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用。”辛渺端上一锅喷香的鸡汤。
浓郁鲜香的鸡汤味其实早在几十分钟前就已经飘满整个院子了,陆小凤本来是借口蹭饭,但很快他也被这香味勾起了馋虫,坐立不安的喝了一会儿茶,没料到会这么快。
辛渺在他对面坐下。
陆小凤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去夹白瓷汤碗里的雉鸡肉。
一筷子下去,他惊叹道:“哟!骨酥肉嫩。”
鸡肉嫩得一夹就脱骨了,鲜香思议热气腾腾,再一尝,滋味绝佳,汤汁醇厚,倒像是小火慢炖数个时辰熬出来的。
辛渺还没吃就被他夸赞一通,不免生出羞赧,含糊的点头应了几声,赶快低头吃饭。
陆小凤看她这样,心里反而生出一些羞惭来,自己唐突冒进,亏得辛渺对于男女礼教似乎不太熟悉,否则换个美貌娘子都要指着他鼻子骂登徒子了。
他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心虚,心里不免先熄了和辛渺嬉皮笑脸套近乎的心思。
但他心里实在是好奇极了,像是有一千只猫爪子在他心里抓挠。于是陆小凤擦擦嘴,忽然彬彬有礼道:“劳驾姑娘招待我,在下厚着脸皮来蹭饭,毕竟难得见到玉狮这样的良驹宝马,实难忍喜爱之情,不过这样的神驹恐怕千金不换,我只奢望能多看两眼。”
其实他对辛渺兴趣更大,对她住的这个地方兴趣也不小,不过这话即使是陆小凤也绝对没脸说出口来。
玉狮本来无聊的卧在屋里的马棚里,忽然听见有人叫它,耳朵抖了抖,就很机灵的凑了上来,乌溜溜的大眼睛一直看着他们桌上的饭菜。
辛渺听了这话,也是无奈的觉得果不其然,系统奖励的宝马,当然是极品,想到即使是现代,男性对于豪车也有着趋之若鹜的热爱,陆小凤和那些问她买马的人的心态就也不难理解了。
一开始陆小凤就是被玉狮引过来的。
她看着不断凑上前来的‘祸水’,不由得伸出手来把它快凑到桌子前的脑袋推开。
玉狮正在活泼好动的成长期,对于一切都有充分的好奇心和兴趣,包括人类的食物。
辛渺摇摇头,对陆小凤说:“无事。”
陆小凤听她语气温和,果然也没有要责怪的意思,不免又感叹了一下她这好性格,就算真的是这山中精怪,想必也是那种为猎户引路,助人躲避野兽的好精怪。
辛渺都不知道在对方眼里自己俨然是个活的志怪传奇,只是默默的看着日头升起,估算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她可还得赶路呢。
想到这里,她恍然看向陆小凤:“想必您知道去杭州城怎么走?其实我正要去,想着顺着河能找到渡河船家。”
陆小凤眼里不由得精光一闪,差点就要说自己顺路了。
不过想想,难道自己能还上赶着说顺路?和人家一起赶路?这话一出口就算他真清清白白也不怪人家要害怕他的居心不良了。
陆小凤怕她疑心,立刻答道:“我知道,顺着官道往前走几里就是一个渡口,多有船家渡人过河的,加上你这马,也就二十文,顺风顺水两个时辰就到杭州城外娥镜山下了。”
辛渺狐疑道:“娥镜山?”
杭州城附近有过这么一座山吗?她怎么没听说过。
陆小凤却说:“娥镜山就在杭州城外,风景不错,山脚下就是运河,码头往东就是杭州城门,一眼就能看见。”
是她忘了还是这个世界的杭州城外真的有这么一座山?
辛渺一时拿不定主意,只好点头称是:“我知道了,多谢你。”
陆小凤热情的说:“杭州城是个好地方,我正好有一位朋友,若你遇到什么难处,大可以去找他,他叫花满楼,你进了城,沿着西城门往里,到驿馆租个马车,让车夫拉你到晋中长街上,他就住在一栋种满鲜花的小楼里。”
辛渺也知道花满楼这个名字,熟悉程度和陆小凤一样,而且这两个名字还是绑定的,且绑得很死。
她依稀记得自己大学时候陆花同人文风行一时。
她看了陆小凤一眼:“啊,我知道了,谢谢你。”
陆小凤的第一号朋友果然是花满楼,辛渺露出一个笑容,心里也对这个人有些好奇,她对花满楼所知甚少,但她也知道他是个盲人,但性格特别善良,也难怪陆小凤让她遇到难处去找他。
虽然她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她很承他的情。
“你是刚从杭州离开吧。”辛渺不由得问。
陆小凤一顿,点点头:“出来办点事,就回去了,要不然就能顺路送你了。”他试探道。
辛渺顿时沉默了,和一个半生不熟的人顺路同行,对于辛渺来说也是一件尴尬事了,她在公司也认识几个普通朋友,上班下班路上最让她避而不及的就是同路.....
她刚进公司的时候还有人热情的发出同行邀请,辛渺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几个可以闲适聊天的话题,反而带得对方都讷讷的不好意思开口了,让她心里压力特别大,后来就主动错开这种情况了,直到默然学姐一路升职买了车,捎上她回家。
辛渺其实也不是真的对社交场合避如猛虎,但她也就是在三个人以上的群体中才比较舒服,一旦只能面对一个人,她只能保持做到不亲切但很礼貌温和,但这显然不是交朋友的态度。
她承认自己在交朋友这件事上非常慢热,只有学姐,从她一入学就照顾她,性格刚好互补相处又很愉快舒服,大学毕业又进了同一家公司,相处好几年,才达到默契融洽到彼此坐在一辆车里,不说话也不会沉默到窒息的程度。
陆小凤不讨人厌,甚至还很讨人喜欢,虽然自来熟,但他其实很体贴人,不过.......
辛渺委婉的说:“不麻烦你了,我会去拜访花公子的。”
陆小凤一点也不意外,不过辛渺答应他就很让他高兴了,并不纠缠,看着日头高起来,他就很潇洒的辞别了,约好杭州城再见。
他的马的确放在附近农户家,不过马踏死了鸡是假的。他拎着那只雉鸡,心情很舒坦的离开了辛渺的小院子。
陆小凤走了,辛渺将剩下的鸡汤收拾好,洗了碗,将厨房里三大麻袋麸皮燕麦费劲拖出来,搁在玉狮的马棚旁边。
开宝箱开出来三大袋马饲料,当然是比普通的路边野草来的香,玉狮立刻殷殷切切的开始拱来拱去,还用牙咬。辛渺直接将麻袋解开一个口子,让玉狮试吃,当然是很合它的意,吃得头都不抬。
还开出来一个豪华马具套装,就是马鞍一类用具,玉狮的体型好像还不够,也只能放在屋里摆着看,不过里面的软毛硬毛按摩刷什么的还比较实用。
除此之外就是土豆苗和玉米苗了,辛渺才想起来,在古代恐怕还没有这两样农作物,要不是她穿越自带个家园,还有耕作技能,恐怕就要和土豆玉米相关的一切美食泪别了,她实在是很幸运。
玉狮敞开吃了个肚儿圆,精神百倍,辛渺干了一听可乐,顿时也觉得神清气爽,看了地图准备收拾好了,带着玉狮又踏上了赶路的旅程。
果然,这回她沿着官道走了没多远,河道逐渐宽阔起来,来往人也多了,河面上偶尔过去一两只船。
辛渺牵着玉狮,很快眺望到一个热闹的渡口。
岸边来往着许多车马,停泊着大小船只,有人搬运货物,也有沿河叫卖的茶水摊子。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那个村子里也没有这么热闹的景象。
不过这种时候,玉狮就显得更惹眼了,或者说是牵着匹小白马的美貌女子这个组合很惹眼。
玉狮打了个响鼻,摇头摆尾,辛渺整理了一下心情,带着它往渡口上走。
不过,好在也许是接近杭州这样的大城市,这里的人显然更多了,辛渺很快就看见腰间佩刀剑典型‘江湖侠客’打扮的人,也有骑着好马的,牵着走到渡口上,船家牵着马上船,有专门放马的货仓。
辛渺直接走了过去,对着一艘大货船下忙活的伙计问道:“船家怎么走?去杭州,带匹马。”
那伙计正牵着一位客人的大马,听见她说话赶紧回头一看,呆呆地毫不掩饰的盯着她看,连忙说:“好说!好说!”
伙计又一看那她身后的马,那浑身上下没有半点杂色的雪白毛皮,四蹄轻捷身形矫健,比那画儿上的骏马都漂亮,只是还没长成,看着还是小马驹,身上缰绳笼头蹄铁都没有,简直就像天上飞下来的天马。
伙计顿时连美人儿都顾不上了,不由得惊异的发出一声:“嚯!!您这马!怕不是西域贡品来的神马吧。”
江湖多侠客,他在这渡口见多了各种宝马和英雄豪客,还没见过这样美丽神骏的马驹,听说西域汗血马一匹千金,伙计看玉狮的眼神顿时就像看着一大块黄金。
一旁本该从船头上船去的客人都忍不住看过来,像是走不动路了。
船把头很快注意到了,从船上下来招呼:“您是去杭州?您这马.....”
船把头看着玉狮的眼神也像是看到什么眼前的珍宝,顿时感到十分艰难:“您这马,惠诚您20文,加上人,一共三十文。”
辛渺把钱交到他手里。
船把头一副被挖了肉的样子,虽然这的的确确是一匹难得的神骏宝马,要是遇到识货的恐怕能卖出上万两黄金。可它不管怎么说,还是一匹马,船把头还不能按照普通马匹运送的价格来算,毕竟玉狮还是头小马驹,运送价钱也要打折。
专门放马的货仓里很宽阔,还放了干草料,伙计都不敢去牵玉狮,毕竟玉狮连个缰绳都没上,他也没胆子去吆喝。
于是辛渺自己牵着马把玉狮带进船舱,将它安置在栅栏里,环境真是说不上好,黑黢黢的,有股无法避免的牲畜臭味,里面已经放了好几匹大马,被拴在窄窄的栅栏里。
玉狮体型小,其他马儿只能在栅栏里保持站立的姿势,但它进去就显得宽绰,起码能转身活动。
相依为命几天,虽然只分开四个小时,还要把玉狮放在这样的环境里,辛渺顿时于心不忍起来,亲自去抱了些干草放在它栅栏里,让它累了能窝着休息。
就是这样她还心里不忍,站在栏外,默默的摩挲着玉狮的脑袋。
玉狮在这个世界常伴她左右,在她心里,它俨然是个伙伴和小朋友,还是个离不得她照顾的,她连缰绳都舍不得套,现在骤然要把玉狮放在这样的环境里,心里说不上来是因为担心它还是要和它分开而心里感到慌张。
玉狮反而显得很懂事,把脑袋往她怀里扎去,并不撒娇,大眼睛直眨巴。
“乖乖,忍忍吧,很快就能下船了。”
辛渺温柔的抚摸它长长的鬃毛,玉狮打了个响鼻,好似也在安慰她似的。
伙计在一旁都看呆了,暗道果然是宝马,如此通人性,竟然像个小孩子一样,赶紧拍着胸脯打包票:“您放心!我们船上食水都有,何况顺风顺水,顶多两个时辰就到了,您的马绝不会出任何闪失。”
辛渺点点头:“那就麻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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