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穿越中世纪145
路易莎在小城堡接待了很多访客,而限制她接待更多访客的因素是时间。不管怎么说,‘见面礼’后两天,就要结婚了!就在这座小城堡的教堂里。
结婚当天,路易莎是凌晨三点起床的,做了一个简单的祈祷,就开始了梳妆打扮。虽然此时‘结婚’本身偏私人,仪式可以很简单。如纪尧姆这样的王太子,在小城堡里这样的小教堂结婚也无所谓。但是,结婚男女一样要装扮得隆重,越隆重越好!
一方面,仪式本身依旧是非常严肃的,来的人少、教堂小,不妨碍穿的华贵。另一方面,举行完婚礼之后,还要进城呢!进城之后就是游行,到时候人们都看着呢,怎么可以在穿着上有瑕疵?
路易莎穿着衬裙,怕着凉就罩了一件晨袍,洗漱完毕后还吃了点儿东西填补肚子,她估计今天还能吃东西的时机不会多了.然后她就坐在了软垫凳子上,由侍女和女仆给她梳妆打扮,首先就是梳头。
今天是婚礼,可以尽可能地隆重,这种时候,发型反而不重要了,只是要梳成一个完全盘起来的发髻而已——因为羽冠式冠冕,以及其他有的没的首饰,会将头发基本遮住的。
果然等头发梳好后,一顶羽冠式冠冕被加了上来,头发就基本看不见。实际上这只王冠更像是一顶帽子,它的主色调是白色的,上面缝缀着珍珠和金珠,形成几何图案。另外,在头冠下边缘一圈是一圈短短的珍珠流苏,戴上之后,珍珠流苏会散在额头、耳朵一半的位置。
这个长度, 既显得俏丽年轻,又不至于活泼过头,保留了那种礼服的庄重感。
这是路易莎为自己准备的大婚冠冕,仿照的是上辈子见过的俄国传统头冠,但比那个要小一圈,没有那么夸张。只能说,俄式传统头冠膨大太过了,美还是美的,却是艺术品的那种美,人本身倒不重要了。
戴好头冠后,路易莎才脱下晨袍穿上今天的大婚礼服。礼服也是以白色为主要颜色,布料是白的,缝缀的上千颗珍珠也是白的。只在肩膀和一些滚边的位置,用金色的丝线绣出图案。这些金色图案也不是大块大块的那种,而是若隐若现,相当素雅。
另外这礼服的领子和衣袖也要略长一些。正常正好扣在脖子下方的领子,向上延伸出了一截精巧的镂空编织花边,包裹住了脖子。手腕也是一样,层叠的镂空编织花边像是蝴蝶翅膀一样,从袖口伸出来,软软地搭在了手背上。
这件礼服裙是非常传统的袍子,并无腰身,这似乎不符合此时的服装流行?可话说回来,庄重到这程度,反而是这样的直筒状更对味。
换上这件礼服之前,路易莎已经穿好了一双白色的长筒袜,所以再只要穿鞋就好。那也是一双白色的,以缝缀的小珍珠流苏为装饰的小巧花鞋。鞋头上,是以珠绣的手法,用白色为主,兼有其他颜色的细小珠子拼成的吉祥美丽图案。
这个时候,路易莎已经觉得非常沉重了,虽然之前试穿时已经体会过了这种身体沉重的感觉,但这时候再来一次,还是难以适应。
然而,这还没完呢!路易莎还要佩戴首饰,当然也是以珍珠为主的,首先是脖子上层层叠叠的珍珠项链。有长有短,珍珠大小也各不相同,短的就恰好绕住脖子,长的都快到膝盖了!
除了项链之外,还有耳环、手镯(即使在礼服的掩盖下看不到)、戒指、胸针.极端隆重之下,当然是不吝堆砌,一股脑上全套的!
最后的最后,路易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拿出了自己的口红。这是她为了方便偶尔使用,把随身空间里的口红膏体从口红管里弄出来了,填到了一个小珐琅盒子里。要用的时候,可以用小毛刷子涂。
此时,因为宗教的原因,女性普遍是不化妆的。但爱美的天性抑制不住,不少女性还是会偷偷化妆。胆子大的会用烧黑的木炭描眉,还会将胭脂涂到嘴唇上。胆子小的,就只能用手将脸颊拧红了,堪称‘天然化妆’。
这倒是省了路易莎化妆的功夫,更少了她被化妆品毒害的可能——近现代以前的化妆品可不是天然无污染的‘古法制品’,事实上,真的对化妆品历史有所了解的人就该知道,在对‘化学’一无所知,又或半知半解的时代,人们用的化妆品有多么生猛!
就说贯穿古代各个文明,时间之长、跨度之广令人惊叹,同时还永远是化妆品中最重要成员之一的‘铅粉’.真的就是字面意义上大量含铅啊!路易莎如果是一千多年前的罗马贵妇,又或者几百年后的近代资产阶级妇女,都用得上这‘毒.药’。避免了古代化妆品的毒.害这是好事,不让化妆也确实省了事。但是自己不想化妆,还是不被允许化妆,这是不同的。在路易莎上辈子,就算没有太多化妆习惯的女孩子,也不少会用点儿口红什么的。而且遇到一些她们觉得有必要的场合,也很愿意化妆,留下自己美美的样子。所以,随着这辈子生理年龄一点点变大,路易莎偶尔也会忍不住涂一下口红。对她这个举动,身边倒没有人劝——此时毕竟已经是中世纪快到后期了,禁.欲.系开始渐渐瓦解,这一点从衣服的风尚变化就看得出来了。
只是偶尔涂点儿口红而已,以路易莎的身份,已经不会有人不识相地说三道四了。
路易莎就这样自己动手,对着镜子小心地涂嘴唇,很快涂出了一个漂亮的正红色唇妆。那红色实在是太正了,比红花还纯正。在路易莎今天从头到脚一身白,连皮肤也是雪白无瑕的情况下,一下就和黑色的眉毛、灰绿色的眼睛一起成为视觉中心,而且是第一中心!
红色的确是生命的颜色,浓烈的血、炙热的火、日出日落的太阳,都是这个颜色,让人没法不第一时间注意到。
当过路易莎收起口红盒子和小毛刷时,卡尼尔伯爵夫人和博福特伯爵夫人已经惊叹得说不出话来了——她们不像路易莎身边原本的侍女和女仆,之前是看过路易莎试衣试妆的,虽然再看也很惊叹,却不比第一次受‘冲击’。
是的,就完全是冲击性的美!
此时结婚礼服是什么颜色其实是没有定论的,大家一般就是怎么华丽怎么来,穿什么颜色都有理。西方婚礼上,女士主要穿白,已经是很靠后才慢慢形成的习惯了。但不得不说,今天路易莎这身白,的确是绝美!庄重、典雅、极致。它其实有很重的俄式元素,而俄式美学么——大概因为俄国地处苦寒之地,一望而去就是茫茫雪原,或者无边无际的冰雪松林,这样的自然环境造就了坚韧、痛苦、牺牲、浪漫的民族性格,以及相应的美学。
这一次她这一身,白色就是一片雪原,辽阔、冰冷,同时也有一种近乎痛苦的纯美。就像生活雪原的人们,对脚下的土地是既挚爱,又感觉痛苦的!
领口、袖口延伸出的柔软蕾丝包裹住了脖子和手背,让人看不到纤细的部分,剔除了男性会迷恋的‘女性之美’。再加上头冠基本遮住了头发,连发际也不放过,短短的珍珠流苏垂下,发际线最多也不过是若隐若现了。
等于是说,社会认可的女性特质的具体表征,如胸脯、脖子、手腕、小腿、头发.全都不露。看起来这使得路易莎失去了女性魅力,但这个时候反而获得了一种纯粹的美学魅力。这种纯粹的美学魅力呈现出了俄式美学中恒久忍耐、高高在上、极致浪漫的一面!
美到痛苦,便让看的人有一种窒息感了——这其实是极大的冲击后忘了呼吸。
“啊,这真是,这真是”即使是一贯能说会道的博福特伯爵夫人,在好几秒钟的失语后,也没法说更多,表达清楚自己的感受。含糊了一下,也只能说:“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您今天简直不像是个凡人了。”
博福特伯爵夫人这话其实并不夸张,因为之后发生的事都在印证她的话——就在路易莎刚刚装扮完毕时,另一头纪尧姆也来了。
不过这还不到去小教堂的时候,按照传统,得是纪尧姆的人先检查过嫁妆是否按照约定到位了。传统最开始时检查嫁妆就是全套,从每一个硬币,检查到新娘的餐具,乃至一个金戒指、一块手绢。
不过现如今,大贵族已经不会那么侮辱人了,讲究一个体面。一般就只检查嫁妆中现钱的部分,其他的东西不会查。毕竟剩下的大头就是珠宝衣服什么的了,一般婚后也是继续由妻子自由支配的——相应的,就是现钱部分,丈夫可以直接拿去用了。
路易莎的嫁妆现钱,也就是‘嫁妆金’,事先约好是3万镑钱,这绝对是天价了!不过这可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大家就表示接受良好了。
按照事先说好的,结婚前会支付其中一半,剩下一半则是路易莎生下男性继承人时支付.显然,巴尔扎克伯爵不在乎什么结婚一周年、两周年,这桩联姻后他就希望尽快能有男性继承人!
因为尽快有男性继承人,也是符合王室的利益的。而且哪怕只是第一次支付的一半嫁妆金,也抵得上很多王后全部嫁妆金了,王室是认可了这个支付方式的。
15000镑的嫁妆金,为了方便,全都是金币。主要是最常见的金百合金币,其他金币也有,币值规格也是差不多的。也就是说,都是3.5克左右的纯金薄小金币, 15000镑就是15万枚,总重为525公斤无论古代现代,这都是一个令人咋舌的数字了。
因为金子太重,这么多的金子就没有用大箱子装,为避免移动的时候不便,是20只可以由人抱在怀中的雕花木箱装的。这样一来,每只箱子里也‘只有’二三十公斤重,算上箱子的重量,总之一个成年男性还是能抱着移动的(这比桶装水还重了,不过因为体积小,成年男性短时间抱着移动还是问题不大的)。
于是这些就由路易莎这次的送嫁人之首,也是她叔叔的巴尔扎克男爵,领着二十个骑士,搬到了路易莎呆的房间隔壁——这是提前布置好,专门要用来检查嫁妆的房间。毕竟不能当着新娘的面数嫁妆,不然那也太像是在做生意了,即使实际上联姻就是一桩生意,是利益的交换。
旁边的房间里,巴尔扎克男爵,以及另外几位送嫁队伍中的年长者,再加上一些王室成员,都各就各位。他们都是这次嫁妆检查的‘见证者’,完事之后是要在点账人给出的证明书上签字的。这是为了防范新郎一方这时候说得好好的,将来又主张结婚前拿到的嫁妆金不足数。
真要那样做,凡是在证明书上签字的,他就得一个一个推翻了。
这时候纪尧姆也在,事实上检查嫁妆就得由他看着完成,最后钱也是交给他的——所以才说嫁妆金完全是丈夫掌管的,结婚前就会交接,结婚后新娘子基本就见不到了。
所有见证人一起看到二十只箱子齐刷刷打开,然后就是满满当当的金币。即使都是见惯了富贵的人,也难免在满目烛光照耀、金币闪光的情况下,有一些心神动摇。
在场的人,未必没有15000镑的身家,可对于贵族来说,他们主要的财富都是不动产,土地、城堡这些。其次也是金银珠宝、绫罗绸缎这种‘细软’。至于现钱,黄澄澄的金币,却几乎没有人能拿出这么多。
这就和后世有钱人的‘流动资金’是一个道理,有一家价值1000万的公司的老板,手头现金能有几十万就不错了!
几个点账人一起动手,15万枚金币还是以比较快的速度点完了。也就是5点钟左右吧,点完了数,确认无误的点账人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证明书,在纪尧姆点头之后,就将其给在场众人签字,也包括纪尧姆本人。
一式两份,都要签字。一份签字完毕后由瓦松王室保存,另一份则是由巴尔扎克男爵带回布鲁多,交给巴尔扎克伯爵保存。
签字完成时,金币也被重新装进了箱子里,由纪尧姆身边的骑士接手。他们待会儿就负责护送这些金币,都是要存放到纪尧姆的私库的——这是他的妻子的嫁妆,当然是和王室其他人无关的。
到这些都做完了,纪尧姆才严肃地站起身,整理了一番后,在众人陪同下走到了隔壁门口。路易莎现在已经坐在房间里,就安安静静等他们点账结束后叫她结婚了。
一行人在门口并没有直接闯进去,而是由一个类似司仪的人物,往来于房间内外传话。即使这个距离,双方只要说话,其实都听得到了只能说,礼仪就是礼仪嘛。
一番固定说辞后,‘司仪’终于传到了最后一句话,走进房间里,低着头恭恭敬敬道:“那么,尊敬的女士,请随我来!”
就这样,路易莎在‘司仪’的牵引下终于走出了房间,司仪又将她的手交给了纪尧姆。这个时候,他们这些人才看到了今天的新娘虽说大家此前都见过路易莎,但显然大美女都是常看常新,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的,在场甚至有人即刻就看呆了。
一位王室成员发出了小声呻.吟:“主啊!这难道是对瓦松的恩赐吗?若不是恩赐,我实在想不到,凡间怎会出现如此佳丽!”
纯洁至于妖冶,庄重到了痛苦,有一种宏大故事感之下必然的绝望盛大.看到的人没法不动容。尤其是离得最近的纪尧姆,他确信自己闻到了冰雪的味道,但冰雪之下又有若有若无的甜香,像是生长在雪原里的红色小浆果——某种意义来说,纪尧姆的味觉还挺敏锐的,路易莎今天用的香水就是在塑造这个氛围。
在一种沉默地让人不自在的安静里,纪尧姆就这样带着路易莎穿过回廊,几分钟后来到了小城堡的附带小教堂。直到走到小教堂外,安静的氛围才被打破,因为教堂里已经在奏乐唱歌了。圣洁的教堂音乐,还有唱诗班的歌声,缥缈空灵,飘出了教堂。
在这座小教堂,瓦松的六大宗教贵族之首的利卢大主教将主持他们的婚礼。
除了早就等着的神职人员,其他要见证这场婚礼的瓦松重要人物们(虽然不多),也出现在了教堂外路易莎和纪尧姆伴随着乐声,穿过这群‘亲朋好友’,缓缓走到了教堂的门口,走进大家的视线内。
“那是巴尔扎克郡主?”短暂的失语后,有人首先问到的居然是这个。
“那当然是巴尔扎克郡主,难道您以前没见过吗?哦,不,不能叫巴尔扎克郡主了,马上她就该是泽布兰伯爵夫人、瓦松太子妃了——不过,她的确和我上次见她不一样,非常不一样。看来,即使是绝色美女,也需要认真装扮才更能衬托她们的美貌呢。”
“是啊,真让人嫉妒,不是吗?我是说纪尧姆殿下。不管怎么说,这世上最美的女人,以及富饶的布鲁多都是他的了。看起来,当初他为了这桩婚事,还去打了一场对异教徒的战争,这是完全值得的。”有人也完全不出所料地露出了嫉妒之色。
在夹杂着低声议论的音乐声里,路易莎和纪尧姆走到了利卢大主教面前,这时乐声戛然而止,说话声也因此停下。
路易莎和纪尧姆面前的利卢大主教心里也称赞这对郎才女貌,便冲他们点了点头,以一种郑重的口吻问道:“你们是否已经达到适婚年龄?”
宗教上认为女孩12岁,男孩14岁,是可以同意结婚的最低年龄。虽然具体实践中,多的是比这年纪更小的新郎新娘,但规定就是这样的。
路易莎和纪尧姆当然是满足最低年龄要求的,所以都毫不犹豫地答了‘是’。
然后利卢大主教又问他们:“你们是否在教会禁止的近亲通婚范围内?”
严格来说, 他们有一点儿很远的亲戚关系,在现代都不在禁止结婚的范畴内,但在此时反而算教会禁止的近亲通婚了。不过,既然拿到了‘血亲婚事特许书’了,就算‘教会未禁止的近亲通婚’了,所以他们也底气十足地答了‘不是’。
利卢大主教点了点头,接着又连着问了三个问题:“你们的父母是否同意这场婚事?是否有人反对你们的婚事?你们的证婚人是否已经到场?”
他们一一作答,作为一桩早就谈妥了的联姻,这些问题的答案自然都是标准答案。
再之后,就是利卢大主教带领其他的神职人员为路易莎和纪尧姆进行了简短的祈祷,路易莎和纪尧姆还要跟着他念祈祷词,一起进行祈祷。
这一步走完,早有准备的侍从送上来了戒指。纪尧姆拿起那枚结婚戒指,先戴上路易莎的左手食指,然后取下又戴上中指,从中指取下后才可以戴到无名指上。
当戒指戴到了路易莎的左手无名指上,纪尧姆才握住她的手,庄重道:“以圣神之名,你我凭这枚戒指而结合、凭躯体而虔诚、凭财富而奉献!”
说完这句话,纪尧姆和路易莎才在利卢大主教的带领下走进了教堂,他们身后还有跟着的见证婚礼的宾客。
来到教堂内,在祭台下已经放了两个柔软的垫子。路易莎和纪尧姆走过去,就低着头跪在了垫子上。
利卢大主教宣布:“在主的注视下,你们结为夫妻,此乃主认可之结合,主将庇佑你们白头偕老、彼此尊重!”
是的,到这时候,他们已经是夫妻了,这时候可没有后世‘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的问句,更没有男女回答的‘Yes,Ido’。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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