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美人病抱寒霜剑 > 9、恰似惊鸿照影来
    几个孩子抢上前去,捧起地上的花瓣,追逐嬉闹。一旁的大人吓得面如土色,赶忙把孩子拉回来,生怕贵人怪罪。竹车里端坐的广厦公子却不以为忤。微风轻轻掀起竹帘,那手足无措的顽童只听一个低沉温雅的声音道:


    “不妨事。七月,取些辛夷花送给这几个孩子吧。”


    那叫“七月”的正是一名侍花的白衣童子。他点头唱喏,捧出几只竹匣,分赠那些孩子。那拉着孩子衣袖的老父喜极而泣,将竹匣打开一看,却见里面除了柔软的辛夷花瓣,还另封了许多辛夷花做成的细点,拆开一瞧,色泽明丽,形状雅致。孩子不懂事,欢欢喜喜地把点心揽在怀里。老父将竹匣底下铺着的花瓣拨开,才发现最下层竟是一册讲义。


    七月微笑道:“这是我家公子注疏的《论语》。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望几位小郎君切莫辜负了光阴。”


    小孩的父亲没念过书,更不识字,听不懂七月文绉绉的话。但他向来对读书人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敬畏。名满天下的广厦公子亲赠的这一册《论语》,竟让他恍惚见到四岁的儿子日后考上功名,扬眉吐气,加官进爵的模样。他内心激越,不由将竹匣高捧过头顶,对着竹车里的公子颤颤巍巍跪下,大声谢恩。


    安广厦此举,无疑让人们对他更加好奇。一时间崇敬者有之,羡妒者有之,赞叹者有之,钦佩者有之,四处都是嘈嘈切切的小声议论。在这议论声中,青牛载着竹车,缓缓而行。牛颈上挂着一枚铜铎,随着辚辚车声,发出悦耳的击响。牛背上的牧童悠然盘坐,轻快的笛音如云雀在高天轻飞。


    温恪翘着二郎腿,坐在茶铺二楼雅间的临街窗口,看戏一样望着街上的人群。沈绰坐在他对面,嘎嘣嘎嘣地嚼着茴香豆,轻蔑地嘲讽:


    “装,真能装!凭什么我这临江第一的大排场,和那个什么‘广厦公子’一比,就显得没格没调!哎,温恪,你也听见了?那个安广厦家的仆人,还劝人家玩泥巴的小孩多看书呢。我最烦这种人啦。”


    温恪从窗台跳下来,提起茶壶,将杯子满上。这是今年的新茶,上好的君山银针,汤色鲜黄,气味醇香。他取一支檀木筷,蘸了点茶水,将“安广厦”三个字写在桌上,蔫蔫道:


    “这个安广厦好像和我家老头子是旧识。”说着在这三个字上狠狠打了个大叉叉,“和我爹关系好的,都不是什么好人。”


    沈绰嚼着豆子,闻言大笑,差点儿呛着。他也取了一支筷子,蘸了酱油,嬉皮笑脸地在边上画,把自己心里的恶意揣测一股脑儿全倒出来:


    “这个安广厦既然出名了这么多年,还和你老爹关系不一般,那他之前从不来行香雅集,肯定有什么秘密。”言罢,在打了叉的“安广厦”边上画了个圈,“可他今年改了主意,我觉得里面有什么阴谋。”


    温恪白了他一眼:“万一人家只是想出来玩玩呢?”


    沈绰想了一会儿,觉得在理:“左右我们在这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跟上人家看看,”说着突然压低了声音,“咱们悄悄地。”


    辛夷花瓣和笛音飘扬了一路,竹车悠悠然停在格式馆前。因为行香雅集,今日书学无课,占地数顷的馆舍楼阁皆改作雅会所用。温苏斋得了老爷的吩咐,早就在此恭候多时。车驾一到,那吹笛的牧童跳下牛来,替自家公子挑开竹帘。


    那世家公子生得修眉俊目,温和儒雅,清泉一样的眸子里,一半藏着忧郁,一半映着阳光。他身着一件简朴的广袖麻布衣,足踏桃木屐,却全无庄稼汉的鄙陋粗俗,反而显得悠然自适,飘然高蹈。


    “三月。”他唤了一声,一名白衣童子上前,双手奉上一枚小小的帖子。


    温苏斋双手接过。这帖子以沉香片为底,云锦为托,中间裱起一方端正的雪绡,画着“行香”两个贴金小字,清风徐来,暗香浮动,正是那大名鼎鼎的“行香帖”无疑。


    安广厦是温有道请来的贵客,温苏斋自然不用对这帖子多作查验,微笑道:


    “公子远道而来,辛苦了。还请上座,我家老爷稍后便到。”


    安广厦环顾一周,不置可否。他望着亭亭如盖的一株老银杏树,忽然出声问道:


    “澡雪呢?怎么不见他来。”


    温苏斋一窒,难怪今次雅会终于请动了广厦公子,原来他是为了找人。可怜温苏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老爷将安广厦骗过来,自己这个做管家的却不清楚他要找的人在哪。他讪笑一声,硬着头皮答道:


    “公子恕罪,在下不知。”


    安广厦顿了一会儿,轻笑一声:“也罢。这等小事,平章大人想必不会放在心上。”银杏梢上,一只柳莺悠然歌唱。他转过身,望着“格式馆”三个筋骨遒劲的隶字,微微一叹,“倘若远游公尚在人世,见到这物是人非的故居,不知又该作何感想。”


    温苏斋低着头,不敢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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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小郎君深深以为,跟着沈绰出来寻人,是自己做过最愚蠢的决定。那家伙一时热血上头,竟回府取了两匹马驹,又牵出三条威风凛凛、皮毛油光水滑的猎狗。


    二人翻身上马,三只半人高的猎犬绕着马蹄狺狺乱吠,惊得马儿长嘶一声,扬蹄狂奔。


    东风扑面,尘土飞扬,温恪使劲儿扯住辔头,怒骂道:“你这是‘悄悄地’跟着吗?街上的人全盯着咱俩看!”


    沈绰骑术还没有温恪好,他手忙脚乱地拉扯马缰,脸色煞白,差点从马背上颠下去,两腿战战,哪顾得上答话。


    温恪恨恨地骂一声,吹了个唿哨,把腰间的钱袋解下来,远远抛在前方林木深处。那几只恶犬两眼放光,箭一样冲过去捡。追着马的猎犬没了,沈绰终于松了口气;况且这匹马驹跑了一路,有些气喘,渐渐乖顺下来。


    沈绰满头大汗,心有余悸地笑道:“恪儿,谢了啊。”


    温恪鄙夷地看着他,好在今天出门带的钱不算多,不然非得让这家伙把狗宰了做火烧才好。


    支楞的林木将衣衫钩破了几处,二人头上沾着草叶,形容略显狼狈。狗和马横冲直撞地疯跑了一路,终于停在一处从没来过的野地里。


    四望是一片苍翠的茂林,林中鸟雀啁啾,岚气氤氲。一只黑背的高大猎犬叼着温恪的钱袋,邀功似的把热烘烘的脑袋挤到沈绰面前,一个劲地摇尾巴,口水滴在地上。马驹远远地躲着狗,正低头吃草。


    沈绰还不待说什么,温恪抢先道:“我不要了。你把金锁还我就好。”


    沈绰一愣,支支吾吾半天,尴尬地笑道:“这个......我已经把它当掉了。”


    温恪冷笑,捡起一枚石子,作势要打,沈绰连忙道:“哎呀,哎呀,明明是那天你自己说了不要的嘛,现在后悔来不及了。”言罢,献宝似的搓着狗头,嘿嘿笑道,“这狗叫‘大四喜’,我最喜欢的。灵吧?丢出去什么都能给你找回来。”


    温恪没眼看,他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将石子砸上树干,哼了一声:“现在安广厦算是跟丢啦,瞧你办的什么事儿,就该听我的。”


    沈绰汗颜,也跟着坐下来。他俩抛了一会儿石子,觉得很无聊。温恪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怀里一摸,竟掏出两根皮筋来。这两根皮筋是他昨天从父亲房里拆出来的。那是一张很好的弓,老头子今天早上看见,保准要气疯。


    只要温有道不顺心,温恪就开心得很。他虽然字不好看,但一双手十分灵巧,随便捡了一根牢靠的树枝,三两下便绑好一张小小的弹弓。他捡起一枚石子,试了试弓,皮筋拉开,飕地一下,石子像箭一样飞出去,打落两片树叶,惊起一树飞鸟。


    沈绰看了半天,眼馋得很:“你准头太差了,我来!”


    他大话说得漂亮,几发石子过去,竟还不如温恪。沈绰作为一个整天熬鹰斗犬的正经纨绔,竟连雀子都打不准,脸皮实在有些挂不住:


    “我思考了很久,这应当不是我们的问题。”他表情严肃认真,从钱袋里摸出一把指甲盖大小的明珠,“咱们换这个。”


    温恪瞪大了眼睛,把那珠子拿起来瞧。这南海珍珠虽不是第一等的成色,却也能抵得上一枚金叶子。明珠弹雀,他心下对沈二公子的豪奢再次有了新的评判,点头称赞道:


    “有些道理,你且试试。”


    沈绰二话不说,将明珠扭在皮筋里。他眯起眼,指尖发力,珠子弹了出去。只听噗地一响,一样东西从树梢扑棱棱落下来,猎犬兴奋地追过去,把它叼回沈绰脚边。


    “中了!我果然没说错吧,哈哈哈。”


    打下的是一只很瘦小的麻雀,温恪嗤笑一声,觉得他不过瞎猫碰到死耗子,运气而已。沈二公子不以为然,把弓和珠子抛给温恪,二人疯玩一阵,大笑不止,竟真的一打一个准,接连射下许多鸟来。


    两人弹弓斗犬,走走停停,不知不觉到一处浅滩边。


    温恪矮身藏在草丛中,正瞄准一只黄鹂。忽然,清脆的鸟鸣间送来一阵悠渺的风声,空灵悦耳。他从未听过这样的声音,心里好奇,循着声音拨开层层掩映的翠柏,眼前豁然开朗,不由一下子屏住了呼吸。


    不远处的清波里,栖着大群的白鹤。蓬松的鹤羽在春风中微微翻涌,像轻软的雪片。岸边桃树下,斜靠着一位少年。


    那少年一袭烟青色的广袖如白鹤的蓑羽,又似染着秋雾的霜天。他长发未束,乌云一般肆恣地堕在地上。浅色的落英纷纷如雨。


    温恪从未见过这样的人。


    他很好看,甚至太好看了。


    双眸湛如秋水,眉似敛雾青山。那双纯澈如冷泉的眼中,既无功名利禄,又无凡俗规矩,唯有一群悠然自在的鹤,一溪飘飘荡荡的云。


    在桃花树下回旋的,是晚风一样的乐音。


    白鹤与少年,桃花与春草。碧溪映着青空,浮云环抱旭日。那个在传说中虚无缥缈、朦朦胧胧的“无何有之乡”,忽然间有了缤纷的色彩,变得鲜活可爱,近在眼前。


    “白娘娘……”


    似乎有什么从心底破土而出,温恪向前一步,怔怔地凝望。


    然而仙境很快被打散了。


    草深地滑,沈绰从后边骂骂咧咧地跟上来。他抬头一望,好大一片鹤群,高兴极了。沈二公子在钱袋中摸了半天,才发现明珠已没有了,干脆把袋子里的东西都倒出来,也不细看,匆匆摸过一枚圆滚滚的物件,按在弓弦上。


    温恪不及出声相阻,只见三条猎犬吠叫着从草丛间冲出,一头扎进浅滩里。


    沈绰指尖一松,弓弦瞬发,霎时间,一枚金光灿灿的东西像流星一样朝着鹤群掠去。


    温恪大惊失色∶“等等——”


    他徒劳地伸出手,眼睁睁地看着那枚弹珠笔直地越过白鹤惊飞的羽毛,穿过浅滩飞溅的水珠,挟春雷之势,卜地一声,豪气干云、势不可挡地,正正打在那个少年额头上。


    白鹤飞走了。青山碧水间空空荡荡,唯余几片鹤羽轻轻地浮在浅溪的柔波里。


    猎犬陷在浅滩的泥地里团团乱转,呜呜地吠。


    温恪转眼望去,却见那少年眸色沉黑,冷厉地看着闯祸的二人。少年低下头,面无表情地拾起弹珠,缓缓回身,走了过来。


    近得眼前,温恪才发现他雪色的额头红了一片。小郎君心下歉疚,紧张地看着那人,暗中扯了扯沈绰的袖子。


    那少年大约十五岁,身材修颀,比自己高了一头。温恪本就理亏,这下气焰更短了几分,心下忐忑。他平生第一次想与人道歉,却不知从何开口。


    少年修长的指尖上,扣着一枚金光灿灿的珠子。


    雪色衬着金色,本该是很好看的风景,温恪一瞧,却惊得面色大变。那枚珠子好巧不巧,正是自己不久前输给沈绰、沈绰扬言“已经当掉了”的金锁。


    他刚想辩解什么,忽然想起,这东西上并没有自己的名字,于是心安理得、泰然自若地闭了嘴。岂料那少年居高临下地看了他一眼,将金珠上新刻的东西一字不落地念出来:


    “温恪……弱王鸡|八……蛋?”


    温小郎君当即傻眼了。他猛地回过头,难以置信地瞪着沈绰,谁知这损友一脸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表情,嬉皮笑脸地看着他。


    “谁是温恪?”


    那人的嗓音清冷,如啮雪。


    心跳得这样快,温恪看着那人绯红的额角,百口莫辩,惶然无措:


    “我……我不叫温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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