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第四十二篇日记
1999年10月14日 天气晴
又出现了一具尸体。
距离上一个受害者的被害时间, 现在才刚刚过了一个星期,也就是杀手先生的犯案间隔时间缩短了差不多四天。
这次尸体出现在了迈阿密的沙滩上。
断臂的男尸被带着海水的潮湿沙子固定住,变成了一个侧卧看朝阳的雕塑, 早起在海边玩耍的两个年轻人觉得这个雕塑做的很美, 便用手机拍摄下来放到了社交网络上,还收获了不少赞。
直到海水冲刷, 将沙子冲掉了一部分,这两人才发现, 雕塑是实心的。
里面有一具尸体。
然后何瑞修的鉴证小队很快就到位了。
我和吉尔也蹭车来到现场, 毕竟资料照片上的信息总不如自己真实的肉眼看到。
这一次鉴证科的几个人都是憋了一口气过来的。
这个案子已经拖了三个月了,整整十一, 不,这是十二个受害人了,他们鉴证科在现场确实几乎什么有用的线索都没有挖掘到, 只能束手无策的看着凶手逍遥法外。
这是对他们的挑衅和侮辱。
而这次,在沙滩弃尸并且还亲自做了沙雕的凶手, 让鉴证科众人相信, 他现在因为无往不利的成功已经有了某种意义上的自大, 所以才会做出这么复杂的‘作品’。
而越复杂的东西,对于鉴证科来说,越有机会找到凶手的破绽。
“没有, 没有, 没有!”拿着筛子在过滤每一颗沙子的雷恩·沃夫先生脾气开始变得有点暴躁。他原本是一名基层巡警, 因为努力和身手被何瑞修看重, 替补鉴证科一位牺牲的警员位置, 成为了鉴证师。
“雷恩,耐心点儿。”艾瑞克·戴可是何瑞修最得意的左膀右臂, 精通指纹和药品辨识,而且还有潜水证,在迈阿密这种到处都是水泽环境的地方,这种平常用不到的技能却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专业能力——有一些犯罪现场就在水中,需要专业的潜水员下水搜集证据。
我在鉴证方面当真不精通,吉尔带的学生是斯潘塞,不是我,所以虽然在现场,但我也只是用眼去看,而不是动手。
吉尔则是开始帮忙搜集现场所有可能有用的证据,他从事这个行业已经很久了,经验丰富,可不是普通鉴证员能够比拟的。
“葛瑞森先生有什么发现?”在尸体周围的沙子里找不到有用的线索,尸体也已经被押运回尸检室,一筹莫展、对吉尔有较劲心理的沃夫先生开口问。
“四周的沙子里没有有价值的东西?每一寸都搜索过了?”吉尔虽然一向沉默寡言,但是专业技能过硬,气势强硬,对别人严厉,对自己更严厉。所以虽然此刻说的是疑问句,语句中的气势却是十足。
“每一寸都搜索过了,除了一些废弃瓶盖,贝壳碎片此类的垃圾外,没发现其他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条件反射性的回答了之后,沃夫眨眨眼,表情带了一点疑惑。
显然对自己这么乖乖的回答问题这种举动也很疑惑。
一旁看的清楚的我和艾瑞克都忍不住偷偷笑了一下。
“那这是什么?”吉尔使用镊子,夹起了一块黏在一起的沙子,小心翼翼的把它放在了证物袋里。
“沙……子?”沃夫的语气之中有一些疑惑,显然不明白吉尔为什么会把沙子丢进证物袋。
“这些沙子是从尸体上剥落下来的,也是凶手亲手给尸体糊上的。如果我们要找证据,这些沙子无异于最佳的渠道。而这一块,”吉尔举着袋子仔细端详了一会儿说:“想要把潮湿的沙子糊在尸体上,单纯靠海水是不可能完成的,他一定还在某些地方使用了功能类似‘粘合剂’的东西。这块沙子被海水冲刷了这么长时间,并没有像其他沙子一样四散开来,说明它的成分不一般。需要实验室化验。”
就在沃夫想要再说什么的时候,突然闪光灯亮起来,咔嚓咔嚓的声音不断响起。
记者们就像闻道血腥味的鲨鱼一样,都一股脑儿的跑来了。
大概因为都是本地记者,所以并不认识吉尔,大多数的记者都是冲着沃夫去的:“沃夫先生,请问鉴证科对案件有眉目了吗?什么时候能抓到凶手?”
“这三个月以来,已经发生了将近九起案子了,鉴证科依旧没有破案,请问你们有对应的解决方案吗?毕竟实验室拿着远高于普通警局的经费,却没有作为,需要给广大市民一个交代吧。”
这些还都是比较客气、有操守的记者提问,还有一些完全就是冲着爆点去挖坑的。
“沃夫先生,听说你参与了赌博?这和鉴证科破不了案子有直接关联吗?为什么你还能继续留职?这背后和鉴证科主管何瑞修·肯恩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
几乎就是怎么捕风捉影怎么来。
这个案子看来再不破解,对于迈阿密这个犯罪实验室将带来不可逆转的影响,何瑞修这个负责人的压力可想而知。
但是相处过程中,我却完全没有发现何瑞修表现出任何一点为自己前程担忧的情绪,相反他关注的是早点破案,抓到凶手,减少伤亡,担忧的是像我们这种受害者的家属受到更多的伤害。
我看了一眼不为任何外界因素所动,依旧在全神贯注寻找蛛丝马迹的吉尔。
吉尔和何瑞修,一个沉默内敛,一个阳光温柔,但是他们身上却都有一个共同的品质,那种尊重生命、尊重人格、充满善意人性的内心,紧守自身道德底线的坚持,不到最后一秒决不放弃的坚毅。
是如此的相似,又是如此的不同。
我甚至从这两位强大男人的身上,看到了斯潘塞的未来。
因为我们家小男友,也是个这么温柔善良聪慧又毅力强大的人啊。
咔嚓声不绝,我开始学习吉尔,将这些外界干扰因素屏蔽在脑海之外。
警探已经开始在赶人了,拍照和采访声音也渐渐减少。
鬼使神差一般,我突然看了一眼自己的红名单。
一个陌生的名字高挂其上!
杰弗瑞·斯通!
他是谁?
什么时候出现的?
为什么会以红名的形式进入我的名单之中?
我连忙抬头看向周围,想要找到头像上的那个人。
最后却只看到了一个红发的男子拿着相机坐进了车里,然后一骑绝尘的离开海滩,沿着路驶入车流之中。
莫名的,我就觉得,他就是杰弗瑞·斯通。
我假装打电话,然后唤醒了一直在沉眠的普罗:“普罗,帮我查一个名叫杰弗瑞·斯通的人。”
“好的,请稍等。”
即使是普罗,调查一个人也是需要很多时间的。毕竟,普罗的哈罗德爸爸是个道德模范,并不赞同普罗借助种族天赋到一些机密系统里去闲逛,所以也没有替他安装太出格的资料库。
普罗想要调查,只能‘暂时借用’警局等官方势力的资料库,这需要一点点时间才能建立联系。
嗯,以黑客的手段。
就在我挂掉电话,等普罗的结果时,吉尔似乎有发现了什么。他借助仪器追踪到了沙滩上的一滴血迹。
这滴血迹用肉眼从外表上看,只是普普通通的水珠,在海边沙滩这种地方,一个废弃的塑料瓶盖上有一滴水滴,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所以刚开始几乎没有任何人注意到这个痕迹。
“受害人的血迹。但是血浓度太淡了,应该是原本尸体身上有水,混合着血滴落在这里。”吉尔说。
我仔细看了看:“也许可以通过这个水滴的成分分析出地点。犯罪实验室里有迈阿密各种水域的水标本啊,对比一下可以缩小地理范围。”
吉尔小心采集了这滴水后,说:“我现在终于知道凶手为什么会选择使用做沙雕这种奇葩的方式来宣告自己的作品。原来不是他膨胀骄傲,而是尸体被水浸透,不得不使用沙子来消除水的痕迹,同时让海水来冲刷掉也许会变成破绽的所有证据。”
我们总算抓到他的一个破绽了。
回到实验室后,成分分析的工作很快就展开,而普罗的资料搜集工作也正式宣告结束。
说实话,虽然知道普罗是人工智能,但是这么复杂的工作他也能做到,我还是比较吃惊的。
托尼和哈罗德这两个鬼才到底制造出了一个多黑科技的智能生命,可能他们自己都不是很清晰的了解明白。
杰弗瑞·斯通,《阴影》杂志的专栏编辑,擅长写刑侦探案类的报道,一直与各大警局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他会报道不少迈阿密警局正面的新闻,换来的就是警局向他透露一些神奇案件背后的详细故事。
这个人虽然才华横溢,却并不恃才傲物,和同事之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受主编的欣赏,更是有机会在主编之后接手这个岗位。拥有一定数量的粉丝,读者基数很大,算是很红的专栏写手了。再加上因为擅长摄影,拍摄的现场照片一直都很美型,并不血腥,让他的专栏越来越红,而且其中一张照片曾经还获得过摄影奖,令他名声大噪。
至于他的家庭背景,父母自小离异,后来父亲因病去世,而在五个月前,身为画家的母亲也死在了癌症上。办完葬礼的杰弗瑞搬离了原来的家,在郊外购买了一套别墅,宁愿每天上班开两个小时的车,也不愿意留在原来的房子里想起那些悲伤的回忆。
他的档案里,没有罚单,没有犯罪记录,在学校一直都是品学兼优的风云人物,平日中与人为善,外表也是小俊秀之中带着一种诡异的温柔,初次见面让人非常容易亲近。
“年龄32岁,单身,没有特别好的朋友,喜欢上网,摄影技术高超,擅长拍照也做过一些独立小短片,经常接触警局要案,精通侦查与反侦察。除了是五个月前母亲去世这一点和斯潘塞的侧写并不一样外,其他几乎都吻合。”
就是他!
他就是我们要找的那个连环杀手!
斯潘塞当初推测三个月内受过刺激,是根据受害人的发现时间来计算的,但实际上,第一个受害人被发现的时候,距离他被杀害其实已经很久了,弃尸地点太隐秘才没有被太早发现。五个月前,才是他真正开始杀戮的时间。
可是,就算是我知道了这个人的信息,觉得他就是我们要找的凶手,但我却无法告诉其他人。
因为说不清楚理由。
啊,真是太麻烦了!
就在我绞尽脑汁怎么把这个人抖落出来的时候,成分检验实验室有了消息。
“已经做了对比,那一滴水的成分与迈阿密郊外的一条河流极度相似。”何瑞修过来说:“而那团被黏住的沙子,检测下来后,发现充当粘合剂的,不是胶水,而是牛奶。”
“牛奶?”这古怪的爱好让我们都有些皱眉头。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们已经确定了地理范围。
“对,我对比了一下现在市场上牛奶的成分比例,发现凶手用的大概是一款名叫‘美味’的老牌子牛奶。”分析员是个小姑娘,说到这里忍不住调侃:“他还挺识货,这牛奶我妈妈最喜欢买了。”
我拿出了地图,把那条河流的整个区域都画了出来。
而实验室里有位小帅哥更厉害,他通过警员拍摄的照片,把那条河流周围的建筑都以三维立体的方式展现出来,这样观看的就更为方便了。
我看着这种三维立体图,告诉小哥把那些建筑排除掉。
吉尔说:“诺曼你是以逆推视角的方式把所有位置不好的地点排除掉吗?”
我点头:“他是个强迫症,不然不可能如此细致,现场什么线索都没有留下。而强迫症买房子的时候,是不会挑选视野不好的房子的。除了视野、光照问题,他还得考虑隐私,所以地势低矮、周围有高楼的房子也可以完全排除。”
几项条件分析下来,按照凶手的习性,会买下来、会居住的房子并不多。
“他是怎么接触到河水的?”何瑞修问,既是问我们,也是问自己。
“也许他的住所距离这条河很近。”我说:“或者他有一条船。他在完成作品后,清洁的时候可能会选择使用河水,这样证据消亡的更快更无形无踪。”
何瑞修沉默了一会儿,则说:“我对这个地方有印象。我记得这里不少的居民在养殖花卉或者其他植物时,觉得自来水里化学成分太多,他们会使用水泵,自己从河水之中抽出水来浇灌植物。凶手精通反侦察,不会不知道水有时候也是一种重要的线索,我觉得他沾到水并不是凶案现场在水边或者什么,而是无意间被溅到的。”
这些都是猜测,但是根据我们所掌握的信息,一条条去筛选,比如凶手喜欢的‘美味牛奶’,这片区域只有两处超市售卖,通过距离对比,可以把一部分建筑排除。
渐渐地,剩下来的建筑就不多了,而这些房屋的主人,资料也被全部被调了出来。
数量将近百人。
我一眼就看到,杰弗瑞·斯通赫然在列。
“现在,只要按照之前的侧写,来进行筛选工作就可以了。”我说:“他已经是笼中之鸟,困中之兽。”
何瑞修却说:“我们还缺少一样东西。”
“什么?”
“证据。没有证据,无法缉拿归案。”
“但是不是已经破案了吗?他可是连环杀手。”我皱着眉头。
BAU的人抓连环杀手,可没有一定有证据才抓,他们都是先抓了再说,毕竟连环杀手这种东西实在太危险了,放在外面一天,就有可能会有受害者出现。
“因为我们是警察啊。”吉尔摸了摸我的头,说:“法律是公平的,即使对象是杀人犯。”
先抛开证据这个问题,我们多方比较,终于将嫌疑罪名锁定到了杰弗瑞·斯通身上,而详细调查他的资料,完全符合所有的条件。
何瑞修和吉尔也都确信了,这个人就时我们要找的人。
可是,我们没有证据。
所有的证据,都不是直接证据,或是推测,或是间接,凭借这些,甚至连搜查令都申请不下来。
在这种情况下,其他人的建议是派遣警探24小时监视,这家伙总归会忍不住犯案,到时候人赃俱获。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大家都很不痛快。
这种被动的方式对于受害者是不公平的,说不定会给他们带来无法磨灭的伤害。
我看着红名单上的人,突然说:“吉尔,我的手漂不漂亮?”
那个家伙登上了红名单,十有八九是会威胁到我的安全。而威胁到我的安全,就代表了他有可能是对我感兴趣了。
“想都别想。”显然吉尔对我十分了解,我刚说了个开头,他就立刻明白是什么意思,马上就拒绝了:“就算是要钓鱼,也轮不到你来。”
何瑞修也反对。
“你们看看自己的手,”我说:“都是拿枪的痕迹,那个家伙又不是笨蛋,不会上当的。而他即使看到我,也只会认为我是个受害者家属而已,这样他才有可能上钩。”
然后我摆了个空手道回旋踢的poss,说:“而且,我可是空手道高手,那家伙不一定打得过我啦。”
最后几经争辩,吉尔勉强同意了。
而我,也有亲手解决这个混蛋的几会。
突然十分感谢在另外一个时空的伯恩。要不是他的强训,我恐怕没这个胆子。
说干就干,晚上我们就行动起来。
我拎着旅行包,在杰弗瑞·斯通家附近闲逛了一会儿,演了一出亲人离世、和妈闹翻、离家出走、无处可去的戏码,然后很可怜的靠在街边自动贩卖机旁百无聊赖喝饮料。
只和那个混蛋打了个照面。
他冷漠的路过,我则无视路人。
似乎计划失败,鱼儿没有上钩。
但是,我眼角余光瞄到的那种眼神。
那种眼神。
他只是忍住了。
我相信,下一次相遇,他绝对忍不住。
可是下一次,又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无奈之下,我只能下重料。
这双被警局里小姐姐,特意打理过的手,的确很漂亮,在昏暗的大环境下,贩卖机的灯光和路灯灯光将手的美丽完全体现出来。
然而这还不够,这只是一双好看的手而已。
在杰弗瑞·斯通即将走到街道拐角的时候,我脱下了左手带着的运动手套,好像泄愤一样砸了一下贩卖机,骂了一句上帝。
因为太用力,捏紧的拳头碰撞上铁制的贩卖机,擦破了皮。
面无表情的举起自己的左手,鲜血顺着关节渐渐流下,宛如鲜红的裂痕。不在意的甩甩手,靠在才挨过打的贩卖机上,我用受伤的手撩了撩自己的头发。
被小姐姐护理的十分瓷白细嫩的手指划过灿烂的金发,却在下一秒被鲜红的裂痕沾染了所有。
这一副镜头,这一个画面,我想拿混蛋一定无法拒绝。
果然,原本应该拐过墙角的杰弗瑞·斯通似乎停顿了一下,过了十几秒才继续走自己的路。
上钩了。
这时候,普罗突然开口:“先生,先离开吧。别忘记了,您有十分准时睡觉的习惯。”
我突然有些僵硬。
真的忘记了。
“还有,因为您的举动太过危险,我不得不报告给托尼先生。半个小时之前,瑞德先生已经登上了来迈阿密的飞机。”
我瞪着手里的手机,咬牙切齿的说:“小叛徒。”
普罗十分平静的说:“先生,我原本就听命于托尼先生的,泄密并不能构成背叛。”
和一个人工智能吵是吵不出结果的,我只能瞪着手机开始发愁。
总有一种做坏事被抓包的心虚感。
靠着墙壁坐下来,我翻出日记开始记录今天的事情。
只希望在我睡着之前,那个家伙会行动。不然,我就真的只能相信,迈阿密的警察很靠谱了。
好在,吉尔在,何瑞修在,我心里其实并不算很慌张。
路边的灯光真昏暗啊。
第102章 第四十三篇日记
1999年10月15日 天气晴
我是在酒店套房之中醒过来的, 睁开眼的时候一脸懵逼。
日记似乎还停留在我靠在贩卖机旁边的墙角里等杀手先生的到来。
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杰弗瑞·斯通上钩了没?
我睡过去叫不醒的样子是不是吓到其他人了?
从被窝里爬出来,手伸向枕头旁边。
这里是我惯常放置手机的地方。
果然,摸到了。
“普罗, 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是睡着了吗?被谁带回来的?吉尔姨夫他们没有被吓到吧?”
手机的屏幕亮了亮, 普罗那特殊的声音响了起来:“是的先生,您睡着了。杰弗瑞·斯通出现了, 但是他似乎觉察到这是个陷阱,所以只是在远处观察了一会儿, 就又离开了。午夜两点的时候, 瑞德先生抵达迈阿密,然后将您从街道上抱回了酒店。”
我本来是懒散的躺在床上举着手机和普罗对话, 听到这个消息,吓得,不, 惊讶的直接从床上坐了起来:“斯潘塞到了?怎么这么快?”
我还鸵鸟似得准备拖一段时间再考虑如何应付斯潘塞呢,结果人这就到了?
“怎么, 我来的很不是时候吗?”只听见一声熟悉的男音响起, 我抬头一看, 斯潘塞那高挑的身影出现在了房门口,只是表情不见我熟悉的宠溺、温柔和呆萌,只剩下怒气。
我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我见过斯潘塞的怒火, 但是从来没见过怒火是冲着我来的。
下意识的给了一个讨好的笑容。
然后, 甜度一百分的说:“男朋友, 你来啦。”
斯潘塞忍不住额角抽了抽。
“诺曼, 你不适合撒娇。”斯潘塞说:“而且, 现在撒娇也没用,这件事我一定要好好和你算算账。”???
撒娇攻势都没用?斯潘塞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啊?!
“我撒娇的姿势不对吗?”
“别忘了, 你自己是个身高178,体重56kg的家伙啊。”斯潘塞一脸头痛的表情。
“但是,网上说,只要是花美男,撒娇也很正常啊。”我颇有些失望的说:“什么嘛,原来是骗我的。可恶,被你这么一说,我对自己都没什么信心了。”
然后斯潘塞就直接扑了过来,把我压在了床上,颇有些无奈的吻了一下我:“别转移话题。答应我,以后绝对不能做出昨天那种无脑又危险的事情。如果你出事了,有没有想过,我该怎么办?”
“我真的没有考虑到到点就会睡着的问题啊。对不起。”
“重点不是这个,而是你不该逞强自己去做钓鱼的诱饵!”
“可是那个家伙上了红名单哎,我去做诱饵是最合适的,可以早点把他绳之以法,不然何瑞修他们没有证据,根本拿他没办法,这么危险的人物放在外面,太容易出问题了。”
“所以你就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吗?”
“安啦,吉尔他们一直都在守着我啊。”
我们两个人你来我往嘀咕了老半天,最终还是我这个心虚的败下阵来,在斯潘塞的‘美人计’下,稀里糊涂的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
比如去什么地方都不能瞒着他,什么事情都需要回报,有问题不能藏着掖着都得拿出来商量讨论,重要的事情不能自己先斩后奏,遇到危险要把自己的安全放在首位等等等等。
QAQ,感觉自己像是被老婆抓到把柄的妻管严,在情侣交锋之中一步错,步步错,被人攻城略地,输得一败涂地。
等我们从床上爬起来,已经是三刻钟之后了,我起床换衣服的时候才想起来问:“昨天是你送我回来的?”
斯潘塞帮我理了一下翻起的衣领,说:“嗯,我一下飞机就从普罗那里得到了你的位置,然后直接搭乘普罗帮我预约的出租车就过来了。”
“到的时候,你看到那个混蛋了吗?”
“没有。倒是抱着你刚上出租车,就接到了吉尔的电话。他们几个怕杰弗瑞·斯通会一直暗中观察,所以不敢露面,正在担心。我把你带走时机刚刚好。”
“那现在怎么办?”我颇有些苦恼:“钓鱼计划只成功了一半。我们现在还是没有找到证据啊。”
“不用担心,总归会有办法的。杀戮的欲望难以遏制,这种人失去了身份的隐藏,暴露在阳光之下,就再也不能兴风作浪了。”斯潘塞安抚我:“我和吉尔会想办法的,你不要太担心。”
穿戴好衣物后,我们两人出了房门。
吉尔已经在客厅沙发上静静的等着我们了。
他目不转睛的盯着我们两个走出房间,看的我顿时毛骨悚然——总觉得吉尔的目光里有些什么东西。
但是很快,他只是很平淡的说:“起床了?斯潘塞带诺曼去吃早餐吧。服务员已经把早餐送过来了,就在餐桌上。”
斯潘塞显然并不是那种会说谎的人,心虚之下,回话居然有些打结:“好……好的。”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
虽然某些方面斯潘塞已经成长到足够成熟,面对危险临危不乱,镇定自若,但是本质上,他依旧是曾经那个真诚不擅谎言的可爱的男孩。
我们三人的早餐只进行了一半,何瑞修就打了电话过来:“他跑了。”
接到这个消息,即使是沉稳冷静如吉尔,也忍不住脸色变了变:“他觉察到我们的行动了?”
何瑞修则在电话那头说:“应该不是觉察到我们的行动,而是警局内部有不知情的人无意间向这位记者先生透露了案件的进展,他知道我们已经锁定了罪犯居住的区域。心虚之下,他逃跑了。”
吉尔为了节约时间,不用再解释一遍,他在接到电话后就直接按了公放键,所以我和斯潘塞同样可以提问。
“限行令能申请吗?”斯潘塞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问。
何瑞修叹了口气:“证据不足,连搜查令都申请不下来,更不用说限行令了。”
“打擦边球,先进他的房子找证据。”吉尔十分有魄力的说。
何瑞修沉吟了一会儿,说:“他现在已经离开了,我们也许可以这么操作,但是我担心他既然打算离开,会不会已经把家中所有的证据都已经清除了。这个混蛋有这个实力。”
“重点是,他去了哪里?”我急忙问:“有没有安排警员追踪。”
“放心,一直有人追踪。不过,”何瑞修口气一转,说:“他已经购买了前往其他州的飞机票。再不抓他,后续的事情我们很难继续做下去。毕竟,跨州合作或者抓捕罪犯,都相当麻烦。”
吉尔问:“那么,现在我们还能做什么?”
何瑞修笑了笑,说:“诺曼,你觉得你空手对付的了这个混蛋吗?”
我有些疑惑的说:“他如果没有热武器,应该,应该没问题。”
何瑞修说:“现在抓他很难,但是阻止他离开迈阿密却还是有办法的。”
“什么办法?”
“以受害者家属的身份,揍那个混蛋一顿。”何瑞修说:“然后我会以打架斗殴的名义,逮捕你们两个。放心,案子破了之后,会把你无罪释放的,不会有任何污点记录。”
灵活运用手中职权的何瑞修说这种方法的时候,相当理直气壮,一点都没有心虚。
吉尔无语了一会儿,问:“你是不是干过这种事情?”
何瑞修叹了口气:“总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罪犯逍遥法外。”
显然是默认了。
看来外表看起来阳光的何瑞修,只把他的温柔留给了特定的人,凶手这种生物肯定享受不到了。
斯潘塞开始纠结:“围殴可以吗?”
他还是不放心我单独对付凶手先生,即使是大庭广众之下。
何瑞修十分爽快的说:“没问题。总之,你们要小心,谁也不知道这混蛋在紧要关头会做出什么事情。为了避免被他反咬一口,我们的警员可能会在事发之后七八分钟才会赶到,你们记得要小心拖延住这段时间,不要让自己受伤。”
“放心。那么,现在那个混蛋到哪里了?”我问。
“一分钟前还在机场等候室,他的航班还有一个半小时起飞。”
四十五分钟后,我们到达了机场。
在候机室里,转了一大圈,却没有发现那个家伙的身影。
而这个时候,何瑞修的电话再度响起:“那个家伙跑了。他原本定的是去纽约的机票,却在刚才临时改签了快起飞的航班。”
“他去了哪里?”吉尔问。
“很麻烦的地方。”何瑞修的语气非常苦恼,认识以来,这是第一次发现他居然也有觉得头痛的时候:“可恶,我们刚在他的家中找到切实的证据,虽然没有搜查令,但是证据的确足够定他的罪了。没想到,他居然耍滑头,跑了。功亏一篑。”
“到底是什么地方让你如此忌惮?”吉尔皱着眉头。
“新泽西,哥谭市。”
众人皆默然。
新泽西的哥谭市,是美国犯罪率最高的都市之一,也是地方警局掌控实力最薄弱的都市,在那里,无论是警察还是FBI或者CSI什么的,说话都不管用。它是一座势力交错复杂、混沌不堪、堕落无序的都市。
“那个混蛋肯定是猜到自己已经暴露了,他很清楚何瑞修的行事风格,知道即使警方暂时没有证据,也不会任由他逍遥法外,肯定有其他方式找他麻烦,所以他先跑了。跑到了一个警方无法轻松找到他的地方。”吉尔怔然的说道:“何瑞修,你和哥谭警方联系过了吗?”
“我在找到实际证据的时候,就立刻发布了通缉令,知道他的目的地是哥谭后,已经告知了当地警方。不过,”何瑞修苦笑着说:“从他们敷衍的态度上来看,恐怕根本没有在意。指望他们是指望不上的。”
吉尔说:“飞机已经起飞了?”
何瑞修说:“是的。”
“下一班飞往哥谭的飞机是几点?”
“晚上十点。”
“我直接过去。”吉尔斩钉截铁的说。
何瑞修说:“我猜到了。所以,我已经申请了出差。这个家伙是从迈阿密跑掉的,我自然要把他抓回迈阿密。”
然后,我们就回酒店收拾行李,踏上了前往哥谭的旅程。
虽然这个过程中吉尔极力想把我和斯潘塞赶回大学去,但是最终还是没有成功。
我在候机室里完成了今天的日记。
哥谭,真是久闻其名了。
“斯潘塞,你还记得吗?”在上飞机之后,我问坐在旁边的斯潘塞。
斯潘塞一脸疑惑。
“我们,可是有个老朋友在哥谭的,也许这次说不定会遇上他呢。”
“这种事情还是不打搅他了吧。”斯潘塞说:“毕竟危险,不能把普通人卷进来。”
“可是到了地方却不去找他,恐怕他会很生气哦。”
“到时候再看吧。说不定,我们很快就能抓住那个混蛋了。”斯潘塞说。
我没有回应这个问题。
合上日记本,我放低了飞机靠椅的椅背。
总觉得,这次抓捕行动,不会那么简单。
第103章 第四十四篇日记(上)
1999年10月16日 天气晴
我今天醒的很早, 飞机刚刚准备降落。
现在天色才蒙蒙亮,时间刚到凌晨5点。
我们一行四人在昏暗的天色中,走出了机场。
机场的出租车等候点人满为患。
和拉斯维加斯一样, 即使是全美有名的‘犯罪之都’, 哥谭依旧吸引了大量的游客,每天也有无数的各色人员来往于这座城市之中。
哥谭, 也有属于自己的特色。
它是个工业非常发达的城市。
也是美利坚东海岸的经济心脏。
就在我们排队等候出租车的时候,一个差不多二十五六岁的年轻男子悄悄找到我们:“哎, 要车不?比那边便宜, 还不用等。”
黑车。
不上税的那种。
这大概是属于哥谭的一种特色,要知道逃税的生意通常都是国税局严厉打击的对象, 无论是州政府还是其他官方势力,对于这方面的容忍度几乎都是零。
所以在其他城市是很难遇到这种‘黑车’的,至少不会在机场就这么光明正大的碰上。
身为一向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本来打算开口拒绝。但是却被吉尔拉住了:“能便宜多少?”
来拉客的年轻人眼睛一亮,脸上更添几分热切的笑容:“你们打算到哪里?”
“可能先在哥谭各地兜两圈, 然后找个酒店住下来。毕竟, 我们是游客嘛, 想先粗略看看四处的景观,然后再规划之后的行程。”吉尔的轻声细语说的稳稳当当,可信度max。
= =。
我从来不知道, 吉尔姨夫居然是这种人。
听到这里, 年轻男子的笑容更灿烂了:“原来是这样, 那你们找对人了。我可是在哥谭土生土长了二十多年的本地人, 这座城市有什么地方值得一去, 了然于胸。放心,我‘快车杰克’从来不坑人, 价钱绝对便宜。”
就这样,我们一行人坐上了一辆‘黑车’。
显然,在去警局之前,吉尔想先大致了解一下这座城市。而没有比亲眼看一遍更准确的方式了。
更何况,也许我们在本地人杰克身上,能够打探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信息。
“很难想象,这样一座繁华又先进的城市,最初只是一片不毛之地。”斯潘塞坐在车上,看着窗外在晨曦之中渐渐清晰起来的城市,感叹的说。
随着光线越来越亮,我们能看到的景色也越来越远。
与拉斯维加斯光怪陆离的纸醉金迷不同,这座城市有一种质朴的沉重感,除了任何城市都不缺的高楼大厦外,最引人注目的,是遥远天际的几根烟囱,还有那些怪异的哥特式建筑。
“哎,小哥也知道我们哥谭发家史啊。”杰克一边开车,一边和我们几个搭话:“当年四大家族联手把哥谭从一个小镇发展为如今的繁华大都市,也算是一段历史长河中的传奇吧。但是别看它好像是一座工业城市,哥谭这些年以来,各种特色与艺术兼并的建筑并不少,中国街、小意大利等等都是很不错的景点哦。”
见我、吉尔和何瑞修似乎都不怎么了解哥谭,斯潘塞立刻奉上解说:“哥谭最初是由挪威人发现,然后英国移居者不断发展,最后在十八世纪的时候渐渐形成了一座平凡小镇。后来韦恩、埃利奥特、凯恩、科波特四个家族在哥谭正式扎根,并且就像曾经黑手党扶持拉斯维加斯一样,一路将哥谭镇发展成为哥谭市,早期依靠重工业,后来经过多元化发展,通过各方努力,最后形成如今的繁华都市。”
“嘿,这比我知道的还清楚,小哥喜欢哥谭?特意了解过?”杰克问。
斯潘塞说:“看过一些资料。”
“哎,虽然现在四大家族已经不是我爷爷那一代一样彻底瓜分了哥谭市,但是却依旧掌握着哥谭如今绝大部分的经济产业,我们这种人,都是替他们那些富豪打工的啦。”杰克有些抱怨:“偏偏政府毫不作为,哥谭市外资一直引进不来,我们工作岗位逐年减少,失业的人越来越多,像我这种,出租车都开不起,只能靠开黑车养家糊口。”
“这种生意,不会有人来抓吗?”我有意无意的问。
大概这并不是什么秘密,至少在杰克看来,并不是什么秘密,他大大咧咧的说:“放心,我有交钱,机场那里保安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管我们的。那些开出租车的,也不敢过问。客人放心,坐我的车绝对不会惹上麻烦的。”
我看了眼吉尔,吉尔和何瑞修对视了一眼,似乎在交流什么。
其实杰克这种情况都不用仔细分析,一看就是这座城市里藏着数量惊人的□□。不然,不会连‘出租车’这种行业都有收保护费的组织存在。毕竟,如果竞争不激烈,显然有更多的赚钱方式,‘黑车’抽成这种低利润又繁琐的‘生意’,大概不会有人看得上眼。
之后的时间,我们跟着杰克在整个哥谭市里逛了一圈,大致参观了一些景点。
相处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杰克渐渐地,和我们的关系也越来越融洽。而这样的小年轻在吉尔和何瑞修两大审问高手面前,根本不成气候,无知无觉的就被套走了所有信息,还被挖到了一些很隐秘的消息。
杰克毕竟是个开黑车的,在整座城市里跑来跑去,知道的消息并不少。
“客人几个如果是想要游玩景点,最好在白天。哥谭的警察很废物的,所以晚上的治安不太好,你们最好别胡乱出去。”
“什么?逃犯逃到哥谭啦?这不是什么新鲜事,不少逃犯都躲到哥谭来,进来之后想再抓他们就得过警方的手。那帮警察愿不愿意帮忙另说,就算愿意帮,也就差不多是个猪队友,只会拖后腿的,最后十有八九都是不了了之。哥谭这里的几个□□收人很随便的,有些似乎还挺欢迎罪犯的,而且我好像听说有帮派专门做‘收留麻烦人物’的生意,只要有钱,在哥谭可以活的很舒服,很安全。”
“有没有人管管哥谭的治安?不行啊,警察太差劲,政府太无能了。不过你们也知道,罪犯多了容易出问题,听说那些□□不良分子之间经常内斗。像他们这样的人,死的越多越好啦。”
“如果非要说哥谭这里发生的有趣事情,大概就是蝙蝠侠吧。”说了一大堆都没怎么顾虑的杰克说到什么蝙蝠侠,却突然有了一些迟疑:“听说这个人□□出身,和□□结仇了,所以总去找各路□□大人物的麻烦。不过他还算有原则,不杀人呢。”
最后,杰克把我们送到了哥谭最好的酒店,然后收了我们三百二十五美金,离开前还弹了弹手里的钱,说:“一百二十五是车费,剩下的两百块就当导游费啦。”
嘚瑟完,这个家伙就直接开车头也不回的溜走了。
已经得到各种有用信息的吉尔皱了皱眉头,没有多说什么,倒是何瑞修失笑的摇摇头:“相信他们不宰客,好像是我太天真了。”
等我们在酒店安顿下来,已经十点多了。我们四个就干脆早饭中饭一起吃,点了餐点直接在房间里一起用餐。
餐后休息的时候,何瑞修和吉尔也展开了讨论。
“无论是之前的态度,还是我们现在搜集到的信息,都表明这次我们很难从地方警局得到助力。”何瑞修说:“现在,我们该怎么从这么大的城市中,把那个混蛋找到?”
吉尔转头问我:“诺曼,如果是你,你会从什么地方着手?”
我没怎么思考,直接说:“悬赏。”
咳咳,这是和伯恩内森他们几个在一起,遗留下的后遗症。
官方势力解决不了问题,就只能总其他渠道,而其他渠道加起来就一个字,钱。
但是我忘记了,现在的我们,不是穷的一塌糊涂的学生,就是拿着固定工资老实本分的国家公务员,根本没有经济实力去搞什么‘悬赏’。
所以两个字刚出口,我立刻就改口:“不不不,刚刚是开个玩笑。如果是我,我会先思考,自己是罪犯,潜逃进入哥谭市后,会躲在什么地方。像杰弗瑞·斯通这种连环杀手,不会因为换了个环境就停止杀戮的,所以他肯定不会静悄悄的躲起来。而为了防止被跟踪,有他不会住酒店旅馆,不会再刷信用卡银行卡,这么一来,他大概率会租房吧,用现金。匆忙出行,他手里的现金不会太多,现在失去了经济来源,外加要熟悉环境,他可能会找份短期工之类的。我们可用从这方面去调查。”
斯潘塞皱着眉头思考:“但是他很聪明。这种人在不安全不熟悉的情况下,不会以身犯险。他大概率短期内不会再作案。如果他一心一意潜伏起来,我们现在势单力薄,也许真的很难抓捕到他。”
吉尔叹了口气:“这也是我担忧的。但是我更担忧他之所以来到哥谭,是因为付了钱。”
何瑞修说:“你是说,他付钱,而哥谭有人会给他提供庇护?”
“嗯。”吉尔点头:“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恐怕即使找到他,也抓不住他。”
一时之间,大家都陷入了沉思,不知道该如何彻底解决这些问题。
哥谭的形势,比我们想象中的更复杂。
最后,吉尔拍板:“我和何瑞修会去见一见哥谭的警局局长,听说他是个挺不错的人。也许,对我们会有帮助。不用急,已经知道这个混蛋的外貌了,即使哥谭人再多,我们总归能找到他并把他逮捕归案的。”
然后吉尔和何瑞修就去警局了,而我和斯潘塞则留守酒店。
毕竟,这里不是我们的地盘,吉尔和何瑞修觉得,我们两个学生还是不要参与进去比较妥当。
只希望,一切如吉尔所说的,那般顺利。
第104章 第四十四篇日记(中)
在等待吉尔和何瑞修的这段时间里, 我和斯潘塞联系了老朋友。
伊森·伯克。
我和斯潘塞的老同学。
他是个天赋很高的人,虽然在一些学习方面的天赋比不上斯潘塞,但是比起普通人, 却高出很多。而且, 他是个不怎么偏科的人,可以说是全才, 这一点比斯潘塞这个严重偏科的家伙可以说是强很多。
伊森其实是斯潘塞除了我之外,最为投契的朋友了。
这种缘分源于幼时两个心高气傲天才者之间的较量, 也源于两个太聪明孤独者之间的共鸣, 所以即使彼此分割两地,不再经常见面, 却依旧不会影响他们之间的友谊。
现在回想起来,我和斯潘塞从本质上来说,一开始也许就不是‘朋友’的感情, 太过亲近太过熟悉,乃至早已将对方融入半身, 再也无法分割。
要论友谊, 也许伊森这样的, 才算是斯潘塞真正的‘朋友’。
读高中的时候,伊森因为家中父母工作调动的缘故,搬来了哥谭市, 至此, 从小学开始就一直是同学的我们分开了。不过大家彼此虽然不怎么见面了, 却依旧保持着书信来往——斯潘塞喜欢最为古老的书信的交流, 而伊森似乎和他有同样的爱好。
这一次, 距离斯潘塞上次看到他,已经差不多间隔有两年多了, 而我时间更久一点,恐怕有三四年了。
岁月有时候就是这么无情啊,一眨眼,就溜走了,再回头,周围的一切早就变得面目全非。
斯潘塞有伊森的联络方式,直接发了一封电子邮件给对方。
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邮件的回复就到了:“我马上就到!”
我和斯潘塞对视笑了笑,心中为案件担忧的情绪似乎变成了泡泡一样,全都轻飘飘飞走了。
“我和他见面的次数更少,他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我问斯潘塞。
斯潘塞皱了皱鼻子,这种可爱的动作我已经有数年没有在他身上看见过了:“老样子,你知道的,从小他就一直很吊儿郎当,但是关键时刻却意外的十分靠谱。”
“我可没忘记这个家伙替我取了个‘金鱼’的外号。”
“噗,你不是当场就报复回去了么,怎么还惦记着的呐。”
“安娜姨妈在我很小的时候也为我取过类似的外号,但是她喊我的时候,口吻里都是充斥着满满的爱。结果美好的回忆全都被这个家伙给毁了,光给他取一个外号可抵不了债。”
闲聊的时间过的很快,我和斯潘塞一边漫无边际的交谈,一边等待朋友的到来。
大概一个小时之后,酒店前台来了电话,说是有客人找,斯潘塞连忙让酒店把人放进来。
没过一会儿,敲门声响起。
斯潘塞打开了门。
门外是一个我极度陌生的青年。
非常朋克的一个人。
虽然他和我们一样大,才十八岁,却人高马大,身材壮硕,气质有些过度成熟。穿着牛仔服,紧身裤,黑发飞翘,背着一个吉他琴盒,神色飞扬,容颜俊朗,依稀能看到曾经学校里那个社交达人的影子。
看来这么多年,他那卓越的运动天赋被彻底开发出来,锻炼的相当不错,甚至有几分伯恩那低调内敛的高手气质在其中。
见到门开了,原本靠着墙壁、站没站像的伊森也没站直,反而俏皮的吹了一声口哨:“哟嚯,没想到小金鱼你也在啊。我记得你们两个不是在加州理工上学吗?怎么这个时间会跑到哥谭来?特意来看我?真是让我太感动了。”
斯潘塞无奈的侧身让他进来:“你别刺激诺曼,这些年没见面,一见面就吵架可不好。”
伊森耸了耸肩,说:“好吧。那来个正式的打招呼,哟嚯,诺曼大人,好久不见啊。”
尽管看到许久未见的老朋友,心中有那么一些久别重逢的感动,但是这个混蛋显然很有气死人的本事,见面两句话,就把我这些感动全都给气跑了。
“你还是这么惹人不待见啊,伊森。”
“过奖,过奖。瑞德,上个月的信你还没有给我回信,是出了什么事情吗?实在不行至少打个电话报平安啊,你看,我们这通信有六七年了吧,突然断了让我很担心啊。”
是的,这个混蛋这样说绝对不是真的担心斯潘塞,纯粹是在我面前炫耀,他们两人之间的友情有多好而已。
陷阱,我不气。
我不生气。
嘿呀,气死我了!
我忍不住瞪了斯潘塞一眼。
是那个笨蛋说来哥谭要看看老朋友的。
一定是斯潘塞这个家伙。
他就总惦记着这只考拉。
是我?怎么可能。
我怎么会想见伊森·考拉·伯克这种人。
从小就知道怎么气我。
斯潘塞一脸无辜的回看着我,似乎完全不明白我的怒气是怎么来的,也不知道他有什么地方做错了,更不理解为什么我和伊森怎么还像小时候那么幼稚,见面就针尖对麦芒。
最后还是伊森忍不住笑了:“好了好了,不开玩笑了。天哪,这么些年你们两个还是没变。”他的笑容变得真实又带了些感慨:“真好,还有你们没变。”
斯潘塞和我都听到了这句话。
这种话可不像一个十八岁的年轻人该说出来的话,更不符合伊森的个性。
看来这么多年,伊森似乎也遇到了一些对他造成重大影响而且无法磨灭无法忘却的事情。
“你们这是什么表情?”伊森说:“一副我被人欺负了你们身为朋友无法报仇的愧疚模样。安啦,好歹练了这么多年,这边学校里的那群小呆瓜可不是我的对手。”
然后我们三个,自然而然开始讲述彼此的生活。
伊森很聪明,在没有搬来哥谭之前,他就曾经想和我以及斯潘塞共同跳级读高中,虽然这个计划最后被搬家的事情打乱了。
到了哥谭后,他没了朋友,又是在陌生的环境中,伊森选择了按部就班的念书。然后就是考了一所哥谭的本地大学,放弃了选择名校。
“你不是原本想做一名警察的吗?如果有名校学历,会更容易的吧,哪怕是想进入FBI,也不是难事,为什么会选择一所本地大学啊。哥谭本地大学的排名都不怎么好。”斯潘塞十分不解:“这个问题,我在得知你在哥谭选择就读本地大学的时候就有了,只是我尊重你的选择,也不怎么方便在信中询问。”
伊森怔然了一下:“没想到小时候说的那些梦想,你还记得啊。”随即他笑了笑,说:“不过瑞德,英雄梦什么的,每个孩子都会有啊,大多数都是随口说说的。现在长大了,我的梦想改变了不行啊。现在,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开一个音乐酒吧,怎么样,很酷吧。好了好了,总是说我的事情多没意思,现在说说你们吧,你们两个到哥谭的目的是什么?有麻烦尽管说,我好歹在这里生活了六七年,对这里可熟悉了。”
“的确,今天麻烦你出来,我们是有一些事情需要帮忙。”斯潘塞并不客气,开口说:“伊森,你知道一些哥谭阴影里的东西吗?”
伊森收敛起了笑容,语气似乎有些漫不经心,但是那其中隐藏的认真却怎样都掩盖不掉:“瑞德,为什么会认为我会知道?我可是个天天乖乖上课的大学生哦。”
“一半直觉一半推理吧。”斯潘塞说:“在过去的信件中,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了蛛丝马迹,我虽然不知道你在干什么,也不知道你为何这么做,却知道你一直在关注着哥谭那些阴影的背后。”
“不可小觑的侦探瑞德先生。”伊森笑叹,然后不知道是解释还是掩饰的说:“其实关注哥谭的阴影并不是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在哥谭生活的每一个人,都会或多或少的观察那些阴影中的东西,因为哥谭,就是这样的一座城市。”说到这里,伊森的表情显得非常奇怪,似乎是厌恶,却有带着一些奇妙的……认同感。
我一直都没怎么插话。
总觉得伊森似乎是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有些。
长歪。
斯潘塞说:“如果为难的话,我可以不问,伊森。”
伊森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我又没犯法,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有什么好为难的。嘿,瑞德,你是不是脑补了一些糟糕的事情?别胡思乱想了,再次强调我可是乖乖上课的大学生。”
“如果一个逃犯逃进了哥谭市,最好的抓住对方的方法是什么?”我不理会伊森的左顾而言他,直接打了直球。
伊森怔然了一下:“又有罪犯跑进来了?这些渣滓怎么都把哥谭当庇护所啊,不知道哥谭虽然混乱,但是却有守护者守护哦~来来来,告诉我到底怎么一回事?你们两个又是怎么逃学跑来管什么罪犯的事情的。”
我将来龙去脉都说给他听。
伊森听完之后,那不靠谱吊儿郎当的神态收敛了起来:“抱歉诺曼,你节哀顺变。”
我摇了摇头,说:“不用道歉,根本和你无关。”
然后伊森开始跟我们讲述哥谭的一些小秘密。
哥谭的势力鱼龙混杂,官方力量根本无法管理,警局里的警察不是被收买同流合污,就是自己混吃等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根本没有多少公信力维护治安。
所以普通人想在这里生活下去,就必须去关注那些永远都触摸不到的阴影,然后好避开风险,让自己平安的回到自己的家。
罪犯逃到哥谭来,变成了一种家常便饭的事情,但是报纸不会报道,电视新闻封锁消息,民众想要知道一些阴影里的事情,依靠官方媒体是不可能的,只能从各自的人脉里去打听,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了解自己居住的这座城市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心中忍不住吐槽,这种不安全的城市居然有人会继续住下去,现在又不是古代搬家不方便,其他城市可没这么多破事。
但仔细一想,拉斯维加斯的罪案也不少,吉尔姨夫经常加班加的看不见人,但是沙漠明珠依旧迎接着无数游客,依旧有着无数定居的居民。
大概,哥谭也是这样,阴影中的东西永远都无法看见阳光,和普通人没太多关系吧。
而伊森带着一丝骄傲一丝崇拜所说的哥谭守护者,就是黑车司机杰克口中的,那个‘出身□□’却专门给□□大佬找不痛快的‘蝙蝠侠’。
以侠为名,却栖身黑暗。
大概又是一个自以为是的义警吧。
我回忆了一下杰克的介绍,似乎说过,这位蝙蝠侠不杀人?
这倒是义警中的一股清流呢。
但是这和我们并没有关系,我们现在要抓的又不是游离于法律之外的义警,而是一个满手血腥逃入哥谭的连环杀手。
第105章 第四十四篇日记(下)
“所以, 伊森,你提起这位蝙蝠侠是为什么?难不成他还能帮忙找到连环杀手?”我问。
伊森的神色之中有一些温柔,似乎是知道些什么, 口中却并没有继续深入蝙蝠侠的问题, 转而说:“也许他能找到你们想要的抓的人,但是我们却找不到他。我的意思是, 如果你们在警方那里没有办法找到突破口,也许我们可以去找一些地头蛇买消息。哥谭这里的消息贩子多如牛毛, 我也认识几个, 说不定会有线索。毕竟外人想要定居哥谭总会留下一些痕迹,即使是有本地帮派包庇, 骗的了外面的人,却无法瞒过这些以贩卖消息为生的家伙。”
我和斯潘塞对视一眼,的确, 在没有足够助力的情况下,外界购买消息似乎成为了我们最佳的寻人手段。
伊森抬起手腕, 看了一下表, 说:“快到中午了, 怎么样,我们先去吃个饭。”
我和斯潘塞自然没有任何意义,发了一条信息给吉尔, 告知他我们都行踪后, 我们一行三人就直接出了酒店。
然后伊森直接带着我们去停车场, 原来他是自己开车过来的。
用伊森的话说, 在哥谭外出, 还是有一辆私家车比较好,安全系数要高很多。
我总觉得, 他说的哥谭不像什么发达现代都市,倒像是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出现危险的罪恶之都。
“叔叔阿姨这几年还好吗?”在车上,我问。
在拉斯维加斯的时候,虽然伊森家和我们住的并不是同一处小区,但距离也不远,我和斯潘塞也都是见过伊森的父母的,关系还可以,只是他们家搬走之后,来往不方便,就渐渐的淡了下来,再也没有了联系。
“还是老样子。”伊森边开车边说:“他们一向都是工作为重。”
伊森的父母是事业型的人,据说夫妻两个一起开了家公司,虽然规模并不是很大,却经营的不错。后来全家搬到这里,也是因为公司被收购,并入了一家大型集团,然后伯克夫妇并没有离开公司,反而加入了这家集团,最后听从总公司安排,将公司地址搬到了哥谭这个总公司所在地,彻底在这里定居。
“如果我没记错,叔叔阿姨现在是在韦恩集团就职?”斯潘塞问。
“嗯,怎么了,突然对他们的工作这么感兴趣?”伊森问。
“只是听说了一些哥谭四大家族的事情。所以有些好奇。”
“其实没那么夸张,很久以前的四大家族的确掌控着哥谭,但是现在这种经济体制,早就不是单凭某个家族就能撑起整个经济的时候了。四大家族现在虽然还是手握哥谭众多优质产业,比起全盛时期算得上衰落了不少。不过听我父母说,韦恩家族现在的掌舵人即使是个有名的花花公子,在经营公司方面却很有卓越眼光,并没有将韦恩集团的发展局限于小小的哥谭,而是不断向外扩展业务。算是四大家族里最有经营头脑的。这也是最初我父母选择把公司卖给韦恩集团,并且还在韦恩集团供职的主要原因。”伊森听到斯潘塞对于四大家族的好奇,哭笑不得的解释了起来,同时他还吐槽说:“四大家族里,其实算上布鲁斯·韦恩,每个掌权者都各有各的缺陷,不过没人在乎这些。”
很快,我们就来到了伊森口中有很多美食的地方。
冰山餐厅。
“一看就很贵啊。”我下车之后,看着远处的华丽建筑,呐呐说道。
伊森说:“嘻嘻,我拿了爸爸的会员卡,账单回头让他付啦。”
斯潘塞说:“看装饰,这种餐厅是要着正装的吧。”
我和斯潘塞穿的都是很休闲的服饰,衬衫加羊毛小背心以及黑色休闲裤,伊森则是一副朋克装扮,怎么看都好像是进不了餐厅门的样子。
伊森神秘的笑笑:“如果是普通的餐厅,我带你们来干嘛,这座餐厅的老板可有趣了,虽然餐厅的价钱档次挺高的,好像不是很亲民,但实际上规矩并不严。经营理念是‘让顾客在家中一般舒适自由’,所以并不限制着装。但是一般餐厅不限制客人会遇到的什么混混捣乱啦、被人勒索之类的近况却没在这里上演,用餐氛围相当好呢。当然,最重要的是菜很好吃,要不然我那个吝啬的老爸也不会办这里的会员卡啊。”
果然,走进餐厅后,虽然顾客的服饰并不是那种放眼望去都是精英的样子,但是氛围很安静祥和,即使是穿的比伊森还夸张,用餐仪态很差劲的街头混混,在这里似乎都被氛围感染,乖乖收起张牙舞爪的姿态,动作笨拙的吃着盘中美食。
“啾啾啾。”一阵清脆的鸟鸣声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在餐厅的每一扇窗户边,居然都安放着数量不少的鸟笼。
伊森耸耸肩,说:“冰山餐厅的最大特色,就是这些鸟了。原本餐厅这种经营场所,为了保证卫生,是不允许饲养动物的,但是听说这里的老板很喜欢鸟,所以执意养了许多鸟,并且还把环境布置成森林的模样。这种装修风格,反倒吸引了更多的顾客呢。”
斯潘塞扫了那些鸟笼一眼:“125只鸟,45种不同品种。看来餐厅里有一位鸟类饲养大师,这么多不同品种的鸟类一起饲养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伊森忍不住笑了笑,拍了拍斯潘塞的肩膀:“瑞德,你还是老样子,关注点总是那么奇怪。”
冰山餐厅的菜品的确很不错,前菜碎切鸭胸味道极佳,火候控制的很好;时蔬沙拉的酱汁味道独特,令人印象深刻;而主菜牛排各方面都很完美,完全不输一些以牛排著称的名餐厅;饭后甜点是柠檬派,嗯,我不仅吃掉了自己的那份,还被斯潘塞投喂了他的那份。
伊森差点笑死。
然后我很有骨气的拒绝了他推过来的那一份。
虽然事后稍稍有那么一丝丝后悔。
就在我们用餐快结束的时候,餐厅外传来了很热闹的声音,我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
一位穿的非常风骚、神色飞扬轻浮、左拥右抱众多美女的富家公子开着一辆跑车停在了餐厅前,将车钥匙丢给门童后,便和一帮美女有说有笑的走进了餐厅。
额,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看到了未来的托尼……
伊森似乎也看到了那个富家公子,原本还挺轻松开心的表情有那么一瞬间的僵硬,但是随即却依旧是原来的样子,就好像刚刚那瞬间的僵硬是我的错觉。
我还没年纪大到耳聋眼花呢。
斯潘塞显然也注意到了,问:“你的朋友吗?”
伊森摇摇头:“我父母的最上头的老板啦,韦恩集团的所有人,韦恩家族唯一继承人也是现任的掌舵者,布鲁斯·韦恩。”
我说:“的确如你所说,是个花花公子呢。看上去他也有三十了吧,好歹也是一家公司的掌舵人,这么轻浮不要紧吗?一点都不像你口中那个有卓越眼光的家族继承者呢。”
伊森神色复杂的说:“他就这种个性,今天三十二了都,却还是老样子,并没有什么安定下来的想法。哎呀,这种富家公子的事情和我们没什么关系,继续吃饭吧。诺曼,要不要再帮你点份甜点?”
斯潘塞却是看着布鲁斯·韦恩许久,眉头渐渐皱起,眼神之中疑惑渐渐浮起。
我轻轻拍了一下他的手臂,问:“怎么了,斯潘塞?”
斯潘塞摇摇头。
很快,有钱人布鲁斯·韦恩就带着他那一票美人去了二楼的包厢,并没有在一楼停留太久。
而我们的中饭也差不多进入了尾声。
结账后,伊森似乎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摇了摇牙,给了我们一张纸条:“这上面是我认识的那几个消息贩子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回头我会电话他们进行引荐,现在有点急事,可能没办法陪你们一起去了。明天,明天我再去找你们。”
然后他就匆匆离开了。
冰山餐厅位置并不偏僻,打车好打,因为时间关系以及吉尔和何瑞修在警局似乎有什么收获,所以我们两个并没有立刻就按照纸条上的方式联系消息贩子,而是回到了酒店。
回到酒店,吉尔和何瑞修还没回来,我们两个只好坐在客厅之中耐心等候。
我问斯潘塞:“伊森那匆忙的神色,真的没关系吗?”
斯潘塞说:“应该并不是什么危险的事情,我看他神色之中有焦急、气恼,却没有害怕,所以不用担心,伊森可不是什么笨蛋,不会有事情的。”
“你刚刚在观察布鲁斯·韦恩的时候,在怀疑什么?”我把话题转到这个上面,刚刚在餐厅里的时候就很好奇了,只是餐厅里人多口杂,我也不好多问。
“那位布鲁斯先生虽然举止轻浮,左拥右抱,但是他的肌肉紧绷,走路步伐坚定,即使外部裸露出的肌肤有几分不健康的苍白,却还是在不经意间就流露出受训的痕迹。”斯潘塞说,“因为觉得奇怪,就多看了两眼。”
我点了点他的鼻子:“现在你这双眼睛,越来越厉害了。不过他可是大家出身,一般富豪为了自身安全,似乎很多都会训练自己的身手,并不算什么稀奇的事情。你看托尼,他还会自由搏击呢,虽然这个大懒虫练习一直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斯潘塞捏住了我作怪的手,然后握住,继续说:“不,不一样。他在进入餐厅的时候虽然左拥右抱,目光也放在身边的美女身上,可是注意力却在进门的那一瞬间就把整个大厅都扫视了一遍。双手虽然一直都放在身边人的腰上,一副懒洋洋的样子,但是好几个美女却没有一个人能把手放在他身上,这是一种防备姿态,极度警惕的防备姿态。你不觉得奇怪吗?这种随时随地警惕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别人口中花天酒地、荒唐人间的花花公子。”
说着说着,斯潘塞自己忍不住笑了笑,摇头叹息:“算了,我还没进BAU呢,这种随时随地侧写别人的习惯就养成了,真不是一件好事。”
就在我们交谈的时候,吉尔和何瑞修终于从哥谭市的警局回来了,然后还带来了一个好消息:“警方会在官方媒体上广告凶手的相貌,并呼吁市民进行举报,同时会尽力协助迈阿密警方抓捕凶手。”
“说来说去,就是不想出力。”我忍不住吐槽:“真心合作的话,趁着那混蛋没来多久,赶快排除警力全程搜捕,我不相信会找不到。”
吉尔苦笑:“诺曼,你的要求别太高。能争取到现在这种支持,已经是GCPD的局长最大的协助了。”
“局长?”我皱着眉头:“怎么听上去这位局长似乎完全没有什么权利的样子?”
何瑞修接过话题,说:“哥谭警局的情势似乎很复杂,即使是戈登局长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好像并没有完全控制警局警力的权利。”
何瑞修的话语很委婉,这些话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这个局长虽然不是傀儡,但是却差不多了。
所以能给出的帮助有限。
但是戈登局长的名头还是很好用的,至少我们现在是获得了‘官方支持’,在哥谭进行任何行动,都是被允许的。虽然这种允许在哥谭似乎没什么作用,可是在哥谭外却很有用。无论是何瑞修或者是吉尔,这时候都可以光明正大的调用身后的资源了。
然后剩下的问题就重新回到了远点。
该如何在没有警力的帮助下,找到凶手。
我和斯潘塞拿出了伊森留下的字条。
吉尔听了我们的叙述后,点头说:“现在这种方法,的确值得一试,若是运气好,说不定真的能够很快就抓到那个混蛋。”
不过这些都是明天的事情,今天大家忙了一天,吃过晚餐后,都早早睡了。
希望伊森给的这些消息贩子,真的都是消息灵通之辈,能够帮助我们将罪犯绳之以法。
第106章 哥谭追凶案(一)
红发男子看着眼前俊朗的医生, 心中有一股无法驱逐的寒冷之意,是愤恨,也是畏惧。但是如今的他, 似乎别无选择。
医生身材高大, 面容沉静,气质偏于冷漠, 即使姣好的面容稍微驱散了一点那股高高在上的漠然之气,却依旧让人觉得难以亲近。
红发男子半晌之后, 才开口低声说道:“真的要这样做吗?我付的钱可不少。”
医生没有立刻回答, 屈尊降贵的扫视了红发男子几眼,才似乎是施舍一般的解释:“你应该庆幸的是, 自己付出那么一点钱,却得到了重生的机会。被警方盯上并登上了通缉令,却依旧抱着可笑的幻想, 你以为除了哥谭,美国其他地方还有你的容身之处?”
这事情红发男子当然很清楚, 亡命天涯也不是他想过的日子, 他只是不甘心而已。权衡再三, 看着眼前的医生,红发男子心中很清楚,自己虽然是个娴熟的猎人, 却完全不是眼前之人的对手, 一时之间有些泄气。
最后终于闭上了眼睛:“那有劳了。”
医生从旁边的手术盘中取出一管试剂和刚拆封的针筒, 边抽取药液边嗤笑一声, 声线磁性却充满了一种傲慢:“如果不是因为你那几分令人欣赏的天赋和胆识, 我根本不会联系你。幸运的小子,闭上眼迎接新生吧。”
最后红发男子在麻醉针的效用下, 神志渐渐迷糊,留在脑海之中最后的一幕,就是头顶上明晃晃的无影灯。
新生吗?
失去过去的所有换取自由。
似乎,似乎的确是一件划算的事情。
只是,有些惋惜自己的工作。
他其实挺喜欢自己的那份工作的。
普普通通的每天上班,安安静静的每天下班,偶尔出去找个人陪陪自己,然后在彼此关系恶化之前赶紧分开,挑选、发现、挖掘并分享那些生活中不被他人注意到的美好,远离那些令人抓狂又恶心的虚伪社交,就这么平安祥和的活的长长久久。
这就是他一直以来坚持贯彻的生活理念。
为什么?
为什么就是不肯放过他,为什么不允许他过平静又幸福的生活呢?
抱着对未来的期待和对身后像苍蝇一样叮着他那些警察的极度厌恶,红发男子放任自己陷入沉睡。
医生瞟了红发男子一眼,就确认麻醉起效了,然后拿起了手术刀,戴上了挂在耳间的口罩。
手,毫无抖动。
刀,精准无比。
落在红发男子的脸皮之上。
“真是一张很有特色的面孔。”一句低不可闻的叹谓之语消失在唇齿之间。
医生那裸露在外的眼睛之中,渐渐兴奋之色再也压抑不住,一股与手术开始前淡漠截然相反的气息出现在他的身上。
在冰山餐厅吃了两个多小时的午餐,布鲁斯·韦恩十分绅士的送走了最后一位女友。看着漂亮姑娘为他送的项链兴高采烈,心中无奈摇摇头。
他和这些姑娘并没有实质上的关系,实际上他不信任她们,所以也不会让她们靠近。渐渐的,姑娘圈子里都知道他挑剔又豪爽,想蹭名气赚外快的美女越来越多,他也就不缺左拥右抱的高质量美女了。当然其中麻烦的也有,但如果没有这种麻烦的,他才是真的麻烦了。
虽然心中思绪万千,但是面上布鲁斯却依旧保持着那一副潇洒风流的富家子弟作态。
有时候,面具戴的太久,就不知道自己真实的样子是何种模样了。
为了给夜晚留出足够的空闲时间,他一般下午就会结束各种娱乐活动,当然今天也不例外。不过现在距离天黑还有一段距离,他得在夜幕降临之前,先给自己找点什么乐子。
太早回家可不符合游戏人间花花公子的人设。
“啊,还是提不起劲,果然还是回家去泳池晒会儿太阳吧。虽然太阳快下山了。”做下决定后,他重新启动了红色跑车,一脚便将油门踩到了底。
还没开两分钟,手机便响了起来。
瞄了一眼,居然是‘弗洛斯’。
(注:伊森这个名字来自于希伯来语,有‘力量’的意思,而Force则有武力、魄力的意思,就是伊森给自己取的代号,这里伊森的身份虽然就是罗宾,但是并没有实用罗宾这个称号。)
弗洛斯是布鲁斯另外一个身份下结识的小朋友,也是他现在的搭档。虽然,他并不喜欢在用蝙蝠侠身份行走时,带着这么个小家伙,但不得不承认,黑暗中孤独战斗时,有这么一个陪着自己说话、辅助自己战斗的人,的确让他的痛苦和压力减少了不少。
人终究是社会动物。
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弗洛斯,是在五年前。
那时候,弗洛斯还是个十三岁的少年,梦想是将来做一名警察,能够匡扶正义,守护民众。
因为刚搬来哥谭才堪堪一年,接触的最多的也就是学校里的学生,他还没真正接触到哥谭背后的腐朽肮脏,那闪亮的少年梦在这座城市里,犹如海底珍贵的珍珠一般美丽。
令他也为之动容。
但是这不足以让蝙蝠侠为此特意停留。
身为黑夜的守护者,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去做了。
后来是怎么就两人结识熟悉,并变成搭档,一起行走于哥谭的黑夜中,守护着他们所在意的一切?
哦,布鲁斯头痛的回忆起,是自己被扒掉马甲的那一刻。
因为晚上的夜生活相当惊险刺激丰富,平日又要进行各种训练,还要完成花花公子的泡妞日常,身为韦恩家族的掌舵人,他对韦恩集团的实际事务根本无力掌控。
但是好在他有卢修斯。
如家人般的卢修斯。
卢修斯·福克斯任职韦恩集团的执行总裁和技术总监,是布鲁斯最信任的人之一,也是他能当甩手掌柜,除了把控集团大方向之外什么都不用干的最大助力。
所以他原本不会和弗洛斯,或者说是伊森·伯克再有交集,但是卢修斯却十分罕见的邀请他去公司见一位刚收购的子公司负责人。
梅利·伯克。
也就是伊森的的父亲。
当初收购梅森的小公司,就是为了他手中的一项专利,一项高分子材料的专利。梅利发明的这种高分子材料有绝佳的延展性和弹性,也就是能够防爆防冲击,效果比军方使用的防弹衣制作材料效果更好,是制作战斗服饰很好的材料。只是因为还存在严重缺点,其中有一项是易燃性,导致梅利经营公司时更多的是把这种材料定位于用来制作登山服上。这样的情况,让梅利开的小公司饿不死,却也无法大规模发展,最后接受了韦恩集团的收购。
卢修斯让布鲁斯见梅利的原因就是,梅利具有很高的研发能力,如果给予更多支持,也许会将这种材料进一步完善,到时候布鲁斯的作战服性能将再提升一个档次。
可是梅利是个比较固执的人,他非要和布鲁斯交谈一番,确认这位掌舵人的眼光,才肯做下决定,抛下舒适富裕的生活,继续拿起曾经的研究——这也是这种材料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改进的原因,梅利因为资金、工作繁重程度等等因素,很久之前就放弃继续研究下去了。现在让他重新拿起研究工作,无异于是让这位步入中年精力不济不缺金钱的人再度承担繁重的研发工作。
所以,他需要确认,布鲁斯对此的重视程度以及这位现任东家值不值的他继续为之拼命。
布鲁斯自然愿意亲自接见一位技术人员,他白天对外的人设是花花公子,风流放荡,又不是愚蠢无能——从小就彰显出足够聪慧的他突然变蠢只会引起他人更多的怀疑。
然后他就看到了伊森。
似乎是好奇父母的工作,所以陪着父母一起来的。
之后与梅利的交谈是愉快的,梅利的妻子也是一位能力卓绝的行政人员,布鲁斯决定让梅利妻子艾莎夫人继续掌管子公司,而梅利则全心投入材料研发工作中去。
最后双方都同意了这个方案。
但是在布鲁斯怀着愉快心情送走伯克一家,准备回庄园开始自己真正的工作时,他却在韦恩集团地下车库的门口被拦住了车。
是伊森·伯克。
当时的弗洛斯稚嫩的很,又心高气傲,但是智慧和观察力却是最顶尖的。
布鲁斯十分吃惊的听着少年一顿分析,然后居然被揭开了他极力想要隐藏的蝙蝠侠的身份。
如此轻易的。
布鲁斯曾设想过很多种掉马的情况,唯独没想到会是如今这种。
“谁能想到,正义使者、哥谭守护神、和□□以及各种罪犯过不去的蝙蝠侠居然会是韦恩家族的唯一继承人,一个左拥右抱的花花公子呢。”少年当时站在地下车库的斜坡出口处,双手插兜,颇为志得意满的说。
布鲁斯还记得当时侃侃而谈、意气风发的少年所说的每一句话。
“我在搬到哥谭、得知蝙蝠侠存在之后,就对你很好奇。原本在我的观念中,义警不过是一群自以为正义却是用自己的逻辑说服自己安慰自己犯下与被审判者同等罪行的罪犯。直到我了解到,你从不杀人,并且是坚持不杀任何人。这很特别,让我有那么一丝相信,真的有人在以自己的方式做一个真正的英雄。”
“因为好奇,所以就更留心。布鲁斯,你知道你最大的破绽在什么地方吗?嗯,我想你肯定没有留心这一点。好吧,我不卖关子。最大的破绽正是你所展现出来的那些先进装备。那些装备涉及到的科学领域实在是太多了,所以绝对不是个人能单独完成的。而有财力发明并制作出来,那就表示蝙蝠侠绝对不是来自于普通家庭,他富有、地位高,有足够的人脉和资源。”
“因为确定了这个条件,所以我在一开始就锁定了怀疑的目标,蝙蝠侠一定栖身于哥谭那些名流富豪之中。只有他们有才有足够的资金和资源来完成这些项目。”
“虽然你在身材方面也同样进行了部分伪装,但身高却无法彻底改变,通过报纸上蝙蝠侠的一张照片,我换算出了蝙蝠侠的身高,从而刷掉了许多嫌疑人。”
“然后就是观察剩下的怀疑对象的作息时间,要扮演一个拥有双重身份的人并不容易,也许特定的时间会有替身之类的出来打消别人的怀疑,但是这种做法肯定不会时时刻刻都会保持下去。而随着我观察的时间越多,你,布鲁斯·韦恩渐渐走入了我的视线。你的身上实在是有太多的符合选项,虽然白天花花公子的形象令人无可挑剔印象深刻。”
“没错,我今天跟着老爸进公司,的确就是为了能近距离接触并观察你。而我的直觉也没有骗我,抛开所有外界因素的影响,你的确最符合条件。我没说错吧,蝙蝠侠,韦恩老爷。”
自己在听到这些话之后是如何做的?
哦,下了车。一巴掌拍在了这个臭小子的头顶:“少看点那些不切实际的小说电视,别把幻想当做现实。”
其实心中却惊讶的无以复加。
聪慧,洞察力都是一流,再加上丰富、突破常规的思维方式,坚持到底的执着精神,这个少年居然就这么堪破了哥谭无数人都无法堪破的秘密。
无奈之下,他只能死不承认了。
但显然这种方法应付不了这个名为伊森的少年。
再加上后来少年晚间回家之时,居然碰上了□□械斗,陷入了生死危机。
不放心一路暗中护送的蝙蝠侠即使是一点都不情愿在这种关头出手,却不得不把人救出来。
至此,‘弗洛斯’诞生,蝙蝠侠又多了个帮手。
牛皮糖死活撵不走,无奈之下,布鲁斯只能亲手接过了伊森的训练工作,两人如此一路走来,转瞬便是五年已过。
布鲁斯明白,为了配合他蝙蝠侠的行动,聪明的伊森放弃了到外地名校上大学的机会,选择了哥谭本地学校——这让布鲁斯相当恼火,他接受伊森成为他的助手,并不是想要透支少年的未来,也不是想把他培养成下一个蝙蝠侠,没有人比他自己更明白,做蝙蝠侠是多么艰难的一件事。他成为蝙蝠侠,仅仅是为了达成自己的愿望而已,他其实更希望,蝙蝠侠在未来的某一天会消失。
所以他差不多有两个月都没和伊森联系过了,算是冷战吧。虽然他这种都可以当伊森父亲的家伙和一个少年斗气冷战实在是够掉分,但是大概是他真的不适合做一位教导者,实在是拿伊森倔强的脾气没什么办法。
却没想到,因为冷战也赌气不给他电话的伊森,今天终于给他打电话了。
“我以为你不会再打电话给我了。怎么想通了吗?”布鲁斯嘴角轻笑,语调之中却没有带任何笑意,怕真把伊森这个小子惹毛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说:“今天你去冰山餐厅吃午饭了?哈,还真是风流快活呢,想必明天报纸头条就是你左拥右抱各色美人的照片了。”
布鲁斯听着这尖锐的话语,就知道伊森估计气还没平复下去,皱了皱眉头,便想开口说些话岔开这个话题。
但是不等他开口,伊森自己就主动开始说正事了:“冰山餐厅你少去几次,以布鲁斯的身份也不行,太危险了。”
“现在我只是怀疑而已,还没有正式确认那座餐厅真的有问题。”布鲁斯有些不以为意,可是别看伊森年纪尚轻,对于他的话布鲁斯却向来不会轻忽:“难道你找到冰山餐厅背后的秘密了?”
伊森有些低落的说:“还没有。但是它有问题是毋庸置疑的,你敌人太多了,万事小心为上。对了,今天我电话你,主要是有一件事想告诉你,也算是请你帮忙。”
“什么事?”布鲁斯倒是来了兴趣,要知道伊森一向颇有傲气,轻易不求人帮忙,这次居然会打破冷战并且向他寻求帮助,当真少见。
然后伊森将有连环杀手逃入了哥谭的事情告知了布鲁斯。
“你的朋友?就是刚才和你一起吃饭的两个人?有趣,警察现在破案都已经无能到请大学生做场外援助的地步了吗?”布鲁斯自动把吉尔伯特·葛瑞森和何瑞修·肯恩代入了哥谭那些无能警察的形象中。
伊森无言了数秒,才回答:“是的,刚才你看到的那两个就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我已经先把认识的几个消息贩子的联系方式给了他们,这样他们一路,我们一路,双管齐下,也许很快就把那个渣滓找出来了。”
布鲁斯说:“好吧,我会想办法的。放心,就算那只老鼠真的躲在下水道里不出来也没关系,只要他一冒头,我总归会知道的。”
在哥谭,蝙蝠侠的情报网,可不比任何势力差,如果没有情报网的支撑,这某地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蝙蝠侠立马就到现场的剧情,大概只有漫画里才有。
过了许久,电话那头才传来伊森低低的、略带羞涩的道谢声。
把跑车开出飞机架势的韦恩老爷轻声一笑,说:“天色不早,你早点回家吧。明天先带你的朋友去消息贩子那里碰碰运气,我这里如果有进展,会通知你的。”
挂断了电话,布鲁斯将车停在了车库中。
而大门外,留着小胡子精神矍铄的管家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正在等候着。
看到他,布鲁斯眼神瞬间温柔下来,轻声唤道:“阿尔弗雷德。”
然而管家却没有被他这少见的柔情感染,十分冷酷无情的问:“少爷,说好的会带姑娘们回来热闹热闹的呢。”
布鲁斯立刻手抚着额头:“不行,我头又痛了,得回房吃点药。”
心中却忍不住腹诽,是不是每个催婚的家长都是这种样子,他现在已经不怎么敢回家了!
阿尔弗雷德见状,也很是无奈,说:“我去厨房给你端点牛奶。”
能暂时逃离的布鲁斯根本没听清楚阿尔弗雷德说什么,直奔自己的卧室。
因为训练强度的关系,他的确需要服用一些药物,看了一眼放在床头已经倒好了水,十分嫌弃。伸出去的手顿时拐了个弯,拿了一瓶葡萄酒出来。
果然,还是喝酒吃药最舒服。
吃完药,刚想放松一下,却发现阿尔弗雷德一脸严肃的端着牛奶站在房门口,满脸都是不赞同。
这次,布鲁斯是真的觉得自己额头隐隐作痛了。
“少爷,我希望韦恩家族的下一代将来继承的不会是一座空空如也的酒窖。虽然会不会有下一代我还不知道。”将牛奶端到了布鲁斯面前,阿尔弗雷德最终还是忍不住唠叨了两句。
谁能想到,曾经在军情五处叱咤风云的自己会变成现在老妈子的模样,这到底经历过多少事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阿尔弗雷德想。
虽然总是催着少爷找个贴心人安定下来,但是他自己却一点都不想结婚,更不想再养一个孩子。
光把少爷养大,就够他操碎了心的啦,实在分不出精力再养一个了。
“阿尔弗雷德,你是不是年纪大了,越来越啰嗦了。”布鲁斯看着递到自己面前来的牛奶,知道不喝不行了,只能稍稍抱怨一句,然后端起牛奶,一口灌下。
他不喜欢牛奶。
随后,为了避免阿尔弗雷德再唠叨什么,布鲁斯就说起了连环杀手逃犯逃入哥谭的事情。
阿尔弗雷德负责运营情报网,这个情报网几乎是阿尔弗雷德一个人从无到有慢慢建立起来的。
听到布鲁斯的话,阿尔弗雷德表示会仔细调查的。
坐在房间的床上,布鲁斯看了看落地窗窗外的景色,乌云遮住了刚刚升起的月亮,不禁喃喃说道:“总觉得这次的事情并不简单。也许,会有更大的麻烦也说不定。”
哥谭市里那些隐藏在黑暗处的家伙们,从来就不肯安安分分的过日子,日常幺蛾子不断,害的他忙的要死。
逃进哥谭的连环杀手,一看就是他们喜欢的类型啊。
第107章 哥谭追凶案(二)
伊森不动声色的和几个消息贩子你来我往的在言语之间过了几招。
虽然这些人是靠着贩卖消息为生, 但是他们同样也是最懂得如何明哲保身的人,所以想要从他们嘴里打听出一点准确的情报,光靠钱是不行的。
不过很遗憾, 他们手里并没有他想要知道的情报。
就好像哥谭一直都是天下太平一般。
瑞德和诺曼两个在知道了这个消息后, 的确有点失望,但是很快他们就安慰起了在这其中帮了大忙的伊森:“哥谭这么大, 想要藏个人太容易了,你能帮我们从这个角度去尝试调查, 已经让我们很感动了, 如果不是你,在哥谭我们根本就是一筹莫展, 毫无头绪。”
伊森听了朋友的安慰之语,心情变好了不少,毕竟没帮上忙但是朋友却十分善解人意没有责怪, 谁都会心下宽慰的。
可他并没有被安慰抚平心续,颇有些气鼓鼓的说:“失败可不是我的目标。”
然后他便让瑞德以及诺曼两个先回酒店, 而自己则前往韦恩祖宅。
他想念阿福的泡茶手艺了。
之前他和布鲁斯就商量好了, 他先带着朋友去打探打探, 试探一下有什么风吹草动,然后布鲁斯会和阿福商量好,让管家先生暗中再调查一番。
别看这样拐弯抹角的好似很麻烦, 却是杜绝了很多问题隐患, 还有很多好处。
比如, 没有一上来就动用阿尔弗雷德亲手建立起来的情报网, 可以确保那些藏在暗处的老鼠嗅不到味道找上门, 这是对布鲁斯的保护。毕竟,在哥谭, 蝙蝠侠的目标实在是太显眼了,而首富韦恩家族也一直都在风口浪尖上。
而他、瑞德、诺曼三个人先去消息贩子那里探消息,看上去有些莽撞,实则是打草惊蛇,看看对方有什么反应。
现在,从结果反映来看,的确问题很大。
哥谭的消息贩子,都是些什么人?
四个字可以概括。
狡诈之徒。
他们最懂什么事情该知道,什么事情不能泄露,那些不狡诈的耿直的消息贩子,基本上都已经被市场手动淘汰而再也不存了。
虽然欺软怕硬了点,但是一个消息贩子的立足根本最终还是消息贩卖,他们消息是十分灵通的。
所以像连环杀手,并且很有可能是已经付了钱被什么人特意隐藏在哥谭的连环杀手,无论怎么看都不是一件小事,这些消息贩子说到底不可能会一点都不留心。
除非,连环杀手,听诺曼说,好像是叫做杰弗瑞·斯通,除非这个家伙背后站着一个让消息贩子心有顾忌的人,所以他们选择一致口径对外,彻底封锁了这个消息。
一边开车,一边思考的伊森似乎是突然想通了什么。
但是随即,他就听到了背后汽车喇叭声,显然他开车的速度有些慢,让后面的司机不耐烦了。
“嘛,算了,先去喝杯茶再考虑这些事情吧。”伊森满怀期待的想。
伊森是有正大光明的理由去布鲁斯·韦恩家的。
他是韦恩集团名下子公司负责人和深受器重的研究员的儿子,原本身份上就没什么问题,完全可以和布鲁斯接触。
而为了显得自己很亲切以及和属下打成一片,一向以挥金如土花花公子人设示人的布鲁斯·韦恩居然更夸张的直接设立了一个‘沟通员’的岗位,并且指定了让员工的儿子伊森就任。
对外说是太忙,没办法和公司里的员工彼此熟悉沟通,设立这个沟通员就是为了每隔一段时间给他汇报一下公司的各种信息,包括员工对公司的看法等等。
而选择伊森的理由就是,他以一半是局外人一半是公司重要人才之子的身份担任这个工作足够客观,也不会太冷漠。
实际上,说了一大堆都是借口。
其实就是布鲁斯爸爸光明正大的给还在上大学穷的要死的伊森宝宝发零花钱而已。
毕竟,伊森跟在他后面出生入死,从把风、勘查地形这些小事,到与敌人斗智斗勇、擒拿罪犯等等大事,一直以来都是毫无怨言的在做,从来没听他喊过累、怕、疼。
刚开始的时候,布鲁斯其实一点都不习惯有个还没上大学的未成年跟在他后面,打击罪犯从来都不是孩子应该接触的事情。
但是后来渐渐地,也就默认了。
伊森,不,是弗洛斯,辛辛苦苦的替他处理一些琐事,配合着阿尔弗雷德把那些潜藏在各个角落里的危险找出来,替他查漏补缺,减少安全隐患。
如此便是三四年。
跟在他身边这么久了,总不能最后的结果是零花钱不够汽油费,被家长知道暴揍一顿吧。
于是有了这个量身定做的‘沟通员’的设定,
就连接触朋友、正常社交这种事情都只能绕绕弯弯的,好像一点都不爽快。
但实际上事情并不能只看那些表面上的特征。
蝙蝠侠在哥谭和那些脑子有坑的家伙们斗了这么久,可不是单凭他精通世界上127种格斗术,也不是因为他聪明绝顶到让所有罪犯望风而逃。在哥谭的犯罪圈里,什么样的神奇人物都是有可能存在的,蝙蝠侠不一定是最能打的,也不一定是最聪明的。
让蝙蝠侠一直都能安然隐于黑暗中的,是谨慎。
在任何情况下,都秉持着那份谨慎之心。
其实这一点在几年前伊森喊破了布鲁斯的身份之后,变得更加周密仔细,也更加丧心病狂起来。
布鲁斯彻底将他富家二代少爷的模式和蝙蝠侠模式进行了分割,一键切换完全不重样。
伊森觉得,他如果是现在再看蝙蝠侠和布鲁斯,绝对不会那么轻易的连猜带蒙再加上一点诈术,就认出了布鲁斯紧密守护保密的,那隐藏在黑夜中的身份。
伊森自从知道了蝙蝠侠的身份,并且还被他救了之后,布鲁斯就成了他人生前进的方向——虽然这么说的确很肉麻很蠢,但这是事实——曾经他和瑞德一样,想做个警察,明星警察,能拯救世界的那种,后来他发现,别说拯救世界了,他连自己都拯救不了。
哥谭这座城市,人如其名,明明拉斯维加斯也同样声名狼藉,但是他从来都没有看到拉斯维加斯大白天的就有人出来街头械斗。
差点他就被波及到,最后成为了这座城市里被清扫的垃圾。
直到那个刚被他揭穿身份恼羞成怒离开、却换了身更拉风衣服的布鲁斯出现。
布鲁斯救了他。
也正是因为这件事,让他这个刚刚搬来哥谭不久的人明白了,在哥谭生活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这里似乎每个人都生活在一种惴惴不安之下,因为警察奈何不了罪犯,而那些罪犯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出现在哥谭的任何一个角落里。
想要不被坏人欺负的方式是什么?变得更加强大?
不,是变成欺负人的人。
这种恐惧不安裹挟下的人,算不上恶人,只是被洪流裹挟着不得不前进的可悲之人罢了。
尽管很可悲,但这就是蝙蝠侠想要改变的。
哥谭是布鲁斯的家,这里有他的一切,包括已经去世的父母。
很可惜的是,即使是蝙蝠侠,也有做不到的事情。
他可以改变一个人,却无法改变那些与哥谭这座城市早就血肉不分的各式各样的罪犯们,也没有办法真正去改变哥谭的大环境。
至少,眼下,是没什么办法的。
一路上胡思乱想,很快就到了韦恩庄园。
大门口,阿尔弗雷德十分敬业的扮演者管家的角色,静候在门口。
伊森无奈的停好车子,然后乖乖的站在阿福面前,让他摸摸头。
这是他们之间打招呼的方式。
从第一次见面,到第一次合作一起去救身陷险境的蝙蝠侠,他和阿尔弗雷德之间,只隔着这么个普普通通的动作。
“阿福,布鲁斯在吗?”乖乖给摸了之后,伊森连忙问。
阿福挑了挑眉:“当然。现在是他的睡眠时间。”
晚上要当夜猫子,白天的时候还得经常出入各种派对或者其他聚会场所,铁打的人也受不了,虽然蝙蝠侠的确够强,但他只是个有血有肉的人,所以也是需要睡觉的。
伊森想了一下,说:“既然这样,那我找你商量也是一样的,阿福。”
“随时愿为你效劳。”阿尔弗雷德笑着说。
理了理思路,伊森将他半路上思考的结果说了出来。
“背后能让消息贩子闭嘴的人选吗?”阿尔弗雷德脸上露出了思索的表情:“哥谭□□多宛如牛毛,数都数不过来,但是能让消息贩子一致沉默的,却不多。”
一边说着,阿福一边将人引至客厅,然后取了一托盘过来。
“刚泡好没多久的茶,现在喝刚刚好。”
“哇,每次都觉得喝到阿福泡的茶,十分幸福 。”
两人一边喝着茶,一边讨论这次的问题。
很显然,这次的事情背后站着一个强大的敌人。
阿尔卓雷德说:“在哥谭,少爷的敌人太多了。但是显然普通的罪犯是没有办法让那些消息贩子一起闭嘴。”
“这些我知道,阿福你有合理怀疑的对象吗?”
“有,不过即使是剔除掉一些没有这方面能力的,有能力但是对此没兴趣的,依旧还是很多。所以要确认是哪一个,还需要一点时间。”
阿福承诺过的事情,一定就就会做到,因此原本忧心忡忡的伊森也松了口气。
然后他十分开心的抱着茶杯,和阿尔卓雷德一起讨论起来。
当然,并不是讨论这次的连环杀手,而是闲聊。
“瑞德和诺曼都是我小时候的好朋友,刚上小学的时候,我们就在一个班学习了。那时候的瑞德可呆了,特别容易被人欺负。”
“诺曼虽然古怪了点,但是对朋友却很尽心,是个很忠诚的人。”
“还记得有一次我们万圣节去挨家挨户讨糖果和恶作剧,分工很明确,瑞德出主意,我把风,诺曼整个长相很有欺骗性的家伙去执行,上当的人很多。”
“玩拼字游戏总是玩不过瑞德,好生气啊。”
伊森叽叽咕咕的和阿福谈论起了他的两个朋友,而阿尔弗雷德则十分耐心的听着,偶尔会回应一声,最后他会心一笑着说:“看来,他们的确是你很好的朋友。”
“当然。”
“所以这次你这么拼命的奔走,也是为了帮助他们?”
“一半一半吧。哥谭可是蝙蝠侠的地盘儿,总不能随便来个牛鬼蛇神就能把这里当庇护所,躲在这里逃开自己原本应该承担的罪责吧。”伊森严肃的说:“这不仅是为了帮朋友的忙,更是为了属于我的职责。”
虽然伊森不是蝙蝠侠,但是他也有属于自己的梦想。
曾经他想做个‘警察’,现在虽然不再以警察为目标了,可是他那个为了正义而奋斗的梦想,依旧还在。
第108章 哥谭追凶案(三)
伊森和阿尔弗雷德闲聊的时候, 另一边,诺曼和瑞德并没有回酒店。
原本,他们和吉尔以及何瑞修是打算一起去消息贩子那里探听消息的, 但是今天早上, 吉尔和何瑞修却接到了GCPD,也就是哥谭警局局长的电话。
这位詹姆斯·戈登局长今年刚好处于年富力强的壮年阶段, 在哥谭这样一座大城市里担任警局局长,按理来说, 应该算是位高权重。
但实际上, 哥谭情势复杂的程度,早已超过这位局长的掌控范畴, 警局里更是派系众多,斗争激烈,各个部门之间勾心斗角, 他这个局长不能说是傀儡,但的确只是掌握了警局中的少部分力量。
在进入哥谭之后, 吉尔和何瑞修两位名震一方的CSI鉴证高手就直接以官方身份接触过戈登, 希望能够进行联合行动, 将罪犯绳之以法。
这原本就是CSI和FBI最惯用的手段,他们负责的案件有不少都是需要各个州之间地方警局的相互合作才能进行下去的,现在交通发达, 罪犯的流通性十分高。
只是没想到, 戈登所能提供的帮助, 也仅仅是官方发布通缉令, 在官媒上展示通缉犯照片和信息而已。
说实话, 一个警察局局长做到这个份儿上,吉尔和何瑞修心中多少是有一些想法的。
尽管他们都明白, 哥谭这摊子落谁手里都不怎么好摆弄。在他们看来,尽管情势复杂,可是手握最佳一张牌的戈登,不应该只能做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强势一些,与那些罪犯斗争到底,才是一名警务人员最该做的事情。
正如他们两个。
吉尔在鉴证科的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麻烦的上司,狡猾的罪犯等等等等,从来都不缺,但是他最后还是都处理好了。
而何瑞修,他从一名卧底警员,到爆破组组长,再到鉴证科组长,一路走来,和□□、警局腐败分子、毒贩之间的战斗,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他从不退缩。
当然,他们对戈登局长的看法在再次接到了戈登的电话之后,有了一些转变。
电话那头,戈登轻轻的说:“有眉目了。但是这条消息来路不怎么磊落,所以需要你们把这条线索认下来。”
所以一行人分成了两路,瑞德和诺曼两个和伊森碰头,去找消息贩子试试看是否能得到有用的情报,而吉尔和何瑞修则再次前往警局,找戈登局长聊聊天。
在消息贩子这里一无所知之后,瑞德和诺曼则不想回酒店枯等消息,而是选择了直接去警察局,看是否能够和吉尔他们两个碰头。
而两人的出粗车行驶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手机中接到了一条短信。
不是什么人发的短信,而是一直都陪伴在他们身边的人工智能普罗,说了一句话。
“追踪到了杰弗瑞·斯通在下飞机后的租车信息。”
虽然因为城市基础设施比如摄像头覆盖面狭窄等等缘故,普罗尽管能力强大,却一直无法展现出应有的能力,但是时间可以弥补这个缺陷,他在托尼偷偷开后门的情况下,直接进行了入侵操作,横扫整个哥谭的交通系统,从官方的交通局,到私家出租车、租车、运输等公司,都仔细清扫检查了一遍。
这个工作从诺曼四人还在飞机上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直到现在,终于有了结果。
而正如托尼这个幕后指点者所料,普罗的确找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
杰弗瑞·斯通的租车信息。
瑞德和诺曼两个对视一眼,神色之中带着一些喜悦。
不管怎么说,他们终于得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自从进入哥谭,他们一直都是茫然无头绪,心中不仅焦急,也有些沮丧。
普罗的这条消息,来的太是时候了。
诺曼有些谨慎的看了一眼出租车司机,发现对方正在专心致志的开着车,车载收音机里正放着司机最喜欢的RAP,他听得很是投入。
他示意瑞德,表示应该没问题。
然后两人便继续和普罗以短信的方式沟通着,希望能得到更多更详细的线索信息。
随即,普罗的后续信息也到了。
杰瑞福·斯通在下飞机之后,并没有选择出租车,而是直接在机场附近找到了一家租车公司,租了一辆黑色马自达3型号的家用车。
看到这里诺曼想,杰瑞福·斯通不是曾经仔细了解过哥谭甚至来过哥谭,就是有人告诉他,到底该怎么做。
他觉得大概率是后者。
也就是说,杰瑞福‘购买’了庇佑的事情很大概率是真实的,不然不会有人指导他到底该如何隐藏行踪。
根据普罗发过来的信息,杰瑞福·斯通租车使用的是现金付款,驾照也不是他本人的,所以如果没有普罗的‘人脸辨别系统’功能存在的话,即使是有心往这方面调查的警察,也很难找到这个家伙的行踪,而这个调查过程工作量之大,足够拖住警察很久。
只能说,托尼和哈罗德实在是厉害,普罗的先进程度大概超过现在科技水平差不多三十年,不,可能更长一点。
杰瑞福·斯通在租车之后,根据租车公司在车上安装的GPS系统可以看出,他直接前往了哥谭东区。
那里是哥谭有钱人聚居之地,寸金寸土,地段很好。
但是之后的行踪就不好找了,杰瑞福·斯通很狡猾,他把租的车停在了一家大型百货公司的地下车库里,然后自己步行离开了。
普罗根据百货公司的监控设备找到了杰瑞福·斯通的行踪,可是当他离开百货公司之后,普罗就失去了他的踪迹。
哥谭东区的监控设备,是哥谭最少的,因为哥谭的富豪名流们,可不希望自己在家门口就被拍到,更不希望一家人时刻都生活在监控之中。
所以至此,普罗就没有再找到和杰瑞福·斯通相关的信息。
瑞德按了按手机,给普罗模拟的手机号回复了一条短信:“调查过他假驾照的使用情况吗?”
很快普罗就回复了:“调查过了,但是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
诺曼看了一眼两者之间的对话,又仔细分析了一遍普罗发过来的那些追踪到的信息,忍不住自言自语的说:“所以,东区有什么是他感兴趣的?”
大概是他声音没控制好,这一句话引起了出租车司机的注意:“啊?客人你问东区啊,哎,那里除了房子漂亮有钱人多之外,没什么好逛的,要游玩还是去小意大利啊,那里漂亮姑娘可多了。很多游客都很喜欢那里的。”
诺曼思考了一下,扮做游客颇有兴致的问:“我之前听朋友说东区也是不错的游玩场所,怎么听先生口气,好像那里并不怎么样。”
“那里就是居民区,住的不是富豪,就是名流,客人认识哥谭第一家族韦恩家吗?他们祖宅也在那里,很大很庄严,很奢侈很豪华,的确漂亮,就是不让游客进的,所以什么都看不到。而除了普通的便利店、百货公司等等配套设施之外,东区是真的没什么好玩的。”
瑞德开口说:“我们现在不去警局了,该方向去东区。我觉得朋友不会骗我们,说不定是司机先生你这个本地人见得太多了,所以没什么感觉。”
司机耸耸肩,说:“好吧,顾客是上帝。”但是掉头改道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嘀咕了一句,两个怪人。
的确,在司机看来,去警察局观光的游客已经很怪了,为了朋友一句话,不听劝去东区那种令人倒胃口的地方游玩,就更怪了。
其实每个城市里,都会有属于自己的都市怪谈,哥谭市也有。
东区是曾经的哥谭镇的本体所在,虽然曾经小镇的老房子什么的都已经推倒重建了,但是听说墓地却依旧都还在,很多墓都没迁走,就直接被推平变成了各种豪宅。
哥谭的怪谈也因此衍生出了各种版本。
什么会攻击人的吸血蝙蝠在古老墓地的洞穴之中栖居,东区不少从事服务业或者是无意间来到这里的流浪汉会消失啊。
什么从前有一个邮差因为送信件太累,被路过的马车撞死,结果变成了游魂,在没有月亮的野望,他会出现问路过的人问题,如果没有回答出来,则会被他拖下地狱。
什么有一个富豪是个隐形的虐猫变态,他死后就化作了厉鬼,游荡在整个东区寻找目标,还得没有流浪猫敢进入东区。
像这样的传说故事见多识广的司机能说出一大堆,比阿卡姆疯人院那里的离奇事件精彩程度几乎不相上下。
所以,他不喜欢东区,就和他不喜欢载客去有阿卡姆疯人院的郊区一样。
用朋友们喝酒聊天吹牛时候的话说:“这两个地方妖气冲天,怎么看都不正常。在哥谭,你得学会怎么不招惹麻烦,怎么彻底避开麻烦。”
所以,上赶着往那里跑的,可不就是怪人么。
不过赚钱么,就不能那么讲究。
司机想。
因为时间不是交通高峰期,车程也不是远,很快,司机就拿着车费和小费,踩着油门就离开了。
反正,这是白天呢,两个大小伙子也出不了什么事情。
而诺曼和瑞德两个,则站在了杰弗瑞·斯通最后出现的地方。
梅西百货公司对面马路的一条小巷道。
装作闲逛的游客,瑞德和诺曼两个拐进了巷道。
这条巷道并不是什么‘城市的阴暗角落’,相反,虽然道路并不宽敞,两边的商店却并不少,大多数都是经营餐饮的,毕竟附近有一家百货公司,无论四员工还是在百货公司购物的顾客,都是需要进餐的,这里的客流量应该还不错。
“不是这里。”瑞德说。
两人继续沿着小巷走,希望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什么蛛丝马迹。
“如果他诚心躲,随便一个什么小角落都能躲,为什么要来繁华的东区?”诺曼有一点想不通:“如果仅仅是因为东区摄像头很少的话,那么郊区岂不是更隐秘?单纯的躲应该不是杰弗瑞·斯通的作风。”
“所以他一定有目的。”瑞德说:“和庇护他的人见面或者有什么特殊事情需要他到这里做。”
穿过小巷,是另外一条马路,比之前百货公司面前的路小一点,大多数都是居民区,店铺也不是很多。
比较令人瞩目的,就是十分低调只有一块木质广告牌的店铺。
不,不应该说店铺,应该说是医院。
私人整形医院。
其实居民区出现这种什么美容、整形之类的医院很正常,但是这家医院确实很快就引起了瑞德的注意。
因为广告牌。
很低调、不起眼、样式老气形状很小、甚至和不挂没什么两样的广告牌。
这是不正常的。
“就像是变态躲在人群之中,极力掩饰自己的与众不同,却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显得那么可笑。”瑞德难得毒舌:“没有哪家以营利为目的的整容医院会想低调的,他们只会想着怎么吸引客人。除非,这家医院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存在,它根本不想引入注意。”
“所以,杰弗瑞·斯通是打算改头换面,变成另外一个人吗?”
瑞德仔细观察了一会儿,才回答:“谁知道呢,说不定之前分析的那些,不过是我想太多。”
“所以,我们要进去吗?”刚说出这个问题,诺曼就自己摇摇头:“不行,不能就我们两个单独进去,要知道这里面说不定藏着什么□□之类的,我们又没枪,即使找到了杰弗瑞·斯通,也抓不到他,甚至自己也有可能陷入危险。先离开吧,不管怎么说,我们有了一个方向。”
说完,两个人决定离开,继续原先的行程,前往警局和吉尔以及何瑞修碰头。
第109章 哥谭追凶案(四)
“富豪?”吉尔在听到戈登给出的信息后, 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他和何瑞修如约来到警局找戈登局长。
虽然这已经是第二次来了,但是感觉却不一样。
第一次来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对警局太过在意, 也仅仅是想走个官方程序, 后续的合作事宜自然有他们两个背后的团队来完成。
所以,当时的哥谭警局, 在他们两人眼中,的确就只是个普通的警察局而已。
只是后来才了解到, 哥谭的情况居然如此复杂, 即使是他和何瑞修这样破案无数的鉴证高手,也不敢夸口自己一定能在这里从茫茫人海之中, 把犯人追捕归案。
而原本应该起到正面作用的哥谭警局,在这座城市之中,却变成了混乱无序的权利斗争场所。
所以第二次来到这里, 他们的想法已经完全不同了。
两人观察的很仔细。
乍一看,警局的警员工作非常努力, 也非常忙碌, 有的凑在一起讨论案情, 有的在准备一些文书工作,和普通的警局一样,也有些人在摸摸鱼, 偷个懒聊个天。
非常日常又普通的景象。
但是这些仅仅是表象而已。
吉尔在心中默默数着。
直到他和何瑞修走到了戈登局长的办公室门前, 一共有二十六名探员默默注视着他们, 虽然他们关注的方式非常隐秘, 一看就是受过训练的样子, 但是这种程度的隐蔽是无法瞒过他的。
差不多占据了整个警局办公大厅三分之二的人数。
人都有好奇之心,看到陌生人进出好奇的看一眼是正常的事情, 但是这种好奇并不会让人一直关注被好奇的对象。
这二十六个人是视线没有离开过他。
即使是在泡咖啡或者是和同事交谈,视线都没有离开过他。
这让吉尔很难不去猜测,也许这些人就是戈登无法掌控的那部分。所以他们才会如此关注警局局长的任何一个访客。
做贼心虚,不外如是。
想象一下,每天生活在一群和你不是一条心的人之中,还不能把这些糟心又叵测的家伙都赶走,的确是很痛苦的事情。
在推开局长办公室的门之前,吉尔开口对何瑞修说:“我突然对戈登局长改观了。”
吉尔是个外表严肃但实际上在为人处世方面却柔软的人,心性舒磊宽阔,而何瑞修比他更多了一些嫉恶如仇。
所以何瑞修只是应了一句:“手中有权利不用,外援有申请不请,单纯的把哥谭这个烂摊子捂在手里,我还是不能理解。还有这些,”他回头扫视了一眼警局大厅:“这些拖后腿的,直接挑精英留下就是了,他可是局长,有最大的人事任免权,我相信这些心思不在工作上的人小辫子肯定一大堆。除非,哥谭的市长……算了。”
在他看来,再复杂的局面,也都有方法解决。哥谭□□盛行的程度已经比一向以此闻名的芝加哥更加猖獗,官方势力是不会坐视不管的,要管也很简单,处理掉几个最大的头目,剩下的小喽啰就好理顺了。
而戈登却并没有向任何人求助,相反,在外界,对哥谭真实情况有了解的人,并不多,虽然哥谭的犯罪率被评为全美第一,但是大家对此认知并不清晰,你看芝加哥还是□□老巢呢,所有人不也都安安稳稳的生活着,除了晚上不要去贫民窟以及各种偏僻角落里闲逛,□□的世界就和普通人没有任何关系。
吉尔苦笑:“你太严格了。”
而推开门之后,詹姆斯·戈登正坐在办公室之中。
这位在复杂环境之中艰难求存的警局局长,是一位年富力强的中年人,他留着小胡子,相貌精明,表情严肃,正在认真处理着文件。
听见开门声便抬起了头,然后示意吉尔两个把门关上,然后说:“我有一位朋友以私人的身份的告知我了一条有关你们追踪的那个犯人的信息,早上接到这个情报后,我就直接通知你们了。怎样,来的路上还安全吧。”
吉尔心中一凛,明白哥谭的形势恐怕比他和何瑞修预估的更严峻:“并没有发生什么意外。”
戈登示意两人在办公室左侧的沙发上坐下,他自己则起身给两人泡了杯咖啡,然后从他的公文包里拿出了一个文件袋:“这就是线索,你们两个看一下吧。但是,我首先要提醒你们的是,出手帮助杰弗瑞·斯通的人,是一个非常非常危险的人物,并且,还是一个富豪,手中人脉力量无法预估。你们,要做好和这样的人交锋的准备。”
接过文件袋,吉尔和何瑞修看到了相关资料。
托马斯·埃利奥特,哥谭市四大家族之一的埃利奥特家族唯一的继承人。
但是他和布鲁斯·韦恩不一样,他并不插手家族企业的管理,而是成为了一位受人尊敬的脑科医生。
吉尔皱着眉头:“这位富豪就是你所说的,接纳了杰弗瑞·斯通的人?为什么?他应该不缺钱吧。”
他一直以为,收了杰弗瑞·斯通金钱并且帮助他的,会是哥谭某个□□势力,也只有这样的组织,才会以这种方式并且有这种实力赚钱。
戈登苦笑:“看来,你们对哥谭的了解,还仅仅是停留在表面上。”
戈登的语气渐渐变得严肃又带着一些痛苦:“哥谭就好像被诅咒了一样,这里的人心中诞生的不是光明,而是黑暗,成为犯罪者的人,有不少不是为了金钱,不,应该说不只是为了金钱,就算前期为了金钱权势,后期也会渐渐转变。这其中甚至包括了高官富豪名流。这位埃利奥特家族的继承人,就是其中之一。”
何瑞修却断言:“不可能,我是说,每个走上犯罪道路的人,总有一个理由,哪怕这个理由不是来自于本心,而是受外界环境的影响。”
戈登注视着两个人,似乎在打量吉尔和何瑞修是否可以信任,但是最终,他却什么都没有解释,只是说:“托马斯外界的形象相当不错,做事也一向非常干净,因为不缺钱,所以普通的贩毒或者是其他□□活动他是不会参与的。我即使是知道他的真面目,却没有办法把他绳之以法,哦,狗屎,见到这个混蛋还得笑盈盈的打招呼。但是,他的确是一名危险的犯罪分子,杀过人,以幕后指导者的身份引导过好几个案子。”
“这个混蛋除了是脑科医生之外,还非常精通整形手术,在医学这方面,他的确是个天才。如果我猜测的没错的话,他帮助杰弗瑞·斯通的方式也非常简单,就时给这个家伙换一张脸。不要怀疑,他百分之百能够做到这一点,如果杰弗瑞·斯通精明一点,他完全可以替换掉一个正常人的身份,从此不仅能逃开警方追捕,并且身份完全无造假。托马斯,不,他在哥谭□□上的花名,应该叫做,缄默。缄默以这种方式已经‘帮助’了好几个人了。”
吉尔和何瑞修陷入了沉默。
其实后续的事情都不用戈登讲述,他们已经能够自行思考出来了。
这些被他帮助过的人,将会成为他的助力,因为只有他知道这群人真正的身份,相当于握着一个把柄。而如果有什么难办的事情,这群亡命之徒肯定会听从指挥,再被通缉了,不过就是再换一张脸,就可以继续逍遥下去。
多方便,多讽刺,有多么令人毛骨悚然。
谁也不知道,自己身边的人会不会在某个时刻,因为外貌、身份等等关系,被选中,然后被杀死,并且死的悄无声息无人知晓,而凶手却以自己的相貌,顶替了自己的身份。
最后,戈登叹了口气:“如果不是因为整形手术的困难程度,我相信,缄默可能会更猖狂一些。现在,你们要抓杰弗瑞·斯通的唯一机会,就是现在。再过一段时间,杰弗瑞·斯通手术的伤痕完全消失,他就彻底逃脱了。”
吉尔说:“也许抓到杰弗瑞·斯通,还能从他身上找到突破口,解决这位狡猾又令人恶心的整形医生。”
杰弗瑞·斯通是个连环杀手,十分凶残。连环杀手和普通的罪犯并不一样。
这样的罪犯心中的残暴和骄傲,是不会被轻易打破的。他们即使是面临死亡,也都向往着自身的愉悦。
而那些愚蠢的崇拜这些罪犯并且帮助罪犯的家伙,就不用指望罪犯会因为帮助而感激甚至爱上你了,因为他们即使有正常的感情,那些感情也稀薄的只会对他们钦佩的人或者是成长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人挥洒,而不是被他们利用的蠢蛋或者是下等生物。
杰弗瑞·斯通即使接受了缄默的帮助,也不一定就会对这个帮助他的医生产生好感,甚至可能会因为遭受到威胁而存在仇恨以及逆反心理。
抓到他,他们也许就有办法让他开口指证缄默,将这个偷窃别人人生并且操控罪犯犯罪的家伙,送上法庭。
听了吉尔的话,戈登点头:“希望事情能够真的这么顺利。还有,我在警局的一举一动都被监视着,我相信缄默这种聪明的人,不会不在警局里安插眼线,所以为了不打草惊蛇,我能提供的帮助大概就是替你们准备一些武器装备了。”
最后,戈登似乎是欲言又止了一下,然后说:“不用太担心,缄默想对付的那个人对他也很有想法,所以,即使是你们抓不到人,只要小心点,应该不会真的有事。”
话中有话。
但是吉尔和何瑞修并没有点破,只是道谢:“多谢戈登局长的帮助和配合,如果将来你来到迈阿密或者是拉斯维加斯,我们会尽尽地主之谊的。”
戈登苦笑着表示:“你看我这个样子,像是能去度假的样子吗?”
而这时候,三天突然全都闭口不再说话。
有人在靠近。
然后一个警员敲了敲门,进来说:“头儿,外头有两个男孩儿找你。”
第110章 哥谭追凶案(五)
“头儿, 外头有两个男孩儿找。”一个年轻的警员探头进来,戈登看清楚是谁之后,放松了一点, 显然这个警员是他的人:“是谁?”
吉尔连忙说:“应该是我的侄子和他的朋友。”
戈登眉头皱了皱, 他并不喜欢吉尔这种在处理公事的时候还带着侄子的做法,这有些公私不分。
吉尔当然很清楚戈登的想法, 但是他也没准备去解释。这件事的确是他徇私了,否则当事人诺曼和没有任何从警经验的瑞德根本没有办法跟着他和何瑞修来哥谭追捕犯人。
只是他很清楚瑞德的能力, 毕竟是从小看着长大了。这件事, 就算没有他和何瑞修,这个小家伙也会因为诺曼的缘故而选择追根究底, 最重要的是,他们两个有能力继续调查下去。
如果放任他们这两个小屁孩儿单独行动,万一陷入了什么危险之中去, 他哭都没地方去哭。
在吉尔看来,虽然练了多年的空手道, 他家小侄子的身手的确比一般人要好, 但念书念了那么多年, 从来都是乖乖牌,根本没有任何实战经验,就是花架子罢了, 独立和罪犯斗争太危险了。
没过一会儿, 两个让人眼前一亮的少年就出现在了戈登的办公室里。
金发的那个是典型的美国长相, 纯粹的金发, 翠绿的双眼, 俊朗的外貌,是一种能让年纪大点的人疼到心坎里的甜心小伙儿。只是好像不怎么爱笑, 冷着一张脸,倒是有点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架势。
棕发的那个书卷气很浓,身材高挑,外貌柔和,原本应该是校园里被人常年欺负的那种书呆子款,但是那双掩藏在温和表象下的锐利双眼,彻底掀翻了第一眼的印象。
戈登在哥谭混了这么多年,其他不敢说,一双看人的眼睛却是早早就锻炼出来了。
只不过短短的一瞬间,他便已经审视完两个少年,心中少不得感叹一句,的确是挺出众的少年人。
但是。
但是他们是在与哥谭最危险的罪犯做斗争,而不是在玩什么侦探游戏,所以如此轻率的把两个少年牵扯进来,戈登不责怪这两个不知轻重的少年,毕竟年少轻狂无知,却是瞪了一眼旁边的吉尔。
这是做家长的不负责任。
被瞪的吉尔还能说什么?只能苦笑了一下,然后给双方做了个介绍。
“脑科医生?擅长整形?”在听到了吉尔粗略版本的线索介绍后,原本就觉得那家美容医院有问题的瑞德立刻就将所有的线索串联起来:“戈登局长,你手中有缄默的活动范围和其他信息么?”
戈登并不想陪着两个少年玩家家酒,可是面对着严肃脸的瑞德,还是不由自主的说出了信息:“警察局的局势比较复杂,我手中能调动的警力不多,所以收获的情报也比较少。特别是缄默这种并不经常实施犯罪的,就更没有必要盯着了。”
说白了,不知道。
实际上,戈登知道缄默是托马斯·埃利奥特这件事,还是不久前从蝙蝠侠那里得知的。
在知道这个秘密之前,他对待托马斯可是非常客气的。身为警局局长,在一些必要的应酬宴会上,他有时候会遇到著名脑科医生托马斯·埃利奥特,这种交际宴会酒会,他自然不会对一名医生不友好。而在知道这个秘密之后,为了不打草惊蛇,他还得端起笑脸,和这个混蛋笑嘻嘻的讨论着哪种红酒好喝。
以他目前对警局的掌控力,别说缄默这种表面上有良好声誉基本不直接犯罪的罪犯了,那些满大街跑的随时都有可能放把火的蛇精病他都管不过来。
所以根本不可能再分出精力在细枝末节上。
没错,这次所谓的线索,其实根本就是蝙蝠侠送给他,通过他的手转交给吉尔和何瑞修这两位他州来的鉴证高手的。
听到戈登的回答,瑞德有些失望,但是随即他就解释了自己这边找到的线索:“我有一位朋友比较精通计算机,他通过网络沟通,翻阅了哥谭所有租车公司在那个时间段的客户名单,希望能够找到杰弗瑞·斯通的线索。运气很好的找到了一个可疑人选,然后根据租车公司的GPS定位记录,我们一路追踪到一家坐落在梅西百货附近的整形医院。”
戈登第一个反应是:“你这个朋友是不是没走正常程序?”真以为租车公司的客户信息是网页上的公开资料,想看就看啊。警察调阅还得搜查令呢。
瑞德没有回答,算是默认了。
他要解释清楚信息来源,就无法避开这个环节。
好在戈登也不是那么古板的人,他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把谈话内容又转回了缄默这边:“就算你的消息都属实,也不能确保那家整形医院就是缄默的窝点。我记得那里附近就是居民区吧,我想要隐匿的话,比起街边的整形医院,居民区里独楼独栋的庭院更适合。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即使那家医院真的不干净,我们也没办法合理申请搜查令。”
说到这里的时候,戈登苦笑了一声:“别的不敢说,哥谭虽然有些乱,但是法官和检查官们都依旧坚持着自己的底线。他们不会坐视警局随意骚扰普通民众的。”
诺曼想了想,说:“谁说我们一定要这么莽撞的进去搜查,那里可是整形医院,我们可以做顾客。我和斯潘塞都很脸生,想必也不会有人怀疑。”
戈登还想说什么,他依旧不赞同孩子们参与到这种事情当中。但是想了想,最后并没有说出口。
因为他看的出来,这两个少年,并不是在胡闹,他们细心敏锐,思维迅捷,聪慧执着,一点蛛丝马迹就能找到迷雾之中能够行走的路。
的确非比寻常。
更何况家长还杵在那里呢,他一个外人就不操心了。
然后就是戈登的一名属下带着一个黑色拎包走进了办公室。
是一些设备和警配武器。
有这些,至少遇到危险的时候不会陷入被动。这对于飞机过来时间太短找不到适合防身武器的吉尔和何瑞修来说,算是雪中送炭。他们是带着持枪证,也有资格配枪,可是这次出门一半算是私事,所以没法带枪。
临别前,戈登终究还是没忍住,他低声的开口说:“如果有人帮助你们,请不要惊讶,也不要误会他是敌人。那个家伙虽然行走于黑暗之中,并不是警察,但实际上,是个心中光明的人。”
戈登口中的他,自然是指法外行走的审判者,守护着整个哥谭的蝙蝠侠。
最初,戈登对于所有的‘义警’都十分厌恶。因为所谓的义警做着违法的事情却把自己放在了正义的一方,自我满足的进行着犯罪的事,复仇、惩戒和杀人。
所以他对蝙蝠侠的初步印象,可以说是很差了。
但是随着他在警局这个泥沼之中越陷越深,在哥谭数不胜数的各种罪案之中疲于奔命,他不得不选择了和蝙蝠侠合作。
然后,日渐被折服。
其实,有时候就连他这个警察,都无法严格遵守某些界限,毕竟人生在世,总有一些身不由己。
但是蝙蝠侠却恪守着他自己内心所尊崇的正义,就好比古代那些苦修的骑士一般。他的身上有着各种美好的品质,也有着普通人普遍存在的痛苦和烦恼。这种矛盾,令蝙蝠侠既与众不同令人钦佩,又毫无距离感让人心疼。
至此,合作者变成朋友,戈登成为了蝙蝠侠最真诚的朋友。
也因此,有些时候,即使是知道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最好要保密,但是戈登总也忍不住担忧他的安全,担心不仅仅是哥谭那些视他为眼中钉的罪犯不肯罢休,还有不明真相的官方人士也会错手伤了他。
蝙蝠侠再强,也是血肉之躯,受伤会痛的。
所以,即使这两个从拉斯维加斯和迈阿密过来的鉴证师再如何疑虑,戈登依旧是忍不住在临别前说了些奇怪的话。
不过戈登觉得,他应该没有看错人。
吉尔伯特·葛瑞森和何瑞修·肯恩,是两位好警探。
而吉尔四人离开警局后,并没有就这么明晃晃的直接前往美容医院,而是先回了酒店。首先要处理好手中的装备,毕竟是危险的武器。然后四人要稍微做点伪装。
吉尔和何瑞修的脸逃犯杰弗瑞·斯通很熟悉,所以探查美容院的事情最后只能落在诺曼和瑞德的头上。因此,吉尔和何瑞修主要时把自己往平凡里装扮,好接近美容医院,如何有情况,可以直接就闯入策应。而作为需要‘整形’的客人诺曼,则首次挑战一个爱美男孩的角色——因为本身相貌就出众,根本没有整形的必要,如何还要整形,那就是本就爱美,对自己的外貌不满意,这么在意外貌自然只能是个爱美的男孩了。
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更‘精致爱美’一些,诺曼不得不在酒店附近的商店里买上一些妖里妖气的衣服,还找了个小姐姐探讨了一下修眉的学问以及护肤品该怎么选择。
整整三个多小时,他才总算把自己折腾的像客人那么一些。
诺曼本来以为,一直出谋划策却总是出馊主意的瑞德只是想看他的笑话,谁知道最后装扮的时候,他居然真的动手替他修眉。
还修的挺好看的。
瑞德一句:“你如果牺牲太大,吃亏的可是我。”成功的让诺曼冷面破功,忍不住瞪大了双眼:“厚脸皮说的就是你这样的。”
“总比某人想出这种馊主意好吧。”
等几个人准备好,也不拖拉,直接出租车前往美容医院。
而与此同时,美容医院对面的一栋高楼里,十二层的住客打开了阳台的门,把被子捧出来晒。
这个住客不是别人,正是原本应该去学校上课,却又让宿舍室友替点名的伊森。
而房间除了空荡荡的床之外,还有两张单人沙发、茶几和几个柜子,以及一个忧郁之中带着一丝冷峻果决的男子正摊在沙发上。
“不过是暂时住两天监视,你还晒被子?”忧郁男子布鲁斯打了个哈欠,说:“早知道我应该多去约几个妹子出门吃个饭。反正都是不能补眠。”
伊森很无奈的看着那个从头到尾没有一点点蝙蝠侠影子的风流富豪,说:“求求你给哥谭其他男人留点资源吧。还有,不是说我一个人也可以吗?你非要跟过来一起,这不是找罪受么。”
他一向都比较谨慎,也多谋定而后动,所以打算先在这里观察两天,看看缄默的动向再决定该如何动作。
这种事对于伊森来说,是做惯了的,也正是因为这种谨慎,曾有两次避免了蝙蝠侠中埋伏。
结果这次他刚搞定监控场所,布鲁斯就也跟着过来了。
说起正经事,布鲁斯的语气依旧带着些漫不经心的傲慢,在他在脱下面具之后,和任何人说话的语气都这样:“我和汤姆这个家伙从小认识,他可不是什么善茬。你,”上下打量了自己的小助手一眼,“暂时还不是他的对手。”
伊森虽然是个很冷静聪慧的人,但毕竟年轻,被这么一说,忍不住较起真来:“这么看不起我啊,好歹也跟着你见识过不少妖魔鬼怪了。”
什么愉悦犯为了心情舒爽在哥谭饮水中大范围投毒啊,什么喜欢把人做成气球在半空炸成灿烂不一样的烟火啊,什么黑吃黑把□□一锅端了并且全员给料理掉做成大餐啊啊。
总之,哥谭大概是天运不好,什么稀奇古怪的罪犯都有,最坑爹的是,不少罪犯,特别是穷凶极恶的罪犯,他们身上还都贴上了患有精神疾病的免死金牌,甚至连蹲监狱都不用蹲。
不过,在哥谭的深郊,有一所医院。
它原本是一所综合医院,只是后来被一位名叫阿卡姆的精神科医生买下来,改建成为了伊丽莎白·阿克汉姆精神病患犯罪疯人院,或者可以称呼它为‘阿卡姆疯人院’。
这家疯人院说是医院,其实更类似于‘精神病罪犯监狱’。阿卡姆在建立医院后,他的家人被一位从医院中逃出去的罪犯杀害,为此大受刺激的阿卡姆将原本还算正常的疯人院彻底重新改建,将这所疯人院专业化为专门接收具有重度犯罪倾向和具有精神类疾病罪犯的收治中心。
虽然阿卡姆最后自己也成为了这家医院的‘病患’,并终其一生都没有出来,但是他留下的阿卡姆,却成功的成为了蝙蝠侠可以安心投放罪犯的地方。
这就是不肯杀人的坏处,明明抓到了罪犯,却只能送到什么地方关起来,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跑出来了。
但。
伊森看了一眼摊在沙发上,睡眼朦胧,一脸倦怠的布鲁斯。
正是因为这样的坚持,他才值得自己追随啊。
收回了自己发散的思绪,伊森将被子挂好,而趁着这段时间,仔细的观察着那家美容院的情况。
费了一番功夫,阿福管家调查出了收留斯通的人是缄默。而有了这条线索,顺藤摸瓜找起来就方便了。
最后,他们锁定了这家一点都不起眼的美容医院。据说这家美容医院虽然明面上的持有人只是一名普通的美容师,但实际上这个美容师是埃利奥特家族的雇员之一,而这所美容医院,就是缄默用来做私人手术的地方。
叮叮!手机的信息提示。
随即布鲁斯看了一眼后,立刻说道:“你那两个好朋友本事不错,居然也能摸到这里来。挺厉害的。”
是戈登发的信息告知的。
“他们两个本来就很聪明。”伊森说:“看样子我们很快就要开始忙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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