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傲白原以为今天也就是报个到的功夫,然后就能回家跟闺女一块吃饭了,这还是刚到临安的第一天呢,即便是戒律森严的军营,也总该给他和家眷一些安顿的时间吧。
不出意外,确实像宿傲白想的那样,在他展露了一下身手后,就会放他回家,三天后来军营正式参军,可谁知道,意外发生的那么快。
南疆的其中一支族群忽然派兵攻打了他们这面的营地。
南疆的局势很复杂,这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小国,而是由许许多多不同信仰的族支组成的,这些族支平日里互相看不顺眼,也就只有在针对汤朝的这个矛盾上,能够团结一致。
他们觊觎汤朝广袤平坦的国土,再加上近乎一些变态的宗教信仰,一心想要杀光汤朝这边的异教徒们,因此这些族支们联合起来,在尚庆帝愈发昏聩的这些年,多次试探性地攻击西北驻军,想要劫掠最近的几座城池。
这些年里,几乎都是南疆那边主动进攻,而汤朝只能被动防御,因为南疆的边界多瘴气沼泽,地形十分复杂,如果不是本地的老人,一旦进入密林之中,就很容易走失方向,最后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死在密林之中。
因此每当那些南疆人逃回密林后,汤朝这边的军队顶多追进去一段路程,就不得不被迫撤回。
要不然,就凭他们这些年的挑衅,西北驻军早就已经打到他们老巢去了。
“他奶奶的,又是那群黑巫族人。”
王春木气极,赶紧召集旗下所有人,赶到守备营集合。
他们这一处营地一共驻扎了一万多人的队伍,王春木是其中一位千总,他和其余五位千总统一听从守备调遣。
离开的时候,王春木看了眼还站在擂台上的宿傲白。
“你也跟上。”
说完,还让杨勇给他找了一件他能穿上的铠甲,以及一些趁手的武器。
只不过宿傲白现在这身材实在是太过壮硕,最大号的那件铠甲穿在他的身上,也像个小孩的衣服一样,杨勇无奈,翻箱倒柜找出了一件藤甲,多少有点弹性,勉强穿了进去。
可能是不打不相识,面对这个三两下就把他们七个人都打趴下的同僚,杨勇心里是佩服的,于是在朝守备营赶去的路上,杨勇稍稍给他介绍了一下他们这片营区的主要军情。
他们这一侧主要面对的是南疆的两个族支——黑巫族以及罗婆族。
这两个族支在南疆并不算什么大势力,两个族支男女老少加在一块,人口也不超过三万人。
其中黑巫族善药,经常能鼓捣出一些乱七八糟的毒药,早些年的某一任守备就曾经中过招,导致了当时驻扎的一万多名士兵死亡过半,营地的粮食、兵器全都被洗劫一空,还差点让南疆的其他族支抓到了机会,借着这个守卫薄弱的关卡打到临安城里。
“所以现在,咱们营地养的大夫是全军最多的,就是怕黑巫族那些奇奇怪怪的毒药,不过这样一来还有另一个好处,那就是咱们受了伤以后,能得到最好的治疗。”
说到这儿,杨勇的眼神中闪过一丝痛惜。
多少士兵没有死在战场上,而是因为战后缺医少药,在病痛的折磨中死去。
至于罗婆族,这应该是南疆里信仰最纯粹的一支族群了,他们信奉的真神号称无畏,教义中写着,即便肉身陨灭,信仰都与真神共存,因此这支族群打起仗来是最不要命的,他们不怕死,相反,死在战场上对他们而言是特别高的荣誉,因为教义告诉他们,即便肉身死亡,因为他们纯粹的信仰,他们的灵魂也能在死后见到真神。
因此这两个族支的人数虽然不多,但难缠程度丝毫不亚于南疆一些规模庞大的族群。
宿傲白一路小跑,一路听着杨勇向他介绍有关那两个族群的一些消息,没一会儿,一行军队就来到了营地外头,此时最先赶到的几支队伍已经和一群打扮怪异的敌人打了起来。
南疆人的样貌和汤朝人有些不同。
可能是因为他们的领土多在靠近赤道位置的缘故,他们的肤色更黑,而且体毛旺盛,常年生活在气候比较炎热,水汽又比较充足的地区,这些南疆人的穿着打扮也和中原地区的人有着很大的差别。
比如眼前这一群黑巫族人,他们上身□□,下身围着粗麻布,上面点缀着大片的树叶以及兽类的牙齿,身上不知抹了什么,裸露的位置布满了奇怪的图腾。
打扮看上去有些像非洲的野人,但长相上,更像是宿傲白记忆中的阿三、阿尼们,典型的东南亚长相。
宿傲白并不喜欢战争,因为上战场意味着要杀人。
当然,他并不畏惧杀戮,毕竟曾经当过王侯,又曾是修真界顶尖宗门的少宗主,对那个时候他而言,人命如草芥,死在他手中的人不知凡几,如果说他会因为杀了几个人就辗转反侧睡不着觉,那着实有些虚了。
只能说是他那几世不同背景下的教育理念让他有些纠结吧,好像分裂的两个人一样,一个人告诉他,不就是杀人吗,那些都是和你所处立场相反的人,杀了也不可惜,另一个人在告诉他,被他杀死的那些,同样是活生生的人。
当然,这样的犹豫转瞬即逝。
因为他更清楚,在战场上,你不杀敌人,敌人就会杀你的同胞,再说了,先撩者贱,谁让这些黑巫族人主动上门挑衅。
而且对着那一张张和阿尼们相似的面孔,宿傲白心中的负罪感一下子少了很多,谁让他好几世都生在种花家,天然地对阿尼阿三们没有好感呢。
在王春木的带领下,一行人冲向了战场,宿傲白稍微分了点神,因为他注意到了他们后面的一行人。
那行人待在营地里并没有出来,从装备上来看,似乎都是比较高级的将领,除此之外,还有几十人的小队伍,正控制着几个被捆绑地严严实实的南疆人。
这是之前抓获的俘虏吗?
很快的,宿傲白的疑惑就被解开了。
在王春木和另一个千户到达后,战场上原本僵持不下的局面开始扭转,黑巫族人数明显不足,开始朝远处的密林撤去。
“早就料到你们会用这一招,每次打不过就跑,跟田地里除不尽的野草一样讨厌。”
守备看着再一次撤退的黑巫族人,心中发狠。
“王春木,谭图,你们俩带兵追过去。”
他下达命令,同时还示意自己身边的那支小队,带着那群被捆绑严实的南疆人跟过去。
原来守备早就受不了那些南疆人打不过就跑,休养一段时间就再来进犯的日常,于是将之前几次战争中捕获的战俘全都关押起来进行残酷的拷打。
愿意投降给他们指路的人能活,不愿意的,就只能在受尽百般折磨后死去。
南疆也不缺那些软骨头的士兵,有一些熬不过严刑拷打被迫屈服了,有一些甚至还没有受刑,只是看着同伴们一个个死去,就吓得腿软,当场答应替他们带路。
不过他也没有亲信这些狡诈的南疆人,将这些愿意投降的养了几个月,期间不断地给他们洗脑,确保这些人都已经被养的毫无斗志后,才将人带到了战场上来。
这个时候,王春木等人也明白了守备忽然带着这些俘虏上战场的原因。
他们一个个也蠢蠢欲动,他们早就想要打服那些像苍蝇一样烦人的南疆人了,这一次要是能有当地人的指路,他们一定能顺利打到黑巫族的老窝里去。
就这样,王春木和另一个千户,带着近五千人的队伍进入了密林之中。
“沿途做标记。”
王春木并不是一个盲目自大的人,虽然守备说了,这些南疆人都已经被驯服,但谁知道他们是不是还生着反骨。
将心比心,王春木觉得自己要是被南疆人俘虏了,宁死也不会出卖自己的兄弟,因为他清楚的知道,他的身后是他的家人,一旦城门被攻破,等待着那些家眷的下场就是被□□后灭杀。
所以他不得不提防着一些,于是在进入密林,难以辨别方向的时候,让几个亲兵每隔一段距离就在树干上绑上艳红色的布条,这样即便这些俘虏胡乱带路,他们也能顺利地回去。
宿傲白将嘴巴闭上,果然不能小看任何一个人,王春木能当上千总,就说明了他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么鲁莽。
一路上,宿傲白都在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
两地交界处的这片密林不愧是传说中的死亡之地。
这里灌木丛林密布,树木高耸入云霄,茂密庞大的树冠挤挤挨挨,将头顶的光线遮盖严实,因此在进入密林里面后,很难看清前方的景象,偏偏在这种环境下,也没办法用火把照明,因为一旦引发了森林大火,身处丛林中的他们根本就逃不出去。
密林中有无数道人为走出来的小道,五千多人的队伍,只能行走在这些窄小的道路上,因为附近的灌木丛中不知道隐藏着什么样的毒虫毒兽,甚至还可能隐藏着一片沼泽,一旦陷入,很难从中脱身。
“什么东西!”
前面的队伍里忽然传来几声惊呼,慢慢地,躁动开始向四周蔓延。
原来是他们误入一片满是蝇虫的区域,半空之上全都是密密麻麻的黑点,这些带有毒性的蝇虫一旦触碰到裸露在外的肌肤时,都会留下一道像火燎过的痕迹,火辣辣的刺疼感让人忍不住想要抓挠那块肌肤。
“快撤回去!”
王春木看着前头带路的几个因为蝇虫闹出来的骚乱,从而挣脱了控制,逃入密林深处消失不见的俘虏,顿时意识到他们可能中计了,立刻扯着嗓子大喊着让手下的人撤退。
另一位千总谭图在队伍的最后面,他远远地听见了前方传来的躁动声,紧接着就是王春木撕心裂肺的喊叫。
“撤!赶紧撤!”
他神情凝重,狠狠地瞪了眼另外几个被牢牢看守着的俘虏,就知道这些南疆人一点都不老实。
谭图带着队伍,找到他们之前留下的标记,西北驻军训练有素,即便最初有些慌乱,但也很快镇定下来,有序地撤离。
只不过谭图没有注意到,那几个俘虏眼底的疯狂与得意。
不知跑了多久,一行人终于离开了那片蝇虫的范围,但奇怪的是,明明已经跑了那么久,却还是没有离开这一片密林。
“等等!”
宿傲白大喊了一声,并且拉住了王春木。
“怎么回事?”
王春木皱着眉头看着自己的新百夫长,谁也不知道黑巫族人是否在密林里设下埋伏,现如今,应该尽快撤离才是,他忽然要求停下,到底是为了什么?
“标记被人换了。”
宿傲白对着王春木笃定地说道,然后他双手做成喇叭形状放在面前,又冲着远处大喊。
“停下,别走了,标记被人换掉了!”
前头的谭图正在疑惑为什么跑了那么久还没离开密林呢,听到宿傲白的话,立马举手,示意身后的军队停下脚步。
不远处被士兵辖制着的几个南疆人低着头,双拳紧握,脸上的表情难看极了。
这群中原的二脚牲畜怎么会发现标记被调换的事情?他们根本就不熟悉密林内部的环境,连他们这些从小生活在密林里的年轻人偶尔也会误入禁地,只有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才敢保证,自己对这片林子有比较高的了解。
谭图快步走到队伍后面,看向了提出这个问题的宿傲白。
这些标记是他们在进入林子里留下的,难道说,从一开始,黑巫族就已经设下了陷阱,先是让一部分族人假意投降,诱骗他们进入密林,然后再留一部分人在入口处埋伏,等到他们进入密林后,就跟在他们后面,将他们沿途留下的一些标记毁去,然后重新换了一条路,让他们在以为自己即将安全撤离的时候,带着他们进入某处凶险的秘境。
王春木也想到了这一点,但他此刻更好奇,宿有牛是怎么发现的。
明明他才第一天到达军营,此前从来没有进入过这片密林,连他这样已经在这一片待了数十年,期间无数次和南疆诸族交战的老兵都只能记得靠近密林的那一段路。
这会儿他们返程,依靠的只有那些绑在树干上的红布标记,一旦标记被破坏,就意味着他们很有可能会迷失在密林之中。
“树变了。”
宿傲白指着离他们最近的那一棵绑着红布条的大树。
“这是我们撤离过程中我数到的被标记的倒数第三十三棵大树,我记得这棵树上面有一个树疤。”
他伸手摸着布条上端约莫三十厘米左右的位置,这个位置并没有凸起的树疤,他绕着大树走了一圈,同样没有找到。
“这你也记得?”
王春木和谭图面露诧异,谁会去在意自己绑着布条的那棵树呢?
再说了,每一棵树在他们看来都长得差不多,而且从他们进入密林到遇到那群蝇虫中间,一共绑了不下五十棵大树,即便要记,顶多也就记几棵,要是能将沿途做标记的这些大树的特征全都记下,他还当什么兵,干脆去考状元得了。
因着这份诧异,让王春木和谭图对宿傲白的这个解释心存怀疑。
“难道……你们不记得吗……”
宿傲白挠了挠头,然后小心翼翼地问道。
要不是情况危急,王春木指定得送他两个白眼。
这说的是人话呢,这能记得?
“我肯定我记得没错,这些标志被人换了,不信咱们再走回去,倒数第三十二棵树在绑着布条的上方一尺处有一根折断的枝桠,但是原本倒数第三十二棵树上没有,而且原本绑在倒数第三十二棵树上的布条有些短,在绑紧后只拖出了短短一段结头,倒数第三十一棵树树干是弯曲的,但原本倒数第三十一棵树很直,而且那棵树的树干被鸟蛀空了,里面还有个鸟巢……”
宿傲白一口气说了他们刚刚撤离时见到的几棵做标记的大树的特征,以及原本这个序号的大树应该有的特征。
至于再往后一些的,因为当时逃离的时候太过慌张没有注意,等到彻底逃离了蝇虫的范围,他也有些冷静下来后,才察觉到了异样。
宿傲白的讲述实在是太详细,也太笃定,让王春木和谭图虽然还心存怀疑,但下意识地开始相信他说的极有可能是真实的。
当然,其实也有一个很简单的验证方法,就是按照这一条被更改过的标记道路重新走回去,如果返回的途中看到的倒数三十二、三十一……这几棵树上的特色和宿有牛说的一样,那足以证明他的记忆是正确的。
那么,只要再走回蝇虫的区域,按照宿有牛的记忆走回程路,他们就能够顺利地离开密林。
现如今,他们似乎也没有别的选择,因为按理说,他们现在已经走过了三四十棵做过标记的大树,早应该来到他们熟悉的密林外围区域,可显然,现在他们依旧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徘徊。
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了,王春木和谭图相视一眼,然后下令整顿队伍,重新走了回头路。
回程见到的第一棵做了标记的大树,就如同宿傲白说的那样,在绑着布条的上方一尺处有一根折断的枝桠,这个时候,王春木的表情就已经有些变化了,他们继续往回走,在遇到的第二棵树上,看见了绑在树上,因为太短,打结都有些费劲的布条……
接连几棵,都与宿有牛说的一模一样。
这个时候,王春木和谭图的表情已经不能简单用震惊来形容了。
怎么有人胸肌那么大,脑肌还那么发达?
王春木觉得这是天底下最不可思议的事情,宿有牛长的哪里像是聪明人了?他这不是标准的有勇无谋的莽夫体态吗?
可偏偏就是这个动作表情都憨憨的,透着一股淳朴气息的汉子,用这个过目不忘的大脑让他们产生了顶礼膜拜的冲动。
王春木想的更多,以往他们就是因为摸不准密林的地形,一旦进入后很难撤返至安全区域的缘故,屡次放过那些狡诈阴险的南疆人,现在有了宿有牛这个人行沙图,岂不是可以乘胜追击,一路杀到那些族支的大本营里去,也不用担心去了就回不来了。
想到这儿,王春木看向宿傲白的眼神就有些火辣辣的,当年他第一次看自家婆娘洗澡都没有这么热情过。
从这支军队进入密林起,黑巫族人和罗婆族人就小心地隐匿在四周,得意地看着他们进入计划中的绝地。
按照他们更改过的路线,这一支军队会进入一片遍地沼坑的禁地,只有他们这些经过严格训练的南疆战士们知道怎么避开那里的天然陷阱,一旦进入了那片区域,因为不熟悉地形,不断陷入沼泽之中的中原二脚牲畜们的战斗力就会大大受限,到时候,他们的性命全都会留在神的领地之内。
明明一开始,一切都在按照计划进行着,可不知道为什么,那群二脚牲畜却突然开始往回走,他们难道忘了回头的路上有火蝇虫?
那可是连他们南疆族人们都头疼的一种毒虫,因为这些火蝇虫一旦出现,就以千万计,而且肌肤倍触碰后就会产生火烧过般大的伤痕,疼感强烈,即便用上最好的药材,也会留下灼伤的疤痕。
一群埋伏的南疆人眼看着他们离火蝇虫区越来越近,离他们计划中的那个万人沼坑越来越远,不免有些心急。
他们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些西北军突然走回程路,是因为发现了标记被改,要回到初始地点重新寻找归路。
可这样一来,他们用几个月的时间设定的计划就要以失败告终了。
没错,从一开始,守备想到用俘虏带路,就是黑巫族和罗婆族共同想出来的阴谋。
他们先是主动上门挑衅,然后飞速撤离,只留下几个计划中的俘虏,其中一个俘虏作出胆小的样子,主动提出可以为西北军带路。
那个时候,守备必然不会轻信,但这个想法会深深扎根在他心中,之后的日子里,对方一定会尝试着实现这个办法。
于是一些俘虏会在受尽折磨后松口,一些会宁死不屈,一些会因为太过害怕,从看到被折磨的同胞时,就鬼哭狼嚎地表示自己愿意投降,为西北军带路。
守备或许不会相信一个投降的俘虏,但他会相信许多个,经过他的严刑拷打不得不向他宣誓忠诚的俘虏。
一个人可能会说谎指错路,那么多个投降的人,难道也能统一口供,指出同一条错路?
一旦守备有了这个想法,计划的前提条件就已经成功了。
当他们看到被分开管理的这些俘虏们都指了同一条路后,理所当然地就相信了那确实是进入黑巫族或罗婆族领域内的那一条路。
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个精妙的办法,可惜了,遇到了一个挂逼。
黑巫族和罗婆族的将领显然不愿意放弃这么好的机会,要知道,为了取信于守备,他们牺牲了近百个同族作为战俘被捕获。
于是躲在暗处的两位首领相视一眼,最后还是决定突袭。
在这片密林之中,他们还是存在优势的,而且还是突袭,这五千多人的队伍,未必有什么胜算。
就在靠近火蝇虫区域的位置,四面八方忽然窜出了许多□□着上身,穿着短裙或者裹着大片树叶的南疆人,手持武器冲向了王春木等人。
“艹!”
王春木吐了口唾沫,他认出了人群中的罗婆族人。
果然是一个陷阱,先是黑巫族上门挑衅,因为没有悍勇的罗婆族人,让他们从一开始就有些轻敌,结果密林里,黑巫族和罗婆族早就已经联手,就等着瓮中捉鳖呢。
“呸。”
王春木又吐了口口水,老子才不是鳖孙子呢,老子是虎,猛虎!
他和谭图的反应也很迅速,立刻就让士兵们以各自所属的队伍为阵营,联合对敌,顿时密林之中就响起了各种各样的惨叫声、刀剑刺入身体,血液飞溅的扑哧声,浓重的血腥味很快就在密林中蔓延开来。
宿傲白是新上任的百夫长,跟自己手下的那些兵还没有培养出足够的默契,而且倒霉的是,冲着他们过来的大多都是罗婆族人,这个族支是出了名的打仗不要命。
杨勇离他也很近,在原本的那位百夫长牺牲后的一段时间里,这些兵是归他代管的,看着新同僚和这些士兵的陌生感,杨勇只能咬咬牙,同时指挥两支队伍列阵。
在这片人群之中,杨勇和宿傲白的目标最大,一个看上去就是中心人物,杀了他,队伍很容易涣散,一个看上去最能打,杀了他,也能震慑其他士兵。
于是那些不要命的罗婆族人纷纷冲向了两人。
数支□□刺向宿傲白,全都被他眼疾手快夹在腋下,然后手臂微微用力,只听咔嚓一声,粗木做杆的几根□□尽数折断。
与此同时,他伸出手,向前握住折断的□□,然后往自己这个方向用力一扯,七八个拿着□□另一头的罗婆族人就一个趔趄,被拽到了他的面前。
“啪——啪——啪——”
宽大厚实的巴掌冲着他们的脑袋拍去,就跟拍打脆熟的西瓜一样,一团团血葫芦在眼前炸裂。
那些悍勇的罗婆族战士,甚至都来不及哀嚎一声,就接连倒在了地上。
一旁注意到这一幕的士兵,不论敌我,通通都被他的凶残给吓尿了。
这是人能有的力量?
不,这是神!
饶是早就做好以身殉神准备的罗婆族战士,也为此产生了恐惧的情绪。
宿傲白已经不记得死在自己手上的性命有几条,可能是几十,可能上百,他以一己之力缓解了局部战况压力。
杨勇还在麻木地挥舞着手中的大刀,忽然发现自己的身边好像已经没了敌人。
“唰唰唰——”
又耍了几下大刀,全都砍到了空气。
人呢?
那几下只是肌肉习惯性地挥舞,劈空后,杨勇杀的麻木的大脑才恢复了些许理智,也注意到了周边诡异的情况。
他朝四周看去,目光所及,站立着的大多都是自己人,这些人似乎都看着同一个方向。
杨勇顺着他们的目光看去,就看见已经被血浸透的宿傲白,以及他身边堆积成山的尸体。
“魔鬼!魔鬼!”
“这是邪恶的神明,是魔神!是魔神!”
黑巫族和罗婆族的残兵败将们惊恐地指着宿傲白喃喃自语,然后一个个丢掉兵器,鬼哭狼嚎着冲向了密林深处,而且可能是受惊过度的缘故,这些溃败的残兵们连逃亡的方向都不统一,好几个慌不择路,跑向了那种奇怪蝇虫所在的区域。
杨勇粗略地估算了一下,原本数千的敌军,在溃败之际竟然只剩百来人。
当然,西北军也有不小的损失,不少士兵牺牲,不少受了伤,捂着伤口就地休息,可相比较黑巫族和罗婆族近乎全灭的战况,这一次密林之行,可以说是大获全胜了。
王春木和谭图抹掉脸上飞溅的鲜血,然后用一种无法言说的表情看向了宿傲白。
他们心里清楚,这一次,对方立了大功。
不单单是对方斩杀的敌军士兵最多,还因为对方跟切瓜菜一样的杀人方式,对其余敌军造成了极大的心理震慑。
不少敌军呆愣愣地看着宿傲白一巴掌拍死一个同族,甚至直接失去了反抗的能力,任由边上的西北军将自己砍死捅死。
而之前和宿傲白切磋过的那几位百夫长也意识到,之前在擂台上打斗的时候,宿傲白已经留了情面,不然按照他真正的力量,恐怕他们根本没办法站在这里。
宿傲白似乎还不知道自己的恐怖,在为数不多的敌人逃窜后,用衣袖抹了抹自己的面孔,可惜他身上的衣服也早就已经被鲜血泡透了,这会儿擦脸,还是血糊拉擦的,根本看不清五官。
人还是那个人,可莫名多了一股煞气。
这个男人不能惹!他们的头和胸骨又不是钢筋铁打的!
对了,听说宿百夫长的家眷也住在临安城里,等回去后还得提醒一下自家的老娘、婆娘和儿女,千万不能招惹宿家的家眷,如果可以,尽量和人家处好关系。
这是在场所有人统一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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