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泰晤士报》吗?”迪克从包里找出男人要的报纸,好奇地问:“他们有独家大新闻。”
“这种「大新闻」过不了一会就传得满城风雨,我干嘛花钱去买?”流浪汉靠墙坐在地上,毫不在意墙角的泥泞,“拆信刀借我用一下。”
拆信刀?迪克顿了顿,从布包的夹层里翻出一把做工廉价的铜制小刀递给男人。这个时代的报纸和书籍都没有切边,只有用刀割开纸页才能阅读,所以他刚才只看了《泰晤士报》的前两版。
“《帕尔马尔报》明显更有真材实料,”男人哗啦啦裁开报纸,“看。”他指着其中一行密密麻麻的小字。
迪克下意识看过去:【据悉,每次残忍的凶杀案发生前都有人目击到死者和一个三十岁以上,体格强健、相貌端庄、留须戴帽的男子交谈。】
“噢,所以你确实识字。”流浪汉胡子下露出促狭的笑容。
被算计了,不知道是不是变回小孩的原因,他的动作比脑袋总要快上一步。
但是,露出马脚的不只他一个。
迪克蹲到男人身旁,那张脏兮兮的稚嫩小脸扬起一抹同样狡黠的微笑:“好吧,但为什么一位绅士要装成流浪汉呢?”
“你说什么?”流浪汉挑起眉毛。
迪克摊手:“你刚才要的是拆信刀(letteropener)而不是小刀(knife),这是上等人的说法,穷人可没心思给刀起这么多名字。”
“而你用的是rp口音(标准英音、牛津腔),”男人反唇相讥,“你根本不会说东伦敦口音,我刚才发现你在学我的连读。”
东区是伦敦贫民区,迪克上哪学这个口音去,他没说美式英语都不错了。
但他不甘示弱:“你右手有笔和手杖留下来的茧子,左手有一圈烟斗熏出来的烟渍。”
男人:“你的牙齿洁白完整,没有发黄和龋齿,这不是一个报童能保养的状态。”
迪克:“你那口黄牙是拿姜黄染的吧?”
两人靠着墙根沉默对视,谁都知道对方不是个简单的角色。
“好吧。”最后还是男人先开口了,可能是考虑到自己到底还是个成年男性,不应该和十来岁的小孩怄气到底,“我承认你挺有水准,起码远超苏格兰那些废物。正式认识一下吧孩子,”
男人凑近他伸出手小声说:“夏洛克·福尔摩斯,一个咨询侦探。”
迪克顿了一下,他原本比较轻松的蹲姿缓缓、缓缓地挺直了。
“福尔摩斯?!”迪克难以理解地反问。
这人是什么骨灰级推理迷吗?还是说这是这个年代的侦探都喜欢用的超酷代号?虽说现在柯南·道尔的小说正火得如日中天吧——这和大都会片警自我介绍叫superman有什么区别?!
他看起来也不是这种人啊。迪克心情复杂。
“你听说过我?”福尔摩斯研究他的表情,“你不相信我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男孩无语:“伙计,你至少用个没这么知名的名字吧?”
“我不知道我有「这么知名」。”福尔摩斯的手还伸着:“你现在要不要和我礼貌地进行完约定俗成的社交礼仪然后报上姓名?”
“whatever.”迪克耸耸肩把手搭在男人不知道抹了什么脏兮兮的大手上:“理查德·格雷森,前侦探助手,很高兴认识你。”工作经历是帮助过世界上最优秀也最难相处的侦探。
以及他用了「理查德」这个教名,显然他还没大胆到在观念保守的维多利亚时代自我介绍叫迪克(dick)。
“很好理查德,我正需要你,现在任用你为我的助手……no.2.”福尔摩斯把一英镑扔到他手里,“把你那兜报纸扔掉,我们去舰队街。”
迪克:?
“等等,你为什么要让一个刚认识的人当你助手?”
上一个这么干的人还是蝙蝠侠!蝙蝠侠后来都不这么干了,他只会让刚认识的孩子当养子,经过很多训练才能上岗助手!
“苏格兰场委托我调查开膛手杰克——这个没劲透了,和妇女儿童失踪案——这个比较有意思。”
福尔摩斯说:“我的助手陪夫人去乡下了,单独调查效率太低。而苏格兰场的警察比法棍还不如,法棍至少还能用来当武器,也不会用它的思路打扰我。所以貌似你是我的最优选择。”
“不行,”迪克被他孩子气的用词逗笑了,“我不能帮你查案先生,我还有事要做。”
“什么事?”福尔摩斯铁灰色的眼睛盯着他,“别说你要去擦鞋。”
“哦比那个正经多了——我得去找我的朋友,我们失散了。或许你有见过他吗,男性,黑色微卷的头发,有一双漂亮的金色眼睛。”
迪克没有描述卡洛斯的年龄,谁知道卡洛斯会不会和他一样变成孩子或者什么的。
福尔摩斯思索了一下:“没有,如果伦敦有特征这么明显的人我会知道的。他天生就是金色的眼睛?他有什么特别的能力吗?”
他对卡洛斯特别的瞳色起了兴趣。
“没有什么特别……”迪克说到一半突然噤声,他和福尔摩斯对视一眼,同时飞快翻到墙后。
“那孩子呢?”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他的腔调微微拉长,似乎是个上层人士。
“我刚才看到他往这片跑了!”一个孩子的声音慌乱地说,“他应该跑不远……”
迪克把包放到地上,悄悄挪到巷口向内窥探,一个穿着黑色呢子大衣头戴礼帽拄着手杖的男人背对着他与一个报童交谈,那报童和同僚们比起来很是健壮,但也能看出来还是个孩子,表情凄然。
“他的眼睛真是金色的?”男人问。
报童连忙点头:“真的、真的特别金,杰尼也看到了,我没说谎。刚才我想和他搭话留住他,但是他穿的很好,应该是不屑和我说话,转身跑了,我看他往这个街区的方向去的。”
说到「他不屑」的时候报童的脸上一闪而过浓重的嫉恨。
“金眼睛对我们很重要,弗瑞德。”男人戴着黑手套的手摩挲手杖鎏金的顶端,“告诉其他人,去找到他,把他带过来,但不要伤到他。明白吗?
“明白、明白大人。”弗瑞德连连点头。
“这次是你的好机会,把事情做好必然得到重赏,如果失败了……不要让我和那位大人失望。”
男人抛给弗瑞德一个印章,“去吧。”
“是、是。”弗瑞德脸上的恐惧和贪婪都要满溢出来了,他接过印章飞快地跑出小巷,往东边去了。
男人则拄杖大步走向西边的方向,看得出来这种肮脏泥泞的巷子让他非常不适。
迪克已经躲了回去。
“怎么?”因为太大只不方便过去窥探的福尔摩斯问。
“他们在找卡洛斯。”迪克眉头紧皱,“还有,是报童。”
“报童。”男人恍然大悟。
报童——这些男孩渗透了伦敦西区和金融城的每一条街道,火车站和地铁站更不用说。
同龄人的接近不会让那些被拐走的男孩和女孩心生警惕,而体面的成年女性也有购买报纸的需求。这些听命于不明人士的报童不一定是实施绑架的人,但很有可能是替他们打探消息、确定特殊目标的耳目。
“听起来是有什么组织在搜罗那些孩子和女性,卡洛斯因为金色的眼睛被他们当成特殊的目标。”迪克对福尔摩斯说:“他往这边跑了,我得在那些报童之前找到卡洛斯。”
“满城乱跑很容易把你也暴露了,你朋友有什么可能去的地方?”福尔摩斯问。
迪克愣了一下。他刚才没有想到,卡洛斯才是他们中和伦敦联系更大的那个,这场幻境或者穿越,会不会和他有关系?
仔细回想卡洛斯的生平,土生土长的伦敦威斯敏斯特人,出生不久就失去双亲,之后苏活区经营古董书店的叔叔收养了他,他就住在书店二楼,直到15岁一炮而红,前往美国发展。
他人生大部分时间应该都待在苏活区的那个旧书店里——但他有可能去那里吗?一百多年前那里还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呢,再说卡洛斯又不是巡回的小狗,他去那里根本没有意义。
迪克才发现自己对卡洛斯过去的了解全都来自官网的简短介绍,他从来不公开谈及自己的过去,人们甚至不知道那间书店和他叔叔的名字。偶尔有人声称自己是卡洛斯的至交好友或者前男/女友也很快被人揭穿,歌星明明是个实际存在的知名人物却活得像团迷雾。
他纠结半晌,还是把这件事告诉了福尔摩斯。
“我们应该去那个书店看看。”福尔摩斯说。
“可是那个地方现在不一定还是书店,我们很有可能浪费时间。”
“我们只知道这个信息,如果去这里找到他和你跑遍全城的几率是一样的,为什么不先去试试呢?”
迪克缓缓吐出一口气:“你说得对,谢谢。”
——————
这里还真是间书店,迪克沿着之前为卡洛斯建立档案时搜集的信息找了过来——卡洛斯申请绿卡的时候老老实实填了老家的地址。
书店离迪克醒来的地方不远,坐落在泰晤士河的北岸街角,典型的维多利亚式建筑,黄陶砖砌、红木门面、对称的方格窗和柱体装饰,大门上方用烫金字体写着:
【a.z.fellandco.】
谁是a.z.fell,谁又是co?
门前挂着一个小牌子:“店主出游,归期不定。——a.z.”
福尔摩斯敲敲店门,古典的红木门紧锁,从外面能看到内部花纹繁复的地毯和环形摆放的旧书。
“没人?”迪克犹豫要不要偷偷进去看看,真那么巧吗?一百多年前这里就是一家书店?会不会书店的主人是卡洛斯叔叔的祖先?
这时,一个纸团突然从上方掉到他们脚下,两人连忙抬头向上看去,空无一物。
迪克捡起这张纸团展开:【来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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