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棠又开口:“对了,既然我跟她已经提前做了赊卖,那她的魂力归属权得是我。”
马向荣心下顿时一松,忙笑着说:“那是自然。”
一旁的钱军皱眉倒是想说些什么,在被马向荣一个瞪眼后,到嘴边的话被迫咽了回去。
人死为鬼,但并不是说所有的鬼,都能成为厉鬼。
就像此刻李美英在杀死了周家四口,周家四口的魂魄在离开肉/体后,正一脸茫然地站在他们各自的尸体旁,然后继续任由李美英手中的那根棕色麻绳在他们的脖颈处缠绕,将其连成一排拉在手中。
厉鬼和普通鬼之间的不同,就在于它们魂力的高低。
鬼能伤人,靠的也正是这份魂力,魂力就是它们的力量所在。
而鬼身上的这份魂力,就跟修士身体里的灵力一样,都是一种能量。但不同的地方在于,鬼身上的魂力是可以被抽取出来的。
它能让修士吸收,提高自身修为,还可以抽取出来后将其幻化成各种动物的形状,被普通人食用。这种蕴含能量的东西,对普通人的身体也是大大有好处。
关于鬼身上的魂力可转换动物这一点,在《搜神记》中宋定伯捉鬼篇,便已经有过类似的记载了。
宋定伯夜半遇鬼,骗鬼过河,然后两人又一路夜行,行至集市后,天将亮时宋定伯将其变成了一头羊,得钱一千五。(1)
也不要觉得厉鬼可怜,地府公务员抽取它们的魂力就像是人间警察缉拿罪犯时,用手铐束缚其双手一样,本质是为了剥夺它们反抗和继续作祟或逃跑的能力。
魂体会完好无损的被传送回地府,再接受地府律法的审判。
所以如何在不伤鬼魂体的情况下,抽取出鬼身上的魂力,将其变成各种动物等等……是每一个地府公务员必考的知识点。
也为了防止玄门修士为了增强自身修为,肆意妄为地抽取鬼身上的魂力,对鬼的魂体造成损伤,地府便有明确的律法规定,必须考取了地府公务员职位的修士,才有抽取滞留阳间作祟鬼魂身上魂力的权限。
地府明律规定,沈小棠当然不会知法犯法,抽取李美英魂力这件事肯定是要交给马向荣和钱军去做的。
等他们抽取完魂力后,再交给沈小棠便是。
李美英成功复仇,心愿已了,丁姑降临在她身上的神力自然瞬间抽离。
以马向荣和钱军的修为,虽然不用再担心制裁不住李美英,但万一呢?
沈小棠既然明确表示她要李美英的魂力,那么她就绝不会无视李美英逃窜。
等到这两人一走,马上就有胆大的村民凑到躺在茅厕那边的周家四口的尸体去看了。
其它胆小些的村民不敢靠近,但也没离开。
一时间,惊呼四起、议论纷纷。
“哎呦,我的妈呀!新喜在茅厕里把再喜给强了?”
“肯定是这样的!当爹妈的去找新喜,然后又在茅厕里撞见了……”
“这是撞邪了!是遭报应了!是美英来找他们复仇了!”
“要我说,他们活该!也是这一家子都没良心,害死了美英,还到处骗大家说是美英跟野男人跑了……”
“我当初可不就是被他们骗了,真的以为美英跟别人跑了……”
之前周家四口为了活命,可是直接在李美英面前互相甩锅推卸责任,从而亲口把事情的真相全都说了出来。
沈小棠就不准备跟着大家一起看接下来的热闹了,打算从屋顶跳下来时,之前和她一起看了几个小时音乐队表演的老人家早就注意到她了。
一看沈小棠摆出准备往下直接跳的姿势,老人家可紧张着急了:“哎哎哎!娃你可不能跳下来!你等着,奶奶找人来帮你……”
老人家还根本不给沈小棠说话的机会,扯着个大嗓门就对着看热闹的人群喊了起来:“老二!老二……别再看了,赶紧给我去搬条梯子来!”
人群里一个皮肤黝黑的三十多岁的男人,就这么被喊了出来。
在老人家的吩咐下,男人搬来了一把梯子,架在屋顶边缘上,在沈小棠顺着梯子爬下来的时候,他还牢牢的在下面扶着。
沈小棠笑眯眯地凑过去跟老人家说:“奶奶,谢谢你,你真好。”
老人家表示这不算什么,只语重心长的教育她:“你这娃咋这么胆大呢?这屋顶可不能乱爬,小心摔下来。”
沈小棠一脸乖巧状:“嗯嗯,我晓得了。”
老人家不了解她的情况,纯纯一片好心,又何必要去扫人家的兴致呢?
……
凌晨两点,灯火通明。
茅厕外面拉起了一圈警戒线。
看清楚四名死者的状态后,在场警员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周父周母以及周新喜脖子处皆有明显的勾状凹痕,还有疑似被勒死前所产生的挣扎和动乱痕迹。
可以说,除了地点不同,死法几乎和之前的陈国兵几乎一模一样。
初步判定:死因他杀勒死。
至于不知何时从县城突然跑到这里来的周再喜——他额头上有剧烈被撞击数次所留下的伤痕,是导致他真正的死因。但更让在场众人感到骇然的是,周再喜的全身还有明显被人侵犯过后留下的斑斑伤痕。
再结合案发现场的痕迹和侦查到的相关证据来看,侵犯周再喜的那个人明显还都指向了周新喜。
四具尸体都是被蒙上白布抬上车带走的,然而四人的情况早就被围观的村民们全都看得一清二楚。
听着村民们不停地讨论,唐碧华面色沉重的上了警车。
当车子行驶在塘口村中的马路上时,她到底还是没忍住透过窗户往庙宇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
只可惜黑漆漆的,什么也瞧不见。
她喃喃低声问:“李队,你说有些人的心怎么能这么的恶?”
从一开始,周再喜对李美英所有的好,都不过是源自于他自身家庭条件太差,为了不花彩礼就能顺利娶老婆生孩子,从而营造维持出来的一场欺骗。
既然是欺骗,就注定不可能永久。
这些年李美英也不是没看明白,从村民们口中了解到,每每他们夫妻一从外地打工回家,几乎都会发生激烈的争执。
李美英也曾闹过很多次要离婚,可最后还是因为两个孩子而选择了妥协。
可惜,她的妥协换来的却是命都没了。
周家那么穷,周新喜自己又如此的不上进,注定娶不到媳妇。然而作为一个快四十岁但是身体其他地方又正常的光棍,他很难不想发泄邪念。
可外人他又不敢,也没那么大的机会,于是李美英就成为了他最好下手的对象。
只是让周家人没想到的是,事发后的李美英竟然会如此的坚决。
而让李美英最最绝望和痛苦的是,周再喜在她和他的家人之间,毫不犹豫地舍弃了她。
……
“所以说, 你们女孩子找对象,条件太差的真的一定要慎重又慎重。”
李队叹气:“老话说的对,饥不择食、穷不择妻。当一个男人自身条件不够时,他只能放低找老婆的标准。”
“阿碧,也不是说让你以后一定只能去选那些条件好的男人。而是作为一个男人,我可以跟你说,一般情况下条件很差的男人,他对你的好,不说绝对,至少大部分都是因为你是他目前能选择范围内条件最好或者说是最适合他的那一个……”
“女孩子选择对象啊,图什么都行,但就是不能只图他对你好。要知道对你好,从来就不是什么加分项,它是必须项。”
“实在找错了也不打紧,但一定要懂得及时止损……”
像李美英的悲剧就还在于,她发现自己找错了人,却受情感和两个孩子牵绊,没有当机立断的及时止损。
而这话题注定会让心情本就不好的唐碧华,又增添上了几分对婚姻的恐惧。
她愁眉苦脸道:“李队,听你这么说了后,我都不敢结婚了。”
“怕什么!”
李队看了她一眼:“等将来你找到对象后,带到警局来!让大家伙一起帮你把把关,保管把他查的干干净净!”
“扑哧!”
唐碧华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被逗笑了。
“哎呦!”
这时,车子突然来了个急刹车。
李队看向前面开车的阿标:“怎么了?”
阿标:“没事,就前面突然出现了个骑着毛驴的小女孩。”
李队忙问:“没撞到人吧?”
阿标:“没有,没有……”
其实人家小女孩应该是远远就觉察到车子的前置灯在闪亮,提前就站在马路边上,做好了给他们的车先让道的准备。
但架不住才刚经历了一场诡异恐怖的厉鬼复仇事件,然后在回来的路上,又是这凌晨两三点钟,寂静幽深的黑夜,车窗前突然出现这么一个骑着毛驴的小女孩……
专心开车的阿标一时就有些被吓到了。
唐碧华也感到奇怪:“骑毛驴?”
她忍不住伸长了脖子去看,只见右侧的路边上还真的有一个骑着毛驴的小女孩。
“小妹妹, 你家是哪里的啊?这么晚了,怎么一个人在这大马路上?”
唐碧华心底虽然也有些发麻,但作为警察,职业所带来的责任感让她下意识还是开口询问起来了。
“别害怕,我们是警察。”
李队也开口:“你家在哪?我们送你回去。”
坐在毛驴上的沈小棠就指向前面:“不用不用,我家就在那里。”
李队和唐碧华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到了不远处的一座房屋,又见她这么轻松的模样,不免就误会了。
他们也就没在多说,但还是让阿标慢慢的开车,用车前灯送沈小棠骑着毛驴是真的往那屋过去了,这才重新恢复离开了。
几乎是他们的车子刚一提速开走,沈小棠就又骑着毛驴上了马路,欢快地往剧组在县城入驻的酒店“哒哒哒”的赶去。
沈小棠还心情极好的一路哼着自己改编过的歌:“我骑在它的驴背上,我心里可得意,等下我就哗啦啦,要把它吃掉……”
没错,这头小毛驴就是从李美英身上抽取到的魂力转换变成的。
至于她和周家四人的魂体,也已经被马向荣和钱军顺利传送回地府,将会接受地府律法的公正审判。
*
今晚拍摄结束的早。
沈行衍晚上十一点多就回到了酒店房间,却迟迟还没有入睡。
哪怕再如何亲眼见识到沈小棠不同于常人的厉害之处,明白了不能再把她当普通小孩去看待,作为家长的沈行衍此刻也依旧没法做到安心。
于是,隔上一小会,沈行衍就要站到窗户前往外面看看,有没有沈小棠回来的身影。
直到凌晨三点多,沈行衍再一次站到窗外。
这次他惊喜地发现,沈小棠她回来了!
不过,沈小棠是坐在什么东西上面?
马吗?
沈行衍忙打开窗户,探出脑袋看得更清楚一些,夜风这时就将沈小棠哼出来的歌声,朝着他隐隐飘散过来。
“等下我就哗啦啦,要把它吃掉……吃掉……”
沈行衍下意识皱眉。
竟然骑的是驴子?不是马。
她哪里来的啊?
还有她这哼的都是些什么歌词啊?改得乱七八糟的,这么简单的儿歌,她还给唱得跑调了。
然后紧接着,沈行衍就看到沈小棠骑着毛驴去了酒店旁边的一处角落,还探出个小脑袋机灵地左顾右盼的,活脱脱一副做贼的模样。
事实上,还真跟做贼没什么区别了。
因为沈小棠重新从角落走出来的时候,身边忽然就没了那头小毛驴。
电梯发出“叮” 的一声。
三楼到了。
沈小棠欢快的从电梯里走了出来。
一抬头,就见着沈行衍依靠在房间门前,双手环胸的盯着她:“沈小棠,毛驴呢?”
作者有话要说
注1:出自《搜神记》宋定伯捉鬼
原文:南阳宋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问曰:“谁?”鬼言:“鬼也。”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言:“我亦鬼。”鬼问:“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数里。
鬼言:“步行太亟(说明:有的版本中“亟”作“迟”,“迟”为“缓慢”之意),可共递相担也。”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担定伯数里。鬼言:“卿太重,将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复担鬼,鬼略无重。如是再三。
定伯复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于是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听之,了然无声音。定伯自渡,漕漼作声。鬼复言:“何以作声?”定伯曰:“新鬼,不习渡水故耳,勿怪吾也。”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持之。鬼大呼,声咋咋然,索下,不复听之。径至宛市中。下著地,化为一羊,便卖之。恐其变化,唾之。得钱千五百,乃去。于时石崇言:“定伯卖鬼,得钱千五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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