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青春校园 > 八零小媳妇婚后日常 > 9、买嫁衣
    等唐秀秀两人走的时候,林丽还依依不舍的。


    从林丽家出来,唐秀秀高兴又感慨,“大姐的婆婆,可真和气,大姐应该挺幸福的吧。”


    不然,不能有那种欢乐孩子气。


    虽然没见着其他人,可只看她婆婆就知道,这家人,果然和林振武说的一样,都很好。


    林振武嗯一声,想到什么,眼神微闪,想到那时候大姐每天缩在小屋里,战战兢兢的模样,他咬牙,又松开,幸好,幸好大姐走出来了,幸好大姐夫一家人都不错。


    他眉头松开,“还成,也是有烦心事,刚不是和你说一车轱辘话,那些我都不止一次听着她和妈抱怨,生了两个孩子,胖了很多,穿啥都不好看。”


    瘦过的人,对自己胖起来的怨念更深,大姐现在是家庭主妇,每天围着孩子和锅台转悠,想得自然更多,虽然这时候,长得胖是享福的象征,可对于爱美的女生来说,也是负担。。


    让唐秀秀说,大姐虽然胖些,可依旧很好看,她有些梨形身材,但是整个人还是很匀称,看她今天穿的衣服,确实有些暴露短板,等下次有空,她得好好给大姐传一下穿衣经。


    她快走两步,背着手背对着林振武说话,“这还叫事儿?我可答应大姐,回头我想办法,保准让她穿的漂漂亮亮,开开心心的。”


    林振武听着,想着大姐真心的笑模样,只觉心里特别暖,虽然接触没几次,可她好像总是这样,不管什么事到她嘴里,好像都不是什么大事,和妹妹一起嫁人,她什么都没有,也不会哭哭啼啼,怨天怨地。


    她摇头晃脑,一副自得样子,差点被一块石头绊倒。


    林振武一把拉住她,皱眉,“好好走路。”


    “真凶。”唐秀秀佯装叹气。


    林振武顿时不知道摆出什么表情,半晌,他又出声,“怕我?”


    他大概想表现的温和点,可刻意做出来的表情,总不如无意中那么自然,竟有些皮笑肉不笑的阴险感。


    唐秀秀噗嗤一下找出来,“你还是别这样。”


    林振武眉头紧皱,“哪样?”


    唐秀秀努力板着脸学他平常的样子,“你还是这样,就这样,严肃起来,酷酷的。”


    她补充,“我喜欢。”


    林振武看她笑的可人,知道她说的不假,一时不知什么滋味,他在村里风评怎么样,他知道,村里那女孩子,就没有不怕他的,就算远远见他,也会早早躲开,被他看一眼,就吓得哭,也包括之前的她。


    “以前怎么害怕我?”


    谁让你在村里名声差呢,都快能止小孩夜啼,“因为以前和你没关系,可现在你是我未婚夫,当然不怕,振武哥,你会保护我的,对吧。”


    任是谁,被一个漂亮女孩,认真注视,这样全身心信任,心里都不可能无动于衷。


    林振武伸手牵住她,点头,“保护,以后,谁也不怕。”


    “走,去百货大楼。”他脚步轻快。


    八十年代初,政策改革头两年,在乡下,许多人还不敢私自做小生意,可县城里,改革春风已经冒出尖尖角,不管什么时代,总不缺有眼光抢机会的人。


    县城里,起了一栋三层的百货大楼,从日用百货到时兴服装,再到自行车缝纫机,家用家电,应有尽有。


    里面是水泥地,打扫的很干净,日用百货一层,每个柜台上,几乎都带着玻璃罩,需要什么,高冷的售货员会给拿,有着浓厚的年代色彩。


    大宗商品依旧是需要票,虽然各种票据即将退出历史舞台,可这时候,它还是硬通货。


    他们这趟,主要是到二楼服装区。


    这年头,城里人结婚,三转一响成为趋势,三十六条腿已经有些不够看,可在农村,根本没那么多讲究,特别穷的家庭,什么都没有,直接换亲的也有,家里不行的,只要双方同意,男方出点桌椅板凳,女方陪嫁铁锹镐头的也有,很多人,还是认钱,真金白银最动人心。


    南山村的风俗,男方家准备好婚房,彩礼钱给女方送去,基本就什么都不用准备,讲究点的女方,锅碗瓢盆,床单被褥都会陪嫁一些,算是有个过日子的底。


    所以像林振武这样,婚前带着媳妇买东西的,实在少有。


    他看唐秀秀好奇看来看去,一副什么都没见过的样子,“第一次来?”


    可不是,唐秀秀点头,“第一次来县城。”这么具有年代感的超市,她还真第一次见。


    林振武见她看来看去,满脸好奇,心里一软,“你看看有什么喜欢的,给你买。”


    虽然服装区的摆设没有后世那么琳琅满目,设计新潮,可到底也是这个时代的潮流前线,好些衣裳还是很能看的,唐秀秀眼睛都亮起来,“走吧,看看去。”


    林振武还记着这次的任务,“先看红衣服。”


    毕竟是县城,竟然有一整个区域都是婚庆服装,女士红外套红裤子,红裙子红毛衣,红皮鞋红皮靴,初春时节的衣裳,还挺全乎。


    林振武看着满眼的红,少见的有些局促,“你挑。”


    对于红色,唐秀秀很是钟情,上辈子还是社畜时,下班后,她也曾一席烈焰般红裙,游走在喧嚣酒吧,看直过一众人的眼。


    不过这个时代的服装,就保守很多。


    她眼光精准,不一会就选中掐腰上衣加直筒裙的套装,问林振武,“这一身怎么样?”


    她白嫩小脸,被红衣映衬,都带上些绯红,明艳动人。


    林振武清清嗓子,认真看过,点头,“好看。”他觉得,她穿什么应该都好看。


    他看在另一边坐着的卖货员,“售货员,这身衣裳拿出来,我们试试。”


    售货员眉头一皱,刚想说试了就要买,抬头对上林振武的视线,话又憋在嘴边。


    真是的,挺板正个小伙子,长那么凶,她站起来把衣服拿下来,“试可以,别弄脏,弄脏你们就得买回去。”


    唐秀秀看她代答不理,一脸高冷的模样,顿时咋舌,果然网上说的没错,这个时代的售货员,不用低声下气,没有考核指标,好干的很。


    不过也就这几年了,她不答话,进换衣间换衣服。


    这身体什么都好,就是有些矮,她还是习惯一六五的身高,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她想着,以后要好好补营养,二十五还鼓一鼓呢,何况她才十八。


    她还没说话,林振武转头就冲售货员点头,干脆利索,“买。”


    唐秀秀就知道他是非常满意了,“好看吧?”对于服装选择和搭配,她可是个中好手。


    林振武看她一眼,低头嗯一声,又抬头,若无其事,“不赖。”


    “夸人都不会夸”,唐秀秀在他面前转个圈,小小裙摆微微扬起,带着少女特有的青春活力,“说,我超美。”


    见林振武只看她,不说话,她掐腰,颐指气使,“说呀。”


    林振武抿唇,跟着说,“超美。”


    “这还差不多。”唐秀秀抬一下下巴,朝他抛个媚眼,转身去换衣服。


    林振武一时站着没动,只听后面有两个人在小声说话,“快看快看,她穿的那身,真好看,腰好细,怎么这么好看。”


    “看到啦,她长得白,衬的好看,我看你也选她那身试试,你也白。”


    “嗯嗯,欸,你看她表情了吗,哇,好像大小姐,又娇气又可爱的,你看你看,她对象耳朵红啦。”


    “别说别说啦,人家都听到了。”


    两人挤挤挨挨朝着售货员走过去,林振武掐一下手指,淡定又骄傲。


    老子媳妇,就是美。


    整个大楼逛下来,唐秀秀发现这时候的生产力还是不行,产品勉强齐全,可是种类还是太少,也是,这才刚开始,再等三年,那才是各行各业,百花齐放,各种商品井喷出现的时候。


    她转头看林振武,自己旁边就站着个第一批富起来的大佬,这感觉真不错。


    林振武两手都提着东西,看她看过来,“还想要啥?”


    唐秀秀摇头,“行了,我买够多的了,回家吧。”


    林振武是真舍得,衣服鞋子就不说了,护肤脂,雪花膏,沉香粉,手提包,许多唐秀秀都不知道,他倒是清清楚楚,看的出来,他攻略做的很全。


    这一通下来,小一百没了,搁着村里,许多人家一整年省吃俭用,攒一百块都难。


    林振武点头,“成,这回先买这些,等以后,再买别的。”


    至于要买什么,他没说,唐秀秀也没在意。


    对于东西,唐秀秀是无所谓,这些都是以后过日子要用的,让她说,直接放林振武家就行。


    但林振武不愿意,这时候嫁人,可是有风俗,过门这一天,陪嫁跟着新娘到男方,东西进了家,都要摆在新房里,给亲戚邻居看。


    穷点的人家就罢了,稍微有点陪嫁的,都喜欢拿出来炫耀一下,唐云云要的桌椅铺盖,也是等着这时候显摆。


    之前心思还没那么强烈,现在,林振武必不能让自己媳妇被看轻。


    桌椅他家就能做,铺盖他姐做的,其他的,必须要有,还得好。


    唐秀秀拗不过他,只能答应,“成,放我家,我过门的时候带过去,成了吧。”


    “不过现在不拿,他们给我准备个箱子,回去的时候买把大锁,回头过门头一天,我把东西拿回来放进去,第二天带着,就成。”


    她眼睛滴溜溜转,古灵精怪的,林振武就知道她没想好事,干脆问,“想啥呢?”


    唐秀秀哈哈笑出来,“想唐云云呗,等回去,我必得每天对着那空箱子,哭天抹泪一阵,让她得意呗,等结婚那天,给她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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