炼,不然今天他可就要丢人了。
说起来,那马文才是什么来头来着?
马小良没啥印象了,仿佛是什么大官家的公子?
反正他们老马家,暂时没听说有个跟他同年龄,叫文才的。
那应该不是他们家的倒霉蛋,至于梁祝的感情吧,马小良一直都表示祝福。
别的不说,自由恋爱在这个年代,就很前卫了。
如果结局可以不是BE的话,那就更好了。
不过马小良不能上来就跟他们说,要是无处可去的话,可以去桃源县哦。
保证那什么马文才,抓不到他们!
“元宝,元宝!”
好家伙,小胖子的书童翻白眼就晕过去了。
他们只能七手八脚的将人抬了上去,马小良的也没带啥行李,就几身欢喜的内搭,外加一小盒银子加金子,没了。
所以上山非常的轻松,还都是平安背着的。
现在好了,平安要背那元宝,还有梁山伯帮忙,连带小胖子也被带上。
一会的时间,就没了踪影。
“跑的可真快啊……”马小良忍不住的感叹。
“马兄,我陪你一起走。”祝英台很讲义气的留下来了。
“哦,你是怎么跟梁山伯认识的?”马小良故作好奇的问道。
“到书院以后认识的,山伯兄人很好,十分乐于注意。”祝英台笑着解释道。
“看的出来。”马小良点点头表示。
该说不说,这大概就是命运吧。
祝英台都不需要逃家去万松书院,依然认识了梁山伯。
“马兄,累吗?需要我帮你背一会吗?”祝英台看着马小良爬山,原本的她可能不会帮忙。
但一路到钱塘的所见所闻,让祝英台了解到,马小良在马家是多么娇气的存在。
喝水必须是喝煮过的,食物也必须是新鲜的。
基本上能不动就不动的人,这会居然在爬山,真是不得了。
“不用,你背不动的。”马小良无情拒绝,先不说他背着的玩意有多沉,也就是平安这种天生力士才能背的动。
其次他可没有忘记,这可是祝英台!
祝英台是谁?
不说梁祝的主角吧,光是那注解,祝英台女扮男装上万松书院读书。
他就不可能傻的让一个女娃背这个,开玩笑,等下连累主角滚下山可怎么办?
第 139 章
没过多久, 马小良和祝英台就上了山,见到了大名鼎鼎的万松书院。
说起来这书院看起来也不是十分的豪华,听说学费一年可是不少呢。
来读书的, 好些并非是为了读书一个目的。
毕竟都是士族门阀出身,读书的多少,跟他们好像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就像马小良这样的,一本书都没带, 直接扛了银子上门。
问题是, 他以为自己算是特殊的, 结果还有人跟他一样的想法。
简直笑死,带银子来却差点扛不上来。
要不是平安, 这小书童能死在半道上。
马小良轻轻松松的将背上的行李放下,平安也已经赶了过来,“郎君,怎么不等着我, 放下人,我就回来了。”
“不沉, 自己就背上来了。”马小良微笑着说道。
“还从未见过, 有主子自己扛行李的。”一旁不知道站着个谁,张嘴就没说好话, “好没规矩。”
“我看没规矩的是你吧。”祝英台见马小良被说, 当即就瞪了回去。
“你!”那人扫了祝英台一眼, 明显的怨气, “祝英台你也就是跟穷酸往来。”
马小良听到那酸溜溜的话, 疑惑的扭头问祝英台, “嗯?这小子欺负你了?”
祝英台摇头,“没有, 有仇我当场就报了。”
马小良竖起拇指来,“不错,不愧是我弟弟。”
“你们!你们可恶!”对方气的想炸毛,“有辱斯文!!”
梁山伯出现在了这位仁兄的身后,疑惑的问道,“钱兄,你们这是?”
钱波瞪了梁山伯一眼恨恨的说道,“梁山伯,你又想要多管闲事吗?”
“怎么,你找茬可以,别人问都不能问一句了?”祝英台当即伶牙俐齿的反击。
“就是,这位兄台你说话好没道理啊。”马小良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模样,在一旁添砖加瓦。
简直快乐死了!
谁能想到,这来上学如此的有意思。
就差没在那摇旗呐喊,打起来!
长这么大,他啥时候见过这样的。
主要是知道他身份的,基本就对他恭恭敬敬的。
后来跟着阿焕混,开玩笑,他可是妖妃,没错,以为这个外号他不知道吗!
不存在的!
当然了,他也无所谓了,只要他们不敢在他面前喊妖妃就行。
他就喜欢这些家伙,看他不惯,又不能揍他的样子了。
反正长这么大,还真就没有人敢在他面前说酸话的。
这也算是生平第一次,不错不错,新的生活体验增加了!
最后那姓钱的书生败退,不过也可能是看他们人多势众,怕挨揍。
马小良便与祝英台他们告别,他还要去找山长——夫人呢。
他今天来,那是带着任务来的。
梁山伯很友好的帮马小良指路,原本是想领他去的。
不过马小良没让,开玩笑,他可是准备找山长夫人开后门的人,怎么能让人看到。
他不要面子的吗?!
“山长夫人已经在等你了。”传话的婢女出来,对马小良恭敬的说道。
“多谢姐姐。”马小良灿烂的一笑回答。
婢女笑笑,但没说话,只是领着马小良入内。
“见过姨姨。”马小良在见到山长夫人,当即甜甜的喊道。
开玩笑,这山长夫人跟他阿母是好姐妹,怎么能不喊姨姨?
“好孩子,快过来让姨姨瞧瞧。”山长夫人一听,当即眉开眼笑起来。
好友说自家儿子嘴甜,还真的是一点都没说错。
“像,是真的像。”山长夫人仔仔细细的看了看马小良,点头夸奖的说道,“你更像你阿母多一点。”
马小良当即就骄傲了,“我们家都这么说,像阿母好啊,好看。”
“你这孩子。”山长夫人先是一愣,还从未遇上过这样活泼的孩子。
马小良不忘记掏东西,“这是阿母给姨姨的信,还有我给姨姨准备的礼物。”
阿母交代的任务,怎么能忘记呢。
山长夫人嗔怪的说道,“来就来,怎么还带礼物的?”
“一点心意嘛。”马小良表示,都不是啥贵重的东西,全是心意,“这是桃源县全套的香薰,有各种鲜花的味道,还有这个,是全套的香皂。”
山长夫人看的那叫一个眼花缭乱,一时都看不过来了。
这些桃源县的特产,真的是太多了。
“还有这些细棉布,都是上好的棉线纺织出来的,做衣服是极好的。”马小良还不忘记展示自家的布料,“而这些是用棉麻纺织的,夏天穿的凉快又透气。”
“你这是搬了个家来啊?”山长夫人忍不住感叹的说道。
马小良摆摆手,“桃源县的好东西,哪能轻易的搬来,不过是小侄,带了一小部分过来。”
“如今你阿母过的如何?也有好些年没见过了。”山长夫人拉着马小良询问。
桃源县的东西再好,那也是外物,她还是比较关心自己的好友的。
“自然是极好的,阿母在桃源县有属于自己的铺子,每天都风风火火的。”马小良笑着说道。
“哦?她还管铺子?”山长夫人还真没在信里看到王允薇说起过。
“是啊,不光是管铺子,如今桃源县时尚风潮,那都是我阿母说的算的。”马小良眼睛亮晶晶的说道,“大家对我阿母设计的衣服,万分的追捧。”
“以前薇薇的衣品就很好。”山长夫人倒是没有多少意外,点点头说道。
“是啊,我穿的,就是阿母做的衣裳,特别的好看。”马小良还不忘记展示一下,自己身上穿的。
山长夫人突然有些羡慕起王允薇来,王允薇早早的嫁人,相夫教子伺候公婆,好不容易才新嫁的媳妇熬成婆。
却不想,王允薇的生活,似乎同她所想的完全不同。
作为太守夫人的她,甚至还可以出来工作?
山长夫人的生活算好的了,她有一个志同道合的夫君。
但总归,没有让她出来的工作的。
马小良说起自家阿兄阿姊都在长安,阿兄当然是管理整个长安,至于他阿姊,则是成为学校的校长。
这也是让山长夫人惊讶的点,马家的一个庶女,不光读书,还能成为校长?
同时她也知道了,这学校,竟然是为普通百姓办的。
只要是想读书的,没有任何的门槛,都可以踏入到学校当中去。
“差点忘记了,这是小侄在长安时候,抄暮的几本孤本,没什么好带的,就带来送给山长了。”马小良在箱子底下掏啊掏,总算是掏出两本书来。
“好字啊。”山长夫人打了开来,只看了一眼,双眼都亮了起来。
马小良难得谦虚的说道,“小侄的字还没出师呢,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你好像是拜了逸少为师?”山长夫人想起来,好友曾经是说起过的。
“正是,姨姨也知道?”马小良眨巴眨巴眼睛问道。
“你阿母告诉我的,她可是很为你骄傲的。”对于有才华的年轻人,山长夫人还是很喜爱的。
从那一手漂亮的好字就看的出来,这少年的将来,前途无量!
又是自己好友的孩子,山长夫人怎么可能不喜欢。
聊了好一会,马小良才提起了,希望可以住单人间的愿望。
“实在是不巧,今年所有的房间都满了。”山长夫人解释的说道,“不过你那间的学生,暂时还没有来报道。”
意思很明白了,说是双人间,其实跟单人间差不多。
虽然有点过分,但马小良表示,希望对方就一直别来了!
这样他就可以一直霸占双人间了,就是这么的愉快!
被山长夫人留下来用了晚膳,马小良也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山长。
山长看起来比他阿耶年长一些,气质却是十分的儒雅,跟山长夫人站在一起,还是很般配的。
因为马小良能说会道,外加天然的功德外挂的存在。
山长对马小良的态度很是和蔼,就跟看自家小辈没什么区别。
若是被那些学生们看到了,还不得惊掉下巴。
他们严肃的山长,居然也有如此和蔼可亲的一面!
可惜马小良不知道,毕竟他也是第一天上山来。
原本山长对马小良迟迟不到,有一些许的不满。
不过在见到这孩子,如此的懂事,并且很多典籍张口就来。
便明白孩子的学业并不需要担心,更别说,这好孩子,还送了他两本亲手抄写的孤本。
这可是孤本,且还是在皇室收录的孤本。
收这么一个学生,可比收那一群的,省事多了。
跟其他一门心思挤破脑袋的人不同,马小良先天优势就摆在那里。
他父亲会稽郡的太守是一部分,更多的是,马小良本身的优秀,还有与皇室的关系。
山长虽说住在钱塘,但对外面的动向他还是很清楚的。
当初长安被打下来以后,司马家居然绕过了所有人,找了马小良前去。
这就代表了,马小良对于司马家是不同的。
更何况,马小良还是小仙翁的关门弟子。
别人或许不清楚,当年山长是有幸见识过小仙翁的,他正是因为如此,才破开迷茫,留在了钱塘,办起了万松书院。
第 140 章
与山长和山长夫人告辞, 马小良这才提着灯笼离开,老远就看到在那等着他的平安。
“平安。”
“郎君,你可出来了。”
“你没傻乎乎的一直等着我吧?”
“郎君放心, 我已经用过晚膳了。”
“那就好。”马小良点点头,放心了。
平安说不会亏待自己,那就是真的不会亏待。
他早早的就去过马小良的宿舍,还帮他们家公子连床都铺好了。
用的可是桃源县带来的, 十分扎实的棉花床垫。
不过这样的床垫, 用不了太久, 到了夏天,那就太热了。
这宿舍的位置还算不错, 比较幽静,还是独门小院的那种。
马小良借着灯笼的光芒,看了一眼院子,不错, 搭建一个架子的话,种上葡萄。
那夏天岂不是美滋滋?
对这地方还算满意, 进了室内, 南北通透。
除了装修的简陋了一些,其他还是可以的。
马小良洗漱了一下, 便休息了。
一切等他明日早晨起来再说吧, 平安祝的地方在侧边的屋子, 那是专门给书童住的。
地方不算大, 可以住下两个人。
只是暂时马小良的舍友还没出现, 所以平安夜可以自己一个人住一间。
还是很不错的, 不光马小良满意,平安夜很满意。
回头等他再搭个炉子出来, 就可以给他们家公子改善伙食了。
等上课了,马小良虽说不能随意离开山门。
但没说书童不行,平安表示,他还要下山去扛些东西回来呢。
一个人搬不了,就出点银子,多找几个人搬。
对于有钱能使鬼推磨,平安跟着马小良时间长了,也是很擅长的。
最重要的,当然是先前从桃源县寄来的大炉子。
他们在钱塘的宅子里,啥炉子都有,铁制的,陶制的,泥炉,一个不少。
作为一个资深的吃货,没有这些家伙事可怎么行。
更别说他家带来的瓶瓶罐罐,为了给他装那些东西,玻璃作坊的工匠们,玻璃瓶子都快转出火星子来了。
没有办法,大家发现了,玻璃瓶装调味料真的是很方便。
当然了,这是给高端大气的大酒楼准备的,一般人家用的,还是陶瓷的,比较粗糙的调味罐。
唯有买酱油的时候,会选择用玻璃的。
那是马小良的粮油铺子里,卖酱油用玻璃瓶装的。
这种酱油,在桃源县的话,一般来说,就是第一次买,会舍得买这种的。
等以后的话,当然是反复使用啊。
打酱油这个词汇,大概从这个时候,就开始流行起来了。
相比内城的人,都是吃的食堂。
外城马小良设计中,就带了厨房,只是目前来说,自己家做一般蒸煮的菜没什么问题。
炒菜就不行了,毕竟没有那个火力。
但也是让不少人选择种菜,特别是村子里的,各家各户都种上一些蔬菜什么的。
吃肉只需要去养殖场的摊位,每天都会在集市上,出售当天新鲜宰杀的猪肉,偶尔也会有羊肉。
但大部分人,更喜欢购买猪肉,因为价格比羊肉便宜的不止是一星半点。
自从有了酱油以后,老百姓做饭可比以前好吃多了。
再难吃的菜,滴上几滴酱油,也会美味起来。
别怀疑,就是几滴,倒不是说马小良让人酿造的酱油如此神奇。
主要还是百姓以前吃的,那都是没啥味道的,吃的那叫一个原汁原味。
自然好吃不到哪里去,现在就不同了,就算是外城的普通百姓,无论是酱油还是盐都可以买到。
百姓吃的盐,都是利用海水晒出来的。
单独在象山开辟了一块地方晒盐,经过不断的改变,从一开始的粗盐,一直到现在如雪花般的细盐。
所以在桃源县,售卖盐,也是分粗细的。
粗盐大都用于腌制,毕竟是靠海的地方,腌制很有必要,捞上来的海鲜,一时半会吃不掉的话,很容易就发臭的。
同时还有桃源县样的鸡鸭鹅,为了取那鹅绒和鸭绒,鸭子会被做成酱板鸭,腊鸭,还有咸水鸭。
鹅其实特差不多的手段,腊鹅咸鹅,都是储存方法。
马小良最喜欢吃的,还是酱鸭舌,那可是人间美味之一!
多少只鸭鸭被做成了酱板鸭等等,基本上都没了舌头。
那小小的一根精华,都被做成了酱鸭舌。
就是这小东西吧,天热不好放,否则马小良说啥也要多呆一些。
没几天的工夫,马小良这小院就叮叮咚咚的改造起来。
偶尔两天安静了,那也是平安下山去了。
不然他这个万能的书童,指不定要造点啥出来。
马小良趁着平安走了,梦中在院子里,画上了葡萄树,等平安回来的时候,这葡萄的藤蔓已经开始爬上了架子。
他倒是一点都不惊讶,之前他家公子就说了,要他搭建架子,就是为了种葡萄的。
平安就以为马小良找人种上了葡萄,至于其他人,根本没有人靠近这边。
就是祝英台,也只是偶尔过来,发现帮不上什么忙,就忙自己的去了。
主要是她自己的院子,也还啥都没有呢。
看到马小良的院子,她当然也来了灵感。
女娃跟男娃就是不一样,对生活的热爱,体现在方方面面。
有些灵感,就能让自己住的地方舒服起来。
马小良要不是换玻璃窗户解释不了,高低要把他那窗户给换了。
“总算是,像点样子了。”马小良很满意这个小院。
平安夜很满意,“等会我给郎君炖只鸡补补身子。”
“回头要不养两只?”马小良摸了摸下巴,养鸡的好处,就是不会有什么虫子。
对于不能吃的小虫子,马小良是一点都不喜欢。
他不知道的是,改造院子的事,还有人给捅到了山长那边。
不过山长让人瞧了一眼,也没啥出格的事,就不予理会。
什么都要管,怎么不把自己的学业给管管好?那几个字写的好些呢?
山长看着马小良送来的孤本抄写,只觉得这孩子真是不错。
不愧是从小就传出神童之名,生在马家,是一点都没有浪费。
这会稽郡的太守,马卓多少还是有点东西的。
最起码,他没有浪费孩子的才能。
山长也没有忘记,那毕业的马朗,那小子的学业在书院也是名列前茅。
性格还很不错,交游广阔,是个人才。
如今听说在管理长安城,也算是造福一方了。
虽说好像是沾了他家幼弟的光,等着看看着马小良以后上课的情况。
“现在的学生怎么越来越不像话了。”山长夫人倒是对举报的人很是不满,她家良儿做什么了?
不过是让自己住的更舒服一些,搭了个棚子,种了些葡萄藤罢了。
怎么就碍着别人了?
“人啊,读书却不修心,还是不行的。”山长摸了摸胡子说道,“以后考核,还得增加一项。”
“没错,这心性实在是太差了。”山长夫人赞同的点点头。
明面上,这万松书院是山长一人在管理,而实际上,只有他清楚。
万松书院能有今天的规格,必定是离不开他夫人的帮助。
若不是这个年代对女子不公,他夫人相信也能成为一方大拿。
倒是便宜了山长,不光娶到了娇妻,还让万松书院蒸蒸日上。
“哇,兄长你这也太夸张了。”等祝英台再上马小良这里来,发现这边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特别是书房,那叫一个舒服。
卧房当然是不能进的,别说祝英台清楚自己是个女的,马小良也知道。
所以就领着人上他书房里瞧瞧,这个季节还不热,所以地上铺设了地毯。
那可是马小良让人从疆域弄来的地毯,踩着那叫一个舒服。
房里还有一块纯白的呢,那都是马小良光脚踩的。
“夸张吗?我在家就这么住啊。”马小良无辜的说道。
“很夸张,我跟山伯兄住的,同你一比较,就好像住在山洞里。”祝英台无情吐槽,不过她也没有说其他什么。
“主要是我习惯啦。”马小良摊手说道,住宿环境,真的是差不了一点。
吃的糟糕已经很委屈自己了,住的还这么差,马小良怕自己忍不住扭头回家。
经过这么些天的努力,马小良终于舒服了一些。
还有心情练字了,写出满意的字,他就让平安给他裱起来,然后挂在书房里。
“兄长这字,是又进步了?”祝英台是见过马小良的字的,当初路上无聊,马小良给祝英台看的书,有不少都是他的手抄本。
马小良闲来无事会抄一些书,排解一下无聊的情绪。
哪怕是在路上,他的手还是可以做到稳稳当当,这一点让祝英台十分的敬佩。
“心情不错,所以写的还行。”马小良嘴角微微上扬的说道。
“那兄长,是否能拜托你一点事。”祝英台纠结了一下说道。
“什么事?”马小良疑惑的问道。
“能指导一下山伯兄的字吗?”祝英台当即说道。
“啊?你的字不也还可以,教他不够吗?”马小良有些纳闷的反问。
“我是字有些软绵,实在教不了。”祝英台也知道自己的缺点,无奈的说道。
“那行吧。”最后马小良也没有拒绝。
他是并不太想跟主角混到一起,奈何他们总要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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