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你义兄?”
玉色袍角随风飒飒,剑眉下双眸蕴满幽深,宋祁韫很难不去审视和怀疑沈惟慕。
“这么巧,死者你又认识?”
“在下不才,交友广泛。”
这话宋祁韫一个字都不信。
眼前这张脸漂亮归漂亮,却跟冷玉雕出来的一样,没有一点人气。刚才他表现出的悲戚状,十分流于浮表,根本没有半点伤心。
他断案三十年的父亲曾说过,凶犯中有一类最危险,也最残忍,他们很擅于用亲和、脆弱、美丽的外表,让人放下戒备,再趁机将一个又一个无辜者杀害。
哪怕被捕,这类人也丝毫不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愧疚之心。他们是天生的杀人恶魔,不会与人类共情。
宋祁韫以神童入试,被赐少年探花,现在虽弱冠之年,但已有四年断案经验。
他接触过三名有几分类似父亲所说的罪犯,平日里看起来憨厚老实,在下杀手时异端残忍无情,被抓后,在形容作案过程时,他们甚至可以笑出来,直至被执行斩刑时,也丝毫无认错悔改之心。
他看人从未出过岔子,眼前这位沈姓少年给他的感觉,已经不是几分像了,是近乎完美贴合了父亲所言的那种异类凶徒的特质。
宋祁韫下意识地又去打量沈惟慕,和上次一样,穿着一身素净的锦缎白袍,腰间坠着一块价值不菲的贡玉,打扮得很简单,气质却卓然出尘。
“确定交友?不是索魂?”
宋祁韫质问之后就紧盯着沈惟慕,意图从他的反应中找到破绽。
沈惟慕笑了,又咳了,帕子上呕出一口血。
因这抹血色,那抹笑倒显得像是怒极反笑,没什么可疑了。
“老大,尉迟主簿有发现,快来!”
宋祁韫暂且放过沈惟慕,走到尉迟枫身边。
尉迟枫正检验已经从树上放下来的五具尸体。
这五具尸体腐败程度不一,最严重的尸身胀大,部分表皮破败流脓,轻一点的尸僵尚未完全结束。
所有尸身的头颈处都留有明显的八字痕,时间较近的两具尸身上,可见嘴角和下颌有鼻涕和流涎的痕迹。
“这五具尸体皆为缢死,从颈部勒痕来看,没有疑点。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赤着脚,脚底有三处血点。”
尉迟枫一一指给宋祁韫看。
比较幸运的是,那具高腐败的尸体脚皮还算完整,也可以依稀分辨三处被刺破的地方。
血点位置并不统一,有的是左脚一个点,右脚两个点,有的则反过来,血点在脚掌分布的位置也很随机。
总之,就是双脚脚底加起来必有三个血点。
再去看剩余十具尚未来得及放下的吊尸,脚底情况也一样。
“这就怪了,看颈部痕迹都像是自缢,而且每具尸体的死亡时间都不一样,不是集体被逼自缢。
再结合报案人的目击,最新一位死者段谷是自己单独骑马前往这片林子,似乎也不存在被人胁迫的痕迹。”
白开霁疑惑搓搓下巴。
“可为什么这些死者脚底都有三处被刺破的地方?就算这林子邪门,招人来这里自杀,自杀的人不会都这么心有灵犀吧,都在脚底刺三次?”
“有一个特例。”宋祁韫看向段谷的尸体,“他没有。”
陆阳跟着看向段谷,注意到段谷穿着鞋袜,“鞋还没脱呢,老大怎么知道?”
陆阳不信邪,亲自脱掉段谷鞋袜,段谷双脚脚底干干净净,果然不见任何破损的痕迹。
“神了,老大怎么知道的?”
尉迟枫摸了摸唇上的八字胡,“这脚底的痕迹很可能是另有人后弄的,段谷刚死就被发现,这人还没来得及动手。”
尉迟枫话毕,突然想到什么,和宋祁韫互看了一眼。
宋祁韫点头,目光随即在陆阳和白开霁之间徘徊,犹豫选谁。
“你俩自己定吧。”
“定什么?”白开霁不解。
陆阳拍拍白开霁的肩膀:“就定你了,到现在还没悟,活该你这个最笨的来干活。”
白开霁挠了挠头,“干什么活儿啊?谁说我笨了,我聪明着呢,听我刚才的推断,难道你们不觉得我很聪明吗?”
这一反问的结果是,大家一致同意由白开霁来做。
作为报案人,沈惟慕要等他们勘查完现场后,录好口供才能离开。可那么多具尸体,就算是衙门的人来了,一时半会儿也弄不完。
沈惟慕等得无聊,靠在树边看书。
宋祁韫与白开霁等人商量好接下来的计划后,就悄声走到沈惟慕的身边,瞄了一眼他看的书:
《盛食记》
“你义兄死了,你却只想着吃?”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活着的人,总要吃饭的。宋少卿不是吗,难不成你朋友或亲戚死了,你就不吃不喝不活了?”
宋祁韫被噎了一下,讥讽道:“起初几顿免不得会因伤心难过胃口不好,远比不了你这般。”
“哦,那你还需要修炼。早吃晚吃都是吃,有何不同。”沈惟慕随后将当前看的这一页折了一下,将书上合上。
宋祁韫:“……”
沈惟慕下山。
“你还不能走!”
沈惟慕蓦然回首,看他。
熟悉感重现。
同样的句子,他前不久刚说过。
“我没要走,难道我不该换个地方?”
宋祁韫又被怼得哑口无言。
按照他们刚才想好的计划,沈惟慕的确需要换个地方。
但他怎么知道的?偷听的?刚才他离他们这么远,不太可能听得到,所以是他预判了他们的预判?
宋祁韫浑身的毛孔收紧,对沈惟慕的警惕从十分提高到了十二分。
“欸,沈二三,你要去哪儿啊?”
白开霁从来这,就忙活着处理案发现场,没来得及跟沈惟慕叙旧。此刻见他要走,可舍不得了。
沈惟慕边下山边背对着白开霁摆了摆手。
“去吃尸体。”
白开霁:“!!!”
陆阳:“!!!”
正验尸的尉迟枫,犹疑地看了眼手下的腐尸:“……”
宋祁韫当即拔腿,跟上沈惟慕。
……
天色黑了下来。
自杀林三里外的溪畔,支起了两盏灯笼。
沈惟慕的马车停在溪边,宋祁韫站在马车后方,双手抱胸,闭眼深吸了口气。
沈姓少年所谓的吃尸体,其实是指吃兔子的尸体!
吴启将打回的四只兔子扒皮脱骨后,在溪水里洗干净,放到沈惟慕跟前的木墩上。
吴启犹豫再三,“公子真要自己动手做饭?车里还有很多点心——”
“点心是点心,饭是饭。”
“那、那奴来做吧。”吴启不太确定自己做的东西能否入口。
“去烧火架锅。”
“好咧。”
沈惟慕提一把锋利的匕首,刀快到只见残影。
天色较暗,在场的另外两个人都分神在别的事上,都没看到沈惟慕这惊人的手法。
将三只切丁的兔肉焯水去腥后,锅内烧油,依次加入蒜瓣、芫荽、葱和麻椒炸香。
书上说了,这油的火候很有讲究,要以入锅的蒜瓣刚好漂浮起为宜,过高会让兔肉老柴,低了则去不掉兔肉残余的腥气。
兔肉在此时入锅刚好,恰到好处的高温瞬能间锁住兔肉弹牙的口感。
手腕旋转,铲子翻飞,较高的翻炒速度可令兔肉均匀吸收到调味的同时,不至于过分失水,保持住肉质的鲜美滑嫩,然后起锅撒蒜粉芝麻,一道麻油嫩炒兔丁便做好了。
配上食盒里备好的馒头等干粮,加一盏青梅酒,就着这么一大锅兔肉,在夜幕下的溪边小酌畅食,十快哉。
或许因为这道菜是自己第一次烹饪的成果,沈惟慕觉得尤为得香,好吃到他觉得自己现在就算修为近乎散尽,活在这异世,也不算什么憾事。
兔肉在翻炒的时候便香飘十里,宋祁韫早就被香味儿勾得忍不住朝沈惟慕的方向看了好几眼。
想不到他这样富贵年轻的公子,竟然能亲手做饭。
他是把家里的厨房都搬来了吗?随行带着锅具、锅铲、油烟就罢了,葱蒜芫荽等调味菜居然也有?
……
“宋少卿要吃点吗?”
在宋祁韫第六次朝他看的时候,沈惟慕发出邀请。
沈惟慕自然舍不得把自己做的食物让人,不过考虑到日后还要经常跟宋祁韫等人打交道,他才难得大方一回。
在魔界,谁要能吃上魔尊喝剩的一口酒,会敲锣打鼓高兴三万年。
宋祁韫今天能有此厚待,必是几万辈子修来的福分,觉得荣幸吧!
宋祁韫面无表情地看一眼锅里吃得仅剩一半的兔肉,对沈惟慕饭吃半路才想起来叫他的行为,很是无语。
“不用。”
他堂堂大理寺少卿,还不至于馋一口兔肉吃。
这念头刚落下,宋祁韫的肚子咕咕叫了两声。幸亏离得远,声音小,对方没被听到。
宋祁韫走得更远些,负手立在溪边。
高大的身姿若孤松独立,似在眺望远边的夜色,萧萧肃肃,爽朗清举。
然而,在不被人察觉的角度,宋祁韫喉结微微动了动,咽了口水。
吴启端着一盘点心过来,“公子说宋少卿可能不喜欢吃兔肉,便让小的送些点心来。”
宋祁韫下意识还要拒绝,手却鬼使神差地抬起,拿了一块。
“罢了,不好拂了你家公子好意,只拿一块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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