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风月女子,无非就是讲究一个媚字,柳妩雪白的双腿交叠在他面前,媚眼如丝,乌发散散地盘在脑后,仅用两把蛇尾铜钗堪堪束起来,像极了话本里讲得那种妖女,进而祸国殃民,退而家破人亡。
沈悦的年纪不大,是个斯斯文文还有些自视清高的公子哥——当然,这是前话了,他如今流落异乡,身负血海深仇,一心念着要为家中洗脱污名,如今,竟告诉他,这噶戈尔有进无出?
他那单纯黑亮的瞳孔里掀起了一场巨浪,震荡不安。
柳妩用烟杆往地上点了点,那吴果儿便将地上的半月佩捡起来递了上去。
“你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你母亲为何叫你来这噶戈尔,又为何叫你来寻我?她是想让你复仇吗?”柳妩一双媚眼直勾勾地盯着他看,只觉得这少年慌乱的表情显得有些有趣。
她那师姐生来聪慧,原以为嫁了个好郎君,谁知如今却惨遭灭门之祸。一辈子积德行善,好事做尽,最后不也是这惨淡下场吗?做人呐,好坏哪里重要,重要的是活着。
活在勾栏院里,那也是活着。
“这噶戈尔存在千年,从未听说过有人出去。你不过是逃出了玄都天牢,进了西北的天牢罢了。虽是如此,但这也好过你死于青灯卫刀下,只要你愿意,在这噶戈尔安个家我还是能帮忙的。”柳妩语调轻浮,似乎要引诱着人往她那温柔乡里躺去。
沈悦恍惚了一瞬。
噶戈尔位于西北边境,四周几乎可说是无人区,朝廷的手伸再远,也断然伸不进这里来。他进了噶戈尔,就代表他从朝廷那只手里逃出来了。
他可以在这里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
活在这温柔乡里。
“不过,你想在这里碌碌无为地当个庸夫吗?”柳妩话锋一转,继而轻笑,她注意到沈悦的腰带,一抹状元红,好似看出了这人前不久意气风发的样子,于是挑起一边柳叶眉,目光一刻也不肯从他脸上挪开。
任你英雄好汉,进了噶戈尔,就只能当一辈子的囚徒。
她实在太想看到这人的脸上从劫后余生,变成黯淡无光,最后接受现实的表情。
庸夫?碌碌无为?
沈悦打了个激灵,突然被这几个字刺激地惊醒过来。
不,他一生所愿,不过登堂拜相四字,想当父亲那样为国为民,备受爱戴的好官,想超越父亲的功勋,当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名留青史的一代名相,为皇帝,为大慕亲手谱写这江山。
他沈家是没了,可他沈家的风骨犹在,他的志气还在!
西北的风穿过窗棂,他身上那层少年气在这西北的风沙中如抽丝剥茧般一点点褪去了,顷刻间,他抬起的目光中多了比之前更为坚定的光芒。
“传闻玄都天牢有死无生,与这噶戈尔别无二致,可这世上真的有密不透风的囚牢吗?姑姑留我,我对姑姑有用!”他对上了柳妩的目光,十指紧攥,指甲几乎要嵌进血肉里。
他不信这世上有越不出的狱!他绝不肯当那安于享乐的庸夫!他要活下去,要找到父亲,要重临玄都城天元大道,然后告诉所有人,他沈家是忠臣,该死的是那些奸佞,是傅裴英!
千言万语汇聚成他那眼睛里那抹锐利。
就像是灭门当晚在他心底种下了一颗种子,经历彷徨和风沙洗礼后,在此时破土而出。
那一瞬,柳妩竟被他目光震慑了,空气安静了好一会儿,她突然大笑道:“好!”
她赤足站了起来,侧身倚着窗沿,垂眸看着底下的那些莺歌燕舞。
在噶戈尔,什么道德,什么礼义廉耻,都是假的。想要什么,各凭本事,活下去是很不容易的,死亡是最简单的事,而摘星阁,是这里的世外桃源,是玄都那纸醉金迷的缩影。
“你这皮囊骨相,不是个练武的好苗子,这噶戈尔,除了摘星阁,你没有地方可去。虽说你是我师姐的儿子,但我这里不留闲人。”她慢慢踱过来,在沈悦的周围饶了一圈,又细细打量起他的脸来。
“摘星阁差一个花魁,你可愿意?”
沈悦浑身一震,他觉得自己听错了,“姑姑是要……”
柳妩递给他一个铜罐,那铜罐看起来有些年头了,周身已经快变成黑色,透出一股说不出的古怪。
“世人都说医毒一家,会治病,就会杀人,你不是想报仇吗?吃了它,我教你。”
柳妩的声音像是魔音,隔空传进了沈悦的耳朵,循循善诱般,让他恍惚间想起了那火光之夜,在状元服燃烧的火焰下,傅裴英手起刀落,斩下了他沈家几十颗人头。
这是血债!
他像不受控制那般,缓缓揭开了铜罐的盖子,里面的东西艳丽十足,那看上去像是一株血色海棠,可那枝丫仿佛蠕虫一般扭动,可怖至极。
女人用毒,男人用刀。
可男人的刀再锋利,也敌不过美人的毒。
沈悦看向梳妆台前那张铜镜,他继承了母亲的美貌,若是穿上红装,定是这世间最艳丽的一抹毒。
沈悦知道,西北的风沙不是他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可以吃下的,他必须要活下去,带着沈家上下几十口人的性命,把牙咬碎了也要活下去。
只要能活下去,只要能报仇,当花魁算的了什么?那个新科状元,少年天才的沈悦已经在沈府的血光中死去了。
他一把抓起铜罐里那朵诡异的海棠花,仿佛什么海味珍馐似的一口吃了下去,他的舌尖上,甚至还残留有那海棠花根轻微的蠕动。
悦,犹说也,拭也,解脱也。若人心有郁结能解释之也。[1]
“忘悦,谢过师父!”
额头在地上叩出深深的血迹,从此,世间再无沈悦。
星河斗转,白驹过隙,窗外的月色似乎与玄都没有什么两样,又似乎大有不同。一个少年郎脱下他的状元服,用异乡的水洗过身体,拾起红装,对镜描眉,眼中凌云壮志被深深掩埋,再一抬眉,便是与天上月亮一般清冷的目光。
握笔的手握了琴,束冠的发带了簪,所谓天才,到哪里都是天才,即便是风情万种,也能在顷刻间学得入木三分,转眼,一抬指一垂眸,皆是春色潋滟,一荡便荡进了人心,荡出了人间。
那一夜之后,不知过了多少年,一个传闻穿越西北的风沙和戈壁,送到了青灯卫的耳朵里。
西北有妓,名忘悦,形似弱柳扶风,美艳绝伦,仿若天上玄女下凡,一身红装,无悲无喜,引无数英雄趋之若鹜,竟有人赔上身家性命,冒死入了噶戈尔,只为一睹芳容。
康盛帝一句,“西北出美人否?”,引得西北两省布政使在民间广收美女,一时间民生哀怨。
康盛二十二年,秋,摘星阁花牌日。
此时,已经是西北大旱的第五年了。
一支从玄都出发的人马,缓缓踏上了西北的土地,那阵仗,像是哪家王侯出巡,一辆奢华黑金宝车,两边侍卫披甲抱刀,其后更有三四辆拉着琼浆玉露,奢服贵饰,堆金砌银的马车,不禁让人觉得此人哪里是被贬入西北值守,明明跑来西北这断壁残垣找乐子的吧。
“西北大旱,朝廷不管也就罢了,怎么还派了个监军过来,还是……还是姓傅的。咱们西北与北境傅家不合多年,皇帝怎能不知,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西北边境大营内,一个穿着朴素的女人一边修补破衣裳,一边唉声叹气。
一旁,西北大将军龚怀若止住了女人的话头,上前轻轻为女人按了按肩,“夫人不必多虑,这傅裴英乃是误杀了布政使派去护送秀女入京的官员,这才被革职来了西北,戴罪之身,想来不会搞什么幺蛾子。”
不过龚怀若还是露出了点忧虑的神情。
这傅裴英六岁入京,一直养在皇帝身边,多年荣宠,说是皇帝的心腹也不为过。听说十六岁那年自请当了青灯卫指挥使,本以为干不了多久,哪知道一晃五六年过去了,如今挂了个监军的虚职,也不知到西北干什么来了。
他皱了眉头。
若是真有什么动作,这西北边境天高皇帝远,又连年动荡,就算是死了,谁又知道是做什么死的呢?他看了看自己的佩刀。
翌日,远处一辆奢华马车慢悠悠地晃了过来,龚怀若小声对身边人道:“需得小心伺候。”
说完,他带着几个人便走了上去,抱拳行礼。
“末将恭迎大人。”
车架缓缓停下,一旁水摊上的老头正在打瞌睡,被这一阵仗吓得惊醒过来,瞪大了眼睛,他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奢华的车架,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只见旁边的侍卫下了马,将帘子掀起来一角,不知道说了什么,然后将帘子卷了起来。一股酒气便随着这帘子朝外面涌出,一个穿着紫色锦袍的男人探出头,哇地一声,趴在车架边缘吐了满地。
还以为是个什么不得了的大人物,这简直是个掉进酒窖里的酒鬼!
老头和西北军一干人等全都忍不住别开了视线。
“将……将军不必多礼……”那男人抬了抬手,刚把身子支起来,只听啪地一声,又摔了回去,把胃里剩下的全给吐了个干净。
缓了不知多久,这才有侍卫递上一张锦绣手绢。
老头不自觉地抬起了脑壳,望着这黄昏的天色,心想这才多久,居然就能醉成这样,看那手绢,怕不是勾栏瓦舍里的妓子所赠,当真是京城来的大官,看来又是个混吃等死的。
“此地距离大营不远,大人,不如……”
龚怀若还没说完,傅裴英抬手便手制止了他,这才刚吐完,他却又端起酒壶猛地灌了两口,用那手绢抹了下嘴,一双黯淡无光的眸子这才看了过来。
“不消将军操心,我不过是个戴罪之身,还不如醉死在这西北黄土上,免得脏了将军的大营。”他斜倚着门框,玉冠束发,一身锦袍穿得松松垮垮,腰间系了一根藏青色腰带,像是带了玄都的奢靡繁华,与这西北的黄土高坡格格不入。
龚怀若面有难色。
傅裴英注意到一旁的老头,叫了声,“喂,老头,借碗水喝!”
老头不敢怠慢,端了水恭恭敬敬地递了上去,谄媚地搓了搓手,“大人,我们这边陲没什么好水,您别见怪。”
傅裴英咕噜灌了下去,随手掏出几枚碎银子,直接扔了过去。
老头眼睛都亮了,赶紧捡起来,习惯性用牙咬了咬,“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而后掏出一个钱袋子装了进去。
“嗯?”傅裴英微微眯起眼睛,“等等。”
老头一愣,回过身问道:“大人,还有什么吩咐?”
傅裴英指了指他腰间的钱袋,“哪来的?”
那钱袋明显不是西北边境之物,用料十分讲究,甚至还是用金线缝的。
老头拿起钱袋一看,挠了挠花白的头发,想起什么来,“这是好几年前,一个路过的公子掉在这里的,也没见回来,我就给拿来用了。”
傅裴英的脸色微微沉了下去。
老头扑通一声跪下,“小人该死,小人该死!”
“你该死什么?”傅裴英突然笑出了声,仿佛刚刚那抹阴沉之色从没在他脸上出现过,转眼又恢复了那酒鬼姿态。
他跳下车,步履虚浮,背对着龚怀若,朝着后面那一溜马车指了一圈。
“将军替我将这些弄回去就好,至于我嘛……本大人舟车劳顿,是得找个温柔乡歇歇。”
龚怀若听闻,这傅裴英在当上青灯卫指挥使之前,是京城著名的纨绔子,进了青灯卫之后才有所收敛,今日一见,果不其然,本性毕露。
他的肩微微放松了下来。
既然傅裴英没打算要随他回营,他也乐得自在,叫了人,将那几辆马车给接过去了。
老头使劲想了想,这西北黄土高坡,要说城里还好,这城外连有颗草都是稀罕,哪来什么温柔乡,“温柔乡嘛,有倒是有,不过,我劝大人还是莫要去了。今日是噶戈尔花牌日,也就是选花魁的日子,百花争艳,不知大人可否听闻,说是西北有妓,倾国倾城,名为忘悦?”
“一路过来,确有听闻,只是说得云里雾里,我当是哪个天上的神仙,怕不是你们编出来的。”傅裴英点点头,舌尖在唇边舔了下。
“传闻不假!”老头忙道,却叹了口气,“这忘悦,连任了几年的花魁了,无人比得上她的倾城容貌,鬼魅一般,让人一见就丢了魂。可惜,噶戈尔是个被诅咒的地方,旁人进去不得,我也是远远地瞧过一眼,还真是……”
他讲起忘悦的时候,一派如痴如醉的模样。
“那噶戈尔,在什么地方?”傅裴英又问。
老头指着无人区的方向,喃喃道:“我劝大人还是别……”
他还没讲完,只听傅裴英一声中气十足吼了一句,“牵马!”
侍卫将一匹威风凛凛的火云驹给牵了过来,那马是世间绝无仅有的好马,一双血蹄,浑身的煞气。
老头打了个哆嗦,却见傅裴英翻身上马,打了鸡血似的,拍马便往噶戈尔的方向狂奔而去,他两个侍卫紧随其后。
“大人!去不得啊!”
老头叫完,傅裴英的背影早不见了,余光中瞥见龚怀若,龚怀若目光里闪出一抹压抑着的喜色,像是巴不得那京城来的傅大人进去送死。
老头摇摇头,自顾自地念叨着。
“噶戈尔异人齐聚,乱世将至啊……哎,老子的钱袋子呢!”
噶戈尔界碑前,傅裴英的两个侍卫抓着个不知从哪来的叫花子——说是叫花子,其实也不然,看他那穿着,像是十天半个月没洗澡,一身白衣服变成了黑的,腰间挂着个算命先生常配的命盘一样的东西。
“偷东西敢偷到大人头上来了!”侍卫将他摔倒界碑前,见傅裴英点了点头,他便掰开小叫花的嘴,往里扔了颗血红色的药丸。
随即,侍卫拎小鸡似的将他扔过了界碑。
“滚!”
小叫花东看看西望望,回头瞥了眼傅裴英,吓得个激灵,拔腿就往噶戈尔内跑去。
直到他跑远,傅裴英掂了掂手里的钱袋子,指腹轻轻在那金线绣的悦字上摩擦。
他也掏出一颗相同的药丸,扔进自己嘴里,后牙一咬,抬脚踏过了界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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