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快餐店的生意很稳定,除了日常到店的顾客之外,卤味儿的生意也是越做越好。
鸭脚港本就是人流货物的集散中心,往来的货运商人颇多,他们手上又多宽裕,每每都会买上许多,留着在路上吃。
“辣的反而比不辣的卖的好。”
收银的小媳妇语气间不无得意:“也有想仿照的,但味道都不如咱家的好!早上煮上两大桶,不到中午就全卖光了!”
其余的大娘也都附和:“后面那个卖面的王记,之前不是看咱们卖的好,也跟着做卤味儿,根本没生意,都不认他们家!那味道差远了!”
余幸也笑:“等我得空了再做点酱菜,配着卤味一并卖。到时候用小罐子密封了装起来,能留很长时间。”
小媳妇眼睛一亮:“那太好了,酱菜放的久,天气暖和了也能留得住,刚好卖给那些过往的客商!他们这些天也一直问我呢!”
余幸:“大家好好干,等回头真做成了买卖,人人都有提成拿。”
众人都欢呼起来。
近几天天气有回暖的趋势,鸭脚港的冰面也都化开了,来往船只变多。
余幸打算要回桾都去了。
她问了余云辉的意见,要不要一起去桾都看看,对方思考过后同意了。
这个答案余幸一点也不意外——毕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怎么可能一辈子只甘愿做一个餐饮店的服务生,不说余云辉本人,连她都觉得可惜。
这次没巡城使的车队可以蹭,但是往来的镖队也并不少,到桾都每人只要两个银币,只是吃住要各自自理。
一起出发的还有盐二,去学习一些管理火锅店的经验和方法,以后若是鸭脚港也开店,就不至于会手忙脚乱。
三个人一起上路,是自己的车,但跟着镖队一起走。
论起来,余幸遇上匪盗的概率真不低,实在是留下一些心理阴影。
相比较起来,花点钱真不算什么,只要能保证安全就好。
镖队领头人是个大胡子,将军肚挺的老大,余幸不太喜欢他的说话方式,觉得这个人有点自大,而且脾气太暴躁,动辄就要打骂手下。
但毕竟不是需要长久相处的伙伴,所以也没立场要表现出来,只想着以后要挑选镖队的时候,一定要把领头人的脾气也考虑进去。
马车选在一个清晨出发,一般来说,只要行走的速度差不多,将会在第二天的午后到达。
余云辉给了余幸一包巧克力,他从书包的夹层翻出来,就只有这么一小袋。
“这是我从老家带来的,糖的一种。”
他有些撇脚的解释:“你第一次吃,可能会觉得味道会有点怪,但这个在我老家那边很受欢迎小孩儿都喜欢吃。”
余幸笑着接过,打开包装纸,掰了一小块,很珍惜的放进嘴里。
“很好吃,谢谢你。”
马车晃晃悠悠,余云辉晕车了。
他大吐特吐,最后还是盐二从路边的某种树木上折了一段,用树皮给他贴在鼻子下面,才缓解了症状。
这也让他们落在了队伍后面,要快赶了一段才重新跟上。
余幸心里有点微妙。
虽说让车队等人是不太现实,但毕竟也该过来问一问,他们可是交了实实在在车费的。
但更让人不爽的还在后面,镖队夜宿竟然选在荒郊野外的林子地里。
余幸去找车把头:“这附近都没镇子,要怎么休息住宿?”
车把头道:“现在天气回暖,睡在车上就是了。”
余幸据理力争:“可是这附近都是林地,没有人烟,万一有野兽呢?太危险了!”
车把头无奈道:“我们听领队的,他说在哪儿夜宿就在哪儿,反正这附近方圆方圆几十里地都没客栈,你们就忍忍吧。”
另外还有个运货的车也是花钱跟着镖队的,赶车的是个中年模样的男人,他更生气,直接去找领头的吵架。
“我那一车的货,万一从林子里出来什么匪盗,被人偷了抢了,谁来负责?”
都知道今年雪大,匪盗格外的多,那些个镖队和货运商人,都没有敢冒险在外面歇脚的。
丢了货物是一回事,万一遇上心狠手辣的,说不定连性命都堪忧。
镖头却往他面前一站,两人体型差巨大,他光是肚子都能把那中年男人顶出去老远,他瓮声瓮气道:“我们的货物值多少钱,你那点货又值多少钱,谁看的上。”
“你不会打算监守自盗,再把责任推到我们身上吧?”
一众镖队的人都哄笑起来,把个中年汉子气的脸色发红:“把银币还给我,我不跟你们的镖队了,我自己走!”
周围人却起哄道:“哪有这样的好事,你要走就走,银币是不可能退的!”
余幸远远看了,也有些气愤,但终归还是不想生事,只是把那中年汉子也喊了过来,围在一起烤火。
“算了,咱们车里空间也大,带的被褥也多,就这么凑活一晚上吧。”
“他们人多,尽量还是不要起冲突只是以后再找镖队,一定要擦亮眼睛。”
镖队不管饮食,队伍的成员也都自带了干粮,出门在外没法挑剔太多,大都是在篝火上烤一烤,然后就着水粗粗对付一口。
盐二去做了个简易的支架,把锅挂上去,在篝火上面煮着。
因着是自己的马车,所以余幸狠带了些东西,锅碗瓢盆还有些卤味干粮都不缺。先是放一块的火锅料进去,然后放一把绿叶菜和卤味,又放些虾干鱼片,最后放进去许多面条。
现在虽说天气有回暖的趋势,但夜风终究还是凉,一碗热辣辣的面条下肚,真是从里到外透着舒畅。
那中年汉子以往大概是不经常吃辣的,吃的满脸通红额头冒汗,但也舍不得放下碗筷——没别的,这味道太正了!
反倒是余云辉,愣了许久:“这叫火锅啊?火锅怎么”
怎么跟华国的这么像?
味道一样,名字也差不多。
可他又不敢贸然问什么,毕竟他发现这个世界有很多类似的东西,比如眼镜,比如自来水,又比如塑料防水布。
可能这些东西都是那个前辈带来的?真的是很了不起的人。
底料都是余幸亲自炒的,用的最好的原料,在这荒郊野外被小风一带,那霸道的香气简直是无与伦比,镖队的汉子手里的干粮,都被衬的像石头一样难以下咽。
但刚刚还跟人家发生了口角,这会儿实在不好凑上去,总算等到他们吃完了,才有人上去,厚着脸皮讨了一碗汤来,火红鲜辣的颜色,香气诱的人不住吞咽口水。
干粮掰碎了泡进去,仍旧是十分美味,时不时还能捞出些残余的鱼肉虾条,不一会儿就吃的满嘴流油。
很快,那整锅的汤底都被人讨要了去。
余幸干脆把锅一并给他们,只交代要擦洗干净了再送回来。
汉子们连连点头,心说这样好吃的东西,就算不说,也绝对剩不下。
吃饱喝足后就是休息,但就在此时,周遭却响起了狼嚎。
余幸一下子精神紧绷:“是狼吧?有狼?”
盐二往远处看了看,一整片连绵的山脉:“有山就有狼,先前大雪封山,狼在山上找不到吃的,就会往山下走。”
余幸紧张道:“那它们会过来吗?”
盐二迟疑的道:“应该不会吧——咱们人多,而且有火,狼是很聪明的动物,它们不会冒险的。”
余幸听的快要晕厥。
应该不会是什么意思!
她怎么这么倒霉,不是遇上匪盗,就是遇上狼群!
眼见着那些镖队的人对此毫无反应,还是各自准备驻扎休息,盐二便道:“老板,你们去休息吧,我今晚守夜。”
余幸摇头:“你白天赶车也累了况且这都是狼嚎,你让我睡,我也睡不着啊。”
她四周看看,压低声音:“咱们把车往中间靠靠,那些镖队的肯定知道怎么打狼。”
“我们是交了钱的,他们就应该保护我们的安全。”
盐二应声,把车往中间赶了赶。
夜风徐徐,天色彻底黑了,余幸听着那狼嚎,总觉得距离越来越近了。
她摸了摸胳膊上的汗毛,裹着被子的手更紧了:“ 都说狼聪明,它们不会在计划什么吧?”
她趴在窗户上,总觉得那黑黝黝的林子里藏着无数觊觎的目光,些许的风吹草动都像是狼群靠近的脚步。
她戳戳余云辉:“你先前能把城墙炸毁的那个炸y,还有没有了?”
余云辉摇摇头,羞愧道:“没了我没钱买原料,就做了一点儿。”
余幸急道:“没钱你倒是说呀,我给你啊!”
“ ”
但现在就是有钱都来不及了。
镖队也是有负责守夜的成员,他守在火堆旁边,不时的往里面丢一截干竹子。
竹子被火烧爆,发出噼啪巨响,大约也是某种吓唬野兽,不让它们靠近的方式。
余幸稍微松口气,心说毕竟是走南闯北的镖队,也没那么不靠谱。
但下一瞬,她便在林中看到了一双碧绿色的眼睛。
“!!!”
狼真的来了!
她扯着盐二的胳膊,颤声道:“你看到了吗?林子里有狼!”
盐二:“”
其实他早看到了,只是为了不吓坏老板,所以没说。
他尽力安抚的道:“等天亮它们就会散去的。”
余幸:“万一它们不愿意等天亮呢!”
盐二想了想道:“那他们肯定先吃镖队的人,他们个子大,肉多。”
余幸:“盐二,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真的挺不会安慰人的。”
第112章
盐二往篝火里又添了几根柴,余幸也跟了下去,顺手还拿了把剔骨的长刀,面对篝火,背对马车的坐下来。
莹绿色的眼睛在周遭林子里晃动,数目也在不断增加,终于,其中一匹灰色的狼从林地中缓步迈出。
它的眼睛绿莹莹的,脊背的毛是杂色,大概寒冬腊月没有多少猎物,身上并不肥胖,毛蓬蓬的炸着,身量只比养在鸭脚港的看家犬大不了太多。
狼走到离着火堆不远的地方,卧了下来,眼睛半闭着。
狼是非常狡猾的生物,所有人都知道,这一匹必然只是前来探路的。
而事实上,周遭的林子里也的确是有许多星星点点的绿色眼眸。
“他妈的,这么多杂毛狼。”
镖头低低的骂了一声:“运气怎么这么背!”
其中一个车把式擦擦脑门上的汗:“老大,这个狼群估计有几十头狼,都是山上饿着肚子下来的,凶的很,此地不宜久留啊。”
镖头的小眼睛凶狠的扫过余幸和中年男人的货车,磨牙道:“先看看,不行就把他们舍了,四个人两匹马,怎么也能撑一会儿,狼群吃饱了,就不会追了。”
而余幸担心的也正是这个。
她时刻关注着镖队的动向——发现他们也正窃窃私语的回首打量的时候,心一下子沉入了谷底。
''坏了,他们可能要下黑手。 ''
噼啪一声爆竹炸开,那匹假寐的狼耳朵动了动,慢慢站起来。
云朵将月亮遮住,林中影影绰绰走出来许多的狼,这些狼显然是狼群的主力,它们的身形更大一些,毛色也是杂乱,几乎能跟环境融为一体。
余幸从没见过这么多的狼,而且这些狼跟动物园的一点也不一样,那种凶性和压迫的气势,简直让人头皮发麻。
镖队成员几乎都是青壮年男子,他们手持棍棒和长刀,或是挥舞燃烧的火把木棍,口中大声呼喝,将群狼驱赶不许它们靠近。
如果这样能坚持到天亮倒也好说。
毕竟群狼数量虽多,但他们人数也不少,只要团结起来,未必就落得下风。
但理想还是太理想,一匹狼突然跳到车顶,马受到惊吓,撂蹄甩尾挣脱缰绳,跑入黑暗的林子里,立刻便有几匹狼尾随而上。
盐二手持剔骨刀,将一匹扑上来的大狼砍退,余云辉也拿着火把胡乱挥舞,他虽然体弱,但求生欲上来了,不自救就得死。
余幸用棍子戳到一头狼的鼻子上,那头狼滚地发出哀嚎,刚想松口气,眼角余光却见镖头正趁乱,欲解开缰绳往马上爬。
她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几步跑过去后面,一棍子将人打下马来。
她这一下用足了力气,没有丝毫留情。
若是让他跑了,镖队必然也要溃散,剩下他们零星几个,岂不是成了群狼的盘中餐?
围上来的狼群数量越来越多,盐二有些招架不住,几次都差点被咬伤。
那个中年汉子此时却爬上了车顶,扒拉自己的一车货物,他朝着余幸大喊:“来帮忙!这一车都是火腿!给狼吃了,就别来吃人了!”
余幸闻言也跳上车顶,跟着解开绳子掀开油布,里面赫然是排列整齐的一整车的火腿。
她拿起一条大猪腿远远扔出去,群狼闻到香气,攻势果然见缓。
但这也只是权宜之计,眼见着包围圈越来越小,余幸心一横,从车里提起一桶蔬菜油。
冬季天干物燥,火烧林子当然是下下策,可保住性命才是最要紧的。
但就在这个时候,林中突然窜出了一匹黑色的野兽。
它的行动迅疾如同闪电,先是呲牙呵退众狼攻势,紧接着抓住树干跳上岩石,将藏在后面指挥战局的狼王一口咬死,甩落在篝火旁边。
这一切只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而群狼在看到狼王身死后,不多会儿便溃不成军毫无战意。
只片刻间,又被黑色野兽又咬死了两头。
其余人也趁机刀砍斧劈,将其余狼驱散。
群狼逐渐溃散,夜风习习,月亮的云彩被吹散,那匹黑色野兽也露出了真容。
眼眸是绿色的,浑身上下缎子一样的黑色毛发,从头到尾线条流畅,形容十分矫健。
但在场的众人却丝毫不敢放下心来。
面对群狼时,他们合心合力可能还能博得一丝生机,但面对这头野兽,简直是毫无胜算可谈。
好在这头野兽也似乎并没有要攻击人的意图,它甩甩尾巴,叼起地上的火腿,只嘎嘣几下,便整个吞食下肚。
然后又跳到车上,用前爪将绳索堆刨开,又陆续吃掉一些。
不知怎么,余幸总觉得这头野兽有点眼熟——凌朝的兽形,大约也有这么大。
而且这一行一动上,无论是走路的姿势还是低头嗅闻的样子,真的都太像了。
但让她大着胆子问一问也是不可能的。
万一认错了呢?
万一它吃完火腿,还想再尝尝人肉的味道呢?
好在黑色野兽并没有发凶性,它吃了些火腿后,甩甩尾巴走了,篝火旁只留下几具血刺呼啦的狼的尸体。
凉风吹过,林子的树叶唰唰作响,镖队的人终于反应过来,连忙检查人员的受伤程度以及货物的损伤程度——至于跑丢的那匹马,大概率是寻不回来了。
中年汉子把车重新捆好。
他的货物里少了大约一半的火腿,有的被狼叼走,有的被黑色的野兽吃掉了,损失不可谓不惨重。
余幸宽慰道:“你要是对货主不好交代,我可以把这一车火腿买下。我是开饭店的,用的完。”
中年汉子摇摇头,依旧是满面愁容:“如果只是钱倒是好说了,我好歹还有些积蓄,一车火腿还是能垫的起来。”
“只是这批火腿是要送往王城,给贵族春猎祭祀用的,我足足凑了两个多月,才收齐了这一车的上好货色,要是耽误了贵人们的事情,他们怪罪下来,可怎么办啊?”
余幸:“如果是贵族的话,兴许我可以帮你去说说情。”
听斯柳那意思,贵族好像就只有凌氏一支,凌朝应该可以说的上话的再不济,她跟凌寻也算有点交情?
那中年汉子听了,千恩万谢的,又拿出银币来,说让余幸去打通关系,当辛苦费。
“这个就不用了,你也是情急之下,为了救大家的命,才把货搞坏了。”
余幸笑道:“也没什么关系好打通的,只是其中一个人正好是我的朋友罢了。”
而另一边,镖头正在对着手下大发雷霆。
他被人偷袭从马上摔了下来,摔得脑袋上鼓起好大一个包,但是却没看清那人的面孔,现在问起来,也没有人肯承认。
镖头自然是窝火,但又找不到人,也只得将许多气发在手下身上。
但事已至此,这个地方是不能久留了——谁知道那头野兽会不会突然改变主意,杀个回马枪,再多吃一份早餐。
镖队继续赶路,余幸在马车里眯了一会儿,但也没睡安稳,时睡时醒的。
她爬到外面,打算替一下盐二,却后知后觉的看到他手臂上有血渗出。
“你受伤了?”
盐二摇摇头:“只是被抓了一下。不碍事。”
狼爪子虽然尖锐,但好在穿的厚实,所以伤口不深,他便只用布条绑起来。
余幸却道:“不行,必须得去医馆,让大夫给消毒包扎。”
这地方又没什么狂犬病和破伤风疫苗,狼爪子上的病菌那么多,等真要染上病的时候就晚了。
“前面镇子还有多远?我去问问镖队的人。”
但还没等她开口,镖队的人却突然受到惊吓一样,驱马疾跑起来,甚至不惜连装载着货物的车都扔下了。
余幸也吓了一跳:“怎么?又有狼追上来了?”
余云辉也大叫起来:“有东西!有东西在林子里!”
盐二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马向前狂奔,余幸也一把摸起剔骨刀,心弦绷紧,四处张望。
余云辉趴在窗子上,绝望道:“它还在!一直跟着车跑!”
此时已经接近黎明,借着隐隐绰绰的光亮,可以清晰看到一头兽类正快速穿梭在林中。
余幸眯眼仔细辨认,那似乎是个白色的
白的底色,身上有交错的黑灰色狸花条纹。
第113章
余幸几乎立刻就确定了那头黑色的野兽也是凌氏一族的成员——而且很可能他们之间还有特殊的联络方式。
她对着盐二道:“不用跑了,没跟上来。”
余云辉将信将疑:“真的吗?我明明看到”
余幸斩钉截铁:“你眼花了。”
现下天色已然近亮,再往前一段,林子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开垦的田地。
有田地就代表着有村落有人烟,一般来说,野兽是不会往人类的聚居地靠近的,相对来说也会安全一些。
而镖队的那些人也正在此游移不定——他们当然不愿意涉嫌险去跟野兽对上,但如果把货物弄丢,跟雇主也没法交代,说不定还要赔几倍的钱。
一趟下来出了力气又亏本,谁心里也不舒坦。
此时他们看到余幸等人好生生的回来,便狐疑的道:“那头野兽没追上来?”
“哪有什么野兽,是林子里一匹野鹿,开始我们也吓了一跳,后来发现看错了。”
余幸状似好心的道:“不过你们的车和货都不要了吗?我看有些人往那边去了,如果再不拿走,可能就要被别人捡漏了。”
清晨进林子的也不在少数,大都是猎人,去检查提前设下的陷阱或者捕兽夹,看有没有意外收获。
镖头闻言,果然意动,他看看自己队伍里身强力壮的成员,再看看逐渐亮起来的天色,最终一咬牙一招手:“走,回去!把东西拉上!”
余幸却道:“那我们就在这里分开吧,这荒山野岭的实在太吓人了,我们宁愿绕远一点去城镇那边走。”
镖头道:“你们自己决定不跟着走,银币是不退的。”
余幸做出劫后余生的后怕表情:“那便不退了吧。总好过再睡在野地里。”
见她一副怂样,镖队也懒得搭理,自顾自回去取货物。
而余幸和中年货商则继续朝着前方,往远处村庄的方向走去。
村庄很小,可能一共也就几十户人家的样子,庄户人家起的早,即使是冬天,也有人早早起床外出,在街上走动。
盐二去找人问路,大约二十分钟后回来。
“今天镇上有庙会,村里一会儿有车去镇上,咱们可以跟在后面一起走。”
“镇子驿站里肯定有卖地图的,到时候看看就知道怎么走了。”
他做事总是考虑很周到,余幸也松了口气,并同时再次懊悔反思:“也怪我,都没仔细打听镖队名声,才碰上这么倒霉的事情,也连累你们。”
余云辉真心实意道:“这不是你的责任,你是个好人。”
中年汉子也乐呵呵道:“这话不假,妹子,你人真不错,我以前跟的那个镖队这段时间要跑一条新线路,才选了这个镖队。”
“要是没有你帮衬着,我可能昨天晚上就喂了狼了。碰上这种事谁也不愿意,但那句话怎么说来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咱们也算是吃一堑长一智了!”
不久,村里的牛车便出来了。
老牛拉着板车,上面有个简陋的棚子,上面坐着一车的人,挤得满满当当。
大都是女人,还跟着几个小孩,看样子都是要去赶庙会的。
牛车速度很慢,道路又曲折弯绕,但好在镇子并不太远,两辆马车跟在后面,从云雾缭绕走到天光大亮,终于来到了镇子上。
看着熙熙往往的人群和街道两旁的摊贩,余幸终于有种重新活过来的感觉。
昨天晚上一晚上没睡,无论是体力消耗还是精神消耗,都已经差不多到极限了。
几人在集市上简单的吃了点东西,从驿站买了地图继续赶路,虽说也耽误了一些时间,但终于是在傍晚前回到了桾都。
跟中年汉子告别后,盐二把车赶到了北城的快餐店,停放在院子里。
斯柳匆忙上来:“听说在路上遇见狼了?”
余幸便知道,可能是凌朝已经先他们一步回到了这里。
她笑着道:“只是听起来吓人,没事的。”
又指着余云辉:“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老乡,余云辉,先要在店里帮忙一段时间这是斯柳,在店里做管事的。”
双方都互相打了招呼,余幸便找人带着余云辉去火锅店宿舍那边,安置行李去了。
斯柳忍不住道:“怎么会遇到狼呢?一路上都是官道。”
余幸讪讪的:“嗨,也怪我,回来的时候挑镖队没上心,跟着他们走的荒郊野道,那些人一个个凶神恶煞,跟他们也没什么道理可以讲。”
“对了,凌氏一族里有没有纯玄色的猫?这次遇上狼群,多亏了他搭救。”
斯柳:“有的,殿下的二堂哥是玄色。这个花色不多见,好几辈里才出一个,这一代里也就他自己。”
余幸感慨:“黑色确实是很威风,我还以为那是一头豹子呢,差点吓死我。”
斯柳笑道:“那位殿下喜欢在外面野游,不喜欢被人寻到踪迹,但他能辨认出您。”
余幸吃惊:“他能认出我?可是我从没见过他啊?”
斯柳:“他们一族的五感比常人更灵敏一些,您身上有殿下的气味,他知道你们是很亲近的人,看您遇到危险,必然会出手相帮的。”
“靠气味就能闻出来啊还真方便。”
余幸在家结结实实补觉一天,隔天出门,远远就瞧见街尾那边似乎是有人吵起来,于是便跟去看热闹。
原来是一家布庄雇佣镖队给送一批货物,因为跟这家镖队之前也合作过几次,从没出过纰漏,所以只粗粗核验就打算直接把货搬进仓库。
没想到有个伙计更细心些,在其中一匹布料上发现了破痕。
管事儿的吓了大跳,连忙便找人仔细检查每匹布料。
这批料子太珍贵了,都是镶嵌了金丝银丝要制作礼服的,单是原材料加起来就差不多要两百金币,如果出了纰漏,不是他们这些人能赔得起的。
而送来货物的两个伙计却趁机偷偷要走,但几乎是立刻,他们便被发现并抓回来了,双方争得面红耳赤,都各自推诿责任,几乎要打起来。
余幸一下便认出,这正是她来时跟随的那个镖队。
地上散着许多料子,上面也的确是很多破痕,她猜测可能是那天晚上被狼抓坏的。
不过余幸只乐的看热闹,并没有打算出去作证——诚然,镖队里没什么好人,但这个布庄管事和伙计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她曾经亲眼看到他们将瑕疵染色的布料卖给顾客,并在对方愤怒找上门时倒打一耙,说自己是几十年的老店,不会拿声誉开玩笑云云。
又或者故意把一些陈年布料重新染色做成时新的花样,当做新布来售卖,虽说样子看上去差不多,但其实质量要大打折扣。
余幸对于这样的传闻听说了不少,此时也乐意见得双方狗咬狗场面。
布庄管事虽然横惯了,但那些镖队走南闯北也都是些混溜子,双方硬碰硬,大概都讨不来好。
她站在人堆里,看的心满意足,直到晌午时分人散的差不多了,才意犹未尽的回去了。
但刚回到店里,就听店里的伙计说凌寻来了,原本似乎是打算定一桌酒席,但不知为什么,突然去跟余云辉说话,此时两人还在房间里聊天。
余幸一脸茫然:“他俩认识吗?”
斯柳:“应该不认识吧?”
余幸:“那,去看看?”
“走。”
房间里,凌寻极风雅的摇着扇子,饶有兴致的逗弄桌上的一尾鱼。
当然不是一条真正的鱼,而是一个木雕,这个木雕的内里被掏空,并装上机关,只要拧紧上弦,金鱼木雕便可以真鱼一样活蹦乱跳。
“只要装上这个机关,就会动起来?”
“别的木雕也可以吗?”
余云辉看着这个浑身金光闪闪的人,直觉此人非富即贵不是自己惹得起的,便尽量小心谦卑的道:“是,也不一定是木雕,其余的外壳也可以。”
“机关很简单,您要是想要,我可以把制作方法写下来。”
凌寻正准备说什么,门却被敲响了,他嗅到余幸和斯柳的气味,便道:“请进。”
余幸进门,看到桌上的鱼:“这个木雕,我记得坏掉了。”
木雕是余幸去逛夜市的时候淘来的,原本是立在一个底架上,可以用提线控制左右摇摆,有点像她小时候见过的提线木偶玩具,她觉得新奇便买了回来。
可惜质量不太好,只玩了几次就坏掉了,没想到竟然被余云辉重新修好了。
余幸用手指拨弄两下,感慨道:“真有巧思,这比原来好玩多了。”
凌寻挑眉:“这位余云辉先生是余老板的客人?”
余幸道:“是我的老乡,暂时在这里落脚,看看以后要去别的行业发展的。”
凌寻哗啦把扇子一收,起身诚恳道:“那我便不用担心会夺人所爱了,这位先生,你愿意跟我合作吗?”
第114章
余云辉茫然:“合作?”
凌寻道:“你出技术,我出店出钱出人,四六分账,你四我六,咱们一起开一间巧物铺子,你看怎么样?”
余云辉反应过来,连忙道:“这算不上什么技术,只是一点小机关,很多木匠都会做”
凌朝道:“可是你还会很多别的不是吗?”
余云辉:“”
余幸也笑着劝道:“你读那么多书,总不能在我这里端一辈子的盘子。这位凌老板也是我的朋友,人品是很好的。随性又好相处,他要跟你合作,是好事。”
“这是个好机会,能做你擅长和喜欢的事情。你仔细想想呢?”
余云辉思考片刻,答应下来,当天便跟着凌寻走了。
斯柳将信将疑:“这个人真有这么大本事?”
余幸:“真的,他很厉害,你以后就知道了。”
斯柳用手去戳弄那条木雕的鱼,鱼一晃一晃的。
她自言自语:“好像是有点,一般人可不会做这个。”
七天后,一间新的巧物店在凤凰街最好的位置开张了。
所谓巧物店,其实有点像现代社会的精品店,但里面的物品都更加精致且昂贵。
余幸去送开业贺礼,并没有在店里看到余云辉,一问才知道,原来人家只做幕后,不用露脸。
店里的东西挺多,会咯哒咯哒走路的布老虎,会自动转圈的陀螺,能上弦满地乱跑的老鼠,能浮水前进的鸭子连余幸这种现代人都看的眼花缭乱。
这些巧物玩意儿最入小孩儿的眼,但凡是进来的,就没有能空手出去的,等待结账的人排了很长的一条队伍,伙计们都快忙不过来了。
余幸看了,自然也是替他高兴,最起码这工作能和他本身的研究沾边儿了,以后有什么计划和打算,也可以慢慢的想。
送贺礼回来,恰好见巡城使进到店里,送来一个带着流苏的小香囊,据说是王城春猎祭祀大会的入场凭证,商户可以凭这个信物在当天入场。
每年冬雪消融天气回暖之际,桾都王城都要举行祭祀仪式,在林场里打来猎物供奉上天,祈求一年的风调雨顺。
当天王城大开,所有人都被允许进入,商户则可以根据锦囊信物在城内开设摊位售卖货物。
斯柳解释道:“这青色锦囊,只是入场门槛,要是肯加钱置换成金线的锦囊,就可以靠近祭台的位置。”
余幸不假思索:“那就加钱。”
原本就打算趁着开春的时候,把方便面和一些口味的酱菜都推广一下,毕竟天气暖和了,商队和镖队就更多了,这是个非常好的机会。
斯柳笑道:“用不着这么麻烦,既然是王城祭祀,让殿下带您进去就行了。”
说到凌朝,余幸有好几天都没见他了,自从上次在林子里远远看了,他就没再露面。
余幸还是加钱去换了金线的锦囊,正好遇到之前一起返程的中年男人,他正高高兴兴的赶了车要回去。
“先前我还担心那一车货要怎么办,没有东西赔给人家,结果人家家里正好有喜事,没跟我计较不说,连货款都结算清楚了。这下好了,也不用麻烦你再帮我奔走。”
余幸也很高兴:“这样的话,真是太好了。”
春猎祭祀大会对于桾都城的人来说,是一年伊始的开端仪式,意义重大。
同时对于各商户来说,也是个非常好的展露头面的机会,因此大家都铆足了劲儿的筹备着,只等要一鸣惊人。
余幸自然也在其中,但她并没有准备过多的东西,只找人做了个巨大的猫头形状的展架,涂上大花招牌的暖橘色,又印了许多的小传单,将基本的口味介绍和两个分量包装的价格都写上去。
另外就是货架和板车,这些东西在仓库就有,不用另外准备。
不过这几天确实是一天比一天暖和,积雪全都融化了,连路旁的树上都隐隐透出了青绿色。
某个晚上,凌朝回来了。
此时已经太晚,他不想打扰别人,只自己在厨房里翻找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吃的,灯却亮了。
余幸披着衣服从房间里走出来,打了个哈欠:“唔,你回来了?”
“嗯。”
余幸看他那样子,风尘仆仆,面上有明显的倦怠神色,便知道大概是累的狠了。
“在找吃的?肚子饿了?”
凌朝别开头,不大好意思似的,嗯了一声。
余幸:“今天太晚了,只有面了,你将就一下。”
灶里的火一直是有的,拨弄的旺了些,煮一锅水,放两把面,打一个荷包蛋,烫上几颗小青菜,用老鸭汤做底吊一吊味道。
白天做的把子肉没卖完,从卤水里捞出一条肥瘦相间的,快刀斩了单独放了一盘,又手脚麻溜的调了一盘小咸菜,青红椒丝搭配看着很让人有食欲。
反正凌朝埋下脑袋就没抬起来。
余幸坐在桌子对面,撑着下巴,看凌朝埋头吃面,脸上挂着不自觉的笑意。
许久不见,她也没法忽略自己心底的那份思念。
这么多年的摸爬滚打,余幸早过了少女心乱撞的年纪,可能凌朝不是最适合自己的那个人——他年纪小了点,性子活泼了些,家世又太高了些,这些都是不稳定因素。
但念在心里就是念在心里,喜欢上也就是喜欢上,这点是没法控制的。
余幸不自觉的打量起凌朝,唔,个头是很高的,高鼻梁白皮肤,眼睛很有神采,眉毛的形状也挑不出什么错误无论是在哪个时代,都是很被认可的出挑长相。
至于她自己
余幸突然汗颜,她好像很久都没有照过镜子了。
起先是因为觉得别扭,毕竟这具身体不是她的,每次在镜子里看到都有种奇怪的感觉,后来是因为太忙,况且自己也不大习惯在穿着打扮上花费太多精力。
是不是该去买几件稍微好点的衣衫首饰,稍微打扮打扮?
这也算是心意相通了吧?还是说只差最后一层窗户纸?她自己是不介意谁来捅破的
这样想着,不禁神游天外,再回神时,凌朝已经添了第二碗面,但进食的速度明显慢了很多。
余幸无奈:“你这饿了多久啊?”
凌朝:“追一伙流窜的盗匪,进了山里,转了好几天。”
他带着一队巡城使在山里奔走,气温低,又加上对地形不熟悉,带的食物也不够,啥时间陷入僵局。
凌朝白天带队,晚上还得去打猎,然后伪装成猎物自动送上门的样子。
他自己的身体素质好,倒是能撑得住,但巡城使毕竟只是普通人,如果没有足够的食物和皮毛御寒,可能就走不出来了。
余幸听了,也觉得心疼:“那接下来还有别的任务要做吗?”
凌朝想了想,摇头。
马上就是春猎祭祀,凌氏一族都要待在桾都城内,暂时不会外出。
余幸笑了:“那正好能好好休息一下,你看你都瘦了不少,多吃点。”
凌朝大为赞同,又去添了第三碗面
春猎祭祀前两天,余幸找人把第一批东西先运进了王城,她亲自抓阄的位置,在靠近主要道路的正中间。
架子搭起来很容易,凳子和宣传纸册都塞进桌底,至于货物则是当天早上运进去。
周围陆陆续续来了很多商家,毕竟这是个很好的露脸机会,大家都指望能在今年开个好头。
余幸擦擦汗,刚想离开,却发现凤城火锅店老板两口子正带着伙计,赶着一辆马车进来,他们大概没看到她,径直把车停在了分支道路的位置,然后往下搬东西。
位置的划分主要有两部分,主道两侧是好位置,也就是需要升级的金线锦囊,曝光度高,位置也显眼。
其余分支则是入门级的位置,只要青色锦囊即可,但位置就比较偏僻。
要在以前,大约他们也会选个主干道的好位置,但自从大花火锅店在对面开门后,凤城火锅店的生意是一天不如一天,哪怕降价都没有什么人。
毕竟这两口子也不是什么仁义的主儿,做过的那些恶心事早就在周围传开了。
余幸想了想,把招牌上的挂布就没拆,毕竟自家暖橘色的企业色也算头一份,在这场地里太显眼了,她不想在这个时候多生什么事端。
临走时,她给看场地的老头塞了两个银币,嘱咐他晚上巡逻的时候多看几眼。
老头乐的合不拢嘴,连连答应——看场地连续三天才赚不到两个银币,现在光是油水就比酬劳还高了,怎么会叫人不高兴。
且不过是多看两眼而已,一点不费功夫,这钱赚的也太容易了。
又暗自决定多上心,等场子散的时候去邀功讨个喜,说不定还有另外的赏钱。
当天晚上,余幸开了个小会,主要内容是明天的分工。
春猎祭祀大会虽然为期三天,但重头戏王城贵族的成员去祭祀台供奉,要在最后一天才正式进行,而前面两天,各商户都可以正常进行造势营业。
按余幸的计划,主打商品是方便面和酱菜罐子,这些货品在仓库里已经囤了许多。
她从箱子里拿出一套软绵绵的橘色猫猫头玩偶服:“今天刚送到的,改了好几次,还好来得及。”
“明天叫人穿上了,热热场子盐二你多带几个人,摊位大咱们也摆几张桌子,多准备些热水。”
“争取明天一炮而红!”
第115章
余幸抽到的位置不好不坏,左边是绣庄摆设的布匹和成衣,右边则是售卖笔墨字画,对面是做精致糕点和珍馐小食的。
因为都是贵价的东西,摊位摆设自然也是华贵,但在这华贵之间,暖橘色的硕大猫头招牌却格外显眼。
性子热络活泼的跑堂小哥站在摊位前,激情洋溢的展示:“这油纸盒子里是面饼和酱肉包,只需要一点热水,静等片刻,就能吃到热腾腾的汤面。”
“若是出门游玩或者长途跋涉,就不用大费周章的带着锅碗瓢盆,刀叉碗碟,又省心思,又省力气!”
他一边说着,一边拆开包装,拿出面饼和酱包,另将早就准备好的热水倒进油纸盒里。
肉酱冲泡开来,和着面饼的香气氤氲扩散,围观的众人都不约而同的吸了吸鼻子。
“您出门在外,随便坐下吃一碗面,再便宜的地界,也得要十几个铜币,但这么一盒方便面,只要六个铜币!今天还有特别优惠,买五盒再另送一盒,均价才五个铜币!”
这价钱实在是不贵,即使原本没有那心思的,听见了,也要掏出三十个铜币来上这么一组。
相邻摊位的邻居成了第一批品尝的顾客,毕竟在这条街上吃食是没什么太便宜的,而且又很拥挤,伙计们都得掐着时间,轮流去吃饭。
他们买来方便面,暖橘色的盒子上印着硕大的卡通猫头,拆开盖子,里面是干燥的面饼和一袋酱肉包,还有一双短竹筷。
操作很简单,拆开包装倒入热水,静等片刻,掀开盖子,果然是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
伙计们纷纷拿起筷子往嘴里送,瞬间便被那味道征服了——面条劲道爽滑,肉酱香而不腻,唏哩呼噜吃进肚子,浑身上下都暖和起来。
面条吃完了,汤也不能浪费,带来的干粮掰开掰碎了泡进去,味道也是顶好的,不知不觉一大碗下肚,吃的撑了。
大花快餐的摊位因此而生意暴涨,所有的库存不多会儿便卖光了,只好又派人回去库房里拿,还有那听闻消息远远赶来的,却得知只能先排队,并因此而扼腕叹息。
这样好的人气,两边的摊位也沾光捎带着卖出去不少东西,因此他们对余幸的态度挺好,乐呵呵的拱手:“发财了,余老板,这方便面在桾都成可是头一份,顶好的商机!”
余幸也笑眯眯的回礼:“发财发财,大家一起发财。”
今天来的摊贩售卖各种货品都有,专供女子梳妆穿戴的铺面尤为火爆,余幸原本也想去挑挑,可惜没挤进去。
倒是也看到了余云辉的那间巧物铺子,但他本人没在,只有两个小伙计看着,摊位前面也站了不少人,看样子生意不错。
人实在是太多,余幸挤得有些累了,便走到街边去,在一个石头墩子上暂时歇脚。
头顶突然传来喵喵叫声,往上一看,原来是架子顶上有个小猫,踌躇着似乎是下不来了。
余幸脱下自己的外套,张开手臂接着,嘴里咪咪的喊:“——跳下来!我接着你!”
那小猫虽说胆怯,但终究是受到鼓励,又犹豫了片刻,试探的往前凑了凑。
然后迈开小短腿往前一跃,正好掉在衣服兜里。
三花猫的幼崽,也就跟人的手掌一样大,叫起来奶声奶气的,两爪踩来踩去,似乎是饿了。
“好可爱。”
看着这么软乎乎的猫崽,余幸只感觉自己心脏都被萌的冒泡泡,她揉了揉猫咪的小脑袋,四处找了一圈,并没有发现大猫或者有猫主人,只好临时把它带回自己的摊位。
伙计们都乐了:“老板,又捡到猫了啊,您还是真有小动物缘。”
余幸也跟着笑:“可能是吧,我长得太有亲和力了!”
她把猫放在一个空出来的箱子里,找了两个小碗,放了点吃食和水进去,等到晚上的时候,一并带回了家。
这小三花一点不怕生,到了新地方也很活泼,又爱黏糊人,逮着人的腿挨挨蹭蹭,撒娇讨乖。
余幸感慨的道:“我今天才知道,原来真猫和假猫差这么多!”
斯柳自然也知道她的意思,笑道:“殿下哪里就差的多了?”
“是很多啊。”
余幸掰着手指细算:“我刚捡到他的时候,比这个猫崽大不了多少。”
“那会儿天气快要冷了,我怕他再跑出去丢了,就用绳子给他栓在桌脚上,气的直啃绳子——那脾气大的!”
“不过后来养的熟了便好了,但还是跟真小猫不一样,很聪明,又不爱粘人,我真没觉得奇怪,毕竟猫这种生物,性格本就是千奇百怪的,有的粘人,有的不粘人。”
她伸手摸摸小猫脑袋,小三花便用鼻子去蹭她的手,咪呀咪呀的叫着。
余幸满心的粉红色泡泡,声音也不自觉夹起来:“咪咪,好乖的小猫咪好粘人的小猫咪”
身后却突然传来阴恻恻的男声:“——我不粘人?”
“!!!”
余幸受到严重惊吓,差点一屁股坐到地上。
“你什么时候来的?!”
“刚到。”
凌朝没好气的,伸手:“起来,地上凉不凉。”
余幸抓着那只手,讪讪的爬起来:“还好,现在天气暖和多了”
斯柳很有眼色,随便寻了个借口躲出去。
凌朝垂眸望着地上的小猫。
晃晃悠悠的小短腿,走路走不稳,还不如个老鼠大。
他有点不爽:“怎么又捡猫回来养?”
余幸不知怎的,有点心虚,她把这归咎为背后议论被当事人抓包的尴尬。
“也还没决定要养如果找到主人,还要还给人家的。”
“这小猫胖乎乎的,养的这么好,很可能是有主人的。”
凌朝蹲下身子,捏起小猫的后颈,拎到视线平行的位置,观察良久,批评道:“丑猫。”
余幸争辩:“不丑,这是三花,在猫界的审美里,应该是很好看的小猫。”
凌朝转脸道:“那我好看还是它好看。”
“ ”
半晌,余幸才憋道:“都好看,它是漂亮小姑娘,你们好看的不一样。”
凌朝倔强道:“那就算我更好看。”
余幸:“行行行,你最好看,这么晚了,有什么事么?”
凌朝瞬间来了兴致,拉着她的手:“给你看看我新做的春猎祭祀服。”
他把一个盒子放在桌上,又把茶壶端走,桌面的一点水渍擦干净,然后才小心拆开。
盒子里是一件红底金线的华服,看的出做工用料都极其讲究,在灯光映照下散发出夺人心魄的璀璨光芒,看的余幸连连赞叹。
“这些珠子晶石竟然都是一颗颗缝上去的,做成这么一件,怕是得要好长时间。”
“这绣纹,这做工,真是太漂亮了,跟艺术品似的。”
凌朝不自觉挺了挺胸膛:“我可以穿上了,让你仔细看看。”
“咦?”
余幸推辞道:“那就不用了,这衣服是用在祭祀礼节上的,可别出了什么差池。”
凌朝:“啧,再怎么贵重,还不就只是一件衣服。”
他解开外袍丢到一边,将那华贵的服饰拎起来,胡乱就往身上套。
余幸哭笑不得,也只好去帮忙,好在这衣服只是看起来繁复,但实际上并没有那么难以穿脱。
凌朝穿好了新衣服,往厅堂里一站,整个屋子都亮堂起来。
虽说他本身的面容足够俊美,但人靠衣装这话毕竟是有些道理,就如同余幸那年初见他的时候,就凭一身金灿灿的耀眼华服当即辨认出此人的身份。
然后退避三舍。
凌朝平日衣着随意,大都是素色或者纯黑,此时换了这红底金线的华服,竟然意外的衬托出几分少年张扬之意,分外好看。
余幸真心实意的夸赞:“真的很适合你,特别好看。都可以直接去走红毯了。”
“红毯是什么?”
“不重要,总之是夸你的话。”
凌朝没再纠结,对着镜子自顾自臭美了一会儿,才有些别扭的道:“这次春猎祭祀,其他兄长都是黑底金线,只有我是红底金线。”
余幸:“为什么?因为你同辈里年纪最小么?”
凌朝:“跟年纪没有关系。”
余幸:“那或是你立下什么功劳?我是没处猜,我真不知道其中的礼仪。”
“我用红色,是因为我决定要在今年议亲。”
凌朝耳朵飞红,故作镇定:“贵族议亲,春猎祭祀时便要提前告知上天,所以我的衣服跟其他兄长的颜色不一样,用红底金线。”
“ ”
余幸惊讶的张大嘴巴。
凌朝看着她的表情,心理逐渐变化,从羞涩、忐忑,到不安,最后整个人都快透心凉了。
他差点要掉眼泪,强自撑起自尊,故作凶相:“你不会不同意吧!”
“你明明都承认我比于三儿好!”
“你也承认我长得漂亮!”
“我没有不粘人!是你总躲着不让我粘!这也能怪我么!”
越说越委屈,最后连眼眶都红了:“随便捡来一只猫都比我漂亮!什么三花猫!不就是多了几根黄毛!”
“我到底还差在哪儿了!你说,我今天非唔!”
但这句话他没能说完,因为他被扣住后脑勺,拉低了脖颈,嘴巴也堵住了。
余幸亲了上来。
第116章
虽说只是嘴巴贴着嘴巴,但分开的时候,彼此都是胸膛起伏,气喘吁吁。
凌朝整个人仿佛是被定住了,神情呆傻。
余幸忍不住笑起来。
凌朝懊恼回神,上前一步,捧着余幸的脸,又要往上贴。
他力气大,两人又有点身高差,余幸有种被拔苗助长的错觉,痛苦挣扎道:“住手!快住手!我的脖子要断了!”
“ ”
凌朝只好松手。
他思考片刻,俯身低头,执着的把嘴唇贴了上去。
这次的节奏缓了许多。
一吻结束,两人额头碰着额头,鼻尖抵着鼻尖,眼睛互相看着,彼此都能感受到对方的悸动。
地上的小三花猫崽望望这个,望望那个,见没有人搭理自己,于是攀着余幸的裤脚往上爬。
奈何小爪子没什么力气,一个不留神,整只猫翻了下来。
“哎呀!”
余幸连忙将猫崽抱起,走去桌旁放在软垫上,仔细检查有没有摔伤。
凌朝跟过去。
他现在美的直冒泡泡,看猫崽也没有先前那么不顺眼,伸手戳戳小猫肚子,软乎乎毛茸茸的。
“笨猫,这么矮也能掉下来。”
余幸:“猫崽嘛,又没多少力气。”
小三花一点不娇气,虽然摔了一下,可并没放在心上,撒娇的叫着。
余幸被萌的狠了,抱起猫崽,亲一口它的小脑袋。
凌朝眼睛瞪圆:“住嘴!”
他一把夺过猫崽,胡乱擦拭小三花,把它揉的东倒西歪,脑袋上的毛都炸起来。
余幸哭笑不得,上手去拦:“行了行了,跟一只猫计较什么?你真把自己也当猫了?”
“快放下它,你那衣服那么珍贵,万一被爪子勾线,岂不可惜?”
凌朝放下猫崽,思索片刻,突然也变成一匹大猫,跳到桌子上,用爪子去搭余幸的手。
“你也摸摸我。”
“ ”
无论多少次,余幸都不能适应一只猫张口说人话。
猫疑惑的歪着脑袋:“你怎么那副表情?”
余幸憋了半晌,终于诚实道:“猫说人话,总让人觉得怪怪的。”
猫道:“可是你以前讲的故事里,也有会说话的牛。”
以前一伙人围着火炉闲聊的时候,余幸经常会讲一些故事,什么牛郎织女,卖火柴的小女孩,白雪公主,大致换个背景换个名字讲出来,换汤不换药。
凌朝听了,都记在心里。
余幸辩解道:“那些都是神话传说,牛也不是普通牛,是神仙牛。”
凌朝:“那我是神仙猫。”
余幸被逗乐了:“你还真会给自己抬档。”
“行了,今天忙了一天,实在是太累了,明天还得继续出摊呢早点休息吧。”
猫点点头,跳下桌子,往余幸的卧室走去,又被揪着后脖子毛提起来。
“你的房间在这边!”
上次收拾的时候基本已经打扫完了,反正凌朝也没把自己当外人,索性给他留了一个房间。
但凌朝不乐意。
他想睡在余幸枕头边上,并放话说自己以前也是这么睡的。
没道理关系都确定了,亲都亲了,却不让进屋了。
余幸:“男女有别,不是你说的吗?你一个大男人,进我的房间?”
凌朝狡辩:“我不是大男人,我是神仙猫。”
余幸毫不留情:“神仙猫来了人间,也得守人间的规矩。”
凌朝没能如愿,但他也不恼。
两个吻够他回味,他抱着衣服,在床上快乐的滚了大半个晚上,直到凌晨时分才沉沉睡去
因为要去赶摊位,天还没亮就要起来准备。
余幸和斯柳仔细检查核对板车上的货物,准备乘车出发。
斯柳有些奇怪的道:“今天殿下睡的好沉,我刚才看他屋子里的灯也没亮。”
要是往常,他听到一点动静就会起来看看——猫科生物的一些习性,没有半分赖床的习惯。
余幸大致猜到什么原因,好笑道:“没关系,让他睡吧。反正也没他什么事。”
因为春猎祭祀的原因,即使天还没亮,街道上也早已经有了许多车和人。
大都是商户,要赶在市集开始之前把货物和摊位摆设完。
但好巧不巧,在王城门口排队等待入城时,余幸和凤城火锅店两口子的马车遇上了。
虽然昨天一天都在躲着,但也听说了一些这两口子的战绩。
铺设摊位时,多占了别人的地方;售卖的虾干鱼干不新鲜,偷偷把臭了的包装在最里面,被人找来差点掀了摊位;跟对面同卖吃食的摊位枪顾客吵嘴仗,差点被巡管人员赶出王城
刺儿头到哪儿都是刺儿头,安生不了一点。
他们看到余幸,阴阳怪气的道:“看样子,余老板是赚大钱了,满面的春风得意啊。”
余幸不软不硬的回道:“那可不,主街嘛,生意可好了。我想着原以为能做个邻居呢,没想到你们二位日子过的节俭,竟没舍得要好位置。 ”
她说起话来伶牙俐齿,把那两人怼的面红脖粗,有心要脏话骂街,但不远处就是巡检守卫。
昨天时候他们就已经被警告,如果再扰乱集市秩序,就会被取消设摊资格。
马车晃悠悠进了王城。
斯柳道:“这两人真是锅盖一体,满肚子坏水。”
余幸道:“可不么,说白了就是贪心,看不得别人好。”
“对了,一会儿你记得提醒我去找老刘拿肉,我昨天找他定的鲜羊肉和羊排,咱们晚上回去炖了吃,他家生意那么好,不早去都抢不到。”
“凌朝在山里好几天,都瘦了一大圈,给他补补。”
斯柳感慨道:“殿下能遇到您,真的很幸运。”
余幸笑笑:“我遇到他,也是我的幸运坦诚的说,他的家世样貌都比我高太多,是我高攀。”
斯柳却摇头:“您不该这么想。”
虽然这么说有点不敬,但她是真心觉得,在这世界上,如余幸一般的女子才更难得。
心胸开阔,眼界广远,性格和煦,她的善良和友好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任何跟她相处的人,都会跟不住跟她亲近。
“其实凌氏一族,并不太容易找到伴侣虽然他们的身份地位都备受尊敬,但其实没有多少人能接受他们真实的样子。”
“以前就有一位殿下,他和一名女子互相喜欢,两个人感情非常好,约定彼此之间不留秘密,于是那位殿下便将自己的真实样貌展现出来。”
“结果那女子被吓的得了疯病,那位殿下也郁郁寡欢,后来独自离开王城,野游一生。”
余幸有些意外:“得了疯病她平时很怕猫吗?”
斯柳摇头:“这倒没有,只是那段时间刚好城中有些传言,说有妖魔四处作祟,会食人肉喝人血我想,这大约是误会了。”
余幸忍不住道:“或许可以瞒一辈子呢?反正他们度过稳定期之后,也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变化形态,只要一直在伴侣面前保持人形不就可以了。”
毕竟凌氏一族虽然有两种形态,可他们本质上也是人,有着人的外貌,人的语言,人的生活习性。
就算与普通人结合,也没什么跨越不了的鸿沟。
斯柳摇头:“瞒不住的若是有了子嗣,婴儿有一半的几率会以猫的形态出生,而且不稳定转换的状态至少会持续到十岁之前。”
“除非生下孩子就抱走,十几年不能相见但那样对一个母亲来说,太残忍了。”
余幸说不出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
在这个时代,人们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本来就很小,科学也几乎没有得到任何发展,遇到不能理解的事,便倾向于妖物鬼怪之论。
虽说喜欢一个人就要喜欢他的全部,可让一个普通人去接受他接受程度之外的东西,本也是不应当的。
这种事情,又怎么分得清对与错呢?
马车停稳,伙计们开始往下搬运货物。
左右两侧的邻居到的稍早些,见到余幸,顿时眼睛一亮,急吼吼的冲过来:“余老板,昨天说的方便面新口味,今天可都带来了?”
余幸笑笑:“带来了,今天有辣牛肉酱,蘑菇鸡肉酱,还有虾干扇贝,一共三个口味,一会儿给您先送几包尝尝!”
对方眉开眼笑:“昨天尝了,想着那味道,连今天早饭都没吃进去呢,多谢余老板了另外那两种口味,我也各要两箱!”
余幸:“没问题,一会儿找人给您搬过去。”
也多亏了斯柳办事高效利落,先前说的能自动挤压晾晒面饼的机器,她竟然不声不响,找一群工匠研究研究做出来了。
缺点当然有,要耗费大量人工,而且机器造价昂贵,维护费用也挺高但在实现方便面量产之后,这些缺点立刻便缩小了无数倍。
招呼完一波顾客,太阳升的高高的,王城大门敞开,大批次的人涌入。
余幸跟斯柳招呼一声,便去老刘的摊位拿羊肉,昨天打过招呼,也已经把订金付了。
那摊位的位置要远些,余幸挤在人堆里过去,出了一身汗,拿到羊肉,又看也有羊奶在卖。
“刘大哥,你家这羊奶怎么卖的?”
老刘爽朗道:“这东西不值钱,你要就拿走,算个搭头。”
“不过这羊奶味道重,一般人也真喝不了,都是喂羊羔子的。”
余幸道:“我昨天捡了个猫崽儿,太小了咬不动肉,给它要的。”
老刘:“那没问题,拎走拎走,回头把桶送来就成。”
因为提着半桶羊奶,原路返回是没办法了,太多人了根本挤不进去,余幸只好从城墙外面绕了超远距离的路。
她走到一半就后悔了,桶也变得格外沉重,往回走也不划算,也好咬牙硬撑。
但就在此时,身后却传来呼喊声,余幸停下脚步回头看,就见一辆马车正朝着这边来。
不等马车停稳,凌念便跳下车来。
他是从城北赶来,准备参加明天的春猎祭祀仪式,老远便认出了余幸。
凌朝几大步跨近,第一件事就是往桶里看,眼睛放光:“是什么好吃的?”
余幸解释道:“是给小猫准备的羊奶。”
凌念跃跃欲试:“给五哥的?那我能尝一小口吗?你不要跟他说。”
余幸哭笑不得:“是给真猫的,我捡的小猫崽。”
凌念嘿嘿笑的挠头:“那倒是我误会了对了,余老板,那个方便面能不能再给我点?之前那些都吃完了,又一直没有时间进城。”
余幸点点头:“当然可以,今天还有新口味,虾干扇贝和蘑菇鸡肉。”
凌念高兴的无以复加,殷勤的拎起羊奶桶,乐颠颠的跑在前面。
许是跟凌朝之间的窗户纸捅破,余幸看凌念也亲近许多,权当自己家的一个晚辈少年——十六七岁,才刚上高中的年纪呢。
性子跳脱点活泼点,是好事。
第117章
两天的集市结束,余幸可谓大有收获。
卖掉了很多货只是其一,更重要的是趁机打开了市场,签了好几笔大的订单。
要知道,如今天气变暖,各行业都在复苏,尤其是货运和走镖队伍,正是她的主要目标客户群体。
这一行的收入高,又常年漂泊在外,吃喝都是问题,实在是最合适不过。
当天晚上,余幸乐滋滋的盘了半晚上的账目,然后决定盘一间新的铺子。
“就是临河那间两层的,风光好,通风也好,先前还觉得太大,有点超出预算,现下不用考虑了我早都想好了,就做自助烧烤店。”
“虽然有点仓促,但那么合适的地方也不是很容易找,所以还是要早点定下。”
唯一准备不足的是人手。
虽说手底下也有些能顶事儿的管事,可铺子一间一间的开,人总是不太够用。
斯柳提议道:“不如让秦管家过来帮忙一阵子?”
余幸:“咦?”
斯柳:“秦老先生虽然姓秦,但其实也是凌氏的家仆,只是随了母姓我当初跟在秦老先生身边学习管账,他是可以信任的。”
“不,我没有质疑的意思。”
余幸摇头道:“只是秦老先生毕竟年岁大了,再让他操心劳作,总归不太好。”
“先招招看吧,若是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到时候再说啊,说起来,应该把方便面也给秦老先生送些去尝尝,我总忘记。”
余云辉下午时候来了一趟。
他穿着一身粗布的衣裳,倒是比前几天看着还胖了点,气色也好。
彼时余幸刚从库房里盘点货物出来,笑道:“我在集市上看见你们店的摊子了,生意很好,你真厉害。”
余云辉有些不好意思道:“嗨,还行”
他把背包放下,从里面拿出一个盒子:“这些是我做出来的,送给你用。”
余幸打开盒子,好奇的翻了翻,里面有许多小玩意儿——指甲刀,指南针,两条成品拉链,还有一个金属材质的发夹。
“你也太厉害了!”
余幸眼睛放光:“指甲刀都能做出来!这个可比剪刀好用多了!”
余云辉犹豫了一下,才小心翼翼道:“余老板,您说的那位朋友,其实是你自己吧?”
“嗨,被你看出来了?”
余幸抓抓脑袋,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我早就知道,你那么聪明,肯定瞒不了太久”
她本也不是多么擅长隐藏的人,倒不如在此时一并说开了。
见她承认,余云辉更激动了:“你、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余幸想了想:“也没多久,一年多不到两年?哦,我也是先在下城区,后来才到了鸭脚港。”
一提到下城区,余云辉差点落泪。
“那个地方可真不是人呆的!”
穿来之前,他原本是打算去楼下打印店把证书复印一份备用,没想到有个开货车的司机撞破小区围墙,就这么给他顶上了。
再睁开眼睛,他正在脏兮兮的河边趴着。
有两条野狗正围着他闻嗅,看样子是打算一等到断气,就准备开餐。
余云辉不知道自己深处何方,惶惶然了大半天,总算决定要先想个办法吃上饭,活下去。
但他没想到的是,下城区那么难混,即使是最没门槛的短工工作,他也找不到。
毕竟在那一众等待工作的人群中,任谁都会选择那些身材高壮有力气的,他瘦瘦弱弱的根本没有竞争力。
“后来我把两张纸钞当画卖了换了一把铜币,然后想方设法搜罗些原料做了土炸.弹,偷偷上货船藏在甲板下面,好容易出了下城区,没留神让人割了口袋”
然后就是土炸.弹被偷走,城墙根被炸了个洞,且黑锅还要他来背。
他有些急切的道:“你来了这么久,要怎么回到原来的世界,可有头绪?”
“没有。”
余幸很诚实的道:“不过我那具身体可能已经死了,能重活一回已经是赚到了,所以我从来没往这个方向想但我理解你想要回去的心思,如果我有什么发现,一定会告诉你的。”
余云辉跟她不一样。
在那个世界里,他有家人,有朋友,有未完成的学业和未实现的抱负,就算抛开这些,还有社会环境和各种其他因素。
综合来说,那里才是他更适合生活的地方。
“你是被花盆砸了头,而我被货车撞了。”
余云辉分析道:“所以其中肯定有某种契机,或许需要受重伤才能开启一次机会?”
余幸劝道:“不如你可以往异象方向找找?什么七星连珠一类的电视里都这么演的,说不定也有几分可能性。”
“要受伤的话,实在是太冒险了,万一不成功你也知道,这个地方,医疗水平挺落后的。”
余云辉摇头道:“我不会那样做的,生命珍贵,就像你说的,能重来一次已经是上天垂怜,不能强求。”
他已经想开了,即使只能永远留在这个时代,他也会努力过好每一天。
余云辉起身告辞。
余幸给他的背包装了满满的方便面:“虽说没有原版好吃,但是也还凑活我最近还打算再开一家烤肉店,到时候欢迎你来尝尝味道。”
余云辉踌躇片刻,道:“烤肉店?或许,你需要一整套的吸油烟机?”
余幸眼前一亮:“如果你能做出来的话那也太谢谢你了!”
余云辉却道:“你对我是救命的恩情,怎么回报都不够的。”
隔天便是春猎祭祀。
因春季万物复苏,不宜大肆捕猎,重点还是放在礼制仪式上。
王城之内,祭祀台是早就搭建好的,平地拔起三丈,白玉做阶,四方各有瑞兽雕像坐镇,庄严肃穆。
祭台附近就不能靠近,但围观群众还是挤了不少。
余幸也挤在人堆里。
她和斯柳一起出门看热闹,但人远比想象中更多,两人手拉着手才没被挤散。
祭祀仪式正式开始之前,有各种表演节目,戴着面具的杂耍团一条龙从街头到巷尾,跟在后面的是各种扮相的神仙,再往后面还跟着一长串的小孩儿。
如此热闹的景致,有点像上辈子赶过的庙会。
日头升到正午,锣鼓咚咚敲响,随着一阵浑厚的号声,王城内门大开,仪仗队伍缓缓步行而出,然后是王城官员,最后才是身着华服的压轴的凌氏贵族成员。
余幸目力好,一眼就在那队伍里看到了凌朝。
虽说大家都穿的金光华贵,但红底金线在一众黑底里格外显眼——况且余幸私心觉得他长得也格外俊美些。
众人纷纷落座,礼官登上祭祀台演讲,然后有人将整齐堆叠码放贡品的供桌抬上,凌氏家主带领一众成员缓缓走上祭台。
就在这一瞬间,天空突然被涌起的乌云遮住,天色顿时暗下来。
阳光透过云层,只有星星点点的光斑落下,凌氏家主往前一步,双手持香,朗声道:“愿天佑万民!国运昌盛!”
群众中爆发出一阵欢呼,紧跟着齐声道:“天佑万民!国运昌盛!”
“天佑万民!国运昌盛!”
“天佑万民!国运昌盛!”
那香的烟雾袅袅上浮一直往高空飘去,直到云朵渐渐散开,阳光重新洒落回大地
仪式结束后,贵族们陆续离去,但欢庆活动仍然在继续。
余幸从旁人口中打听得知,晚上还有花灯和各种杂耍班子表演,但这会儿也才只过中午,于是两人便商议后决定先回店里,等晚上再出来。
两人往王城门口方向而去,却没想到又遇到了熟人。
凤城火锅店的夫妻老板,正堵着余云辉不让他走。
旁边停着一辆板车,一口大铜锅翻倒在地,地上全是四溅的汤汁和食材。
“赔钱!”
那老板娘将腰一掐,粗声粗气的:“我们好端端走着,你自己非要撞上来,我们这一整锅的汤底全洒了,多少贵重东西熬出来的!至少要五十个金币!”
余云辉着急辩解:“不是我,我都没碰你们的车,你血口喷人!”
他毕竟是个读书人。
这种市井泼妇哪里能对付的来,结结巴巴之下,有理也变无理,倒显得像是在狡辩。
妇人眼睛瞪的溜圆:“好啊,你敢赖账!”
她见余云辉脖子上挂着香囊,一把薅住:“你是哪家店的东家?不赔钱,我让你在这凤凰街待不下去!走!咱们去见官!让巡城使大人评评理!”
余云辉身量瘦削,那妇人足足比他粗了一圈,被薅住领子,一时竟挣脱不开。
眼见周围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甚至形成团团包围的趋势,他急的脑袋上都出了汗。
“我当是谁在这里吵闹,原来又是你们!”
余幸从人群中走出来,故意提高声音:“在市集上闹事还不算,现在更是随便就要讹人!果真是目无王法!”
两口子对视一眼,怒道:“管你什么事!”
围观人群众多,余幸不怕他们动粗,因此硬气的很:“我可是记得你们两个先前就多次闹事,早被巡城使警告过,如果再生事端,就永远不准进入王城!”
说到这里,夫妻两个顿时有些心虚。
自从上次的匪盗事件跟余幸撕破脸皮,对门又新开了火锅店之后,他们的生意就一直不好,下半年的房租都快拿不出了。
本来想着借这次春猎祭祀仪式大赚一笔,但今年的管理却格外的严格,顾客也都百般挑剔,昨夜两人盘点账目,发现根本没入账几个子儿。
而之所以选择余云辉,也因为他们的摊位隔着不远,夫妻两个亲眼看着对方摊位的好生意,眼红的不得了。
又知道余云辉是新来的外地人,在这里没有依靠,才想着讹一笔钱。
只是没想到又被余幸搅局。
“这两人,便是凤凰街的凤城火锅店老板,有多少人是被他们坑过了,又没处讲理的?”
余幸指着地上的那口铜锅,大声道:“你们看,这锅汤里煮着的骨头都发黑了,说明原本就不是什么新鲜材料!还敢要五十金币!”
此话一出,围观的人群顿时将重点转移。
有人一把掀开了板车上装着食材的篓筐盖子,顿时惊叫道:“我的天,这些肉都已经生蛆了!还有这些菜,叶子都黑了,还带着泥巴呢!”
“原来真是黑心老板!”
“滚出凤凰街!”
眼见的群情激愤,那夫妻两个更慌了——他们是真怕引得巡城使过来。
不让进入王城是小事,还要缴纳巨额罚款,以他们如今的钱袋子,这笔钱可不好出。
两人搬起铜锅,灰溜溜的跑了。
第118章
余云辉道谢,又笨拙的解释:“我真没碰他们的车,那马那么壮,我躲都来不及,怎么会撞上去”
“我知道,但这两人一向都是这样,不讲理。”
余幸道:“你只是有点倒霉,又看上去好脾气,才被他们盯上了,你没错。”
“对了,你还没吃饭吧?”
余云辉摇头:“没吃,原本想随便找家店吃碗面的。”
余幸:“今天可不好找,好多店都不营业的,跟我们一起走吧,回去随便吃点。”
斯柳提议道:“我记得院子里还冻了许多许多饺子,要赶紧吃完,不然等天气一暖和,怕是要坏掉了。”
余幸点头:“对,是还有挺多的,那就吃饺子。”
余云辉原本还想着不能太厚脸皮,但一听说有饺子吃,拒绝的话便不大能说出口了。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华国人,他实在无法抗拒这种家乡美食。
而且他真的很久都没吃过了。
四个人一起回了店里,斯杨去院子里刨雪把饺子翻出来,斯柳则去烧热水,余幸又在后厨翻了卤猪蹄和酱牛肉出来切了两盘,有滋有味的摆了一桌。
虽说余幸一直很热情,但余云辉自觉还是太厚脸皮。
因此没好意思多待,吃过饭后便告辞离开,想着抓紧时间把那套吸油烟机做出来,才算回报
稍微晚一些的时候,凌朝提着一盏硕大的蓝色猫头灯来了。
两人刚刚才算正式确立了关系,他简直想时时刻刻都粘着余幸,一步也不离开。
但今天实在是事情太多,连这片刻的功夫都是好不容易才争取的。
余幸惊奇道:“这灯的颜色好别致,我还从没见过蓝色的灯。”
“那当然,我可是特意找人做的。”
凌朝把灯塞到她手里,又顺手捉住余幸的手在掌心蹭蹭,语气十分幽怨:“可惜晚上的宴会不能推,要不然我就能和你一起去游街赏花灯了。”
余幸道:“以后有的是机会不对,我以前也带着你一起去过的。”
“那怎么能一样?我不想在篮子里。”
凌朝越说越觉得不爽,忍不住道:“反正晚宴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非我不可,不然干脆”
“不行。”
余幸一口回绝,正色道:“逛街什么时候不能逛?不要任性。”
凌朝更郁闷了,硬是讨了个亲亲才肯走,临行还多次叮嘱:“你一定要提着这盏灯,这样我在内城的城墙上,就能一眼看到你了。 ”
余幸被他磨的没了脾气,只好答应下来
天色渐渐暗下来,街道上陆续亮起各式各样的花灯。
余幸按捺不住,拉着斯柳:“咱们也去看灯吧,要是晚了,好位置都被别人占了去了!”
两人简单收拾一下,提着蓝色猫头灯出门了。
因为早就预告晚上会有各种表演,大家都来早早占了靠前的位置,王城广场上简直是人挤人。
两人随着人流走上天桥,好容易站稳脚跟,余幸向下一望,顿时乐了:“我们在正上方!”
斯柳也笑了:“还真是,这下不怕看不清楚了。”
“可不嘛,运气真好。”
余幸笑着回道,又抬眸往远处看去,只见那内城城墙之上,依稀可见斑斓灯光。
她举起蓝色花灯,轻轻晃了晃
戏法表演之后,紧接着便是驯兽表演,有人推上来一辆木车。
车门打开,一群小猴子窜了出来,它们身上穿着各种彩色的小衣服,围着场地跑圈,引得许多小孩兴奋的又叫又跳。
小猴子陆续表演了走绳索,捡果子,听指令画图——当然只是很简单的圆形或者方形,但围观的人群看的非常满足。
只是在表演快要结束时发生了一点小插曲,有火苗溅到了桥面上,正好引燃了其中一盏大花灯,虽说火势被很快扑灭,但毕竟是引发了一些躁动。
余幸有点不太好的预感。
她拉拉斯柳的衣袖,想问她要不要回去。
但驯兽师此时却一脸神秘的宣布接下来才是重头戏,会有特别精彩的节目,保准在场的所有人都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余幸被调动了好奇心,便没有把想离开的话说出口。
只见驯兽师拍拍手,有人便抱了许多铁质的围栏陆续入场,他们将这些栏杆一个接一个的组装起来,最终组成了一个巨大的露天牢笼。
又有一辆由两匹马拉着的车子进入了场地,板车上的笼子盖着厚重的毡布,只是两匹马看起来有些焦躁,不停的喷气踢脚。
毡布缓缓落下,一头黄棕黑交加的条纹猛兽出现在众人眼前。
周围的观众爆发出一阵惊呼:“是老虎!”
那头老虎原本是在昏睡状态,这会儿被强光刺激缓缓睁开眼睛,发出低沉兽吼。
人群中又是一阵惊呼。
驯兽师很满意这种效果。
他走上高台,说接下来他将会独自驯服这头猛虎,表演钻火圈和跳跃障碍物等项目。
在这个热武器还没有被发明出来的年代,猛兽对于普通人类的震慑还是很大的,往偏远一些的地方,偶尔还能听到一些猛兽伤人的事情。
况且这里也没什么动物园,大家对猛兽的所有的认知都来自于书本画册,以及口口相传。
许多生活在桾都城的人,一辈子都没见过真正的老虎,更勿论驯服老虎。
马匹拖着空车离开了围栏,偌大的场地中,只剩下了驯兽师和铁笼中的猛虎,以及零散的一些道具。
随着驯兽师将笼子的锁头打开,猛虎迈步入场,众人的心也不自觉悬到了嗓子眼。
驯兽师拿起一颗布球,朝老虎抛去。
老虎不耐的用头顶开,低垂头颅,发出低低的咆哮。
驯兽师却丝毫不畏惧,他拿起棍子,用尖尖的一头去戳老虎的屁股,而后便见这老虎缓行两步,将那颗布球叼起来,抛回给驯兽师。
围观人群又一次爆发出喝彩。
余幸却有些紧张:“我感觉这头老虎好像没有被驯化真的不会出事么?”
她没看过别的马戏表演,小的时候买不起票,长大后也不感兴趣——倒是在电视上看过相关影像资料,但那些老虎的状态明显跟眼前这头不一样。
那些老虎或者狮子黑熊,都是姿态慵懒的,目光和顺的。
而眼前这头老虎,似乎更有凶性。
老虎表演了捡球和翻越木架,但在驯兽师将火圈点燃后,它出现了不肯配合的情绪,背对着卧在了地上。
驯兽师故技重施,用棍子去戳老虎的屁股。
老虎目露凶光,呲牙咆哮,但无论驯兽师用棍子还是用鞭子,它就是不肯起身。
就这样僵持了十多分钟,驯兽师有些生气,但也只好向观众解释,说这头老虎今天恰好不太舒服一类的理由。
但就在他转身背对的瞬间,老虎却以风驰电掣的速度猛然扑了过来。
虽然驯兽师尽力躲闪,但那尖锐的利爪还是在他的肩膀上划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喷涌而出,他狼狈的在场地中躲蹿,利用道具尽力周旋逃命。
观众们也焦急的发出呼喝,同时将手中的物品抛向猛虎。
混乱中,不知是谁手里的花灯砸在了桥上的灯柱,引燃了木质的栏杆,这次的火势比先前那次更大,人群纷纷拥挤着往桥下跑。
余幸被人挤得站不住脚,好容易靠在桥边,一股大力却从背后袭来。
瞬间,她整个人倒栽葱的从桥上掉了下去。
周围人群发出惊恐大叫,而余幸则重重摔在了驯兽表演的场地里——虽说有布球之类的道具作为缓冲,但也是摔懵了,一时竟爬不起来。
老虎也被吓了一跳,窜到笼子后面。
趁着这个机会,驯兽师拖着受伤的身体,咬牙开门逃走,而且还随手将门锁上了。
待余幸反应过来时,她已经和这头吃人的猛兽独处在这场地中
凌朝一整个晚上都心不在焉。
他对这种冗杂的宴会一点都没有兴趣,随便吃了两口东西,便借口出去透气,跑到城墙之上。
凌寻也跟出来,摇着扇子一步一晃,饶有兴致的问他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凌朝斜着眼睛看他:“你要是没事做,就去城门值守。”
凌寻仍旧是那副风雅姿态:“我一个商人,怎么干的来那种活儿?”
凌朝懒得理他,转身往屋里走去。
凌寻却道:“等等,你看,那里是不是着火了?”
“哪里?”
凌朝依旧是心不在焉。
春猎祭祀晚上点花灯,着火的事件几乎每年都有发生,巡城处也早就做好了应对措施,每每都能及时扑灭。
而当他回头看去,瞬间瞳孔紧缩——在那重重包围之中,赫然有一抹蓝色的花灯!
耳畔是人群的惊恐呼喊声,但余幸却听不到分毫。
浑身发软,心跳如鼓。
她的眼睛里只看到那头老虎逐渐靠近的脚步,耳朵里也只听到猛兽喉咙里威胁低呜,鼻翼间只有闻到兽类的腥臊气味。
老虎一步步逼近,近到一人一虎只隔着一个单薄的木架子。
它只要往前一跃,就能轻松咬断她的喉咙。
余幸额头上低落冷汗。
她清晰的意识到,自己可能真的要交代在这里了。
但她还有很多事情没做完。
她好不容易才赚到许多钱。
她还想和凌朝有一个家。
猛虎低吼一声,四肢蓄力,发起进攻。
余幸绝望的闭上眼睛。
而预想中的疼痛却没有到来。
睁开眼睛看去,一头野兽竟挡在身前,与猛虎对峙。
它的身形矫捷,线条流畅,浑身白色与黑灰色斑纹相间。
牙齿尖锐闪着寒光,眸中杀意大盛,气势上竟然生生将猛虎压了一截,以至于那畜生早没了先前的嚣张,只会缩着脖子后退。
而围观的人群也都愣住了。
今夜花灯明亮,他们清楚的看到,有个人从天而降,变成了一头猛兽。
第119章
自从那天之后,余幸就再没见过凌朝。
但此事却越发闹的纷纷扬扬,坊间逐渐流出传言,说城中有妖物能变作人形,尖牙锐齿专食人心,一时间整个桾都城都是人心惶惶,民众夜不能寐。
斯柳自清晨去打探消息,直到深夜才回来。
她满面倦色的摇头:“家主这次真的生气了,他亲自下令把殿下关起来,凌寻殿下前去说情,也挨了家法。”
此事关乎重大,所有人的嘴都闭得很严,她费了很大力气才只打听到这一点。
余幸茫然:“那要怎么办呢?”
这两天里,她也多次去凌氏宅邸蹲守求见,但每每都是被拒绝。
斯柳看她失魂落魄的模样,出声安慰:“我们等等吧,或许再过段时间,流言也许就消失了呢?”
人们大都健忘,如今虽然一时新鲜,但只要有更有话题性的事件发生,就会逐渐淡忘。
余幸却摇头:“不行,如果继续放任下去,只会越传越离谱。”
今天早上她去茶楼,已经听到有说书先生绘声绘色的在讲着:“ 原是那妖物虎口夺食,只一爪下去,便将那女子开膛破肚!当天被连夜抬往医馆的,便有十数人!”
“这妖物原本样貌丑陋,披上人皮摇身一变成为寻常模样,混进人堆里,任谁都不能发现其不同之处!只是一张人皮不能维持太久,因此这妖物便需要时常杀人!”
说书先生讲的兴起,围观群众听的入迷,余幸却只觉得头大。
这件事不能再继续发酵下去了。
否则不仅是关乎凌朝本人,凌氏几百年立下的贵族声望,都有可能受到影响。
如果真到了那种地步,就没有回头路了。
余幸和斯柳去往飞花酒家,探望凌寻。
蔫呼呼的一匹奶牛猫瘫在软垫上,连毛发都失去了以往的光泽,它背上有两条交错的鞭痕,可以看出下手的力道极重,连毛都抽秃了,露出红色的血肉。
有小童正拿了药膏,悉心上药。
见两人到来,凌朝原本是想翻一下身,维持个体面点的姿势,但终究是力不从心,只让身边小童给多加了一个软垫,可以把猫脑袋搭在上面。
“余老板,这件事你不要再插手了。”
奶牛猫的声音里带着几分有气无力:“等过一阵,风波平息了,我会想办法把凌朝带出来。”
“只是他这次是闯了大祸,事关凌氏一族的秘密,他这顿揍挨的不冤枉。”
“我明白。”
余幸苦笑道:“没有迁怒于我,凌氏家主已经非常仁慈了。”
如果她足够清醒就该懂得要明哲保身,低调做人。
但要放着凌朝不管,也是绝对不可能的。
从飞花酒家出来,余幸深吸一口气道:“去找余云辉。”
巧物铺子在凤凰街上有个小门面,但余云辉的住处却在比较偏远的靠近北城门,是个有着大院子的独立宅子——余云辉自己要求的。
他时常要做各种实验,保不准会折腾出什么动静,在城里住的话难免扰民,因此便只找了一个老头,跟过去照顾日常饮食。
两人到的时候,余云辉正在院子里晒太阳,头发乱糟糟的,脸色萎靡,一副很久都没睡好的样子。
没想到自己这偏僻院子竟然有客人到访,他连忙跳起来,有点不太好意思,结结巴巴的:“余老板,斯柳小姐,你们怎么来了?快坐哎,我这里乱糟糟的。”
余幸却没有心思寒暄,只恳切道:“实不相瞒,我今天来,是有事相求的。”
余云辉连忙道:“用不着说什么求,这太言重了,那什么,能帮上忙的我一定尽全力。”
三人在屋里勉强找到可以坐下的地方,老仆从送了茶水来便又默默退下。
这老头是余云辉亲自去选的,他几乎没有任何好奇心,别管院子里搞出了什么动静,老头一概全当没看见,整日只做好自己的事情。
余幸开门见山道:“想必前几天的事你也听说了?如今城里都传遍了。”
余云辉含含糊糊:“唔,春猎祭祀那天晚上?城里是都传开了说是凌朝先生变成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偷偷瞟着余幸的脸色。
毕竟这是当事人之一,而另一个是她的配偶。
话说的万一重了,似乎也不太好。
末了,他挠挠脑袋:“不过我觉得传言这种东西是不能尽信的,要我说,一个大活人怎么会变成野兽呢?这其中说不定也有误会。就像余老板您明明就好生生的站在这里呢,对吧?”
“那传言也不完全是假的。”
余幸坦然道:“凌朝是变成了兽形态,但那是他们家族的特性他本质上还是人类,所以不会故意伤人,更别说吃人。”
“当时我被人从桥上推了下去,正好掉在了猛虎笼里,凌朝为了救我,情急之下才变成了那副模样,但他绝对没有伤人。”
后来虽然也有伤者被送往医馆,但他们受伤的原因是拥挤踩踏,还有被花灯灼伤。
“变换形态是他们家族的秘密,只是如今城中流言四起,不能放任不管,所以我才求到你这里。”
如今的余云辉早知道在这个世界里,连人类都能分为三等,也见过那些长了鳞片或者犄角的折人,所以对这件事情的接受程度还挺快。
他一口答应下来:“需要我做什么,余老板请尽管说,不过,您确定我能帮上忙吗?”
余幸斩钉截铁:“这件事,只有你能帮得上忙了。”
从小院离开时,斯柳已经彻底对余云辉改观。
她一直觉得,老板的这个老乡其实也就是个普通人——普通人没什么不好,但老板把他夸得那么厉害,捧得那么高,她私心里多少觉得有点名不副实。
直到刚才,她才知道自己有多狭隘,多无知。
斯柳忍不住要出声询问:“那叫什么?电?竟然可以点燃那么明亮的灯火?”
这个时代原本便有灯,但并不是用电来照明,而是用另一种可以长久缓慢燃烧的固体作为灯芯,虽然足够明亮方便,但缺点也多,市场上的品质参差不齐,有的还会冒出浓烟。
“还有那个车,竟然可以自己走?不用人推,也不用牛马来拉?”
她越说越激动,甚至两眼放光:“这种动力如果用在生产上,岂不是可以省下很多人力?比如咱们的方便面饼生产机器?”
余幸笑笑:“他的本事可远不止这些,只是被环境和材料等各种因素限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但眼下,却只有他能帮我们走出困局。”
于现代文明来说,先进的科学是每个人从小便习以为常的,但这些有迹可循的道理,在没有被大众所熟知了解之前,就约等于''神迹''。
而凌朝,现在就需要''神迹''。
余幸道:“接下来,我需要跟凌氏家族里能说的上话的人见面,我必须说服他。”
“消息我可以去传,只是”
斯柳迟疑片刻,有些犹豫的开口:“只是他们的态度可能会不太好。”
余幸:“只要能把事情解决了,什么态度不态度的无所谓,再说了,就算被骂几句也没什么,放心,我没那么脆弱的。”
两天后,斯柳带回了消息。
“明天晚上凌氏要派人过来!”
她一把抓住余幸的手,冰凉的有些颤抖:“我原以为族长出面也就算了,但家主要亲自来!”
余幸:“家主?你说过凌朝是嫡系,所以家主是”
斯柳:“是殿下的太爷爷。”
余幸吃了一惊:“那他今年岁数不小了吧?要不然我还是上门拜访吧,让一个老人家这么奔波好像不太合适”
斯柳摇头:“这倒是没关系,他们一族的寿命要比普通人长些,家主的身体很好。”
所以打人也很疼。
听说殿下被抽了二十鞭子,浑身上下都没块好皮了。
想到这里,她端正了神色:“家主为人刚正,脾气称不上太好,老板,您得打起精神来应付,我是站在您这边的。”
余幸笑了:“嗯,我会的,你看这个。”
她摸出一张彩纸,递给斯柳。
斯柳将那画纸打开,见上面画着一头金色的兽类:“这不是镇宅的麟兽吗?”
民间传说中的一种瑞兽,浑身散发金光,吼声如雷可震慑恶鬼,通常会有许多人家买了这种拓印的画像挂在家里,做镇宅辟邪之用。
余幸点头:“没错,正是麟兽。”
“我都想过了,凌朝当众变成兽形态已经被太多人看到,没得洗了。”
“但他们可以说是妖兽,我们也可以说是瑞兽。”
“无论是金光还是雷鸣,这些东西都可以包装上去,有余云辉帮忙就能做到。至于凌朝,他本就是贵族,是传闻中能与上天沟通的上人,我们不妨再加一把火,让他的身份更加传奇。”
“现在只需要一个合适的机会,把凌朝带到大众眼前,让人们相信,他就是麟兽转生。”
“而这样的机会,我自己做不到,必须要联合凌氏家族一同进行,如果能成功,不仅凌朝的事能顺利解决,凌氏家族的声望也能更进一步。”
“是双赢。我赌他们愿意合作。”
第120章
余幸提前跟供货商打了招呼,让他给收了一批海鲜,这会儿已经送来了,都用水养在罐子里。
一条活力十足的凶悍大鱼,半缸闭口的花纹大蛤蜊,还有些用冰块镇着的虾蟹——春猎祭祀后,天气转暖了许多,贵价的生鲜都得用冰来保持鲜美。
她早发现,不管是凌朝凌寻凌念,还是他那一众同辈的兄弟,对美食都有点特殊的偏好。
可能''馋猫''这个词汇的来历也不是那么没有道理。
余幸在厨房里配调料,计算着分量和菜单。
斯柳在边上看着,突然道:“不然我去趟主宅,把菜单偷出来?”
她当然知道老板对晚上的饭菜非常重视,只是她早年便跟随凌朝出府居住,这些年里鲜少回到主宅,对于那边的口味的确是不怎么了解。
余幸摇头笑道:“没关系,口味这方面,我还是有自信的只是不知道他们这次要来多少人?”
斯柳想了想:“我那天出来的时候,遇见殿下的两位堂兄,他们说到时也会过来,还会多叫一些帮手。他们平日里跟殿下关系好,肯定是站在我们这边的。”
余幸:“那就按人多的算,把最好最大的那个包间留出来。”
菜单很快定好,肉食占比的分量自不必说,主菜也大都用海鲜水货来做,另外又让人收拾了一只羊羔,先用特质的调料腌制了,待到下午时候,再用炭火慢慢煨烤了,至少要三个钟头网上,才能端上桌去。
还要安排两道炸物加一道冬瓜虾仁加鱼肉丸子的汤,至于搭配的青菜凉菜,只做个点缀使用,但是也不能掉以轻心另外还得多加份甜点,那就蒸个奶酪南瓜或者坚果糖糕?
除此之外还要多预备一些菜,毕竟这些人的胃口都大。
余幸在心里默默盘算着,很快拟定了菜单。
她不是什么大厨出身,以前也是只会做一些家常吃食,只是因为这个世界里,美食似乎格外匮乏,才被衬托的像''神厨''。
日头逐渐西斜,天色渐渐暗下来,凤凰街上变得尤其热闹。
但大花快餐没有营业,正门店门紧闭,余幸带着斯柳斯杨站在院口,焦灼又紧张的等待着。
大约过了小半个钟头,两辆马车从转入巷子,每辆车都是由两匹黑色马匹拉着,车帘和车身装饰都是暗色,虽然低调,但依旧看得出庄严贵气。
头先一辆马车率先停稳,赶车的小伙安置好踩凳,先出来一个管家模样的老者,他毕恭毕敬的掀开帘子,车里坐着一个身着黑色衣衫的人。
想来便是凌氏一族的老家主。
老家主并不用别人搀扶,自己利索的下了马车。
他的身量瘦且高,头发花白双目锐利,嘴角抿着颇有股威严之意,看上去不太好说话。
至于后面那辆马车,除了赶车的家仆,车里陆续钻出来很多人——四个,五个,六个,七个,八个都是凌朝旁支的兄弟,有不少见过的,都来店里吃过饭。
但这么小的车厢里竟然能挤得下这么多人,猫果然是液体动物。
余幸堆了满脸笑意,赶忙上前迎接:“天黑路远,劳烦家主一路奔波。”
凌氏家主看上去心情不太愉悦,只用略带锐意的目光看过来。
她便很识趣的不在这个时候去触霉头,只堆着笑将人引领进了包间。
人一落座,伙计便开始上菜,一道道的佳肴被端上桌子。
带着炭火架子一同上桌的新鲜炙烤出炉的羊羔,被热油浇出香气的整条大鱼,刚从炉火上下来的海鲜砂锅煲还在咕嘟咕嘟的沸腾着霸道的饭香气骤然充斥了整个房间。
在场的众人都不约而同的咽了咽口水。
老家主看向余幸,眼神沉沉,但最终没说什么,只从鼻孔里出气的哼了一声。
余幸知道他的意思——无非是觉得她装模作样,竟然沉得住气不说正事。
余幸也装傻,只是笑:“家主大驾光临,小店蓬荜生辉,略备薄酒,不成敬意,还望大家吃的顺心高兴就好。”
吃人的嘴软。
只要让这位老家主的态度有一点缓和商量的空间,那自己这番努力就不算白费。
凌氏家主动了第一筷,众人也都急吼吼的开吃。
这个形容词一点也没夸张,毕竟这些人都是见识过余幸的手艺,又守着这一桌子精心准备的美食,真是生怕落在别人后头,少吃进嘴里一丁点儿。
老家主很嫌弃的看向自家小辈,明明都是高等身份的贵族出身,吃起东西来仿佛是饿了八百年一样,就差扔了筷子上手抓了。
但话说回来,这菜的口味也确实不差,回想刚刚入口的浇汁海鲜,味道鲜美齿颊留香,着实是十分味美。
老家主刚想再夹上一筷子,却发现盘子已经空了大半,只剩一点盘底。
正在老家主犹豫的时候,下一秒,身旁的凌念利索抄起盘子,将那点汤汁全浇在面前的米饭上,嘴里还絮絮叨叨念着''别浪费了''一类的话语。
“ ”
于是一巴掌拍在凌念脑瓜上。
凌念捂着脑袋,不知道自己哪里做的不对,委屈巴巴。
但也不敢丝毫反驳——毕竟他今天还有任务在身,要帮着凌朝说话的,因此更不敢得罪家主,只把悲愤化作饭量,满扒一大口。
至于桌上的其他菜,也都是差不多的待遇,这些人吃相优雅,进食速度却一点不慢,而且饭量比寻常人要大上许多,好在余幸提早预料到了这一点,准备了充足的食材。
空盘子被撤走,马上便有新花样的菜补起来,一众猫猫头几乎没时间抬眼,都在埋头苦吃。
余幸偷瞄老家主,见他混在一众年轻人里,进食的速度竟然丝毫不落下风。
酒足饭饱之后,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两个钟头,大部分人都撑的目光涣散,瘫倒在椅子上——这大约是猫科动物的通病,吃饱了就犯困,迷迷瞪瞪的。
唯有老家主还保持着威仪之姿,他目光扫视过众人,其他猫猫头不由得背后一凉,连忙规矩坐好。
余幸也适时让人撤下桌上餐盘,转而换了些热茶和茶点来,又点上一支味道清雅的香。
闲杂人等全都离开,房门关上,进入谈正事的环节。
余幸深吸一口气:“家主,您是见过大世面有大智慧的人,我要跟您弯弯绕绕,无异于班门弄斧,咱们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
“凌朝的事情我要负一半的责任,但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再说这些话都没有意义,今天请您来,是想要共同跟您商讨,如何把事情解决。”
老家主冷哼:“一码归一码,凌朝顽劣任性,闯下这番祸事全因他自己冲动无度,不知天高地厚,怪不到别人头上。”
到底是自家的崽子,也清楚凌朝的脾性——他待要做什么事,别人说了不算。
余幸没料到这位老家主脾性竟然如此通透,但还是忍不住道:“老家主,不知凌朝如何了?”
凌念在一旁抢道:“惨的很,挨了二十鞭子,一身皮毛都抽秃了!”
老家主怒目:“怎么,要你来说吗?还是你想替他挨鞭子?”
凌念立刻缩着脖子,不敢吱声了。
“凌朝受罚是他应得的。”
老家主沉声道:“我凌氏一族延续千年,秘密从不为外人所知。今日你若以此作为要挟,我必然会采取一些非比寻常的手段。”
“这话说的。”
余幸连连摆手:“我没有半点这样的意思。只是事情必然已经发生了,我先前也给您递过信,您应该知晓我并无恶意,真的只是想解决问题。”
“况且,以凌朝的性子,您真的忍心把他拘在家里,让他永远都不能出门么?这对他来说太残忍了。”
老家主又何尝不知——凌朝从来不是安稳的性子,从小时候起,便是一众猫崽子里最闹腾的,爱跑爱跳爱掐架,整日里没个安分时候。
如果任由事件发酵下去,那等待凌朝的也就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
要么永远闭门不出,要么远离桾都,永远不再回来。
并不是他不爱惜自家晚辈,但当日的目击者过多,除却民众之外,王城之内也有不少人看见,这些日子明里暗里旁敲侧击,都想打探一二。
虽说凌氏一族自古以来便诩血脉优越地位尊崇,但毕竟不是避世不出,总得承受这样那样的眼光,许多世家也早就眼红已久,正差个什么由头能扳倒凌氏。
他不能弃家族于不顾,也不能让凌氏一族断送在自己手里。
老家主眸光微动:“你真的有办法?”
余幸等的就是这一刻。
她微笑的起身:“请您跟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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