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不定年龄差 >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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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晃犹不信邪,洗了手抱着自己的吉他过来,弹得也是新手入门的《小星星》。


    让陆忱跟着他唱。


    指尖划过吉他就是星光。


    宁晃慢悠悠开嗓:“一闪一闪~亮晶晶~”


    陆忱:“一!闪!一!闪!亮!晶!晶!”


    宁晃:“……”


    深吸了一口气,把声音放得更缓一些:“一闪一闪~亮晶晶~”


    陆忱:“一!闪!一!闪!亮!晶!晶!”


    宁晃面无表情把吉他放下:……闪个屁,不闪了。


    这他妈实力音痴。


    陆忱笑得不行,险些歪进豆袋沙发里,说:“我天生的五音不全,当时还以为学吉他能救一救,谁知根本没救回来,还把老师气跑了。”


    宁晃想起他弹得那一手烂吉他,越发看不下去,皱着眉说:“哪个废物老师教你的?”


    陆忱说:“你。”


    宁晃:……


    不是,他34岁怎么这么废物,教个吉他就教成这样?


    但仔细一想陆忱唱歌那个德行。


    可能也不怪他。


    陆忱慢悠悠讲,当初让宁晃教自己弹吉他,教了三个多月,教到小叔叔天天头顶冒烟。


    奈何陆忱是个彻彻底底的五音不全,音符和音符之间听不出差距,节奏感也近乎没有,原本切菜烘焙时灵活漂亮的手指,放在琴弦上就变成了木头。


    后来好容易学会了一首不忍卒睹的小星星,再难一点的,就的确是地狱难度了。


    学到手指起泡,也没学出个结果来,小叔叔让他气得七窍生烟、口干舌燥,转头还要低着头给他包扎手指,絮絮叨叨嘱咐他拨弦不用太用力,做梦都是他无比拉胯的小星星。


    最后他实在是舍不得折磨小叔叔了,终于还是没有继续下去。


    这种折磨,十八岁的小叔叔显然是不愿意受的,教了他不到十几分钟,就确认了这是个苦差事,只是拧着眉毛哀叹:“我当初为什么想不开,教你弹吉他?”


    “因为我想学。”陆忱笑着说。


    宁晃面无表情:“那你为什么想不开?”


    陆忱想了想,笑着说:“因为年轻的时候就想学。”


    “有多年轻?”


    “中学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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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使孩子们是模具里倒出来的玩偶,那么年少时的陆忱,必然是最贴近模子,长得最标准无瑕的一个。


    衣着发型永远合乎标准,不会在意喜欢还是不喜欢;房间和书本永远向父母敞开,不在乎隐私和自我;没有喜欢的食物,也没有讨厌的食物,只要送到碗里,他一定会笑着吃下去。


    他的优秀是一张塑封好的奖状。


    中规中矩地鲜艳,干瘪艰难地呼吸。


    他一直做得很好,但难免会有一两次失误。


    第一次就是在中学时。


    那是隔壁班一个很漂亮张扬的女生,喜欢他的同桌,两人暗通款曲许久,终于有天,女生偷偷换下了校服,似模似样地穿着短裙、化了妆,坐在窗边,对着他的同桌弹吉他。


    那是大胆浪漫的一首情歌,所有人都瞧着她。


    她弹了一遍又一遍,唱得那男生紧张得红了脸。


    后来同桌和女生一起被教导主任追杀,在人来人往的走廊里训了两三个小时,勒令卸妆,罚写检讨若干。


    两个人自然不能一起写检讨,同桌在门外写,女生在屋里写。


    教室里还剩下一个帮老师批作业的陆忱。


    女生的脸洗得干干净净,垂头丧气,说:“糟了糟了,这下丢了大脸了,你同桌肯定不喜欢我了。”


    他看了她一眼,在本子上写:


    不会,你弹吉他的时候很漂亮。


    还有,教导主任还在门外。


    女生就笑了起来,趁着教导主任不注意,又冲自己即将上任的小男友大胆比了个心。


    陆忱的举动,没有一丝一毫的逾越意味,他从很小就很清楚,自己是不喜欢女生的。


    这只是一个客观描述。


    “然后呢?”宁晃歪着头问,“你跟她成为朋友了?”


    陆忱摇了摇头:“然后本子上的字被父母发现,我就挨打了。”


    “说我心思不在学习上,只想着女孩,怪不得成绩退步。”


    “我说让他们很失望。”


    宁晃沉默了片刻,问:“然后呢?”


    然后他辩解了,但是被称作学会了顶嘴狡辩。


    “那时候一负气,又一时上头,离家出走了。”陆忱有些不好意思,却又有些想笑。


    其实那天他连自己都没想明白,为什么想要离家出走。


    只是有一个声音叫他逃走。


    他避开了这个话题,慢慢说:“就是那天起,开始想学吉他的。”


    “那时候我想的是,会不会以后我也可以给别人弹吉他。”


    也可以像那女孩一样,坐在什么地方,看着一个喜欢的人,在一瞬间变得奔逸、明亮而大胆。


    ——哪怕他注视的是一个男生


    宁晃认真在脑海中描绘了这个场面,的确是极浪漫的场景。


    但同时,他又想到了陆忱唱歌的杀伤力。


    沉默半晌,还是无法悖逆自己的良心,道:“唱歌……还是算了吧。”


    陆忱就笑起来:“有那么难听吗?”


    唱歌难听的人,往往意识不到自己走调走得又多离谱。


    宁晃问:“她当初弹的是什么?”


    陆忱念了一个歌名。


    宁晃冥思苦想半天,终于摇了摇头,说:“算了,你这辈子是学不会了。”


    说着,在露台边找了个合适的地方坐下,指尖从琴弦上掠过。


    头顶的漫天星光、远方的万家灯火,分不清谁是谁的倒影,小叔叔坐在这对称线中间,仿佛一切都成了泡沫似的虚影。


    他注视着陆忱,也只注视着陆忱。


    只有卷过他碎发和衣角的风声、清澈的歌声,是这夜里唯一的真实。


    那首歌,比记忆里的要甜美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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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晃原本是不喜欢情歌的,但今夜似乎是个例外,心不知怎的,就跟这晚风一起轻快地飘荡起来了。


    他摸了摸吉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耳朵。


    声音极轻地问了一句:“喜欢么?”


    他本以为这句话陆忱听不到。


    风却将这话清清楚楚地送到了陆忱的耳边。


    “喜欢。”陆忱轻声说。


    宁晃忽得就高兴起来,眼睛变成了月牙。笑得有些傻,不愿让他瞧见,背过身去假装吹风。


    在这黑魆魆的幕布之下,陆忱凝视着他融入无数光点的背影。


    “小叔叔。”他轻声喊。


    “干嘛?”宁晃回应。


    “只是想喊你一声。”他说。


    想听遥远的星辰穿越无数光年,对痴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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