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月初九,时节已至小雪。
尽管已经应该是天寒地冻的时候,可近来天气实在说得上温暖,好似阳春三月般。
更何况现下刚过正午,日头正是红红火火,晒得人皮肤都发起烫来。
颜月歌本就体热,往常这种时候都会早早躲去阴凉处,断不会任由自己在晴好的阳光下晒至两面焦糊。
不过那到底是往常,这会儿的颜月歌别说躲去哪里,能够安稳待在原处就已是不易。
——他正以一种危险的姿态躺在游廊长椅上,半边身体已经悬了空,晃晃悠悠快要掉下去。
可这人却一点儿没意识到,甚至嫌阳光刺眼,在眼上胡乱遮了条绢帕,正睡得香甜。
没错,颜月歌正在进行他的午睡,或者说逃学。
两日前正是颜月歌的双九生辰,硬是把整个颜家折腾了一通,玩了也闹了,可轮到该继续上学时,小纨绔说什么都收不回一颗理应上进的心思,好好一张脸都变成了小苦瓜。
于是小苦瓜就逃学了。
虽说他这找的地儿确实幽静,可对自家主子再了解不过的小谷还是隔着围栏椅背静悄悄摸过来站在了颜月歌身前,用自己那副瘦弱的小身板替颜月歌挡太阳。
不挡还好,这一挡,颜月歌愈发觉得睡得舒服,毫无预兆就翻了个身,砰咚给自己翻到了地上。
“唔。”
吃痛的哼声传来之时,小谷也是不由得“哎哟”一声,顿时心疼不已,急急就要走过来扶他。
颜月歌对此倒是毫不在意,抬手一摆让小谷淡定不要动,磨磨蹭蹭爬起来又把自己挪回到长椅上,甚至连眼前掉到一半的绢帕都仰着脑袋生生稳住,非常自然地躺回了长椅。
眼瞧着就要继续睡的架势。
还是小谷看不下去,趴到椅背围栏上伸手摘了颜月歌头上沾的枯叶,轻轻出声道:“少爷,宋先生到处在找你。”
颜月歌静了一会儿,依然没睁眼睛,只哼哼唧唧含糊道:“天气太好了,不适合练剑,不去。”
小谷倒是并不意外,总觉得自己来到这里之前就已经知道了会听到这样的回答,可是,这找补借口的重担又落在了他的身上?
虽说颜月歌的纨绔本性早已人尽皆知,加之颜家举族纵容,先生们大都也不会说些什么,可就算是再荒唐的借口也得拿过去给先生们过目不是?
小谷凡胎俗体没什么修仙的天赋,眼睛里看修仙之人都跟带着滤镜似的敬重不已,更不要提教导颜月歌的先生们了,那可个个都是过去的他见都见不到的大人物。
就是一点儿没想到跟在颜月歌身边这一年来与大人物们打交道最多的,居然是帮自家小少爷的逃学找借口。
不过练剑确实苦累,宋先生又素来严苛,小少爷不喜欢去也实属正常,小谷没再多说些什么,点点头应了是。
颜月歌心满意足勾出个淡淡的笑来,大抵还包含着一股子“还是小谷懂我”的意思。
然而那边小谷却是话头一转,突兀问道:“少爷近来可是有什么心事?”
本是随口一问,结果阴影遮挡下的少年噌就坐起,一把摘去眼上的绢帕看向小谷,茫然道:“很明显吗?”
小谷惊了一瞬,在颜月歌那双充满期许的视线中试探道:“或许、也没有?”
“那当然没有。”
颜月歌明显松了口气,转过身背对着小谷倚靠在椅背上,却是不由得垂下了浓密的眼睫。
他确实有心事,并且已经快憋不住了。
他其实是穿书来的,甚至已经穿来一年多了。
一年前的那次生辰宴上,落水的他濒死之际穿到了与他同名同姓同样长相同一天生日甚至同样落水的原主身上,吊着一口气活了下来。
只能说好在原主与族亲各不亲近,他被救起后又大病一场,一点儿没让人怀疑身份。
当然他的心事也并不在他的身份上,怎么说都已经一年多了,要是早被怀疑他也活不到今天。
就是吧,他穿进来的那本书。
那本书讲的是人族羽族两族联姻,各怀心思的两族和各怀心思的两人磕磕绊绊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经历了一系列摩擦与误会,最后和和美美相亲相爱的故事。
然而这都与他无关,因为他的角色,是那个开局就不长眼在婚礼上抢亲主角受,然后没跑多远就被两家人弄死的引战炮灰。
想到这里,颜月歌长长叹了口气,小苦瓜相再次攀上了眉眼,那副模样,何止是有心事,简直要被心事压垮了。
一旁的小谷见状不对,出声唤道:“……少爷,宝少爷?”
“啊——”
颜月歌惊叫一声刷地跳起,看向小谷严肃道:“月青姐姐在上,小谷,我明日绝不出门。”
小谷见惯了他一惊一乍,被吓出个哆嗦后只是疑惑道:“明日?可是少爷明日不是和胡公子约好了吗?”
颜月歌瞬间只感到一阵头疼,更是夸张捂住了脑袋。
他前几天跟着他的狐朋狗友出门,也不知怎地跟另一拨人对上掰扯了个平手,更是不知怎地就约了人家下次一定要分胜负,也就是小谷口中的明日。
事关兄弟面子,颜月歌当时也没觉得哪里不对,甚至觉得能有下一场热闹参与心里很是高兴。
可那之后他才想起来,明日的沽永城可不是平常的沽永城啊。
主角受的送亲队伍明日可就到沽永城了呀!
虽然他已经提前知道原主的结局,也决计为了活着一定要控制住自己,但他也是穿过来才知道,他跟原主的审美是多么高度的重合。
万一他一个没忍住,一不小心见了那有着倾城倾国之色的主角受就走不动道,再一个冲动就复刻了原主的结局呢?
所以为了他的小命,他一定不能出现在沽永城。
就算是事后去跟兄弟们赔礼道歉!
——
颜月歌到底是出现在了沽永城。
独自一人,连小谷都没带,也没去找兄弟们赴约,而是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巴巴蹲守在了主角受送亲队伍的必经之路上,还自欺欺人的蹲在了一个自认为是角落的地方。
说实话,颜月歌此刻感觉很是绝望。
如果说他回过神来时人就已经待在这里了,会有人相信他吗?
好吧,颜月歌自己先否定一下。
早在昨夜他的脑子里就只剩下书中那些用来描写主角受的美丽字眼,可他确实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背着小谷溜出颜家溜出锦城坊,甚至带着那份莫名的心虚溜入沽永城的。
总之在这种魂不守舍的状态下,颜月歌甚至都不知道今早小谷给他穿了件红色的圆领袍,雪白的毛领小边衬在衣领前襟,把人衬得愈发恣意张扬,跟他面上的状态那是没一点儿相称。
但、反正他来都来了,看一眼主角受又怎样嘛。
他就远远看一眼,保证不乱动。
于是怎么说怎么心虚的颜月歌赶忙跑去找了件大灰斗篷披在身上,襟前的系带都是断开的,靠着颜月歌一双努力的小手把衣袍紧在一起将自己包裹。
尽管如此,一双眼睛也是亮晶晶好似从袍子间射出了精光,行人路过都不自觉避开些许锋芒,将其当做了奇怪的阴暗家伙。
偏偏颜月歌还死鸭子嘴硬,心说一定得自己亲眼看看才能确定到底是原主眼光不行还是当真有人能美成那样。
他还就不信了,真会有人长得像是书中描写的那样精致漂亮明媚动人,把人迷得五迷三道六亲不认,让原主拼死也要抢亲的程度吗?
可是不管颜月歌是信与不信,等到先行的礼杖迈入城门,早已围满在城门边上的人们发出阵阵欢呼时,颜月歌还是没忍住跟着挤入了潮水般涌向城门的人群。
人们实在是太过激动与兴奋,毕竟羽族避世几百年,一直待在那个叫做碧云间的云中城没下来过,关于羽族的一切都已经成为了书中描写的曾经。
而现在,活在书中的过往传奇与修仙界现今最大的宗门进行联姻,早在联姻的消息传出后就被称为了当世最伟大的联姻,绝对的见证历史。
在这种状态下的人群中行走,颜月歌很快就发现头顶的帽子被挤掉了下去,可是别说斗篷帽子给他挤掉了,他都差点没抓住身上的斗篷。
但颜月歌可不是一般人,更不是一般乐子人,依然是凭借着灵活的身法走位挤到了前排。
要不是早有派出的修士在路旁拦着,颜月歌都能冲到送亲队伍里头去。
身后不间断传来几声叱骂,声音却一点儿没能入得了颜月歌的耳朵。
浩浩荡荡的送亲队伍行过,云轿已近至眼前。
珠帘影绰间,他清楚看到,轿上美人正低垂着眉眼,眉间一点蓝清丽亮眼,愈发衬得其肤白好似云间月,貌美更胜月下花。
周遭拥挤的人群将他冲撞得几乎站不住脚,颜月歌勉强站在原地,呆呆望着云轿越走越远。
好看。
真真好看。
也难怪原主糊涂,这搁谁谁不迷糊啊。
想着,颜月歌飞快甩了甩脑袋,暗道一声好险,差点就被迷住了。
他还是赶紧走吧,反正见也见过了,不能再继续把自己的小命放在这么危险的地方了。
颜月歌说动就动,艰难转过身逆着人群往回走,在人群的强大力量中还没挤出去几步,忽然听得有人惊呼道:“人鱼,贺礼中真的有人鱼——”
人鱼?什么人鱼?没记得书里有人鱼啊。
颜月歌下意识转身去寻,就见不远处一架马车明晃晃载着一个法器制成的巨大水球,水球中悬浮着一尾用镣铐紧紧束缚的人鱼。
被锁链固定的尾鳍硕大也华美,在晴好阳光的照耀下,漆黑的鳞片上反射出暗红的绮丽色彩,更是映衬在人鱼雪色的长发上,无端令人感到目眩。
马蹄踏在青砖路面,颜月歌只觉有什么东西随着那声响晃了一下后消失不见。
然后,他看到了眩晕感下那张过分艶丽绝世的脸,与那双漂亮到极点的赤色瞳孔。
颜月歌只觉呼吸一滞,心跳骤然开始加速,全身的血液齐齐上涌,瞬间击溃了他的全部理智。
灰扑扑的斗篷陡然没入人群踩入脚底,颜月歌当场振臂高呼:“老婆!那是我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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