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假千金养家日常 > 26、第 26 章
    被净身出户赶出家门的方氏一家无疑是可怜的,年纪轻轻却成了孤家寡人的陈淮也很让人怜惜,可当双方即将成为一家人,却莫名的让人有几分艳羡。


    平山村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过上门女婿了,起初听到这个消息,村民们没有一个人相信,毕竟陈淮是有真才实学的还没到养不活自己的那个地步,怎么会想不开去做上门女婿呢?


    可当方氏喊了沈陈两族的族老去家里吃饭,商议两个孩子的亲事问题,平山村众人才惊觉,这竟然是真的。


    可事实上这门亲事远不是村里传的那样,陈淮是上门女婿。


    “我家是个什么情况,几位叔伯都是知晓的,我娘家那边跟断亲没什么两样,老宅那边不待见我们,以后也指望不上,阿淮这边也是孤零零一个人。”


    古代社会多少都有点男尊女卑,这样的场合一般都是男人在桌上谈话,女人在厨房忙活,但沈家不同,唯一的男人沈惊秋不顶事,商谈亲事总不能只有两族族老吧?是以方氏和两个当事人都在桌上。


    方氏说着叹气道:“阿淮是个好孩子,这也是两个孩子的缘分,上门女婿这个话咱也不说了,往后相互帮衬在一块生活,生了孩子是姓陈还是姓沈,也只凭两个孩子自己做主。”


    沈惊春坐在方氏身边,一直在走神。


    她根本没想到事情的发展居然这么快,明明去相看赵三郎才是昨天的事情,可昨晚陈淮与方氏单独谈了话之后,事情就成了这样了。


    桌上长辈们已经谈到了婚期。


    陈里正当然是想越快越好,沈族长也是这个意思,陈淮从到沈家养病开始,到现在也有一个多月了,出了陈二媳妇那事之后,村民们表面上不说,可背地里总免不了说三道四。


    方氏却想到闺女说的,玉米十月就能收获的事来:“本来家里两间房也够住了,但若是两个孩子成亲,就不好再像现在这样住着了,且我家那五亩地里的庄稼过不久也能收了,干脆就将婚期定在十二月吧,也正好趁这个时间将房子建起来。”


    沈惊春能挣钱会挣钱,以后家里的日子会越来越好,当着几个族老的面,方氏也没想着藏着掖着,毕竟在沈惊春的计划里,家里这五亩玉米,是有一亩要留种的,明年她的计划是带着村里人一起种玉米。


    沈家那五亩荒地,村里人是去看过的。


    如今天气越发冷了起来,要是任由它自由生长,只怕等霜降之后,玉米就全被霜打死了,所以沈惊春最近的异能输出加大了力度,只一个多月,玉米已经长的很高,开始抽穗了。


    这是新鲜物种,旁人根本不知道怎么种植,只看的啧啧称奇。


    沈陈两家的族老,都是种田的好手,平日里沈家孤儿寡母的,就算是好奇,也不会随便上门询问,如今倒是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好好问问这件事。


    “是叫玉米吧?我瞧着是个稀罕物,到叫我想起来之前的寒瓜来,听你娘说这是你在县城买回来的种子?”


    陈里正能当稳这个里正,自然是有过人之处的,他隐隐觉得,或者沈家丫头能带着平山村再上一层楼。


    沈惊春点了点头道:“不错,是县城买回来的,只是后来再没见过这人。”


    陈里正丝毫不怀疑这话里的真实性。


    要不说有的人就是运气好呢,平山村离县城近,村里每天去县城的人也不少,怎么人家就碰不到这样的好事?


    “那这玉米是只能秋天种,还是四季都能种呢?”


    沈惊秋听出陈里正话里的试探,加上她本来也有意让村民跟着一起种,干脆道:“说起来这个,我本来是想等玉米收获之后再说的,这玉米也要看地方,咱们南边气候温暖,一年可以种两次,我家这一茬说起来其实有点晚了,等留种之后,里正爷爷你帮忙问问明年可有人想种这个,我只留一亩种,先紧着本村,剩下的种子再往外卖。”


    祁县这样的地方,同一品种的玉米是没法种两季的,沈惊春之所以敢这么说,不过是仗着自己有空间在手罢了。


    但陈里正等人可不知道这些,听她并不藏私,全都很高兴,连声夸她善良大义。


    饶是沈惊春两世为人,在这样的夸奖下,也有点遭不住,当即便借口说去烧午饭,拉着方氏溜了。


    这顿午饭也算是定亲宴了,虽然来的人不多,但方氏依旧准备的很充分,一早托人从县城带回来了猪肉,又从村里养鸡的人家买了两只鸡,一只红烧,一只放了菌菇炖汤,再有一条清蒸的鲈鱼并自家菜园子里长的水灵灵的蔬菜若干。


    一共九菜一汤凑了个十全十美。


    借着酒意,一顿饭吃了一个时辰才散。


    沈惊春起先还在桌上作陪,但几位族老们几杯酒下肚,就开始天南地北的吹起牛来,沈惊春耐着性子听了会,实在是忍不下去,便将这个艰难的重任交给了陈淮。


    此刻人一走,她才从后院回到了前院,准备收拾残局。


    一进屋就见陈淮正趴在桌边睡的迷迷糊糊,沈惊春走过去拍了拍他,陈淮一睁眼见是她,低声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又闭上了眼睛。


    沈惊春忍不住扶额。


    今天叫人过来吃饭,自然是准备了酒的,是一小坛沈族长送来的米酒,两斤左右的量,六个大老爷们居然就喝成这样。


    沈惊春看了一会陈淮,本想叫沈惊秋来给他弄回房,结果他人不知道又跑到哪里去玩了,喊了两声也没人应答,索性她就自己将陈淮抱回了西屋。


    沈惊春将人放下,给他脱了鞋和外衣盖上被子,没有立刻离开。


    自从陈淮住进来,沈惊春就很少到西屋来了,沈惊秋虽然小孩心智,但方氏教导的很好,是个爱干净的人,陈淮更是将自己的私人物品收拾的整整齐齐。


    此刻,他常看的书摞成一摞,就摆在木箱上。


    沈惊春随手拿起最上面一本,出乎意料的是,这是本讲水利的书,且还是本手抄本。


    她将手上这本放下,又翻了几本,无一例外全都是手抄本,看字迹应该都是出自同一人之手,自然,这人除了陈淮本人不做他想。


    沈惊春放下书,心情复杂的出了门。


    ……


    方氏以前还在沈家的时候,家里都是听沈老太太的,她只要铆足了劲干活就行,其他的也轮不着她操心,泥瓦匠这些根本也不认识,找工匠买材料这些事,便全权交给了沈族长家的二儿子沈延南。


    他是个办事效率很高的人,没两天便找好了泥瓦匠准备开工。


    “我手头还有些钱,既然要做,就干脆一步做到位吧,我是想着把这三面都建上房子。”


    平面图是沈惊春自己画的,因院子很大,所以与传统的四合院不太一样,东厢厢房往后又退了一间房的距离,挡不着正房,这样也能保证正房的采光。


    院子的长宽是大致量过的,房子的尺寸也标在了图纸上,接下这趟活的杨工匠一看就道:“这个尺寸,全部用青砖上面盖瓦的话,花费可不小,没有一百两打不住啊。”


    这要是在重阳节前,别说一百两,就是十两沈惊春都舍不得,但是现在手上有钱了,她也不想省着,毕竟钱这个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


    “银钱上问题不大,只是我觉得如今的房子采光有点差,不知道除了大家普遍在用的窗纸,还有没有其他的更透光的替代品?”


    古代的窗户采光是真的差,有的时候明明已经日上三竿了,屋子里光线还是很暗,家里不仅有陈淮这个读书人,偶尔她还要画图,碰上太阳不烈的天在外面还行,可到了冬天再去外面那就是去找罪受。


    “这还真有。”杨工匠从兜里拿出一个物件递给沈惊春道:“也是近两年才出现的,唤作明瓦,府城那边已经很常见了,县城里不少有钱人也都将家里窗户换上了这个,只是价格比较昂贵,成□□头大小的一片便要一百文,按照图纸上这个窗户尺寸来算,恐怕一扇窗怎么也得要一百片。”


    明瓦是半透明状,单就采光而言,比玻璃差的不是一点半点,但绝非是窗纸可比。


    一百乘一百就是一万,换算成银子,也就是说一扇窗户就要十两银子。


    不说沈延南,就是杨工匠带过来的徒弟都忍不住咂舌:“我滴娘呀,这也太贵了吧,照这么算,这新房子建好,单单只是窗户都要花费将近一百两了。”


    这话听的沈惊春直皱眉。


    二百两银子她是有,但一下建这么大的青砖房,已经够打眼了,要是全部换上明瓦窗,岂不是明摆的告诉别人我家有钱?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可转念一想,等玉米出来卖了钱,是瞒不住人的,到时候别人一样知道这家有钱。


    一时间沈惊春纠结不已,到底要不要将家里的窗户全部换成明瓦窗。


    等晚上上了饭桌,沈惊春就将这事说了,想问下大家的意见。


    方氏听的直抽气,十两银子的窗户,这要是真住了,晚上还睡得着吗?


    连在侯府见过世面的豆芽都忍不住咂舌。


    陈淮想了想,放下饭碗去了西屋,没一会就拿了个小匣子出来直接放到了沈惊春面前。


    她打开一瞧,里面是三个簇新的银锭子,十两一个就是三十两。


    沈惊春瞬间就被这三十两带歪了想法。


    陈淮怕不是受虐狂吧?有这三十两银子,吃香的喝辣的它不香吗?再不济修修房子也行啊?至于把日子过的那么苦?


    这人神经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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