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转生成为哥谭美貌废物 > 15、转生第十五天
    “我看到的是鹅黄色的。”我决定照着珍妮特的说法说。


    “我也是。”布鲁斯面不改色,“不同年龄段的人看到的颜色不同,真是精妙的魔术。”


    杰克将信将疑,“是这个原理吗?”


    “我猜是某种视觉错觉。”我岔开话题,“只有我觉得扎塔娜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吗?”


    布鲁斯不动声色地朝我看了一眼。


    珍妮特沉思,“我有点印象,她小时候好像在哥谭待过一阵。”


    “她是我的童年玩伴。”布鲁斯说,声音有点微妙的虚弱。


    “哦,”我意味深长地拖长语调,“青梅竹马。”


    我没有吃味的感觉,毕竟小时候大家都没想那么多。严格来说我和珍妮特、杰克也算是童年玩伴。


    我只是觉得布鲁斯那张欲言又止止又欲言最后一句话都憋不出来的脸很好玩。


    午饭过后,我们告别珍妮特和杰克。提姆站在门边恋恋不舍地和迪克挥别。短短几个小时里两个小孩很快混熟,像两只毛茸茸的小动物贴在一块蹭鼻子。


    德雷克庄园毗邻韦恩庄园,以后迪克想去提姆家里玩,阿尔弗雷德开车送他只需要十五分钟。


    布鲁斯邀请提姆几天后来韦恩庄园玩,两个小孩才依依不舍地分开,约定下次再玩新的乐高。


    我们坐上布鲁斯的车回家。车停在韦恩庄园前,迪克前一步跳下车,面色兴奋地跟在来接我们的阿尔弗雷德身边,仿佛一只欢快的小鸟叽叽喳喳。


    布鲁斯扭头看我,“我要现在送你回家吗?”


    我有意打趣,“毕竟我不是韦恩少爷的童年玩伴,在庄园多日留宿貌似不太好。”


    “不是这个原因。”布鲁斯为难地摸摸鼻子。


    他的脸上又是那种一肚子话说不出来的郁闷表情,蓝眼低垂,神色忧郁。而我不幸很吃这套。


    我在人类为美色所惑的丰碑上又添一笔,我真是罪该万死。


    “你要是能把我送回家,说不定我会留你吃一餐晚饭。”


    我扯住他的领带,凑过去亲他的嘴角,“你说是吧,新晋爸爸。”


    “我只比迪克大十几岁。”布鲁斯苦着脸申辩。


    “我不记得他允许过你喊他的昵称。”


    “也许过几天他就愿意了呢。”


    我们互望一眼,他无辜地蹙眉。


    行吧,内心骚动的男人。


    他笑了笑,在西装夹层里摸出一个绒布的小袋子,“这个一开始就想给你的,不过迪克在车上,不太方便。”


    布鲁斯拉开小袋子,抖出一条项链。细细的银链上缀着一朵同色的雪花,雪花中心镶嵌有一颗蓝宝石,是很温润沉静的模样。


    “送给我的?”


    他把手绕过我的脖子,将项链系在我的脖子上,“答应我,任何时候都不要取下它。”


    我们熟悉到这种程度了吗?


    我挑起眉,“你在要求我吗,先生?”


    他系好项链,目光认真地端详好一阵,才微笑着拉起手刹,“不,我是在请求你。”


    或许我真的被他蛊惑了,一连好几天都没摘下那条项链。以至于佩珀难得到哥谭出差,和我在餐厅吃饭时一眼就发现了它。


    “你的项链和你的衣服不搭。”


    “嗯哼。”我切着牛排,象征性地哼一声表达我知道了。


    佩珀坐在我对面,慢慢抬起一边眉毛,“你是不是要告诉我,这是布鲁斯·韦恩送你的。”


    “他送我的东西有很多。”


    我嚼着牛排,丰沛的汁水在我嘴里爆开,“我们开始吃的那家可丽饼店就是他送我的。”


    可能不算狭义上的“赠送”,反正是他出钱,和送给我没有两样。


    佩珀警惕地眯起眼睛,打量我好半天,“你知道网路上都在流传你是哥谭宝贝的真爱吗?”


    我餐刀上的牛排掉进盘子里,“啊?”


    “你们交往的时间已经超过了韦恩月更女友的时间。”佩珀一手支着下巴,“这周的封面女郎到现在还是单身。”


    按照以往的规律,哥谭宝贝和纽约首富中必有一人对当月的封面女郎发起追求攻势。


    可惜的是本月两位竞争选手都名草有主,各大媒体少了起码三条拿来敷衍网民的娱乐新闻。


    我有点犹豫,佩珀不是珍妮特,有些话我不会告诉珍妮特,但可以在佩珀面前说。


    “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们接下来的关系。”我咬着餐叉。


    “那就顺其自然。”佩珀说,她给我倒了一杯香槟,推到我面前。


    “你和他恋爱我不过多评价,不过你既然在思考这个问题,就证明你肯定有对他付出感情。”


    我惊讶道,“你是这么认为的吗?”


    佩珀看我的眼神非常一言难尽。


    她吃东西的速度很快,这是在快节奏的工作中养成的习惯,这会儿已经放下了手里的刀叉,端起酒杯轻抿一口。


    “托尼也不是大众眼里的好伴侣,唔,按照普世标准衡量,距离得从纽约到新泽西。”


    “但你爱他。”


    “没错,我爱他。”佩珀爽快地承认。


    “在他爱我前就是如此。他是公开身份的超级英雄,成为他的伴侣意味着我会永远活在他下一秒就离我而去的忐忑与不安中。”


    “你觉得值得吗?”


    “没有什么值不值的。”她抿抿唇,抬眸想对我笑笑,没能勾起唇角。


    “我是负担在他肩上的新的恐慌,他害怕那些针对他的阴谋会牵连到我身上,而我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


    佩珀亮出腕间的手表,斯塔克的标志印在最显眼的位置,“他要求我二十四小时带着这块表,这意味着他能随时检测到我的位置、心跳和各项生命体征。对个人隐私不友好,但对他的疑心病很友好。”


    我不仅感到一丝担忧。佩珀对斯塔克的迷恋太深,我害怕她总有一天会因此受到伤害,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灵。


    “我想过我们有一天会分手。”佩珀突然说。


    我一怔。


    “可能会再复合,因为我没办法放下他。”


    她的眼里逐渐有了迷离的光,“当你遇到一个人,他那么特殊,在芸芸众生显得与众不同。你会很难彻底忘记他,再去接受别人。”


    她支着头倚在桌子上,平时一丝不苟梳在脑后的长发垂在锁骨前。


    “但这不会影响到我的生活。他很重要,他不是我的全部。爱情是一个人权衡的过程,天枰两端,哪头重,哪头轻,由你自己抉择。”


    佩珀喝醉了,我们上大学时她的酒量就不算出众。老斯塔克去世前她就在斯塔克企业工作,直到小斯塔克调整企业发展方向,直到小斯塔克对媒体宣布自己是钢铁侠。


    她是霍华德为安东尼·斯塔克准备好的助手,也是小斯塔克公开宣称过唯一能信任的人。


    从她踏入斯塔克企业的那刻起,她的生命就在为小斯塔克做准备,甚至与爱情无关。他们牵连太深。


    餐馆外围传来人们的惊呼,一点焰光朝我们笔直地冲过来。金红配色的铁皮罐头悬浮在落地窗前,就停在我们面前。


    佩珀的手指贴着落地窗,画了一个简陋的笑脸。


    她在微笑,“嘿。”


    炫目的激光在钢铁装甲覆盖的指尖涌动,那些光滞留在空中,同样是一个画得烂透了的笑脸。


    铁皮罐头的面具打开,露出总是霸占各类报纸头条的那张脸。


    小斯塔克对佩珀弯弯唇,“嘿。”


    我切了一半牛排的手停住,看着这对隔了一面玻璃的情侣,长久无言。


    鞋跟七英寸的高跟鞋有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价值。我叉起牛排,狠狠咬了一口。


    醉酒的佩珀被小斯塔克高调接走,临走前,好歹那位打铁科技宅有一点点分给女友闺蜜的良心,问我要不要用直升机送我回家。


    我礼貌微笑,“不用了,这里是哥谭,我的管家会接我回去。呵呵。”


    我的小别墅里只有一个管家和一位女仆。


    管家不在别墅里过夜,每晚六点就会离开,第二天早上九点再回别墅打点一天的事务。女仆艾莉薇在别墅二层有自己的卧室,周六周日她也会回自己家休息。


    今天是周二,艾莉薇在别墅,管家把我送回小别墅后就可以下班回家了。


    我没让他送我进门,下车后推开前花园的大门,顺路欣赏了一番艾莉薇的园艺作品,才站到别墅门口按响门铃。


    别墅的窗口里透出温暖的灯光,代表有人在等我回来。


    我等了一会儿,没人过来给我开门,艾莉薇可能在楼上,没听到门铃的声音。


    我在包里翻出钥匙打开大门。


    一进门,一楼空空荡荡,除了亮起的灯光外没有看到艾莉薇的身影。


    我边脱下脚上的高跟鞋边喊,“艾米,家里还有我上次提到的那牌子的浴球吗?我想泡澡。”


    我弯着腰,手拎着高跟鞋的沿口,发现不对。


    门口的地毯上有新鲜蹭上的泥土,艾莉薇是一个负责又讲究的人,是绝对不会允许泥巴粘在家里的任何一样毛绒物品上。


    我颤颤地抬起身,只看到一道残影。某个棒状物体敲在我的头上。我顿时失去了意识。


    再次恢复意识时已不知过了多久,浓烈的汽油味让我忍不住皱起眉毛,缓了两下才睁开眼睛。


    熟悉的家具,昏暗的光线,泼洒在四周反光的透明液体。阴影中一件件衣物连绵成片的轮廓,勾画出更多可用于藏匿的角落。


    我还在自己的别墅内,这是三楼的试衣间。


    我动了动手指,发现双手双脚都被沉重的镣铐铐在椅凳上。


    一个身穿西装的男人背对我站在试衣间门口,欣赏贴在门口占据了半面墙的海报。


    那是上个月的海报,是以我为模特的杂志封面。艾莉薇特意把它打印出来,贴在这里。虽然我觉得有点羞耻,但她很高兴,我就随她去了。


    男人转过身来,他的身影映在门口的全身镜里。


    他像是由两个人撕裂再拼凑出的怪物。


    西装一半是全黑的纯色,一半是橙色的条纹。


    脸一半是英俊的年轻男人,一般是丑陋不堪的肉团。


    一点银光在他手里抛上抛下,黏糊糊的某种液体顺着我额头上的伤口淌下来,没有挡住我的视线。我认出那是一枚硬币。


    “初次见面,”男人说,“你或许认识我们,他们管我们叫双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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