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恶龙崽崽决定抢走公主 > 第73章 七十三只龙崽
    结果那天晚上,江淮生把绵绵接走了。至于沈谬,他没有像以前那样被他们带回家,而是站在路边,看见他们离开。


    毕竟,他现在看起来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孤苦无依,无处可归的凄惨少年。在外人眼中,沈谬如今年轻有为,功成名就,是国际乐坛中,最闪耀的那颗新星。


    但是沈缪知道,江淮生对他态度不如从前的原因仅仅只是,江绵绵不喜欢他了。


    当初,是因为江绵绵喜欢他,满心满眼都是他。所以他才会得到江淮生的庇护,才会得到卓晚舟的温柔。他们才会在自己的家中,像对待家庭成员一样,给他留下一个专门的房间。


    甚至他们家无论去哪里,都会带上沈谬。


    很久很久之前的曾经,还没有出现那个噩梦的时候,沈谬把那些当做怜悯和施舍,拼命地用冷漠和尖锐的刺,维护着那一点点可怜的自尊。


    后来,他预见了那些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就想着,自己必须要有更多的资本,才可以跟那些美好温暖的人并肩,长长久久地在一起。


    但是现在,沈谬忽然发现,他逐步逐步走完了计划的一半,为母亲平了反,开始用干净却狠戾的手段,展开自己的复仇。


    可是,他好像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开心。


    因为,江绵绵不喜欢他了。


    甚至可能,对方忘记了他。


    “”


    五月的夜风还有些凉,沈谬赤着脚站在路边,唇角有一点破了,他下意识舔了舔隐隐作痛侧壁,唇瓣抿紧,边缘折出一线艳丽的红。


    川流不息的车流从身边掠过,漂亮的金发青年安静地注视着远方,五彩绚烂的光流转在他昳丽的侧脸上,透出一种颓唐的靡丽。


    沈谬安静地看着,看着熟悉的车牌号消失在车水马龙中。


    ——他被丢下了。


    不过这才是正常的事情。因为他们没有义务要带他走的。江绵绵本来,就没有任何义务喜欢他,而江家的人本来,也不会跟他产生任何交集。


    沈谬只是很幸运,忽然就得到了那样温暖又美丽的爱意,是他自己没有好好珍惜,最后才弄成现在这个样子。


    他当时那样了解江绵绵的性格,甚至想过她会哭的,可依旧还是离开了。


    金色的碎发在夜风中散开,沈谬垂下眸,长长的睫毛遮掩住眸底的暗淡和落寞,


    男人无声地自嘲。


    【怪谁呢,自作自受罢了。】


    沈谬在那里站了很久,原本川流不息的马路,车辆变得越来越少,夜风越来越凉,天上飘起了很细很细的雨,


    不久,一辆出租车摇着雨刮器,停在他面前,


    对方用着蹩脚的英文问他走不走,要去哪儿。那时候,沈谬才逐渐回神,低头看了眼表,


    【哦原来已经凌晨两点了。】


    沈谬不太想开车,打个车回去也好。


    金发的漂亮男人缓慢地眨了一下湿润的睫毛,只是在他刚刚碰到车门把手的时候,他忽然想到什么,收回了手。


    “抱歉,我不走了。”


    “噢,没事没事。”


    司机人很好,也没露出什么不满的表情,反而还苦口婆心地劝他,


    “小伙子,这么晚了,还是早点回去。你还年轻,失恋什么的很正常。你这么帅气,以后多的是小姑娘来。”


    司机大老远就看见他了,毕竟那一头金发和过分出色的容貌可引人注目极了,看穿着打扮也不像是失业的,大晚上的,站在路边淋雨。


    啧啧啧,年轻人嘛,这一看不离十就是失恋了。


    “”


    沈谬一愣,本来想解释,可对方已经开着车走了。他沉默片刻,缓缓抬起有些发麻的小腿,踩着被细雨打湿的地面,往回走。


    【算了】


    沈谬现在得回去。


    ——因为江绵绵的鞋落在他的车上了。


    虽然金发的男人心里很清楚,她不会缺,也不会在意那么一双鞋,但他还是想着。


    【等明天,给她送回去吧。】


    其实雨很小,细细的,但很密,在这个全天最冷的时间下起来,就更冷了。


    沈谬的衬衣淋得有些微微润,似乎能感受到刺骨凛冽的寒意钻进他的皮肤里。


    这样的场景似乎很熟悉。


    有一年元旦的时候,晚上也是下着这样的细雨,少年抱着满怀的玫瑰花跌跌撞撞地跑出来,错过了人,他无处可去,就抱着花,坐在路边。


    后来,江绵绵给他撑了伞。


    沈谬至今都还记得那伞的样子,是一朵很可爱很可爱的蘑菇。


    可是那伞太小太小了,只能勉勉强强,遮住一个小孩。可江绵绵却把伞倾过来,都打给他了。


    嗒。


    沈谬忽然停下脚步,湿润的睫毛颤了颤,蓝眸中映出一道人影。


    面前,是一个陌生的年轻女孩子,对方给他撑了伞。


    “那那个,你是遇见了什么事情了吗?”


    年轻的女孩脸颊微红,她加班到深夜,本来还在抱怨没人性的老板,却没想到半路竟然遇见了这样一个漂亮到不像真人的男人。


    沈谬赤着脚走了很久,身上也淋了雨,眉眼漓漓,金发湿润,即便是如此狼狈不堪的境地,却让人联想到空谷之下的清冷月光,悲凉而凄美,


    ——让人想要救赎他的一切。


    这张美丽到超越性别的脸,有一种令人神魂颠倒的魅力。


    年轻的女孩看着他的面容,心脏扑通扑通乱跳。


    难道她的春天要来了?


    “那个,那个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吗?”


    “”


    沈谬往后退了一步,从她的伞下离开,重新走入凉凉的雨幕中。


    “抱歉,没有。”


    说完,他绕开她,继续走。哪怕赤着脚走,地面冰凉湿滑,脚底刺痛难忍,沈谬的背影看起来,依旧很不出的美感。


    同样是,被淋湿,


    同样是,有人给他撑伞。


    可刚才沈谬看着那个陌生的,或许也算是好心的女孩,心底没有半分波澜。


    甚至,他在没有看清对方面容的那一刹那,生出过一丝期待,他期待着那个会为他撑伞的人,是江绵绵。


    但现实大多,都不会如人愿。


    沈谬想,大概他把一生的运气都用在了十三岁那年,遇见了一个毫无理由,不顾一切把他当做珍宝的孩子。


    所以其余的时光岁月,他期待的,都不如愿。只能艰难地,拼接一切挣扎着,才能勉强往前走。


    ——往前走。


    沈谬觉得怀里空空的,他忽然很想去买一束玫瑰花了。可他走过一家又一家花店,都关门了。


    最后,他不经意间,在花店旁边的垃圾桶里,看见了一枝被人丢掉的玫瑰。


    那玫瑰已经不太好看了,花瓣残缺的,叶片萎蔫的,枝梗上有着伤痕,渗出浅浅的汁液。


    看了片刻,沈谬还是把它捡起来。


    凌晨四点的时候,他终于回到了车上。这时候衣服已经湿透了,回到温暖的车里面,沈谬才意识到刚才外面有多冷。


    不过他已经习惯了。


    沈谬一直都很冷的,离开江绵绵之后,每天每晚,他都没有再暖和起来过。


    车子启动,行驶在空旷而寂寥的凌晨。


    前方的玻璃蒙上一层密密的雨珠,然后又被刮雨器扫掉,如此几十次之后,沈谬的车开入了一处别墅区。


    当初沈谬出国的第二年,江绵绵他们就又搬了家。于是几年前他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之后,沈谬就托陈远在江绵绵家旁边买了一栋小别墅。


    回国后,他就搬来了这里,只是一直一直没敢去见她。


    沈谬抱着少女的鞋,另一只手拿着萎蔫的玫瑰花进门。他找了个漂亮的花瓶,接了水,又熟练地放了些养料,然后把花枝插进去,然后把花瓶摆放在自己卧室的阳台上。


    接着,他看了看那双小巧的,独属于女孩子的鞋。


    【三十六码。】


    沈谬还记得他出国那年,江绵绵还穿着二十七码的小鞋子。


    原来现在已经到三十六了。


    江绵绵长大的印记,一点一点,烙进沈谬的心底。


    比如身高,比如长发,比如不再奶气的嗓音,比如此刻,陌生的鞋码。


    再比如她看向他时,陌生而冷漠的眼神。


    沈谬呼吸一顿,眉心折出一线痕。


    或许是进入过酒吧的原因,白色的鞋面上沾染了些许深色的酒渍。男人定定地看了许久,忽然把鞋拿去洗浴间,给她洗。


    如今世界上最闪闪发光的,年轻的钢琴家,凌晨不睡,蹲在洗浴室里面,用最最珍贵的手,给别人洗鞋子。


    他洗了接近两个小时,直到指腹发皱,洗到每一个细节都干干净净,焕然一新。


    还有她的,绣着小恐龙涂鸦的袜子,因为踩在地上走,弄得很脏。沈谬当时给她脱下来之后,就揣进衣兜了,一直带回家。然后现在,细细地给她洗干净。


    最终,男人把两只小小的,有着恐龙涂鸦的袜子,夹在外面的阳台晾干,又把鞋子用新的毛巾擦了擦,放在角落通风但又荫蔽的地方。


    因为如果用太阳暴晒的话,鞋面会泛黄。


    做完这一切,天色已经蒙蒙亮了。


    沈谬身上被淋湿的衬衣快干了,皱巴巴的,头发也很凌乱。一向爱干净的漂亮男人,看起来有几分颓丧的味道。


    他站在阳台看了一会儿远处漂亮的大别墅,金色的日光下,那样童话般的房子,显得特别美好。


    许久后,沈谬转身走进浴室,脱掉身上的衣服,洗澡。花洒喷出温热的水,冲刷着男人的身体。


    区别于曾经纤细单薄的青涩少年,如今这具成年的身体筋骨漂亮,肌肉均薄,充满了可怕的爆发力。


    水流顺着颈侧的线条一路蜿蜒,溢满锁骨中间的美人凹,然后才流下微微饱满的胸膛,顺着腹肌一路下滑,隐没在漂亮的人鱼线里。


    沈谬并没有刻意去练什么夸张的肌肉,他只是因为噩梦的记忆而保持了一定的武力值。最多无意识练了一点点胸肌。


    难辨性别的美丽脸庞与修长结实的身材形成极其鲜明的反差。只不过比起从前瘦弱但完好的身体,沈谬的后背多了一道伤疤。


    在后心微微偏左的位置,如果是江淮生看见的话,会认出来,那是枪伤。


    真正见过或者受过枪伤的人才会知道,那并不仅仅只是一个子弹大小的伤口,而是子弹的十几倍大小。


    哗啦——


    沈谬拉开浴室的门。他随手用毛巾擦拭着头发,水珠凝在眉梢睫毛上,犹如散落的碎星。


    他没有吹头发,而是穿好了干净的衣服,衣襟袖口,熨烫得平平整整,一丝不苟。


    今天是五一假期的最后一天,江绵绵大概会睡到中午,她向来是最爱赖床的。每次的假期,都必然要等到中午,才肯哼哼唧唧着起来。


    沈谬站在阳台,望着她家的方向,她们家的院子里种了很多花草,看起来生气勃勃的。


    男人站了许久,低头看了眼鞋,心里估摸着大概要明天才会干了。


    那就只能明天再还给她了。


    于是沈谬下了楼,作为同一个别墅区,他买下的小别墅,也有一片小小的院子。


    只不过,他的院子里,种下的全是玫瑰。


    沈谬在国外也种,种很多。只不过他不是买玫瑰花的种子,或者直接一枝。他喜欢去花店买一束,然后回来分枝养在花瓶里,等那些花枝慢慢生根。然后再把那些生了根的花枝,栽到院子里。


    ——但大部分都是活不了的。


    沈谬走到院子里,拿着喷壶,给前不久栽种下的玫瑰花浇水。他认真检查着每一枝的情况,果然发现了很多很多,活不长久的。


    或者说,快要死了。


    金发男人眉心折出一线痕,他其实查过很多很多资料,也请教过很多栽种玫瑰的专家,还用了很多专门促进生根的养料。


    可是,每次栽种下去的一大片玫瑰,活下来的,寥寥无几。哪怕有的看似适应了,不久后,还是会死。


    不像从前,从前他和江绵绵一起种的那一大捧的玫瑰。很神奇地,所有的玫瑰花枝都活了,栽在江绵绵家的院子里,开得生机勃勃,繁荣异常。


    沈谬想到了很久很久前,他哄小孩的话。


    【只要有龙的守护,被人类截断的玫瑰花,就会生根,然后活下来。】


    龙的守护


    沈谬停下了浇水的动作,他垂着眸子,长长的睫毛掩住蓝眸中的落寞。


    如果龙的守护是必要条件的话。那么,他再怎么努力,这些花都会死。


    “喂”


    稚嫩欢快的童声从身后传来,


    “那个金色头发的漂亮哥哥”


    沈谬一怔,回头。


    看见了一个和江绵绵有五六分相似的小女孩。


    ——那是卓小绵。


    她比江绵绵小六岁,今年十一岁。


    她还是喜欢穿着特别精致的小裙子,梳着漂亮的小辫子,还有可可爱爱的小皮鞋。


    这个时候,卓小绵已经完全不记得自己曾经是江绵绵,也不记得自己曾经对沈谬做过很多恶作剧,甚至连当年的道歉都不记得了。


    不过,她知道这个漂亮的大哥哥每年过年的时候,都会来找姐姐,钢琴弹得特别特别好听。


    虽然中间隔了两年没来,但这并不妨碍卓小绵对这个漂亮过分的混血哥哥生出好奇心。


    沈谬看着对方好奇又单纯的小脸,没有说话。自从卓小绵四岁那年突然跟他道歉,沈谬意识到了对方可能的身份。


    虽然不可思议,但他莫名地相信。


    卓小绵长得更像卓晚舟一点,有七分相似。只不过她的眼瞳颜色很深,没有江绵绵那种在阳光下像是金色的童话感。


    小女孩看了看院子里明显是花枝的玫瑰,好奇地问,


    “你喜欢种玫瑰花吗?可为什么不买玫瑰花的种子,或者移植?这样单纯把花枝插进土里的话,很难养活的。”


    “”


    沈谬其实答不出来,或者说,他不知道该怎样回答。


    他第一年回国的时候,就知道江绵绵把他们从前种的所有玫瑰花都拔了。所以后来,沈谬就有了这个习惯。


    他的娱乐休息时间少得可怜,唯一能够挤出来一点点的时候,要么是看卓晚舟的朋友圈,要么就是在院子里种玫瑰。


    见他长久不回答,卓小绵歪歪头,


    “不会是什么煽情的爱情故事吧?”


    【爱情?】


    沈谬神情怔忪。无论是噩梦中的沈谬,还是如今的他,从来没有喜欢过哪个女人,更别提爱情。


    那种美丽,虚无又脆弱东西,离沈谬的生活很遥远。


    所以男人下意识很快否认,


    “不是。”


    “——那是什么?”


    卓小绵眨了眨眼,她趴在院子的栏杆上,单手撑着软软的小脸。


    这些不自觉的小习惯,很像江绵绵。不过,她们是亲姐妹,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相似也是正常的。


    某一个瞬间,沈谬竟然生出一丝丝的羡慕来。


    卓小绵等了很久,没有等到答案,她挠挠头,从栏杆上跳下去,转身就要离开。


    “唔,你不想说的话,那就算啦”


    “等等。”


    沈谬不知为什么,忽然又喊住她。


    “嗯?”


    小女孩又转过来,乖乖趴在栏杆上,


    “漂亮哥哥,怎么,又想告诉我啦?”


    沈谬向她走过去,沉默片刻,


    “大概,是一个虚构的,很奇怪的故事。”


    “噢,我懂的。”


    卓小绵点点头,一副什么都懂的古灵精怪的模样。


    “你们大人总是别别扭扭,还要管这个叫矜持。不过哥哥放心啦,我不会说出去的。”


    沈谬一愣,脑海中忽然响起了另一道更加稚嫩的童声,


    【绵绵懂的,人类的小公主最害羞了,他们管这个叫这叫矜持】


    好像,他无论看见什么,总能想起她。


    沈谬缓慢地眨了一下眼睛,他或许是小孩哄多了,连告诉对方一个原因,都下意识想要去编一个适合小孩子的故事。


    “从前有一枝玫瑰,还是花苞的时候,就人被剪下来,随手插到一个很破旧的,装满污水的瓶子里,他一日一日地凋谢。然后有一天,被丢进垃圾桶,腐烂。但是有一天,这只玫瑰花被一只小龙捡起来,”


    男人不自觉地用着哄小孩的语气,


    “她把他插在漂亮的花瓶里,日日守着,所以后来,玫瑰花就不想腐烂了,于是他很努力很努力地,终于长出了根。”


    卓小绵还没听过这么新奇的故事,她问,


    “那后来呢?”


    “后来,玫瑰花不想只在一个小小的花瓶里。他想变得强大,能够并肩陪伴在龙的身边。所以,他跳出了花瓶,把自己埋在坚硬的土里,艰难地生长。”


    “所以这个故事,是玫瑰花妖和龙的c吗?”


    沈谬:“?”


    小女孩眨了眨眼,


    “这个设定好新奇。”


    卓小绵其实还挺喜欢这个故事,她和依旧喜欢沉浸在童话世界里的姐姐不同,她现在什么都懂,爱好是小说漫画电视剧。


    绵绵学的是浓墨重彩的油画,而卓小绵学的是漫画,她未来的梦想是成为导演。虽然比不上姐姐随随便便一幅画就是几万美元。


    不过如今的卓小绵,已经是个网络上小有名气的漫画家了。


    沈谬被对方突然的话语打断。他从方才有些恍惚的状态清醒过来,开始有点懊恼刚刚和小女孩讲的,夹带私货的故事。


    “算了。”


    沈谬抿了抿唇,有些不自在地别开脸,


    “你就当,就当我随便乱编了一个故事吧。”


    卓小绵撑着栏杆忽然又跳上来,神秘兮兮地凑近沈谬


    “漂亮哥哥,你喜欢我姐姐吧。”


    沈谬:“???”


    他心中一震,然而本应该否认的那一瞬间,沈谬却发现自己否认的话说不出口。


    肯定的也说不出口。


    不过卓小绵倒是非常自信地点点头,


    “毕竟我姐姐那么好看,帅气,还优秀,换做我是男人,我也喜欢。”


    小女孩一副早就习惯的样子。她拍拍沈谬的肩膀,


    “没事,大胆点,老牛吃嫩草虽然有点丢人,但是香啊!”


    沈谬突然说不出话,但他还是想解释,


    “我我对你姐姐,不是那种”


    沈谬从来没有认真地思考过对江绵绵的感情,因为他认识对方的时候,他自己十三岁,而江绵绵,还是个四岁的小孩。


    因为对方无端的偏爱和热烈的喜欢,沈谬记了她很久很久,但那不是爱情,大概算是一种黑暗和光的羁绊。


    沈谬只是习惯了,习惯了看着她,思念她,然后在拥有资本的时候,回来陪伴她。


    仅此而已。


    这时候,卓小绵踮了踮脚,仰起小脑袋回忆,


    “其实我姐姐高一的时候,就有很多大学生追了,当时被我爸爸揍了好几个呢。”


    说到这里,她似乎发现了什么,努力伸长脖子看向沈谬的唇角,


    “诶?你脸怎么了?被人打了吗?”


    沈谬:“”


    当然是,被你爸爸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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