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生第一次,柳四娘对沈怜雪妥协了。
沈怜雪并未表现得如何怨恨憎恶,也没有如何强硬,她只是用哀婉地语气诉说着这几年来的不幸,柳四娘仿佛便心软,对她“视如己出”的继女产生了怜悯之心。
沈怜雪甚至都不用说自己可以如何状告沈家,把属于她的东西夺回,把鸠占鹊巢的东西赶出去,柳四娘就退缩了。
她身不正,行不端,沈雨灵的年龄和由来,都是她身上割舍不开的污点,她想让沈雨灵继承沈家,就不能吧事情闹大。
闹大了,就什么都没了。
沈怜雪不用说半句话,一向心狠手辣,惯于用这些肮脏手段坑害人的柳四娘便已然明白。
大不了鱼死网破罢了。
“母女”两个隔着槐树,皆是满面笑容。
柳四娘轻轻叹了口气:“你这孩子,日子过得不好,怎么不回来寻娘?娘怎么也不能坐视不理。”
沈怜雪笑着看她,没有说话。
三爷这会儿已经醒过味来,沈怜雪这又哭又闹的,无非是想要银钱。
他冷哼一声,对柳四娘道:“文礼媳妇,你同她废话什么?她不过是看沈家生意好,回来威胁咱们要点银钱罢了。”
他皱着那张老脸,语气是一贯的高高在上:“咱们家一贯乐善好施,便是破落户,也会怜悯体恤,你便施舍些银钱,好歹也是自家血脉。”
沈怜雪看都不看他,目光只落在柳四娘身上。
“大娘子,我是破落户,却也是沈氏嫡亲血脉,”她含笑道,“你施舍的时候,可要想想这些根底。”
柳四娘的脸色微微变了。
她面具上的裂缝几乎要维持不住,被沈怜雪这一句怼在心口,一时间呼吸困难,胸口闷闷地疼。
倒是六爷年轻一些,也明白事,见沈怜雪已经今非昔比,十分有光脚不怕穿鞋的架势,便去哄劝三爷:“三哥,咱们里面先去取族谱,您德高望重,还得是您亲自删名。”
三爷便冷哼一声,转身推门而入。
待他们两个走了,柳四娘才觉得松了口气,她心里反复斟酌,因不知沈怜雪的根底,此时竟又些束手束脚。
她盘算了一辈子,可谓机关算尽才有今日,却无法算清沈怜雪这个最后的门槛。
只要跨过她,只要跨过她。
眼前,便是通天大道。
柳四娘顿了顿,难得的,她把选择权交给了沈怜雪。
“娘知你如今日子艰难,还有团团要养,必要为了女儿未来考虑,”她暗示她,“娘便是想要帮扶于你,也不知如何出手,你看……”
柳四娘道:“你看如何行事可好?”
她低了头,却也威胁沈怜雪,我如今肯给你,是因为不想闹大,但你也有女儿,你也要为你女儿考虑。
若是人人都知道她是个没爹的孩子,以后如何做人?
沈怜雪目光微沉,一个个看着在场众人。
边上的几个族老都是同沈文礼同辈,算是沈怜雪的叔叔,此刻竟是都一言不发,只任凭这娘俩交涉。
沈怜雪轻声道:“我来时刚好路过香行街,看到了家中的两处铺面,生意可真是好啊。”
“小的时候,祖父还曾带我去过总店,那时候我就被里面的排场和热闹所震撼,想着以后这里就是我要继承的家产,一定好好好打理家业。”
沈怜雪语气平淡,一字一顿说着,却句句都刺柳四娘和沈家人身上。
沈怜雪道:“可是祖父过世之后,就在没有人带我去铺子里面玩,我那时候很羡慕沈小姐,父亲总是带着她跟大娘子一起去铺子,从来不带我。”
“为什么呢?”沈怜雪低下头,显得很是脆弱,“大概是我不讨人喜欢吧,若不然父亲怎么喜欢非亲生的继姐多过我呢?”
柳四娘嗓音拔高:“你!你闭嘴!”
沈怜雪仿佛受惊的鹌鹑,她抬起头,很快又低下头去:“抱歉大娘子,我说错话了,你别往心里去。哎呀,我不是故意的。”
她喃喃道:“沈家的香水行生意可真好啊,四处铺面加起来,每日营生要过这个数吧。”
她伸出手,对柳四娘比了个十。
十贯钱,不多也不少,平日里的营生若是不景气,最低也有这个数。
当然休沐、假日和冬日时节的生意火爆时,那营生可以翻倍,沈怜雪却也不用一一细说。
“大娘子,你看家中如此多的营生,却养不活我们孤儿寡母吗?”
沈怜雪最后只说了这一句。
柳四娘那一个你字就压在喉咙里,她深深喘着气,努力端着的贵妇面容一下子便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被逼迫,被威胁,被逼着吐出贪墨之物的刺痛。
那真是生生从她身上咬下一口带血的肉,痛彻心扉。
柳四娘深深吸着气,她几乎用尽全身的力气,用尽自己所有的理智,压下了心里的怒火。
她咬牙道:“你想要的多少。”
沈怜雪看着她,终于展露出明媚的笑颜:“我要的不多,沈家……一月的营生,怎么样?”
一日营生是十贯,一月营生便是三百贯,这么大的数额,着实吓了柳四娘一跳。
她横眉冷竖,所有的伪装全部被沈怜雪驱散,只剩下无所遁形的恶毒和埋怨。
“你怎么敢,你怎么敢,你凭什么!”
她尖叫着,似乎就想要上前殴打沈怜雪。
沈怜雪微微往后退了一步,脸上重新露出害怕的表情:“大娘子,你别激动,咱们慢慢说。”
“我只是,我只是问问罢了,你怎么就生气了?”沈怜雪轻声道,“沈家的产业,营生,也并非是大娘子您一人的,它属于沈家所有人。”
“也包括我。”
她才是沈氏嫡系,是沈老爷子攒下偌大家业的继承者。
那么多铺面,几乎称得上是日进斗金,却不肯给她这个孤儿寡母一月的营生。
她怎么敢?
她怎么不敢?
沈怜雪微微一顿,叹了口气:“大娘子若是不肯给,也可以商量,毕竟我也不知往年父亲给叔伯们多少分红,没个参考。”
柳四娘顿住了,几个族老也闭口不言。
给他们的分红,怎么可能少得了?沈怜雪只说了香水行的生意,还不算沈家置办的田地以及售卖食水的利头,一年给他们的分红虽没有那么多,却也有数十贯不止。
沈怜雪要被从族中除名,彻底同沈家断绝关系,她只要三百贯,这买断价钱真不算多。
但对于这些贪婪的蚊子,那当真比杀人还痛。
柳四娘很快便反应过来,她深吸口气,努力让自己心平气和:“雪娘,你没做过生意,不懂那些事,人力、小厮、汤娘子都要使钱,更不用说水炭和税金。”
“家中还这么些族人,养活这么多人端是不易,娘也不能把族中产业全拿出去赁卖于你,族人也不能答应。”
那几个族叔三三两两道:“就是就是,二丫头你要懂事。”
沈怜雪安静听柳四娘说话。
柳四娘想了想,最终咬牙道:“三百贯真是太多了,家里无论如何拿不出这么多钱,但娘念你孤身不易,毕竟也是沈氏骨血,你看……你看一百贯如何?”
沈怜雪开了一个柳四娘痛彻心扉的价格,就是等她还价。
还到一百,其实也在沈怜雪跟孙九娘的意料之中。
但沈怜雪却没有立即答应她,她只是低下头,最终压着嗓子问:“今日我落了花押,以后就再不是沈家人,同父亲……同父亲也再无父女亲缘,是吗?”
她的话提醒了柳四娘,即便逐出家族从族谱是中除名,沈怜雪也还是沈文礼的亲生骨肉。
若是有什么差错,必要连累沈文礼,亦或者到处败坏沈文礼以及沈家的名声。
柳四娘一咬牙,道:“咱们的文书要写得清清楚楚,以后你同沈家,同你父亲,便没有任何关系。”
“我可以给你一百五十贯。”
这钱决计不少了,寻常人家一年,辛辛苦苦营生,也不过攒下六七贯钱,一百五十贯要攒上二十年。
沈怜雪立即露出受伤的表情,她都不知道自己可以有这么多表情,也可以如此同人讨价还价,但这种感觉,说起来其实很好。
她觉得自己现在才算是好好活着。
沈怜雪犹豫着,皱着眉头,似乎不想同沈文礼断绝关系,但又怕到手的鸭子飞了,整个人瞧着特别纠结。
柳四娘紧张地看着她,她筹谋多年,就等这一日。
她尖细的指甲把手心都刺破了。
最终,沈怜雪在柳四娘又忍不住掐手心的时候,才低声道:“好。”
谈判的过程很漫长,也很费功夫,当真要进祠堂,同祖宗道别,签花押被驱逐处沈家,也不过一刻。
柳四娘特别谨慎,她额外让人写了一份诺书,承诺以后沈家同沈怜雪再无关系,沈父与她也与沈怜雪断绝父女关系,两边都落了花押,会随着族谱一起去开封府落印。
自此,沈怜雪同沈家再无瓜葛。
当这一切尘埃落定,沈怜雪只觉得满身轻松,但柳四娘确也没有兴高采烈。
漫长的煎熬与筹谋,才换来今日的成就,但她却为何不高兴呢?
沈怜雪平静地看着柳四娘,道:“我想去见一见沈老爷,只见他这一面。”
柳四娘微微一怔,想到一切都已落定,这才道:“他也很想你,去吧。”
待到落日之前,沈怜雪跟孙九娘一起出了沈家。
两个人并肩走在安静的香莲巷中,直到听不见沈氏中的任何声响,孙九娘才笑道:“雪妹子,恭喜你。”
沈怜雪仰起头,定定看向她。
落日的余晖落在她肩上,给她天香国色的面容染上漂亮的胭脂色。
她一贯低调、平淡、冷漠的面容上,一瞬便多了明媚与喜气。
沈怜雪看着孙九娘,笑容如无香的海棠花婀娜多姿。
她道:“多谢大姐,我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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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程路上,两个人又凭了一匹马。
沈怜雪坐前,孙九娘坐后,两个人靠得不算近,却也不远。
同坐一匹马,甚至还能挡风,暖和许多。
安静行了一刻之后,沈怜雪才低低开口:“大姐,我再给你讲个故事吧。”
在来沈家前,沈怜雪已经给孙九娘讲过一个故事了。
在第一个故事里,并没有她的戏码,出场最多的是改名为沈文礼的沈父和柳四娘。
那个故事不长,也不算短。
讲起来其实很简单,一个因为边疆战乱,家族覆灭的年轻书生从边疆逃亡,作为流民一路来到汴京,凭借过人的数算之能,他很快便寻到了一份差事。
给一个揽户当账房。1
但周文礼却是个非常有心计的人,不过两三年光景,他就从揽户的账房变成了揽户。
而他也从自己的原东家手里接果了沈家的差事。
这三年里,他租住在香行街不远处的小院子里,同一个杂院住的也是从边疆逃亡过来的柳四娘。
大抵是同乡情谊,也可能是同病相怜,两个人渐渐暗通款曲,成就了好事。
若故事只到这里,便是一段苦情男女终成幸福好事的佳话,然而周文礼的眼界很宽,揽户之营生,并不被他放在眼里。
越是熟悉沈家的税赋之数,越是了解沈家的情形,他的心思便越发深重起来。
大抵是他表现得太好,以至于识人无数的沈老爷子也被他欺骗,渐渐把他当成乘龙快婿,在问过周文礼的意见之后,顺利成就了他同自己独女的姻缘。
二十几年前的那个暖风微醺的春日,无论是沈老爷子还是沈家族老,乃至沈怜雪的母亲都对这个赘婿满意至极。
他不仅聪慧机敏,在生意上颇有建树,对大小姐还体贴入微,并且他家中亲人尽数遭难,独只剩他一人在汴京求生。
这是多么完美的一个赘婿,完美得失去了真实。
沈怜雪说道这句的时候,声音也越发冰冷起来。
她从来没这么说过话,至少面对孙九娘的时候,总是温柔和煦的。
沈怜雪继续说着。
沈老爷子还在时沈家和和美美,过了两年,沈怜雪出生,已经姓沈的沈文礼异常高兴,还办了三日宴会,以宣告沈家后继有人。
但也从那个时候起,沈文礼便忙碌起来,他总是说外面生意繁忙,想要再开始新的分店,想要赚更多的钱,重病的沈老爷子和不懂生意的沈母并没有意识到什么,放心让他在外面打拼。
变故很快就发生了。
在沈老爷死后,沈母继承了沈家,而沈文礼作为赘婿,开始作为大掌柜经营生意。
他开始重新回沈家,只是再回沈家的沈文礼,露出了另一种面目。
他时而冷漠,时而暴戾,很偶尔的时候,才会有温柔面容,对沈母道歉。
说他心情不好,说他太过忙碌,说他不是故意的。
再这样担惊受怕之下,沈母逐渐沉闷起来,一开始她也曾跟族老求助,被冷漠拒绝之后,沈母便郁郁寡欢,很快便病倒在床。
她病倒之后,再也没人看护沈怜雪。
原本应该是最后依靠的家,成了沈怜雪的噩梦。
父亲把所有对她祖父、对她母亲的仇恨都转嫁到她身上。
他不是长久地漠视她,任由女使欺凌,要么便是无边的谩骂,嫌弃她身上所的缺点。
沈怜雪忍着,为了母亲的病,她不敢反抗。
可是母亲最终还是死了。
母亲是一个人孤独死在偏僻厢房中的,而那时的她,因为“顽皮”,被锁在祠堂罚跪。
母女两个最终没有见到最后一面。
沈怜雪沉默了良久,才道:“母亲过世后一月,他就从外面带回来一个女人,以及……”
“以及一个比我年长一岁,并且同我面貌相仿的女儿。”
这个女儿是谁的孩子,不言而喻。
这就是上一代的故事,不长,也不短。说起来不过短短几行字,可却是沈怜雪漫长的前半生。
孙九娘安静听她说,没有安慰,没有激愤谩骂,她只是很平静地听她把话说完。
而此时,沈怜雪也似乎是如此。
这些话憋在她心里很多年,在无数个漆黑的冰冷的深夜里,她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就是在反复回忆她惨淡斑驳的前半生。
实在也没什么好说的,可若不说出口,她几乎都要憋死。
孙九娘轻轻拍了拍沈怜雪的肩膀,无声地鼓励着她。
沈怜雪低下头,看着马儿脊背上的鬃毛,再度开口:“另一个故事就更简单了。”
沈怜雪的声音很低,似乎在呢喃,又似乎只是同自己低语。
“那大概是一年中最寒冷的时节,好像比今年还要冷一些,待到太阳落山时,冷风便如刀子般刮过。”
“那个时候他还没生病,依旧是沈家的家主,是高高在上的沈老爷,是沈氏香水行的大东家。”
“也不知为何,他给我订了一门亲事,”沈怜雪平静地说,“对方姓方,是隔着一条街的读书人家的幼子,看起来端方有礼,是个不错的青年人。”
定亲之后,沈怜雪几乎没有见过对方,她原本也是沈家可有可无的存在,没有人问过她的意见,也不会有人在乎她想不想结婚。
哪怕她想孤独终老,对男人没有半分好感,都无人可以诉说。
所以她只能忍着,等着,想着忍一忍,一辈子也就那么过去了。
“但我想忍,有的人却不想忍。”
沈怜雪道:“大抵是觉得这门亲事很好,也可能是看中方家子的人品,总之,柳四娘和沈雨灵都不想让我结亲,对于把亲事定给我的他也颇有微词。”
“于是她们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招数。”
沈怜雪的声音微微发起抖来。
“她们,她们选了一个寒风呼啸的傍晚,对我说要给我母亲送寒衣,家中没有闲散人手,让我去白纸坊取香烛元宝,回来好给我母亲供奉。”
沈怜雪的声音,被渐渐刮起的寒风吹得七零八碎。
孙九娘往前靠了靠,轻轻握住了她的手。
沈怜雪的声音破碎而颤抖,却没有任何泪意,她仿佛只是对那段过去恐惧,不愿意再度回忆。
沈怜雪道:“我当时几乎不出沈家,不知道每一家户都是如何做营生,也不知道白纸坊的铺面是什么样子,我只寻了那家名叫元宝斋的铺子进去,然后就被人迷晕过去。”
“再醒来时……”沈怜雪的声音破碎不堪,“再醒来时就是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房间,炙热在我身上流窜,我什么都看不见,意识模糊,难受至极,然后……”
“然后就是另一个靠近的身体。”
沈怜雪终于把这些都说出口,她哽咽了几声,却最终把那些旧日的情绪都咽了回去。
她告诉孙九娘,并非想要博得同情,也不是在祈求怜悯,她只是不想让孙九娘误会团团的由来,对团团有偏见。
“雪妹子,”孙九娘的声音也带着颤抖,“别说了。”
“没事的,”沈怜雪喃喃自语,“大姐,没事的,都过去了,过去好多年了。”
沈怜雪轻声道:“如果今日柳四娘不重提,我几乎都要忘了的。”
那怎么可能忘记?
孙九娘哽咽一下,却不叫自己发出一星半点声音,她努力咽下喉咙里的苦涩,使劲眨着眼睛,不让眼泪顺着脸颊流淌。
沈怜雪不需要迟来的怜悯,她甚至不需要沈家的道歉,已经发生的悲剧,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弥补。
一千一万句道歉,都不足以平息她所受的苦。
沈怜雪道:“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很怕那些高大的男人,看到他们,就忍不住出汗发抖。”
孙九娘终于开口:“人之常情,大抵如此。”
沈怜雪轻声笑了。
她道:“是我先醒来的,身边那个人……整个人昏睡在被子里,呼吸都是微弱的,似乎要死了。我当时很慌张,不敢看他的脸,不敢发出一丁点声响,我慌慌张张穿好衣服就跑了出来,就在漆黑的深夜里回了家。”
“我那样破败仓皇地回家,沈家没有任何人疑惑,她们似乎早就知道发生了什么,就连伺候我的丫鬟也只是沉默地打来洗澡水,然后便退了出去。”
“我把自己关在屋里十几天,终于觉得好些的时候,终于敢出门的时候,”沈怜雪道,“沈家却人人都知道我到底做了什么龌龊事,我当时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可以那样贬低自己的血脉亲人。”
“燕馆歌楼里的乐者,唱支曲还要得赏,我难道还不比得她们?”2
孙九娘厉声道:“雪妹子!不许胡说!”
沈怜雪兀自笑了,那笑声单薄而仓皇,凄凉得如同冬日荒冢,落寞而悲伤。
“其实按理说,如果是个意外,没有人会知道我发生了什么,但那肯定不是意外,所以在我躲在卧房中的那十几日,不仅沈家说我偷了汉子,早已不是完璧之身,败坏了沈家的门楣,就连方家也都知道了。”
沈怜雪道:“我当时……”
她咽了咽心中的悲愤,最终道:“我原本想……却不料,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沈怜雪身上的悲愤和怨恨一瞬褪去,再开口时,声音里的温柔重新浮现。
“我当时想,老天终究带我不薄,好歹……好歹……”沈怜雪道,“好歹给了我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若当时没有团团,没有这个意外,”沈怜雪沉默良久,最终低低道,“我现在恐怕,都要被他们折磨死了。”
孙九娘握着她的手一紧,努力把自己身上的温暖传递给她,想要让她感受到世间一切的美好。
沈怜雪却并未全然沉浸在旧时思绪里,她确确实实地,只是想把故事说给孙九娘听。
“大姐,一切都过去了,”沈怜雪声音平静,“真的。”
————
“我那时候才十八,说句实在话,哪里有什么慈悲母爱,”沈怜雪一字一顿道,“曾经一度,我根本就不想要她,要这个证明我被人欺辱过的孽障。”
“可是我又不忍心。”
沈怜雪并非天生就软弱无能,沈文礼常年的冷漠和暴力,沈家每一个人对她的欺辱和嘲讽,逐渐把她天性中的勇敢、坚强都击碎。
溃不成军,片甲不留。
当意识到自己怀有身孕的时候,她甚至想带着孩子一起死。
一了百了,省得连累孩子跟她一起在这人世间遭罪。
然而,沈家发生了更让她恶心的事。
沈怜雪的声音逐渐变得冷淡:“我之前同你说过,他给我订了一门亲,对方是方家的小儿子,名叫方言之,是个年轻书生。”
“大抵因为他,我才会遭受这一切,也可能不仅仅是因为他,只是因为我出身沈氏而已,总之,这个人对于我来说一点都不重要。”
“我不恨他,因为我几乎不算是认识他。”
“但是在我有孕之后,柳四娘就仿佛得到了什么天大的好事,四处说三道四,香莲巷里,几乎家家户户都知道沈家的嫡女未婚先孕,珠胎暗结,不知检点。”
“如此情形之下,作为我未婚夫婿的方家,必要出来表态。”
沈怜雪咬牙切齿般地道:“那日什么情形我不知道,具体是如何交涉的我也不知情,总之最后就是柳四娘温柔地告知我,因为这些无法启齿的事,家里只能把结亲之人换了,同方家结亲的人换成了沈雨灵,沈雨灵替我收拾了烂摊子。”
“而且书香门第的方家也不打算追究我的失贞,甚至不用退还两家交换的聘礼。”
沈怜雪几乎笑出声来:“多好的事啊,多么彬彬有礼的人家,多么令人艳羡的两姓之好。”
孙九娘沉默地坐在沈怜雪的后背,用自己的宽厚的胸膛给她遮蔽寒风。
天际,残阳如血。
沈怜雪的声音依旧在继续:“方家多么大度,方言之多么温柔,他甚至不怪我,愿意让我作为沈雨灵的陪嫁,给他做妾。”
“她们,她们想要把我一辈子捏在手心里。”
“我不同意。”
在那一刻,沈怜雪终于从长久的压迫和欺辱中回过神来,她仔细回忆着前半生,回忆着那些苦涩得让人痛彻心扉的过往。
蓦然回首,她终究是意识到,只要她在沈家一日,她就永远要活在牢笼之下,被沈文礼、柳四娘以及以后的方言之和沈雨灵欺压。
永无宁日。
沈怜雪道:“我那时候身体很不好,因为意外怀孕,又没有好好保养,病得十分沉重,几乎不用我多费心思,就要带着孩子一起走了。当时沈文礼还健在,柳四娘要维持慈母面容,未彻底在家中站稳脚跟,若是我不在,沈雨灵的身份尴尬,唯恐被族老要求过继旁支嗣子,因此不好轻易让我死了。他们便让家中的老大夫过来给我瞧病,怎么也要让我活下去。”
“老大夫是沈家的旧相识,同我祖父交好,老爷子很聪明,一眼便看出沈家的那些脏事,他当时问我,想要如何活下去。”
沈怜雪垂下眼眸,轻轻摸了摸马儿坚硬的鬃毛。
“我当时告诉他,我想自由地活下去。”
老大夫大抵已经看透人情世故,他没有多问病重的沈怜雪,只是细心照料她的病症,让沈怜雪很快便康复。
“老大夫姓孟,我都叫他孟叔,孟叔当时便告诉柳四娘和沈文礼,说我身体孱弱,若是强行落胎很可能一尸两命,即便活下来,以后也难有子嗣。”
这一句话,一下子让沈文礼难受了。
谁都没有想到,沈怜雪会意外有孕,然而这个意外,却救了沈怜雪。
“若非团团,我现在恐怕已经是方言之的妾室,被他们一家子拿捏在手心里。”
那才叫生不如死。
沈怜雪说:“后来的事情,便更简单。我生下团团,在沈家艰难求生,直到沈雨灵有孕,沈文礼又重病,柳四娘终于能彻底控制沈家后,她们便不需要我了。”
有没有沈怜雪,柳四娘都已经控制住了那些族老,也已经明里暗里说明了沈雨灵的身份。
她已经同方言之成婚,还生过一个女儿,如今又有了身孕,因此对于柳四娘来说,令她厌恶万分的沈怜雪已经彻底失去作用。
养着她们母女,还要柳四娘自掏腰包,她自然忍不下去。
所以,两年之前,她终于找了个由头,以沈怜雪克母克父,以至沈母早逝,沈文礼重病为由,终于把沈怜雪逐出家门。
“只是那时候她忙着沈文礼重病之事,忘了族谱,也没有彻底买通那些族老,并未干脆果断地同我一刀两断。”
“现在……”沈怜雪道,“大概瞧看沈文礼彻底不成,她才下了决心。”
既然沈怜雪已经无法被拿捏,干脆一脚踢开,踢得远远的,让她不能坏自己好事。
柳四娘做事,一贯果断狠辣。
她从一个流民成为汴京城里的茶娘子,又从茶娘子,摇身一变成了沈家赘婿的外室。
最终,她鸠占鹊巢,成功入主沈家,并在沈文礼重病之后,成为了沈家的实际掌控者。
“真厉害啊。”沈怜雪感叹,“我若早有她这番气魄,又哪里会落得如此下场。”
“休要胡说,”孙九娘拍了一下她的胳膊,“作恶多端,报应不爽,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罢了。”
“她早晚要遭报应的。”孙九娘坚定道。
沈怜雪不置可否,她轻轻叹了一声:“若不是他们重新提及,我早就忘记这些旧事,如今说与大姐听,只是想告诉你,我并非他们所说的那种人,团团……团团也不是野种。”
“没有父亲,可她有母亲,她是个好孩子。”
孙九娘倏然一笑:“团团自然是好孩子,甜水巷里,哪个孩子都喜欢同她玩,媳妇汉子也都喜欢她,她可是你家摊位最厉害的团团小老板。”
沈怜雪听着她夸沈如意,苍白的脸上重新浮现笑容。
她仰起头,看着落日沉入天际,皎洁银盘升入天空,又是一夜星夜辉辉。
昨日已是旧日,明日才是未来。
这一日过去,她便只是沈怜雪,同什么沈家,什么沈文礼柳四娘,再无半分关系。
真好啊。
沈怜雪迎风微笑,眉目间有着从未有过的舒朗与畅快。
“早些家去吧,耽搁好长时间,晚上我露一手,请大姐和年哥儿赏脸。”
孙九娘咧嘴一笑:“好嘞,就盼着这一口呢。”
——
此时,州桥投南大街左近状元巷中,正值一日中最灯火辉煌时。
这一条巷子,住的大约都是达官显贵,且多为经年世家,因此门庭深深,典则俊雅,皆不为凡俗窥探也。
裴府早年便坐落于此。
后裴将军尚公主,明懿公主不喜御街宅院逼仄,便同驸马一起搬至近郊桃花坞,随后驸马驻守边关,裴氏族人多迁居于石岭关,此处裴府便空落下来。
一直到裴明昉高中状元,入朝为官,因要上朝议政,才重新搬回裴府,空悬多年的裴府这才重新有了人气。
不过裴明昉为人低调冷淡,不喜热闹,不喜人声,甚至不喜家中人口繁杂,因此他即便搬回裴府,裴府中也总是冷冷清清,似人间仙宫那般幽静。
此时是一日之中状元巷最热闹时,当差一日的大人们刚归了家,晚食呈上,自是一家团聚,和和美美。
而裴府中,一如往昔冷清。
裴明昉一人坐在餐桌上,慢条斯理吃着清蒸鲈鱼。
他也不用亲随伺候,自己挑刺吃鱼,吃得缓慢又优雅。
裴安立在他身边,只做端茶倒水的简单活计。
突然,裴明昉冷声问:“之前有一日晚回京,碰见有人闹事,如何?”
他其实是吃着鱼,看着那白白嫩嫩的鱼肉,和鲈鱼那鼓鼓的圆眼睛,想起了那日的那个小囡囡。
小小年纪,倒是知道心疼母亲。
裴明昉对外人之事一贯漠不关心,但却看不惯坊间不顾礼法,不讲刑律的罪行,因此才有了开口帮衬一事。
裴安对此很是习惯,并不觉有何异样。
他看自家大人安静吃鱼,仔细回忆起那日事,道:“后听闻那位沈娘子道自己的煎饼绝无腐坏,都是干净鲜食,她便把当日所有饭食都送出,没有收一文钱,若是免费得用有恙,大可寻巡检司来找她,她一力承担。”
裴明昉夹鱼的手微微一顿,他确实没想到,当时那个瘦弱的老板娘,竟还有这般魄力。
“倒是不错。”他点评一句,顿了顿又道,“倒是个令人敬佩的小娘子。”
裴安喜欢吃那家煎饼,偶尔早晨从此处路过,总会买上一张,打打牙祭。
“大人,那煎饼确实好吃,自那日起,沈娘子的生意便越来越好,听闻现在一个早上能卖几百张,很是厉害。”
裴明昉没吃过这般煎饼,他早起上朝,家中已经备好早食,不需要沿街采买。
另一,从他所住之处入宫,也不需路过汴河大街,是以对这些新鲜吃食未曾得知。
裴明昉状似随口道:“下次你买,给我也买一份尝尝。”
裴安点头应下,话便说到这里。
直到一整条鱼都吃完,裴明昉才突然开口:“总觉得那小囡囡很面善。”
裴安微微一愣:“面善?”
裴明昉若有所思道:“她那张眉眼很是熟悉,似在哪里遇见,若要深究,却也想不起来。”
他记忆超群,几乎过目不忘,那日匆匆一瞥,他就记住了那小囡囡的长相,甚至经常会回忆起来。
那小圆脸上,脸蛋红扑扑,杏圆眼睛圆滚滚,浑身上下都透着活泼可爱。
这样可爱喜庆的孩子,若是以前见过,裴明昉应当不会忘记。
晚上入睡之前,裴明昉看着水盆里自己的脸,还在仔细回忆。
奇怪,在哪里见过她?
作者有话要说:1揽客,宋代以后专以承揽他人税赋输纳从中取利者。其实就是给富户算纳税金额,从中赚取劳务费的职业税务。2燕馆歌楼就是所谓的青楼,不过宋时大部分歌伎娼妓皆是卖艺不卖身,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往常都是作为表演唱曲、售卖货品等招揽生意,也有少部分是卖身,会在楼前挂红栀子灯,也就是现在所谓红灯区的由来。《宋·现代的拂晓时辰》。
三章奉上!!
想说下哦,整本书是提前打过大纲的,我一般都是按照大纲写作。而且每天最多写六千字,再多就会影响文章质量,这个我自己也不太能接受。今天更的是之前的存稿,也根据大家的意见略微做了修改。
这本书的文案写得很早,但在实际的写作过程中,我发现许多剧情没有办法直接以团团为第一视角,逐渐改为双视角,其实团团和怜雪都是主角。不过还是尽量以团团为主的
就怜雪而言,作为一个有很严重心理疾病的人,想要自愈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只有度过这个过程,彻底放下心坎,才能痊愈。不过从今天这一章开始,基本上就痊愈了
如果大家实在觉得缓慢或者目前剧情不太喜欢,可以攒一攒再看,谢谢大家的支持,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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