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余幸收到了何苗苗的回信。


    一并送来的还有一个巨大的包裹。


    余幸找人搬到屋里,拆开来看,里面正是藏书阁的笔记,一本本一件件按顺序包的整整齐齐。


    以及何苗苗的一封回信,字迹眉飞色舞,放荡不羁。


    大致意思是很支持她找出回去的方法,但是她自己选择留下来,理由非常显而易见——她在这个世界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伴侣和孩子,这让她无法割舍。


    而父母那里,至少还有一个弟弟可以留在身边尽孝和打理家业。


    在信的末尾,何苗苗有些感慨的道:“如果能找到往返的方法就好了,我也很想念他们。”


    余幸也希望有。


    但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至于那个巨大的包裹,余幸索性没拆,直接二次打包送去了余云辉那里。


    高材生脑袋聪明,跟大学教授说不定能有同频共振,发现线索的概率也会大些。


    至于她自己


    余幸仰天长叹,真是忙啊。


    虽然不用亲自操心店里的事情,但是打理这么多家店铺也不是轻松的事情,每天至少要有大半天的时间花在账簿上,加班到半夜也是常有的事。


    随着天气变热,桾都城的人也有了新的谈资,全因城外在建一个形状有些奇怪的建筑。


    斯柳:“说是叫什么''电站''?”


    “发电站。”


    余幸笑笑:“是大好事,以后我们就能用上电了。你找人去给凌老板送个消息,就说工人们的餐食大花食府包了,先定下每天送两百份盒饭,直到发电站建好为止。”


    斯柳点头:“好,我这就去。”


    对于工人们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大花食府虽然在桾都落户才一年时间,但口味已经得到了公认的好评,价格虽然也还算实惠,可普通人家谁又有那个条件天天下馆子。


    但在这工地上做工,不仅能拿到比市场价更优渥的工钱,还能吃到大花食府的餐食,简直没有比这更好的事了。


    一时间,报名来做工的人络绎不绝。


    余幸也去过一次。


    她在工地见到了余云辉,他黑了不少,但也健壮了,挽起的袖子下不再是细溜的姑娘家一般的胳膊,隐约可见一点肌肉线条。


    余幸笑眯眯跟他打招呼:“我带了冰镇的绿豆汤来,一会儿去喝一碗。”


    余云辉不好意思的笑笑,露出因为皮肤晒黑显得更白的牙齿。


    最近天气回暖,今天的气温尤其高,刚刚有个工人甚至出现了中暑的症状,这绿豆汤来的正是时候。


    两人坐在阴凉处喝绿豆汤,一边聊天。


    余云辉道:“那些笔记我看过了,线索的确是找到了一些,里面记载说,我们能来到这个世界,似乎是因为某种交易。”


    “交易?”


    余幸有些疑惑:“谁和谁的交易?”


    余云辉摇头:“这个我不太清楚,笔记不全。按照编码,应该缺失了一本。”


    “不应该吧?包装我都没拆过。”


    至于何苗苗,更不可能会扣下一本——否则她都没必要把整个包裹送过来。


    余云辉道:“我想,那本笔记可能还没写完,这位前辈随身带着,如果没有跟他一起回到原来的世界,那么一定在他离开的那个地方。”


    余幸思索道:“但据说这位大师在外出游历后,便没有再回来了。那么这本笔记,应该会在他决定去的目的地?”


    可这个目的地是哪里,没有人知道。


    原本以为,找到笔记后便离回家更近了一步,如今却依旧是任重道远。


    但好在唯一一个决定要回家的余云辉,眼下也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所以如何找到这本笔记,似乎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着急。


    日子依旧是有条不紊的过着。


    余幸店铺的生意依旧很好。


    如今大花食府已经是个很响亮的招牌,包含了快餐,火锅,烧烤多个品类,但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天气暖和,户外烧烤果然还是受欢迎一些。


    模仿者当然也很多。


    在生意场上讲究谦让必然会让人笑掉大牙,余幸当然也没那么蠢,如今她处理起这些事情可以称得上是游刃有余,大花快餐依旧凭借口碑口味等方面,遥遥领先。


    凌朝还是在桾都成任职,偶尔会短期出差,每每回来时,都会给余幸带一点小东西。


    有时候是织品,有时候是工艺品,还有一次带回来一把大梳子,然后变成白底狸花跳到余幸腿上,要求她给自己梳毛。


    “ ”


    醒醒,你不是真的猫!


    大花甩甩脖子,上面还挂着那个浅蓝色的猫头挂坠,自戴上之后从未离身。


    它刚刚睡了一觉,伸个懒腰,从软垫上跳下地。


    店里飘着烧烤的香气,这个时间早就没有空位,两侧靠近墙壁的地方放了个大冰槽,里面是雕成猫头形状的冰坨子,可以起到降温的作用。


    抽烟机工作的嗡鸣声让猫不适的甩甩脑袋,在人群中寻找余幸的身影。


    店里的员工都认识它,是老板心爱的宠物,也是店里的吉祥物,不仅拥有自己的碗碟,平时还要上桌吃饭,地位颇高。


    好心的上菜小哥给它指着:“老板在库房,那边就是。”


    “喵。”


    大花甩甩尾巴,轻巧的攀爬上房梁,优雅的迈步过去。


    店里人太多了,吵。


    余幸正在仓库里。


    刚刚库管的一个小姑娘来说,这一批进的货里有些干货发霉了,虽然情况不是很严重,但还是需要报给老板知道一下。


    “最近没有下雨,仓库里也没有跑水,一直都很干燥。所以这批货可能运进来的时候就这样肯定是供货商混在其他的货物里了。”


    小姑娘面露愧色:“都怪我们,没有仔细检查过。”


    余幸蹲下身子,翻看那些发霉的木耳和干粉。


    “虽然不严重,但肯定是不能用了。明天找供货商问一下,看那边怎么答复。吃一堑长一智,以后进库房的东西要更仔细的检查。”


    说完这句,脚边突然传来毛茸茸的触感,低头一看,大花正围着她的脚蹭来蹭去。


    余幸失笑,俯身将猫抱起来。


    “睡醒了?”


    “喵。”


    “好吧,我不是故意走开的,这不是有事要处理么,下次一定带上你。”


    小姑娘在一旁看的愣愣的。


    她才来这里做工一个多月,总共没见过几次这只猫,但——老板真的能听懂猫说话?


    这可能吗?


    两人离开不多会儿,前厅管事又抱进来一只纯黑色的猫。


    “最近闹老鼠,周边好几家都遭了殃,这是我找人从老家借来的大玄猫,抓老鼠可厉害了!放在库房里养几天,别让老鼠祸害了咱们的东西! ”


    “可是老板不是已经养了一只猫了吗?”


    管事瞪她一眼:“想什么呢?那是老板的猫!它能捉老鼠?”


    “ ”


    小姑娘越发迷惑。


    虽然是老板的猫,但只要是猫,都能抓老鼠吧?


    余幸从烧烤台上顺了一把子烤串,一人一猫翻出二层的窗台,爬上屋顶,找个僻静点的地方。


    余幸抖抖身子,嘟囔道:“风这么大?应该多披件衣服的。”


    下一瞬后背一暖,凌朝将人揽进自己的胸膛。


    “这样好点了吗?”


    “好多了。”


    余幸揪着他的外套,把后背埋进去,舒服的直叹气。


    湖面波光粼粼,两岸灯火璀璨,北城电站建造工地上,还依稀能看到星星点点的光亮,是工人们正在加班加点的劳作。


    她很感激余云辉。


    作为一个现代人,她当然知道电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生产力,意味着进步,意味着留下来的人,能过上更好的日子。


    不管是她,还是何苗苗,还是现在的,以后的,许许多多的人


    为了找到那位大师和笔记的线索,余幸花了一些钱。


    任何时代都有这样专门的机构,只肯出钱,没什么是他们不肯做的。


    而且因为是靠着口口相传来接单,所以一般情况下,信誉度也还可以。


    流程非常简单,写清基本信息,预付五十金币,接下来就只需要等待消息即可。


    说真的,余幸其实没报多大期望,不是不信任这个机构,而是那大师毕竟是许多年前的人,在这样的信息落后的时代,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没想到的是,半个月后,那边竟然真的传来了消息。


    一同被送来作为证据的,还有一张看上去有些年代感的便签。


    余幸几乎立刻便确认了这张便签的主人——简体字,清俊的字体跟藏书阁的笔记也是对得上的。


    便签上写了几个简单的词,''水盆''''筷子''''米三斤''''毛巾'',看起来有点像采购清单。


    余幸几乎是迫不及待的问:“没错,这是他的字,你们是在哪里找到的?”


    那人道:“要再付五十金币。”


    第132章


    余幸把装着五十个金币的袋子扔到桌上。


    那人清点了数目,然后写下一个地址。


    “他在下城区待过半个月左右,租住在一处民房,那也是他最后出现的地方。我们在里面找到了一些东西,付清尾款后会把这些东西交给你。”


    “我怎么确认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下城区也有我们的舵口,你可以验证之后再付尾款。”


    那人离开后,余幸对着纸条开始犯愁。


    这个地址是在下城区,而且比她之前住的地方更加偏远。


    下城区的治安不是开玩笑的,如果没有靠谱的人陪着,她自己是不敢去的。


    或许可以雇两个保镖。


    可这地方的保镖也一样不靠谱,找到什么样的人全凭运气。


    正在李知返因为这件事发愁的时候,何苗苗却带来了一个好消息——她打算把纺织工厂开到下城区,这趟要亲自过去选址。


    余幸立刻跳起来:“带我一个!”


    出发时间定在三天后。


    凌朝不太高兴,余幸走的太急,他抽不出时间。


    而余幸巴不得他去忙,不然还要编借口来敷衍。


    三月春风,商船扬帆一路往南。


    余幸站在甲板上,感受着风吹过脸颊,心也一起飞起来了。


    她和何苗苗相差有十多岁,但其实并没有什么代沟,相处的挺融洽——而余幸带着的肉酱和卤味,也几乎都进了何苗苗的肚子。


    随着船只往下城区深入,两岸的景色也有所改变。


    低矮的民房,飘荡的小船,瘦削的儿童,衣衫破烂的船工。


    这样的景象何苗苗是头一回见。


    余幸提醒道:“你没来过下城区,这里的治安有些乱,巡城使能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就算上岸之后,也尽量不要单独行动。”


    下城区的河道容不下太大的船,临近到达目的地时只得又换了一艘小点的。


    商行中介早就翘首等在岸边,脸上笑成一朵花。


    “哎哟,贵客到了!”


    住宿的地方也是商行的人提前安排好的,一处干净的小院,院子中央有一口水井。


    何苗苗要去谈生意,余幸不好跟着,便打了些水将小院简单擦洗一番,又出门买了些食材。


    她一边买着东西,顺带打听纸条上的地址,得知离着此处并不太远,但也要坐牛车才能到。


    卖菜小贩摇头:“那地方有什么好去的?”


    余幸笑笑:“我有个姑母依稀记得是住在那附近的,兴许是记错了。”


    “你一定是记错了。”


    小贩信誓旦旦:“那地方多少年都没人住了。”


    余幸提着一篮子菜回去。


    做了青椒牛肉的浇头,又煮了大锅的打卤面,然后另外切一点小咸菜。


    她一点都不担心做多了会浪费。


    毕竟在下城区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没人比余幸更清楚,这地界的东西有多难吃。


    果不其然,没多久,何苗苗便领着人回来了。


    一大锅的面条一点都没剩,连汤底都被抢着喝光了。


    何苗苗捂着肚皮,撑的眼神涣散:“我怎么感觉,你就算煮个面条,也比别人做的好吃呢。”


    余幸失笑:“你可能是饿的过头了,怎么样,今天考察的还顺利吗?”


    “还行吧,今天去看了几个地方,地价比我想的更便宜。”


    当初想要把工厂建在下城区,主要原因是想要照顾万一有落在下城区的同胞,当然,何苗苗本身是个商人,她也要考虑盈利的问题。


    毕竟工厂的开设不可能是纯粹为了做慈善。


    余幸道:“对了,我想跟你借两个保镖,只要明天一个上午就好。”


    何苗苗大手一挥:“小事,随便用。”


    于是隔天早上,余幸带了两个保镖,赶着马车出门了。


    下城区的道路规划混乱,一边走一边打听,足足花了两个多小时,才好不容易找到附近。


    然后她便理解了,为什么卖菜小贩说这地方不可能会有人来。


    到处都是垃圾。


    臭气熏天,蝇虫嗡嗡飞舞,边角上支棱着几个摇摇欲坠的棚子。


    余幸捏着鼻子,抬脚迈过堆成山的垃圾。


    房子低矮破旧,几乎照不进去阳光,但还是能依稀找到一些有人住过的痕迹。


    摇摇欲坠的木门上的划痕,钉在墙板上的破损的便签,三条腿的桌子歪倒在角落,边上还有个明显是用暴力痕迹撬开的木箱。


    木箱是空的,里面的东西显然已经被拿走了。


    不过余幸还是很佩服,这样的地方都能被找到,有些钱合该着让人家来赚。


    她在里面翻找了没多久,便有人找来了——是一个中年模样的汉子,人长得瘦小,眼神里透出几分机警。


    “你们是什么人?在我家房子里找什么?”


    “这是你家的房子?”


    瘦小男人挺直胸脯:“这是我家老宅,我祖奶奶住过的,不是我的房子,还能是你的?”


    “你们是不是来偷东西的?”


    这话说的就有点昧良心了,这房子在垃圾场里,房顶都被风吹走了大半,破的连乞丐都不乐意住,能有什么东西值得贼惦记。


    但余幸无意跟他起冲突。


    她退后两步:“没有,我不是来偷东西的,我什么都没有拿。”


    瘦小男人却不依不饶道:“贼从来不承认自己是贼,我原本可是在这里藏了一大笔钱,就在那个箱子里,我现在确定就是你们拿走了!”


    “赔钱,否则我就叫巡城使来抓你们!”


    余幸:“”


    她现在能确定了,这人就是个无赖。


    于是她招一招手,两个保镖立刻上前,将那瘦小的男人拖了出去。


    在下城区,弱肉强食的规则更加适用。


    确认再找不到其他更有价值的线索之后,余幸离开了垃圾场。


    她去镇上找到那人提前给的地址,痛快付完尾款,拿到了一个小的木箱。


    当场打开查验,确认里面有一本笔记,以及一小摞的草稿纸,还有一个残破的杯子,两只脏兮兮的毛笔,以及一小块痕迹模糊的黑板。


    她抱着木箱回到小院,心情是难掩的激动和兴奋。


    何苗苗没在。


    开工厂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她也有许多工作要忙。


    余幸找了张空桌子,关上房门,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件搬出来检查。


    笔记本和草稿纸因为是封在箱子里的,所以保存的还算完整,但黑板上的字迹已经不太能看清,余幸仔细辨认良久,觉得那可能是个路线图。


    下一页画了一条湖泊,标注了密水河三个字。


    “密水河?总觉得有点耳熟,应该在哪里听过的。”


    她起身在书柜上翻找,找到一本游览图,上面详细标明了附近的村落,山脉,河流。


    果然,密水河离着这个镇子并不太远。


    再回想这一路上隐约听过的传闻,当地人似乎对那里有所忌讳


    余幸蹲在街边,包圆了卖果子大娘的小摊,从她嘴里知道了来龙去脉。


    “好多年了,一直是这样的。”


    大娘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但从她小时候记事起,大人们就不允许去那里。


    “那片林子邪门的很,经验再老道的猎人,到了那里也必然会迷路,转啊转的一天都走不进去,而且晚上的时候,林子里还会发出怪光。没有人,但能听到讲话声。”


    “都说那里面住了个妖怪,是妖怪的老窝。”


    余幸忍不住道:“那你们住的这么近,都不害怕吗?”


    大娘似乎被问住了,良久才道:“那是个脾气好的妖怪,只要我们不去招惹它,它也不会出来祸害我们。反正就这么一直住着再说了,哪有钱搬走新房子哦。”


    听起来是神叨叨的。


    余幸有心想去看看,可又不太敢。


    她现在已经不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了。


    毕竟穿越和借尸还魂这种事都能发生在自己身上,那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要是凌朝在就好了。


    是这样想的,可还是忍不住赶车到附近去看。


    果真是一片很密实的林子,大约因为无人踏足的缘故,植物们都生长的十分放肆。


    天慢慢黑下来,余幸在外面踌躇良久,终于是没敢进去。


    直到洗漱完临睡觉的时候,余幸还在想着那片林子和那条河。


    半夜睡的迷迷糊糊,觉得有点热,伸手一摸,枕头边上毛茸茸的。


    “?”


    余幸从睡梦中吓醒,下一秒,就听到凶巴巴的声音:“你是不是打算偷偷溜走!”


    第133章


    余幸点上灯,一人一猫围桌夜谈。


    余幸叹气:“说说吧,什么叫我打算偷偷的走?”


    猫脊背上的毛微微炸开,心虚的别开脑袋:“我知道你想回家。和余云辉一起。”


    “我没想阻拦你但你不能偷偷的走。”


    余幸:“你听到了?”


    猫点头。


    余幸眉毛一竖:“胡说八道!这些话我都没说过!你从哪听的!”


    猫一缩脖子,耳朵压成飞机耳。


    余幸:“你要不先变成人呢?”


    猫摇头。


    他才不。


    余幸对于大花的容忍度比对凌朝的容忍度高多了,他又不傻。


    “好,这件事咱们暂且不提,你夜里偷偷跑进别人房间这个毛病什么时候能改?人吓人会吓死人的知道吗?”


    猫低着头,一声不吭。


    那模样挺招人疼的,余幸看着,不争气的心软了。


    她叹气:“我什么时候说我要走了?”


    猫耳朵倏然立起来,目光灼灼的看着她。


    “余云辉要走,是因为他在另一个世界有家人,有牵挂。”


    “我不一样,我的牵挂在这个世界。”


    猫嗖的扑了上去,在余幸脸上狂舔。


    余幸掐着猫的腋窝把猫举起来,本想再呵斥两句,但看到那惊喜的殷切的目光,却怎么也说不出狠心的话。


    “误会就算了,没长脑子还没长嘴么?不会来问我?”


    “你是我最重要的人,我不会离开你的。”


    猫眼眶一酸,挣扎着要把脸去蹭余幸,尾巴一甩一甩的。


    余幸嫌弃的将它扯开:“好了好了,我刚才就想说了,你身上从哪里蹭的,那么些土。”


    她把猫抱在腿上,拎着前肢,给它拍打身上的灰。


    “不过你来的正好,我正要找你呢。”


    “喵?”


    “你明天陪我去一个地方。”


    “喵。”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第二天早上,饭桌上多了一只白底狸花猫。


    占据了餐桌上的一个位置,表情得意,颐指气使的。


    何苗苗挑眉,然后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余幸:“”


    不,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老脸丢尽。


    不过有了凌朝,也就不用再借何苗苗的人了,两人同乘一匹马,来到了那片林子前。


    半路上,余幸买了一包袱的干粮带着。


    “听说里面路况复杂,可能会迷路,带点吃喝有备无患。”


    凌朝把胸膛一挺:“我从来没有迷路过。”


    余幸摇头:“凡事无绝对,谨慎点没坏处。”


    把马匹寄放在最近的人家,两人步行进了树林。


    林子里非常安静,没有任何动物,只有头顶偶尔有飞鸟展翅的声音。


    越是往里面就越难走,因为没有人踏足,所以植物长势非常嚣张。


    凌朝一把将余幸抱起,让她半坐在自己肩膀上——原本变作兽型是更方便的,但他浑身的皮毛都滑溜溜的,抓不住。


    茂密的树冠把阳光遮挡了大半,余幸心里有点发慌。


    “咱们这是在往哪个方向走?”


    “北方。中心。”


    凌朝道:“这里的地形的确有些古怪,但我们家族的人辨认方向是本能。”


    “奥。”


    不知走了多久,余幸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


    很轻,规律的斯斯声——她觉得有点熟悉,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显然凌朝也听到了。


    他立住脚步,耳朵动了动,干脆果决的变成兽形态,将余幸护在身后。


    斯斯声越来越大。


    凌朝戒备的看向四周,压低身形,这是准备进攻的信号。


    余幸一个激灵,一把揪住凌朝的皮毛:“等等,我好像知道是什么了?”


    下一秒,清脆的女声提示音响起:“前方进入监控区域!请保持微笑!”


    “ ”


    “是电子音。”


    余幸拍拍他背部紧张的肌肉:“刚才的斯斯声可能是没信号或者电流声,没有危险的。”


    大猫歪头:“什么是电子音?”


    他分明听到有人说话,可这附近只有他们两个是活的。


    “电子音不是人说的话,是电脑系统算了,变回来,相信我,没事的。”


    又往前走了一小段,前方出现小区域的空地,斑驳的柏油马路延伸往一栋圆顶建筑。


    建筑周围拉起了一圈的网子。


    “别乱碰!可能有电的!”


    余幸连拦住凌朝跃跃欲试的手,四处看看:“这里应该有入口,你跟在我后面。”


    果不其然,两人在另一个方向找到了入口。


    扫脸后,大门缓缓开启。


    清脆的电子女音再次响起:“登记完成,请小心台阶!”


    凌朝忍不住四下里看。


    真的没有人在说话吗?


    感应到有人进入,屋内灯光瞬间亮起,房间中央的大屏幕上闪动着一串串代码,最显眼的地方摆放着一个文件夹,上面有五个大字。


    “选择者计划。”


    余幸拿起那本文件,仔细翻看。


    按照文件上的标注的日期,这座建筑的建造者比她所在的时代还要再往后五百年。


    彼时科技已经获得了更加先进的发展,人们也因此发现了其他的平行时空。


    这个科研团体挑选了这里作为据点之一,但由于这里的发展水平太过落后,因此他们提出了这个''选择者计划''。


    从过去的某个时空里,挑选意外死亡的,身怀某种特定技能的人,将他们传送到这里。


    但这种行为本身是不合法的,因此只好秘密的进行。


    看到这里,余幸心里稍微好受了一点。


    是意外死亡,选中,穿越,而不是选中,导致死亡,穿越。


    看似只是顺序发生了变化,但本质却是截然不同。


    既然死亡原本就是不可避免,换个地方获得重生,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文件的最后提到了奖励机制——穿越者将在这个世界所达成的成就填入系统,系统会自动判断是否合格,如果通过核验,被选择者就可以选择返回原世界。


    余幸暗暗松了口气。


    按照这个标准,余云辉绝对有资格达成。


    他可以回家。


    余幸拿起地图看了看,推测道:“返回的传送舱应该就在密水河,这里有路线图,你又会辨认方向,我们走路过去吧。”


    “好。”


    走了大概一个小时,循着水声,终于来到密水河的分叉口。


    周围拦了整圈的电网,凌朝变成大猫,载着余幸从上方跃了过去。


    余幸抱着猫头亲了一口,夸奖:“真厉害!”


    大猫低呜,用脑袋回蹭。


    水流很急,从面上看不出什么,凌朝袖子一撸:“我会水。”


    “不行,这里水太急了,万一发生危险,都找不到人来救。”


    余幸摇头:“还是回头多带些人来吧,左右也不差这几天。”


    两人走出林子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


    林子外围有些火光,走上前去看才知道,原来是寄放马匹的那家人,看他们天黑了还没有出来,担心遇到危险,所以组织了人来找。


    此时见两人出来,连忙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问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危险。


    “没怎么,就是迷路了,所以才出来的晚了。”


    余幸笑笑,抓了一把银币塞给那家主人:“这点钱请大家喝点热茶,辛苦你们了。”


    两人乘上马匹回到小院。


    何苗苗没在。


    余幸给她留下一封信,然后收拾东西,连夜赶回桾都城。


    她迫不及待想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余云辉。


    但骑马赶路实在难受,不过一个多小时,余幸就被颠的腰酸背痛。


    凌朝语出惊人:“你要不要骑我?”


    余幸:“?”


    凌朝:“把马鞍套在我身上,我可以走的又快又稳。”


    余幸哭笑不得:“我现在已经很累了,你别再逗我笑了。”


    天亮后,两人来到最近的城镇,打算吃点东西,然后置办一套马车。


    镇上恰好有人在办喜事,新郎官骑着高头大马,喜队吹吹打打从身旁路过,随行的喜娘往人群中抛洒糖块,引得一群小孩跟着队伍跑。


    余幸感慨道:“这婚姻嫁娶的习俗,应该也是这位前辈所宣扬,怪不得跟我们那里差不多。”


    “那我们也这么办。”


    凌朝不假思索:“都是你说了算。”


    余幸单手托腮,笑盈盈的看着他:“但也不是完全一样,在我们那里,男女双方确认关系之后,还有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叫求婚。”


    “求婚?”


    凌朝虚心求教:“那是什么?”


    余幸想了想:“算是男请女方答应结婚的一种仪式,要展现诚意的那种,最好带点惊喜和浪漫的。”


    凌朝明白惊喜,但浪漫是什么?


    他把疑惑问出口,但余幸也说不清楚——一种感觉?一种氛围?


    于是凌朝决定等回到桾都城,要找余云辉谈一谈。


    既然他们都来自同一个世界,那余云辉肯定知道这个词的意思。


    而且余幸不是说过了么,余云辉在那个世界属于''高级知识分子'',是很博学的人。


    所以他肯定能解释清楚。


    第134章


    回到桾都后,余幸第一时间找到余云辉,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达成任务就可以回家,你肯定没问题!”


    余云辉也觉得高兴,但他还是道:“那我也要先把这些事情做完。”


    老实说,虽然现在也教出了几个学生,但把全部工作交给他们,还挺不放心的。


    电虽然是好东西,但也有一定的危险性。


    况且么,眼看着这座城市在自己的努力下慢慢往好的方向发展,他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舍不得是当然的。


    余云辉又问了几个问题,例如回去之后是不是还用原来的身体,两个世界的时间流速是不是对等


    但余幸都答不上来。


    她有些尴尬:“要不你还是抽个时间自己去看看吧,我太着急了。”


    余云辉笑笑:“没关系,反正在那里又不会跑掉,等忙完这一阵我再过去,不着急。”


    没多久,凌朝私下里找到余云辉,问他什么是浪漫。


    “我第一次听这个词,你们是同一个地方的,你应该知道吧?”


    余云辉:“是知道。可是我毕竟没交过女朋友,说的也不一定完全准确。”


    凌朝有些意外:“你不是懂得很多吗?没人喜欢你?”


    “ ”


    说起来,这也不能怪凌朝。


    毕竟余幸总在他面前说余云辉是高级知识分子,如何如何的博学多才,如何如何的高收入人群,所以才造成了这样的刻板印象。


    “我也只是普通人而已,没那么受欢迎。浪漫就是情侣关系里一种好的氛围,可以通过一些小的技巧和方法增进感情,比如送礼物,例如玫瑰和钻石什么的。”


    “什么是玫瑰?什么是钻石?”


    “也不用非得是玫瑰和钻石,就是你觉得对方喜欢什么,就送什么,让她高兴。”


    “ ”


    凌朝听的云里雾里,但也知晓了其中的道理——送东西总是没错的。


    送的多了,总有喜欢的。


    他的工作原本就要各地的跑,见的各种新奇玩意儿也多,这下更是变本加厉,看到什么都要带回来,以至于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几乎堆满了一个仓库。


    余幸有些头疼,但看到猫猫头殷切的目光,还是忍不住将略带违心的话说出口:“ 很漂亮,我很喜欢,谢谢你。”


    得了鼓励,凌朝干的越发有劲儿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


    何苗苗的工厂顺利开张了。


    比预想中顺利很多——下城区工作的机会本就不多,能让女人赚到钱的行当就更少,因此大家都非常珍惜这样的机会。


    何苗苗还派了好手艺的织布师傅过去,教当地的妇女做手工活,一时间各种花样纺织成为当地的风尚。


    余幸新开了一家商店,主要售卖便利食品,例如方便面,卤味,鱼干。


    都是方便携带,可长久保存的食品。


    店里生意很好,有些镖队和货商特意跑很远来购买。


    天气些微转凉的时候,发电站建好了。


    城里开始铺设电线试点,余幸第一个积极响应。


    大花食府名下所有的店铺都通了电,余幸还特意从码头上淘了些水晶吊坠组装成灯具模样,吊在厅堂大厅里,灯火璀璨引得众食客啧啧称奇。


    这东西新鲜,周围很多商铺的老板也来看,又问许多例如安全性和性价比一类的问题。


    “通电是不要钱的,免费给铺到店里,每个月的电费也就三五个银币,比点灯还便宜呢,又亮堂又好看,而且还没有烟味。”


    飞花酒家也在第一批次的试点商铺中。


    凌老板出手阔绰,直接去琉璃厂烧了一大批的彩色琉璃,将店铺内外嵌的满了,整个酒馆被装饰的五光十色,璀璨华丽。


    夜色中,余幸站在招牌下,怎么看都有点微妙的眼熟。


    “好像KTV啊”


    “ KTV是什么?”


    “没什么,我随口一说的。”


    但大家好像都比较欣赏这种审美。


    一时间,烧制彩琉璃灯具在桾都城里流行起来,一到了晚上,处处都是灯红酒绿。


    第一场秋雨落下时,几乎整个桾都城的商铺都已经通了电。


    余幸坐在桌前合计账目。


    大花食府如今在桾都已经有了五家店,鸭脚港有三家,附近的港口正在筹划新开一家规模比较大的自助餐厅,这还不包括新开的几家便利商店,也在逐渐扩张中。


    余老板的事业可谓是蒸蒸日上。


    窗户打开,细雨夹杂着秋风飘进来,卷来几丝凉意。


    余幸裹了裹衣服,望着外面的景色。


    不知不觉,这已经快要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个年头了。


    日子过的真是快啊。


    房门推开,凌朝端着盘子走进来,手里拿着一条金黄酥脆的小炸鱼。


    余幸就着他的手吃了,笑道:“——又去厨房了?大师傅们都怕了你了。”


    凌朝:“没有,他们都愿意给我吃。”


    几年的时间不足够让一个暴躁猫猫头变成一个沉稳猫猫头,但余幸很确认自己越来越离不开他。


    她摸摸凌朝的衣服:“穿的这样少?今天挺冷的。”


    “不冷。我们家族的人都耐寒。”


    猫嘛,都是一身的毛毛。


    余幸突然记起:“对了,今天有鸭脚港送来的包裹,里面有给你的东西。”


    她从旁边拿起一个小盒子,打开来是两件花色艳丽的背心,上面还绣着大花食府四个字,镶着滚毛边儿,十足的精美可爱。


    “盐二还记得你呢,特意给你带的。”


    凌朝臭脸:“我不要。”


    在他还是猫崽的时候,余幸就热衷于把它打扮成各种古怪模样。


    谁家猫要穿衣服的?它身上的皮毛足够御寒。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要穿衣服,也不能给它穿明显是小母猫风格的衣服啊。


    “但这是别人的一番心意呀,而且这衣服确实好看,你不穿就没人用得上了。你就只穿给我看好不好?”


    凌朝还是不太乐意,但又耐不住余幸的请求,终于败下阵来。


    随着一道刺目亮光,白底狸花轻巧的跳上桌子。


    余幸摸摸它的毛:“好像是厚了不少,天气冷了就自动换毛吗?真智能。”


    “什么是智能?”


    “是夸你的话。”


    余幸随口敷衍,拿起一件小衣服给它套上:“大小也合适,这里还有能调节的带子。”


    穿好后,她左看右看,越发觉得没有相机拍下来实在是太可惜了。


    “真漂亮,要是在我们那个年代,可以去做猫模。”


    大花耳朵动了动:“什么是猫模?”


    “是一种辅助展示商品的工作,入行条件很严格的,要长得好看的才能做。”


    凌朝默默记在心里。


    万一有哪天真的去到余幸的世界,自己不至于是一无所长。


    余幸拍拍小猫头,鼓励道:“当然能做,你长得这么漂亮,一定能成为最火的小猫明星。”


    余云辉偶尔会来店里吃饭,有时候是自己一个人,有时候是和工人。


    他现在和原来完全是判若两人了。


    晒黑了是一回事,主要是整个人所散发出来的气质已经截然不同。


    刚来到这里的余云辉,瘦瘦弱弱满面书卷气,现在的余云辉,朝气蓬勃。


    “年轻人就该这样。”


    余幸由衷的道:“我没有别的意思,但你这样看起来真的很好。”


    余云辉笑出一口白牙:“我也觉得。”


    他挠挠头:“不过,我也真的该回去了。你们什么时候举办婚礼仪式?”


    “怎么说咱们也是从一个地方来的,你要结婚,我怎么也不能缺席的。”


    余幸笑了:“肯定要邀请你的,日子定在初冬。”


    “差不多还有一个月?说快也快。”


    余云辉道:“我现在也有些积蓄,等我走了,就给你吧。虽然我知道你不缺钱,但我也没有别的人能托付了。”


    余幸略一思索:“可以把这笔钱做成教育基金,建造一所学校,你教的那些学生以后也会成为老师,再教授更多的学生,这个世界才会一直变好。”


    “倒也是个办法,还是你想的更周到。”


    这样想着又有些伤感:“这次走了,可能以后就见不上面了。虽然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做梦也想回去,真的要走了,又有点舍不得。”


    余幸安慰他:“这话也不能说的绝对,万一有人发明出可以来回穿梭的方法呢?”


    “无论如何,祝你以后的日子平安顺遂,我永远记得你这个朋友。”


    要成家,就要置办宅子。


    如今以余幸的经济水平来说,桾都城的房子是可以任意挑的。


    “要说宅子,殿下名下有好几处,您可以先去看看,如果没有喜欢的,咱们再去挑别的。”


    斯柳提议道:“您要是觉得那些宅子太旧了,南边还有一批新建的,我那天去看过了,样式做的新,还都嵌了许多彩色的琉璃灯。”


    如今琉璃灯在城内很流行,大家都争相把自家装饰的五光十色,越是有钱有地位的人家,琉璃灯越多。


    余幸吓得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用普通的电灯就行了。”


    但挑宅子这件事,到底也该紧着进行。


    可一连去看了几次,都没有很合心的。


    斯柳又提议:“如果实在没有喜欢的,可以买块地皮,再按照您喜欢的样子建起来,要是那样的话,院子可以留的大一些,以后有了小殿下和小公主,可以在院子里玩。”


    她很严肃的思考一个问题——凌朝从小就是所有猫崽里最顽皮的。


    如果两个人以后有了小猫崽,若是随了殿下,那可有的闹腾。


    必须要做好充分准备才行。


    第135章


    宅院最终选在了凤凰街往南边的两条街上。


    临街的宅子,宽敞明亮,院子里还有个大花园。


    偶尔凌朝变成兽型,还能躺着晒晒太阳,刷刷毛。


    斯柳站在台阶上,指挥着仆从们将红灯笼和各种彩带挂上去,又拿起流程礼单盘算着是否有地方有所遗漏,又把斯柳指挥的团团转。


    “今天找木匠师傅定做的柜子该好了,你去找辆车拉回来,再叫几个人把花园拾掇一下,现在天气冷,落了许多叶子,不要飘到水池里去了。”


    “还有新送来那些琉璃灯,安装师傅明天才会过来,注意不要碰着了。”


    至于礼服这些,何苗苗都包办了。


    她原本就是做纺织生意,自然用的都是最好的布料,请的最好的绣娘,裁剪成最时兴的款式。


    一来二去,余幸竟然闲下来了。


    而凌朝那边,也不用他亲自来做什么——凌氏许久都没有喜事,自然是要大操大办的来。


    但按照一些规矩,婚前两人是不许见面的。


    凌朝自然是不愿意。


    他平日里要东奔西走,两人聚少离多,好容易有了长的婚假,竟然不能见面?


    在第三次逃窜被捉回后,老家主也恼了,大手一挥,下令将他关在祠堂。


    凌朝虽然混账,但对于列祖列宗的敬畏之心还是有的,因此老实了一阵。


    结婚当天,是个很晴朗的好天气。


    婚队从凤凰街上穿行而过,后面光是装着各式礼篮的马车足足走了有上百辆,以及各种舞龙舞狮的杂耍队伍,整条街道热闹非凡。


    余幸坐在轿子里,撩开帘子缝隙,看到外面有拍手的小娃娃,便随手抓起一把糖果扔出去。


    左右没那么多规矩,开心最重要。


    紧接着是进行各种仪式,身边有熟悉规矩的喜娘悉心引导,不用怕出错。


    但一整天下来还是很累。


    在酒席桌上胡乱的吃了两口,直到夜深了,热闹的人群才终于散去,院子才安静下来。


    新宅子很大,主卧前面有个单独的小院,院里有亭台和桃树。


    不过现在天气冷,所以显得有些冷清。


    月光把地面照的亮堂堂的,余幸坐在窗前剥核桃,等着凌朝——这里的习俗,新郎要在散席的时候去门口送客。


    大约半小时后,穿着一身金红色的猫猫头回来了。


    他一进门就软了,蹭蹭的贴着余幸,嘟囔:“都慢腾腾的,说很多话我恨不得踢两脚,让他们走快些。”


    余幸笑道:“你身上有酒味,喝酒了?”


    “一点点。”


    凌朝用手指比划:“凌寻送来的,我尝了还行,就藏起来了,留着咱们两个以后喝。”


    但是那酒的劲儿大概是很大的,他觉得有点热,脑袋也晕乎乎的。


    不过窗子开着,有凉风吹进来,很舒服。


    余幸垂着眸子,认真的剥核桃,凌朝坐在对面,面颊红红的。


    “你今天真好看。”


    猫猫头眼神发直,痴痴地凑上来,想讨一个亲亲。


    余幸好笑的塞一把核桃仁给他嘴里:“油嘴滑舌!吃了东西能老实些么?”


    “唔我嗦的四真的。”


    凌朝伸手指着天空:“我对月亮发誓!”


    余幸嗔他:“什么毛病,动不动就发誓?”


    但今夜的月色实在美丽,她站起身,牵着凌朝的手,走到院子里。


    “在我们那个时代,有很多写月亮的诗,人们用月亮寄托各种情感。”


    “思乡,爱情,友情今天的月亮这么亮,这么好,那就让它做个见证——我,余幸,成家了,我有家人了。”


    她捧起凌朝的脸,认真望向他的眼睛:“你是我的家人,是我今后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今后的日子里,无论富贵还是贫穷,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我们都要相互支持,鼓励,要一直一直在一起,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


    凌朝嘴眼圈突然红了:“不行,死亡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假如你不在了,那我也不要再活着了。”


    余幸笑笑,垫脚亲吻他的嘴唇。


    凌朝立刻给了很激烈的回应。


    两人忘情相拥。


    月凉如水,红烛纱帐,灯火彻夜未熄


    三天后,余云辉决定出发了。


    余幸和凌朝去送他。


    他有点不好意思:“这不是耽误你们度蜜月吗?”


    余幸笑了:“那就把这趟当做度蜜月吧,也很特别不是吗?”


    一路上,余云辉颇多感慨,看着一花一木都恋恋不舍。


    人真是很奇怪又矛盾的生物,以前他恨不得立刻离开这个地方,但现在竟然也生出感情。


    在树林里找到圆球建筑,余云辉略带忐忑的站在机器前,输入了自己所达成的成就。


    随着清脆的电子音响起,传送室的门唰的敞开了。


    余云辉站到门前,有些犹犹豫豫的。


    余幸鼓励他:“这个入口应该在密水河的交叉口下面,我们上次去看过了,加油,你马上就可以回到原来的世界了。”


    “ ”


    余云辉忽然鼓起勇气似的,转身走来,给了余幸一个大大的拥抱。


    “真的很谢谢你。”


    顶着凌朝杀人的目光,他鼓起勇气把话说完:“如果不是你,我一定活不到这个时候,更别说有机会回家。”


    余幸笑了:“以后要好好生活,我会永远记得你这个朋友。”


    余云辉吸了吸鼻子,挤出一个笑容:“就这样吧,再下去我可能要哭了,那就太丢脸了。”


    他摆摆手,转身走进门里。


    门关上了。


    旁边的显示屏亮起,竟然是实时影像。


    余云辉被传送到了一个小房间,四周是透明的,可以看到外面都是水。


    他定了定神,爬进去躺在了舱体中间,舱门缓缓合上,电子播报音再次响起。


    ''返还原世界,进度启动''


    ''进度百分之三十''


    “进度百分之五十”


    ''进度百分之百''


    舱门再次打开,里面已经没有人了。


    余幸有些失落,但更多的是欣慰:“太好了,他回家了。”


    第一场冬雪落下时,何苗苗风风火火的闯进了余幸的家里。


    “又来新人了!”


    何苗苗神秘兮兮的:“你猜,是做什么的?”


    余幸:“难道是医生?”


    何苗苗激动道:“不是,是农科院的专家!会种地!会养猪!”


    下城区为什么发展不起来?大家的日子为什么很穷?


    归根结底是生产力低。


    粮食产量少,辛苦一整年种出的庄稼还不够吃,更别说拿去换其他生活物资。


    “掉在山里了,正好落在猎人的陷阱里,把腿给摔坏了。说是找村里的大夫看了,拖了些日子总也不好,人家便带他去镇上看伤,被我遇上了。”


    余幸也不禁后怕:“猎人也不一定每天都去检查陷阱的,要是没有被及时发现,就现在的天气,一个晚上就可能要冻死人的。”


    “可不嘛,幸好发现的及时。”


    两人一合计,先找了两个好的大夫送去——桾都的大夫水平高些,至少要把腿给治好了。


    晚上,凌朝回来后,余幸便把这事跟他说了。


    “会种地真的很厉害,我们那个世界,原本也是从粮食不够吃的时代过来的,就是因为出现了一位非常伟大的人,他发明了水稻杂交的方法,让粮食的产量翻倍。 ”


    “苗苗姐说,这次过来的这个人是农学院的教授——教授的意思是,在某个专业特别博学,懂得特别多的人!不光会种地,还会教学生!”


    “这个世界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凌朝也真心诚意的道:“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今年的冬天特别冷,雪又大,恰好凌朝有假期,余幸便喊了人来家里吃火锅。


    凌寻凌念兄弟两个,斯柳斯杨,正好围一桌,热热闹闹的。


    炭火铜炉,翻滚的汤底,新鲜的食材,窗外飘着鹅毛大雪。


    席间凌寻还分享了一件趣事——每逢年节,城中许多人家都有年节时张贴各路神仙画像的习俗,而今年集市上也不知是谁起的头,竟也出了余云辉的画像,并都尊称他为''余电仙''。


    “说供奉余电仙要用最新鲜的果子,否则他生气了,就要给这户人家断电。”


    余幸笑的肚子疼:“是么?那我改天也要去买一张来看看,以后如果有机会的话,就寄给余云辉。”


    余云辉走的时候只跟凌寻说是回老家去,且不再回来了。


    原本还担心不好圆谎,但凌寻竟也没多问,只祝他一路顺风。


    有时候余幸都怀疑,其实凌寻什么都知道——他本就是个聪明人,连凌朝都能看的出不对,他怎么可能完全没有疑心?


    归根结底,可能因为凌寻本就是个洒脱的人,他看的开所有事。


    而凌念丝毫没有为别的事操心,他只专心致志的盯着锅里的肉。


    “熟了!熟了!可以吃了!”


    刚要去捞,凌朝用勺子一网打尽,全捞在余幸碗里。


    凌念眼巴巴的,但又不敢说什么,只好等下一批。


    吃完了饭,一群人又闹哄哄的去院子里堆雪人。


    三只大猫变成兽型,很是追逐打闹了一番,滚的身上全是雪。


    余幸和斯柳比较怕冷,两人揣着暖炉,坐在廊下聊天。


    斯柳道:“您之前交代的''教育基金''和建学校的事情,已经基本谈妥了,开春后就能动工。”


    余幸点点头:“这是能让千千万万人受益的好事,要好好去做。”


    斯柳应声。


    两人都没再说话,余幸看向天空。


    雪越下越大了。


    第136章


    两人偶尔也去老宅留宿。


    每次都带许多东西,大都是吃食——老家主虽然年纪不小,但牙口不差,胃口也好,尤其是脆鱼干,每次都能吃一大包。


    更别说另外一群嗷嗷待哺的猫猫头。


    他们其实都是大花食府的常客,但一些紧俏货也不是时时都能买到的。


    于是凌朝成了兄弟之间最受欢迎的。


    个个都争先恐后,热络的跟他搭话:“你去求求你夫人,新一批的海鲜肠和辣味鱿鱼出来了,先给我留两箱如何?”


    “我也要两箱!”


    “还有我,再帮我留两箱不辣的!”


    凌朝莫名:“店里都有,你们自己去买不就行了?”


    兄弟们便吐槽:“你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自己吃饱了不知别人水深火热,那些走镖的消息灵通的很,一有货便抢个干净,根本都来不及去!”


    “你也稍稍顾念些兄弟情,好歹咱们是一起长大的!”


    但还没等到凌朝递话,余幸便将另外一辆马车领进门,说这里装的全是工厂出的最新品,让各位叔伯兄弟尝个鲜。


    一众猫猫头欢呼雀跃。


    从此余幸的威望超过凌朝


    凌朝的职务小小的变动了一下。


    依然是负责抓捕犯人和维护治安,只是不用频繁的各地跑,桾都西城的一片区域成了他固定的管辖范围。


    余幸思索片刻:“西城啊?那里有家快餐店。”


    遂给他一张最高等级的卡,店内所有开销一律免单。


    凌朝也听话,每天固定去吃早饭和午饭,偶尔有同僚一起,也都拿出卡片,大方的结账。


    同僚觉得奇怪:“我从没听说过大花食府出过这样的卡,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这是我夫人的店,她给我的卡。”


    同僚震惊:“你夫人是大花食府的老板?”


    凌朝脾性虽然略算不上好,但工作的时候还是很认真的,也没有什么架子。


    虽说同僚都知道他出身贵族,但同龄人之间没那么多谄媚,依然相处起来如兄弟一般。


    可眼下,同僚却热切的看着他:“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你夫人竟然是大花快餐的老板!”


    “无论如何,请你帮我这个忙——下个月我岳丈过寿,我想在凤凰街那家大花火锅定个最大的包间,早问了几次都说要排队不一定有位置,能不能请你帮我这个忙?”


    凌朝:“我只能帮你带话,能不能挪出来,不保证。”


    回家后,他把话转述给余幸。


    余幸笑道:“当然没问题,你的同事么,让他定好日子,到时只管来就是了。”


    凌朝抱着她,黏糊糊的蹭:“多亏我有个好夫人,让我在外面好有面子。”


    余幸转头亲一亲他的面颊:“你长得这样帅,也让我很有面子。”


    “ 只是容貌么?”


    “都有,但容貌格外好。”


    同僚之间,偶尔也聊到婚后生活。


    凌朝听到的大都是抱怨的话,比如怎样怎样争吵,怎样怎样矛盾。


    他有些不解:“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为什么要彼此争吵消耗?”


    同僚挠挠头:“这话说的,谁结婚也不是为了吵架,可日子要过起来,哪有不拌嘴的呢?”


    “我们就从来不吵架。”


    “那一定是你夫人特别好,要不然啊,就你这急脾气,啧啧。”


    凌朝与有荣焉的挺起胸膛:“我夫人当然是特别好。”


    日子不紧不慢。


    天气冷了,又暖了,冬去春来,积雪消融,万物复苏。


    凌朝有公假的时候,两人会一起出去。


    多是去远郊的山上,鲜有人烟的地方,带一块野餐垫,带点吃食。


    余幸躺倒在日光下暖洋洋的睡一觉,而凌朝则变出兽形,在一大片的狗尾草里打滚撒欢。


    时间久了,养猫竟也养出一点养狗的心得,就是都得出去遛


    偶尔也说起下城区的那段日子。


    但话题只要一扯到青雅和明明,凌朝都要补充一句:“——那个女人真的很狡猾。”


    像泥鳅一样,一点踪迹都找寻不到。


    是他职业生涯中为数不多的滑铁卢。


    每当这时,余幸便只是笑。


    圆形建筑的那片林子如今已经被保护起来,何苗苗买下了附近的林地,并修建了围墙防止有人误闯,同时也方便以后如果有同胞想要回家,可以少走冤枉路。


    下城区的纺织工厂办的风风火火,也间接的带动了周边的经济,余幸在厂里开了一家小的食堂,定价很低,不求赚什么钱,只要能出一份力。


    她见到了那位农学教授,是个三十来岁的女性,姓张。


    但张教授说自己其实已经快要五十岁了,这并不是她原本的身体。


    余幸了然的点头:“是,我也是这种情况,我原本的年龄也比现在要大一些。”


    但余云辉是用了自己的身体,之前那位文学系的前辈也是。


    虽然不知道这其中的原理是什么,但余幸还挺庆幸的——能有一副健康的身体,原是她梦寐以求的


    产业太多也未必是一件好事,虽然做了老板,可总也不能甩手不管。


    各地例行检查还是要的。


    不过目前她名下的资产还是集中在鸭脚港和桾都,所以只需要两地来回。


    其实余幸挺喜欢鸭脚港的,这里靠近码头,空气湿润,富有活力——唯一的缺点是吵了点,每天很早就有号子声,但习惯了也就不觉得怎样。


    盐二仍旧负责鸭脚港店面的事务打理。


    他如今沉稳许多,越发有大掌柜的派头,还有了一个很可爱的儿子。


    大花快餐的生意还是很好,毕竟实惠,又是在这种人来人往不缺客源的地方,名气又已经打出去,基本就不用太操心。


    临近港口,风大,极端天气多。


    余幸就赶上了。


    第一年来鸭脚港的时候就见识过威力,而且那一年的风暴格外大,甚至吹塌了不少民房。


    这种天气当然不用开张,不过大花快餐还是留了一个档口开着,有两个留宿的员工值班。


    港口这种地方,一年四季都有人来人往,许多外地人根本不知道这里的天气,靠岸后才发现是暴雨天,没有地方躲避很狼狈。


    大花快餐便给他们提供短暂的落脚点,再给一点热饭热汤。


    出门在外的,能帮一把是一把。


    余幸坐在窗口,外面风声呜呜的。


    裹了裹身上的长袖,她有点想念凌朝了——此时要是有个猫猫头抱着,一定很温暖。


    大约是想什么来什么,值班的员工突然跑过来,说有个小猫在门外面。


    “猫?这种天气怎么会有猫?”


    忙起身去看,果然,半大的小黑猫伏在台阶旁,浑身毛毛湿漉漉的,被雨水浇的眼睛都睁不开了,看样子也就才一个多月。


    余幸将小猫捧起,吩咐人去弄温水和干毛巾,又是洗又是擦,好容易将这小东西给缓和过来。


    猫崽伸着爪子,喵呀喵呀的叫起来。


    余幸笑道:“这是饿了。不过现在没有羊奶,先盛点米汤来喂吧。”


    “幸亏发现的早,要不然这小家伙可能让雨给呛死了。”


    两个值班的员工年纪都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都是喜欢小动物的,便逗着它玩。


    余幸叹息:“也罢,看天晴了有没有母猫来找,就先养在店里吧,长大了还能捉老鼠。”


    因着这场风暴,她在鸭脚港多耽搁了几天,结果就是凌朝主动找来了。


    余幸哭笑不得:“你不是猫么?怎么像小狗一样黏人?”


    凌朝气哼哼的:“我看见于三儿了!”


    “谁?”


    许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余幸还恍惚了一下,然后记起,哦,于三儿啊。


    “不奇怪啊,巡城使么,经常也要各个区域跑的,他之前也被调到鸭脚港过可能这几天天气不好,又调来帮忙了?”


    “哼,记得可真清楚。”


    “ ”


    两天后,天气放晴。


    两人去集市上闲逛,竟然真的见到了于三儿。


    主要是于三儿的身量十分高大,在人群中特别显眼。


    他怀里抱着一个小女孩,也就才一岁左右的模样,身旁有个微胖的年轻妇人,正在弯腰选购青菜,两人低声说着什么,偶尔笑一笑,很是和乐融融的一家。


    凌朝侧身挡在前面,不大乐意:“你怎么还看他?”


    “你这就有点不讲道理了。”


    余幸无奈道:“明明是你先看的,我可什么都没有说。”


    “不过那女娃娃看着倒真是白嫩可爱,幸亏没随着于三儿的皮色。”


    “哼。”


    余幸上前两步,顺着毛的安抚:“好啦,我没有在看于三儿,刚刚是在想,咱们以后也可以有个这么可爱的女儿。”


    “ ”


    “要随你最好,又高又白。”


    “ ”


    凌朝想了一下那副画面,心里美的冒泡。


    他哼哼唧唧的:“随你也可以,也好看。”


    又补充:“但是花色要像我。”


    “ 这个好像没有什么规律吧?我看你家里,你的兄弟们花色也没有跟父母完全一样的。”


    凌朝很坚持:“但是白底狸花就是最好看的。”


    余幸倒是没什么所谓,她觉得所有的花色都非常可爱。


    但她愿意哄哄这个猫猫头。


    “对,我也觉得你的花色就是最好看的。”


    凌朝满意了。


    余幸摸摸他的脑袋:“回去了,今晚给你炸小虾。”


    “奥!”


    凌朝高高兴兴的应声,两人牵着手,一起踏上回家的路。


    ——完——


    第137章


    原本是去给何苗苗送东西,但进得林子去,竟然迷路了。


    自打这片林子的围墙建起来后,这还是第一次来,内部的构造似乎也有变化,连自诩从不迷失方向的凌朝也摸不着头脑。


    好容易找到大门出来时,眼前却全然已经是另外的景象。


    两人茫然的站在车水马龙的大路中间,一时间竟然有些愣住。


    余幸率先反应过来,拉着凌朝退到路边:“快走快走,要变红灯了!”


    “红灯?”


    凌朝看向马路中央,许多形状和颜色不一样的带着轮子的箱子,整齐规律的排列前进。


    “这些就是我跟你提过的汽车。”


    余幸环视四周,越看越觉得熟悉:“这个路口,我以前经常在这里出摊。”


    但这里不允许摆摊,经常会有城管前来驱赶。


    凌朝微愣:“所以,这里是你的世界?”


    “应该是的。”


    余幸指着一个方向:“我原先租住的房子就在那边。”


    那是个公寓楼,商住一体的,环境称不上好,但价格相对还能接受,只是缺点也很明显——吵闹,电梯拥挤,早高峰时时常要登上许久。


    两人步行到楼下,凌朝表示诧异:“这里的房子,都建的这么高吗?”


    “因为地价很贵呀,为了把房子卖更多钱,就越建越高了。”


    来到房门口,余幸试探的敲门,没得到回应。


    说起来,她自己也是没什么底气——毕竟已经离开这么久,当时的租金也只交过一年,房东大约早就把东西给她扔掉了。


    垫脚摸上门框边边,找到了自己曾经放在这里的备用钥匙。


    插进锁孔,旋转几下,咔的一声,门开了。


    但令人惊讶的是,这里的摆设布局仍然跟她离开之前一模一样。


    衣柜里是她的衣服,鞋柜里还放着她的鞋子,厨房里的工具也是之前惯用的。


    桌子上有张纸条,上面写着一行小字。


    ''我把这个房子买下来了,万一哪天你回来,兴许还用的上。 ''


    落款是余云辉。


    余幸松了口气,然后笑开:“对,我之前跟他说过我的住址。真是多亏他了,我的银行卡和身份证都还在这里呢,要是丢了就麻烦了。”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难得是来了,我就带你转一转吧。”


    “不过还是要先换衣服,我找找看啊”


    衣柜的衣服太久没有晾晒过,有股淡淡的味道,余幸换上自己的衣服,而凌朝则穿上了她的睡衣——超市搞活动处理过季衣物,凭本事抢得的大短裤和大白T。


    又去到楼下的超市,买来一双大码的男式拖鞋。


    并不是她不舍得给凌朝买一双正儿八经的鞋子,只是不清楚具体尺码,只能大致估量。


    期间还顺路在隔壁的取款机查了银行卡余额,里面的存款还是原封不动的数字。


    摆小吃摊其实是能赚到一些钱的,但余幸一直不舍得花,她想用这笔继续当做创业的本金,也是以后安身立命的根本。


    回到房间,凌朝正蹲在电视旁边研究,见余幸回来,便问:“这个大黑盒子是什么?”


    “这个叫电视。”


    余幸一边说着,接上电源打开开关:“打发时间用的,不过也能从里面学到很多东西。”


    然后又陆续把家里的电器给他介绍一边,比如冰箱,比如洗衣机,又比如热水器。


    “还有咱们上楼时乘坐的电梯,这些东西都是用电力驱动的,所以你知道我为什么说,余云辉所带去的东西很伟大了吧?”


    “只要有了电,在不久后的将来,我们也能用的上这些东西。”


    “天色也不早了,走吧,我们去吃饭,这个世界有可多好吃的了!”


    公寓的附近就有商场综合体。


    余幸在一楼的专卖店买了两个手机,重新办了手机卡,还开了一张副卡给凌朝用。


    “这个叫手机,就算离得很远也能互相联系,假如咱们走散了,你可以给我打电话。”


    晚餐是在楼上的自助餐厅,每个人二百八十八的标准。


    余幸自己也从来没舍得吃过这么贵的,但她愿意带凌朝来见见世面。


    “这里面的食物,只要不浪费,都能随便吃。”


    “这个叫做芒果,是热带水果热带水果就是只生长在气候比较热的地方,然后运送过来。”


    “这个叫蛋糕,我之前也做过的,不过样子和味道都没有这里的好,人家是专业的甜点师嘛。”


    凌朝道:“如果我去做猫模,一天能赚多少钱?”


    “ ”


    “我不太清楚这个世界的货币规则,但这个手机要三千币,一顿饭两个人六百币,如果要在这里生活下去,那么每个月的开支要在三万币上下,这个数目容易赚到吗?”


    “不能这么算,虽然这顿饭要六百多,但也不是天天吃的。手机也能用好几年呢。”


    余幸单手撑着下巴,笑眯眯的:“那只是跟你说笑的话啦,我有种直觉,我们不会在这里待太久的。我的存款足够咱们花用,你就权当出来旅游就好了。”


    吃过饭后,余幸又买了两张电影票。


    离得最近的场次是科幻惊悚片《巨鲨登陆》,考虑到凌朝是第一次接触电影,她再三叮嘱,里面的画面都是假的,是演员演的,没有任何人会有危险。


    凌朝:“这个也是用电?”


    余幸:“是,但也不只是电,还有些别的科技。”


    演播厅里几乎都是成双成对的小情侣,两人挨在一起坐着。


    恍惚间想起学生时代,那时候班里一起组织去看公益电影,有些偷偷早恋的小情侣会换座位坐在一起。


    当然,余幸从来都是被换走的那个。


    周围的灯突然熄灭,凌朝的身体猛然一僵。


    余幸连忙握着他的手安抚:“这是电影要开始了,别怕。”


    凌朝嘴硬:“没有害怕,刚刚只是鞋掉了。”


    “我差点忘了,你的鞋不合脚,一会儿我们重新去买一双吧。”


    于是看完电影后,便去了旁边的男装店,给凌朝买了新衣服。


    商场的衣服价贵,虽然只是年轻人快消品的牌子,但一套下来也花了近三千。


    但合身的衣服毕竟是好看,余幸由衷的道:“你穿的比模特还好看呢。”


    凌朝歪歪脑袋——即使变成人,他偶尔也会带有一些猫科动物的习性。


    “你为什么不买给自己?”


    “因为我有衣服啊,你是真没的穿。”


    离开商场后,两人沿着江边散步。


    夜晚正是热闹的时候,许多家长带着小孩出来玩,隔几步就有卖小吃的,余幸买了一支大的棉花糖,两支烤肠,还有一个猫猫头形状的冰激凌。


    虽然只是路边摊,但太久没吃,其实还是馋的。


    凌朝突然指着远处:“——那是什么?”


    余幸望过去,巨大的摩天轮在夜色中闪闪发光。


    “那个叫摩天轮,是一种游乐设施,可以坐着到很高的地方。”


    她想了想,在手机上预定两张游乐场的门票:“明天去游乐场玩吧?周一应该不会太挤的。”


    凌朝不知道什么是游乐场,但他愿意去看看。


    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


    “对了,还有一件事很重要——不许变成兽型。”


    余幸严肃的叮嘱:“这个时代人人都有手机,处处都有监控,被拍到会很麻烦,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糊弄过去的。”


    凌朝如今已经知道拍照和监控是什么意思。


    还有那些简体字,虽说还是有大半看不懂,但辅助图片,也能猜出大致意思。


    他拿出手机,打开摄像头,对着夜景连拍:“我喜欢这个,我能带一个回去吗?”


    余幸:“不知道,我也希望能,但估计是行不通的。”


    她又教凌朝如何翻转摄像头,两人拍了许多合照。


    小公寓的被子褥子许久都没有洗晒过,还有洗漱用品也要重新买,实在是麻烦,余幸就近找酒店开了间房。


    凌朝对于那张叫做''身份证''的卡片很感兴趣。


    余幸说这个很重要,但上面印着的人像却并不是她。


    “这是我原本的身体。”


    “不过还是有几分相似的,而且身份证的照片大部分都很离谱反正有这张卡片的话,就会方便很多。”


    说着,她突然记起一件事:“对了,何苗苗跟我说过她家的地址!”


    “不如我们去给她家里送个信儿,要是什么时候再回去了,就算带不过去信和照片,能捎句话也好呀!不过我记得他家是Z市的,有点远,那要坐飞机才行。”


    凌朝耳朵一竖:“飞机,是从天上飞过去的那个东西?”


    余幸点头:“是啊,可是你没有身份证,买不了票知道这张小卡片有多重要了吧?”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火车和飞机是不是都要刷脸啊,那我也不一定能过关。”


    “要是有车就方便多了。”


    可惜有车也来不及,她总不能现去考一张驾照吧?


    最终,余幸决定打顺风车,要司机可以接受携带宠物的那种。


    虽然价格仍然是有点贵,可这已经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了。


    第138章


    去游乐场有公交专线可以坐,出发前,余幸收拾好背包,里面装上水和面包。


    即使如今经济没那么紧张,但她这抠搜的毛病一时半会儿也是改不掉了。


    况且里面的东西真的很贵。


    因为是工作日的关系,游乐场的人并不多。


    余幸之前在这里做过检票员的兼职,对环境还算熟悉:“你跟着我,咱们从这边开始,那个最高的就是摩天轮。”


    “还有这些高空项目,虽然看上去吓人,但安全还是有保证的,你千万别一紧张就变成兽型。”


    凌朝不害怕高空项目,但当走进科学天文馆时,他被狠狠震惊了。


    科技天文馆的主要受众群体是小孩子,里面会用5d画面模拟各种场景,比如宇宙的诞生和形成,又比如地球上的物种更叠。


    凌朝睁大眼睛,震惊的说不出话。


    余幸很能理解这种感受,毕竟那个时代实在太落后了,连天空和海洋都没什么探索,更别说遥远的银河和宇宙。


    于是她从馆内买了全套的科普书和模型,让他可以回去慢慢看。


    在游乐园玩了一整天,晚餐去了一家火锅店。


    余幸的本意是让凌朝尝尝这个世界正宗火锅的好味道,但猫猫头却疑惑道:“这么大的盘子,为什么只放了这么点肉?”


    那底下铺着的,分明全是冰。


    他已经知道这个世界的冰很廉价,只要用一种叫做''冰箱''的机器,随时都能制出。


    余幸很难跟他去解释商家的经营成本云云,只好糊弄道:“故意的,这样摆会特别好看。”


    “是这样?”


    “是这样。”


    凌朝思索半天,憋出一句话:“我宁愿还是多吃点肉。”


    当晚,两人住在附近一家民宿,民宿靠着湖边,有个大院子。


    同住的还有很多年轻人,他们在院子里办篝火晚会,彼此虽然大都不认识,但不影响一起玩。


    余幸没参与进去。


    她虽然也是年轻人,但其实不太擅长跟陌生人这样快的熟稔相处,况且在游乐园里玩了一整天,已经有些累了。


    民宿的房间里有投影,余幸点了些零嘴外卖,然后兴致勃勃的开始挑选电影。


    大约二十分钟后,外卖小哥打了电话进来。


    这里的入口还是有点偏僻的,不太好找,于是她吩咐凌朝:“你出去拿一下吧,我先研究研究这个怎么用。”


    “好。”


    回来时,猫猫头有些愤愤:“他们想要我的手机。”


    “谁?”


    “院子里的那些人,我都不认识他们。”


    余幸反应过来,顿时笑了:“应该是要手机号吧。”


    凌朝哼道:“那也不给,给了他们,我用什么。”


    “ ”


    在段子里看过的冷笑话,没想到有一天竟然能照进现实。


    余幸憋笑:“没错,咱们可是花钱买的了,怎么能轻易给别人。”


    凌朝挺起胸脯,骄傲道:“我也觉得。”


    顺风车是早就提前预约好的,隔天大早便要出发。


    司机是个年轻的小伙,回老家办点事顺便拉个人,刚好可以分摊一下油费。


    为了方便,凌朝变成猫的形态——当然带有宠物这件事也是提前说过的。


    司机小伙也喜欢动物,看到这样神气漂亮的猫猫更是忍不住心生喜爱,尝试去摸猫头:“这是简州猫么?我还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 ”


    但他不仅摸空了,还挨了两记猫猫拳。


    余幸连忙道歉:“不好意思,这猫脾气不好,不喜欢别人逗它。”


    小伙却不在意:“正常,我家养了两只猫,有一只也不让我摸呢,不过你这猫劲儿可真大啊,打出拳风了都,砰砰的。”


    路途遥远,全程大概要开个六七个小时,司机小伙随车有些零食,招呼余幸可以随便吃。


    但余幸没好意思,中间在服务区休息的时候买了些,又买了桶泡面,先把面泡软了再倒掉热水,然后把面桶剪的浅些,方便猫下嘴。


    “这才是正宗的方便面,尝尝看。”


    “喵。”


    小伙本身也是养猫的,越看这只猫越觉得欢喜:“太好看了,这骨架这牙口,是有混豹猫血统的吗?可花纹又不太像。”


    余幸汗颜:“这个我不太清楚,但应该就是普通的田园猫。”


    若真论起来,凌朝根本不是猫,只是外形很像而已。


    它的牙齿更锋利,爪子也更尖锐。


    小伙热情追问:“做绝育了么?要不要和我家猫配个种?我家是银渐层,配出的猫崽你可以先挑。”


    余幸:“不好意思,已经绝育过了。”


    对方露出可惜的神色。


    顺风车的目的地只到市里,余幸带着凌朝下了车。


    因为天色已晚,便先找酒店开了个房间住下。


    回到房间后,凌朝跳上床,甩甩尾巴:“什么是绝育?”


    “ ”


    “我听到下面的店里在广播,绝育套餐,只要三百多币,猫狗通用。”


    “ ”


    “虽然不知道什么意思,但我觉得这不像个好的词。”


    余幸故作淡定,将衣服挂起来:“什么好不好的,反正我也是随便糊弄他的,不认识的人么,没必要解释那么多。”


    何苗苗家的企业在本地小有名气,属于丝绸世家,有好几家连锁店,还有自己的工厂。


    为了更高效率的传递信息,余幸直接去了何家的老宅——地址当然也是何苗苗说的,熟悉之后才知道,她本来就是个话很多的人。


    余幸抱着猫,摁响了何家的门铃。


    来开门的是个年轻男人,白白净净的带着几分书卷气,他看到余幸有些疑惑:“请问你找谁?”


    余幸试探道:“你是何星星?”


    “你认识我?”


    “我认识你姐姐何苗苗。”


    “ ”


    余幸被允许进入了房间,她坐在客厅里,有保姆倒了茶水来。


    何星星试探的道:“你是我姐姐的同学?”


    “不,我跟她是朋友。”


    “这样啊,那您这次过来是?”


    余幸略一沉吟:“不知道何先生有没有看过一些科幻电影,关于时空穿梭的,人可以从一个世界来到另一个世界。”


    “或许我接下来的话会让你感到吃惊——你姐姐还活着。”


    “ ”


    何星星瞳孔紧缩,他猛的站了起来:“不可能!”


    他的姐姐两年前外出旅游,却不幸遇上了泥石流,整整挖了三天,父母不能接受现实,断断续续病倒了一年多,如今才堪堪有起色。


    “我亲眼我是亲眼”


    姐弟两个感情很好,何星星比任何人都希望何苗苗还活着,但他是亲眼看着姐姐被推进了焚化炉,从一个会说话会笑的人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盒子。


    “她在这个世界死去了,但在另一个世界还活着。”


    余幸耐着性子道:“咱们是第一次见面,我没必要骗你,连这里的地址都是何苗苗亲口告诉我的,否则我怎么会找来呢?”


    何星星还是一副被雷劈中的模样,良久才试探开口:“你是灵媒?”


    “当然不是。事实上,我也不属于这个世界。”


    余幸道:“我跟何苗苗是在那个世界相识的,她在那里开了几家纺织品铺子说起来,你们家都是做生意的高手呢。”


    “她跟我说了好多你们家的事,说你小时候曾经被狗追的翻围墙结果卡住了,屁股被咬出两个洞,说你念书的时候英语从来没及格过我说这些是为了佐证,并没有其他意思。”


    何星星听着这些话,又想起何苗苗还在的那些时光,一家人和和睦睦,鼻子不由得有些酸。


    努力平复情绪,他看向余幸:“你想要什么?”


    余幸想了想:“就照片和书信吧?不过我也不确定能不能带过去,如果你们有想说的话整理一下最好了,这样我可以大致帮你们传达。”


    “钱呢?你要多少钱?开个价吧。”


    “什么钱?”


    余幸失笑:“我真的不是骗子,而且在那个世界里,我也不穷呢。”


    她抱着猫起身:“你先想想吧,我就住在前面的酒店里,你如果想好了,就去找我。”


    当天晚上,余幸便受到了何家人的盛情邀约,在本地一家相当上档次的星级酒店。


    其实何星星本来没打算告诉父母。


    理智来说,余幸大概率是个骗子。


    父母本就因为姐姐的事情身体垮了大半,若是给予希望又失望,何尝不是又一次的打击?


    可直觉上,他又觉得余幸不是骗子。


    思索再三,何星星还是将这件事说了,结果就是父母当即决定要见见余幸。


    余幸带着凌朝欣然赴约。


    双方在包厢内坐下,两位老人头发花白,眸光殷切:“小姑娘,你是我家苗苗的朋友?你说苗苗还活着,是真的吗?”


    余幸点点头,给予肯定的回复:“是真的,她还活着。”


    话音刚落,何父便红了眼眶,何母更是忍不住哽咽起来。


    余幸连忙安慰:“她在另一个世界活的很好——我是说真的,的确有那么一个世界,我就是从那里来的,她在那里已经成家了,她老公是我老公的堂哥。”


    “她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男孩叫凌铭,今年五岁了,女孩叫凌玲玲,好像有三岁了吧


    ,两个世界的时间是不对等的,她在那里已经有快十年了。 ”


    何母眸子泪光闪动:“苗苗成家了?还有了孩子?有照片吗?”


    余幸摇摇头:“没有,那里的科技要落后一些,没有相机。”


    “她在那个世界过的很好,只是很想念你们。”


    “何苗苗可厉害了,自己开了好几家纺织铺子,还有工厂,有很多钱很多房子,帮助了很多人能有机会工作赚钱,大家都非常喜欢她。”


    “对了,她说自己离开前,马上是弟弟的生日,她已经提前准备了生日礼物,就放在她床下的箱子里,是一套绝版的外文书,找朋友从国外淘的。”


    如果说先前还有几分疑虑,那这话说出来,何家人是真的有些动摇了。


    连他们都不知道的事,假如不是何苗苗亲口说的,那余幸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假如不是为财,又何必编造这天衣无缝的谎言呢?


    何星星狠狠搓了把脸,眼眶红红的:“既然你能回来,我姐也能回来吗?”


    “我不知道。”


    余幸很坦然:“因为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来的,而且我大概不会在这里停留太久。所以我才想尽快找到你们来送消息。”


    “我们之所以能到达那个世界,是被比我们更高更先进的文明所操控的,不过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掌握其中的规律。”


    “但我相信,未来会有这一天的,你们也一定会有相见的那天。”


    第139章


    情绪稍微平复后,何家人将目光看向了凌朝。


    刚才太着急,竟然没仔细留神这位年轻人,如今看了,才发觉的确是一表人才。


    气质,样貌,举止,样样都挑不出错。


    既然是来自同一个家族,那么苗苗的另一半,大约也差不了。


    只是那目光太殷切,凌朝觉得有些发毛:“我姓凌名朝,何苗苗是我旁支堂兄凌腾的妻子。”


    何父关切道:“凌腾?腾飞的腾?他是做什么工作的?”


    “他在王城做巡查处统领。”


    余幸连忙解释:“差不多就是刑警大队长的意思。”


    何家人不约而同的哦了一声。


    这工作蛮体面的嘛。


    宴席间氛围非常融洽,余幸分享一些她和何苗苗相处的日常,何家人也都很殷切的听着。


    “那个世界其实有挺多我们这类人的,大家尽量是报团取暖嘛,这样日子也好过一些。”


    “我们会在Z市玩几天,你们可以准备一点照片或者信给我,我看能不能带过去给她。”


    “不过我也不敢保证,只能是尽量吧。”


    而凌朝没什么话说,只埋头专心致志的干饭。


    Z市靠海,海鲜尤其出名,星级酒店的大厨手艺当然也是没的说。


    猫科生物天生是没法抗拒海鲜的,端上来的菜每一种都非常合他的口味,于是不自觉吃嗨了。


    何家做东,当然不能让客人吃不饱,何况还是这样的贵客,于是大手一挥,随便加菜。


    只是吃到最后,他们都有点吓着了——倒不是管不起,只是这饭量能顶得上七八个人了,生怕他撑出什么毛病。


    余幸有些汗颜。


    凌朝的饭量很弹性,他吃普通人的分量也能吃饱,但遇上爱吃的,吃很多也属正常。


    毕竟他变成兽型的时候,可是超级大的一只,以往记录最高的时候,他曾经独自吃掉了两只烤乳羊。


    吃人家这么多东西余幸也有点不好意思,本想偷偷去把账结了,但服务员说何家的账是按季度结算的。


    他们家生意应酬多,经常在这里宴请客人。


    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


    何星星找司机将两人送回了酒店,又邀请他们在Z市多玩几天,他可以充当导游。


    余幸笑笑:“还是不麻烦你们了,我们应该不会待太久,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回去了,当务之急是赶紧整理一下信和照片。”


    何星星点点头,很郑重的道:“真的很感谢你。”


    “嗨,我跟苗苗是好朋友,能帮上忙,我也觉得很高兴。”


    在Z市呆了两天。


    去了海边,坐了游轮,逛了小吃夜市,行程安排的满满当当,临走时何家还送了许多的特产。


    余幸不无遗憾的道:“其实我还想去见见余云辉呢,可惜不知道他的家在哪里,也没有他的电话号码。”


    凌朝不解:“他都回来了,也不用往回带什么东西,为什么要找他?”


    “当然是道谢呀,要不是他帮我把房子留下,咱们现在可就麻烦了。”


    在现代社会,没有身份证,没有存款,不说寸步难行,反正会多很多麻烦。


    且她如今的身体也不是原本的身体,想要挂失都没办法。


    “不过他一定过的很好,这就足够了。”


    如今正是夏季里炎热的时候,小公寓通风不好,回到家里,刚打开门便是一股热浪袭来。


    凌朝如今已经认识许多电器,也知道它们的功能。


    他拿遥控器打开空调,不多时,凉凉的风便吹了出来。


    他变成猫跳上床,蹲坐在正对着空调口的位置,舒服的直叹气。


    余幸看他那样子,忍不住笑出声:“总有一天,空调也会在那个世界普及的。”


    她把楼下顺路买的雪糕装进小冰箱,只留下一只猫猫头形状草莓味的,拆开袋子跟凌朝分食。


    因为不知道可能什么时候就回去了,余幸把自己所有能想到的地方都带凌朝去尝试。


    去了猫咖。


    不过那些猫都不愿意靠近凌朝,就算店里的营业员小哥强行抱过来,也是立刻就跳走了。


    小哥有些纳闷:“跳跳可是最温顺的小猫,今天这是怎么了?客人,您要不要拿点猫薄荷试试?”


    余幸乐不可支:“别为难它了,我们自己玩吧,谢谢你。”


    小哥走后,余幸故意挪愉道:“看来你在同类中的猫缘也不怎么样嘛。”


    凌朝哼道:“那是它们没眼光!”


    其实道理很简单——动物的本能性趋利避害,小猫们觉得凌朝强大而威胁,自然不肯亲近。


    去了理发店。


    让托尼按照自己的审美,给凌朝设计了新发型,还换了个发色。


    折腾了两个多小时,看着镜子里自己一头红毛,凌朝差点炸毛。


    但不得不说,按照现代社会的审美,这个发型其实是好看的——也基于这张能打的面庞。


    连托尼都忍不住夸赞道:“小哥,你皮肤白,这个色做出来效果真好!”


    “跟明星似的!”


    “跟您商量个事儿,我们想用您的照片作为宣传海报,这次的费用给您免除,再送您张两千元的储值卡可以么?”


    可以吗?当然可以。


    反正这个世界没有人认识凌朝,且余幸私心想着,万一哪天,余云辉路过了,看到这张海报,就知道他们已经回来过了


    去了美食街。


    从街头到街尾,凡是看到的新鲜玩意儿,余幸都买一份。


    自己吃两口,剩下的全塞进凌朝嘴里。


    这时候有个大饭量另一半的好处就显露出来,什么都不会浪费。


    去坐了热气球。


    余幸也是头一次,两个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飞上高高的天空,俯瞰整个城市的景观,拍下许许多多的照片。


    另外还去了很多很多的地方,余幸不无遗憾的道:“其实我所了解的也只是这个世界的一角,因为我的眼界不够开阔,所能带你去看去体验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而这些,也不过是现代人日常生活中,最普通的东西。


    “如果我是个亿万富翁就好了,就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我可以包下整架飞机整艘轮船,带你周游世界,尝遍各地的美食。”


    凌朝却认真道:“已经很好了。”


    虽然只短短几天,他也已经体会到两个世界的不同。


    那是没法跨越的,巨大的差距。


    察觉到他又要老调常谈,余幸连忙摆手:“打住打住,说过多少次了,那真是我自愿的,你不用有什么心理负担。”


    “这里虽然也很好,但我觉得孤独。而在那个世界,我有事业,有朋友。”


    “还有你。”


    “你们才是我最愿意珍惜的财富。”


    “喂,醒醒!怎么这样都能睡得着呀!”


    余幸听到耳朵边上十分吵嚷,迷迷糊糊睁开眼,就看到何苗苗的脸。


    “ 怎么了?”


    何苗苗伸手把余幸拉起来:“躺在地上就睡得着?真服了你们了!”


    “ ”


    余幸后知后觉的回神,发现自己正躺在林间的草地上。


    凌朝就在旁边,闭着眼睛,气息均匀,还没有睡醒。


    “我这是睡着了?”


    “可不是么!”


    何苗苗哭笑不得:“早说过来送东西,可怎么也找不到人,幸亏出来找了,要不然你们打算在这里要睡到什么时候?”


    余幸搓搓脸:“说起来你也许不信,我刚刚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我梦到我们回了华国。”


    “哦。我以前也经常做这样的梦,不过这两年没有了。”


    也没什么着急要紧的事,何苗苗索性也在旁边坐下:“我还梦到我的爸妈,弟弟——我跟你说过的吧,我有个弟弟,虽然我们平时也总打闹,但感情挺好的。”


    “可惜我还没等到他过二十五岁生日就走了,就差几天”


    余幸挠挠头:“我也梦到你的家人了。我告诉他们你在另一个世界活的好好的,还有了两个小孩,他们可高兴了,还托我给你带了照片。”


    “可能是我以前跟你说过太多了吧,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也正常。”


    余幸也有些怅然若失。


    原来只是一场梦啊。


    眼看着凌朝还在睡,她伸手捏住了他的鼻子。


    几秒钟后,猫猫头睁开眼睛,有些无奈的看着她。


    凌朝坐起身:“我做了个梦”


    话音未落,余幸眼尖的看到他身下压了个白色的信封。


    “这是什么?”


    一边说着,一边拿起打开,里面赫然是一小沓照片。


    有两人的合照,有街拍的风景,何苗苗看清其中一张,顿时激动的浑身发抖:“这是我爸妈!还有我弟弟!这只白色的小狗是我养的!叫璐璐!”


    她不敢置信的道:“你们真的回去过了?!”


    余幸和凌朝对视,两脸懵逼。


    或许?


    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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