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救风尘 > 12、第 12 章
    纵使吴果儿妙手回春,那也救不活一个心死的人。


    娇娘死了。


    她与旦一并非单纯是歌姬与恩客的关系,那枚沾了血的狼牙并不是女子之物,摘星阁的女人若真是动了真心,要以身相许,必是会拿对方的贴身物件作为信物。


    沈忘悦想,她临死前在空中那一抓,抓的是什么呢?


    世间男儿多薄情,纵然噶戈尔人同病相怜,一个修罗城大将对一个摘星阁的无名歌姬,究竟有何真心可言?


    空负了美人真心,一朝香消玉殒,谁人断肠?


    没人!


    “摘星阁与修罗城比起来的确弱势地多,可师父就眼睁睁看着他们杀了娇娘,还大摇大摆地走出去吗!”沈忘悦攥紧了那显露繁华的红木雕花阑干,那些雕花的凸起刺痛了他的指尖。


    他已经很少没感觉到这种要把心都给灼伤的痛了。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怨作为阁主的柳妩对此无动于衷!


    “那日水牢,是娇娘要害你。”柳妩冷冰冰道。


    “那又如何!”沈忘悦一甩袖子,手指已经被他掐地泛了红,“噶戈尔内本就如此,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可您当着摘星阁众人的面放过修罗城,不就是宣告众人,咱们比不上那群茹毛饮血的蛮子么!”


    事到如今,真相早已摆在眼前,娇娘为了讨得旦一欢心,与修罗城合作,一是杀了傅裴英以雪那日战败之齿,二是沈忘悦死了,她便有机会做那花魁。


    只是搁旁人眼里,娇娘死地不明不白,不过又是一个被发了疯的恩客杀死的歌姬罢了,与之前那个得罪了旦一而被掐死的女人有何不同?况且谁又知道娇娘那日开闸放水,究竟是为了花魁之名,还是为了郎情妾意呢?


    这噶戈尔从来欲望至上,进来的人放下人性,遵循心底最原始的欲望活着,有哪个会在噶戈尔内谈风花雪月?这不是惹人笑话吗?


    可这……真的只是个笑话吗?


    若是真的摒弃道德与人性,那还是什么人,与野兽有什么区别?而那云雨之乐,若是其中没有点感情,又有什么意思?


    “师父不肯得罪,那便由我去!”沈忘悦咬牙切齿道。


    他眼睛通红地要往外走,此时的摘星阁,虽说见了血,但只是当下这一片没了人罢了,湖畔亭台楼阁,照样丝竹齐鸣,热闹非凡。


    吴果儿跪在娇娘的尸体面前,惊魂未定,那双救死扶伤的手止不住地微颤。


    “公子,我也去!”他一拳砸在地上。


    只听身后传来尖啸,一柄蛇尾铜杆擦着沈忘悦的耳朵飞过,铮地一声,没入地面三寸有余。


    “我看今天谁敢去。”柳妩飞身下来,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这摘星内无人敢违逆她,加上师徒情谊在,沈忘悦停在原地,慢慢攥紧了五指。


    “师父,今天不杀他,摘星阁之后有何地位可言?还是说……师父早已与修罗城达成某种合作,就算他们杀光了整个摘星阁,您也只会不闻不问?”


    “放肆!”


    柳妩抬手,一掌朝着沈忘悦劈过来,那掌风似刀刃般,沈忘悦没能躲过,划破了半只袖袍,白净的皮肤出现一道血痕。


    柳妩再一掌劈来,沈忘悦迎了上去。那一掌被他用手臂挡下,劲力穿透骨骼,差点没把他震碎了,额上冒出冷汗,他反手掏出刀来,柳妩眼疾手快,甚至没让沈忘悦的刀挥至面前,那五指呈爪,便掐住了沈忘悦细长的脖子,将他砰地一声扣在桌面上,而握刀的那只胳膊,也被柳妩瞬间给卸下了。


    柳妩虽说是个女人,但她当年批沈忘悦骨酥体软,那是批对了的,这些年下来,沈忘悦除了学精了毒,武艺上可说是毫无长进,那点三脚猫的功夫,在柳妩面前简直就是破绽百出。


    “你的功夫是我教的,对付旦一那个蛮人,倒是能过上几招。忘悦,为什么不用毒?这样一来,你至少还有两分胜算。”柳妩掐紧了他的脖子。


    用毒?沈忘悦觉得好笑,自己的本事都是她教的,当真能有胜算么?


    “师父,当年您说,之所以在噶戈尔内建上这么一个摘星阁,是为了给噶戈尔的女人一个栖身之所。您行医出身,是要救人的,怎么……杀人呢?”沈忘悦笑出声,目光中泛出一丝凄凉。


    柳妩明显一怔。


    “你当真觉得,我不敢杀你么?”柳妩五指用力,沈忘悦的脸立刻涨红了,几乎只差一点就可以拧断他的脖子。


    呼吸开始变得越发困难,眼前的景象也逐渐变得模糊。


    吴果儿扑通一声在她身后跪下。


    “姑姑!不要!”他拉住柳妩的裙角哭喊,“公子不是存心要冒犯您的!我们错了!我们错了姑姑!”


    他哭着对沈忘悦说:“公子!您道个歉吧!那娇娘心术不正,死不足惜!”


    出息!哭什么哭!可窒息感已经让他说不出话了,只能勉强扯着唇笑了下。


    可当他觉得自己快要死的时候,柳妩却松了手,空气猛地灌进喉咙里,火辣辣地疼。


    铜蛇烟杆像是受到了一股极大内力的影响,颤动几下,便飞回了柳妩手中。


    沈忘悦站不起来,他眼睛泛着红,每说一个字都像是要把喉咙撕开一遍,“段干昊仓是一头豺狼,师父与他合作,小心别被撕碎。”


    柳妩最终也没回头。


    吴果儿爬过来,颤抖地拨开他的手,看到脖子上那一圈红痕,大哭着扑到了他身上,“公子,公子,我怕!”


    沈忘悦缓过气,抓着脱臼的手臂,往上一提,只听咔嚓一声,骨头接上了,虽是如此,可还是没什么力气。


    他轻轻拍拍果儿的背,“行了,多大的人了,怕什么?我又没死,哭什么丧呢?”


    他看着娇娘的尸首道:“去,替娇娘收拾收拾,咱们把她葬了吧。”


    吴果儿去收拾了娇娘的东西,这个女人存了不少钱,似乎是对未来有什么打算的。摘星阁的女人,除了那些花花绿绿的衣裳首饰,便没什么身家了,这些人怀着各种各样的理由进入噶戈尔,又进入摘星阁,光是活下去,便已经够足够艰难,谁又指望她们能有多聪明呢?


    而娇娘,不过是她们中有些傻的一个。


    只是感叹,什么郎情妾意,不过一场梦罢了。


    相互利用,才能真正活下去。


    吴果儿把娇娘的尸首放在了乱葬岗附近,沈忘悦放了把火,将她烧了。一个阁里的人,总有些同病相怜,人已经死了,就算她曾经要杀自己,沈忘悦也恨不起来。


    那场大火烧了很久,吴果儿收拾了她的骨灰,将她找了个还算有花有树的地方埋了下去。又为她立了个碑,吴果儿的字不好看,便让沈忘悦来写。


    “抛去她要杀公子的事来说,她人还是不错的。以前公子不在的时候,我惹了姑姑生气,娇娘还护着我,她还给过我肉吃。她以为摘星阁,我这半大个小子肯定尝不到肉腥,可她哪来的?还不是从那些男人手里讨来的。”吴果儿擦着眼泪。


    娇娘二字,沈忘悦一笔一划,写得满是愁绪,让好看俊秀的字也沾上了点愁绪。


    他想着,女人连个名字都没有,没人知道她的过往,没人知道她为什么进噶戈尔,这噶戈尔数年光阴,不过娇娘二字罢了。


    他把钱一并埋了下去。


    “你的嫁妆,还你了。下辈子,记得找男人的时候擦亮眼睛,别又被人给骗了。”


    两人走在乱葬岗的夜空下,闻着腐尸的味道,脖子上被掐出的红痕已经变成了紫红色。


    他想到先前柳妩曾对段干昊仓说,解开诅咒的人将要成为噶戈尔真正的王。


    目前的形式下,修罗城凭借武力,成为了噶戈尔地位最高的势力,别人也称他为噶戈尔的王。可这是假的,只是出于部分人的恐惧,而不是一种权利。


    真正的王是什么意思?


    手下之人,任凭调遣,为王而生,为王而死。


    这便是,掌握了一把凶恶锋利却绝不会背叛的利刃。


    沈忘悦心里腾腾升起了一个想法,噶戈尔这把刀,决不能落在别人手里,就连师父……也不行!


    既然刀俎和鱼肉必须择一,他便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绝不能任人宰割。


    那些年他被京城掌握的命运,如今,一定要死死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吴果儿倒吸了一口气,“公子……你怎么了?你攥的我好痛。”


    沈忘悦回过神来,手稍稍松了些,把这个想法深深埋进了心底。


    “没什么,回去吧。”


    乱葬岗静悄悄的,一个人影从林子里钻了出来,他的嘴唇很是干燥,看样子像是饿了很久,浑身上下又臭又脏,像是个小叫花。他趴在地上,刨开娇娘的坟,在里头找出了那袋银子。


    腰间的命盘荡了荡。


    ·


    西北军营内,傅裴英的两个侍卫正站在他两侧。这俩小孩儿是随意从京郊军营中抽调出来的,青灯卫调查的书信昨日里送来了西北,表示这俩小孩都是孤儿,武艺尚可,就是不得上级欢心,便被丢来了他身边。既然如此,便是能用,傅裴英没给他俩任何许诺,但给了他们俩一个名字。


    跟了他的姓,一个叫傅南,一个叫傅北,言下之意便是收他俩做心腹。


    他俩年纪小,虽是只得了个名字,但于他们这样既没地位也没家世的孤儿来说,一个名字便足够收买人心了,更何况傅裴英再不济也是前青灯卫指挥使,一时遭贬,可圣心犹在,跟对了,便是前途无量,比京郊军营好上太多。


    傅南的年纪比吴果儿还要小那么几月,长得乖巧,是个讨人喜欢的性子,就是武功差了些。傅北稳重又更精通武学,傅裴英便把一些重要的事情交给他做。


    老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可傅裴英的身体异于常人,从小就拥有别人所无法想象的恢复力,从噶戈尔回来后,在床上躺了一个礼拜,第八天就跨上马到校场和龚怀若的副将打了一架,把人打的是心服口服,军营上下便再没人小瞧这个京城来的前指挥使。


    不过那副将也不是个吃素的,这一架打下来,伤口崩裂了几处,又消停了几天。


    “十三域跑商的不少,东西也够稀罕,说是几日后便会再来一波人。听副将说,过几日傅将军会去边界。”傅北道。


    傅裴英点点头,记下了下次商队来的日子。这几日天气渐冷了,他摸着从商队那随手买回的围巾,觉得暖烘烘的。


    傅南见他喜欢这围巾,便笑意盈盈地说:“大人,据传十三域的银山雪狐能带来好姻缘,您手里这条便是雪狐的尾毛所织,若是送给忘悦,他一定喜欢。”


    傅裴英笑了声,抬眸道:“你倒是会抖机灵,这事谁给你说的?”


    傅南挠了挠头发,有些不好意思,“临行前,封大人来同大人饯别,我还疑惑为何大人遭贬却不见沮丧,封大人便说您是来见心上人的,自然不会沮丧。”


    “封川?”傅裴英有些无奈,不过听完那雪狐的传闻,再看这条围巾,心中却忍不住有了别的想法。


    这日下了场大雨,路上淅淅沥沥,乱葬岗里泥水迸溅,吴果儿看到地上空掉的糕点盘,龇牙咧嘴地将木盘一脚踢飞。


    烦死了烦死了!


    究竟是谁!居然连一个死人的嫁妆都要偷,到底贱不贱呐!都不怕遭报应的吗!


    原本还说给他放点吃的,要引诱这小偷来吃,谁知道东西被吃了,人却没抓着!


    他马不停蹄地回了摘星阁,连衣服也不想换,带着一身雨气就直往沈忘悦的房里去。最近这些日子冷的慌,看来是要入冬了。


    雨夜下,一个人影从沈忘悦的房间里跳了出来,吴果儿后脚到了房门前,听到一阵叮铃哐啷的响声,他立马推开门。


    “公子!怎么了!”


    窗外的冷风呼呼的灌进来,沈忘悦站在房中,愣愣地看着桌上的那条白狐围巾,脸色不大好看。


    “咦?”吴果儿拍了拍身上的雨水,走过去想要关窗,“公子你之前有这条围巾吗?”


    沈忘悦一双好看的眉头紧皱起来,胸口起伏不停,倒了杯热茶猛灌下去。


    “有人送的。”他哑声道。


    吴果儿的手顿了顿,没把窗关上。


    照理说,沈忘悦身为花魁,爱送东西的恩客肯定不少。只是他觉得自己身处风尘也要紧守尊严,不肯收恩客的礼,想着若是收了,便是答应对方共度良宵的意思。


    而那些恩客就算想偷偷地送,也是不知道花魁的房是哪,自然也是送不进来的。


    于是这些年来,吴果儿从没见过他收过任何恩客的东西。


    而知道他的房间的人,只有一个。


    “四不像?”吴果儿大着胆子问。


    房里的气息瞬间变得无比压抑,沈忘悦盯着围巾,联想到自己脖子上挂的那个骨哨,当真像极了要以身相许时找对方讨的贴身之物。


    “把窗户关上!插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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