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又有个疯子说自己被怪物狗龙袭击了,这次甚至还加了帮凶夜翼。”同事约翰骂骂咧咧地嘬咖啡,“迪克你昨天晚上不当值运气真好,监控摄像头什么都没拍到,那家伙醉得一塌糊涂还有点轻微脑震荡,在局里大吵大闹,最后被救护车拉走了。”


    “这么热闹?”迪克咽下嘴里的牛奶麦片——牛奶蹭的局里的,他特意起了个大早带着麦片赶到警局吃早饭就是为了这个。


    他倒是知道醉汉怪物那部分没撒谎——夜翼那部分就比较离谱了。这种怪物出现有一段时间了,目前除了哥谭和布鲁德海文,其它地方还没发现出没的痕迹。但正因为它们出现和消失都极为迅速和随机,反而不好查证,再过一阵子可能就要成为猫头鹰法庭那样的都市传说了。


    “你怎么又吃麦片?”约翰无语地看着他快速吃完一碗极简主义早餐,“这几周每次看你吃饭都是这个。”


    “最近比较困难。”迪克不好意思地笑笑,又拿了一颗警局的福利苹果——感谢布鲁斯的大力赞助。


    “他攒钱买卡洛斯的演唱会门票了。”同事莱西从电脑后面探出头:“那票可贵了,我根本舍不得买。”


    “可是卡洛斯一年才举办一次演唱会!今年又这么好开在布鲁德海文!”迪克憧憬地嚼苹果:“谁知道下次有机会是什么时候。”


    “对啊,大家都这么想的,门票贵得我头皮发麻。”莱西崩溃地揉乱她金色的短发:“迪克你可真舍得。”


    “我攒了三个月,幸好现在是单身,基本没什么花销。”想到这个月快发工资了,迪克心有余悸地感叹:“为了见卡洛斯一面也值了。”


    “哦对你看新闻没有?”莱西划着转椅凑过来给迪克看她的手机:“昨天晚上有人拍到卡洛斯去周边店买了加菲猫的公仔!”


    “什么?”迪克凑近,发现卡洛斯去周边店的时间正好是他昨晚夜巡结束的时间,恰好错过了这个机会。


    “太可爱了,他还喜欢加菲猫。”莱西充满爱意地保存这张照片。


    “对啊,真可爱。”迪克情不自禁也搜索保存了照片,屏幕上黑色微卷短发的青年有着一双极为少见的金色眼睛。


    这种瞳色的出现是因为眼睛缺少黑色素,一般来说都是浅棕色或淡金色的,青年的眼睛却亮如鎏金。


    照片里的卡洛斯穿着短袖和牛仔裤,胳膊下面夹了一只巨大的加菲猫公仔,另一只手提着迪克手头没那么紧的时候经常光顾的热狗摊的热狗,头发还有点乱,看起来是晚上突发奇想出来逛街。


    他喜欢乔治家的热狗,真有品位。迪克的嘴角微翘,希望他吃的是芥末芝士辣肉酱热狗,那款是最棒的。


    卡洛斯·提亚森,国际著名歌星,billboard榜单常年霸榜第一,曲风多变,其实他的歌迷从来不在乎他的曲风——卡洛斯的嗓音才是神赐的礼物。


    再没有人能拥有那么清澈的声音了,在迪克和布鲁斯意见相左大吵一架,离开哥谭独自偿还助学贷款那段艰难的日子,都是卡洛斯的歌声陪他坚持下来的。


    很难形容那是怎样的声音,清澈、懒散、淡淡的忧愁,那歌声能直达内心的角落,像看着星星坠落在湖水里,平静、安逸。


    有人甚至声称卡洛斯的声音能致幻。迪克也不是不相信,在醉酒之后听卡洛斯的歌,确实能落入最深最静谧的梦。


    迪克第一次听卡洛斯的歌时,卡洛斯还是个15岁的少年,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声音居然丝毫没有沙哑低损,反而越来越动听。


    可能他从来不抽烟喝酒吧,这么说来热狗是不是也很难得才能吃一次呢?这么自律真是太优秀了。


    明天就能见到他了,迪克幸福地想,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得到卡洛斯的亲笔签名。


    其实没有,他知道的,卡洛斯从来不给别人签名,在任何场合都拒绝,搞得连诈骗市场都没有仿造他签名的商品。


    但人总要有梦想,迪克永远满怀希望。


    ——————


    “卡洛斯?”经纪人琳达推门进入房间,里面一片漆黑,只有超大屏幕电视发出的光照亮沙发上抱着加菲猫公仔的家伙。


    “hi琳达,随便坐。”


    清澈如风拨动竖琴的声音响起。


    卡洛斯浑身都压在那个可怜的公仔上,他套了件印着[我爱布鲁德海文]的宽松白t和运动短裤,身上还歪歪扭扭地披了一件外套,线条优美的小腿从黑外套下伸出来,是这屋子里唯一能看的地方。


    “老天,你幸好没经营社交媒体。”琳达小心翼翼地绕过地上散落的披萨盒、奶昔杯、热狗袋、啤酒罐,才终于移动到卡洛斯身边。


    “明天就是演唱会了,我来看看你的状态,看起来很颓废啊。”


    “我一年365天都很颓废。”卡洛斯抱着公仔坐起身体,给琳达让了个位置。


    他乱糟糟的微卷黑发下,金色的眼瞳更偏向无机质的生命,如果不是室内加菲猫动画片的音效太大声,可能琳达会感到敬畏吧。


    可惜没有。


    她坐到还带着卡洛斯体温的沙发上,看着眼前这个还在看低龄动画片的宅男,由衷地、叹出工作多年对老板不争气个性绝望的一口气。


    卡洛斯·提亚森,今年20岁,歌星出道5年。


    琳达从第二年开始就一直担任他的经纪人。


    她的前任是卡洛斯的第一个经纪人,那家伙本来拥有非常漂亮的履历,直到他居然对自己负责的艺人起了不轨之心。


    琳达其实也不是不能理解:忧郁的气质、帅气的长相、佛系的性格——以及听过就会沦陷的声音,卡洛斯确实很有吸引力。


    尤其他不喜欢社交、不喜欢交涉工作,经纪人几乎是唯一会和他频繁交流的对象,是他和外界联系的窗口,这是非常大的权力,极容易培养人心中的掌控欲。前任估计就是这样一步一步放纵自己心里的野兽,最后试图袭击卡洛斯,喜提监狱六年居住权。


    也多亏他是个控制不住自己的废物,事业脑琳达才能抓住这个机会成为卡洛斯的经纪人。


    倒也不是她不喜欢卡洛斯,他的每一首歌琳达都听过几百遍,但歌迷和恋人还是有区别的,琳达可没法想象自己有个20岁还熬夜看加菲猫的男朋友。


    “你看我的眼神让我很有罪恶感。”卡洛斯看电视的视线飘到琳达身上:“像个看不争气儿子的妈妈。”


    “可能我确实是。”琳达将手中的文件夹塞到他怀里:“今天下午你真的得去彩排一次,演唱会的负责人汉克快要崩溃了,他说从来没见过歌手演唱会前一天还没彩排过的。”


    “现在他见到了。”卡洛斯喝了口果汁:“我会去的,但是昨天晚上我和别人说了很多话,社交能量用光了。”


    “谁?”琳达看过新闻:“周边店的店员?小吃摊老板?”


    “路人。”卡洛斯说:“我帮了他个忙,那个人特别热情,说了很多话。”


    琳达明白了,“噢,你最不擅长应付的类型。”


    “现充。”


    ——————


    ……


    "pleasedon''tgiveuponme"


    (请不要弃我而去)


    "iknowyoucanstillhearmywhispers"


    (我知道你仍能听见我的低语)


    余音渐歇,整个音乐厅都为浪潮般的歌声席卷,沉入音符浪花的碎片。


    “停!”汉克终于反应过来,他激烈地鼓掌:“完美!这是最后一首,流程都没问题了吧?辛苦你了卡洛斯。”


    “没问题,谢谢你汉克。”卡洛斯摘下耳麦交给助理,“那我就先……”


    话音未落,一阵刺耳的枪击声和尖叫响起!


    卡洛斯惊讶地向声源望去,两个人影撞开大门倒在地上,看制服是音乐厅的安保人员,鲜血不断从他们身上流出。


    其中一个试图去拿掉在身侧的无线电,一只穿着靴子的脚却狠狠踩在了他的手上,安保喉间发出凄惨的哀嚎!


    七八个戴着黑骷髅面具的大汉持枪走了进来,视线逡巡一圈,狠狠锁定舞台中间的卡洛斯,那些冲锋枪对准场内,随时会扣动扳机。


    音乐厅内的工作人员爆发出剧烈哭叫声,为首的男人不耐地向天射了两梭子弹:“都他妈闭嘴!”


    人群又迅速安静下来,仿佛每个人都被隐形的针线狠狠缝住了嘴巴。


    助理小姑娘和汉克瘫软在地,还站立着的卡洛斯更加显眼。


    “大歌星卡洛斯,”匪徒们靠近他:“不知道你能为自己天籁般的嗓子出多少价?”


    “你们想要多少都行。”卡洛斯面色不悦:“要钱而已,没必要伤害任何人。”


    “要钱而已?不愧是黄金嗓子,说话就是硬气。”男人枪口抵在卡洛斯额头上:“不知道你的粉丝又愿意为你的命付多少钱呢?”


    “这可是无价之宝,你找错市场了蠢蛋。”一个矫健的身影突然将男人连带他手中的冲锋枪踹飞,抱住卡洛斯的腰荡到观众席放下。


    布鲁德海文的义警对歌星眨了下眼睛:“马上为您恢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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