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穿成年代文里的极品渣男 > 第31章 金玫瑰
    沈骄回到宿舍的时候比昨天早了不少,张清他们也都在各自的座位上看书,整个宿舍都很安静。连比较闹腾的王旭也很端正的坐在椅子上,翻看着一本外文书。


    见沈骄回来了,几人都同他打了招呼。


    蒋正楷鼻子很灵,沈骄回来的时候他就闻到了很香的一股肉的香味,他有些馋了。也许是从小的生活环境,蒋正楷对于自己认可的朋友,放的都比较开,也没多想,直接问道:“沈骄,你带了什么东西回来,好香啊。”


    看着对方双眼泛光,明显犯馋的模样,沈骄提了提手里的包装袋,“从饭馆里带回来的烤鸭。今天吃饭的时候,我觉得它味道不错,就给你们带了一个。”说完把烤鸭放在了凳子上,接着把凳子放到了宿舍中央。


    “你们都来尝尝。”


    张清和王旭都是京市本地人,烤鸭他们从小到大也吃过不少。虽然也有些馋,但到底昨天才和沈骄认识,虽然两人对他的印象都很好,但也没好意思吃对方的东西。


    张清谢绝了他的好意,“不了小骄,我晚饭吃的有些饱,我就不吃了,你们吃吧。”


    “我也吃饱了,谢谢你啊小骄。”王旭也赶忙回答。他的性格虽然有些大大咧咧,但他从小就认准一个事,只要张清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这样准犯不了错。


    沈骄有些失落,语气淡了不少,“这样啊,那好吧。”


    蒋正楷可不理会张清两人,连忙喊道,“小骄啊,他们不吃我吃。不过只有我两的话,要不要明天打饭回来再吃?”


    “不用,不用,我们现在就吃,放久了该不好吃了。”语气没有之前那么低落了。


    打开包装,里面的烤鸭露了出来。烤鸭的香味马上飘了出来,味道比刚才的浓郁很多,霸道的很。


    枣红色的外皮泛着油光,饱满透亮,令人垂涎欲滴。


    蒋正楷赶忙拿出自己刚买的小刀,递给沈骄,“小骄,给你刀。”要不是为了维护最后一点颜面,蒋正楷恨不能直接上手。太香了,香得他有一种变成一只烤鸭的冲动……


    沈骄把鸭腿和鸭翅切开,中间直接多半分成了两半。直接拿了一半递给蒋正楷,“鸭腿就不分给你了,这半个身子全给你。”


    “都给我?真的?”蒋正楷有些受宠若惊。他保证,要是沈骄说是真的,那他马上就拿过来。


    沈骄有些好笑,“当然是给你的,快吃吧。”


    话音刚落,烤鸭就到了蒋正楷手里。蒋正楷也没含糊,直接一嘴咬了上去,油汁爆开,听到了鸭皮破裂的酥酥脆脆的声音,很诱人。


    沈骄把一只鸭腿和鸭翅递给了张清,“吃吧,就吃这么一点,不积食的,很好吃的。”


    和沈骄对视了几眼,最终还是败下阵来,接过了对方递过来的鸭腿和鸭翅,“真是服了你了。”


    看对方接过,沈骄眼睛都亮了不少,小酒窝也若隐若现。


    而王旭也不用沈骄招呼,直接拿起了剩下的半只鸭子,“小骄这个是留给我的事吧?”脸上洋洋得意。


    “嗯,是留给你的,快吃吧。”


    张清和王旭平时吃烤鸭都习惯卷着面皮吃,也是第一次什么都不沾直接吃。味道很好,总觉得比以前吃过的都好吃一些,不知道沈骄去的是哪一家饭馆,到时候可以问问。


    楚御一回到研究所,就迫不及待进了房间。锁好门,拉开凳子坐了下来。把小盒子轻放到桌面上,拿过桌上的毛巾擦了擦手,慢慢的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是一枝玫瑰花,金色的玫瑰花。楚御把它从盒子里拿了出来,仔细看了看。


    那是一朵金玫瑰,有二十一片花瓣,花瓣很薄,摸起来很滑,凉凉的,触感很好。有两大片叶子,雕的栩栩如生。


    盒子里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楚御哥,21岁,生日快乐。


    两人的字迹越来越接近,若不是亲近之人,想来已经有些分不清了。


    他有些爱不释手,金玫瑰,金玫瑰,他很喜欢。忍不住继续放在灯光下一寸寸的打量,想要把上面所有的纹络,叶片刻进脑海里。


    最后楚御低笑出声,“沈骄啊沈骄,你知不知道,送玫瑰花,我会当作你在跟我求爱。”


    被自己的胡思乱想惹的心花怒放,每一个细胞都充满了要爆裂开来的喜悦。最终,珍爱的吻上了那朵金玫瑰。


    宿舍里的沈骄也刚刚洗漱好躺在床上,现在的他也很不平静。


    “不知道楚御哥会不会喜欢今年的礼物。”沈骄在心里念叨。


    雕金玫瑰的材料是奶奶给他的,一个金手镯。本意是让他以后遇到了喜欢的姑娘,送给人家当聘礼。可惜这辈子他是不可能遇到喜欢的姑娘了,所以他把手镯熔了,雕成了一朵金玫瑰,送给了楚御。


    记得楚御第一次给他讲的英文故事里有一句:“ifsoakehiars。”刚开始他听不懂,后来他能看懂听懂了,也就渐渐有了别的心思。


    就像故事《小王子》里面说的那样──也许世界上也有五千朵和你一模一样的玫瑰,但楚御永远是他心里最独一无二的那一朵。也是唯一一朵可以在他心间开出花的玫瑰。


    楚御,是他心里永远的金玫瑰,光彩夺目,绚丽非常。


    今晚的梦对于两人来说都是香甜的,楚御枕边有金玫瑰相陪,而沈骄的心里也开出了一朵漂亮的金玫瑰。


    第二天,两人开始各自忙碌了起来。楚御继续和张继荣他们做实验。太阳能发电站的事情对于楚御来说可以暂时告一段落。下一个阶段他们需要研究如何减少输电线的电阻。发电站发出的电,需要用输电线进行传送。而输电线的长度和其电阻是有关系的,输电线越长,其电阻也会越大。要覆盖全国的电网,输电线中电阻消耗的电能是很多的。


    在输电时间一定的情况下,电流产生的热量与输电线中的电流的平方成正比,与输电线的电阻成正比。要想减小电能损耗,一是减小输电线的电阻,二是减小输电线中的电流强度。


    楚御他们接下来要研究方向就是如何减少输电线的电阻。要是快的话,来年发电站也该建好了,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他需要全身心的投入。


    沈骄那边也开始了学习。宿舍四人都是外语专业的,沈骄和蒋正楷是英语专业的,张清是法语专业的,而王旭是俄语专业的。因此沈骄和蒋正楷结伴去了教室。


    两人的老师是一位年过花甲的老教授,穿着一身中山装,胸前的口袋别了一只钢笔,整洁大方。头发花白,颧骨很高,表情很严厉。


    沈骄注意到对方的手,那双手看起来很薄,好像就附着一层皮,上面还有突起的青筋,也就是那青筋让沈骄觉得那还是一只手。看着看着不知为何眼睛一酸,心里涌起大股大股的酸涩,他想起了之前在沈家屯说要教他外语的老爷爷。


    当时老爷爷来到沈家屯的时候身体已经空虚的不成样子了,形容枯槁,很瘦很瘦,手上的青筋都是干是干瘪的。记得那天,有些冷,路上风呼呼作响,他带着两鸡蛋去了老爷爷那。老爷爷正靠在墙边,怀里是他每天都看的那本书。他双手合十放在小腹,手指看起来有些僵硬。也许是进来时门没关好,来了一阵风,吹动了老爷爷怀中的书,哗啦哗啦,书翻倒了,人却一动不动。


    最后,沈骄给书涂了层防虫的油漆,等晾干后又拿塑料袋包好,放在老爷爷身旁,埋进了土里。


    突然身旁有人推了推他,力道不大,但也让沈骄从思绪中回归。


    蒋正楷有些着急,不知道沈骄这么突然就走神了,教授喊了几遍也没回神,见人终于有了反应,连忙道:“教授喊你呢,快站起来。”刚说完,老师就走到了沈骄面前。


    贺蔺启是一个很严厉的人,也正是因为他的严厉,前些年他过的并不好,但他从来不觉得对学生严厉有什么不对,因此再次登上讲台的这一刻他依旧是严厉的,比起以前,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不喜欢上课不专心的学生。


    “这位同学,要是你不喜欢我的课,可以换一个老师,京大教英语的老师也不止我一个,出了这个门左转两个教室,里面的朱老师也在上英语课,你可以去那听。”


    沈骄连忙站起身,解释道:“老师对不起,我刚刚有些走神,以后都不会了,对不起老师。”


    看着沈骄有些发红的双眼,贺蔺启心底那股气消了不少,“既然错了,那就罚你这节课到后面站着听。”


    沈骄笑弯了眼,重重点了点头,“好,谢谢老师。”


    师生情,从良好的态度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楚御有骄骄送的金玫瑰,我可以拥有小花花吗?


    小王子原句:ifsoonesgleblossoillionsofstars,itisenoughtohappyjttolookatthestars因为有些长,只取了一了一部分


    滴滴,没吃过烤鸭,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吃,大家不要介意,么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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