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第一百四一章


    马球队的队长姓路名长风, 是个不错的领头人,沈潭成为预备役队员后,他还送了几张马球票来, 邀请沈潭的亲友一起去看看。


    这时沈知澜才知道现在的马球比赛已经初具规模, 不亚于正规比赛。他们有专用的场地和技艺高超的队员, 会挑固定的日子开赛。马球队有的是私人组建,有的是合伙组建, 但只在球场上以技艺论高低。


    沈知澜看的眼花缭乱, 偏头悄悄问沈葵, “对面的队伍是谁家的?”


    沈葵也摇头,“我没留意过。”


    对手气势不落下风, 跟路氏马球队打的旗鼓相当。


    两人悄声议论,却没想到隔壁座的怪叫, “你连朝阳马球队都不知道?”


    “我们头一回来,确实不知道。”


    隔壁座立刻洒洒洋洋开始科普朝阳马球队的战绩, 说的天花乱坠,战胜多有名的队伍, 曾经保持多久的不败纪录,看来是个热心球迷。


    可惜媚眼抛给瞎子看, 两人都是过来凑数的, 沈知澜嗯嗯啊啊答应着, 偶尔应和两句,同时分神看比赛。


    不得不说被人热情安利的朝阳马球队有两把刷子, 比分咬的很紧,直到最后才被突破包围圈, 路氏马球以非常微弱的优势胜了。


    场上的队员激动抱成一团互相欢呼着,路长风带头跳了起来, 沈潭瞄到旁边等待的沈知澜,嗷嗷叫着过来拉人。


    沈知澜推辞不过也加入了庆祝的对方,但他回头时,看到刚才卖安利的仁兄目瞪口呆,眼睛里透出两字。


    叛徒!


    实地考察过马球队后,沈知澜更放心了,一来也有路大人的担保在,二来潭哥喜欢,有什么不可以?


    须知人生得意须尽欢呐。


    不过沈潭平时还要上课,只能挤出空余时间去练球,休息时间变少了,好在年轻精力足,每天依旧神采奕奕的。


    沈知澜目前倒是没什么事情要干,于是要么去练箭,要么早早归家。


    上次一曲后,沈知汝彻底对琴曲上了心,利用所有的空闲时间拼命练习着,功夫不负她,她的技艺越发娴熟,辗转挑抹,每个音符都好像是从心间跳跃而出,充满了演奏者的感情。


    沈知澜一边哼着琴曲,抬手就是一箭。


    突然琴声一顿,变的断断续续,同时又有箫声传来,箫声辅佐着琴声,引导着琴声前进,流淌。


    一听这样好的箫声,沈知澜就知道又是秦茂璃来了,她的箫声是极好的,透着主人深厚的功底,要是明年想表演合奏,姐姐


    她还有的练呢。


    沈知澜结束今日射箭后,秦茂璃还没走,正跟沈知汝叽叽喳喳聊天,两个孩子笑的正开心,杜珍娘从厨房切好水果正端过去招待客人,大约是想找话题,就随口问题秦茂璃学医学的怎么样。


    秦茂璃的表情就像掉了瓜子的松鼠,充满了震惊和沮丧,她怏怏道,“老样子,还是老样子。”


    杜珍娘憋了好久才憋住笑,安慰道,“你才刚入门,多学学就好了。”


    “算了,我大约是没这个天分的,学到现在连最基础的甘草板蓝根都会弄错,要是让我治病救人,岂不是误了别人性命?”


    不等杜珍娘安慰她,秦茂璃又继续说:“人的五指都有长短,何况天赋呢?我辨认药材的本事,大概就是最短的小拇指了,再怎么挣扎也变不成中指,不如把精力放在别的地方。”


    杜珍娘不意她会这么开解自己,她只觉得这姑娘心性疏朗开阔还直爽,“是这个道理,一路不通就走旁路吧。”


    “其实也不必换路,走原路也有简单点的法子。”看她们说的热闹,沈知澜走了过来,拿起梨子一咬,香甜可口。


    “什么法子?”秦茂璃豁然转头,眼睛灼灼发亮。


    “你去学医打算做什么?最基础最基础的原因?同样是读书,有人为了当官,有人为了温饱,还有人为了陶冶性情,不同的目的就有不同的做法。”沈知澜咬着梨子含糊说。


    “我,我为了什么呢?”秦茂璃低喃着思索。


    “别瞎给人出主意,万一误了秦姑娘的前程呢?”杜珍娘对孩子说。


    “这儿哪算的上误呢?出个主意而已,听听也不费耳朵。”沈知汝抢先答话。


    “其实我也想听听,又不费什么事。”秦茂璃笑了笑,又道:“我想来学医,第一是觉得王大夫当真厉害,能够闯出一片天,第二就是觉得学医术可以治病救人,功德无量。”


    “那问题就简单了!”沈知澜双手合十,“秦姑娘觉得包扎伤口,救溺水算不算救人?”


    “当然算。”


    “那就不学医术,专门学这些就好了!如果有人突发中风,心悸,被毒兽咬伤等等,用成品药丸及时施救,同样是功德一件对吧?”


    沈知澜的意思是,如果点不亮医书这一项技能点,不如转向急救,就不用去辨认千奇百怪的药材了。


    秦茂璃眼睛一亮,“对啊!我可以学这个!”学急救准备现成的药丸,这不就不用跟药材打交道了吗?


    一想通这些关节,她再也坐不住,风风火火的去找王凝香了。


    杜珍娘摇摇头,这孩子,片刻都坐不住,当真是要马上就干出一点成绩才行。


    不过自家这个,嘴巴同样的快!她刚要说几句,沈知澜把梨子往嘴里一塞,声音响亮。


    “我去厨房看看饭做好没有娘你不用等我!”


    她再回头,沈知汝也跑的没影。


    这一群坐不住的!


    *


    又是一次补课时间,沈知澜把写好的功课归拢到一起,转交给秦先生。


    而往常安静的小院就多了几个人看守,在沈知澜正准备迈步进小院时神出鬼没的冒出来,差点没把他吓的跌倒。


    什么东西!沈知澜倒退两步,捂着砰砰直跳的心脏,抬眼看向这四个孔武有力的护卫。


    对方双目如电,厉声喝道:“什么人也敢乱闯?当这里是什么地方?”


    不等沈知澜回答,秦先生在内里听到动静,急忙快步而出,拦住这四个凶神恶煞的护卫,“这是我的学生,这个点应该是过来找我问功课的。”


    护卫并不收回,等到内室传来悠悠的回应后,这才退后几步,站在墙角。


    秦先生先安抚他,“没吓着吧》有没有伤到哪儿?”


    “没有没有,我特经吓,就是这些功课沾了点泥,被弄脏了,我再重新抄一份吧。”


    “算了,一点泥点子不影响看的。”秦先生把功课收走,“今日先生没有空闲,过几日再来吧。”


    沈知澜也知趣道,麻烦先生了,说罢也不停留,直接离开。


    秦先生拿着那叠功课回到书房里,轻轻把功课用镇纸压住。


    客位上坐着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见状笑着说:“明仙倒是快活,在此地教书育人,尽享清闲之态。”


    明仙是秦先生的表字,对方能这么称呼,显然跟秦先生关系匪浅。


    秦先生也笑,“清闲可不见得,这些孩子叽叽喳喳的,什么都想问,什么都要问,还问的古怪,闹的我头疼。”


    “既然这样,何不归家去?去到江南,凭着你的才华加上我的举荐,不出十年就能官至四品,也能一展胸中抱负。”老者试探着说。


    “再说吧。”秦先生显的意兴阑珊,老者又追问几句,秦先生才道,“我之所以到京城来,第一就是为了我妹子的事,她合离后流言纷纷,男方想尽法子想闹的两败俱伤,离开江南男方鞭长莫及,对谁都好。”


    “第二就是我的头疾,待在湿润的江南总归难以痊愈,现在才算养的好些,当官难免耗心费神,我现在的身体只怕撑不住。”


    秦先生有理有据,老者只得露出惋惜之色,“可惜啊,朝廷少了这么一个栋梁之才。”不再提起此事。


    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老者起身告辞,秦先生一路送到老者上了马车,目送着马车变成一个小点,这才转身回院子。


    凭着他们两人的情谊,秦先生做的不算过头,毕竟老者是他的恩师,关系不亚于父子的亲近。


    秦先生返回书房后,眼睛不经意瞄到那叠功课,雪白宣纸上撒了泥点,格外刺目。


    他神色莫名,良久才叹道,“一别十年,物是人非。”


    恩师致仕已经十年矣,原先一直在老家生活,现在赶到京城跟他相聚,秦先生还有几分欢喜和感动,但刚才那四个护卫的事,迅速把他这种思维打散了。


    不过是个不及弱冠的学生来访,何苦要做出威严姿态恐吓呢?


    秦先生想到此处,心里就涌出几丝不爽快来,但想到恩师当年手把手的教导之情,又把这种不爽快压了下去,想必是恩师担忧自身安全,所以护卫做的过头些,护卫私自行事,又跟恩师何干呢?


    转了几转,秦先生心绪渐渐平静,他刚才拒绝的理由,倒也不是全是假话,除去他是受人之托,才来教书育人外。这个人没有出师,他是走不掉的。


    *


    沈知澜交一趟功课,不想受了一回吓,索性他很快把这点小插曲忘了,又去交另外一本功课。


    当初韩相给他留了字帖让练字,虽说十日一交,但偶尔碰上韩相忙碌,稍微缓一缓也是没问题的。


    所以找了个合适日子,他又上门去交功课。


    韩子期听到他上门,连忙热情陪聊,命侍从注意着爷爷书房的动静,同时安慰说:“爷爷最近忙,常有客人来往。”


    “韩爷爷劳苦功高,日理万机,这是当然的,我能得他指点,已经是万幸了。”


    韩子期一下子垮脸,“说完你,爷爷又该说我的字没进步了。”他已经很努力练习,可惜进展缓慢。


    沈知澜就笑,“我学了多久,你学了多久?时间长度没法比,又要怎么比进度?安心练呗,欲速不达。”


    韩子期想明白这个,也不就抱怨,揣着自己的字帖,等着韩相的客人离开。


    内侍通报客人已经走了,韩子期这才带着人去书房,隔着回廊,沈知澜抬头看到客人,咦了一声。


    老熟人啊这是。


    这不是前些日子在秦先生院子外碰到的护卫吗?这凶神恶煞的样子,也记忆犹新。


    护卫一前一后的护住中间的老者,一身浅蓝色的儒袍,留着长须,打理的干净整齐,眼神温和慈祥。


    老者慢慢步行着,韩相正站在书房口相送,看样子还打算送到大门口。


    韩子期停下脚步,沈知澜也顺势停下,他都不用猜,也明白老者身份不简单。


    第142章 第一百四二章


    所以碰到韩相时, 沈知澜就直接问了,这老者到底是谁?


    韩相也没隐瞒,“是我以前的上峰, 难得来一趟京城, 说起来倒是我失礼了, 还要对方上门拜会。”


    不过对方递了帖子就来,韩相腾不出时间, 也只好在家中相聚。


    沈知澜虽然不知道对方具体是谁, 但肯定是个高高高官, 毕竟韩相可是四大丞相之一,能当他的上司, 怕不是也是丞相?


    沈知澜脑子转了一圈就想起来了,“难道是杨相杨老先生?”


    这可是大名人啊, 亲朋故旧颇多,当初身体不好致仕时, 有许多人在城外十里亭挽留,还创造了几首传唱一时的名句, 可说是声势显赫。


    要是他的话,就不奇怪了。


    韩相点头, “是杨老先生, 你记性不错。”


    “主要是送别诗句写的好, 我读过背下了。”架空朝代也有不少的出众诗才,碰上喜欢的, 沈知澜都被反复观赏。


    韩相显然也想起那些诗句,微微笑了笑, 提起要看沈知澜的字帖。


    沈知澜就势转了话题,把字帖奉上。


    经过长期且坚持的练习, 沈知澜进步非小,仿的字帖有了三分味道,剩下的就等着时间,时间能把一壶美酒逐渐酿的醇厚可口。


    看过沈知澜的字帖后,又看韩子期的字帖,韩相逐渐把眉头拧了起来,韩子期紧张的两手直搅衣角,生怕听到祖父的点评。


    沈知澜使眼色使的眼睛抽筋,韩相终于把信号对接成功,夸了韩子期两句,勉励他继续进步。


    韩子期不意能得到夸奖,喜不自胜,乐的眼睛都眯起来。


    韩相说要给沈知澜换一本新字帖,在书架上翻找时借机说话,“他还差的远呢,夸了他只怕今后就松懈了。”


    “我知道韩爷爷一辈的人,信奉玉不琢不成器,还有厚外薄内,所以不肯轻易的夸奖自家孩子。”沈知澜感叹到,因为自己就是受这种教育长大的。倘若别家孩子取得什么成就,那肯定是夸夸个没完的。假如换成自家的,小夸两句就算完,还要忍不住叮嘱,别飘,别志得意满,下次没准就拿不到第一了。


    可是谁会喜欢这些话啊?听得多还以为是长辈不喜欢自己,觉得自己不配被夸奖哩!


    该教训就教训,该夸奖也要夸奖嘛!


    韩相摇头,“你啊你,伶牙俐齿。”


    “我就当是夸我了。”沈知澜直笑,“假如您站在子期的位置,就能明白他是什么感觉,光夸我不夸他,他多难受?”


    “好吧,以后我会看情况夸夸,行了?”韩相心想,这孩子心性当真宽厚,有容人之度。


    *


    沈知澜领到新的课程表后,本来觉得自己清闲下来,却不想百珍园的农官找上门来,厚着脸皮想问辣椒的培育方法。


    跟他熟识的何农官看着很是憔悴,眼睛布满血丝还有乌青,萎靡不振的,开口就是恳求,希望沈知澜能帮帮手。


    “你要先说帮什么忙,我才知道能不能帮上啊。”沈知澜没有一口答应也没有回绝。


    何农官一拍脑袋,连忙把事情说出来,这事还是要从辣椒说起。


    辣椒收获后,所有果实都被摘下,植株被移走,但是也不知是否水土不服,移栽的植株都枯萎了。


    农官们战战兢兢报上去,幸好上头没计较,转而让他们去温泉庄子上培育辣椒,利用温泉的气候,争取长出更多的种子来,好早点铺开局面。


    一根辣椒里含有50-100个种子,假如真的全部留种,持续培育,要不了几年就有足够的种子了。


    可是问题也出在这里。


    农官们挑了温泉庄子旁边最好的地,精心照顾着,可是长出来的小苗寥寥无几,长势倒还好,就是出苗率不高。


    出苗不高,长的再茂盛又有什么意思,农官求的是数量啊!他们想了好多法子,都没能找到正确的培育方法。


    这春耕季节眼看要到了,春耕的种苗如果还是这样,农官们都要跟着吃挂落,所以他们使劲浑身解数,也要完成这件差事。


    沈知澜听懂了,不懂辣椒育苗对吧?丢种子之前他才晓得,原来辣椒出苗率本来就不高,需要先育苗再移植,这种成活率更高。


    只是当着何农官,他不能马上说明白:“我回去找书看,过几天答复,可以吗?”


    何农官本就是撞运气的,自无不可。


    沈知澜回家整理出育苗方式,想了想又添了几个不功不过的育苗法子,合并成小册子交给何农官,做出不好意思的样子,


    “我从书上找到几个法子,听说对某些种子有效果,不如挨个试试,看看哪个对症?”


    何农官捧着这些后人智慧的结晶如获至宝,连忙申请挨个试验。


    从种子里拨出几十颗倒也没那么紧张,何农官跟长官一商量,决定按小册子上的四种法子,都试试。


    先晾晒,温水浸泡,同时加一点粪肥,接着把种子放在湿润麻布上,放在温暖处,等着它发芽。


    何农官是求天告地,希望种子能够顺利长出来,不然他是真没法子了。


    或许是听到他的祈祷,没过几天,种子就裂了一个小口,一个小白点冒了出来若有若现的。


    何农官瞪圆了眼睛,又轻手轻脚的把东西放回去,祈祷自己眼神没出错,真的出芽了。


    不过这次他运气不坏,种子真的发芽了,长出了小小的白根,何农官看白根越长越明显,才移栽到早就备好的小盆里,祈祷着能早些长出真叶。


    虽然他不知道这叫真叶。


    所有人都摒气等着这一幕。


    沈知澜下学就来这里溜达,见证着种苗一点点的成长,也好及时发现,调整。


    “看样子应该没什么问题,等再长壮一些,就能大批播种。”他煞有介事的点头。


    农官们更高兴了,种好了这一批,早晚这珍贵的香料能飞入寻常百姓家。


    不仅飞入寻常百姓家,以后还能发展成一个完整的菜系,成为一向冬日里老少咸宜的美食呐。


    想到翻滚的红油火锅,切的薄薄肥羊肥牛,青翠的笋片藕片,还有入锅就熟的蔬菜,他不争气的咽口水。


    好香,好馋!


    再等几年就能吃上这口,人生乐事啊!冬天都多了几分盼头。


    沈知澜正幻想着美味,冷不丁有人拍他肩头,吓的他跳了起来,“谁啊!”


    “是我。”


    对方无奈回答,“没吓到吧?”


    “吓的够呛。”沈知澜一边回头一边观察,发现是皇帝便服在此。


    这还是沈知澜猜测他的身份后,二人第一次见面。


    想到此人瞒着自己的身份,沈知澜就牙根痒痒。好你个浓眉大眼的,忽悠起人来不偿命啊!装模作样的挺像,要不是意外泄密,是不是打算瞒一辈子啊?


    不过想想自己也瞒了很多很多,扯平啦。


    所以他心平气和换了称呼,“大先生有事吗?”


    皇帝狐疑的看了沈知澜两眼,为什么觉得他表情怪怪的?细看又跟从前一样。


    他回答:“有事,先看辣椒的培育,然后是亲耕礼。”


    亲耕礼是每年皇帝都要干的活儿,二月的第一个亥日皇帝要亲耕,皇后要亲蚕,表示对农桑的重视,也祈祷风调雨顺,不忘国本。


    虽然是个流程,但流程也要走完,往年都在百珍园附近挑一块空地,带上亲贵大臣,甩开膀子干。


    因为等收获时,粮食还要供奉祖先,感谢祖先的赐福。


    想到祖先,皇帝不爽了一瞬。


    他低头看沈知澜,一下子想起个事来,“辣椒的事后,我想民间或者还藏着不少奇异种子,下令各地行商们献上异种,现在这些东西都被农官归置好了,还剩一小半没挑出来,走,陪我看看?”


    “义不容辞啊。”有什么新鲜玩意,他也想看看。


    农官们即刻带人引路,替皇帝指引方向,带到百珍园的藏宝阁。


    沈知澜在路上想,百珍园是皇家园林,养马养鹿还养花卉异植,有点相关的东西就往这儿扔,四舍五入,这里就是农科院啊。


    不过农科院现在规模不大,分类不够明确,还有很多职务混合,还是该分个类。


    现在他们进入藏宝阁,农官开始介绍这些奇怪的种子。


    “有些是从外邦传来的,有些是深山老林里长出来的,种子虽被认出来,要确定具体产量和性状,还要是种上几季才行。”


    农官介绍着,语气里充满遗憾,“从天而降的机会,也不是每次都能撞上的。”


    沈知澜默默擦汗,他那个“鸟粪带来种子”的瞎扯,农官还真信了啊?不过也是,又找不到破绽,除了相信也不能干嘛。


    最后就是一堆没被认出来的种子或者植物,被切开摆在架子,农官倒是说了,有一些似乎有毒,所以恐怕不能实用。


    “没准能当药材。”农官这么说。


    沈知澜恍惚觉得好像看到一样眼熟的东西,等农官介绍完后又重新倒回去,再三检查着。


    他就是觉得这玩意眼熟啊?到底是啥来着?


    “这是一种红色的萝卜,味道还不错,茎块和叶子都能吃,我们打算就叫它红萝卜,跟白萝卜一样。”农官指着架子上圆滚滚的植物说。


    说实话它确实跟萝卜有八成像,除了流淌的红色汁液,因为被切开一段时间汁液已经干了,水分流失不少。


    他捧着红萝卜沉思,皇帝靠了过来,“怎么,你看出什么来了?”


    皇帝觉得沈知澜有几分运气在的,而且藏着些小秘密,没准就认出什么来了。


    “眼熟,想不起来。”沈知澜继续捧萝卜思考,摸过红萝卜的手有些黏黏的,他把三根指头不停分开合拢,感受着这种黏腻感,总算是想起什么,恍然大悟,“是你,甜菜!”


    这不是萝卜的老伙计,甘蔗的好朋友,甜菜吗!素有南甘蔗北甜菜的两个大佬之一啊!


    第143章 第一百四三章


    沈知澜把甜菜的名字脱口而出, 皇帝立刻眼前一亮,捡了一个放在手里反复端详。


    “展开讲讲。”


    沈知澜没有十分把握,其实看着像, “甜菜就是能榨糖的菜, 长的跟萝卜特别像, 但是切开后,中间会有一圈一圈的花纹。”手里这坨, 不正是符合特征么?


    “它可以榨糖, 产量多少?”


    沈知澜在脑子里想来想去, 就是没想起这个数据,索性换了一个方向, “不记得了,但是甜菜可以种在北方, 适应北方气候,以后想吃糖就方便多了。”


    糖在古代, 算是地道的奢侈品,在没有发现榨糖技术前, 想要吃到这一口,只能去掏蜜蜂窝采集蜂蜜, 纯靠蜜蜂们辛苦, 价格能不贵么?


    好在后来, 甘蔗逐渐传入国内,于是用甘蔗榨糖成为甜蜜主要的来源。但是甘蔗对气候有要求, 南方才能满足它需要的温度日照,所以并不能满足所有百姓的需要。


    可是甜菜不同, 它也能在北方种植,喜凉, 耐旱耐寒,还更有利于糖分积累,这不是刚好么?


    皇帝早知道甜菜的大名,却不知道这东西长什么样子,当下如获至宝捧着不放,催促农官拿出登记册子,找到甜菜种子是谁献上的。


    农官很快就翻到了,是某个北地行商献上的,还留着登记方式。


    “好,赏!”皇帝乐了,“让他把更多甜菜送到京城来,研究该怎么榨糖。”


    农官苦哈哈的接下这个差事,这八竿子打不着的差事又栽到自己头上了,幸好可以参考甘蔗榨糖的方式,照方抓药吧!


    这事要是真的能办成,功劳不小,想到此处,他又开心起来。


    因为现在,糖价贵,还不是一般的贵!米粮大约五文钱能够买一斤,而糖能卖到七十文,十几倍的差价!平民百姓一年到头都沾不到几丝甜味,可能到过年才舍得狠狠心买个半斤,一个人分一小块甜甜嘴。


    到了建国后,很多老百姓走亲访友时还有互相赠送白糖的习俗。


    所以听到这红萝卜能榨糖,农官也开心。


    从这堆种子里捡出来一个宝贝,已经是意外之喜了,没曾想皇帝还目光灼灼的盯着沈知澜,指望他再找到点什么宝贝。


    剩下的* 沈知澜实在不认识,只好道:“不如都种进地里,等种出来再说。”


    “行叭。”皇帝答的特别勉强,他只想一步登天,“还有些日子就是亲耕礼,就都种下去,看看成效。旁边立个牌子,篱笆扎起来,做个区分。”


    “秋后才能看到成果啊!”皇帝连连摇头,还是觉得太慢了。


    不过想要良种,良种也不会凭空出现,等吧。


    皇帝扭头盯着沈知澜,决定拖人下水,种地,跟着来吧你!


    沈知澜莫名一抖,背上发寒是怎么回事?


    然后他很快就知道为什么了,亲耕礼宗令说挑几个孩子去,沈知澜首当其冲,沈葵紧随其后,都摊了这门苦差事。


    “你们是宗学的代表,好好表现喔!”宗令还对孩子们鼓励了两句。


    被挑中的孩子一共六个,叽叽喳喳议论着憧憬着,都觉得是个美差,要知道可以看到好多大官,还有皇上跟着一起呢。


    只是沈知澜垮起个脸。


    “怎么不高兴啊,这可是天大的荣耀!”沈葵念叨着,“我要写信告诉我爹,还有祖父!让他们也高兴高兴。”


    “这事说高兴也高兴,毕竟不是谁都能被选上的。”沈知澜道,“但是你们知道要种多少地吗?”


    “多少?”


    “一亩三分。”沈知澜沉重拍着沈葵的肩膀,“你自己算算有多宽?”


    还乐呐?


    那可是足足855平方米啊!


    要挖到猴年马月去?


    况且后续还需要除虫,除草,收割,有的忙喔。


    沈葵登时就变了脸,嗷嗷叫起来,满屋子都找不出几个会种地的。


    不过沈葵心一横,“我们人小力弱,还能逼着我们种完不成?大不了就耍赖!”


    小孩也有小孩的特权嘛!沈葵反正打定主意耍赖。


    二月亥日,天公作美,温暖的阳光洒了下来,人站在日头底下,还觉得暖烘烘的,不会冻着。


    亲耕礼除了宗亲还有百官,另有当地百姓宿老,象征着所有人齐心协力,重视农桑。


    祭拜天地,更换袍服后,皇帝要开始亲自开垦田地,再撒下五谷黎粟。


    本来一直很担心的沈葵被人指引到他们六个负责的区域后,总算是放了心。宗令祖祖是个大大的好人,只给他们六分配了一小块耕地,还有农官从旁指点协助,摆明了是让他们走个流程。


    沈知澜扛着锄头,一锄头下去——不好意思,压根没挖动,只撬起一小块泥。


    “要这么挖,这么使力,才能把泥翻起来,地要翻的够深,这样种下的种子才能顺利发芽,有足够的养分。”协助的农官见他们实在不懂,主动来帮忙演示。


    他做了示范后,六人渐渐找到一点方向,不至于手忙脚乱。


    但种地是个实在的体力活,没挖一会儿,各个都累的满头是汗,呼哧喘气。


    “种地实在好难”沈葵扶着锄头,喘了好一会儿才喘匀,“我要歇歇,实在干不动了。”


    “歇歇,别累着,手上起水泡?”


    沈葵从前养尊处优的,哪儿吃过这种苦?握笔的手用来握锄头,确实辛苦。


    他把手往后一藏还要嘴硬,沈知澜先把自己手心亮出来,“我也这样。”


    剩下的四个纷纷诉苦,“我也是。”


    “这真不是人干的活。”


    “好累啊。”


    几个人小声抱怨着。


    “确实很累,但是老百姓一直都是这么干的。”农官突然说了一声,“祖祖辈辈都在土里挣扎,种出了可供所有人吃的粮食。”


    沈葵哑然,农官说的也没错,种地辛苦谁愿意干?可是总归是要有人做的,不然都要饿肚子。他生出几分恻隐,再抬头看看四周,王公大臣亲王贵胄,都在埋首土地,跟下方的土地交流着,说着。


    他身处其中,好像没什么特别,或者说跟浩瀚的历史比起来,他本身就没什么特别。


    沈葵脑子里转过很多念头,好像开启了一扇新的大门,土地无声,但土地长存。


    “一个耕牛半块田,收也凭天,荒也凭天。


    粗茶淡饭饱三餐,早也香甜,晚也香甜。”


    沈葵默契的接了下去:


    “布衣得暖胜丝绵,长也可穿,短也可穿。


    草舍茅屋有几间,行也安然,待也安然。”


    “张公的诗作,今日我才品出几分味道来。”沈知澜说,“可见这次不虚此行啊。”


    沈葵点头,“我也是。”


    他们两一边锄地,一边和诗,把自己会的诗句通通念了一遍,念到后来,都不记得最开始说的什么,开始想到哪儿说哪儿。


    被他们这种欢快感染,开始有人跟着和诗,声音还特别大。


    沈葵能忍得了这个?立刻要用嗓门压过去,但是诗句并不是适合高声吟唱,压不过对方。


    “别急,瞧我的。”沈知澜马上就找到对应的法子,好汉歌开始施法!


    流行音乐就是有这个魅力,曲调朗朗上口,一听就会还洗脑,连听三遍不跟着唱,他把沈字倒着写。


    果不其然,好汉歌迅速征服全场,如果碰上不适合的歌词,沈知澜就用哼哼哈哈忽悠过去。


    好容易耕完三分地的皇帝一抬头:什么动静?


    宗令笑呵呵的:“孩子们正热闹呢!随他们去吧。”


    笑笑闹闹的,还多添了几分活力,不是吗?


    皇帝哼唧两声,行行行,就他一个干苦力的,实实在在的把地都耕了!


    逐渐开始生气。


    现在把地耕完了,农官们开始把种子挨个分下来,中间就夹杂着不少不知名种子,谁也不晓得种出来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沈葵拿着种子左右为难,这要怎么种?谁也不晓得啊?


    农官忙提醒,“种子大的,挖个浅坑埋一层薄土,种子小的,撒到土上就行了。”


    也算是农官的经验之谈。


    “那这种大块的呢?霍,这么大?”


    农官道:“小心些,这东西好像有毒性,回去记得洗手。”吓的两人忙把种块丢了,同时疑惑,“种有毒的植物干嘛啊?”


    “我说的有毒不是常见的毒,是指吃了会拉肚子,头晕的。虽然有毒,但未必不能用,炮制成药材或许能行,只是让大家小心点。”


    农官提醒后,两人小心翼翼掂起两根指头,然后丢进坑里。


    农官无奈,只能帮忙一起放种子。


    “这什么玩意长的又黑又青的,怪不得”


    沈葵回头,“怪不得什么?”


    “怪不得啊怪不得!”沈知澜把那几块根茎翻来覆去的看,嘴上只说怪不得。


    “认识?”


    “眼熟。”


    这玩意儿学名叫做,发芽的土豆。


    土豆还没成熟时,表皮就会发青,严重的青里发黑,这些都是没成熟的表现。没熟的土豆会有一种叫做龙葵碱的毒素,吃了就会头晕,上吐下泻的。也不知道是哪位勇当神农,壮着胆子吃了,用小命证明了,确实有毒。


    “这东西是哪儿来的?”


    农官答:“就是行商们上交的种子,编号甲五十六,属地不明。”


    那八成是那些走南闯北的行商,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听说朝廷要找稀罕种子,交上来凑个数,虽然有些微毒性,但胜在罕见,还算符合标准。


    可没想歪打正着,当真找到稀罕东西了。


    沈知澜想,他这时要是坚称此物无毒,根本没人信,他也解释不了自己从哪儿知道的,手头也找不来成熟的土豆,倒不如用时间来证明真假。


    “我们就种这个?其他的也差不多。”


    其余五人并不在乎,种什么都行。


    全票通过后,他们就把所有发青发黑的块茎挑出来,全部挑了出来,种在他们负责的那块地里。


    农官兢兢业业的在一块木牌上备注,种子甲五十六,一共播种五十斤。


    插好木牌后还需要扎好篱笆做区分,他们几个就忙着浇水,虽然平时会有农官负责,偶尔还是要过来逛一逛的。


    不过此处距离百珍园不远,平时闲逛的功夫就来了。


    辣椒有了,土豆来了,火锅三要素来了两,想必距离吃上的日子也不远了。


    一切忙活完后到了下午,由韩相宣布散场,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他们六是宗令带来的,也要由宗令带回去,路上叽喳说着今天的感想。


    宗令摸着最小一个孩子的脑袋:“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你们能想到这些,很好,以后好好记着吧。”


    这场社会实践效果还挺显著,这些孩子都成长不少。


    *


    亲耕礼后,天气逐渐回暖,天气变暖后第一个影响就是城内物资变的丰富起来,南北货物都汇聚一堂。


    这天杜珍娘准备好一桌饭菜后,神秘道,“今天桌上有一道惊喜,不知道你们谁能尝出来?”


    “什么惊喜?”沈知汝伸长脖子看,左看右看都没出什么区别。


    都是家常菜,素多荤少,加上一个汤,跟平时一模一样啊。


    杜珍娘不肯揭晓谜底,非要他们猜,他们就只能品一口猜一下,就是没猜到答案,到最后杜珍娘才肯公布答案。


    “这道百珍鸡和老鸭汤,是用茂州来的鸡鸭做的,澜哥儿还记得吗?”


    沈齐恍然,“都卖到京城来了?想必一定养的很好。”


    “现在不仅养的好,还养出规模了!谁不知道茂州百珍鸡啊!”杜珍娘带着几分与有荣焉,“当时干货铺子一来货,马上就被抢完了,我好容易才买到的,这可算是地道家乡味。”


    他们在茂州土生土长,早觉得自己就是茂州人,现在品尝到此等味道,别有一番味道在心头啊。


    沈齐品尝鸡肉的动作,都多了几丝郑重,香甜,甘美,咸香,这百珍鸡确实有两把刷子。


    那当时,当时还在茂州担任指挥使的董大人,知道自己前途就系在此处,使出十二分的力气操办此事,扶持百姓养鸡鸭,统一收购,又聘请名厨调味,众口虽难调,但总能从其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将此物制成酱鸡,远销南北。


    董指挥使如此用心,收获当然是巨大的,茂州的赋税涨了两成,连人口都涨几十户,任期满后,董指挥使得了一个优等,被调往更富裕的地界大展拳脚了。


    沈齐啧啧称奇,同样难免带着几分自豪,毕竟这百珍鸡里也有自家的功劳啊。他决定了,吃完饭就去集市上再买点送给亲友同僚。


    杜珍娘想了想,“要不然还是我去送吧,最近你先忙着温书,这才是正经的。”


    沈齐当即一僵,这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他温书温的脑壳痛。


    因为朝廷宣布了考试取材,沈齐一心想换个衙门或者升个职,当然要全力准备温书,谁看书久了都脑袋疼,想休息时就会被妻子盯着。


    “不是你说要给儿女们做个榜样吗?”杜珍娘是振振有词。


    无奈何,沈齐只好继续回书房继续,苦读三十天,幸福一辈子。


    毕竟考上了也算是铁饭碗啊。


    沈知澜冲着姐姐偷笑,还是别去打扰打算考事业编的亲爹了。


    不对,应该算是制度不完善的事业编,考中之后可以分配到各个衙门里,先从最基层的文书干起,有功劳和年资后可以逐渐升职,但是此类路径有限制,官不过五品。


    不论白身还是功名都可以去考,不过有功名的人应该不稀罕去,会更愿意继续考科举,但对于宗室们算是难得的好路子。


    沈齐打算拼了,谁还没点出人头地的想法了?


    第144章 第一百四四章


    不蒸馒头还争口气呢, 沈齐能允许自己这个当爹的落于人后么?他还是有点偶像包袱的。


    他基础虽薄弱,但一直用心,加上还请了一位名师辅导, 学的东西还算是不差的。


    三月初一就是考试的日子, 沈齐踌躇满志的进了考场。


    这片考场模仿了贡院的模式, 监考还是很严格的,有人来回巡逻, 禁止夹带, 一直考到傍晚, 要考四门。


    沈齐出考场时脚下发飘眼底发青,但是神色里带着几分轻松。


    看样子是有五成的把握能考中。


    “考的东西多, 但是考的不偏。”沈齐信心很足,“就算没考前五, 成绩也差不多。”


    “爹这么有信心呐?那我们可等着吃庆功宴了!”


    “没问题。”沈齐答的特有信心。


    虽说有信心吧,但不到尘埃落定的时辰, 心也放不下来,沈齐有些心不在焉。


    这日他正在书房看书, 突然听到有人敲门,同时有人隔着篱笆喊, “这里是沈齐的家吗?”


    沈齐当即把书本一扔, 隔着窗户看到几个人影影绰绰, 穿着皂袍,他喜出望外, “结果这么快出来了?怎么还送上门呢?”


    他颠颠的往外走,给这些差役开门, 来人客气的询问,“这里是沈齐家吗?”


    沈齐应声后, 对方说,“有一桩案子牵扯到你,需要你跟我们回衙门录个证词。”


    “案子?”沈齐愣了,“什么案子?”


    “现在不好说,先跟着我们回衙门再说。”


    沈齐正呆住时,来人几个把沈齐团团围住断了他的后路,也是生怕他跑路的意思。


    沈知澜本来在后院,听到动静疾步奔了出来,见势不对挡住了来人去路,“爹,发生什么了?”


    沈齐回神后答:“这几位大哥说有案子需要我协助,要去衙门一趟。”


    “什么案子?我爹平时循规蹈矩,作息规矩,既没有碰上任何事情,也没有犯过宵禁,他需要协助什么案子?”沈知澜拼命给沈齐使眼色,沈齐终于想了起来,对啊!就算他犯事,审理的也该是宗人府啊,这些差役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他提出质疑,来人便把腰牌都拿了出来,一看发现是顺天府尹衙门的。


    知道是什么衙门就好办了,不怕找不着人,沈知澜连连追问,“到底是什么案子?什么样的案子能让你们上门抓人?来之前没打听过这条街住的什么人么?”


    差役们对视,他们当然打听过,但京城里多少高官多少权贵,他们见的多了,还怕这个?再说了办案子名正言顺,怕什么?


    也就是看在对方年纪还小的份上,他们能好生好气的说话,问的多了不耐烦,推开沈知澜,扭着沈齐的胳膊就走。


    沈齐挣扎着回头,“去找大人!去找大人!”他们人小力弱,不如去找说话管用的人!


    沈知澜追了两步,发现自己拦不住这群人,跺了跺脚,先折返给娘和姐姐留了一张字条说明情况,扭身就去找宗令爷爷,他说话管用!


    结果宗令出门去了,归期不定,沈知澜犹豫不定该去找韩相还是冯相时,沈岩回来了,笑吟吟的望着他。


    “这是碰上什么麻烦了?”


    沈知澜三言两语说了。


    沈岩脸色变严肃了,“他们手伸的够长啊。”按律,涉及宗亲的案子都要先通报给宗人府,跟宗人府一起抓人才行,就算是真的犯人,也没有这么办事的。


    况且现在什么情况都不清楚,就抓人?


    沈岩虽是二代,但也清楚这些衙门做事的章程,只有错抓没有错放的,抓人时扩大范围,有点嫌疑都不放过。等到放人时,必是要拿出真金白银才行的。


    欺负到自己人头上了,这他能忍?沈岩一口答应下来,立刻要带着沈知澜去顺天府尹。


    沈知澜心下稍松,希望时间来得及,爹不至于出什么岔子。


    *


    沈齐被带走后也是心中惴惴,路上一直在回忆,自己到底犯了什么事?左思右想也没想出来,自己深居简出的,连个夜路都不走,能犯什么错?


    他刚进了顺天府,内里就有一个妇人冲了过去,扑到沈齐身上一阵捶打,“我跟你拼命,你这个杀人凶手!”


    沈齐一看压根不认识这位,连忙闪避,“你是谁,我压根不认识你的!”


    这打挨的冤枉啊!


    沈齐下巴挨了一下,痛的嗷嗷叫。


    那妇人又呸了一口,“现在来装什么糊涂!能挽回我丈夫的命么?你这个杀人凶手!”


    沈齐彻底被闹糊涂了,“你非说我杀了人,至少也要给个名字吧!我冤死了我!”


    “我丈夫叫吴所为!这个名字你该记牢了!”那妇人继续嚷嚷着,“混蛋混蛋,杀人偿命!”


    沈齐终于从记忆中翻出这个名字,喃喃道,他死了?


    这不是他之前被借调时认识的同僚吗?吴所为这个人性格潇洒爽朗,跟很多人关系都很好,前几天还看到人,现在死了?当真是晴天霹雳。


    “没死,还有半口气在,正在医馆里抢救。”旁边有个差役插话。


    “喔,那我安心了。”沈齐这半口气还没松下去,就听到差役补充,“不过这半口气还能留多久,就不清楚了。”


    “那赶紧请大夫啊,请好大夫,这时候还顾忌什么呐?”沈齐不解。


    “别担心别人,先担心你自己吧!”差役转过来对沈齐说,“今儿一早这位妇人过来报官,说是自家丈夫吃了有毒的食物,中毒昏迷了,他们检查出来是什么食物有毒,又得知这东西是你送的,所以才把你叫到衙门来问个清楚。有什么想说的,直说吧。”


    “啊?”沈齐只觉得有一口黑锅从天而降,刚好掉自己脑门上,砸的严严实实。


    *


    沈岩到顺天府尹时,就听到这样离奇的事。


    “食物中毒?沈齐送的?”沈岩摇头,“这不可能,沈齐跟他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自己还前程大好,用的着干这种搬石头砸脚的事情么?绝不可能!”


    “衙门只看事实,不光是吴家,还另外有一家陈家也来报案,说是吃了沈齐送的百珍鸡上吐下泻,正躺在床上养着。”府尹无奈说,“有苦主有毒物,总要传人过来问问案子吧?”


    “这倒是应当的,既然跟他有关,所有收过礼物的人都查问过了吗?”


    “查过了,有几家还没来得及吃,证物都在此处。”说着府尹就把证物呈了上来,案板上还留着五份食物。


    这五份偏偏是没毒的,说明不了什么。


    沈知澜踮着脚看过这五份百珍鸡,这些都是他们买来送人的特产,没想到会闹出这样的乱子。


    “该去问干货铺的老板啊!这东西是从他们店里买的!”沈知澜指着百珍鸡,“这种麻绳是干货铺子里专用的!我爹买了东西就打个包,原封不动的送人的!”


    他信他爹没问题,那肯定是干货铺子有问题啊!


    府尹点头,“已经派人去问了,铺子老板即刻就到。”


    沈知澜只好耐着性子等着,现在能不能证明亲爹清白,就看铺子老板那儿了!


    他焦急的踱步,沈岩暗暗按住他的行动,用眼神示意,越是这种时候越是要镇定,不能被看出慌乱。


    是,他关心则乱了,不能自乱阵脚,沈知澜深深吸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少倾,铺子老板被叫了来,听说自家卖的货物吃出问题,同样叫起撞天屈来,他的理由更充分,每天买东西的人何其多?他怎么知道顾客买了后是自用还是送人?怎么可能跟他扯上关系呢?


    确实是这个道理,铺子老板跟中毒人实在无干系,而且差役们上门时还检查了一部分百珍鸡,俱是无毒的。


    这案子现在算是僵住了。


    府尹看看铺子老板,又看看沈岩,试探着说,“或许是一场巧合呢?比如不小心蹭到了厨房的老鼠药?也有这种可能,对吧?都是误会。”


    两边都坚称没干系,往常这个时候该大刑伺候,可惜沈岩虎视眈眈,府尹不好随便用刑。


    “这同样不可能,我爹是多谨慎一个人,况且家中厨房从来不放老鼠药。”沈知澜坚信自家没出过问题,况且送过去的礼品除了百珍鸡,还有干果蜜枣,要是后面蹭上的毒粉,那肯定都蹭上了。


    如果不是有两户受害者,他都要怀疑是不是对方家里沾染到的毒粉,可惜就是有两户打消了这个猜测。


    食物来源都是清清楚楚的,挨个排查就好了,沈知澜扯了扯沈岩衣角,“不如先把干货铺的肉食都查一遍吧?现在只查了一部分,未必做准。”


    府尹为难,这是多大的工作量,挨个查?至少也要查个三天,可是看到沈岩坐在旁边不紧不慢的品茶,心知理亏,立刻加派人手去查干货铺。


    少不了的,也要派人去沈齐家中搜一搜。


    沈知澜又担心爹又担心没得到消息的娘姐姐,现在出不了结果,只好先去安慰沈齐。


    沈齐现在心态还好,还反过来安慰他,“假的真不了,没干过就是没干过,我就在顺天府待几天,查清楚就回家了。”


    “好。”沈知澜低声道,“家里有我呢,我能抗事,爹就当过来参观顺天府了。”


    沈齐哭笑不得的,“瞎扯什么呢!我才是大人呐!”


    不过老实讲,沈齐确实觉得孩子纯然可靠,有了一点抗事人的模样。


    沈岩带着沈知澜回家时又说,“放心吧,顺天府内我打点好了,不会有人为难齐兄弟的。”


    沈知澜勉强笑了笑,“还没谢过岩叔叔陪着我来回奔波,辛苦您了,实在不知道怎么谢您。”


    “谢什么,咱们是什么关系?再说本就是我分内之事,说起来还是齐兄弟的长官,我的人是想抓就抓的?”沈岩冷哼,“我现在不发难,是等着结果水落石出时算个总账,不管以后真拿我宗人府当软柿子呐。”


    他心里可记得清楚明白。


    到家了,娘和姐姐奔涌而出,杜珍娘眼睛微红,一看就是哭过,汝姐也没好到哪儿去。


    沈岩把事情简单说过,杜珍娘又是一番道谢,听到沈岩的保证才放了一点心。


    她们没奈何,只能等着顺天府先查线索。


    折腾半天天也黑了,一家子还没吃饭,沈知澜强撑着站起来,“不论怎么样,先填饱肚子养足了精神,等着明天或者后天,顺天府传的消息来才好。”


    “要是有个万一”杜珍娘红着眼睛,情绪低落。


    “不可能有万一,我们又没有做过,难道还能栽赃到我们头上?就是闹到御前,也是我们有理。”沈知澜负责娘,“我们不能先乱了阵脚,先把身体熬垮了,还要等着顺天府的结果呢。”


    “没错娘,就算是告御状难道我们就怕了?”沈知汝也振作起来,“吃,睡,然后就是等!”


    等到结果,等到公道!


    杜珍娘擦干泪,强打着精神填饱肚子,带着担忧睡下。


    “姐快去睡吧,一切都有我呢。”


    沈知澜知道越是这时他越不能慌,要展现出强大,担起所有的责任来,所以他安慰好姐姐后,开始清理思路。


    第145章 第一百四五章


    首先要弄懂这把人放倒的百珍鸡里, 到底是含有毒药,意外沾到毒物还是过敏。有些东西旁人吃了没事,另一些人吃了却会拉肚子不舒服, 后两种情况就是意外, 断案也要轻判。


    沈知澜是相信自家没出问题的, 娘是个爱干净的人,自从跟表姨学过粗浅医术后更是如此, 买菜有专用的篮子, 生熟食分了两个菜板来切, 厨房里更没有放过老鼠药,所以肯定不会在自家沾染上毒素。


    但到底是什么东西作祟, 肯定是要查的,他把“请大夫查验毒素”这一项先列了出来。


    其次, 要等干货铺子的查验结果,也要等受害者家里的查验结果, 这两处环节都有可能出问题。倘若顺天府不愿意查,想要草草结案的话, 他要做好一路求上去的心理准备,求宗令求韩相, 不论是走到哪个环节, 一定要把事情真相查出来, 该认的认,不该认的也坚决不认。


    虽然有岩叔叔打过招呼, 但每日还要去顺天府一趟,亲眼确认爹没事才好。


    他脑子里乱哄哄的, 又知道次日要忙碌的事情极多,只能逼着自己闭好眼睛养神, 翻来覆去的在床上烙烧饼,也不知道睡没睡着,外头就亮了。


    不过昨日沈家没谁安心睡着了,天擦亮杜珍娘就醒了,过来敲门,“今天不亲眼看看齐哥,我心里放不下。”


    “好的娘,你先去巷子口买点早饭,我们吃完就给爹送去。”


    杜珍娘扭头就走,还是沈知汝发现她荷包都没带,追出去送荷包。


    沈知澜揉了揉脸,这时他心里再没底,也要做出胸有成竹的样子才行。


    一顿魂不守舍的早餐后,一家子朝顺天府赶去,进门通报姓名后,差役把他们领到一间班房的门前,敲了敲门,里面传来沈齐的回应,“来了来了。”


    沈齐趿拉着鞋,一手拎着外套过来开门,这班房里没有床只有木板拼的,睡了一晚上他腰疼的不行,实在没遭过这种罪。


    他心里嘀咕一面开门,杜珍娘看到他好端端的来开门,双手搂住他的肩颈,眼泪就扑簌簌的掉下来。


    沈齐感受到脖颈的湿润,放柔了声音,“我这不是好好的么?来,有事进来说。”


    沈知汝也过去狠狠抱着爹,表达自己的担心。


    沈知澜站在门口观察环境,这里明显不是牢房而是差役们平常休息处,看来事情还没到最坏。


    屋里沈齐为了安家人的心也说着,他现在还留在顺天府是为了协助调查,而不是把他列为嫌疑人了。


    杜珍娘心里纵有千万般的埋怨也只能吞下去,强颜欢笑附和着,还说沈齐最近几年胖了点,正好借这个机会减一减。


    “真胖啦?”沈齐捏着自己的胳膊,确实,他现在天天待着做事,一日三餐作息规律,长肉也是正常的。


    “减吧,正好减点。”沈齐捏着肚子说,“就是不知道吴兄跟陈兄到底怎么样了?吴兄听说病的吓不来床,不晓得好点没有。”


    进门的沈知澜正好接话,“正好我去请秦大夫,有他出马,想来是药到病除。”


    “那就好,我就放心了。”沈齐还惦记着那个被药倒的吴兄。


    杜珍娘亲眼看过沈齐的安危后,心算是放了一半,接下来就要弄清楚事情到底怎么发生的,好好送个百珍鸡还送出祸事来了,还要请大夫看病给对方看病,呸!


    “娘,我们请大夫的目的是为了查清毒素来源,洗清爹的嫌疑,对方跟着收益只是顺带。”沈知澜劝到,“当务之急,还是要先把爹弄出来。”


    “你说得对。”杜珍娘忍下那口气,“我去请吧,我跟秦大夫熟一些,秦大夫如果拿捏不准,还可以请她的兄长出马。”


    秦大夫是王凝香的师父,而秦大夫的兄长是太医院的太医,杜珍娘恨恨的想,便宜吴家人了。


    沈家人分两头行动,杜珍娘请大夫,沈知澜去蹲守干货铺子的检查结果,沈知汝去学堂请假。


    沈知澜一直蹲守在干货铺子,扯着沈岩的虎皮当大旗,让差役们仔细检查每个角落,货架和瓶瓶罐罐都没放过,所有东西都要检查过才行。


    差役们虽有些懒散,但终究还是把每种干货都取样了,尤其是百珍鸡。


    结果需要一两天才能出来,这两天等的沈家人度日如年,过一个时辰都觉得分外漫长。


    好不容易等到结果出来,干货铺子的存货,没有任何问题!那可是沈知澜亲眼盯着,每一只干货都没放过,挨个检查过的。


    干货没问题,那到底问题出在哪儿?


    秦大夫的检查结果也出来了,作为证物的百珍鸡又被吃掉了,她只能从呕吐物里判断出,应该是一种有毒植物引起的呕吐和衰弱。


    “那到底是什么植物?能查出来吗?”


    秦大夫摇头,没有实物,她只能查到这个程度。


    事情就在此处僵住了,吴家人和陈家人闹腾着要处置罪魁祸首,顺天府尹当然不可能轻易听他们的,可也不能证明沈齐的清白。


    “总不能一直就在顺天府这么住着吧?实在不行我就去求求宗令,早点把人放出来!”杜珍娘站了起来,“我豁出去了!把家里的存银都带上!”


    不管是用在府尹身上还是吴家陈家身上,总之她要看到沈齐好好的。


    还是沈知汝把她拦住了,“娘,爹本来就没做错事,你去一送礼不成贿赂了?他们再放人,不是显得咱们家理亏还气短吗?


    要我说,肯定是要爹堂堂正正的走出来!当初是怎么被带走的,就要怎么好好的送回来,不然算个什么事儿!”


    “娘,不蒸馒头争口气,我们不能让爹白被污蔑啊!”


    杜珍娘在屋里焦躁的来回走动,终于还是咬唇忍下,“好,就再等三天,三天没消息我就去想法子!”纵然人没有住进牢房,但待在简陋的班房里,她看着也心疼,只能日日去送饭,心疼沈齐遭的罪。


    沈知澜又思考,食用人——客户——中间商都没问题,那就该顺着去查制造商啊,在这点上他们有优势,去信给茂王求他去查,看在往日情分上,茂王应该不会推辞?如果沈葵能帮忙求情,效果想必更好。


    沈知澜想到此处立刻奋笔疾书,将事情简单说出,拿着信件就准备去找* 沈葵帮忙。


    人刚走出去就碰到沈岩,沈岩面带喜色的说着:“有转机了!听说又有人过来报案,同样是吃了那家干货铺子的干货!走,快去问问!”


    “当真?”沈知澜立刻精神抖擞,“我马上去衙门问问!”


    吃了干货不代表是吃的百珍鸡,也不一定是同一种毒素,至少要等大夫查验过才知道。


    他们奔到顺天府时,正好秦大夫被请过来查验。


    吴家和陈家人口众多,一只百珍鸡蒸完吃完,连骨头都没剩下,反而是新来报案那户人家,还剩了小半只作为证物。


    有了实物,秦大夫验看分析后终于确定,是百珍鸡里沾染了一种叫做“回肠香”的毒草,这种毒草香气扑鼻,但是含有剧毒,不小心吃了就会呕吐,严重的一命呜呼。


    也是幸运,吃过“回肠香”的几户都人多,每个人只分到几口,后面那户也想着要给未归家的亲人留,所以才没有多吃,侥天之幸留下性命。


    后报案的那户人家气的骂了一炷香,花样翻新骂的干货铺子老板抬不起头来,老板张口结舌,“我不,我也不知道这事啊!”


    只有沈齐最高兴,他的清白!终于能够证明了!这有问题的百珍鸡明显是从铺子里出来的嘛!


    顺天府正要把沈齐无罪释放,沈岩抬手挡了挡,“慢着!这事还没结束吧?”


    沈岩慢条斯理的冲着府尹笑,“顺天府尹辛大人,传宗亲问话是个什么流程,想来辛大人还记得?”


    府尹当然记得,还记得很清楚,事涉宗亲,都要先跟宗人府通气,通完气再跟宗人府的属员一起找人询问,确认无事后再由差役亲自送回去,并对邻里解释清楚。


    要是确认有罪,就少了送人回去的流程,要是无罪,那就是顺天府理亏了,当初都没知会一声就把人带回来。


    现在沈岩挑理,那是理所当然的。


    幸大人只好赔笑道,“知道知道,还请岩大人明日来接人,下官一定办的妥妥当当的。”


    他得找好差役组成仪仗队,敲锣打鼓一路把人送回去,不然沈岩肯定跟他没完。


    得到承诺后,沈岩这才低声跟沈齐解释,这是为了沈齐的声名着想,免得以后有人嚼舌根子。


    “委屈兄弟再待一晚上,明儿我们风风光光的回家,好不好?”


    沈齐一想有理,他也不想背着个进过衙门的名头,所以同意再待一晚上。


    隔壁干货老板委委屈屈的蹲着,证明了是他铺子出的问题,接下来就要发布告通知周围百姓,让他们买过百珍鸡的都交上来检查,确认无毒。可卖食物的铺子出过中毒案,招牌就等于倒了,老板已经可以考虑直接回老家种地。


    想到这里,老板真是委屈坏了。


    沈齐瞄他一眼,这人可不委屈,该!后续真相还要落到他身上,先慢慢问吧。


    第145章 第一百四六章


    班房里的木板床邦硬, 还有淡淡的汗味,都没影响到沈齐的睡眠,他难得睡了个好觉, 等着明儿一早, 正大光明的被送回家。


    还有没事搅三分的吴家和陈家, 这几天没少来骚扰,每次喷人一脸口水, 言辞凿凿要沈齐赔几百两。泥人还有三分火性, 起初沈齐还有些愧疚, 也被消磨的差不多,只想等着看这些人接下来干嘛。


    怀揣着对明日的期待, 沈齐进入了梦乡。


    这一觉睡的特别好,醒起来时精神抖数, 沈齐起身穿鞋,就听到差役甲陪着笑脸过来, 手里还端着外头买的早餐。


    为难这些听命令干活的人没意思,沈齐没跟他们计较, 伸手拿了个馒头,一边咬着一边说话, “隔壁的老板呢?”


    差役道:“还没起, 估计昨天没睡好吧。”


    也是, 现在查出是店里出了问题,那责任都在老板身上, 赔偿弥补,还有店铺后续的经营都要老板操心, 也难怪他昨日忧心忡忡的。


    沈齐想,他们两当了几天邻居, 也是缘分一场,正好去看看对方,他穿好外套后迈步走到隔壁,推开门环顾,发现靠墙的位置床铺的被子被掀开,人却没见着。


    人呐?


    沈齐进到室内,看完左边看右边,右边座椅倒地,一双垂下的脚从头面前晃晃悠悠,随风摆动。


    “啊啊啊!”


    有尖叫声缓缓传进耳朵里,过了良久沈齐才反应过来,这是他在尖叫。


    差役们听到动静,急急冲到室内,这才发现原来里面出事了,干货老板悬梁自尽了!他解下自己的腰带挂在房梁上,就这么毙命了。


    那边厢沈齐还在尖叫,看样子被吓的不轻,差役们暗暗叫苦,分出人手来安顿好沈齐,同时还要通知仵作和辛大人过来。


    辛大人过来一看现场,一个脑袋两个大,本来只是一桩简单的食物中毒案,又是抓错了人,又是嫌疑人自尽,活活成了命案。


    查命案跟一般的案子可不同,命案是必破的。辛大人一边命人不要破坏现场,一边让仵作去查验尸体。


    查吧。


    *


    沈齐受惊确实不小,冷不丁撞见这样的场面,任何人都撑不住,那双晃动的脚一直在他面前摆动,挥之不去,不论睁眼还是闭眼,总觉得还能看见。


    直到一双带着体温的小手轻轻握住沈齐的手,温度传到沈齐手上,他才好像慢慢醒过神来,抬眼看面前的人,“你来了?”


    “嗯,我来了,她们都来了,我们回家。”沈知澜说的简单而坚定,使力把人扶着,一路交到杜珍娘手中,让她扶着人回家,自己则落后两步,跟沈岩道谢。


    沈潭也不意会发生这样的事,难免会生气。


    “岩叔叔,到底发生了什么?”


    沈岩低声,“说不清,八成是畏罪自尽。听说在桌上还放了铺子老板的认罪书,说自己愧疚于伤害了这么多人,又担心赔不起银子,所以以死谢罪。”


    他再次放低嗓子,“左右现在齐兄弟的清白无虞,我给他放几天假请大夫来开安神汤,回家去好生歇着吧,养好了再说。”


    看沈齐现在魂不守舍的模样,确实需要好好休息,沈知澜再次道谢。


    沈岩洒脱一笑,“我们什么关系还说这个?先把身体养好吧。”


    岩叔叔在这次事里忙前忙后,虽有职责所在,更有他的真心,不然派个手下来也没人挑理,人情自然要记在心里的。


    沈知澜跟家人一起回家,之前说过的差役也跟在后头,他们一接一送,还留下几个解释前因后果,想必就没人误会了。


    杜珍娘径直把人扶到房内,然后一直陪着他。


    沈知澜正在屋里翻箱倒柜的找油灯,准备多点几盏,沈知汝钻过来问弟弟,爹到底受了什么惊吓,吓的如此厉害。


    沈知澜近日冲在第一个,进门时刚好看到从横梁上被放下的尸体,饶是胆子大也被吓的不轻,遑论直面冲击的沈齐?只是他愣神过后立刻折返拦住娘和姐姐,免得她们俩再被吓到。


    现在沈知汝问起,他简略的回答,但毕竟死了人,沈知汝同样被吓着,喃喃道,怪不得爹被吓到了。


    谁都免不了的。


    “受惊这种事,可大可小的,不能当成没事一样对待,万一留下后遗症,后悔都来不及。”沈知澜继续翻箱子,“这几天除了让爹按时吃安神药,我们仨随时都要留个人在家里,姐,再把所有的蜡烛和油灯都找出来,夜里把屋子点的亮堂堂的,看着心里不慌。”


    “说的有理,还是你想的走到。”沈知汝点头,“我把我屋里的油灯都翻出来,统统点上,再去表姨那儿借上两盏。”


    “好,反正是越亮堂越好。”


    人待在光亮的地方,更有安全感。


    沈知澜不希望爹被吓坏,留下什么心理阴影。


    这招可能繁琐,但是效果不差,沈齐时刻有家里人陪着,在熟悉的环境里能看到熟悉的人,原先的阴影逐渐远去,这股精神气才算是慢慢缓过来了。


    他现在正跟杜珍娘腻歪,“当真是一场横祸啊!”都不明白怎么就掉到他头上了。


    杜珍娘反过来安慰他,“没事的,现在都过去了。你不是好好的待在家里吗?”


    “想想我就后怕啊!”沈齐低声道,“那老板当时住在我隔壁,同吃同住,结果他上吊自尽,我在隔壁还懵然不知”他只要一想到那场景,不寒而栗浑身发寒。


    “他是自己作孽,跟你又没有干系。”杜珍娘见他还是担心,又转了口风:“总归是一条性命,等我打听清楚,托人上柱香以表哀思也好。”


    “好,好,打听打听这事。”哪怕是为了安自个的心,沈齐也要这么做。


    “对了,案子查的怎么样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想起什么,又想问清楚此事的后续。


    刚好沈知澜去问过,顺天府是这么说的,“偶然加上误会。”


    那店铺老板前几年养了几盆回肠香,毕竟香气还是很突出的,回肠香枯死后,老板随手塞进库房柜子里,也没去收拾,回肠香就这么一直留在那儿。然后最近百珍鸡大火,买的客人极多,老板就屯了一批百珍鸡,数量太大放不下,就临时把那柜子翻出来使用,在里面放满了干货。正巧就有几只百珍鸡沾染了回肠香的汁液,也染上毒性。因为数量太小,老板也没发现中间的蹊跷,又把那几只百珍鸡卖了出去。


    “衙门的人去一搜,果然找到了那个废弃的柜子。毒素一查清,老板就想起此事,原来这事从头到尾都是他造的孽。越想越觉得愧疚。食物吃坏了人,恐怕店铺也经营不下去,越想心思越窄,干脆以死谢罪,这些都是他的遗书里写到的。”


    沈知澜说道。


    杜珍娘当真不知道做什么表情好,只能念了声佛,“一场误会,最后却成了这样,吃坏肚子的没事,卖吃食的人先过世了。”


    时也?命也?当真是说不清楚,她现在是当真觉得该去上柱香表表心意。


    沈知澜犹豫着看了爹娘一样,见他们商量用什么名头去上香,于是涌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


    暂时不说吧。


    又歇了几天,沈齐的精神算是彻底好了,打听出干货老板的主持,准备上门祭拜。


    以前热闹的铺子门庭冷落,连过路的都绕着走,一旦有人问题,路人就主动解释说这家铺子吃坏了人,再也别买了。


    杜珍娘想着老板平日的热情经营,升起几分人走茶凉的感慨。


    绕着铺子走几百步就是铺面的后院,老板的一家老小正在披麻戴孝,烧纸钱。哀哀哭泣的老板娘身后跟着几个年龄不大的孩子,懂事的帮着接待客人。


    杜珍娘给自己编了个假名,自称是店内熟客送上帛金,上香烧纸后,又问老板娘接下来打算什么办,老板娘抽泣着:“先赔了客人的损失,再看看能剩下多少。铺子肯定经营不下去的,会老家买几亩地过着,走一步看一步吧。”


    杜珍娘不忍多看,这样的小商人想走到京城,何其艰难!现在是全没了!


    她扭头离开了。


    回家后二人长吁短叹,始终兴致不高。


    邻里们经过差役们的解释,知道他们遭了无妄之灾,纷纷上门安慰,连学堂里的先生都晓得了。


    秦先生总算明白为什么沈家两姐弟突然请假,原来是为了这个!少不得要上门探望一回。


    养了这些日子,沈齐是养好了,看到秦先生来,又想起功课的事,叮嘱沈知澜早点销假回去上学。


    家长总是很关心孩子的前途。


    沈知澜答应了,把来探病的秦先生和秦茂璃送到巷子口,秦先生俯下身道,“这几天学堂里教的内容不难,你找同窗借笔记一观,还有不懂的就来问我。”


    沈知澜感激道:“谢过先生,我一定尽快把功课补上,不会拖欠的。”


    秦先生话锋一转,“但是我觉得比起功课,你好像还有更在乎的东西,说说看,就算我不能解决,至少能给你提供点思路。”


    这事压在沈知澜心头有些日子了,既不能跟爹说,也不好跟娘讲,只怕把他们两再吓着,此刻秦先生再三追问,他也需要一个人商量,所以犹豫着说,“先生,我觉得这事另有蹊跷,不像这么简单。”


    “喔?仔细讲。”


    “这事从头到尾都古里古怪的,可疑的地方太多了,首先是干货铺老板,我也见过他几次,就是个普通老实又本分的生意人,诚信经营干着小本买卖,养家糊口,能在京城一直经营下去,靠的就是他心细,又爱干净,主妇们才愿意光顾,这种仔细人,会把有毒的东西留着不清理,还跟食物放一起?我不信。”


    “其次,老板家里全靠他撑着,他还有妻子和三个孩子,小的不过两三岁,大的也没超过十岁。这样担起一个家庭的男子,会突然因为“能够挽回的错误”而自尽么?”


    “虽然造成很恶劣的后果,但还有挽回余地,求原谅,给赔偿,认打认罚,总归是有法子的。何必赔上一条命呢?”


    沈知澜不是觉得人一时气短自尽会奇怪,而是老板明显还没走到绝路。


    “你说的几点,的确可疑。”秦先生默然,他也听出了蹊跷,可如果说有人谋杀老板趁夜自如出顺天府,教唆人自尽或者谋杀,还没引起一点动静,该是如何的只手遮天?就算是百官之首,也没这个能量吧?


    “那你觉得,谁最可疑?”


    沈知澜苦笑,“根据谁受益谁犯案原则,最可疑的当然是我爹咯!”但他知道这不可能。


    所以他只能摇头,“我也不清楚,顺天府有那么多大人和仵作,不比我专业?他们都说没问题,或者真的没问题把。”他只是疑惑而已。


    秦先生并没有插手其中,对此只能安慰沈知澜,“你如果不放心,就多上几炷香,祈祷那位老板早登极乐,来世不用辛苦。”


    升斗小民劳碌奔波,确实可怜。


    沈知澜送着秦先生离开,秦茂璃一直没出声,等到僻静处她才说,“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这事确实奇怪,爹你要管管吗?”


    “现在还没有更多线索,能怎么办?先等等看吧。”秦先生刮了刮女儿的鼻子,“还有,你爹现在是平头百姓,还当我是三品大员啊?”


    秦茂璃吐舌,“别人是想官当不了,我爹是有官而不当,这里面区别可大了。”


    秦先生笑笑,这孩子!


    *


    沈知澜送完客人回屋,跟秦先生聊过后,他总算发现一件能做的事。


    干货老板一家人打算回乡去,如果真的会所谓的幕后黑手,那自然不会轻易放过他们一家子,提醒他们一切小心,应该是没问题的。


    沈知澜用左手写了一份“抹黑信”,提醒铺子老板他们得罪了不少人,最好最近凡事都小心,然后托了一个小乞丐,把信件悄悄放在老板家门口。


    信件送的出去,他都说不清是到底希望用上,还是没用上,这种心情真是复杂又纠结。


    不过很快,他就不用担忧这个问题了,因为老板一家子在收拾东西准备回乡时,在众目睽睽下车子翻转,掉进护城河里,城门卫已经尽力,可连个尸体都没捞着。


    第147章 第一百四十七章


    还不到半月的时间, 竟然家破人亡,没留下一个活口!


    外人或许会觉得霉运盖头,但沈知澜心里再没有一分侥幸, 只觉得背后肯定有问题, 大大的问题!


    他的信难道没起作用吗?还是对方看到了以为是恶作剧?


    可惜现在追问到底有什么问题, 已经没有意义,对方已经一家团聚了。


    沈知澜不知道这事该让谁管, 谁又该管, 只得先去跟自家爹商量。


    沈齐听闻后也渐渐回过味来, 这事情没有那么多巧合,况且也太巧了, 肯定有问题!只是既无苦主,又无被告, 谁会乐意去管这事?只是一桩已经在顺天府结案的案子而已。


    沈齐或许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但这个念头始终在沈知澜心头熊熊燃烧着。


    大人们不管, 他们的小团队可以管!


    沈知澜召集自己的小伙伴,把这事的前因后果和自己的困惑都讲了, ,问他们有没有什么想法。


    一人计短二人计长, 或许他们会想到其他方面呢?


    沈潭第一个举手, “等等, 百珍鸡?是我想的那个吗?”他充满希冀的望着沈知澜,希望沈知澜否决, 但是沈知澜残忍的告诉他一个事实,“没错, 是那个。”


    沈潭当即嗷了一声,“是谁干的, 我跟它不共戴天!”


    这百珍鸡跟沈潭的渊源颇深,当时沈潭费心巴力的研究出火炕孵蛋的秘诀,转交给董指挥使手,董大人又在茂州的县村里,


    让百姓养了许多鸡鸭,统一收购统一处理,用秘制香料腌制,这才有远销各地的百珍鸡。


    董大人居功至伟,但沈潭同样在中间出了一份力,想到自己的心血被这么糟蹋,沈潭就眼前一黑。


    沈葵连忙安慰他,“等找到罪魁祸首,你千刀万剐都行,现在我们先找到这个人。”


    沈潭恨恨点头。


    “那你们觉得,应该先从什么地方查起呢?”


    “要不然,先找找干货铺子老板的亲戚?我们不是苦主,想查案都没有名头,让苦主来报案,说要查清死亡真相,这也算是理所应当吧?”沈葵道,“一旦有蹊跷,才好顺藤摸瓜,一路走下去去。”


    沈知澜一听有理,他们缺的就是个名义,不如先想法子找苦主,对,就这么先干着。


    商量好应对后,三人从空教室里走出来,沈知澜眼尖的看到前面拐角的地方闪过一片衣角。


    淡青色的。


    这是学堂的制服。


    沈知澜伸出右手比划了一个手势,这是他们平时约定好的暗号,前面有人。


    沈潭沈葵会意,两人一个朝左一个朝右兵分两路,去前头堵住对方的退路,沈知澜直面冲击,正面攻击,直接朝着墙角的人去了。


    而沈子讯正垂头站在角落里,脚尖不停点地,似乎在思考什么,看到沈知澜后条件反射的回答,“我不是来偷听的!”


    沈知澜扶额,他还没什么都问,沈子讯倒是先交代的一清二楚,算了算了,本来他们待的空教室也不是很隐蔽,被听见不是很正常?


    他暗暗记下这个教训。


    沈潭沈葵也听到了沈子讯的交代,也很是无奈,听着沈子讯又一次的道歉。


    沈子讯道完歉后,似乎还有几句话想说,沈葵看不得他吞吞吐吐的,催促他快说。


    听都听完了,不如给他们出出主意呢。


    沈子讯便说:“左右京城这边查不到任何问题,你们为什么不考虑考虑去查查源头呢?你们都出身茂州,天然有这方面的便利,换成其他地方还未必可行,是吧?”


    他短短两句话让沈葵茅塞顿开,“是啊!换个方向查也可以啊!”


    现在京城没发现问题,或者就是因为问题在别处呢?


    被沈子讯一提,他们马上发现了漏洞,于是转而由沈葵去信,询问百珍鸡作坊的事情。


    这可是本地特色,当年政绩,茂王想来也会上心的。


    沈葵立刻调转回去写信,沈知澜再三谢过沈子讯出的主意。


    沈子讯犹豫说,“我,我以后能跟你们一起讨论这件事么?我可以发誓保证我不会泄露一丝消息!假如我泄露消息就让我五雷轰顶!”他发了一个对古人来说很毒的誓言。


    其实沈知澜倒没那么在乎沈子讯加入他们的小团体,毕竟从之前数独比赛的结果来看,沈子讯还是挺聪明的。


    他没有立刻答应就是,还要问过沈葵和沈潭的意见再说。


    沈子讯也没有气馁,很有礼貌的退了出去。


    沈葵已经写好给王府的信,正在等墨水干,听到沈子讯想要加入他们的小团队,答的很爽快,“行啊,以后跑腿送信的小弟就有了,我们不是正好缺一个吗?”


    “其实多个人也好,我现在忙着练马球,空闲时间没那么多,沈子讯看着还算靠谱,遇到事也多个人商量。”


    “是多个人跑腿!”沈葵嘴硬说。


    不管是商量还是跑腿,沈子讯算是加入到这个小团队。


    寄信和回信需要时间,查不到任何信息的话,只能耐心等候,而沈知澜实在等不下去,就经常在京城内的干货铺子里探听消息。


    有了上次的案子,百珍鸡可谓是声名扫地,虽然是偶然沾染上的毒素,但所有百姓都不在愿意再去试一次那个“偶然”。


    本来热销的百珍鸡,成为昨日黄花。


    干货铺子的顾客偶尔谈论起来,还会带着三分遗憾,“本来挺好吃的东西,现在再也吃不到了。”


    本来蹲守旁边打听消息的沈知澜突然想起什么,追问道:“那,原先干活铺子的货呢?”


    这种情况,通常生产商是不会管的,东西卖了出去,银货两讫,谁还会管后续?况且本身货品没有问题,只是现在没人愿意购买,商家只能是,自认倒霉。


    被他追问的顾客皱眉思考起来,“好像,好像”


    他恍然大悟,“想起来了!他说,被原来的商人回购了!”


    回购了?!买回去了?图利的商人能干这种事?杀头的买卖有人干,可亏本的买卖决没人肯做,沈知澜听后就知道,绝对有问题。


    现在他更加肯定,百珍鸡的问题不是出在顾客,也不是出在中间商,而是出在源头上。


    且等着茂王爷回信便是。


    沈葵寄信用的是快马,而回信也是快马,但也花费了十来天。


    茂王毕竟是一方王爷,即使不留心各种信息,等他想要查问时也是轻而易举,只要他派人一问,立刻会有人告知蛛丝马迹,再汇总到一起,就是沈葵收到的回信。


    而回信,差不多就把几片拼图凑齐了。


    前段日子,百珍鸡作坊就出过一点小问题。某天深夜,作坊内突然火光大作,然后是嘈杂声响,闹腾了一整夜,第二日有厨人好奇追问,却有人解释从没发生任何事。


    看来问题,就是出在作坊里。


    可惜更多的问题,要落到作坊内才晓得。


    他们的查案之旅,再次卡住了。


    而沈子讯又出了个歪主意。


    “没有苦主,那就创造一个苦主啊!因为苦主并不是重点,只是追查的借口,只要有人提出来,不就可以了吗?”沈子讯说到,“再把我们提到的这些借口一说,官府就能顺利成章的查案了,一点小节,没必要纠结,对吧?”


    他这个提议正是目前的解困之法,于是沈子讯找了人手去敲开顺天府的大门,声称是先前自尽的干货铺老板的亲友,这位叫做秦三的男子觉得自己表兄去世的蹊跷,甚至连表嫂的去世都有问题,故而上了公堂,要求彻查。


    本来已经了结的案子,现在又重新翻腾起来,再次要查探清楚。


    其实按照目前的细节和问题来说,就该去查问作坊的问题了,毕竟茂州的作坊才是一切问题的源头。


    顺天府尹却把这桩案子拖了又拖,始终没有派人去查问。


    就算是个傻子也该回过神来,这中间有问题,可这个问题,也不是他们几个没出仕同样没有任何权力的孩子能处理的。


    “要不然,去求岩叔叔或者宗令爷爷?他们可以去管这些事啊。”沈葵出着主意。


    沈子讯摇头,“名不正,言不顺。两位大人主管宗室,涉及到宗室的事情可以管,但朝廷上的事务,顺天府的事情,并不能插手去管,不然成了什么样子?”


    “那我们查问了这么久,就只能这么干看着吗?”


    四人沉默,是的,他们只能看着。


    沈知澜心里格外憋闷,他忙前忙后却始终没能得到一个真相,难道想要还事情一个真相,一个公道,就真的这么难吗?


    初出茅庐的少年,一向披荆斩棘,还没有遇上不能做成的事情,现在骤然碰上碍事的石头,当真是束手无策,左右为难。


    沈知澜甚至想过,要不然就干脆再试一次投信件?他还有一个马甲呐,如果用那个投信件,总该引起重视吧?


    正当他犹豫时,停滞的案子又重新活动起来,听说是派人去茂州查问作坊到底有没有问题了


    “是谁?是谁干了好事?我肯定要烧香拜佛,谢过这位大仁大义的好人,他可真是太好了!”


    沈潭喜不自胜,沈知澜同样高兴。


    也不晓得到底是府尹突然被上苍感动,还是有那位大好人在中间做的好事。


    而做了好事的某人,深藏功与名。


    实在不是他想偷听,而是几个孩子的保密措施呃呵,就跟筛子差不多,到处都是漏洞,很轻松就能找到他们的破绽,况且秦先生本身就在留心此事。


    只当是满足他们几个的愿望,以后功课统统加倍!秦先生这么想着。


    他虽然不再当官,但朝中还有同族同窗可做人脉,只要稍稍推动,自然能够让府尹派人去查问。现在,就只等着查探的结果。


    第148章 第一百四八章


    傍晚。


    秦先生忙完了今日要做的事情, 正在做教案,预备明日要教的内容。凡事要做就要到最好,即使是教导一群不到弱冠的孩子也一样。


    正写着, 门房突然来报, 说是有好友来访, 秦先生停笔,“傍晚来访, 想必是有要事, 把人请进来吧。”同时收起桌案上的纸张。


    他在宗学里教书的消息不能说多隐秘, 但也没特意告诉过旧识,想来是有人打听过所以找来, 该是要紧事。


    他收拾好东西,来寻人的好友已经踏进门槛, 朗声笑道:“让我好找!你可找个好地方躲清静!”


    “性平兄!”秦先生惊喜交集,看着进门的好友, 两人当年在同一个书院读书,结业后后各奔天南海北, 已经也七八年没见了。


    好友相逢,格外喜悦, 秦先生拉着好友就想要带着人去酒楼接风洗尘。


    冯性平连忙拦住他, “别别别, 还是待在家中更方便,叙旧去酒楼可没那么方便。”


    秦先生朗声笑道, “都依你,依你。”


    两个难得一见的好友就在书房里相聚, 聊起昔日求学时的轶事来,谈话间, 不免勾起了秦先生对少年时代的向往。那时天生带着一股锐气,天不怕地不怕,好像只要他们想,世界都会臣服在他们脚下,中年说来,只剩唏嘘。


    秦先生又想到冯性平现在待在京城,怕是回京述职,等着候缺罢?


    冯性平的回答更让秦先生肯定了,的确如此。


    候缺也是一门学问,没有足够的人脉关系,等级良好也不能拿到合适的位置,秦先生只能安慰好友,替他多疏通疏通。


    现在已经酒过三巡,二人面上都带了几分醉意,气氛正好,冯性平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我这次能不能候到合适的缺,还要看秦兄的想法?”


    “嗯?”秦先生以为他要借用自家人脉,当即表示只要是自己能做到的,都可以。


    “那还请秦兄,暂且松松手,放过百珍鸡一案罢!”


    此言一出,原本还有三分醉意的秦先生脑袋一激灵,酒意醒了,他不动声色,“什么百,百珍鸡?性平兄想要换下酒菜?”


    “秦兄,明人不说暗话,你我都知道此事有你的插手。”


    室内一静。


    秦先生人不在江湖,江湖却有他的传说,他的族兄,正好是顺天府的上级,有上级发话,顺天府不想也要想。


    秦先生醉眼朦胧,含糊的应了一声。


    冯性平叹口气,他不妨把话说的再明白些,“这事背后的牵扯甚大,如果牵扯起来,恐怕不是简单就能了结的。”


    “牵扯大,能有多大?”


    冯性平伸出食指,朝着天上一指。


    这个动作通常指上天,同时也带着指代皇室的含义,为了确认,秦先生手蘸酒水,在桌子上写了一个艹头。


    冯性平点头。


    “原来如此,如此啊。”秦先生意兴阑珊,“果真是得罪不起的人,冯兄的劝导,我听到了。”


    “此事不是我们该插手的,总归是人家的家务事。”冯性平还没发现自己的称呼变了,见劝阻得效,当即又换成亲热劝酒模式,跟秦先生痛饮起来。


    一直喝到夜里,快到宵禁时,冯性平才告辞离开。


    门房叫来马车把客人送走,回屋准备收拾餐桌时,听到自家老爷正在喃喃自语念叨,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老爷今天有些悲伤啊,是不是该先煮点醒酒汤?


    秦先生一边喝醒酒汤一边沉默,有时相见不如不见,大概就是这样的情况了。


    冯性* 平今天来是为了当谁的说客?反正不是茂王!


    要不是沈葵亲自写信回去问过,还得到了茂王回信告知作坊的情况,秦先生今天肯定是信了!


    茂王是超品亲王,跟皇室有亲,又有疏不间亲这个道理在,他们做臣子的是外人,如果得知是超品亲王犯事,肯定是要掂量掂量再做的,别回头人家亲戚亲热,反而把自己撂到半空了。


    可这次的事情不是,他知道这里面不干茂王的事,因为有茂王的世孙作证。


    顺着亲王往下推,那就是一地的长官,他记得茂州的指挥使是谁来着?秦先生在记忆里翻找,很快想起指挥使的姓名,在结合今日来当说客的冯性平,一个人名呼之欲出。


    他的师长,前任丞相,杨相。


    杨相突然到访京城,四处宴请,拉关系套交情几乎不用多想,秦先生已经勾勒出所有的要素了。


    他几乎是痛恨自己的反应这么快,不然还能骗骗自己,是自己想多了。


    秦先生在书房枯坐一夜,第二日就顺理成章的得了风寒,只能停了上课。


    他是学堂里最受欢迎的先生,一停课几乎是所有学生都晓得了,下学后,学生蜂拥而至到小院里探望师长。


    不过想到探病会打扰先生休息,最后还是只选了两个代表。


    沈知澜听说秦先生风寒,特意调头先去集市上买了水果,跟秦先生说生病的人多吃水果好。


    现在吃不着维C,用水果代替也行。


    “我不过是有些发热,休息两天就好了,还劳动得你们跑一趟。”


    “发热也不能小觑,该休息就要休息啊,正所谓健康工作,劳逸结合么。”沈知澜笑道,“大伙儿上课一样的认真,先生们教的都好。秦先生就趁着这个机会好好养养吧。”


    说起来当先生,确实比学生要忙碌许多。


    秦先生靠在床头,看着沈知澜和沈葵忙前忙后的,又是看药又是调整室内的摆设,生怕有一点不舒服,突然出声询问,“过来,先生想考校考校你们。”


    二人乖乖靠过来,等着先生考校。


    “假如有一天,沈葵干了欺男霸女的事情,你会指出他的错误,让他改正么?”


    沈葵憋的脸通红,“先生,我不会干这种事的。”


    “那我就干吧,我欺男霸女,葵哥儿会怎么办?”沈知澜顺手抢了锅,背好。


    沈葵思索,“要是澜哥儿干坏事,我肯定是要阻拦他,教训他的,这才是真的为了他好吧。”


    “为什么?替他隐瞒,私下让他改正不行么?”


    “私下改正,他下次肯定还要再犯!国有国法,要教训过后,人才会长记性。”沈葵还记得沈知澜说过的“踩坑”理论,人吃什么都不记性,但是吃教训肯定长记性。


    “那你呢?”秦先生转过来问沈知澜。


    “我啊,肯定劝他认错伏法。”沈知澜慢慢说着,“百姓如蒲草,无论怎么蹂躏第二年都会重新长出来,他们有他们的坚持,欺负过头的话,也会爆发巨大的能量。”


    只要一口吃的能活下去,百姓就能一忍再忍,但人都是有极限的,真把人压迫到极点,可就别怪人家振臂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来个匹夫一怒血溅五步了。


    “说的有理,好了,过几天的功课就是假如朋友犯错,该如何规劝,我可是提前透题给你们了,回去好好写啊!”


    沈知澜冷不丁给自己争取来一份新作业,真是哭的找不着调,回去乖乖翻书查找典故。


    真是该啊。


    *


    沈知澜跟小伙伴们碰头写课业时,写的绞尽脑汁但是瞎编乱造,属实是为难批改的先生。


    正士气低落时,沈子讯告诉他们一个好消息,“听说,去作坊里查案子的人回来了,已经查了个七七八八。”


    沈葵当即停笔,“查到什么了?这事到底是哪头出了毛病?”


    “听说是作坊那里,我也是偷听到的。”沈子讯道,“负责采购香料的小官吏已经招认了,是他干的。他之前跟董指挥使有些仇怨,于是采购了这么一批神似香料的回肠香,本来是准备用来诬陷董指挥使的,结果董指挥使调任了,香料就没排上用场。后来,他不慎把毒草跟香料混合,就让有毒的百珍鸡流入了市场。发现这个问题后,官吏派出所有人脉去回购百珍鸡,


    只是没想到还是有一小部分被人吃掉,所以才闹出日前的中毒案子来。”


    “那个小官吏已经被关进牢房里,等候处置。”


    沈知澜跟沈葵面面相觑,沈子讯问他们,“你们信么?”


    “听起来合情合理,逻辑一环扣一环,应该是真的。”沈知澜随即冷笑,“但就是逻辑太完美,所以很假,打量百姓都是傻子,让人糊弄么?区区一个管事有这样的能耐?再说,董大人都调任多久了?现在才报复是不是太晚了。”


    “我也不信。”沈葵皱着眉头,“爷爷跟我说过作坊里的管理模式,每一步都有人反复确认,管事能做到这种程度?还能到京城来回购货品?”


    刨掉茂王,刨掉管事,真正做事的人,几乎呼之欲出。


    他们明白这个道理,其他人也明白。


    沈知澜想,他的马甲账号准备登陆,如果不查清楚,他准备用马甲吓顺天府一吓,保管他们屁滚尿流,疑神疑鬼。


    到时候就怕顺天府禁不住吓。


    沈葵恨恨捶桌,可恶,他快点长大就好了,也能名正言顺管事,省的爷爷还要上请罪折子认错。


    虽跟茂王无关,但是茂王也有失察之责,需要请罪。


    可恶,真的好气。


    心事重重的沈知澜去秦先生的小院交功课,却不想梅开二度,又被几个侍卫拦住,还是熟面孔。


    “先生有客人?”沈知澜打量那几个侍卫,恍惚想起好像是前杨相的护卫,幸好门房就在一边,门房笑着说,把功课给他代为转交就是。


    沈知澜把功课交给门房,耳朵里却捕捉到瓷器碎掉的声音,来自先生的书房。


    东西摔了?


    他竖起耳朵听着,除了瓷器碎落,还有沉闷的争吵声。


    门房表情八风不动,笑吟吟伸手等着沈知澜递功课,沈知澜心想撞上这样的场面何其尴尬,还是装没听见的好。


    他交了功课后,扭头就走掉了,虽好奇秦先生为什么会跟人吵架,但少听为妙。


    书房内,秦先生平时用的瓷器笔洗摔了一地,遍地都是碎片,秦先生跟来客一左一右的对峙,彼此都很尴尬。


    前杨相平复了呼吸,语气哀求,“当真不能通融么?这只是一件小事,只要你抬抬手,这事就算是过去了。”


    “关系到人命,没有任何一件事会是小事。”秦先生心头涌起阵阵悲哀,“先生,当初是您教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也教我,爱民如子不负朝廷,现在又要来告诉我,徇私枉法么?”


    “我没学过这样的课程,也学不会。”


    前杨相继续哀求他,“可那是我唯一得用的孩子,还是我的幼子,抬抬手,从轻处罚不行么?我保证他立刻辞官不做,回老家种地。”


    秦先生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而说,“眼前有余想伸手,身后无路想回头。”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杨相就是这辈子也不会想要服软的。


    “好好,我教出来的好学生,要对他的师弟赶尽杀绝。”杨相见以情动人无效,终于冷笑着道。


    秦先生悲伤的想到,赶尽杀绝的从来不是他,而是这个溺爱幼子的先生,一手遮天的前丞相。


    话不投机当真是半句多啊。


    第149章 第一百四九章


    送走这个不受欢迎的客人, 室内一片沉寂。


    秦先生强打着精神让人进来收拾屋子,并且做好了随时有人来找的准备。


    现在这事越闹越大,想来不容易善了, 如果要传人上堂作证, 他肯定是跑不掉的。


    *


    沈知澜开始觉得京城的风向有些古怪, 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有一波又一波的犯人被押送到京城来, 统统关进了天牢里。


    这些人是犯了什么罪啊?沈知澜暗想, 就算是犯错, 也很少见这样的,数量很大, 估计天牢都住不下吧?


    在他心心念念时,顺天府的差役再次上门, 请他和沈齐过堂,沈齐先是一惊, 随即想起冷知识,要求宗人府的手令才行。


    他可不想二进宫啊。


    话音未落, 宗令从差役后面转出来,示意他们照办就是。


    宗令都出面了, 想必是大事。沈知澜悄悄靠近, 扯了扯宗令的袖子想要得到一点提示。宗令摸了摸他的头发以示安慰。


    虽是大事, 但对于沈家人来讲,并不危险。


    得到安慰的沈知澜稍稍放心, 跟着宗令一起离开,结果马车没有去顺天府, 反而越走越远,调转去了刑部。


    他下车是还看到懵懂的沈葵, 谈尚书陪同在侧,沈潭一脸懵逼跟沈岩站在一起,连沈子讯都来了,旁边站了另外一个他不认识的男子。


    沈知澜刚想跟沈葵打招呼,宗令扭转他的身体,拒绝了他们聚头。


    他愣愣抬头看宗令,只见宗令一脸严肃,示意他不能让四人有交谈的机会。


    好吧好吧,宗令至少不会害他,沈知澜乖乖转头,随后连沈齐都跟他分开了,分别进了不同的内室。


    内室有刑部的右侍郎正在等候,宗令这才开口说话,“好好回答问题,一五一十的不要隐瞒,我就这儿等着。”


    什么问题?


    右侍郎一开口,他终于知道是什么问题,原来就是当初的中毒案子。


    他转头看宗令,宗令鼓励的望着他。沈知澜回忆自己在整个案子里有没有做过出格的举动,好像没有?那他怕什么?一边回忆着之前发生的事情,他一边缓缓说来。


    同时,其余三个房间内,沈葵沈潭沈子讯都在诉说自己在本案里做过的事情的,但是他们不约而同忽略了沈子讯出的馊主意,冒充受害人家属。


    不过他们不说,刑部尚书也早就问了出去,暂且不提。


    风起于萍末,一桩震惊朝野,牵连超过上百人的案子,就是起于这样一个简单的下午。


    沈知澜差不多主动倒豆子说完了,右侍郎又反复追问细节,颠三倒四问了几次,他的回答都无误后,才把证词收集好,并另外三人的证词一起交上去。


    大堂内,刑部尚书,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御史赫然在列,而高位上,还有更高位的坐在堂前,把所有证词都翻看过,转手交给另外三位,托着下巴问:“诸位爱卿怎么看?”


    刑部尚书心想能怎么看?用眼睛看呗!只是一桩大案出自于几个孩子的疑心和不甘心,着实有点讽刺。


    蚂蚁搬倒象,大概就是这样了。


    大理寺卿看过证词,也相信属下的查问能力,再不信也只能信了。


    左都御史同样如此,证据摆在眼前,只能信。


    这桩答案起源于非常小,某天沈齐买了本地特产送给朋友,牵扯进了中毒案子,虽被释放,但其子觉得事出蹊跷,一直留心。几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少年凑头,什么都敢干,又有沈葵跟茂王的关系,查问到了作坊内的异样,再有秦先生助力查案,


    顺天府尹派了人去查问,一路困难重重,阻扰非常。


    这个时候刑部尚书已经留神到这桩案子,一件简单的中毒案死了这么多人,还进展缓慢,自然是有人阻挠的缘故,他本以为是茂王起了别的心思,磨拳霍霍准备找茂王的把柄,却不想一番蹲守,蹲到了茂州指挥使头上,前杨相的幼子。


    茂州虽无江南的繁华,倒也算得上不错的属地,又有前头指挥使打下的基础,只要按部就班干活,萧规曹随,任期满时怎么都能混上一个评价中等,可惜他能力不够,识人不清,上任时或许还有踌躇满志,过了三月就泄了气。


    干活多累,躺着多幸福?于是手下人偷工减料,采购到有毒的香料还用了,发展的理所应当,甚至整个作坊没有一个人发现,直到隔壁县城有人吃了有毒的百珍鸡,当即身亡。


    杨指挥使吓坏了,只觉得刁民为啥要选他来讹诈?死就死了,赔钱就是,还想怎么办?可惜死了家人的那户人家不肯罢休,言之凿凿说要一路告上去,直到得到一个公道。于是杨指挥使一不做二休,灭了人家满门。


    然后又出现了第二户,第三户中毒的人家,杨指挥使才发现他管理的作坊,果然出了问题,着急忙乱的去找亲爹出主意,擦屁股。


    刑部尚书的证词看到这里,心内重重打了个标记,孩子教不好,带累全家!但凡杨指挥使的脑瓜子还有点智商,也该知道这种事情做不得,越做越乱,现在硬是把全家人都带累了。


    他继续看证词,等到前杨相赶到时,已经有二十多户人家中毒告上衙门了,前杨相一边命人回收百珍鸡,一边安抚那些受害者家属,抚以重金,消弭此事的影响。


    顺着百珍鸡的销售路线,找到货物的流向,前杨相的脚步紧随,直到最后剩下的京城内。


    他出重金回购了一部分,但仍然有一部分货物卖到各处小店,流入百姓家中。


    于是,这才有了沈齐送礼的故事。


    刑部尚书合拢证词,现下他已经理清整个经过,杨指挥使肯定是跑不了丢官处罚,而前杨相同样也是。


    尚书还记得杨相,曾经也是个年富力强,锐意进取的好官,从杨相身上,他学到不少。原来舐犊之情真能蒙蔽人的眼睛,让他做出如此昏庸愚昧的事情来。


    上首的皇帝等到大臣都看完证词,出声询问:“按例,这二人该如何惩罚?”


    刑部尚书答:“伤人者死,伤而未死者,绞刑。中毒一案,本身主犯是作坊里的管事,但是杨玉事后未曾悔改,蓄意杀人满门,同样是死刑。杨相教子不善,纵子行凶,流放三千里。”


    皇帝冷笑一声,“暂且记下。”


    刑部尚书想,前杨相毕竟劳苦功高,曾是皇上登基后第一任丞相,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皇帝大约是想网开一面?


    没等他想完,皇帝又重新扔出几分证词,“这些是御驾卫查探到的证据,诸位再观。”


    刑部尚书结过证词后,一目十行扫过去,差点卧槽出口,杨相这是吃了雄心豹子胆吧?卖官鬻爵的事情都敢做?就是长了十个脑袋也不够砍啊!


    怪不得皇帝会气成那样!


    *


    内室,沈知澜讲完全部经过后,再次扯着宗令的袖子,他是既糊涂又猜到几分,恐怕他是牵扯进了一桩大案子,到底有多大,没底啊。


    宗令犹豫,也不清楚该不该说,此事自然跟沈知澜无关,但能不能告知他,还是要问过上头才好。


    他派人去请示了皇帝,等到允许后,这才简略说起整件事情的经过。


    *


    前杨相在丞相这个位置待了二十年,门生故旧无数,兼之他致仕后开了家书院,可以说大半官员都能跟他扯上关系。


    他如果想要串联什么,轻而易举。利用这样的优势,前杨相暗中买卖低层官职,影响中层官员的选拔,推举高层官员上位,“事业”干的风风火火。


    或许有人暗暗觉得自己从中得利,笑的合不拢嘴吧。但遇上这次的“中毒案”,他们才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出来混总归要还的。杨相握着他们买官的把柄,只要透出一点点,他们就只能乖乖俯首帖耳,唯命是从。


    这种行径跟捅了马蜂窝也差不离了,皇帝能忍这个?刑部尚书几乎是立刻开动回忆思考,自己没干这种事吧?自己的亲友也没干这种事吧?牵扯进风暴里,沾上一点都足够粉身碎骨。


    刑部尚书拼命回忆时,皇帝正在积攒怒气条,眼看就要蓄满。


    好好好,这么玩是吧?


    皇帝看过“八王之乱”的资料,当时中央和地方都乱成一团,各自为政,几乎组织不起一点反抗力量。中枢混乱是因为那几个煞笔,那地方混乱是凭什么?


    原来是因为这群酒囊饭袋,混吃等吃!艹!一想到有人白领他的俸禄不干活,遇到一点冲击就带着全城投降,皇帝就气炸了。


    撤职,统统撤职!查办,统统查办!丢到荒原里种辣椒去!


    内室散发着沉闷的气息,没人敢在这时候去撩虎须。


    火还是要当面发出去还好,对着没犯错的属下发没意思,皇帝继续积攒怒气条,吩咐三部抽调人手,跟吏部的人手一起出发,根据杨相提供的名单,挨个审核官员是否合格,不合格就按例查办,找副手顶上,合格的暂且留着,根据政绩来决定处罚。


    这一波大换血,又会波及到多少人。


    *


    几位官员正在思考后续该怎么处理,突然听到外面传来吵闹声,差役阻拦的动静,还有尖利的声音。


    什么人敢在这个关头吵闹?怕不要命了?刑部尚书见到皇上微微皱眉,忙自告奋勇要出去处理此事。


    出门后看到几个差役正拼命拦着一个半大孩子,宗令站在后面努力喊着,这么多人就是拦不住一个孩子。


    而被他们拦住的半大孩子双目赤红,也不知道哪儿来的蛮力,一抬手把差役推倒了。差役又不敢动刀,只能组成人墙拦住。


    宗令在后面一叠声的劝,孩子充耳不闻,只是问着:“杨玉在哪儿?他在哪儿?”


    刑部尚书走过来打算阻止,没想到那孩子一个瞪视,竟让尚书惊的停下脚步。


    这种气势,好惊人!就算是久经沉浮的尚书也吃了一吓,只觉对面是一头猛虎,正择人欲噬,谁敢来,绝不宽恕!


    眼看他推开了五六个差役,就要朝着别的地方闯,刑部尚书连忙阻止:“杨玉在天牢!天牢的钥匙要去别处才能拿到。”


    他一喊,那孩子才停下脚步,扭头问,当真?


    自然当真,一万个真,他当真是没有说谎的勇气。


    被尚书这么一阻拦,宗令终于及时拦住暴怒的孩子,轻声抚慰,“现在你爹不是好好的吗?就在旁边,你看。”


    沈齐听到动静,确实站在门口看过来,他露面后,原本暴怒的沈知澜终于安静下来。


    宗令苦笑着圆场,“这孩子有些激动,失礼了,没事吧。”


    “一个孩子而已,不至于计较。”刑部尚书拍拍灰,“他怎么了?”


    “受害者。”宗令答道。


    这该怎么说呢?刚才宗令在内室说了大概的经过,沈齐的遭遇真是无妄之灾,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而听完的沈知澜恍惚着,问了三遍罪魁祸首的名字,一言不发冲了出去,就要去找杨玉,宗令慌的拦人,几乎没拦住。


    现在他镇定下来,在脑海中过了一遍,也明白了沈知澜暴怒的原因。


    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死的就是沈齐了!


    如果不是沈知澜先去找了沈岩,沈岩又立刻赶去撑腰,杨玉犹豫后换了目标,死的就是沈齐了!


    想起这点宗令也后怕,万幸呐。子为父怒,理所应当。就是没想到沈知澜生起气来,生生冒出一身蛮力来,五六个差役都没拦住。


    第150章 第一百五十章


    沈知澜确实被怒火冲晕了头脑, 只要想到差那么一点,沈齐就要遇害,他就气的浑身颤抖, 也不知从哪儿冒出的力气, 准备去寻仇。


    幸好被尚书一拦, 脑子稍微清醒了一点,知道找人暗杀的杨玉已经被送进天牢, 他稍微冷静了一点。


    他冷笑着, 直接质问道, “能在顺天府杀人,还一点动静都没有, 想必顺天府也有杨玉的内应吧?”


    不然能轻而易举的弄死别人。


    刑部尚书苦笑,这就不必揭穿了吧?牢房里还待着顺天府的仵作呢。


    沈知澜深深吸了两口气, 让充斥着愤怒的脑袋重新冷却下来,朝宗令道谢, 宗令没说什么,只是轻轻摸着他的脑袋。


    人非圣贤, 听到亲人受害还不动怒,动怒是很正常的。


    他们重新折返到内室, 等着传唤。


    尚书折返, 准备听候吩咐, 任务已经布置完毕,清洗随时开始。


    被传来问话的五人终于可以碰面, 少年们不能深谈,彼此用眼神问候。沈潭和沈葵是担忧, 沈子讯是沉思。


    只有沈知澜,用平静掩盖自己的愤怒。


    沈齐摸着脑袋出来, 见到宗令允许他们离开,扭头就想早点离开。


    “等等爹,我们还有一个人没见。”沈知澜非常平静的说,“大人,天牢在哪儿?”


    “喂喂喂,干嘛要去天牢?”沈齐追问着,但看着沈知澜一脸平静,他愣是没敢反驳,跟着去了天牢。


    天牢内,犯人被关押到牢房深处,杨玉惴惴不安的等着判决下来。


    他好悔啊,悔不当初,如果刚事发,他早点去找爹解决就好了,或者事发后,他快刀斩乱麻,把所有人全部解决,就不会有人泄密了。


    从始至终,他都没有后悔过自己的处事方式,后悔自己杀人灭口。


    站在牢房门口,沈知澜从他的眼神中读到这样的信息,他就定定站在这儿,注视着杨玉。


    杨玉注意到有人过来,猛扑过来,“是特赦吗?是特赦吗?我爹为朝廷流血流汗,功劳甚大!不过是杀了一些泥腿子,功劳还抵不过吗?”


    他反复强调着父辈的功劳,言之凿凿的等着特赦令下来。


    沈知澜隔着栅栏蹲下,淡淡说,“功是功,过是过,功过不能相抵,可惜你爹一辈子英明,最后被这么一个败家子拖累,落到这样的下场。”


    “什么下场?”杨玉心头一紧,连连追问,“告诉我,什么下场!”


    沈知澜已经不想理他,大踏步朝门口走去,把天牢里的阴霾都甩在身后。


    沈齐亦步亦趋的跟着,丝毫不敢出声,他觉得现在孩子看着好吓人。


    沈知澜心绪平静后,跟朋友打招呼后,大约他们也反应过来沈知澜为何暴怒,担忧的靠了过来。


    “我没事,现在没事了。”沈知澜反过来安慰他们,“被叫到衙门来,想必你们也吓了一跳,早点回去休息吧。”


    沈葵挥了挥拳头,“能够揪住国之蛀虫,我就算是没白忙活。”尤其是这可恶的家伙,切词狡辩,差点把锅扔到自家头上,幸好皇上没被蒙蔽,哼!


    谈尚书露出尴尬不失礼貌的笑容。


    “好了好了,先回去吧,折腾了许久。”宗令挥手,“回去好好休息,养精蓄锐。”


    宗令没说的是,等到事情了结,还有惊喜奉上。


    几个孩子虽是偶尔撞破阴谋,但这种追根问底的精神值得学习,要是朝内官员必是加官进爵,只可惜几个人都未成年还不能为国效力,奖励只能变成爵位。


    沈潭和沈子讯都封了一个奉国中尉,禄一百石。


    沈知澜原先就有一个中尉的爵,升了一等成了辅国中尉,禄增至一百二十石。


    沈葵本就是嫡长孙,以后会继承茂王爵位,索性就提前让他有了世孙的名义。


    要知道有世子在,就不会有世孙,因为世孙本就有继承人的含义,不会同时有两个继承人存在,而沈葵得到正当的名分,地位更不可动摇。


    奖励完毕后,一切好似风平浪静,回归了原先的生活里,沈知澜早起上学,下学后写功课,练习箭术,似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但沈齐就是觉得孩子怪怪的,他也说不上来那儿怪,就是直觉这么提醒他,应该找个机会跟孩子好好深谈一次。


    又是一次下学。


    沈知澜看天气尚好,就在校场里练习箭术,现在他不仅能够三箭齐发,精准度还在逐渐提高,慢慢都能打出八环的成绩,他打算等成绩再稳定一点,继续挑战四箭。


    箭术最考验臂力和核心力量,练肌肉就少不得要补充蛋白质,他打算给自己加餐,努力长的更壮些。


    正练习着,校场的角落里传来吵闹声,声音还越来越吵。


    “有什么了不起!还不就是个庶出子,贱人所出的孩子,一样的贱!”


    “就是,真拿自己当盘菜了?以后还不是要在询哥儿手里讨生活!”


    一个听起来格外趾高气扬的声音说,“我让你跪下,没听懂吗?”


    随后是一阵推搡的声音,那些人在角落里吵来吵去,声音越来越吵。


    沈知澜眯着眼睛,确认目标所在后,三箭齐发,擦着那些人的脚边扎进地面。


    “哎呀!真是不好意思,没想到角落里还有人,没吓到你们吧?”沈知澜笑吟吟的说,“你们也真是,在角落里待着,怎么不出声呐?反而把我吓一跳,还是快些出来吧?”


    吵架的看到擦着边的箭只,怒气冲天的要过来找人麻烦,沈知澜随手挽了箭簇在手,“等等,你们不是学堂里的学生吧?我怎么看着不熟?莫非是外来想偷东西的小贼?”


    “我数三声,不走就别怪我了。”


    面对明晃晃的威胁,那些人再不甘心也只能退开。


    场上就留下沈子讯一个。


    他脸上手背倒是没什么伤痕,只是衣裳下摆沾了脚印,一看刚才就吃了大亏,不过以一敌五,已经算是成绩上佳。


    “脸上的灰,擦擦。”


    沈子讯默默接过手帕,开始擦拭脸上的灰,擦着擦着,几点湿润就撒在他的衣摆上。


    人就是这样,独自承担时未必有什么感觉,一旦有人发觉到自己的委屈,眼泪和悲伤止都止不住。


    他没阻止沈子讯哭,偶尔哭哭对身体好,悲伤的因子都被泪水带走了。


    等沈子讯止声后,沈知澜才轻轻说,“身份只有低微,没有低贱一说,身份低微的人,可以让自己的品行高贵起来。”


    “再说了,投胎到什么地方,又不是投胎那个人能选的。但凡让它投胎前多看两眼,这世上应该有九成的人会选不投胎了吧?”说着沈知澜都觉得好笑,“不过过什么样的生活,走上什么样的路,还是自己能选的,走好自己的路就行了。”


    沈子讯张嘴欲言,沈知澜又补充了一句,“还有,下次就不用故意把人往这儿引了。”


    沈子讯又羞又愧,他现在还没有进化成完全体,沈知澜拆穿他的小伎俩,他还会害怕,还会羞愧。


    “对,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如果不想管这桩闲事,刚才我就不出头了。”沈知澜蹲下,“拜托啦,我也不是傻子好么?”


    就算刚开始傻,多上两次当也该回过神了,况且沈子讯加入小团队后,表现特别积极,就是想融入这个团体,算是给自己找个靠山吧,以后少被欺负。


    沈子讯沉默后道歉,“对不起,我先前也没有想那么多。”


    “我知道。”沈知澜点头,“毕竟之前我也没想到会闹出这么大的事,后面的进展谁也想不到。”


    “我,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我,我就是想找个人能帮帮我。”沈子讯着急解释着,越急越是说不清楚,词不达意还结结巴巴。


    “我明白,我真的明白,这里没外人,慢慢说。”沈知澜扶着他,让他慢慢说。


    沈子讯是《王府庶长子》的男主,整个话本就是他个人的奋斗史,从不起眼的小透明再到逐渐崛起,受尽屈辱又一点点站起来,要是一点心机都没有,早就被折腾死了。他会使心眼子,这才正常。一个没感受过善意的孩子,难道还能自然散发善意?那才奇怪呢。


    沈子讯几次泣不成声,说不出话来,他颠三倒四说着在安郡王府受的各种委屈,他姨娘又是这么被折腾,甚至连他的名字,


    都是被送到学堂前才随便跟着排行取的。王府十余年,他的名字都被叫做“那房的哥儿”,或者“大哥儿”。


    沈知澜轻轻拍着他的脊背,轻轻叹气,“你弟弟听说你得了个奉国中尉,所以来寻你晦气,对吧?”


    沈子讯点头,所以他一边认怂,一边把人往这儿引,他知道校场有人在。


    沈子讯捏着衣角再三解释,他真不是故意的,就想着校场有人,看在外人的份上,没准他弟弟能顾忌三分。


    “在旁人看来,你在求富贵,但是我明白,你在求生。跟求富贵比起来,求生更能让我理解。”


    沈子讯听到轻轻的求生二字,竟是再也忍耐不住泪水,哭的更加伤心。


    原来茫茫天地中,有人能够直面他的内心,理解他的苦衷,谅解他的处境是这种感觉!明明只是简单的两个字,尽诉内心的酸楚和多年的委屈。


    第151章 第一百五一章


    人悲伤起来, 眼泪止都止不住,就像连绵不断的阴雨天,淅淅沥沥下着小雨, 顺着土地到处流淌。


    “你, 你别哭啊。”沈知澜手忙脚乱的递手帕, 他的本意不是要惹人伤心,只是想把这事点出来而已, 现在对方哭的伤心, 他只能默默守着。


    沈子讯一边抽噎一边解释着, “我,我本不是有心的”


    要说他完全没* 私心, 那肯定是假的,可要说有坏心, 那就是冤枉了。沈子讯在王府的日子不好过,现在总算有机会能够脱离王府的环境, 他求之不得。只是他脱离了环境,对方却不愿意轻巧松手, 暗地里找过好几次麻烦。他想摆脱这种麻烦,只能在新的环境里找到可靠的朋友, 后面发生的事情, 就不是他能预测的。


    沈知澜当然也明白, 这事也不是他能预测的,所以也没生气。


    只是沈子讯翻来覆去想着, 总觉得自己搭了顺风车占了便宜,他擦干泪痕整理衣衫, 像是下定了决心,郑重行礼, “往日之事不可追,来日尚可改。以后但凡有什么吩咐,尽管开口,莫敢不从。”


    沈知澜扶了两把才把人扶起来,“那好,我现在就吩咐你,平安长到十八岁再说。”


    沈子讯一怔。


    “你瞧,现在的你能做什么?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能派上什么用场?倒不如把心放到肚子里,先好好长到十八再说。”沈知澜本来想板着脸,现在忍不住笑场,“到时可别嫌弃我要求高啊。”


    他说的轻松,沈子讯显然当了真,认真点头,“好,我一定做到。”


    他得到的禄米跟安郡王府的月例比根本不值一提,甚至连世孙的一件玩具都买不到,但是虎皮够大,扯的旗也够大,至少他爷爷安郡王实打实的看进了眼里,对他的态度和蔼许多。


    他确实要快快长大,长大之后才能顺利成章的搬出来,能当个堂堂正正的人。


    *


    沈子讯收拾妥当先离开,沈知澜继续练箭,现在天色好,正好趁着傍晚时分多练练。


    “呀,真是感动。”一道声音慢慢飘了出来,“好一出感天动地的悲喜剧。”


    沈知澜不用见到人就知道是谁,大概太熟悉了就有这样的益处,彼此太过熟悉,就算远远看到一个背影,他也晓得那是沈葵。


    沈葵优哉游哉的从墙角晃悠出来,一边闲闲的鼓掌。


    “你都看到了?”


    “看到一半。”沈葵道,“我还担心你被蒙蔽过去。”呃,虽然他也是过了段日子才反应过来的。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他的困难是实打实的,再说了,我们也没吃亏么。”


    “还没吃亏啊?要成什么样才算是吃亏呢?”沈葵故意夸大。


    “他也帮我们出了不少主意么,比如当初假装成干货铺老板,这才引出下文。”沈知澜摇摇头,见沈葵有些不爽,又补充说,“投胎这种事吧,谁也不想的。葵哥儿,但凡能选,谁不想家庭和睦,家境富裕,兄友弟恭呢?只是投胎前又不能长眼,遇到差的情况,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了。”沈知澜望着面前的投胎小能手,哑然失笑,估计他是很难理解这种情况的,


    沈葵生来就是王府的嫡长,茂王亦是温厚长辈,不会干出苛待的事来。


    不料沈葵叹口气说,“爷爷也有偏心的时候,十一叔是他的幼子,从前最疼爱十一叔,直到我出生才好些。”他成了最幼那个,这才渐渐转移了爷爷的关爱。


    沈知澜还没听过这样的传闻,忍不住叹到,“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人生在世,哪儿能没有烦恼呢?


    *


    沈子讯心里有愧,变着法的献殷勤,沈葵表面上不置可否,其实心里早就把这事放过去了。


    而突遭横祸的沈齐,也受到同僚们的各种慰问,得了好一段清闲。


    沈齐就一直觉得自家孩子经此一役,好像凭空多添了几分稳重,从前也挺稳重的,但没有现在这种沉甸甸的感觉,他本来想让孩子自己慢慢消化,可过了十来天,孩子看起来还是郁郁,他终于忍不住,找了个机会想跟孩子聊聊。


    沈知澜面对沈齐的质问,只是笑笑,“没事的爹,我就是,就是有些后怕,过些日子就好了。”


    何止孩子害怕,沈齐自个都后怕,后脖颈总是凉凉的。说实在的,他是有些庆幸的。


    这种情绪即使有人纾解,也全靠正主自我消化,外人能起到的作用有限,沈齐轻轻拍着孩子的肩膀,“我明白,但是澜哥儿你也要记着,我们是家人,一直都在你身边。”


    沈知澜故意笑的特别明显,以应对父亲的关心,只是沈齐提起此事,让他翻涌的心事又重新回到脑海里。晚饭后,万籁俱静,油灯一盏一盏的熄灭,沈知澜推开房门,悄悄爬到屋顶上,注视万家灯火。


    现在的城市有宵禁,油灯能够提供的光亮有限,除了少数人家,多数到点就睡了,顶多在大门口挂上一盏纸糊灯笼,微微摇晃。


    与此对应的,天空中的星子格外明亮,一闪一闪,残月半弯,但也永恒的明亮着。从古到今看的都是同一个月亮,那到了千年后,这个时空又会发展成什么样子?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睡不着觉?”


    一个低低的嗓音响起,沈齐顺着梯子爬了上来,“也不带件外套,冻着什么办?”


    他一边埋怨,一边把外套盖到沈知澜身上,“明天还要去学堂,这么晚了,该早点休息的。”


    沈知澜心想按照时辰来算现在顶多是现代的九点十点,熬夜小能手甚至还没开始发挥全部功力,这才哪儿啊?只是当面,他还是乖乖点头。


    夜色里,沈齐看不清孩子的表情,微微叹气说道,“我现在不是好好的么?就坐在你身边,别去想那些事了。”他一面一面靠近,夜里的体温逐渐传送到沈知澜身旁。


    “我才没想”沈知澜还待嘴硬,在沈齐不赞同的目光下改口,“好吧,我想了。”


    他不仅想了,还想了很多,所以才显得心事重重。


    现在最担忧的人就在身边,紧绷的情绪逐渐松弛下来。沈齐也开始慢慢说:“刚开始进顺天府时,我还真被吓到了,毕竟人都知道衙门里是有理无钱莫进来的地方。但是呢,你很快就带着岩兄弟来了,我就知道我不会有危险的,而且在顺天府里,他们也没有苛待,既没有刑讯,也没有伤害,我只是待了几天,就好好出来了。”


    沈知澜环着胳膊,脑袋放在胳膊上,偏头去看沈齐,见沈齐笑语盈盈的模样,又重新把头换了方向,现在沈齐看不到他的表情。


    “爹,刚开始你被带走,我害怕极了,既害怕你真的犯错,又担心你被牵扯进什么大案要案里,被当成炮灰。”沈知澜慢慢说着,一点一点回忆自己当初的心情。


    “我想,至少要给你一个机会吧?所以马上去找了宗令爷爷,去找了沈岩叔叔。我在路上想,别管闹到什么程度,别管闹到什么衙门,我都要给爹一个公道,就算是找到丞相面前,找到皇上面前又何妨!我还可以去敲登闻鼓!我不能让爹平白受冤!”


    沈齐呼吸一顿,他没想到孩子做好了破釜沉舟的准备,也实打实的打算就这么干。


    “万幸,在岩叔叔这一步就停住了,事情没有扩大,那一刻好生庆幸,瞧,我们是宗亲会有宗人府出面,我还认识那么多达官贵人,求一求他们总会管的,不论这么样,爹也不会有事。”


    “庆幸过后,就是,就是,空虚。要是我们不是呢?也不认识这许多人脉呢?”


    “什么意思?”沈齐有些没听懂。


    “我们不姓沈,姓张王赵李就是不姓沈,就生活在茂州乡下的村里,靠着三五亩薄田生活,讨好里正,讨好村长,讨好税官,面朝黄土靠天吃饭,这样爹再遇到这样的事,是不是必死无疑?”


    “是不是必死无疑?”


    一个轻轻的问句直直撞进沈齐心里,黄吕大钟震耳欲聋,他竟然无法反驳,而是顺着这个思路去思考,会不会死?答案是,


    一定会!


    原来沈齐,只是幸运版的铺子老板,铺子老板,就是不幸版的沈齐。


    不,甚至更过头,干货老板至少还有一副置办下的家业,如果是贫苦百姓,当真是求救无门,走投无路。


    沈齐瞠目结舌,一时竟不晓得该怎么反驳。


    “爹得到的到底是公道,还是旁的?是不是弱小,就不能得到公道?一定要足够强大才可以?”


    沈知澜缓缓摇头,“我最近就是在思考这个问题,没有答案。”


    沈齐涩声道,“好孩子,你怎么想的这么远?”


    “爹就当是我成日无事,所以胡思乱想罢。”沈知澜重新把头转过来,面上平淡,眼睛里却透出别的东西,那是痛苦,那是挣扎,那是思考的光华,那是思想诞生前的阵痛。


    第152章 第一百五二章


    也只有这样的深夜, 四下无人,面对最亲近的人,沈知澜才会吐露出内心反复揣度过的问题。


    这些乱糟糟的问题和思考就像蛛丝, 把他缠了一圈又一圈, 找不到线头也找不到出路, 只会让他脑子越来越乱,搅的跟浆糊一样。


    现在跟家人倾诉, 或许不能解决问题, 但至少也去掉了担忧感。


    现在轮到沈齐来忧虑了。


    不出所料, 沈齐也被同样的问题难住了,他长吁短叹再三思考, 还是解答不了。这也跟沈家人没接触过更多的权力有关,推己及人, 沈齐实在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良久沈齐才说了一句,“我也找不到答案, 或许多出去见见世面,多跟贤达们讨论, 能得到答案吧。”


    他轻轻推了推沈知澜,“贤达们都在书院, 明儿还要上学, 去找他们请教吧。”


    沈知澜嗯了一声, 心里却明白不是得他信任的人,他根本不会提起。


    “爹也早点睡吧, 过些日子该当值了。”


    “嗨,宗人府那点活计, 干不干都一样。”有的管不着,有的没法管, 成日的清闲,偶然碰上其他衙门借调,他们才能找到一点事干,要不沈齐怎么会销尖脑袋的,想要借着考核,调到其他衙门去呢。


    其他衙门虽辛苦,但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加官进爵不在话下,他们干多干少都一样,怎么提的起劲头?


    沈齐打着哈欠想。


    夜里他思考这问题,想了一夜,最终还是没想出什么成果。幸好次日他当值,还是负责整理文卷,并不需要耗费什么精力,周遭的同僚也是懒懒的,点了卯后各自忙碌。


    沈齐翻出一批被污损的卷轴,手一动就成了碎纸片,他心内思考要不要报上去重新誊抄,就有同僚靠过来慰问他。


    他去顺天府走一遭的是说大也大说小也小,但同僚们至少都知道,陆续有人过来安慰他,现在这位同僚也是,一串安慰的话出口后,同僚带着几分羡慕说,“这次虽然遭了罪,但没准是因祸得福呐!你考试的成绩也好”


    “等等,考试?考试成绩出来了?”沈齐一拍脑门,他竟然把这事忘个精光!如果不是同僚提起,他硬是没想起此事,完全忽略了。


    “早出来了,你在前二十呐!”同僚拱手,“没准能得个好位置,以后还要请你多多关照哈!”


    沈齐打着哈哈,嘴里连连说着一定一定。其实心内想着,交友贵精不贵多,交来的是狐朋狗友,又有什么意思?他这场无妄之灾就是这么来的!出于维系关系的目的送了一些特产,结果对方问都不问告上衙门,才有这么一场风波。


    表面上沈齐在打哈哈,其实打算清理自己的社交圈,这样的酒肉朋友,还是少些吧。


    正想着,有人通知沈齐,说是宗令找他。顶头上司来找,沈齐当即打起精神,恭敬进了宗令的厅堂。


    宗令少不得再次关心下属,随后问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你会种地吗?”


    种地?这沈齐是真不会!打小就没干过这样的活儿!顶多是陪着娘子回娘家时,瞄过农人如何忙碌。但沈齐把“不会”两个字吞下,改成了“我可以学”。


    宗令当然听得出他真正的意思,好在能学就不错,出门办差不被糊弄就行,他叮嘱沈齐,“回去找找农书,寻个老农来,多了解了解种地的事。”


    虽不解其意,但沈齐还是先答应下来,准备回去挑灯夜战,弥补短板。


    他还记得有次澜哥儿跟汝姐儿瞎扯,说有个伙计什么都不会,偏要去柜台上应聘掌柜,还吹牛说自己算盘打的贼溜,居然还顺利通过应聘成功。那伙计回家后花了七天,愣是把算盘练熟了,从此一路从伙计干到总掌柜的故事。


    汝姐儿觉得简直瞎扯,怎么可能糊弄的过去?没想到澜哥儿借着琴箫合奏表演一番,明明什么不会,但那个架势就足够唬人。


    沈齐觉得,自个也能这样糊弄糊弄。


    他借来几本经典的农书,现在城内别的不多,农书是管够,挑了目录里经典的几个章节一一背诵记忆,又选了一些有亮点的章节一一背过,算是不会当睁眼瞎,五谷分不清了,这才从宗令口中得了一个消息,他被派了一门新差事。


    一门没准能飞黄腾达的差事。


    “种,种红菜?”沈齐摸不着头脑,“这红菜,是个什么菜?”他从前没听过,但能让宗令这么郑重其事说来,应该是个珍贵物件吧?


    宗令道:“这东西暂且取名叫红菜,以后或许会改吧。说来也是巧合,自从学堂后面发现辣椒这等神物后,皇上就命各地走商献上各种奇珍植物,或许能从中间发现什么,巧了,就找出这样红菜来。因为切开之后会有红色的汁水,所以暂且被叫做红菜。这红菜能够榨出甜汁来,或许是个新的来糖途径,所以皇上要命人先去北地采购足够的红菜,再在郊外种植,成功后大肆推广。”


    沈齐呼吸一滞,只觉得从天而降个老大的馅饼,还端端正正砸到他头上,砸的人晕晕乎乎,他重复了一遍,“所以是种这个菜?”


    “对啊。”宗令目带鼓励,“这事你可一定要好好的干,也算是给我们宗室长长脸,以后出去也能昂首挺胸。”他顿了顿,


    “其实这事一提,六部里不少人都想来争夺这门差事,偏生皇上说事情未定,不便推广,要把试验田放在皇庄上,所以才提出你来,想来,也有几分补偿的意思。”


    沈齐听懂了,当即深深下拜谢过宗令,皇帝虽有心,肯定也少不了宗令在中间做保,他才能得到这门差事,不然凭什么呢?


    宗令见他懂了,捋着胡须笑了笑,“这门差事不光是你的前程,还关系到整个宗室的前程,你干的好,以后的路才更宽,我会派些善植的老农打下手,有不懂的多问多学,碰上困难就来找我。”总之,宗令把这事安排的妥妥当当,务必要沈齐干出满堂彩。


    沈齐差不多是深一脚浅一脚走回去的,人在前面走,魂儿在后头飞,等回到座位时,同僚们纷纷过来问他发生了什么。


    沈齐忙抹了一把脸,“大人关心我在顺天府的境遇,没忍住哭了一场。”说着他还揉了揉眼睛。


    这模样说是哭过也有人信,当即又有人安慰他,沈齐都笑眯眯应着。吃了一回亏总归要学乖的,沈齐自是不会随意泄露,事以密成语以泄败的粗浅道理他还是懂的。


    却不想他的表现,让宗令更加满意了。


    当初太-祖得了天下,少不得要惠及家人,而他老人家的观念里,像地主老财似的什么都不干,只吃香喝辣就是神仙般的日子,所以才立下规矩给宗室发禄米,不用经商科举。可是他老人家忘了,人在饱暖后,就会想要一个“奔头”。平民想要多攒几亩地,地主想要改换门庭,而小官就想一步步升官,当一品大员。所有人都有“奔头”,就宗室没有,短时间能行,长时间也行吗?


    宗令一直默默思考这个问题。


    好在皇上现在想通了这个问题,正着手一步步改进制度,放开限制,就算不能当一品大官,至少能有进身之阶,那就是好的。


    虽然具体怎么升,现在还没想好,先上车再调整姿势呗。


    只要这次沈齐差事干的好,没准能以点击面,带出一股新的风来。他想。


    被他寄托厚望的沈齐辗转反侧好几天,这才拿到正式的任命,要收拾好东西,准备先赶去北地采购一批红菜。


    沈家人这才得知消息,难免掀起波澜。


    “去北地?要去多久啊?”成婚这么久还是头一次分开,杜珍娘难免不舍,她小心追问着。


    “三月或者四月吧,这趟差事不麻烦,但是繁琐。”沈齐红光满面,好似年轻了几岁,“别担心我,一路上都有人照料,我只要干差就行。”


    “去北地,要不要带棉袄啊!”沈知汝没忍住问。


    “傻瓜,现在是四月!哪儿用的上棉袄!”杜珍娘没忍住说,“那我先去给你收拾行礼。”


    沈齐反手握住娘子的手,“等我办完差事得了赏,也好给你挣个诰命回来。”


    这话说的杜珍娘转忧为笑,嗔怪点着沈齐的额头。


    而沈知澜想的更多,现在的条件可赶不上现代,一架飞机一天之内飞遍全国,赶路是要马车一点一点走的,路上遇到什么情况说不清,穷家富路的,最好把什么都备齐全,不论是衣衫还是药物,甚至连金疮药都备好了,想的不能更齐全。


    沈齐拿着东西,自然感动于家人的用心,沈知澜又想起什么对爹说:“北地或许有些京城少见的东西,爹也不用给我们带,只把没见过的花草植物带回来就成了,没准又是一桩功劳。”


    因为很多外来水果植物就是这么传播的,包括甜菜也是,沈知澜现在闹不清传播进程,只能让沈齐掂量着办。


    沈齐郑重点头,他也明白这个道理,有银子可以买到很多东西,可如果发现一样奇珍,他又多一项功劳!可比什么都划算。


    第153章 第一百五三章


    因为是出差, 沈齐不敢耽搁,收拾好行装后,就跟着大部队一起出发, 前往北地采购甜菜。


    一家子巴巴的把人送走, 骤然分别, 十分的不习惯,每每家中有什么事, 习惯性的喊上两声, 没等到回应时才会反应过来, 唉,他出门办差去了。


    再加上两个孩子每日还要出门上学, 杜珍娘更显寂寞,手里捏着东西, 转头就忘了。


    沈知汝哪儿看的下去,干脆给娘出主意, “不然您就去帮表姨的忙好了,她现在正忙的团团转呐。”


    “对喔, 她在忙碌女医堂的事情,现在正腾不开人手, 娘不如去帮忙?”


    “但是那边一忙起来, 我就顾不上你们两了”


    “我们两姐弟又不是没长手没长脚, 再说了,集市上到处都是吃的, 还能饿着?”沈知汝故作神秘,“倒是表姨忙的脚不沾地, 吃饭作息都不定,人瘦了好大一圈, 娘去帮忙照看,没准表姨能轻松一点。”


    杜珍娘恍惚想起,最近确实看着王凝香瘦了许多,人也憔悴,当即决定过去帮忙。


    她早前就去打过下手,现在要加入女医堂的工作里,王凝香是举双手赞成,这样她能省好多事呢。


    果然,杜珍娘一加入,一些不复杂但繁琐费精力的事情,都能交给她来办,王凝香能够腾出手来,专心教导学生。


    学生们数量不多,刚好十二人,都是在育婴堂里长大的小姑娘,十岁到十三岁之间,这个年龄已经懂事了,一边教识字一边教医术,等到长成刚好能够到处行医。为了打响女医堂的招牌,王凝香和她师父费了十分心血,可以说是非常认真。


    幸好这些孩子们也知道,学的专注。


    杜珍娘注视着这些孩子们,心头涌起一种哺育幼苗的欣喜感。


    她正在清点本月的收支,突然听到后院里传来驴车的动静,有人停好驴车,吆喝着,“柴火到咯!”


    她听着这动静有些熟悉,提着荷包准备去结账,打眼一瞧,模样更熟悉,这不是她弟弟杜二么?


    杜二在五城兵马司越干越好,还逐渐转正成了吏目,手底下管着二十来号人,平时跟同僚交际不便,他就额外在外头赁了一间屋子,也方便他交际应酬,说起来,杜珍娘也有几天没看到二弟了。


    现在二弟放着差事不当,跑来给人送柴火?还是兵马司的月例当真如此的低,竟还要送柴火补贴家用?


    杜珍娘拿意味深长的眼神盯着二弟,啧啧,啧啧啧。


    杜二被姐姐这么一看,脸腾一下红到脖子根,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了,他结巴着说:“姐,姐,王大夫在吗?”


    “在呐,你有事找她?”


    “不不不,没事没事,我就是过来帮忙送柴火,放到院里就行。”杜二忙下了驴车,快手快脚的把柴火放好,一溜烟的跑了。


    杜珍娘冷哼,二弟跑的倒快,这是生怕被逮住问话吧?无事献殷勤,这里头指定有事。


    等等,他不会是看上凝香了吧?杜珍娘双手合十,恍然大悟。


    这是好事啊!要说遗憾,杜珍娘是真的很遗憾她跟凝香没有实际的亲属关系,只有当初沈齐胡诌的表亲关系,一扯就断,要是两人有实打实的关系,那多好!


    所以她打算再观察观察,看看凝香自个的想法再说。


    可她观察几日后失望发现,王凝香应该是没这个想法,成日里脑子里想的就是怎么把女医堂发扬光大,在此前,没有考虑过儿女私情。


    杜二你个小辣鸡,怎么就不能魅力无边,把人哄回来呢!杜珍娘郁闷想。


    不过她想什么都不重要,毕竟当事人不来电,其余的都是白搭,还是先想想其他的吧。


    这日她正在收拾东西,突听到外面有动静,一个孩子飞快跑到后院来,嘴上连声喊着先生,让王凝香出去看看,说是有人来找。


    王凝香放下正在炮制的药材,擦手净手,“是谁来找?有报姓名么?”


    孩子摇头,“他们说是先生的学生。”


    她的学生?王凝香恍惚想起当初确实有多很多学生,大多数半途而废,她也不介意,“走,出去看看。”


    杜珍娘连忙跟上。


    走到外堂后才发觉是熟人,不,应该是全是熟人,秦先生带着自家孩子,还有她的孩子也在,并有几个仆从,手里还拿着锦缎,上面书写着妙手回春四字。


    杜珍娘主动站出来当了中间人,询问秦先生所为何事,秦先生含着笑意道,“我来谢过王大夫妙手,救人一命。”


    “还是我来说吧爹。”秦茂璃转过来,面对王凝香的表情里充满感激和感动,将事情的经过一一道来。


    种痘的事过后,王凝香一下成了京城名人,不少人出于凑热闹心理,都来围观过她的医术,秦茂璃也在其中。她倒是真心想学,可惜天赋点点歪了,不论如何连辨认药材都很难做到。人有所长,亦有所短,这是非常正常的事,只是秦茂璃不甘心,转而就去练习了各种急救术,不仅包括伤口包扎骨折和溺水等等,还有一些旁的。


    这些不用考察辨认药材,所以秦茂璃学的很认真,也学的很好。自然,这些急救术很快派上了用场。


    “当日我去亲友家中做贺,他家的小孩子刚好在吃核桃仁时,被卡住了嗓子眼。”回忆起那时的场景,秦茂璃还有些惊魂未定,五岁孩子刚刚还好好的,一瞬间脸色涨的通红,捂着嗓子又是挠又是垂,偏偏那位核桃仁卡着下不去,眼看孩子就要晕过去,她瞬间想起王先生曾经教导过的锤击腹部冲击法,立刻上前抢过孩子,看准腹腔的位置锤击,利用腹部的空气冲击咽喉,总算是把要命的核桃仁垂了出来。


    那孩子当即哇哇大哭,被惊恐的爹娘搂进怀里,再三安抚,剩下的半场宴会就成了秦茂璃的主场,由她来解释为什么会这么做,为什么要这么做。


    虽然说的口干舌燥,秦茂璃也感激用心学习的自己,不然只能眼睁睁看着一条无辜的小生命逝去。她更感激当初认真教导的王凝香,所以跟父亲一商量后,父亲就说要过来致谢,谢过王凝香的认真教导。


    听他们说完,王凝香表情一松,微微浅笑着:“这事不光是我的功劳,更是秦姑娘自己上心,兼具果断,所以才能救人一命。”


    “你们呐,就别互相站在门口谢来谢去,还是先进门再说吧。”杜珍娘见不得他们这么客气,熟人的熟人也是熟人,不如进去慢聊,众人这才进了内堂,开始叙话客套。


    秦先生走一趟不是光为了道谢,他还准备了一面锦旗,赞扬王凝香的医术,这样的礼物送给大夫,可比什么都珍贵,她自然是笑纳了。


    又叙话了半个时辰,两拨人这才各自分离。


    全程当了陪客的沈知汝和沈知澜回头看向亲娘,杜珍娘蹲了蹲,“晚上不做饭,我们一起去吃酒楼。”得到两声欢呼。


    沈知汝脚快先去定位子,沈知澜慢了两步,就看到秦茂璃过来单独向他道谢。


    “谢什么啊!教医术的是表姨,学医术的是你,我就是在中间出了个主意,能有什么好谢的?”


    秦茂璃很认真,“当然要谢啊,这跟学业上的“一字之师”一样,只用一个字点拨开了,看似简单,可如果你不提,我就一直想不到啊。”她想了想,“光说谢太轻了,我赠你一方好墨怎么样?”


    她有心要谢,一方墨也算不上贵重,沈知澜自然是点头答应了。


    他拿到这方墨上手一试,确实不同凡响,墨条上没有施金错彩的纹路,但是胶质细腻,出色均匀,浓淡如一,写出来的字别有一番雅致,让人爱不释手。凡是学字的,没人会不喜欢出众的纸张和墨条,沈知澜用新墨条练过几次书法,只觉得格外顺手,满意极了。


    不过这事的余波还不小,因为秦茂璃去赴宴的那家很疼爱孩子,特意替她扬名,一来二去的,好多人都知道了秦茂璃师从何人,王凝香可是难得的女太医,内宅女眷们平时看病不易,一时间她变的炙手可热。


    就连韩相和冯相听说此事后,也把家中女孩送来想要学些急救,毕竟技多不压身,这些东西学了没坏处,但不学肯定有坏处。


    人数多了,王凝香干脆组成一个小班,让各路闺秀能够一起学习,沈知汝都加入了这个急救小班。


    “澜哥儿怎么不去学啊?”


    沈知澜呃了一声,其实他大部分都会,甚至海姆立克急救法还是他瞎编一通后告诉表姨的,这事就暂且不用告诉姐姐了。


    “现在表姨忙的晕头转向,不如等她忙完我在学,再说了,我们想学还不容易?随时可以,现在当然先让外头的人学咯。”


    “有道理,不过我都学到一半了,还是先学完再说。”沈知汝伸懒腰,“我主要是陪着徽琳一起去的,她想要学这个。”


    “这是谁?”


    沈知汝白了弟弟一眼,“韩子期的堂妹啊!”


    沈知澜这才恍惚想起这么个人来,实在是平时见的少,他对姐姐的交际圈不太熟,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那你们好好学,我先撤了。”他抱着一沓字帖,准备先回家练习。


    练字这事,靠天分也靠勤奋,所谓三天不练手生,所以不论再忙他都要抽出时间来写上一篇字,免得技艺生疏。


    不过今天刚写完一篇字后,就有人在门口试探着喊沈知汝的名字,他在窗户外一探,发现正是秦茂璃。


    “咦,汝汝没在家吗?”秦茂璃捧着长箫,“她去哪儿了?”


    “姐姐去学急救术了,秦姑娘找她有事吗?我去叫人。”沈知澜作势要去叫人。


    “算了,也是我没提前说的缘故。”秦茂璃捏着自己的长箫,“我想跟她练练合奏。”


    上次的琴箫合奏曲,她始终念念不忘,觉得两人合作还可以更默契些,达到更好的效果。而默契是需要练习的,找准时间她就过来练习,没想到沈知汝忙别的去了。


    “那我当个陪练怎么样?左右我现在有空,曲谱也会。”


    “你吗”秦茂璃犹豫,“试试吧。”不然不是白跑一趟么?


    沈知澜当即去了姐姐屋里,把古琴搬到院里,准备合奏一曲,他的古琴技艺没有姐姐那么出色,正好练一练。


    二人先试着合奏一小段音节,等到彼此熟悉了音律后,这才慢慢合奏起来。


    轻快的音律从古琴和长箫下流淌出来,渐渐的,音调越来越顺畅,越来越和谐,一箫起,琴音和* ,二者互相糅合互相扶持,奏出一首前所未有的和谐曲调。


    秦茂璃从未感觉到如此的合适顺畅,平时都是她辅助汝汝的调子,现在换成别人协助她,她只需要尽情奏响心中曲调即可,当真是说不出的快乐。


    一曲终了,秦茂璃还意犹未尽,“再来一曲。”


    沈知澜自然奉陪,他之前就觉得秦姑娘的箫艺出众,现下一合奏,果然如此,曲调中的潇洒肆意,清灵明快被表现的淋漓尽致。


    箫声终末,秦茂璃又道:“刚才是琴声映衬箫声,这次反过来,箫声映衬琴声怎么样?”


    “嗯,这样?”沈知澜先独奏一段,箫声才迅速跟上开始合奏,两段声音开始融为一体,逐渐婉转流畅。


    这段就能看出琴声的技艺稍逊一筹,可情致上反而凸显出现,曲调本身想表达的含义被演绎出来。


    因为沈知澜奏曲时,忍不住想起曲子的出处,就是纵横肆意的江湖,他看过那么多风景,那么多写意风流的人物,奏曲时难免带了出来。


    啪啪啪,掌声响了起来,沈知汝站在门口,情不自禁的鼓掌。


    “奏的好,当真奏的好。”她总算明白自己合奏过那么次,到底欠缺在什么地方,缺的就是那份感悟,没有感悟,曲子就是曲子,不能直击人心。


    “下次汇报演出,要是你两合奏就好了。”她不禁遗憾说道。


    “可是我要当主持人,不能上台表演,腾不开手啊。”沈知澜想了想,他负责把控全局调整进度,哪儿有时间上台呢?只能遗憾推脱掉这个提议了。


    “是喔,那只能私下练着玩了。”沈知汝也觉得遗憾,这么好的曲子,可惜外人不能听到了。


    “没关系,汝汝你可以加把劲练好啊,我很看好你喔。”秦茂璃嬉笑着,一把搂住沈知汝的肩头,“你总算回来了,我还怕白跑一趟,不能练曲。”


    “那你今天注定要白跑了。”沈知汝摊开手心,“我是不小心划到手,这才提前回家的。”她白皙的掌心上,缠了一圈白布,还有一点血丝浸出来。


    秦茂璃惊呼一声,接过她的手掌仔细看,沈知汝反手握住,“没事,是我拿药材时不小心划伤了,不然也不会提前回家。”当真是倒霉,幸好伤口不严重,上了药多养几天就好了。


    “姐姐这几天别沾水,有事就叫我,我来做。”见到姐姐的手伤,沈知澜当即出言包揽了杂务。


    “知道啦知道啦,只是这几天练不了琴,辛苦璃璃一趟了。”


    秦茂璃摇头,“我没什么,你的伤口要紧。”她看着沈知澜开始前前后后搬动琴架和古琴,“就是觉得,你弟人真好。”


    “啊?好在哪儿?”沈知汝被说的摸不着头脑。


    “听到你手不方便,立刻包揽了杂务,这还不好吗?我哥哥可不会这么主动。”


    “可我家的人都这样啊,一个人不方便,其余的会主动帮忙,不需要刻意提起。”沈知汝拍肩,“如果想要对方帮手,那就主动说出来,多来几次,慢慢就有默契了,家人嘛,本来就是你来我往,互相帮助的。”


    秦茂璃心想,是应该,但少见,这样和睦的家庭,当真少有。


    第154章 第一百五四章


    因着姐姐手上不好, 沈知澜一直注意着不要让她沾水,好把伤口尽快养好,并且劝她要不然休息几天, 伤口长好了再继续学急救。沈知汝想了想, “算了, 我不动手就是,要是我不去, 徽宜徽琳她们两姐妹不自在, 也没个熟人。”


    “好罢, 既然这样,姐要记得先照顾好自己的手。”他明白姐姐想陪小伙伴的心理, 只好随她去了。


    不过姐姐平日确实喜欢跟小伙伴一起出入,他也一样。


    这日, 急救小班第一次结业,很多孩子学完课程收获良多, 跟先生挥手道别,他们各自的长辈也来送别。


    王凝香看着他们, 倒也觉得这种活动有意义,很多突发疾病是来不及请大夫的, 或是错过最佳救助时间, 如果家人懂些简单急救, 至少可以延长救治时间。


    沈知澜过来接姐姐,正好看到过来借孙辈的韩相。


    韩相没穿那身象征品阶的官服, 仅仅是一身简单的袍服,抛开他的气势而言, 他现在很像含饴弄孙的老者,褪去峥嵘和光辉, 只有平静和温厚。


    听说韩相出身一般,早年家中仅有几亩薄田为生,但是韩相天赋出众,愣是靠着天赋杀出重围,一路登顶,这才有如今的荣耀。不过即使如此,韩相也一贯以贫寒教育家中子弟,要让他们爱惜家中物资,物尽其用不得浪费。


    沈知澜盯着韩相放飞思维,没想到韩相似有所觉,回首一见是他,就主动走了过来。


    沈知澜连忙打起精神,问安请示。


    “还没问过你,最近功课如何?”


    沈知澜恍惚想起有些日子没去交字帖了,忙说功课他日日都在做,只是忘了交,改日就上门请教。


    韩相很满意,练字不光是练书法,更是练心境,所谓平心静气,就是如此。


    他听说了日前发生的事,拿捏不好该怎么开口,正好趁这个机会说来。


    “陪我散散步吧。”


    韩相开口,他没有不听的道理,于是落后两步,跟在韩相身后,两人聊起这次急救小班的事,等气氛正好,韩相才道,“你爹临行前专门到我府上拜会过,说希望我能多多照顾你。”


    沈知澜微笑,哪儿用的上?爹就是爱操心,他衣食无忧,生活自如,并不需要特殊照顾。


    “生活上无忧,不代表心内也无忧罢?”韩相道,“他把你的困惑都说了,老实讲,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解答。”


    沈知澜愣了一愣,才想起那次月下谈心,他倾吐了疑惑,没想到爹不能解答,于是给自己找来个外援。


    他有些羞郝,“爹真是怎么拿我的小事来打扰韩爷爷的大事呢?”


    韩相笑的畅快,“引导后辈,任何时候都不是小事啊,不如说这才是真正的大事吧。”他沉吟道,“我先给你讲个少年的故事罢。”


    沈知澜表示洗耳恭听。


    从前有个少年家中贫困,只靠着几亩薄田维持生计,田地就是他们全家的希望,而少年发觉,光靠种地,一辈子都会这么贫困,于是一心想要往上爬。这时恰好遇到大旱,田地里没了收成,全家人没了粮食,只能把田地抵押给当地地主,换取活路。地主拿走他们一半的地,又对剩下一半起了心思,于是跟当地官绅勾结,说借给他们十斗米必须要还一倍,用这个借口把剩下一半也夺走了。


    幸好少年还有舅家出手相助,靠着打零工和其余方式养活家人。少年发誓要让地主付出代价,正好发现自己读书天赋,于是努力读书。


    他上学堂时,地主嗤之以鼻。


    他考中童生时,地主又上门打砸一次。


    他考中秀才时,地主惴惴不安。


    他考中举人时,地主找了族长上门说合,退还田地还奉送五十亩良田,少年没收。


    等到少年上京考中贡士进士时,地主竟然吓得丢下所有家业,连夜逃跑。


    即使如此,少爷没放过地主,占有了地主的全部财产,让地主家破人亡。


    这不是一个好的故事。


    沈知澜默默道,“这是一个屠虎少年,终成恶虎的故事。”总算他还记得不能犯忌讳,临时改口。


    “是啊,不是一个好故事。”韩相叹道,“少年被权势欺辱,等他手握权势时,又用权势欺负别人,确实是屠虎少年终成恶虎。”


    “被他欺辱的人里,或许又藏着这么一个少年,等待着少年再来了结他,对吧?如此循环,生生不息。”


    “这个循环难道跳不出来吗?”


    “当然可以,只是没人愿意跳出来,以强压弱,如此简单,以对胜错,又如此艰难。”


    韩相慢慢说着,“你纠结的问题是,到底是“对”赢了,还是“权势”赢了?难道弱者的对,比不过强者的错吗?”


    沈知澜只觉得脑袋嗡一声响了,就像有人在他耳边,狠狠敲着大钟,钟声响彻灵魂深处,让他震动,让他震惊。


    “我也思考过同样的问题,霸占田产明明是错的,为什么没能得到公道,要等到少年变成强者才能得回属于自己的公道?只有强者才配拥有公道吗?”


    沈知澜反复思考着“对错”和“强弱”的重量,慢慢说着,“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一个强者做了错事,依然是错事,一个弱者做了对的,也不该被湮没。”


    韩相慢声说道,“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从来不会因为身份和权势而改变。”


    轰隆隆的雷声乍响在耳边,沈知澜被这简单的几句话炸的魂飞魄散,肝胆俱裂,险些回不过神来。


    韩相也一直站在原地,等着他回神。


    假如弱者的对得不到声张呢?那就是制度出现了问题。他豁然开朗,一下子想明白了很多问题。


    既然不喜欢,那就努力去改变他,不要把世界让给你讨厌的人,让他们肆虐。


    沈知澜既然想明白了这个问题,原本就纠结也就不翼而飞,他转过来,郑重无比的对着韩相道谢,“多谢先生的点拨之恩。”


    “你已经想到这个问题,想通也是早晚的事情,我不过是推了一把。”韩相微笑着。同样的问题,他在少年时代也想过,走了许多弯路才终于想明白,现在能给后辈助堆一把,他求之不得。


    沈知澜想通后,心情豁然开朗,激荡而难以描绘,这种情绪还在积累,或许需要很久才能发酵出来,但现在,他已经足够激动。


    二人继续散步,重新绕到女医堂的正门,韩徽宜和韩徽琳在马车边等着不耐烦了,伸长脖子等着爷爷过来。见到韩相过来,连忙端正坐好。


    韩徽琳好奇看过来,只觉得爷爷没变,但沈知澜变化挺大,就像丢掉了沉重包袱,轻装上阵。


    “韩爷爷,这次打扰你了,改日我再道谢。”


    “不用道谢,只要你能按照心中所想,前路行进就好了。”韩相微笑着,少年人嘛,本来就该意气风发,天不怕地不怕的,他老了,只能替年轻人保驾护航即刻。


    韩相回到家中书房,心情还有些激动,信念有人传递的感觉当真是好。


    韩老夫人进书房时,他还含着笑意,惹的韩老夫人频频看他,“想什么呢?这么开心。”


    “今天碰到个好孩子,好的出乎我意料,我瞧着他就开心,他以后一定非池中物。”


    “你高兴就好,喜欢就收个弟子,多教导教导不就好了。”


    韩相遗憾摊手,“年龄太小,我的弟子岁数都足够当人爹了。”


    “你既喜欢,不如结个亲?”韩老夫人随口说。


    这话一下子把韩相点醒了,结亲也不失为一种好法子。只是他把自家适龄的女孩扒拉一圈,遗憾发现,几个孙女早就定亲有了人选,唯二没定亲的孙女,岁数还比对方大。其实大一点也没什么,两人性格更不合适。孙女一个如老僧入定,不动如钟,一个像猴头转世,飞扬跳脱,两人的性子都不适合,恐怕最后不是佳偶,而是怨偶。


    “算了,还是在看看,结亲又不是结仇,还是要两边都心甘情愿才好,别闹到最后都不开心。”


    “听你这么说,我更好奇对方到底有多好了。”


    “你也见过的,就是经常跟子期来往的那孩子。”


    提到沈知澜,韩老夫人明白了,那孩子性子乖巧懂礼,的确不俗,只是没想到丈夫的评价如此之高,看来确有不凡之处。


    不过儿孙自有儿孙福,再看几年也使得。


    *


    八卦真是人类共同的爱好,不光别人八卦沈知澜,沈知澜也八卦别人。


    因为心情激荡,沈知澜没马上回家,而是在学堂后面的石头上,精心思考,一不小心就坐了两刻钟,等他拍拍掌准备回家时,发现自家二舅狗狗祟祟的拖着驴车来了,驴车上还放着几袋米粮。


    女学堂里有十几个学生,每天耗费钱粮甚多,需要人送米粮也是正常的,他二舅是个壮劳力,帮忙很正常,干嘛要狗狗祟祟的?


    杜二舅一这样,沈知澜条件反射的躲石头后面,等反应过来狠拍自己,这是干嘛!他躲个什么劲儿!


    现在躲都躲了,干脆躲到底,他缩在石头后面,看到杜二把米粮搬下来一路送到厨房,然后王凝香出来道谢,杜二连连摆手,飞快的跑了。


    这两相处,怪怪的。沈知澜没想明白为什么,只能暂且搁置,看到没人了,这才从石头后面转出来,准备走回家。


    刚走到巷子口,跟人撞个满怀,他定睛一瞧,这不是路大人吗?


    只见路大指挥使瘦了一圈,眼下青黑,精神不怎么好的样子,所以都不看路了?


    路行止见撞到人连忙道歉,看清是沈知澜才松口气,“是你啊,真不好意思。”


    “我没事,路大哥这是公务太繁忙了?精神实在不好?”


    路行止在脸上摸了一把,“有这么明显?”


    “十个人十一个会说你劳累过度。”


    路行止无奈叹气,“最近太忙了,抽不出空来休息。”


    沈知澜正要关心两句,路行止先抢过话头,“等忙过这段就好了,我知道休息的。”


    “那好吧,我先走了。”沈知澜不做他想,扭头刚要走动,心里突然一动,等等,不对!


    这条巷子末端只有女医堂一家,是表姨赁的院子,足够空旷面积够大,当然也够便宜,现在路大人直端端朝这边走,难道是为了去女医堂?不然他想不到其余的可能。


    八卦心起,沈知澜蹑手蹑脚的倒转回来,更加狗狗祟祟的坠在路行止后面。


    路行止也没察觉,或者是太熟悉没升起警惕心,他一直朝前走着,直到女医堂的后院,他敲了敲门,很快有人过来开门,从衣裳来看,沈知澜很快辨认出到底是谁。


    两人站在后院,路行止挽起袖子要去劈柴,对方嗔怪地拍了他一下,路行止就放下工具,两人一起在后院里聊天。


    沈知澜瞪圆了眼睛,八卦,惊天大八卦!从各种举动都能看出来,两人关系匪浅!


    表姨跟路大人是啥时候开始谈恋爱的?他枉自号称八卦小能手,居然没看出这出!


    现在想想,他多久没单独看到路行止了?好像每次,都是在表姨院子附近看到人的。


    啧啧,地下恋情藏的够深啊。


    他稍稍思考,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二舅会跑来送柴火,怕不是上司安排只能听命,还要干两份活。


    其实两个人还挺适合的,亲密无间配合默契,沈知澜瞧着院里的两人想。谈恋爱嘛,他要是冒头出去会遭驴踢的,所以沈知澜缩回去,悄悄走掉了,心里还揣着得知小秘密的自得。


    嘿嘿,偷笑。


    *


    沈知澜的平淡日子继续过着,各人都在忙碌各人的事业,连他也不例外,现在,他正捧着一本《大焱律》慢慢看着。一本律例有足足二十八卷,内容繁杂,如果不是有目录可以翻找,光是找自己想看的内容就够呛,他一边慢慢看着,一边留神旁边的同窗聊天。


    “武举?什么武举?”他突然捕捉到关键词,于是耳朵竖起,插嘴问同窗们再聊什么。


    “就是针对御前侍卫的武举啊,听说要选拔人才,有二十个名额呐。”同窗羡慕道,“说是侍卫,谁不知道是登天之阶,只要干的好,前程不在话下。”


    “是啊,听说这次武举限制了范围,应该只有少数人能参加吧,再说了也不是谁都有一身好武艺的。”


    这倒是,俗话说穷文富武,就是指只有富家才能练武,练武消耗体力,容易伤病,如果不是富家支撑不起这样的消耗。所以武举出来的人才,比文举更少见。


    从武举里脱颖而出的,立刻就能授予官职,他好像还听路大人提过一嘴,路大人当初也是通过武举出头的,然后被京城大营里当了军官,从此步步高升。


    可惜他是没这个天赋的,沈知澜摇头,实际把这消息记在心内。


    第155章 第一百五五章


    这几天传到耳内的, 都是武举的消息,让他不想听到都不行。


    跟正式的武举不同,这次的武举规模小很多, 终试只选拔出二十人, 限制了年龄和范围, 只让闲散宗室内青壮报名参与,又因为最终得到的职务是御前侍卫, 含糊着也能算的上皇家家务事。


    不过, 学堂内聊起来, 也会有人迟疑着说,“当侍卫, 也不算什么好前程吧?风吹日晒的,很辛苦, 月例也不高。”


    听到这话,沈知澜不自觉摇头, 觉得御前侍卫不算什么,那才是真正想岔了。


    侍卫或许不够高前程, 加上御前两个字就是镀了金边。首先跟皇家沾亲带故的人负责安保工作,皇帝用着才安心, 才放心。其次, 在御前待着就有出头的可能性, 见面三分情,混个眼熟加上功劳, 再碰上合适的岗位,皇帝就会首先考虑此人, 保不住就一飞冲天了。像清朝的许多知名大臣,迈入职场第一步都是御前侍卫。吃的了苦, 就能享得了前程。


    沈知澜挑挑拣拣的,只把厉害关系给同窗们说了,同窗们顿时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那当着该去试试。”


    “都试试,反正又不亏,对吧?”顶多就是出去晃悠一圈,当是见世面了也好。


    同窗们开始叽叽喳喳讨论要不要报名,或者通知亲戚家的兄长们,他们年龄尚小,并不满足报名最低十五的条件。


    虽然他觉得十五还算童工,但在古代差不多能当大人使了


    沈葵突然把脑袋一探,伸到沈知澜面前,沈知澜淡定道:“干嘛?吓不着我。”


    “不是吓你,刚才听你说的头头是道,有没有打算让自己人也去试试?”


    “我吗?”沈知澜认真一想,“年龄不够,还有就是,受不了拘束。”他就喜欢自个待着,没事搞点小发明,一板一眼的当差,饶了他罢。


    “潭哥?他现在打马球打的正开心,应该也没什么兴趣吧?”


    沈葵摇摇头,“我说的是周朗。”


    “朗表哥啊还真是问住了,他才是真真的专业对口。”周朗本身练过拳脚,以后也是打算朝着武官方向努力,也不会受限制,就是这个特定招聘,他能蹭上边吗?


    沈知澜托着下巴沉思。


    沈葵直撞他肩头,试试嘛试试嘛的喊,别说,沈知澜还真叫他说的心动的,右手敲击左手,“先去问了再说,不问不就完全没机会吗?”


    说不准这是属于朗哥的机会呢?


    说干就干,趁着下学他就杀到姜氏武馆,问周朗自己的想法。


    周朗刚练完一套枪法,正在擦汗,听到这消息后一愣,“我可以吗?”


    “应该能行,朗表哥是符合条件的。”宗室出嫁女的后代也符合参选条件,他可是找人打听清楚了。至于养子和亲子的区别对古人来说,上了族谱,二者不论是继承权还是别的,都是一模一样的。


    “试试嘛试试再说。”沈知澜学着沈葵的模样怂恿,“表哥现在没甚经验,当侍卫过度一下,等以后再当武官也不迟嘛。”


    周朗当真心动起来,“那就试试?”


    “试!”


    说罢他们三再不迟疑,直接杀到小武举的报名地点,把周朗的籍贯姓名写上,就算是报名成功,只等着五日后初试。


    周朗还有些迟疑,“这就报完名了?”好快,他总觉得没回过神来。


    “报完了,诺,你的身份牌子。”沈知澜手心掉下一块竹牌,周朗刚好排到第一百三十号,所以,报名的人还不少。


    这么一想,周朗心思也定下来,就跟澜哥儿说的,试试也不亏,回家跟家里人一说,娘和姐姐都表示要过去助阵。


    “我们一起做个横幅吧!就写上朗表哥的名字,祝他马到成功之类的。”沈知澜来了兴致,又想出新的主意。


    “这个好,我去屋里找撒金红签,拼起来做个小横幅。”说干就干,沈知汝马上进屋去找红纸。


    “我去调浆糊,保准刷的整整齐齐的。”


    “上面是写旗开得胜啊,还是武德昌隆啊?要不然我去翻一翻字典,挑两个好听的词吧?表哥你笑什么?帮我出个主意嘛!”


    面对追问,周朗缓缓勾起一个笑容来,“写什么都行,都是好词。”就像他的人生开头有坎坷,后续都是坦途。


    *


    武举初试还挺热闹的,来参加的,来助威的,来看武术的人不少,还是宗人府专门找了一个大校场才把人装下,毕竟娱乐匮乏,稍微有点新鲜事传的到处都是。


    所有人都伸长脖子,等着初试开始。


    周朗号码偏后,还需要先排队,所以他们还要现在后台等候。


    沈知澜一直努力活跃气氛,让这场初试显得好像就是郊游一样,胜负不重要,重要的就是尝试过。


    周朗环视四周,看到许多青年少年进进出出,生的孔武有力,还真有点担心自己能不能进入初试,可千万不要白忙一场才好。


    决定了,至少要打入复试!周朗暗暗定下目标。


    看来朗哥也是做好了准备呐,沈知澜想,至少不坏。


    他们在候场区等了半个时辰,就轮到周朗上台,工作人员通知周朗先去候场。


    比想象的快啊,沈知澜拉着娘和姐姐去外场,等着周朗出现。


    咦,场外的人怎么少了三分之一?看着没有刚开始时拥挤了。


    沈知澜还捡漏得了一个好位置,能清晰的看到台上的动作。大概半盏茶的功夫周朗就上台了,他的对手是个个头高挑筋肉结实的青年男子,光看外形,打周朗三个都有余。


    周朗不由得提高了警惕。


    “加油,必胜!”台下突然传来一声响亮的呼唤。


    沈知澜踮着脚伸长了胳膊,把做好的横幅刷一下展开,金色字迹红色洒金签,字字句句都是对周朗的祝福和期盼。


    周朗会心一笑,觉得自己不能辜负亲人的盼望,至少别输的太难看,他捏紧拳头,收回蓄力,在对方攻击过来后闪避了几次,瞅准时机出拳,周朗试探着挥出第一拳。


    那壮汉只觉得一阵巨力袭来,他整个人的力气都不足以对抗,咚一声直接被劲风打了出来,脚下不稳从擂台上翻了下去。


    整个现场都惊呆了。


    还在奋力当拉拉队员的沈知澜也怔住了,不是吧?这才一拳而已啊!


    可事实就这样,就一拳而已,对方连反抗都没有,直接下场。


    围观群众惊呆了,周朗也惊呆了,他险些以为自己天神附体。


    “裁判呢?怎么还不宣布结果?”沈知澜在台上突然吼了一嗓子。


    裁判也呆住了,这时才结结巴巴宣布,“一百三十号,胜!”


    借着混乱,他连忙过去拉着周朗下场,一溜烟躲到候场区了。


    杜珍娘惊魂未定,“我单知道朗哥儿厉害,可不知道居然有这么厉害啊!乖乖!”


    “表兄也太牛了,我险些以为自己看错了。”


    倒是沈知澜想了想,“应该实力跟凑巧结合。朗表哥本就厉害,对方还轻敌,所以一击击倒。”


    他一说周朗也反应过来,“是的,拳头击出去,对方连抵抗攻势都没有。”他拳风固然凶猛,可对方也太轻敌了。


    “哈!”沈知汝笑了笑:“擂台定胜负,他轻敌就活该了。”


    不过一家人默契对视,现在这个局面,还是先偷偷溜走算了!


    他们提前溜走后,却不想周朗一拳克敌的传说越传越离谱,到后来已经成了周朗虎躯一震,对方纳头就拜了。


    幸好围观群众不仅没记住周朗的名字,连号码都没记住,不然周朗更不堪其扰。


    初试过去不久,复试就开始了,这次想要赢得轻松,恐怕就难了。


    家人还是照旧去替周朗助威,不过这次专门换了发式跟衣裳,希望围观群众的记性别太好,把他们认出来。


    沈知澜正在整理袖口里塞的助威横幅,恍惚觉得面前的人眼熟,他想了想终于试探着喊::“姜先生?”


    对方脊背一僵,头也不回反驳道:“你认错了。”


    他一出声沈知澜反而更肯定了,毕竟沈知澜觉得自个的耳朵非常好使,熟人嗓音一人一个准。


    “姜先生,你也是来看表哥的复试吗?”


    姜彰无奈的回头,“你小子,眼神怎么这么利?我家的管家都没认出我来。”


    沈知澜但笑不语,他可是见识过四大邪术的人,涂个黑粉戴个胡子能骗过他去?


    不过给表哥的师父留点面子,他转移了话题:“您也来助阵啊?”


    姜彰冷哼一声,意思不言而喻,自己弟子的首次比赛,他肯定是要看的。至于初试为什么没来?


    什么?


    初试没过?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姜彰充满信心,周朗的武术天赋他生平仅见,且学且战,多点实战经验也不错。


    沈知澜差不多从姜彰的表情里解读出这样的意思,决定等比赛结束专门替姜先生说说好话,唉,师父傲娇,弟子只能多多体谅啦。


    说话间,已经轮到周朗登台,这次的对手谨慎许多,一来就摆出防御姿势,显然是想消耗对手体力,探探虚实再说。


    周朗试探着打了几掌,发现对方根本扛不过他的力气,于是直接挥拳,KO!


    哗!这次可不是幸运,而是实打实的能耐了!


    周朗盯着自己的拳头,实在是他的实战经验少,没想到又是一击即倒。


    台下传来阵阵欢呼和热切的呼喊,在这样的呼喊中,周朗高高举起自己的右手。


    赢,他要赢!


    第155章 第一百五六章


    这次他们再想偷偷溜走就有些难度, 外面欢呼的人群快把屋顶掀翻,组织比赛的人满头大汗的疏散人群,但始终没人出来, 这才不甘心的散去。


    周朗从之前的澎湃情绪中脱离出来, 悄悄吐舌, “总算走了。”


    “大伙儿就是凑个热闹,想要看看这次的种子选手。”沈知澜也同样探头到处看, 确定人都走了才招呼家人快点跑路。


    紧随其后的姜彰哼了一声, “做我的弟子, 要是这点都办不到,还混什么?”


    周朗一怔, 沈知澜立刻翻译,“姜先生对表哥还有更高的期待喔, 他觉得你一定会赢。”


    “那说不准,京城英才甚多”周朗犹豫着说。


    “确实, 不能仗着自己的天赋就停止学习。”姜彰又道。


    “姜先生觉得你的天赋好,天赋加努力, 一定是所向披靡。”沈知澜又道。


    姜彰终于忍无可忍:“能不能不要曲解我的意思?”


    知澜吐吐舌,“我这不是嗷嗷嗷, 我错啦我错啦, 我再也不翻译您的意思了!”他抬手做了一个封口的姿势, 嬉笑着跑到娘身边去了。


    但是被他一打岔,姜彰也不再板着脸, 温言鼓励了周朗几句,周朗就像得到阳光照拂的小盆栽, 一下子抖擞起来,精气十足。


    沈知澜抽空瞄了一眼后面, 哼着小调慢慢回家。


    朗表哥的生日正好在终试的后面,到时候给他们安排一个别开生面的庆祝会,刚好!


    他已经悄悄在系统里搜索奶油蛋糕的做法了。


    其实终试不光要考拳脚,还要考诗文,不过诗文考的比较粗浅,周朗擦着空飞过,勉强及格。可要是论起拳脚来,他是妥妥的前排。


    不少人都押宝他能进入最终的比试。


    周朗也没有辜负他们的期待,直接杀入终试,成为最终的二十个人选,不日就会上任,正式成为御前侍卫一名。


    沈知澜就悄悄跟娘姐姐商量,替周朗过一个热闹生日,算是一起庆祝了。


    “你们小孩子家家的,想凑热闹就办吧,我负责当钱袋子就行了。”杜珍娘大手一挥,把决策权交给两姐弟。


    既然是孩子们的聚会,肯定要邀请同龄的小伙伴,宴请名单自然要让周朗决定。


    周朗托腮苦思,他除了认识这边的人,仅有的小伙伴就是在武馆认识的几个同龄师兄弟,他们肯来吗?


    “请,直接请就好了,记得让他们别带礼物,带嘴过来吃饭就行。”沈知澜怕对方不自在,连忙提前声明。


    “我知道了!但是凑不齐一桌人怎么办?”


    沈知澜跟姐姐对视一笑,“凑不齐一桌?我还担心三桌子坐不下喔!”


    毕竟同龄的小伙伴?简直太多了!光是宗学里就是一大堆!


    周朗想想他也认识那些人,点头同意,于是三人碰头商量宴请名单了。


    沈知汝写到一半,轻撞弟弟的胳膊,“你的特殊惊喜准备的怎么样了?”


    “都说是特殊惊喜了,当然要到点才能端出来。”沈知澜一本正经道,“反正你就等着惊喜吧!”


    他可是老早就开始准备了!*


    名单拟好后,请帖就发了出去,这样一本正经的做派还真是让孩子们惊讶,他们还没有单独请客的权力,只能随着爹娘出席,不免感受到其中的郑重。


    很快周朗的生日就到了,四月十六,天朗气清,连老天爷都赏面,是个极好的天气。


    这次宴会定的是晚宴,下午时分陆续有人带着帖子,昂首挺胸的赴宴。沈知澜带着姐姐站在门口,一边统计人数一边计划今天的席面。


    好在他们预留了位置,不至于安排不下。


    没多久人就基本到齐,在室内玩着提前准备好的玩具,玩的热火朝天。


    周朗正带着师兄弟们玩扑克牌,熟悉规则后就互相交换牌友,本来就是差不多的年龄,借着牌局就熟悉了,玩兴正酣,热热闹闹的。


    沈知汝瞄了一眼,轻轻掩门,今天办席面就是为了寿星,他开心就好。


    不多时人员都到齐了,分别在包间坐下,酒楼的小二开始上菜,因为包间里都是小孩,所以没准备酒水,而是两种果味饮子,满足所有人口味。


    周朗坐在主位,沈知澜和姐姐分坐两侧,热热闹闹的。


    眼看着天色有些暗了下来,时机差不多,他给姐姐使个眼色,悄悄从席面上溜了下来,转道去厨房,让小二们捧着托盘上来了。


    “神神秘秘的,到底是什么?”沈葵伸长了脖子想看。


    “还是让朗哥儿亲自揭开吧。”沈知澜捧着一个托盘,等着周朗来揭幕。


    周朗脸蛋红红,见所有人都在期待他揭盖,小心伸手揭开盖子,见到里面有个大大的圆饼点心,上面还抹了一层雪一样的东西,闻着浓香扑鼻,格外诱人。


    “哇!”


    “这是什么点心啊?”


    “看起来好好吃啊!”


    “这是生辰糕,寿星特供喔!”


    沈知澜变魔术一样变出一根细长的蜡烛,没法子,蛋糕蜡烛不好找,还是特质的,就这么几根,只能将就。他把蜡烛插进蛋糕里,用火石点燃,“表哥对着蜡烛许个愿望吧,然后不要说出来,会很灵验的。”


    周朗笨手笨脚照着他的指引许愿,闭眼,吹蜡烛,然后分食生辰糕。


    这东西来的不容易,烤蛋糕胚子还能用烤炉烤出来,奶油只能靠打发,后厨的小二打奶油打的快哭了,这才勉强做出这么一点。


    不过效果惊艳,所有品尝到奶油口味的人都竖起大拇指,夸赞它细腻丝滑的口感。


    沈葵尝过后,忍不住拍桌,“下次我过生辰,也要这个!”


    “好好好,下次一定!”沈知澜熟练顺毛,“这个东西刚研究出来,还不熟悉配方,下次肯定更好,以后挨个都做!”这才让沈葵喜笑颜开。


    在众人都在慢慢品尝生辰糕时,沈知汝捧着自己那份站在窗户口,推开临街的窗户,做了预定好的暗号。


    楼下小二看到暗号后,手里的线香往前一伸,一阵硝烟燃烧味后,烟花冲上天空,五颜六色绽放在空中,成了最美丽的风景。


    “快看!”


    有人反应过来,扑到窗口欣赏美丽的烟花,烟花虽然转瞬即逝,但足够美丽足够惊艳,以势不可挡的姿势闯入所有人的眼帘。


    众人静静欣赏烟花的落幕。


    “好美啊。”


    “真美。”


    “朗表哥生辰快乐!”沈知澜窜出来,举起庆祝的横幅,笑的比烟花还灿烂。


    周朗捂着脸,让自己笑的开心一点,再开心一点。


    这场宴会圆满结束,把客人挨个送走后,仅剩下最亲近的几人收拾残局,其实也不用特意收拾,酒楼小二会帮忙干活,他们仅仅是留下指挥。这场宴会规模虽小,但是孩子们自己筹措自己组织的,意义不同,沈葵已经在碎碎念,决定自己的寿宴也要这么办,这才够热闹。


    沈潭说自己也要这么干,还邀请两位金牌策划到时再策划一场,沈知汝嘴硬说自己的出场费要够高才行。


    周朗笑吟吟看着这一幕,突然道,“我之前许了一个愿望。”


    “这个不能说,说了就不灵了。”沈知澜忙阻止他。


    “可我要是不说,怎么知道有没有实现啊?”周朗抬手拒绝,“我的愿望就是,满足你们每个人一个愿望。”


    沈知澜撑不住先笑了起来,周朗许愿满足他们所有人的愿望,他再许愿满足周朗的愿望,算不算共轭愿望?谁说古代没有永动机?


    “你们想要满足什么愿望?”


    沈潭第一个举手,“我先来,如果是我的话,唔”他托着下巴沉思,“以后想组建一个马球队,我当主攻手!”


    “我还没想好以后做什么啊?继承了爵位就不能到处走动了。”沈葵最苦恼,“那希望以后我的诗文能够流芳百世,千年后还有人吟唱吧。”


    “这个愿望太大了,还要多努力才行。”沈知汝接话,“如果是我的话,我以后就建个学堂吧,成为小秦先生一样的先生,教出好多有名气的学生!你呢澜哥儿?”


    “我啊,没想那么多。”如果要功名利率,他信手拈来,如果要别的,恐怕神仙也实现不了,所以他说,“我呢,就许愿我认识的所有人都心想事成,平安到老,一百岁了我们还在一起办生辰寿宴吧!”


    “哇,这个愿望包含了好多愿望啊,还要长命百岁,你要求的实在太多了!神仙肯定不答应。”沈葵率先指责。


    “神仙不答应,你们答应就好啦,努努力活到一百岁啊!”沈知澜立刻反击。


    这话引的沈葵上蹿下跳,打闹起来,沈知澜左闪右避,躲的更快。


    沈知汝笑笑,拉着他们一块儿回家。


    第157章 第一百五七章


    寿宴过后, 他们还在小伙伴里好好出了一次风头,所有小伙伴回家都闹着要过这样的寿宴,结果吃了一顿竹笋炒肉, 换来一场哇哇大哭。


    周朗无意间拉了一回仇恨, 不过他也不会留心, 因为他的注意力集中在即将入职上,忐忑不安, 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沈知澜也没当过侍卫, 甚至没上过班, 他刚要进入职场就重新开号了。不过关于职场他还是有点建议。


    “不骄不躁,不亢不卑, 现在朗哥刚进去,肯定是派不上什么要紧事, 肯定是让你们先轮值看大门,熟悉情况的。”沈知澜一边回忆说, “进去后就好生做事,等待机会。”


    “知道啦, 你好唠叨。”


    “那是因为你刚上班么,以后我就不唠叨了。”沈知澜还给他准备了散碎银子, 方便请同僚茶点, 舒缓关系。


    “最后一点, 我们不惹事,但是也不怕事, 谁要是没事欺负你,让他好好尝尝“拳王”的拳头!”沈知澜示威性的比划, 逗的周朗哈哈大笑,“我知道啦, 小唠叨。”


    他亲热的碰着拳头。


    然后周朗就正式开启职场生涯,开始三班倒的当侍卫去了,沈知澜这才知道,他的职场经验确实不管用,因为周朗连看大门的职位都没分配上,派去守没人经过的宫殿去了。


    看大门毕竟是安保第一线,还是更需要熟练工。


    不过周朗倒是很想得开,“我是新人,先历练吧。”


    “那宫里什么样子?好玩么?”


    周朗摇头,“不好玩,很空旷,而且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两两结队才能去做,一个人禁止乱走,我当差三天,都没摸遍整块区域。”


    “这么严格啊。”沈知汝咂舌,“那确实挺不好玩的。”岂不是很无聊嘛。


    紧接着周朗神秘说,“但是,我见着皇上啦!”光这点还是值回票价。


    沈知澜脑内转了一圈,“不对,你之前不是见过么?就是在百珍园那次,我们一起骑马来着。”


    “规模不一样么,上次是便服出巡,这次是全副披挂,仪仗俱全。”周朗回忆着当时的场面,连比带划。


    招聘新侍卫这种事不需要皇帝亲自负责,他只要开口,御驾卫的侍卫头领自会办的妥当,等皇帝反应过来,人已经入宫。也就是看见几个生面孔,皇帝才会停下仪仗,饶有兴致的问新人的来历姓名。


    同僚们都结结巴巴,紧张的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偏生周朗不怕,悄悄用眼角余光看。


    “不过真别说,确实,感觉不一样,跟那次碰面看着完全不同,我也说不上来到底是哪儿不同。”


    “气势?”


    “对对对,就是气势。”周朗恍然大悟,“反正瞧着跟普通人不一样,除了皇上我还看到好多大人,脚步匆匆,确实让我长了不少见识。”周朗感叹着,“反正现在我好好干,等机会。”


    他能这么想,那沈知澜就安心了,没准下一步朗表哥就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幸运儿了。


    沈知澜从一系列的举动里猜到,勒在宗室脖子上的绳索正在慢慢放松,他以后或许能当个官二代,躺平什么的,这种未来的幻想,美滋滋啊。


    而实现他官二代幻想的关键要素——沈齐,正在北地吭哧吭哧的忙活。


    沈齐到地方后,先写了一封家信报平安,毕竟他也是头一回跟家人分离,心里的思念跟荒草一样疯长,但是一想到未来的前程,他又充满干劲。


    糖料虽然没有盐料这么贵重,可同样是不能缺少的佐料,如果真能找到新的糖来源,不说名垂史册,也能加官进爵,况且这次的任务目标明确简单易懂,无非就是琐碎些,辛苦些而已,又不难。


    因为有盼头,一行人干的格外起劲,摩拳擦掌等着大展宏图。


    采购是个琐碎活,他们不光要带回去一批红菜,还要问清楚红菜的种植方法,跟许多老农商讨过后,他们确定了红菜的种植方法,终于可以收尾了。


    随行人员都在给家里人买礼物,沈齐本来也想跟着买,走到集市上有想起临走前孩子叮嘱八遍,看看有没有新鲜的植物种子,没准下一趟富贵就在中间。


    沈齐掏出荷包掂量着重量,想着去集市上“淘宝”。


    北地没有成规模的商业街,而是当地居民和行商自发组成的露天集市,逢五缝十就会聚在三棵柳树形成的空地上,互相交换物资。


    如果有眼光的,没准能淘换到什么宝贝,可如果没眼光的,就只能等着亏钱了。


    可人都有赌性,而且还笃定自己就是那个幸运儿,所以这种赌运气的事,依旧让人乐此不疲。


    沈齐跟同伴在集市上转了好几圈,同伴都买了不少玩具摆件,特色花布,沈齐一个铜板还没花出去,同伴们问他,沈齐就笑笑,“我家孩子喜欢新鲜玩意儿,他托我找找有没有什么罕见的东西带回去。”


    同伴们就笑,说他溺爱孩子,他们家孩子要是敢张嘴要东西,只会得到大嘴巴子。


    沈齐不乐意了,谁能跟自家孩子比?谁也比不上!不过他们没见过不懂,他不跟他们一般计较,反而把眼神放在一个个琳琅满目的摊位上。


    北地跟几个小国都交界,所以东西也乱七八糟的,比如现在就有一个摊位,胡乱摆着一些种子,摊主盖着草帽,呼呼大睡。


    沈齐心头一动,上前询问这家卖的什么,摊主没醒,反而是隔壁的摊主笑着说:“听说是其他几个小国家的特产,能种出很好吃的水果。”


    水果?沈齐皱着眉头看摊位上的种子,乱七八糟兼邋遢,种子跟小黑点一样,摆在麻布上才有存在感。


    当真啥也看不出来。


    但沈齐一算荷包里的银两,价格他能承受,而且确实是没见过的东西,他就打算买下来。


    反正澜哥儿会翻书,肯定能找出这是什么东西。


    沈齐正要掏银子,隔壁摊主赶紧拦住他,“哎哎哎,你没听出来啊?”


    “什么?”


    “我说的是,听说。”隔壁摊主无奈,干脆摊开了讲,“我在这儿摆了多久的摊子,就见过多少人来找他麻烦。”他努努嘴,示意摊主的方向,“他说这种子稀罕,可是种不出来啊!不论是多厉害的老农,都没能种出东西来,然后气冲冲过来找他理论,我们都看惯了。”


    “客人别怪我们没提醒你啊,万一呢?”万一这是个骗子呢?隔壁摊主也是看他们有外地口音,万一上当受骗,连找人理论的机会都没有。


    这话说的沈齐确实迟疑起来,万一他倒霉催的,真的受骗呢?他不可能千里迢迢的找回来,跟人要债吧?


    沈齐正迟疑,被他们议论的摊主淡定的翻了个身,丝毫不在意他们的议论。


    沈齐心里迟疑,就没立刻买下,他在集市绕了一圈,许多售卖的植物都是他见过或者听过的,稀罕物没那么好找,或者说价格很高,不是沈齐买得起的。


    其实二两银子一份的种子,也不是很贵?这点银子就算全亏了,对他家也算是不痛不痒,沈齐想起“未虑胜先虑败”这句话,觉得这钱亏得起,果断下单


    同伴们还要再劝,沈齐只说,“亏了就亏了呗?万一当真是个稀罕物呢?那就赚翻了。”搏一搏,单车没准变马车。


    买下稀罕种子,集市上没有别的,沈齐还是没忍住买了一根木簪和几个小巧精致的玩具,准备给孩子们带回去。


    礼物不仅仅是一个物件,而是远行的人在传达思念,即使身处在不同的地域,依然思念那个人。


    *


    天气慢慢变热了,又是一年夏天要来了,去年杜珍娘就嫌热,今年她琢磨着要建个冰窖,好在自家人凉快凉快,可惜一打听冰窖的价格,立刻倒吸冷气。


    居然要一千两!这钱其实家里拿的出来,但杜珍娘舍不得,没法子,只好继续购买高价的冰块。


    “其实要凉快不也难,娘多去买些糊窗户的明纱,夏天把窗户打开透气好了。”没空调,只能加强通风了。


    杜珍娘忍痛点头,也只能这样了,“那我早点去集市上置办齐全,再给潭哥儿送点去,他没时间买。”


    说沈潭沈潭就到,正聊到他,沈潭就神色郁郁的出现了。


    “呀,潭哥你今天没去马球队练球吗?”听说马球比赛正进入决赛阶段,沈潭已经把所有空余时间都扑在马球上了,今儿怎么有空出来闲逛?


    沈潭就是为了这个来了,他摇头,“我想找你借医书,那本《秘医典》还在吧?”


    “应该还在,我等会儿去给你找,怎么了?”


    沈潭唉声叹气,郁结于心,“我惯常骑的那匹马,生病了。”


    “哎呀,那要赶紧去治啊!是不是大夫没治好?你等等,我马上去找书。”沈知澜蹭一下站起来,这是大事啊!马球马球,不管骑手重要,马匹也重要,而且骑手平时都有惯常骑的马,配合默契才能事半功倍,马匹突然生病,沈潭的实力至少要减三分之一啊。


    沈知澜了解马的重要,所以才要快点治好。沈潭坠在后面,一起去书架上翻找,碎碎念着:“马生病好几天了,起初就是精神不振,让它休息结果精神更不好了,请了兽医来,对方开了药,马吃了也不见好。”沈潭一想到这个,就心情不好,“求人不如求己,我还是自个来吧。”


    沈潭本身对兽医就有研究,加上熟悉自家伙伴的习性,自然要比外头请的大夫更可靠,他拿着翻找出来的医术,当即开始找法子。


    兽医跟儿科一样难学,因为患者都不能表达自己的痛楚,纯靠大夫的经验丰富去判断,而兽医又要再被忽视一点,虽然牛马都是重要的财产,但始终比不上人。


    牲畜要是患病,基本就靠摸索着治疗,治不好就只能等死。


    沈潭怎么忍心战马变成这样?况且磨合不易,他还是想抢救一把,找到几个合适法子后,他打算都试试。


    看他这么紧张,沈知澜提了一嘴,“记得根据体重,换算一下用药量。”


    牲畜个头比人大,药量不够效果不好?


    “还有这种讲究?”沈潭一愣。


    “肯定有啊,小二药方不是要适量减半?牲畜就要适量加半吧?”


    沈潭双手合十,“有道理!我再去找大夫问清楚,马上就试。”说完就拎着书,风风火火的跑走了。


    他走了,沈知澜还是不放心,干脆在系统内查找,用八卦值交换了更准确的比例。


    人用药转化成兽用时,根据体型不同有不同比例,人是衡量单位的1的话,


    牛马这种大型动物,比例是1:5,


    猪羊等,是1:2.


    猫狗等,比例是1:1或者1:0,25之间。


    这个比例很粗浅,具体还要看动物的体型和大小,不过至少能给沈潭省事。


    沈知澜把比例写在纸条上,追出去交给沈潭。


    沈潭如获至宝,捧着纸条去试验药方了。


    在他反复的调试下,新药方确实起效了,他的战马小伙伴很快就恢复了健康,变的活泼起来,不过之前掉了膘,还得要养一养才行。


    就算如此,也足够沈潭高兴了,他的小伙伴又回来啦,又能继续在赛场上驰骋了。


    他们两却没想到,这个简单的,信手可得的药量比例,难住了多少大夫。


    *


    百珍园。


    百珍园还有一个下属的牧场,养的大量战马,主要是育种用的种马,假如养的好,就会送到各地分散的马场,优中选优的繁育。


    育马场的管事刚巧姓马,被大家称呼为老马,他正好在照看面前的育种马。


    “怎么看着没什么精神?是不是你们喂的草料不好?”


    “我们怎么敢啊老马,还是从前的比例,鲜草干草加上豆饼,混合上麦饼,一点都不敢松懈的。”这些育种马,秋收时要送到各地去培育战马,他们怎么敢马虎?


    老马也知道属下在这些事上不敢松懈的,只是马看着确实没精神,有些怏怏的。


    “或许是天热,热着了吧?多加上一勺饮水。”老马吩咐着属下,让他们更上心些。


    要是育种马出了问题,一整年的战马都会跟着出问题,该出生的马接不上退役的马,青黄不接的话,所有人都要跟着吃挂落。


    对于马匹出现任何问题,老马都很上心。


    听他的吩咐,马场立刻增加饮水,很可惜,喝了水的马匹没有精神抖擞,还变的更加萎靡,甚至还有两匹马开始拉稀。


    老马哪儿还能坐得住?立刻就去找了熟悉的兽医,让他们赶紧治疗,兽医们看了马看了粪便,照方抓药,吃下不见好转。


    “这要咋整?这要咋整?”老马急的团团转,恨不得亲身上阵代替马生病,至少他长了嘴会形容自己哪儿不舒服,而马儿们只能瘫倒在地,唏律律的叫唤。


    “赶紧换方子啊!现在这个方子不管用!换啊!”


    两名兽医彼此对视,有些迟疑,老实说,他们觉得这个方子是管用的,他们用来治过很多病,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次不管用。是要坚持用药,还是换方子再试试?


    在老马一叠声的催促下,他们只能又换了方子,很好,三天后,育种马倒下五分之一。


    老马以头抢地,哭天喊地,也没能阻止马匹们的倒下,他哭求着让兽医们想想法子,救救这些育种马,不然他的脑袋瓜就要保不住了。


    兽医同样急的眼中全是血丝,他也没奈何,症状和药方都是对的,就是不起效,他们能怎么办?可要是继续治下来,万一把全部的育种马都给治死了,当真就没了活路。


    事关战场,延期交付育种马就是违抗军令,他们不打算试试自己的脖子有多硬,没奈何,只能上报给太医院。


    第158章 第一百五八章


    马场一边请了太医院精通兽医科的大夫来援手, 一边商量要不要去民间寻找合适的大夫。有道是病急乱投医,他们现在就是如此,恨不得赶紧来个大夫治好病。


    偏生这事还不敢往外声张, 需要低调解决。


    兽医请来后, 马场原先的两位兽医互相嘀咕着, 要不要再去民间寻两个大夫来治。太医院有太医院的长处,民间大夫也未必没有精妙之处, 说不准偏方治大病呢。


    尤其是马场的兽医有一位同门师兄弟, 之前刚好接了一个相似的病例, 结果马匹的主人自己摸索着治好了,听说病例相似, 兽医动了心思,想去打听打听。


    他的同伴连忙打断他的蓄力, “快算了吧,不知名大夫开的药方你也敢试吗?小心吃出毛病来。”


    不知道哪儿来的胡混大夫, 入口的东西谁敢吃?


    兽医甲考虑之后,觉得两边说的都有道理, 但耐不住好奇,还是去找了师兄弟打听情况, 甚至偷偷看了那匹治好的马, 之前还病恹恹的, 现在已经养回来大半,当真是神奇。


    与此同时, 太医院的大夫治疗逐渐有了成效,至少那些马儿不再拉稀了。


    现在人医和兽医的界限并不明显, 一旦出现大规模的疫病,甭管是医人还是医马, 都要拉过去干活,充分论证了黑猫白猫论,别管什么情况,治病要紧。


    牛马可是非常重要的生产资料。


    只是这病并不能算做治好了,只是控制了病症蔓延,加上马场把健康马和生病马分割开来,才有这样的成果。


    老马点算健康马差点厥过去,整整二百匹育种马!现在还活蹦乱跳的就剩了七八十匹,一半重病,一半中病,都不怎么健康。


    “这样不行,还是没控制住,以前是一刀噶死,现在是钝刀子割肉,来来回回没个停歇,早晚都要出事,还不如痛快点呢!”老马来来回回的踱步,终于狠下心来,“老陆,你的说那个师兄弟,是什么情况?”


    *


    所以在绕了七八个弯后,一层绕一层,终于绕到了沈潭面前,沈潭一脸懵逼,“请我去看病?不是等会儿,我什么时候会看病了?”


    “不是看人,是看马,跟您之前的战马生了一样的病,我的师弟想请您过去讨教讨教。”跟沈潭相熟的兽医点头哈腰赔笑着。


    对方年龄当沈潭的爹还有余,看人这么赔笑沈潭于心不忍,于是沈潭答应了,“我可以去看看,但是不能保证治好。”


    “您只要肯去就好。”对手也是慌了,才会想出这样的主意。


    沈潭跟着对方去了郊外某一处民房,见到一匹病恹恹的骏马,沈潭心疼的直抽气。


    从毛色和体型鬃毛来看,这马一瞧就是精心圈养的,花了大力气养护,现在病成这样,就跟家人受伤一样让沈潭难过。


    他心疼之余摸索着检查马匹的情况,在他娴熟的安抚下,马匹很快安静下来,用舌头舔他掌心。


    马儿性子温顺,即使到了病痛中,也不会尥蹶子伤人。


    检查后沈潭渐渐心里有数了,这马跟他之前的赛马生的病差不多,唯一的问题就是被耽误了治疗。


    “中间是不是不见好所以换过方子?”他探头问。


    “哎呀这个都能看出来的,当真是神了!就是换个方子。”


    “其实原先的方子没什么问题,就是剂量不够导致效果不好,匆忙再换一个,结果还是同样问题。”沈潭抬头,“我先回去翻”


    等等,他看到了什么?马蹄铁上的印记?


    这不是百珍园的徽记吗?


    凡是百珍园旗下的马匹,蹄铁上都会有这么一个记号,虽然很小,但沈潭是谁?百珍园所有的马,光看马尾毛他都能认出来,


    更何况还有这么明显的印记,他又不瞎!


    “我先回去翻翻医术,拟一个方子出来,再看看能不能治。”沈潭顺畅的接了下去,他知道现在他不能打草惊蛇,还是要先摸清底细才行。


    “好好好,能治就好。”


    “生病的就这些马吗?”他状似不经意打听。


    “其实还有一些,症状都差不多,只有这几匹症状轻点,还能动弹,照方抓药就行。”


    “瞎说,什么照方抓药,人看病要望闻问切,难道马就不需要了?光隔空问诊能看出什么东西?”沈潭生气的斥责道,“要让我看病,就要好好看,不然不是砸我招牌吗?”


    嗯,你有什么招牌吗?


    对方被沈潭一激,当真是晕了头,况且沈潭说的都在理,只好唯唯诺诺,不停点头,就是不松口说要带沈潭去马场看看。


    沈潭更加笃定,这些骏马莫不是悄悄从百珍园偷的?本来就是贼赃,当然不敢露了行迹,所以他装成妥协的样子,“行了行了,先治病要紧,我回去抓药了。”


    沈潭从这边一脱身,扭头就去了百珍园,他在那边还担了个职位,管这些事是理所当然的。


    掌管良马的农官指天画地的说自己绝对连一根马毛都没泄露出去,要是泄露了他拿头来见,可是沈潭见到的马蹄铁同样真真的,不容作假。


    那农官仔细想了想,“要是说起马蹄铁的话,我倒是知道还有另外一个地方”百珍园只培育最顶尖的品种,优中选优,而大规模的育种,只在另外一个地方。


    怕不是那边泄露了?


    农官这下更着急了,那可是育种马!真要流传出去可就出大事了,当即就传问马场的管事,老马。


    老马一听还了得?传出去他的职位当场就得给人撸了,所以立刻拍着胸口保证自己绝没有干这种监守自盗的事,为了自证清白,老马还要亲自带队,把偷马贼给逮住。


    沈潭一想有理,还是先把这事弄清楚,于是跟着百珍园的队伍,还找了一个三十人小队,人乌泱泱的去了约好的郊区木屋。


    *


    “哈哈,哈哈哈!”沈知澜听了前因后果,笑的肚子抽筋,前俯后仰,话都说不出来,一旦看到沈潭郁闷的表情,他笑的更开心了。


    “不行,不行了,先让我笑完”沈知澜乐坏了,看他笑的这么开心,沈潭也撑不住笑了。


    这算什么?这算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打自家人!当时埋伏在小屋外的冲进来时,懵逼的兽医,傻眼的老马,挨了马蹄的农官,那叫一个乱啊!


    沈潭站在中间,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恍惚觉得自己在唱大戏。


    沈知澜一手撑腰,一手扶墙,“那后来呢?”


    “后来总算是解释清楚了呗!原来不是偷马,是育种马出了问题,他们不敢上禀,悄悄的治,等上官发现时,至少惩罚能轻些。”


    “他们也确实为难,不过这病到底是从哪儿传上的?”


    “谁知道呐,马场正在查,总要查个原因出来的,不然下一次还在继续发病。”


    “那你的,有把握治好么?”


    沈潭摸了一把自己的鼻尖,“其实我只有四分把握,如果加上你给的用药比例,应该能提到六成。”


    六成,也不算少了,沈知澜催促,“那你赶紧去治啊!这些马要紧,你不是说好多马都掉膘了吗?”想要养回来可不容易。


    而且养一匹马至少也要三到四年才能派上用场,现在死掉,等于四年心血全费。


    沈潭犹豫,“我知道,但是那用药比例是你提供给我的”他小心翼翼抬头,“我就算了,还告诉别的兽医吗?”


    “当然可以啊,有什么不能说的?”沈知澜不明白他在纠结什么。


    “澜哥儿,你可能不明白配比的意义。这东西就跟那些百年老字号的秘方一样,每一代的当家都要到临终前才肯交给下一代,是能安身立命的东西。你告诉我,我自然不会出去乱说,可告诉外人,外人会用来赚银两。”


    “可是他们不光赚了银子,还治好了很多牲畜啊,功德里有一百份的话,咱两至少沾光能占上一份吧?”沈知澜开过玩笑后,正色道,“而且潭哥,用药比例跟食谱菜谱又不同,那是治病的东西,“用”才是它存在的最大含义,而不是“藏”,


    如果一直藏着掖着,那不是毫无意义吗?”


    “你想想医典上有多少先人智者留下的古方?他们难道也要敝帚自珍?但他们没有反而大胆公布了药方,后人才能在他们的基础上,一代代的改良改善,造福更多人,一个比例,藏着干嘛?”


    沈知澜又补充,“再说了,比例不是我发现的,也是书上记载,我们顶多是帮忙传播。”


    “我懂了。”沈潭深深吸气,“造福后代,自然比眼前的一点利益更好。”


    “对啊,没准后世的兽医史上,还会提到潭哥的名字,上书“近代兽医学奠基人”什么的。”


    不过这个饼画太大,沈潭表示婉拒了哈。


    还是先* 把眼前的活干完要紧。


    沈潭先是让病马停了药清清肠胃,再按照新方抓药,这次给了足足的药量,马儿很快就止泻,一天天好了起来。


    过了五天,重症的转为轻症,轻症的差不多好全了,接下来就是慢慢养着。


    沈潭生来就喜欢这些动物们,不论是大型还是小型都沟通良好,马儿汇聚荒野灵气,纵横四野。


    沈潭正在帮着刷马,马刷在马腹上扫过,高大威猛四肢修长的马儿在他手下,总是乖乖听话的。


    他眼中的喜爱不能作假,旁边有个同样在刷马的老汉笑道,“小伙子,看你这么喜欢,以后去兵部当个军需官如何?专门管站马。”


    “我倒是想,就怕人家不收。”虽然沈潭知道不行,但不妨碍他畅想未来,能干自己喜欢的事情谋生,多幸福。


    “怎么不可能啊,我认识兵部的军需官,他就喜欢你这样的年轻人,你要是过去,保证能得到重要。”老汉絮絮说着。


    这话题就稍微深了点,沈潭但笑不语,继续刷马,等到刷马完毕,他把几个不同来处的兽医汇聚到一起,讲出此行目的。


    “这次治病的新方子我写下来了,可以分享给你们。”


    几位兽医面面相觑,都呆住了,啊?还有天降馅饼这种事吗?他不怕自个拿着去谋利吗?


    “是谋利,可是也顺便治好了不少牲畜,功德至少要算我一半吧?”沈潭开了个玩笑,“其实我的方子也是从古书里增减删改而来的,算不上贵重,胜在对症。”


    看着对方感恩戴德,不住道谢,沈潭真觉得诚挚的感谢,比什么都好。


    接下来的才是重点,他把整理好的兽用药比例也告诉了这几位,方便他们以后行医,或是以后发现了更妥当更和谐的比例,也好及时更改。


    几位兽医捧着薄薄的纸片,别看上面只写了简单几个字,要行医多少年,治过多少牲畜才能摸索出这样的经验啊,说是重逾千斤也不为过。


    任何微小的进步,背后都是好几代人推动的努力。


    几位兽医结巴了,“就这么,交给我了?”他们是不是该叩个头,认个师父什么的?


    沈潭不解其意,“对啊,以后你们要是碰上医术不错的兽医,也可以告诉他,这样治病更快么。”


    事情交代完了,沈潭见那几位没什么反应,摇摇头先走了。


    其实不是他们没反应,而是彻底呆住,不知道做什么回应才好,捧着别人给的金豆豆,确实会很惶恐。


    可是对方人都走了


    几位兽医想拒绝吧,当真是放不开手,对学医的来说,正确的方子比什么东西都珍贵,眼睛放上去就黏住不动了,谁能放手,谁舍得放手?


    几位兽医想了想,觉得记得不能白得人家的东西,对方不图利,那就替他扬名吧!也不算是辜负了。


    在沈潭不知道的时候,他的神手之名扬的飞快,毕竟兽医是一门格外吃技术的行业。


    等几位兽医也走开后,刚才那个刷马的老汉才从角落里站出来,捋着胡须道,“有医术常见,有医德难见啊,这小伙子前途无量。”


    他的军需官,这不是现成人选吗!小伙子再干几年,就能挑大梁了。


    老汉哼唱着小调,得意洋洋去打听小伙子姓名去了。


    不过得到的消息吧就让老汉痛心疾首了,小伙子居然是宗室,并不能出仕。


    这不是浪费人才么!有能力的人居然得不到重要,只能搁置,浪费,妥妥的浪费啊!


    微服出巡的兵部尚书并不肯放弃,实在是沈潭投了他的胃口,而且合适的军需官难寻。


    专业性强,要求高,但责任大担责重,实在是难找的要命,好容易碰到一个方方面面都合适的,兵部尚书不肯轻易松手。


    就是受制于那条案例。


    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尚书眼珠一转想到了合适的法子。除了衙门里正式的官职,其实还有许多“编外”帮着出谋划策,毕竟一人计短二人计长么。


    尚书请了百珍园的农官出面,只说需要一个常驻的兽医,遇到难题时可以找人求助。


    沈潭不解,“我的医术不算好啊,全是自学。”


    他只敢试探着治疗。


    “这没关系,可以商量,有事找你你来就行,一月月例五两!”


    沈潭握住对方的手,“这个活我接了!什么月例不月例的,主要是我喜欢翻医书,研究方子!”


    有这种只拿钱不干活的好事,他当然要做啊。


    建立好了练习,以后才好一步步的把人才揽入怀中啊。


    不过沈潭这次治病还是出了场风头,因为那些育种马事关要紧,他得了一场嘉奖和赏赐,表扬他对朝廷的贡献。


    别的赏赐不稀罕,关键是赏了他一匹骏马,才是沈潭最欢喜的,可惜他已经有配合默契的伙伴了。


    “送给我?”


    沈知澜诧异反问。


    “对啊,送给你,这场赏赐自然有你一半,如果不是你提比例的事,我还未必能治好那么多马,你不让我对外提,但是我心里有数,总要分点什么才好,想来想去就把马送给你啦。”


    “这么神骏的马,就算给我,我也只能养在后院拉马车,岂不是暴殄天物吗?”沈知澜也喜欢马,但他不忍明珠暗投,让骏马沦为虏马。


    “还是养在百珍园那边,那边环境好,偶尔我们去骑一骑就好了,我跟我的伙伴待在一起,它也要跟它的伙伴待在一起么。”


    沈知澜望着这匹骏马,忍痛做了决定,还是放养吧。


    这匹本身就出自百珍园的骏马,一扭头就回到原先的马厩内,不过它换了主人。


    有了好马,他对骑术兴趣大增,常溜去百珍园跟同伴一起纵横快活。


    第159章 第一百五九章


    他们喜欢骑马, 沈知汝也喜欢,逐渐爱上了驰骋的快乐。加上现在爹没在家,娘对女医堂正热乎, 还不赶紧趁着这个机会玩, 还要等到什么时辰?


    沈知汝虽然骑术不佳, 但是胜在胆子大不怕摔,习惯了矮马再切换成高头大马她也不怕, 还玩的特别开心。


    “怪不得你们没事喜欢来骑马, 当真是好玩。”沈知汝绕场一周, 体力耗的差不多了,这才兴冲冲的下马。


    “小心吹了风头疼。”


    沈知汝拿帕子一抹, 乐哈哈的去旁边休息,兴致盎然扬着手帕, 看弟弟练习骑术。


    沈知澜同样骑马从横,沈潭怪叫一声, “看我的马腹藏身!”单脚一松,身子一窜, 就藏在了马腹之间,而奔马的速度丝毫没有减慢, 沈潭在中间稳如磐石, 竟然一点不松懈。


    跑出去百来米, 他才重新上马,“厉害吧!”


    沈知澜只顾着鼓掌了, 实在没见过这样的名场面,一个词, 牛逼!


    沈潭重新上马,又突发奇想, “澜哥儿你的箭术好,有没有想过练奔马射箭?难度很高喔~”


    射移动靶子难度确实成倍增加,比射固定靶子难多了,正好沈知澜嫌弃箭术没有目标,当即决定要试一试。


    他倒回去找弓箭,绕了两圈没找着,倒是旁边韩子期的堂兄主动贡献了自己的弓箭,“先拿去试试。”


    “谢啦畅哥!”沈知澜一把揽过弓箭,兴冲冲的准备尝试奔马射箭。


    看着他们在场外热闹,沈知汝不服气的比划着胳膊,唉,在气力这点上确实赶不上弟弟,她只能拉开三力的弓,精准度还会大大降低,箭术课成绩就是低空飞过。


    旁边韩子畅笑道,“这有什么好比的?他的力气比你大,但是你的书法也不错嘛。”


    沈知汝扑哧笑了,“你这马屁拍的太离谱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澜哥儿的书法可是你爷爷亲自指点过的。说别的我还认,书法我可真不敢认。”


    韩子畅讪讪一笑,这才是拍马屁拍到马腿上,为了转移话题,他拿出随身荷包,“我这里有南货铺子新来的荔枝好郎君,尝尝吗?”


    荔枝是南方的特产水果,一贯就是名贵水果的翘楚,鲜果更是贵逾黄金,非上等人家不能吃用。当然下有对策,用荔枝做的


    蜜饯果子应运而生,荔枝好郎君就是用荔枝和梨子果肉做出的风味蜜饯,味道特别的好。


    “哎呀,荔枝都上市了?”


    “是早荔枝,今年头茬的果子,尝尝?”


    沈知汝捻了一个,果香扑鼻鲜甜可口,味道当真是好啊。


    “喜欢就多吃几个,我不爱吃这口。”韩子畅含笑说着。


    一荷包的蜜饯,很快就消下去一半,沈知汝吃着吃着,见弟弟回转了,起身去迎接他,还把蜜饯塞他嘴里。


    “什么东西?”沈知澜冷不丁被塞了东西,品尝到甜味后仔细回味了下,“好吃,谁家的蜜饯啊?”


    “头茬的荔枝蜜饯,怎么样?”


    “好吃。”


    “我再讨两个去,你再尝尝。”沈知汝笑着奔过去找韩子畅讨要蜜饯,韩子畅干脆把荷包给了,让他们两慢慢吃。


    沈知澜就看着姐姐熟练的从别人手里讨要零食荷包,眼睛不禁一眯。


    在这点上他跟姐姐习惯相同,不熟悉人手里的东西,不论是什么都会直接拒绝,只有纳入熟人范围内的,才会嬉笑无忌,随心又随意。


    现在姐姐这表现让他不得不多看两眼啊。


    沈知汝似乎没发现,还在商量说要不要给家里买点蜜饯待客,沈知澜忍不住打断她,“太贵啦,又是头茬的果子,至少要五两一斤,还是买点别的吧。”


    “这么贵啊?那还是算了。”沈知汝愣了愣,价格也太高昂了,她放弃了这个打算。


    正好韩子期走过来,沈知澜高声喊着,“这边这边!”


    韩子期奔过来,“什么事?”


    “没事。”


    “没事你喊我干嘛?”韩子期被他的操作弄的摸不着头脑。


    因为刚才他想打听韩子畅的事,奈何本人在场,所以沈知澜只能住嘴,换个话题:“刚才我练的箭术怎么样?”


    “是这个!”韩子期着实没见过这样的玩法,只能用厉害来形容,奔马晃动还能稳住身形,一箭正中靶心,当真厉害。


    韩子期恨不得自己也学会。


    沈知澜打着哈哈说,来来来我教你,逐渐把人引开了,等到二人单独场合,这才装做不经意的问,“最近怎么都是畅哥过来啊,其他人怎么没来啊?”


    他们两互相会约着带上兄弟姐妹一起玩乐,或是踏青或是诗会。不过踏青多是沈知澜组织,诗会就是韩子期挑地方。


    韩子期吐舌,“他们啊,被关在家里闭门修炼内功啊,就是快府试了,只能蹲着不出门,等着百尺竿头再进一步。”


    “那畅哥不跟着闭关啊?”


    “上次畅哥的时文得了优的评价,所以才换来一天假期,还不如他痛痛快快的撒撒欢啊?”韩子期摸了摸衣襟,“倒是爷爷,没说什么时候让我下场一试。”


    “你启蒙晚,别人学了五六年你才学了两三年,肯定赶不上进度啊,还不如有了完全准备再下场。”沈知澜又想起科举制度来,“况且你考一场试还要回原籍,来回折腾几个月,路上多麻烦,韩爷爷估计是想到这点,所以才让你安心读书罢。”


    “倒也是这个道理。”道理韩子期不是不懂,就是要多纾解纾解情绪,才能想的开。


    沈知澜就顺着头安慰他,好在韩子期很快想了个透彻,不在意这一节。


    就是韩子期发觉澜哥儿突然跟落枕一样,时不时就要回头看一下,问他是什么原因,他又打哈哈不说。


    当真是怪。


    这场骑马会沈知澜当了回头怪,当然是他发现了蛛丝马迹,他姐跟韩子畅之间,绝对!有!猫腻!


    就是这事该找个什么时机开口呢?


    这个时机来的很快,韩家的孙辈集体回原籍备考,不参与考试的韩子期要去送人,沈知汝催促着弟弟也混迹在送行队伍之中。


    好哇好哇,对着其余人严防死守,没想到被自家人偷家了!沈知澜痛心疾首,捶胸顿足。


    他还觉得自己眼神厉呢,连这个都没看出来!哼!


    所以等回家路上,沈知澜打直球了,再纠结几天他怕他都不知道怎么开口了。


    没想到沈知汝皱眉苦思,“我跟其他人也是这么相处的啊,有什么问题?”


    “你说的其他人,大部分是你的堂兄弟,剩下的就是闺中密友,要说相处,跟韩子期怎么不这样呢?”


    “韩子期不算,我还是拿他当弟弟看,没长大的小孩”沈知汝喃喃自语,又低声求教,“真的很特殊么?”


    “你觉得咧?”沈知澜无语。


    “好像确实。”沈知汝觉得面上微热,小声嘀咕,怪不得,韩子畅临走时再三强调要等他回来,一定要等,原来是这个含义。


    “嗯,姐说什么?”


    “没,我没说什么?”沈知汝条件反射否定,又嘀咕着,“我跟他玩的好,也不能说明什么啊,我们跟韩家不是一贯交好么?”


    “哎,我的傻姐姐啊,交朋友不看门第贵贱,亲事可要看啊。”沈知澜意味深长道,倒不是看不起自家,而是差距实打实存在。他们只是众多沈姓的一个,韩相那可是四相之一啊,声望权力根本不是自家能比的。虽然韩子畅也只是三房,但前程不可估量,自有上好的闺秀等着,如果跟姐姐婚配,着实是高高高攀了。


    “喂,你可不许去告状啊!要是我听到风声,小心我揍你!”


    “我去告什么状啊,我倒是巴不得你能找到如意郎君呐。”本来日子就不好过,再找个看不顺眼,当真是如鲠在喉,如石子在鞋了。


    只是这样高攀的亲事,他也担心姐姐受委屈,被婆家挑剔,被妯娌欺负,想着想着,真是头都大了。


    沈知汝反而比他想的开,“走一步看一步呗!他要是诚心,这些问题不是该他来解决吗?我才不操这个心呐!”


    “好吧好吧,姐这么想得开,反而是我想太多。日子都是人过的,只要有心,总能过的好。”沈知澜心想,一动不如一静,


    倘若韩子畅当真有心,自然会披荆斩棘,穿山过海而来。


    哼!


    *


    不过现在韩子畅本身就在披荆斩棘,奋战科考,他心知只有考出出色的成绩,他才有自主的婚姻选择权,不由得拿出十二分精力,应对科举。


    而这时,一去许久的沈齐,终于回来啦!


    自他走后,杜珍娘常常算日子,不知道他何时归来,归来又是什么模样,起初还日日念叨,后来逐渐不说话了。


    但沈知澜知道,娘这是把思念藏在心底,藏的更深了。


    然后没有提前通知,没有事先预告,沈齐就出现在家门口,带着大包小包的。


    杜珍娘偶然回家,险些以为家里遭贼了,正要去摸门背后的木棍,然后就看到沈齐龇着牙直乐。如果不是熟悉的笑容,当真认不出来。


    木棍落地,杜珍娘直接过去,狠狠抱住沈齐的头,呜呜的哭起来。


    沈齐差点被勒的背气,看到杜珍娘这么激动,也只好小声安慰道:“我这不是回来了吗?那儿都是好好的,别哭了,该高兴才对嘛!”


    “你还知道回来啊!”杜珍娘又哭又笑,然后想起这趟出差的目的,“等等,你的差事交了吗?回来也要先交差事啊。”


    “肯定是先交了差事才回来的。”沈齐展开袖子,“看我赶路的狼狈样,就是为了早点回来。”


    杜珍娘看他,衣衫皱巴巴脸上黑黢黢头发乱糟糟,确实很难看,她破涕为笑,“等等,我去给你烧热水去,你好好洗洗。”


    出远门的人怪不得要接风洗尘,果然是要好好洗洗。


    沈齐好好把自己洗刷干净,就听到小儿女嬉笑着,踏着轻快脚步回家的声音,光是听到正房的动静,儿子就先说,爹肯定是回来了!


    女儿奇道,你怎么晓得?儿子回答,因为从娘的表情里看出来的!


    孩子们正要扑过来,吓的沈齐连忙高喊,洗澡呐!扑什么扑,孩子哈哈大笑,一个说要去集市上打酒,一个说要买鸡鸭,庆祝爹回家。


    小小的室内聚齐了家人,就充满了无限的温馨。


    举杯欢庆后,家人不免问询沈齐一路的见闻,沈齐想了想回答,“北地确实跟我们这里不同,见到不少有趣的事。”他说了路上的糗事,还有不同的风貌人情。


    “差事也办的差不多,宗令大人让我们先回家歇几日,然后再继续办差。”沈齐一下想起带回来的种子,“这东西可要了我二两银子一包啊!要是种不出东西来,我可,我可”t他先撑不住笑了,“惹了我,就是惹到棉花了!我总不会再倒回去找他算账。”


    他立刻就要去拿种子,被杜珍娘嗔怪着拦住了,“先吃饭,轻重缓急分不清啊!”沈齐这才做下继续吃饭。


    吃过晚饭后,沈齐记得给几个孩子带的摆件礼物,接下来的就是不远千里带回来的各色种子,他尽量挑了不同的种子,广撒网争取捕获不同的鱼。


    可是沈知澜实在没有点亮透视技能,猜不出这是什么东西,瞪眼。


    他于是把种子分类用废纸包好,再把种子一分为三小粉,打算挨个种出来试试。


    这些种子加起来包了十几个纸包,就算是撞运气,也应该会有一两个特殊品种。


    沈齐伸长脖子,“这些要怎么种?”


    “种子大的就盖一层薄土,种子小的就先育苗。”其实沈知澜自个心里也没底,但是装出有底气的模样。


    沈齐当然自无不可,他们全家齐动员,把前院和后院的荒草全给拔了,用石头和碎砖砌出小径来做分割,做出了十二块“试验田。”


    “好咧,齐活!”真别说,家里这么一修整,看起来整齐多了,而且想象一下以后生机盎然的模样,别有一番野趣。


    杜珍娘催促沈齐快点去问差事的下一本,早些干完早点得差事,岂不是更棒?


    沈齐无奈离去。


    宗令早就安排好了该怎么办,京城郊外五十里有一处稍偏僻的皇庄,虽偏僻但是面积够大,足够种上多多的红菜,如果榨出来的红菜汁真的能够变糖,那就可以开始扩大规模了。


    一事不烦二主,这事还要沈齐继续干,到时要种几百亩红菜也要他继续担责。


    沈齐刚到家又接手新任务,不得不蹲到郊外去,研究榨糖术。


    现在的糖多数都是粗糖,甘蔗榨汁后熬煮粘稠,去掉水分,逐渐会变成凝固的糖块,这样的糖块总是带着暗红色,也被叫做红糖。还有一种麦芽糖,只有浅浅的麦色,但因为麦子糯米都是主粮的一种,价格比红糖高,做点心的多数都是麦芽糖,这样卖相好。


    沈齐一通忙活,先切果后榨汁,依法炮制后果然得到了粘稠的糖液,甜滋滋的,但是这玩意同样红通通,比甘蔗糖还要红啊,根本没卖相可言。


    第150章 第一百六十章


    沈齐这段时日苦读了不少的专业书籍, 知道些去掉颜色的法子,但也仅能从深红色,变成浅红色而已, 达不到雪白的程度。况且这样的法子造价不菲, 做出来的糖价格水涨船高, 并不能推入千家万户。


    沈齐还记挂着那句,要让大焱朝人人都能品尝到甜蜜的话, 所以一门心思想要把差事办到最好, 于是督促所有匠人研究去色的法子, 成功者重重有赏,并且他自己也加紧翻阅农书, 想要找到对应的法子。


    有同僚见沈齐这么上心,不由得劝道, “齐兄,做到这个程度已经足够, 我们其实已经做到该做的事。”红菜确实能够榨糖,他们还千里迢迢的带回来红菜的种子, 种植方法,按理说差事已经完成, 只需要上交上峰, 等候论功行赏而已, 还忙活什么呢?


    沈齐瞥了对方一眼,好声好气的解释:“我们把差事一交, 然后呢?”


    “啊,什么然后?”同僚挠头不解。


    “上峰接到这样的红糖, 难道能直接上交?还是要找人研究怎么去掉红色。我们遇事想到上峰前头,先把事情办的妥当, 上峰才会放心。”


    同僚佩服道,“是我想的浅了,没有齐兄思虑周全。”怪不得人家是主使,自己连个副使都没混上,差距实在太远。


    沈齐继续带着匠人们研究怎么去掉红菜里的颜色,一晃就是五六天,直到人提醒才想起,他已经有七八日没回家了。


    城郊的庄子离城内还有几十里路,他们都是五日回家一趟,沈齐错过回家的时间,醒悟过来连忙收拾好,回到阔别的家中,感受着家人们的喜悦。


    他每日折腾忙碌,不就是为了此刻么?妻儿在侧,衣食温饱,余愿足矣。


    吃饱喝足,沈齐就躺在树荫下,享受难得的闲暇,毕竟明日他又要赶到郊外,不知道下次回家又是什么时辰。


    杜珍娘絮絮叨叨念着家里的杂事,眼看天气变热,度夏的物资该置办了,凉席,纱账,冰鉴,还有风轮等等,都可以提前租用,只要交给租赁行一定的金钱就行。杜珍娘寻思租用更合算,就打算用租的。


    沈齐听着不住点头,表示一切都由她来做主。杜珍娘听出他的心不在焉,嗔道,“耳朵还在这儿,心早就飞到不知名的地方去了吧?”


    “哪儿有?我不是好端端在这儿吗?心也在,耳朵也在。”沈齐才不肯承认。


    “少来,你动动眉头,我便晓得今天你想的是什么。”多年夫妻,彼此的细微动作都瞒不过,沈齐有心事她当然看的出来,只是见沈齐不肯讲,就主动问了。


    沈齐叹气,“是差事上的事,我遇到一点难关,正琢磨着该怎么处理,跟你没甚干系,倒是我把差事带回家里来,这不是等于变相加班吗?”


    杜珍娘扑哧一笑,澜哥儿没事就喜欢讲些俏皮话,家里人不知不觉就学会了,有些俏皮话虽然粗俗,倒是格外贴切。


    “差事也是正事,偶尔想想没什么,我也帮不上忙,只能劝你多休息。别太累了,活儿哪儿是干的完的?”


    这话沈齐当然懂,转移思路问起杜珍娘家中事来。


    他们两细细碎碎的说话声传来,飘进沈知澜的耳朵里,他在心头一转,立刻就猜到沈齐在烦恼什么。


    甜菜榨汁,接下来就该是脱色了吧?


    红糖也有甜蜜的口味,但是白糖卖相好,甜味纯正醇厚,做高端点心也能用上,价格比红糖比至少翻了三四倍,是个绝佳机会。


    机会都送到面前,他能放过?


    沈齐正跟妻子惬意闲聊,留了半个眼睛看院子里,女儿在练琴,儿子本来在种花,种着种着突然拿出根竹筒,往里面鼓捣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玩了两刻钟还没停手。


    杜珍娘看了两刻钟,见孩子还没停手,嗔怪道,“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玩泥巴?你打算捏个什么出来,看看这一盘盘的脏水。”


    真够邋遢的,又是炭灰又是泥巴,糊的到处都是,爱整洁的杜珍娘实在忍不了。


    沈知澜连忙抬头,故意摇了摇手里的竹筒,“娘,等会儿我给你变个魔术,你瞧好了。”他指着调配好的黄泥水,“我能把这盆黄泥水,变成能喝的清水,你信吗?”


    杜珍娘伸头看,这?能变清水?糊弄谁呢!她才不信。


    沈知澜但笑不语,信不信的,在事实面前只能折服。


    他寻了一个干净瓷碗,当着娘的面,把黄泥水倒进竹筒里,黄泥水一层层穿过竹筒,掉进干净瓷碗里的,只有清澈澄净的干净水,慢慢积攒了一个碗底。


    “咦?你这是变了什么戏法?”杜珍娘不信邪,亲自握着竹筒倒泥水,泥水穿过竹筒,被简易净水器过滤的干干净净。


    她左看看右看看,恍然大悟:“秘密在这个竹筒里!”


    “对啊,这个竹筒里的东西,可以把脏水变成干净水,只要烧热就能直接饮用,是不是很方便?”沈知澜故作得意的说,


    “而且也没加什么特殊的东西,就是纱布和小石子”


    话音未落,沈齐已经一个健步冲了过来,目光灼灼,“这是什么?”他握着竹筒,比握着金元宝还开心。


    不过这跟金元宝也没什么差别,是能够脱色红糖的关键,木炭孔洞稀疏,是很好的脱色剂,用来脱掉甜菜色素,再好不过。


    沈齐问起,沈知澜也有很好的借口,他说偶然见过小溪,上游的水流还很混浊,流到下游会逐渐变得澄澈,他通过类似的方法,就做成这个过滤脏水的竹筒,只不过多加一些木炭粉。


    沈齐亲手试验过,见泥水变清水,狠狠抱着孩子的脑门一亲,哈哈大笑起来,“唔啊!你的脑袋瓜,简直就是个金脑瓜啊!哈哈哈!”


    沈齐手舞足蹈的,一路奔到后院去,要再做个更大的过滤筒。


    沈知澜笑的肚子抽筋,对着闻声而来的姐姐却说,爹欢喜的发癫了。


    *


    发不发癫的另说,沈齐连夜做了好几个过滤筒,用纱布,大小石子,木炭等等一层又一层的铺好,第二天就直奔城郊的皇庄上,准备试验效果。


    被反复压榨又澄清的红菜汁,不论怎么脱色都带着红,汁液穿过过滤筒后,终于变成了浅红色的液体。


    成了!


    沈齐心知此事成了大半,但面上不动声色,很有风范的让匠人把提取的汁液再次提取,经过三次澄清后,糖汁近乎浅白,再把浅色的糖汁熬煮到水分干透,就是纯净的白糖结晶。


    工匠们盯着锅里的糖,顾不上烫拿筷子沾了,糖分进口,当场就哭了。


    “我从来,从来没尝过这么好吃的糖!”


    甘蔗做成的红糖含有一定杂质,放久了还会变酸,即使如此也还是颇受欢迎,只有待客才舍得拿出来,现在品尝到更加甜蜜纯净,口感醇厚的白糖,他们实在忍不住心头的震撼和感动。


    糖,代表着幸福和美好的糖,刻在人类基因里追求的味道。


    沈齐本想斥责,见几人都激动的说不出话来,只得先把话吞进肚里,亲自尝了一口,以他的阅历来说,也没尝过这种口感的糖,味道当真绝佳。


    他们很快把现有的甜菜全部压榨出汁,变成一块块的白糖,好通禀给上司。


    宗令拿到品相上佳的白糖,也是为之惊艳,口感或许还有别的糖能够比较,但这个澄净清透的颜色,当真是一绝,平心而论,他是非常愿意花高价购买的。


    宗令拍着沈齐的肩膀,不用提,这次沈齐当居首功!不光有苦劳还有功劳,论功行赏该居首位。


    宗令匆匆带着制好的白糖进宫呈上,告诉皇帝这个好消息。


    品质上佳的白糖,富贵之家需要,小康之家需要,就算是平头百姓,碰上逢年过节也舍得买上一点尝尝,实在是销路广阔,财源滚滚而来。


    皇帝亲口品尝过口味十分满意,唔,不枉他力排众议,硬是把这么一桩差事送给沈齐,沈齐果然办的是漂漂亮亮。


    天书的记载,从不出错。


    皇帝掂了掂白糖,白糖的重要和销路他肯定清楚,比现在市面的糖翻上一倍也未尝不可,可要怎么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呢?


    他问宗令,宗令倒是没有对阿堵物的鄙夷,思虑后回答,“物以稀为贵,先做出一批在勋贵富人中售卖,狠狠赚一笔,再慢慢扩大产量,在富贵人家之间销售。”


    别说金钱铜臭,神仙也要贡品香火的,人想活着,哪儿能不需要钱呢?


    皇帝不置可否,宗令便明白是自己的方案不够优秀,只好闭上嘴。


    皇帝在此刻又开始怨念天书的沉默寡言,字句如金,多个标点符号也是不肯的,上面只记载了被命名为“水晶糖”的糖面世后,一年狂揽五百万两的记载,可是要怎么狂揽法,谁也不造啊!


    那可是五百万两啊!要知道整个国库一年的税收,也差不多才两千多万两,占了四分之一,谁能不心动呢?


    皇帝越想越是心痒难耐,恨不能按住成年版本的沈知澜,把他脑袋里的东西都摇出来,那可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可惜不行,可惜不能。


    不过,他眼珠一转,这也不代表他没法子,法子都是人想出来嘛!


    *


    “招贤令?”沈知澜的半只耳朵听到这个词汇,不禁对议论的同窗沈玄许说,“前儿不是才发过招贤令吗?怎么又发?”


    “之前的招贤令跟现在的这个招贤令不一* 样啊!之前招的是农户工匠,这次招的是商人!你知道水晶糖吧?那可是宗人府刚刚造出来的新品!”


    沈知澜尴尬一笑,水晶糖指的是刚造出来的白糖,那他可太知道了!


    沈玄许没留意到他尴尬的表情,继续滔滔不绝,“听说水晶糖其色若水晶,其味赛过蜜糖,所以才有这样雅致的名字。好物


    要有好价啊!所以宗人府贴了招贤令,如果有人能想出售卖水晶糖的妙招,奖励水晶糖的利润和官职!”


    沈玄许羡慕的眼睛都快红了,“好羡慕啊,嘤嘤嘤”不知道有多少银子呢!而且奖励的利润是比例,也就多劳多得,谁能不喜欢银子呢?


    沈知澜随口道:“你既然心动,不如自己去应召试试啊,反正也没限制身份不是么!况且还是宗人府发的招贤令,咱们天然有优势。”


    沈玄许犹豫,“我又没做过生意,况且这个招贤令最后只会选一个法子吧?”不是沈玄许自轻,而是他很了解自个有几斤几两,对经济学问一窍不通。


    “那可不一定啊!集思广益,众志成城嘛!或许你想的点子刚好切中某个点呢?”沈知澜道,这跟广告公司收集员工的广告方案不是一样的?用了甲的方案,或许乙的方案也有独到之处,可以糅合到一起用。非要计较只用一个人的方案,那才是脑子僵掉。


    沈玄许一想有理,兴冲冲的推开白纸,开始写自己的方案。


    沈知澜环视一圈,抱着作业去找秦先生批改,路上还撞见好几个同窗,叽叽喳喳讨论招贤令的事,无一例外询问他的意见,他都一一作答。


    别的不说,至少敢尝试就是一件好事嘛,成不成的,至少先积攒了经验。


    不过他进了秦先生的小院后,发现连秦茂璃都在写写画画,铆足劲的准备搞出最佳方案。


    沈知澜看了一眼就收回视线,倒是秦茂璃主动过来问,“听说水晶糖的事了吗?快帮我看看,有没有什么疏漏。”


    沈知澜好脾气接了过来,点了几个地方,“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以现在的条件做不出来。”秦姑娘想象力还挺放飞,设计的方案很有意思,就是太天马行空,目前的水平做不出来。


    秦茂璃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居然是这样啊!我懂了!”她也不说自己懂什么了,又忙着写写画画。


    沈知澜等了一会秦先生才拿着砚台和毛笔过来,指点了他的功课后,放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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