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6
“右脚还疼吗?”
沃尔见面先关心伤势,又似单纯感叹,“您受了伤怎么不好好静养,一天不缺地继续上班。”
莫伦维持着温和的人设,说:“又没大碍,只是不方便走路。反正收发电报都是坐在工位上,一点也不影响伤处。再说昨天是转正考核,不方便请假。”
沃尔担忧地说:“抢劫犯还没抓到,我怕他会再出现让您再受伤。昨天您可以提前告诉我要来公司。请原谅我的胆小,陪您上下班,我才能安心。”
这本该是关心的话。
莫伦却听出另一层深意。如果是原主听到抢劫犯在外流窜,会不会心生恐慌呢?
她似乎不解深意,乐观回答:“这段时间我都会乘坐马车通勤,不会再走斧头巷倒霉地遇上劫匪。”
沃尔赞同:“那就好,坐车是安全一些。您有约好的车夫吗?没有的话,我去叫一辆。”
莫伦指向斜对面的梧桐树,“我短期包了一辆车,已经来了,车夫是那位卷发大叔。”
那是一辆双人马车,能容纳两人乘坐。
沃尔:“可以让我送您一程吗?有些事想与您说。”
“好。”
莫伦浅笑,仿佛为了同乘十几分钟而愉悦。
沃尔打开了车门,将手上的公文包与硬纸袋放到座椅上。
绅士地扶了一把拄拐的莫伦,让她借力先上车。耐心地等莫伦坐稳后调整好裙摆,他才慢一步上来。
莫伦瞧着沃尔的一举一动。
如果换个时间地点相遇,很难第一面就指出男人居心不良。他没有咄咄逼人的强势,没有不苟言笑的冷漠,似乎将体贴教养刻在骨子里。
有种骗术是七分真三分假,甚至真到连自己都先欺骗了,才能让对方也掉入陷阱。
马车跑动,沿街路灯散发出暖调的黄光。
灯光照得亮伦敦冬夜的长街,却照不亮人心深处的幽微。
沃尔嘴唇翕动,仿佛有难言之语。
半晌,他满含歉意地开口,“我已经听说昨天转正考试上发生的事,没想到伊迪小姐居然会做出「加料」这种事。”
莫伦全作不知沃尔与露娜的关系,“您不必担忧,我通过考核了。”
“是的,您很棒。我为您感到骄傲。”
沃尔露出欣慰的笑意,却很快又蹙起眉头。
“我必须坦白告诉您,我与伊迪小姐的男友乔治·史蒂文是朋友。我没见过伊迪小姐,只听乔治提起他很喜欢那个女人,想要共度余生。没想到伊迪小姐的性格居然是这样的,可他们还要结婚。”
居然是什么样的?
沃尔很有教养地没再多说半个字的恶言。
只是惋惜地摇了摇头,像是为朋友乔治感到不值得。
莫伦瞧着沃尔,这演技比奥斯卡的影帝更强。
不奇怪,她以前也遇过许多演技卓绝的罪犯。
演员演的是戏,可以喊卡可以重拍。沃尔过的是真实生活,容不得一次失误。
莫伦岂能跟不上对方的演技,反而劝慰:
“别人的感情,即使是朋友也无法干涉左右,您又有什么错呢?”
莫伦演得逼真,仿佛毫不责怪沃尔。
不出所料,没看到他流露一丝一毫的心虚。
其实在今天下班前,听到一个令人不悦的消息。
露娜·伊迪还是辞职了,搬空了私人物品,不知以后是否还能听到露娜在电报业的踪迹。
莫伦瞧不出任何不快,柔声继续:
“听说伊迪小姐辞职去结婚了。虽然她在公司争强好胜,或许与史蒂文先生是不同的相处模式。”
沃尔好像被安抚了情绪,松开眉头。
“您说得对,我应该祝福他们能有幸福新生活。人与人却是不同的。昨天得知您在转正考核中的出众表现,让我大胆推测您很喜欢这份工作。”
沃尔目光如水地望向莫伦。
“我会一直支持您,不论什么时候,愿您能一直自由地选择想做的事。”
潜台词:
与乔治、露娜的婚后生活不同,沃尔支持伴侣从事任何喜好的工作,不必因为结婚就发生改变。
莫伦毫无感动,只觉得沃尔的密谋甚大。
这个男人究竟想谋求什么呢?
不弄清真相,即便立刻断了与他的关系,也不能阻断他在暗中再搞别的动作。
几分钟后,罗伯特街44号到了。
沃尔没有进门,让莫伦不必费神招待。
他下马车时,一手取下公文包,另一手的手指捏住硬纸袋的内侧边缘。
等站定,重新整理纸袋边缘,再把纸袋递给莫伦。
沃尔:“探望伤患的一点水果,请收下。愿您脚伤早日痊愈。”
莫伦留意到沃尔取拿物品时的习惯性动作,他惯于捏住容器的内侧边缘。
她收下水果,笑着道谢,“谢谢您的精心挑选。明天如果您工作忙碌,不必等我下班。”
沃伦摇头,语气不能更真诚。
“送您坐车回家只要十分钟时间,我怎么可能没有空。没什么比您的安全更重要了。”
莫伦笑了笑。
沃尔的这句可能是真话,但确保一个人活着就是对她好吗?养一头待宰的猪,在杀猪之前也会让它吃好睡好。
没有多聊,说了再见。
沃尔请莫伦早点进楼,伤在脚上不宜久站。
莫伦进门,把葡萄取出随手一放。
反而对硬纸袋若有所思,将它妥善地收了起来。
*
*
谁会喜欢尸体?
怪物才会喜欢。
雷斯垂德手持警棍,一路走一路不着边际地自问自答,因为联想到了路遇尸体。
今夜轮到他到伦敦东区巡逻。在贫民窟,撞见尸体不是新鲜事。
如果可以的话,他不希望遇见尸体,想要碰上「斧头巷」劫匪的线索。
过去两天,手链抢劫案没有一点进展。
警局堆积的报案卷宗里,类似的未破获劫案很多。但要说敢在苏格兰场不足千米的范围内抢劫,却是今年的第一起。
局里不能说重视此案,可多多少少还是派出了警力调查。
所谓警力只有雷斯垂德一个人,是他做的笔录就由他随意去查一查。
雷斯垂德去斧头巷检查,看到了一串胶鞋印。就像他想的,查不到廉价鞋子的来源。
他又去请教了老警探,伦敦已知的帮派势力内是否有一位红棕色络腮胡抢劫犯?
答案:没有。
不是说肯定没这人,而是即便存在也只是小喽啰,没有引起警方注意。想找,就是大海捞针。
雷斯垂德不断走街串巷观察街头混混,没看到符合劫匪形象的人物。
他也密切关注了这两天的报纸,没有哪家报道斧头巷劫案。
之前直觉告诉他,莫伦·海勒小姐可能利用媒体对警方施压。
现在证明是自己的错误判断,就算他调查不积极也不会受责罚。
那就不查了吗?
他可能是真的有点傻,居然不甘心放弃。
为什么心底居然还有一丝念想,想成为一名不混日子的警员。
那又如何?!
对于这样一起平平无奇的抢劫案,他都破不了。别说破案了,连线索也摸不到边。
“哎——”
雷斯垂德叹气。
算了,这日子混一天是一天。不缺吃喝地活着就好,还瞎谈什么见鬼的理想。
转入另一条暗巷。
这是垃圾弃置点,恶臭味充斥其中。
他想要快步离开。
冷不丁,目光被垃圾堆角落上的一团东西吸引了。
是一团红棕色的毛发。
用警棍挑起,准确地说是揉成一团的红棕色假络腮胡。
“不是吧?”
雷斯垂德瞪圆了眼珠,有点不敢相信。
斧头巷劫匪就有红棕色的络腮胡。
自己是走了狗.屎运,遇上了劫匪丢弃的假胡须?
啊呸!
不是狗.屎运,是上帝终于看到了他努力地在搜街,在辛苦两天后有了回报。
凑近闻了闻,上面还有残存的轻微烟味。这点似乎与劫匪身上的烟酒味又对上了。
雷斯垂德精神一振,越看越像是真的发现线索了。
把假胡须拿到手里,稍微整理摊开,从里到外地仔细观察。
假胡须有一处被勾断,断裂处有一些黑色污渍。
里面还夹着一片小东西。约拇指指甲盖大,有点像是扯碎的枯黄叶子,上面还有3毫米的小凸起。
这是什么玩意?
雷斯垂德认不出来,把假胡须与不明物体分别放到空纸袋子内。
依照常规,应该回苏格兰场找人鉴定,可值晚班的那些家伙一点也靠不住。
鬼使神差,想到一个地址「罗伯特街44号」。
接触不良的直觉又开始作祟,居然下意识觉得莫伦·海勒小姐说不定认识这玩意。
不,不,不!
清醒点,别再相信直觉了。
重新理一下逻辑,有必要先找报案人,让对方确定这团胡须与劫匪的一致。
殊途同归,还是要找海勒小姐。
雷斯垂德加快脚步。
完成巡逻就去莫伦家,但愿这是一条有用的线索。
21:13,这种时候不适合无预约登门。
莫伦正在翻阅劳动合约相关案例。
听到帮佣朱莉通传有一位苏格兰场的探员来访,她难得感到一丝意外。
这个时间上门必是有新的线索。
没想到伦敦警察中也有能办实事的人,或者说至少有一颗想办实事的心。
“晚上好,雷斯垂德探员。”
莫伦在起居室接待了夜间来客,“您不辞辛劳,牺牲休息时间来访,是不是有突破性进展了?”
雷斯垂德直到走到大门前,才觉得有点不妥。按照社交礼仪,夜间不该冒昧打扰女士休息。
他却还是敲响了门。虽然只是金额不足一英镑的抢劫案,可直觉几次作乱,让他隐隐觉得这件事不简单。
普通的帮派混混会特意戴假胡子,抢走一条普通银手链吗?
假发假胡须做得越逼真,售价越高。
雷斯垂德了解最高档假须的原材料是真胡须。今天捡到的这一团就像是真胡须做的,售价不会低。
可以算一笔账。
劫匪抢1英镑不到的手链,却佩戴远超这个价格的假胡须,这合理吗?
雷斯垂德不确定是否找对了线索,假胡子究竟是不是劫匪的?
他取出一只纸袋,“海勒小姐,请仔细看一看。您遇到的劫匪,他的胡须是不是这样的?”
“稍等。”
莫伦戴上手套,认真观察假胡须,将它摊开比画了一番。
“把这假须放在劫匪的脸上,颜色、卷度、大小都对得上。但……”
莫伦实话实说:“斧头巷的光线较暗,我无法判断劫匪胡须的质感,不能肯定当时他的胡须是真是假。”
雷斯垂德:“您再闻闻,这团假胡须上面有烟味,是不是与劫匪身上的烟味一样?”
莫伦细细闻了闻,摇头。
“不一样。这股烟味偏向焦炭感,前夜的烟酒味带有果香与木香。”
雷斯垂德肉眼可见地失望,难不成是找错了?
他立刻又取出另一只纸袋,“发现假胡须时,在乱糟糟的胡子里夹着这个东西,您能认出来吗?”
倒出纸袋里的碎叶状带凸起的不明物体。
莫伦顿时眼神一凝,两指捏起它。
凑近细闻,还能嗅到一丝很淡的烟草味,夹着西班牙雪松木气息。
莫伦:“是它。”
雷斯垂德一愣,真的被海勒小姐认出来了!
也顾不上震惊自己的直觉应验了,马上追问:“是什么?”
莫伦打量雷斯垂德的手指,上面没有烟草留下的痕迹。“您不经常吸烟吧?”
雷斯垂德点头,“很少抽。”
没说后半句,主要为了省钱。
莫伦:“您不常吸烟,不认识它也很正常。这是雪茄的茄帽,用烟叶剪成小圆片制成。抽雪茄前要剪掉茄帽,而有一类茄帽样式像是帽顶连着一根凸起的辫子,就是眼前这种。”
雷斯垂德没抽过雪茄,只远远瞧过广告。其实攒攒钱,他还是买得起,但不好这一口。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衣着廉价的劫匪怎么可能抽得起雪茄?
雷斯垂德失望地摇头,“逼真的贵价假胡须与一般人消费不起的雪茄,都与劫匪的经济情况不符。看来是我找错了,这团假胡子不是劫匪丢弃的。”
说完,他站起来准备告辞。
“等一下。”
莫伦笑道,“恰恰相反,我认为您找对了,它很可能就是劫匪丢的。”
雷斯垂德不解,“为什么?”
莫伦:“还记得吗?我说那天闻到的烟酒味夹杂了果香与木香。后者是雪茄会散发的气息,前者多半是雪茄配酒一起享用时,某种酒类的气息。”
雷斯垂德恍然,又坐了下来。
他更迷惑了,“劫匪怎么消费得起贵价商品呢?难不成他的廉价衣着是伪装,真实身份是个有钱人?这也太矛盾了。”
“矛盾点就是疑点,有疑点才有侦破的方向,不是吗?”
莫伦指出另一种可能,“如果劫匪确实生活拮据,就要通过非一般的手段获得雪茄与假胡须。奇怪的是他有获取高价物品的途径,但还要抢我的普通手链。”
雷斯垂德顺着这个思路,“说明有人故意唆使他去打劫,假胡须与雪茄是幕后主使提供的。这不是一起平平无奇的抢劫案!幕后主使会是谁?”
问题出口,他愣住。
到底谁是警探,谁是报案人啊?自己的思维是不是被莫伦诱导了?
不对,破案的事怎么能叫诱导,应该说是指点他走向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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