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我比反派更偏执[穿书] > 5、开始同居
    下午四点钟,何姨回来了,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


    沈曼扫了一眼,看出是一些地方特产。


    “林小姐,曼曼,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何姨陪着笑说道,急急忙忙的从口袋里拿出钥匙。


    “没关系,是我们自己忘记带钥匙。”沈曼轻轻摇头。


    林姝站在一旁,冷着一张小脸。


    听到沈曼说‘我们’时,心跳一紧,脸色好看了一点。


    何姨打开门,侧身让开,让两人先进去。


    林姝进门,换了鞋子,径直回到自己的房间。


    沈曼站在门口,看着何姨说道,“我帮您提吧。”


    “不用不用,你去休息吧,我很快就能做好晚餐。”何姨笑着说道,麻利的换鞋去厨房。


    沈曼看了林姝的房间一眼,站在原地思索了一会,走向厨房。


    看着沈曼进来的身影,何姨急忙说道,“曼曼,这里不用你帮忙。”


    沈曼摇了摇头,帮忙摘菜。


    她手指修长,两根手指捏住豆角,轻轻一折,豆角就掉落一个小段。


    何姨看到,笑着说道,“曼曼这手真好看,不适合做粗活。”


    沈曼勾唇,拿起另一根豆角,低头说道,“姝姝的手才好看,细嫩细嫩的,是真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


    何姨闻言,笑了一声,又叹了口气。


    沈曼抬头,脸上露出好奇的神色,“您为何叹气?”


    “我是可怜林小姐。”何姨小声说道,望了一眼厨房外面,没看到林姝的身影,这才继续压低声音说道,“林小姐从小就没有母亲,林总事业又忙,顾不上她,一年到头都是请保姆照顾,林小姐总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


    “大概是单亲家庭的缘故,林小姐的脾气就有点大。我在林家做了快五年的保姆,还是不太敢和她说话。”说这话时,何姨脸上带着一丝畏惧。


    沈曼听完,眼里闪过一抹诧异,低下头继续摘菜。


    她没听别人说过恶毒女配的身世,这个小细节估计大多数读者看文的时候也不会在意。


    对她们这些看文的人来说,作者轻飘飘的一句话,可能就是林姝心里一辈子的伤痕。


    林姝下午对林父那番情绪过激的行为,也有了合理的解释。


    “希望林小姐将来能遇到一个真心爱她、能包容她的人。”何姨感慨的说道。


    沈曼眼眸微闪,摘菜的动作一顿,过了一会说道,“希望如此。”


    原书里,林姝的结局可不好。


    用尽了手段也追不到喜欢的人,反而被身世普通的女主抢尽了风头。


    富家千金的巅峰开局,硬生生败给了女主的玛丽苏光环。


    现在这个女主是她。


    她没有兴趣和男主、男二上演狗血的虐恋情深。


    或许,林姝能够得偿所愿。


    沈曼想着,心里一梗,微微有些不舒服。


    她放下菜,洗手说道,“何姨,您慢慢忙,我先回房间了。”


    “好的,你快去休息。”何姨笑着说道,忍不住夸赞道,“有你这样温柔善良的朋友陪伴身边,我想林小姐就不会那么寂寞了。”


    沈曼一笑,没有说话。


    *


    何姨做了四菜一汤,四碗菜里全是荤菜,就连汤里面也是带着肉。


    沈曼扫了一眼,问道,“何姨,冰箱里不是有青菜吗?怎么不炒个青菜。”


    “林小姐不爱吃青菜。”何姨说道,把盛好的米饭放到桌上。


    林姝洗完手走过来,听到两人的对话,瞥了沈曼一眼说道,“还是何姨了解我,不会做那些难吃的青菜。”


    她高傲的眼眸里满是嫌弃。


    沈曼微微一笑,提醒道,“我昨天炒的生菜,你吃了一大半,最后一片也是你吃的。”


    林姝神色一僵,快速否认,“我才没有吃,都是你吃的。”


    沈曼勾唇,似笑非笑,不再和她争论。


    林姝心虚的低下头,专心的盯着自己的碗。


    何姨看着两人斗嘴,眼里露出欣慰的神色。


    两人吃完饭,何姨收拾碗筷。


    林姝回房玩手机,沈曼留下来帮忙。


    “曼曼,果然有你在这里,林小姐好多了。平时吃饭的时候,她总是要挑剔我做的菜,嫌这个太辣,嫌那个太淡,今天一句话都没有说。”何姨笑呵呵的说道。


    “她这么毒舌,您是怎么坚持留下来的?”沈曼问道。


    听到这话,何姨笑了一声,眼里对林姝的同情大于害怕,小声说道,“她也是可怜的孩子,其实本性不坏,只是被宠坏了。”


    “有钱人家的孩子,难免有些骄纵。”


    沈曼不置可否。


    帮何姨收拾完,沈曼来到林姝的房门口,敲了敲门。


    林姝打开门,看到沈曼,没好气的问道,“干嘛?”


    “有件事,我想和你说清楚。”沈曼说道。


    走廊上的橘色灯光落到她侧脸上,打出一抹好看的阴影。


    那双黑色的瞳仁隐隐闪烁着一丝金色的光芒,带着摄人心魄的认真。


    林姝一愣,感到一股无形的压迫。


    她不甘的瞪着眼眸,怒视回去,“有话快说!”


    “我打算在这里住一年,一年之后,我会离开这里,你不用费尽心思的赶我走。”沈曼勾唇,眼里重新带着笑意。


    林姝被戳破了心思,恼怒的脸色一红,皱着眉头思考。


    沈曼嘴角含笑,静静的等着。


    一年之后,林姝就会离开这座城市,出国留学。


    而她留下来的真正原因是,她要利用这一年的时间创业,创造属于她自己的公司和事业。


    住在这里,一是稳定,二是这个高档小区住的都是有钱人,这个圈子更利于她创业。


    还有就是,林姝的父亲人脉丰富,她多少也能凭借‘林姝朋友’这个身份沾点好处。


    创业是一件艰辛困难的事。


    她上辈子就吃尽了苦头,遭受了无数白眼,深刻明白‘多个朋友多条路’这个道理。


    “行,就住一年,多一天都不行。”林姝说道,脸上露出胜利的笑容。


    顿了顿,又说道,“我还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沈曼笑着问道。


    “不许和我抢邵棋。”林姝说道,高抬着下巴,眼里满是势在必得的自信。


    邵棋?


    男主的名字。


    沈曼眼眸微眯,笑意更深。


    了解她的人就知道,她这个笑容藏着一丝怒气在里面。


    林姝毫无所察,眉眼间尽是得意,看着沈曼,低声威胁道,“如果你敢喜欢邵棋,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沈曼依旧轻笑,细长的手指撩过耳弯的发丝,露出白嫩的耳垂。


    她半眯着眸子,吐气如兰,“我喜欢的是女人。”


    林姝心脏一跳,微微偏过头,避开视线,“这样最好。”


    她说完,‘砰’的一声关上门。


    沈曼站在原地,眼眸晦暗不明。


    脑海里浮现的是,林姝在她身下一脸红潮的娇美模样。


    *


    沈曼回到房间,看着手机上的日期,星期日。


    这意味着明天就要上学了。


    毕业这么久,重回校园,还是一件比较有意思的事情。


    在社会上和各种各样的人玩心眼玩久了,再来和这群年轻单纯的学生相处,可以算是一种令人轻松愉快的经历。


    只是,她暂时还不清楚这个贵族学校的设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一般小说的描述,师资力量应该是很强大的。


    沈曼认真思考着。


    她的手机突然响起,跳出一条信息。


    “沈曼,明天早餐想吃什么?我帮你带。”谭凯发来的。


    “不用了,谢谢,我明天吃完早餐去学校。”沈曼回复。


    “那好吧,如果你有想吃的可以告诉我,我帮你买。”谭凯秒回。


    沈曼根据这两天的接触,初步可以判断男二谭凯是个阳光热情的大男孩。


    既有男生对爱情的勇敢和羞涩,也有不强迫别人的绅士和礼貌。


    这样一个优秀的富二代,竟然被林姝带偏,到最后成为了人人厌恶的反派。


    可见林姝对男主的爱偏执到了恐怖的地步。


    “你了解邵棋吗?”沈曼打字问道。


    因为林姝的缘故,她对这个高冷俊美的男主产生的了一丝好奇。


    “邵氏集团的大少爷,学习成绩好,运动神经也一流,学校一半的女生都喜欢她,就连林姝那丫头也迷上了。”谭凯说道,话里带着酸劲。


    沈曼视线落到最后一句上,勾唇,轻嗤了一声。


    “他也没什么好的,性子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你们女生喜欢这种吗?”谭凯小心翼翼的打出最后一句。


    沈曼明白,‘你们女生’其实指的就是她。


    她思索了片刻说道,“我只想专心学习,不想考虑其他的事情。”


    “你学习成绩那么好,还这么认真,真令人佩服。”谭凯笑着夸奖。


    沈曼盯着屏幕,权衡了一番,还是决定放弃和男二当朋友。


    这个‘朋友’,容易引火上身。


    “谢谢,我要休息了。”沈曼打完字,关掉手机。


    根据谭凯给出的信息,男主这个设定在玛丽苏小说里很常见,会喜欢女主,是因为被女主的善良真诚打动。


    她不去招惹男主,应该就不会触发恋爱线。


    沈曼愉悦的勾起唇角,闭上眼睛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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