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结婚后发现老婆是勇者 > 11、第 11 章
    等黑板上写满了单词后,诺曼结束了今天的课程,布置作业,然后宣布放学。


    在教室里待了一上午,早就坐不住了的小萝卜头们欢呼一声,纷纷喊着“诺曼老师再见”,冲出了学校。


    诺曼把黑板擦干净,又收拾了一下桌面,带着孩子们今天交上来的作业,也离开了学校。


    回到家里,阿贝尔中午不回来,诺曼随便弄了点饭吃。


    吃完午饭,他把锅碗刷掉,又把昨天换下来的衣服洗洗当做消食,等衣服晾晒完,时间也差不多到了下午,他拿起作业,开始批改起来。


    半个小时之后,作业批改完毕,诺曼看看时间还早,就去书房把天文学的书找了出来。


    书名叫《天文学与占星》,十分高大上,封面也很华丽,充满了神秘的像是占星魔法的纹路,一看就不便宜。


    这本书是阿贝尔有一次去城里的时候,看见有书店在卖,专门给他买回来的。


    阿贝尔虽然富有阅历,比同龄人、或者说比绝大多数人都要坚韧有毅力,富有同理心,开朗乐观,但他不是贵族出生,也不是占星法师,所以对这些上流社会的东西并不了解。


    书面上的花纹,看上去像是魔法阵,其实只是一些随便画上去的纹路,里面的内容倒是和占星有关,但也只是学徒的水平,诺曼根本用不上,毕竟他学习天文全靠嘴,直接融会贯通,一步到位,比看书方便多了。


    所以诺曼只是装样子翻过几次,平时基本不看。


    但这本对诺曼来说徒有其表的书,给刚刚接触天文的爱丽丝看却十分合适,华丽的书皮也很符合贵族的审美,所以诺曼打算把这本书以老师的名义赠予爱丽丝。


    在诺曼吞掉的那几个贵族记忆里,一般他这么做了之后,身为男爵的艾伯特先生就会给他回礼,且是符合“男爵”地位的礼物。


    正好回点本,给阿尔准备礼物。


    诺曼慢悠悠地翻开书本。


    他可没忘记昨晚说过的话,尽管当时只是临时说出来当个借口,但结婚纪念日的礼物还是很有必要的。


    根据人类酒馆里提供的消息来看,人类都很在意结婚纪念日这种东西,在这种时候送上礼物,有利于加深感情。


    虽然他知道阿尔已经很爱他了,但也不是不可以更爱一点,诺曼矜持地想。


    不知道阿尔会送他什么……


    猜测着可能得到的礼物,他好心情地把书一页一页翻开,将书页上不明显的褶皱一一压平。


    还有一个月就是结婚纪念日,得早点准备起来才行。


    ……


    森林中,阿贝尔正半蹲在一棵高高的树上,向远处眺望。


    过了一会儿,大地隐隐震动起来,远处,一道棕色的身影从灌木丛里飞跃而出,大步奔来。


    紧接着,又是数十道身影冲出灌木丛,在林地上汇成一条汹涌的洪流,朝阿贝尔所在的方向奔腾而来。


    阿贝尔紧紧盯着这群野猪组成的队伍,在它们冲刺到十几米外时喝道:“放!”


    随着一声令下,隐藏在各处的巡猎队员直接松手,原本静静吊在树上的巨大石头顿时坠落,雨点一样朝野猪群砸了下去。


    与此同时,在野猪群的必经之路上,一道道粗重结实的草绳猛地拉起!


    森林里立时响起了野猪的嘶吼声。


    跑得最快的野猪率先被巨石砸中,倒在了地上,后方的野猪刹不住车,踩着同伴的尸体往前冲去,又被绳索直接绊倒,摔得七荤八素,还没等爬起来,就被后面又冲上来的野猪踩在了脚下。


    一波攻击结束,几十只野猪顿时没了一半。


    被这么袭击了一通,剩下的野猪乱了一会儿,随后看见了灌木丛里站起来的人类,直接凶性上头,嘶吼着冲了过去。


    几个主动现身的巡猎队员扭头就跑。


    成年的野猪足有半人高,沉重的身躯重重地踩踏在大地上,让地面都一阵阵颤抖起来,这要是撞实了,能直接把人撞飞出去。


    前面的人跑得飞快,后面的野猪也不甘示弱,气势汹汹地嚎叫猛冲。


    刚一冲到灌木丛前,只听“哗啦”一声脆响,地面上的枯叶堆被瞬间踩碎,露出底下倒插着尖锐木刺的大坑,几只冲过来的野猪直接掉了进去,被戳了个透心凉。


    这种事发生在每一片灌木丛前,偶尔也有坑里堆满了,后来的野猪踩着过去,继续朝巡猎队员冲锋的,就会有一支羽箭飞射过来,将其直接洞穿。


    阿贝尔半蹲在树上,一手抓着弓,另一只手从背后的箭筒里抽出一支羽箭,松松地搭在弓弦上,新绿色的眼睛冷静地巡视,将附近发生的一切都收于眼中,偶尔有哪里的野猪冲出了陷阱圈,就直接拉满弦,一箭射过去。


    大半个小时之后,野猪群全军覆没,巡猎队员们高兴地欢呼起来。


    这么大一群野猪,足够每一家分上一头,冬天马上要来,把野猪肉切割好了风干腌制起来,冬天就不愁没有肉吃了。


    充当诱饵的人一屁股瘫坐在地上,擦了擦头上的汗,呼呼喘气。虽然知道不会真的受伤,但被那么大一头野猪追着跑,任谁心里都有压力。


    其他人则从藏身的地方跑出来,高高兴兴地拿出绳子,把死掉的野猪们一一捆绑,等着抬回镇上。


    “阿贝尔!”萨姆跑到阿贝尔待着的树下,冲他挥手,“快下来。”


    阿贝尔应了一声,站起来往周边眺望一圈,确定没有什么危险后,从树上跳了下去。


    两人朝林地上走去,看着兴高采烈地队员们,阿贝尔露出笑容:“大丰收啊。”


    “是啊,这下冬天就好过了。”萨姆高兴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多亏了你!”


    阿贝尔笑了笑:“要不是大家一起做了陷阱,凭我一个可搞不定这么多野猪。”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萨姆咧开嘴,“放心,等会儿一定给你留只最肥的。”


    一个巡猎队员听见了,立马说:“不行,太肥了不好吃,要最壮实的才好!”


    “没错,有肥有瘦才是最好的!”


    “阿贝尔你等着,我给你挑个最壮的!”


    “还要皮完整的,剥下来才好做衣服。野猪皮可保暖了,做成衣服也好看,诺曼先生不是要去男爵家里上课吗?正好做成大衣穿。”


    “我来剥,剥猪皮我有经验,保证漂漂亮亮剥下来!”


    “那猪肉就放我家处理吧,我家那几个小子天天瞎闹腾,一身使不完的劲儿,正好给他们找点事干。”


    “那还不如放我家,我家上个月才买的快刀,一起切好了再给阿贝尔他们送过去!”


    巡猎队员们自顾自地高声谈论,三言两语的,连谁家洗、谁家切、谁家腌都分配好了,让一旁插不进话的阿贝尔哭笑不得。


    他几次张嘴试图说点什么,结果根本没人理他,萨姆哈哈笑着说,“你就别管了,等会儿早点回去,让诺曼先生别做晚饭了,晚上我给你们送点麦酒和猪排,让你们尝尝我爸的手艺。”


    老萨姆年轻的时候曾在城里的酒馆当小工,见过怎么制作一些下酒菜,又加了自己的一些理解,做出的猪排别有一番风味。


    可惜年纪大了,萨姆又没能继承他在厨艺上的天赋,不然也能去城里开一家酒馆了。


    阿贝尔想了想,没有拒绝。


    老萨姆做的菜确实好吃,而且最近一段时间,诺曼偶尔会表现的蔫蔫的,没什么精神的样子,正好吃点好的补补。


    于是他笑着说:“那就麻烦了。”


    “这有什么,要不是你,我们也吃不上这野猪肉。”萨姆摆摆手。


    阿贝尔虽然是外来人,但他热情友好、开朗正直,小镇居民们都很喜欢他。


    而且他守在森林边缘,不让野兽进入镇子,还时不时带领大家去打猎,改善生活,镇民们都对此十分感谢。


    就像这些野猪,一只只体格那么大,被撞上一下,命就要没了半条,还喜欢成群结队出没,阿贝尔没来的时候,镇上是谁也不敢招惹它们的。


    尤其秋天野猪群要储藏食物,时不时就会到镇上袭击镇民、毁坏田地,镇民们以前一向拿这些凶猛的大块头没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过冬的粮食被毁掉。


    但现在有了阿贝尔在,他们可以放心地把野猪们当做猎物,制作陷阱狩猎,阿贝尔的实力足以保护每个人不受伤害。


    他们不光有了冬天的肉食,田地也得到了保护。


    诺曼先生也一样,虽然他看上去要比阿贝尔冷淡许多,很不好相处的样子,但也同样善良。


    他虽然是贵族,却一点不像别的贵族那样瞧不起他们,虽然不爱笑,板起脸来还有点莫名的可怕,但也从来没对他们表现过厌恶、嫌弃。


    而且因为他愿意教导孩子们学习,这几年来,那些学会了算数和认得些字的孩子们,都在城里找到了好工作,不再像以前一样,干着最累的活,却挣不到什么钱。


    萨姆因此对两人十分感激和尊重,其他人也是一样。


    阿贝尔倒是没想过这么多,他只觉得镇民们过于热情了,有时候甚至有些让人苦恼,就比如他们家的储藏间,诺曼都不止一次考虑过要不要再盖一间了。


    当然,阿贝尔还是很喜欢小镇居民们的淳朴和热情的,否则当初从王都离开后,也不会选择留在这里。


    红棕发的青年收起弓箭,帮着巡猎队员们把野猪捆起来。


    忽然,一个巡猎队员“咦”了一声:“这怎么在动?”


    他脚边有一小片泥土鼓起了一个小包,簌簌地抖动着。


    旁边的人看了一眼:“田鼠?看这动静,个头应该不小,正好抓回去加餐。”


    说着,他就伸手过去,想扒开泥土把里面的东西抓出来。


    就在他快要碰到鼓包的时候,不远处的阿贝尔鼻尖微动,脸色忽然一变,大喝道:“别碰!”


    但已经来不及了,手指触碰到泥土的瞬间,一道暗红的身影闪电般从底下窜了出来,一口咬在了巡猎队员的手指上。


    “啊!什么东西?!”巡猎队员又惊又痛,拼命甩着手,想把咬着自己的东西甩下去。


    他的手臂在下一秒被人抓住,阿贝尔紧紧抓住他的手腕,限制他的动作,另一只手拍在他被咬住的手上,微光乍起,那咬住巡猎队员手指的东西就掉了下去,“吱吱”叫着抽搐了两下,不动了。


    一连串事情都在一眨眼之间发生,旁边的巡猎队员们根本来不及反应,只听见惨叫声响起,然后阿贝尔就以快到让人眼睛都看不清的速度冲到了那人身边,阿贝尔的手心笼住了净化之力的白光,队员们没有看见亮的那一下,只看见一个东西掉了下来。


    直到此时,巡猎队员们才反应了过来,赶紧跑了过来。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


    阿贝尔抿着嘴,脸色严肃,那被咬的巡猎队员也一脸的惊魂未定。


    他的手被阿贝尔抓着,还在不停颤抖,手指悬在空中,指头上带着四个深深的牙印,深可见骨,血液正不断地从里面流出来。


    刚刚要不是阿贝尔反应快,他的手指就要被咬掉了。


    众人都朝地上的东西看过去。


    那是一只有着暗红色皮毛的动物,看起来像老鼠,外表却比老鼠狰狞邪恶得多,两只黑色的眼睛带着螺旋状的纹路,即便已经不再动弹,也依旧让人下意识觉得眩晕,鼻尖细长,四颗大板牙上下对称,从鼻子下面暴突出来,像刀片一样锋利。


    这明显不属于艾泽大陆生物的眼睛和牙齿,已经表明了这只动物的身份。


    ——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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