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布鲁斯用杰森编的满天星戒指和我求婚,过去了将近一周时间。
我在杰森和佩珀的帮助下在小别墅进行复健,阿福和迪克常常过来看我,顺便雄赳赳气昂昂地占领我的厨房。
当阿福在厨房忙碌时,迪克就像一个小间谍,机敏地在房间四处搜集情报。
我喜欢的毛巾牌子、常用的沐浴露、最欣赏的房间布置等等。
我偶尔瞥见过这位小间谍手里的笔记本,发现他甚至给我的喜好列了一个表格。被我发现,他羞涩地干笑两声,躲去了杰森身后。
这期间布鲁斯往返于小别墅和韦恩庄园。他对我没有直接搬去韦恩庄园耿耿于怀,在每次和我商量婚礼细节时总要偷偷加点私货。
“韦恩庄园有足够的设备帮助复健,这段时间杰森也一直借住在庄园里,阿福还保留着他在迪克隔壁的卧室。”
“哦。”我会意地点头。
“你那天上台抢先剪彩,然后一路飙车冲去医院的消息在头条上挂了足足三天。乔舒亚没告诉你即使是娱乐新闻,剧情也要层层递进才能吸引读者吗?”
“你在追乔舒亚的连载。”布鲁斯声音沉沉,仿佛遭受了巨大的背叛,“你背着我追他的连载。”
我无辜道,“你必须承认他有点写故事的天赋。看完他的报道,我觉得渣男渣女在试探交锋中相互征服的故事也挺精彩的。”
布鲁斯天真地冷哼。他真年轻,不懂乔舒亚先后征服马特和托尼的秘密。
婚礼的时间定在春天,我在复健的中途还要抽出时间和布鲁斯敲定婚礼的细节。
问题在于花童的人选上,一般花童的人选是一男一女两个年龄相近的小孩。但有三个小男孩对这个位置虎视眈眈。
迪克和提姆自然充满热情。杰森嘴上不情不愿,实际上给花童定制衣服时,他总是找各种借口巧妙路过,对礼服的样式挑七挑八。
求婚只需要两句话和一朵花,但婚礼需要准备的东西数量超出我的想象。
复健期间我不用上班,高兴地迎来我自觉醒记忆后最悠闲的一段时光。布鲁斯的电话堪称半夜三更的催命铃,他总能精准捕捉到电视剧的情节高.潮、推理的推理环节、外卖打开所有盒子后的第一口等所有红心时刻。
“婚礼的主花就选郁金香吧,阿福明天就和主花供应商联系。你那边的宾客名单拟定好了吗?”
我正泡在浴球咕嘟冒泡的浴缸里,另一只手上还捻着刚撕开包装袋的面膜,第三次告诉他,“是的,我拟好了,就是我三天前发给你的那份。”
“人数是不是太少了?”布鲁斯道,“你只拟定了不到二十个人。”
“如果嫌人少了,我不介意请我的前男友们。”我到处在浴缸边找能把面膜靠立的地方,“还有婚礼主花,昨天我就说过了,你来选,没问题。”
“我只是担心有缺漏的地方。”布鲁斯说。
我镇定回复,“只要你不搞出婚礼新郎缺席这种事,其他事情都不算缺漏。”
说到这里,我思考了一下婚礼当天被放鸽子的可能性,严肃叮嘱道,“婚礼当天就算你逃到宇宙另一边,我也会开传送门把你揪回来,说完婚礼誓词再把你扔回去。”
鲜花盛开的婚礼现场,新郎失踪,新娘迟迟不入场。此时天上一个传送门啪叽打开,一只黑漆漆的大蝙蝠从天而降,被扔到红毯上。
四面八方各个角落里窜出来夜魔侠、钢铁侠、斯塔克企业ceo和韦恩庄园的管家,将大蝙蝠捆成一条黑色的毛毛虫,绑到神父面前说誓词。
我被脑海里的想象吓到把手机摔进浴缸里,布鲁斯的声音从层层叠叠的泡沫底下隔水传来,“你想好选谁做花童了吗,或者我们多安排几个也行。”
“我只有一条婚纱,一件婚纱只有一个裙摆,”我扶着额头,“要不然让他们去牵你的西装裤腿吗?”
我开始后悔了,不应该答应得太早。为什么我们不能只简简单单吃一餐饭就结束呢?
很显然只有我一个人这么想,其他人是万万不可能同意的。
婚礼的前三天,布鲁斯陷入了高度的精神亢奋。虽然他表面上看上去与平时无异,然而根据迪克的小道消息,他在家里炸坏了一个厨房,修坏了阿福一棵心爱的盆栽。
“我不是很能理解他为什么这么紧张。”我坐在餐台的另一边,撑手看向给我端来酸奶麦片的佩珀,“他搞得我以为我这辈子只能结一次婚。”
佩珀表情微妙,“难道你准备结两次婚?”
“倒也不是这个意思。”我把麦片搅了搅,让水果干、酸奶和麦片充分混合,“我想说他太紧张了。”
“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在花丛中风流到三四十岁,论坛里赌他三十五岁不结婚的赔率低到现在没人敢下注。”
佩珀往自己的酸奶杯里加了一大勺蔓越莓干,“顺带一提,在乔舒亚的新闻出来前我赶去压了一笔钱,谢谢你给我制造额外创收。”
“他原本打算在婚礼前带我和他的朋友认识,但我们定的婚期很紧,吃饭的事就挪到了婚礼后。”
我仔细回忆那位号称是他最好朋友的记者的名字,“克拉克·肯特,你对这个名字有印象吗?”
“《星球日报》的记者,难得的好记者。托尼刚出道时他写过报道,赞扬托尼关闭武器研发部的行为比他站出来成为钢铁侠更伟大。”
佩珀晃晃空杯子,“我也这么觉得。”
我看出她的一丝失落,把头搁在她的肩膀上笑嘻嘻地撒娇,“抢捧花的时候我给你开后门。”
她一戳我的额头,“除了我还有谁能抢你的捧花,大明星?”
请不要这么说,暴露大明星没朋友的事实会被小心眼的前大明星记在小本子上。
婚礼开始前一天,我在卧室里试穿婚纱。佩珀今晚在公司加班,明天早上搭乘斯塔克的私人飞机在仪式开始前赶过来。
一个人穿婚纱真的很难办,我总不能把卧室里的杰森从床上揪出来帮我扯裙摆。
虽然小男孩现在大概率兴奋得彻夜难眠,因为就在昨天,我们极限讨论出了能让三个男孩都上台的办法。
我的手机躺在梳妆台上嗡嗡响,果不其然又是布鲁斯准确狙击到了我最不想接电话的时刻。
我一只手搂着长拖尾的裙摆,另一只手接起电话,“逃婚请呼叫阿福,拒婚请拨打卡玛泰姬固定电话,更变婚期请自觉把自己锁在地下溶洞里关上十八年。”
“我没有这个意思。”准新郎本人说。
他迟疑片刻,最后说出来时竟带了一丝难以察觉的羞怯,“我只是突然想看看你,马上就走。”
这句话和他平日要么哑巴要么话剧演员的风格相差太多,以至于我脑袋里第一个想法是有外星人冒充布鲁斯过来绑架我。
我拖着累赘的裙摆,拿着手机走到窗边。
路灯下停着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放下的驾驶座车窗里有一个男人正把手机贴在耳边。
我不说话,于是他转过头来,视线落在云层、树叶、屋檐或是一扇关紧的窗户上。
我们隔着非常遥远的距离静静地对视,我看见他似乎是笑了一下,耳边传来声音,“晚安,祝你今夜好梦。”
我趴在窗台上,也笑了笑,“晚安。”
一年前,不管交往过多少男友,我从没考虑过结婚这件事。毕竟脸好看的男人有很多,两个月一换也很美滋滋。
九个月前,我和布鲁斯交往时最远也不过想到分手可能我会伤心一段时间,第二天就要去酒吧找几个小帅哥哄哄我。
半年前,我在想和一个人交往就等于痛失对其它小帅哥的调情权,因此复合这件事我亏大了,为此我必须多捏两把胸肌。
今天我却要推翻此前的所有想法,和一个人站到证婚人面前发誓。
我们昨晚甚至还打破了firstlook的习俗,虽然只是连表情都看不清楚的一次会面。
佩珀亲自开车送我去婚礼的举办地哥谭大教堂。
今天这位司机兼职伴娘,穿着小礼服高跟鞋一脚踩下油门,汽车顿时飞出去十几米。
我坐在后座,副驾驶座上是穿着白色小西装的迪克,旁边是戈登家的女儿,也是这次婚礼的另一个花童芭芭拉。
我按耐住咬美甲甲片的冲动,后知后觉感到恐慌和紧张。
“要不我们改天再结婚吧。”
我虚弱地对佩珀提议,“麻烦调转一个方向,我们现在就私奔。”
佩珀冷酷无情,“不,你不想。”
迪克小小声道,“阿福会开着直升机过来追你的,别惹阿福,你不知道他以前是干哪行的。”
我记得阿福很早以前就在韦恩庄园工作了,难道他以前还能是特工不成?
红头发的小姑娘芭芭拉老成地拍拍我的手,“不要紧,很快就过去了,你只要记得点头就行。”
我捂着脸,又怕弄花了脸上的妆容,“别说了,我更害怕了。”
我在认真思考现在逃去卡玛泰姬,被王扔回来的可能性有多大。
但这件事很明显没有我后悔的余地,等我再抬头,教堂大门就在我眼前。
一个有些陌生的人站在门口,西装革履,准备充分。
我都快忘了二叔长什么样,看他的发量至少我不用担心克兰家族有秃头基因。
看到车停在教堂门口,二叔拉开车门,扶衣着累赘的我下车,芭芭拉和迪克赶紧跑下来帮我托好裙摆。
佩珀是伴娘,要先我一步入场。她匆匆跑去和边上站着的两男一女汇合。
斯塔克也在其中,好歹今天老实打了领带,没有卫衣搭西装跑上台。
另外一男一女我不认识,我猜应该是布鲁斯的朋友克拉克和他的女友露易丝。
他们简单寒暄几句,掐着时间进场。
我和二叔、迪克、芭芭拉等在外面,怀疑自己失去了移动能力。
“你发髻里别的花是什么花?”二叔突然开口。
“啊。”
我想了想,花是布鲁斯送来的,特意嘱咐造型师要作为婚礼造型的一部分,“是白色山茶花。”
“哦。”二叔应了一声,不再开口。
他似乎也察觉到这样有些尴尬,又说,“结婚后,好好工作,吞掉韦恩企业,克兰家族就能成为哥谭第一大族。”
只有两个家族成员的第一大族吗?
“……好的。”我露出一个假笑。
二叔看了眼手表,同时教堂顶部的大钟被人敲响,浑厚的钟声回荡在哥谭一如既往灰亮的天空下。
我不安地捏捏手指,二叔抬起胳膊,示意我挽住他,“该入场了。”
迪克托着我如云似雾的沉沉裙摆。芭芭拉踮起脚,帮我把用银线绣出郁金香和山茶的头纱整理好。
大门向我们打开,所有人的目光被头纱隔绝在外。我屏住呼吸,心跳声大过主持人兼证婚人阿福的开场词。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从红毯这头走向另一个人的。胆怯与勇气交织成一张细细的网,劈头盖脸把我笼在婚姻里。
二叔松手的那刻,另一只手接住了我。我的心情奇妙地安定下来,仿佛一只行驶已久的船终于在耗尽力气前找到了停靠的港口。
“你今天很漂亮。”他轻声耳语,“比我想象中更美。”
“你别说话,”我的声音发紧,“我害怕。”
他大概是笑了一下,我听见极轻的叹息声,好像被我迟来的紧张逗笑了。
“如果我不把你带回去,明天阿福就会拎着猎.枪把我赶去后山和兔子睡一窝。”
所以阿福年轻的时候到底在做什么啊,你们的形容也太恐怖了吧?
我们在有一句没一句的悄悄话中走到台上的阿尔弗雷德面前,转身相对。
布鲁斯在阿福的示意下揭开我面上的头纱。
光在那瞬间笼罩了我。我眨了眨眼,撞进布鲁斯深深的眼底。
他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讨厌的人,也是最讨人喜欢的人。
他偏执、阴沉、自说自话,他善良、勇敢、灵魂闪闪发亮。
他马上就要成为我的丈夫,我将是他的妻子。
阿尔弗雷德的声音是从未有过的庄严肃穆。
“韦恩先生,你愿意娶你面前这位美丽的女子为妻吗?”
“与她生活在一起,和她结为人生伴侣,无论何时都安慰她,保护她,爱惜她,视她如珍宝,无论她疾病还是健康、富裕还是贫穷,都能始终如一地待她到永远吗?”
我捏住自己的手指,他的答复比我想得还要快和稳定,“我愿意。”
阿尔弗雷德微微颔首,转向我,“克兰小姐,你愿意嫁给你面前这位英俊的男士吗?”
“与他生活在一起,和他结为人生伴侣,无论何时都陪伴他、相信他、支持他、依靠他,无论他疾病还是健康、富裕还是贫穷,都能始终如一地和他走到人生尽头吗?”
此刻有人在回答,那应该是我,因为在场找不到第二个新娘,“我愿意。”
早就等在台下的杰森和提姆穿着一模一样的小西装跑上来,给我们送上戒指。
我还没看过自己的结婚戒指,给布鲁斯戴上戒指时差点套错手指。
“结婚戒指要戴在无名指上。”布鲁斯托起我的手,把戒指推上指根。
简简单单一个小银圈,套牢了我们的下半辈子。
我们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接吻,我担忧许久的事情果然发生了——我的口红蹭到他的嘴唇上。
他连擦都懒得擦,把我提起来轻轻松松转了一圈,五六斤的裙摆在他手里轻得像一缕烟。
我听见人群中传来一声兴奋的大吼,“igotthis!”
布鲁斯把我轻飘飘地放下来,抓着我的手,“我学了一段时间的舞。”
我非常茫然,“啊?”
他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让我想一口咬在他的下巴上。
“婚礼后有海边party,新人要跳开场舞。”
他眉飞色舞地得瑟道,“希望你不要踩到我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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