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重庆公寓 > 第34章 第34章
    梁公馆宴会之后,温琰搬到吕班公寓和秋意同居,至九月,青蔓返回南京入学,亭子间空下来,朗华孤家寡人住了进去。


    日子如水流淌。


    每天早晨天还没亮,温琰把秋意从床上捞起来,两个人一同下楼沿公园跑步。如果时间来得及,会一起吃早餐,然后她去上学。


    秋意的身体时好时坏,尤其天热,他更不愿出门,总是呆在屋里看书复习功课。


    为了督促他锻炼,温琰寻遍上海武馆,找到一位广东的师父,让秋意跟着他学一点拳脚功夫,强健体魄。


    朗华到公寓做过一次客,之后再没来过。平日他弄些什么营生,温琰也不很了解。两人时不时见面,约在小馆子吃饭,聊聊近况。


    那天晚上放学,朗华等在附中门外,穿着衬衫和背带西裤,两手抄在口袋里,垂头看着自己的皮鞋,身体前后微晃,一翘一踮。


    今天运动会,大多学生都着运动服,白短衣黑短裤,青春无限。


    温琰蹦蹦跳跳出来,她拿了二百米第一,迫不及待向朗华炫耀奖状。


    “怎么样,没有给重庆人丢脸吧?”


    朗华为她鼓掌:“不愧是在山城长大的,上坡下坎跑惯了,腿脚厉害得很。”


    温琰瞧他一本正经那样儿,好笑道:“你个憨包。”


    来到上海以后,他们必须习惯国语,彼此私下讲话也变成国语夹杂方言,方言夹杂国语,切换自如。


    “饿不饿,找个地方喝酒。”朗华提议。


    温琰摆手:“喝酒就算了,吃点夜宵吧。”


    “你想吃啥子?”


    她长长叹气:“老麻抄手,串串儿,锅巴洋芋,酸辣粉……”


    “好了好了,”朗华赶忙打断,拧眉好笑道:“要不买张船票回重庆吃?”


    温琰砸吧砸吧嘴,馋得心痒痒:“我现在还没习惯这边的饮食,老是想吃辣的。”


    “上海也有川菜馆,可能现在还没关门,我带你去。”


    “那倒不用。”她又拒绝:“前面有个小摊子,随便吃点儿,早点回家。”


    朗华对这敷衍的态度很不满,冷笑道:“急着回去陪秋意啊?他怎么不来接你?”


    “昨天梁公馆来电话,让他今晚过去吃饭,不晓得现在回家没。”


    家?他们还当真在公寓里过起小日子了?


    路灯下灶炉冒着白烟,小贩用上海话叫卖吆喝,温琰要了一碗虾肉馄饨面。


    朗华把黄包车的租金交给她,温琰点过,仔仔细细揣好。


    见状他便调侃:“你现在还愁这几个钱吗?少奶奶。”


    温琰“嗯”了声:“我一定要自己手上有钱才踏实。”


    “秋意的不就是你的?”


    温琰没放在心上,却问:“你最近忙啥子,找到赚钱的门路不要忘了我哈。”


    朗华挑眉:“有啊,我早就说过,上海遍地是黄金,就看你有没有那个本领把它挖出来。”


    “你挖到啦?”


    朗华看她吃馄饨吃得津津有味,坏心即起,捉弄道:“上海虽然繁华,但大部分普通人住的房子都没有卫生设施,粪车是唯一可以倒粪便的地方,居民每天早上都要倒马桶,每户每月交两毛钱,收粪就是末等生意头等利息,收来的粪还能卖给农民,一车一元,两头赚。”


    “呃!”温琰五官皱起:“我在吃东西!”


    朗华得逞,眉眼带笑:“吃啊。你现在住西式公寓,用抽水马桶,不晓得这里面的门道,单说法租界的粪霸,固定资本四百辆粪车,付给当局一万四千元承包,再雇上百名工人收粪,每个月的利润就是上万元。上万啊。”(1)


    温琰嫌弃地撇着嘴,碗里的馄饨变得倒胃口,她眯眼瞪他:“这么赚钱的买卖轮得到你?”


    朗华略微起身,手穿过胯.下,握住板凳往后挪,再舒服落座,直直地伸长双腿。


    “这项生意被帮会组织垄断了,除非跟大老板有点关系,诶,上次那个郑先生……”说到这里朗华及时住口。


    但已然被温琰捕捉,哼笑问:“这么快你就跟他勾搭上了?不就那天见过一面吗?”


    朗华吊儿郎当的:“是啊,跟着跑跑腿,打打杂。”


    温琰说:“你争取认他做干爹,搞不好就能分到赚钱的营生。”


    朗华嗤笑:“那么多人想攀这层关系,哪里排得到我。”


    温琰对此并无多大兴趣,转开话题:“昨天收到青蔓的信,她们学校是很好,但一个人在南京有点不习惯。”


    “她生平头一回自己去外地求学,又跟我们分开了,当然不习惯。”


    温琰说:“那你要多给她写信呀。”


    朗华回:“我不会写字。”


    “你不是读过几年小学堂吗?!”


    朗华烦道:“哪有时间嘛。”


    他忙什么呢?温琰只晓得他想当二房东,还在存钱租房子。


    当然朗华也不想让她知道自己干的勾当,比如收购龙头渣。


    龙头渣是富裕家庭里的鸦片吸食者吸剩下的鸦片残渣,原本该丢弃的,佣人们会留下来卖给小贩。


    朗华正做着这门生意。将收购来的鸦片渣放入沸水中煎煮,制成龙头水,卖给底层的车夫、乞丐、苦力,那些买不起常规大烟的瘾君子。


    温琰对鸦片恨之入骨,他不敢让她知道自己在干这个。


    还有一件事也很要命。


    他成了喻宝莉公馆的常客。


    准确来说,朗华搭上郑万霖这条船,并非在梁公馆那次宴会,而是宴会之后,通过喻宝莉的牌局真正认识的。


    喻宝莉的房子在愚园路,三层红砖越界住宅,夜夜笙歌。


    朗华虽然没钱,但模样生得十分俊朗,喻宝莉也乐意和他来往,借他这张脸吸引一些有钱的寡妇和富家小姐。再说他这人善于交际,很会逢场作戏这一套,不用培养,信手拈来,跟喻宝莉简直不谋而合。


    深秋的一个夜晚,小红楼的留声机音乐悠扬,麻将已经打了四圈。喻宝莉有些累,撤下来休息,见朗华坐在沙发里喝闷酒,菲娜竟然半歪着他陪坐!


    喻宝莉没好气地走过去,冷笑道:“人家冯老板对你千依百顺,你连个笑脸都没有,现在怎么了?骨头化掉,软成蛇啦?”


    菲娜醉醺醺地靠在朗华肩头,撒娇道:“别提那个扫兴的老头好不好?”


    喻宝莉优雅点烟,斜眼瞥着:“你嫌他老呀?可怎么办,人家有钱呀,旁边那位谢先生倒是年轻俊俏,可他现在还住石库门亭子间呢,养不起你的,菲娜。”


    “那有什么,我养他就是啦。”


    听到这话,喻宝莉瞪了一眼。


    菲娜吐吐舌头见好就收,抬手抚摸朗华的下巴:“算啦,等你飞黄腾达以后再来找我吧,但愿那时我还年轻,可以做少奶奶。”


    朗华亲了亲她的白皙的手背:“好啊,我荣幸之至。”


    菲娜醉酒,起身回房。


    喻宝莉警告说:“她现在是冯老板的心头宝,你可别沾手,少给我惹麻烦。”


    朗华满不在乎地笑道:“她要招惹我的,我可什么都没干,你把自己的人看好就行了。”


    喻宝莉啐一口:“得了便宜还卖乖,你就浪吧。郑先生那里怎么样,你在他底下做事还顺利吗?”


    “不怎么样,没赚头。”


    喻宝莉轻笑:“我看你别打他的主意了,他虽然喜欢美色,可你是男的,长得漂亮也无济于事啊。不如把眼光放到女人身上,我给你介绍几位姐姐。”


    朗华撇过头去拿酒杯:“我不喜欢老女人。”


    “什么?难道你想娶千金小姐,做上门女婿?”喻宝莉冷嗤:“想赚钱还要挑自己喜欢的?你比菲娜还天真呢。”


    朗华慢悠悠道:“入赘也不好,熬几十年把老丈人熬死才能继承财产,还要看人脸色,我做不来。”


    喻宝莉打量他:“你就是惦记租界收那个的生意,就算郑万霖交给你,承包费还得一两万呢,你有这个钱吗?”


    朗华笑道:“找你借呀。”


    “呵,我凭什么借给你?想疯了吧。”


    朗华理所当然的样子:“我的钱都是温琰的,你就当帮忙女婿呗,事情成了我自然会孝敬你。”


    喻宝莉冷哼:“半个上海滩都晓得我没有孩子,哪儿来的女婿呀?”


    朗华只管吃酒。


    “再说了,她现在和陈秋意同居,搞不好随时结婚,跟你有啥关系。”


    朗华点头:“秋意是比我好。”


    “好啥呀。”喻宝莉阴阳怪气:“那个丫头片子,在我面前装清高,振振有词的,什么靠男人可悲可耻,结果呢?还不是赶忙抓住陈秋意,等着做少奶奶吗?装什么装。”


    朗华拧眉:“你说话客气点儿,他们从小就是一对的。”


    “你也跟他们一起长大,同样青梅竹马近水楼台,怎么温琰没选你呀?如果换个身份,你是银行家的儿子,她早就投怀送抱了。”


    朗华摇摇头,话不投机,懒得和她细聊。


    这时喻宝莉又想起一个人:“你那个妹子,青蔓,最近怎么样?郑先生对她惊为天人,一直念念不忘,上回还在问呢。”


    朗华的眉尖逐渐拧紧:“惦记她?疯了吧。”


    “我说真的,如果她肯帮忙……”


    朗华直坐起身打断这话:“青蔓出身书香门第,为人正派,让她出卖色相帮这种忙?她宁愿死都不可能,你省省吧。”


    喻宝莉懒洋洋地叹息:“这么大的弱点摆在面前都不知道利用,可惜啊。郑万霖的三个子女不中用,一个早夭,一个书呆子,还有一个嫁去了国外,他其实很想培养接班人的。你初出茅庐,想搏出头,凭什么?连个投名状都没有。”


    朗华合上双眼,深吸一口气,略微冷笑道:“尽人事,听天命呗。”


    作者有话要说:


    (1)参考:卢汉超《霓虹灯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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