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都城外聚集灾民,开始闹事劫掠。
外头动静越来越大,神仙客栈里的五个不敢掌灯,聚做一团,有去害怕的瑟瑟发抖。
他们听到破门而入的声音了。
有去哆嗦着身体,颤抖声音说道,“他们不会闯进来,一下子把我们全杀了吧?”
任由作为一个灶神,都看不过眼了,“你可是当地的土地神,怎么能胆小如鼠?这时候合该你大展威风!”
有去说,“你闭嘴吧!我是个文神,平时管的也就是些生孩子娶老婆家长里短的鸡毛蒜皮小事。我展什么威风?!你不也是个神?当年你也是个妖怪,怎么不冲出去,把他们通通赶走?”
任由一本正经道,“从古至今,从未听说过有让厨子上战场的道理!”
他没好气的推了推有去,希望他别再哆嗦,“行了行了,客栈里三位大人都在,还能被破门而入?你还怕被打不成?”
这时,朱雀很认真的告诉他,“这里是临都城,靠近长安。长安是王城,天上关注密切,我们不能动手。如果他们要破门而入,我们也只能让他们动手。李道不在,我们不能动用神力,会被抓的。”
一番话,差点没让任由惊掉下巴。
有去更害怕了。
好家伙,本以为你们能大杀四方,结果啥都不能干?
早知如此,何必受你们压榨?!
重明补充道,“像凡人一样,靠腿脚功夫打一打倒是没问题。”
任由松了一口气。
刚松口气,重明下一句话差点没把他噎死,“我们三个自保都有点问题,你们瘦胳膊弱腿的,估计只能躺下挨揍了。”
说完,重重的拍了有去和任由的肩膀一下,对他们表示认同,“我相信你们,既然是妖怪修成真身,必定皮糙肉厚,被凡人打几顿,没大碍的。”
任由:……
有去:???!
有去喊道:“白泽大人!白泽大人一定能行!”
上次他才看见,白泽被灾民信仰。
有他出马,一定不需要动手,就能劝说他们退散。
朱雀困惑,不太明白有去的话,“白泽是个书生,怎么会动手?”
有史以来,当他做人身时,都弱不禁风,决计不会起干戈。
听到有去叫他,白泽低下头,眼底闪烁着激动的光。
事到如今,还有什么不明白?
重明脑子一下转过弯来,懂了有去的意思。
他抄着双手,扫了白泽一眼,残忍的告诉有去事实:“你别闹了,它是最爱挑事的。”
“什么白泽出天下定,辅佐贤明君主。”
“那都是凡人瞎写的。”
“每次人间大战,改朝换代,都是他在挑事。他带着凡人首领到处打仗,从来没打输过,不就成贤能了?要是他天天打败仗,不就变成了白泽出天下乱,招引灾星大乱人间?”
“傻子,史书都是凡人写的,当年白泽为了给自己弄个瑞兽形象,还偷偷给史官施法了呢。”
“你不会到现在还以为,白泽上次出门是赈灾去了吧?呵,真是把老子笑死了。他摆明了上次挑事儿去了。你看看,回来后没几天就闹出了动静。”
“要不是老子叫你看住人,现在指不定都攻进长安了。”
有去大受打击,傻呆呆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自他们五个聚集在大厅开始,朱雀便一直端庄的坐在上方。
外头动静越来越大,但他听到了整齐的队伍声,想来,是官府派了人出来。
既然官府派人了,也再没什么好担心。
横竖傻坐着没事干,清醒之后,一时半会儿也睡不着,他便想收拾下屋子,顺带把柜子里不穿的垃圾衣裳扔了。
上楼前,他认真对白泽说道,“白泽,你不要闹。如今盛世太平,你若另寻帝王,挑起人间战乱,是逆天而行。”
“逆天而行的亏,李道当年吃够了。你若行动,只怕她会率先动手。”
说完话,也不理人,自顾自的回去。
朱雀是个行动派,收拾东西干净利落。
他擅长把物件整理归类,并进行打扫。因为他是几人里最爱干净的一个,李道才会派他做杂役。
他有个好习惯,会定期扔掉自己不用的东西。
不管有用没用,价值几何。只要他觉得无用,通通扔掉。
等到他收拾好,天也开始蒙蒙亮。
长安城里派了人来,很快将作乱的人抓捕。现如今只剩些小角色还在外头逃窜,不足为虑。
御林军副统领沈长甫亲自带了一队人马巡街。
此番民间乱事突如其来且来势汹汹,是以陛下派了他过来亲自镇压。
与他同行的还有萧靖。
巡至街尾,才觉古怪。
昨夜一役,临都城所有人都受了大大小小的损害,唯有街尾那家客栈,半点没受损。
在一片废墟荒芜中,原本朴实无华的客栈,一下变得突兀。
它太干净了,门前甚至不曾有烟熏火燎的痕迹,也不见一丝血痕。
他下意识警惕起来,将马赶到客栈前。
正准备命人前去敲门,就见客栈大门打开。
门,被很正常、很磊落的打开。不像其他百姓一样,遮遮掩掩、探头探脑的开门。他好似一点不在乎外头的风险。
沈长甫握住了手中的剑。
客栈门打开后,并没有人立刻走出来,只能看见一个人影在后头,在收敛些东西。
等人出现,映入眼帘的是位长的雌雄莫辨的男子。
一袭长衫,乍见并不打眼,可仔细观察,能看出长衫用料讲究。哪怕并未见过这种料子,也能看出它价值不菲。
他抱了一堆布料出来,衣裳、帘子还有些未拆封的布匹。
团团摞在一处,被他抱在手里。
然后,沈长甫就见他干脆利落的把东西一扔,乌泱泱的扔到门前。
一匹布咕噜噜滚到了沈长甫脚下。
见到布料,他脑子有了短暂的空白。
这是……
鲛纱布?
沈长甫怀疑自己的眼睛是否出了问题,定睛细看,发现并没看错。
鲛纱布,他娘最爱这种布料,说是贴身穿着舒服,又贵气非常。只可惜产的少,价格又贵,只能买来,裁剪了做小衣。
若是他没记错,鲛纱布好像十两银子……一寸?
回忆起价格,脸色霎时难看起来。
不怪他多想,昨夜城内大乱,今天就看到一家平平无奇的客栈里头,扔了十两一寸的鲛纱布出来。饶是王公贵族,也不敢如此奢靡。
莫非……这家客栈和昨夜的匪徒有所关联?
多想无益,索性叫住了人,“站住!”
谁知,那人竟然根本不搭理他。
沈长甫有些气恼,又喊了声,“前头那个,上前回话!”
这时,从客栈里又伸出一只脑袋,一双桃花眼很是漂亮。
他说,“朱雀,叫你呢。没听见人家叫你住脚?”、
他开口,那雌雄莫辨的男子这才停住脚步,不解地回头问道,“你叫我?”
沈长甫道,“我乃御林军副统领沈长甫,上前回话。”
他既报了姓名,朱雀点头,示意自己知道,神色冷淡回答道,“朱雀。”
朱雀面目坦然,一时间,倒叫沈长甫不知该问些什么。
总不能因为别人扔东西,就把人抓了。
他表情不太自在,“我问你,你为何这时出来扔东西?”
朱雀皱皱眉头,不太明白他为何问这个。
但既然是官兵,客栈又在人间行事,少不得得应付应付,“收拾好了,就扔了。”
沈长甫看他无所谓的表情,仿佛一拳打在棉花上,半点作用都无,恼火道,“你可知你扔的,是鲛纱布?你可知鲛纱布十两银子方得一寸?”
“那又怎样?”问话无聊,朱雀懒得搭理他。
沈长甫黑了脸,“昨夜全城遭难,只你一家客栈完好无损,今日又扔出鲛纱布,哼,我看,别是个贼窝!”
感情是想要摁头扣帽子啊。
朱雀面无表情,但重明能从他身上的气场察觉到,他心情已是差到了极点。
他反问,“穿过了,不扔,难道留着?”
“穿过了就扔?”沈长甫冷笑,“老子生于相府,含着金汤匙出生都不敢这么干,你一家小破客栈,居然过的比老子还逍遥?还说没古怪。”
他手一挥,“来人!拿下!”
话音刚落,就听朱雀身后生了双桃花眼的男人大喊道,“萧靖!这边这边!快来!”
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镇西将军萧靖途经此地。
听到有人喊他名字,又见沈长甫在此,便赶了过来。
只见桃花眼男人笑眯眯的看着萧靖,问道,“萧靖将军,还记得我吗?”
萧靖沉吟片刻,没有想起。倒是他身后的宋伯元忽然惊喜道,“打手重明?”
重明笑着点头,“是我。”
萧靖这才恍然大悟,道,“上次福来镇相见,小哥尚有眼疾,今日看来,已然大好。”
重明眯着眼睛,笑的好看。
什么眼疾?
他那是天生一双重瞳。
上次还没选好要用何种眼睛示人,这才拿布条把眼睛遮住。精挑细选之下,选了双最美丽的桃花眼。
宋伯元一展折扇,笑问,“不知发生何事?”
沈长甫问,“你们和这家客栈认识?”
萧靖答,“三年前追凶,得过店家相助。”
寒暄没完,阿佑在后头惊呼道,“鲛纱布?谁把鲛纱布扔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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