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这一世重新来过,他还是倔强的不肯退缩,他还是要去那所学校。
狄秋知道这样太傻了,可是他忘不掉那些人的眼神,每当放弃的念头一涌上来,心头的怒火便要将他煎烤。
他不知道是“前世”自己的执念太强,还是因为自己太过心高气傲,不能忍受这般的对待,他只知道,自己一定,一定要报复回去,如果他逃了,那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狄秋仿佛重生了一般,他往日里天真明媚无忧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眼里的黑色,即便他在父亲爸爸面前依旧装的跟以前一样,但敏锐的亲人总是能够察觉,他体内好像多了一种什么东西,在支撑着他,又好像在燃烧着他,最后只能是倒下,或是燃烧殆尽。
但这种事情任何人都无法插手,哪怕是再爱的人,也无法知道他们最爱的孩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甚至是一对上他的眼神,说到嘴边的劝慰也只能咽了回去。
日子过得很快,但又很慢。
九月一日就到眼前了。
林漓早就收拾好了东西,他再次查对所有物品,确认无误后,把房子收拾了一遍,在爷爷的遗像前拜了三拜,替原主做了祷告,环顾这接纳了初到异世的自己两个月的房子,心存感激的将门锁上。
背上背包,一切又将踏上新的旅程。
林漓的背包里除了房子里的平板电脑,其他都是自己买的生活用品,他把大多数东西都留了下来,这些都是原主和他爷爷的物品,他觉得应该留给他们,但平板电脑里面保留着太多东西,有学习资料和小说等乱七八糟的,加上他也想给自己留个念想,还是带走了,不过,他会好好保护平板的。
出发的天气极好,阳光灿烂而不热烈,仿佛昭告着一切都会向好的方向而去。
林漓好几天之前就把头发理好,穿着白t恤和蓝色牛仔裤,他觉得这是最像学生的装束,时隔好几年,没想到还有再当学生的一天,虽然知道这不再是他熟悉的地球,可还是难掩激动的心情。
穿越前他其实还是挺喜欢读书的,不过读到研究生之后就觉得应该工作了,便没有继续,他也没什么亲人,只有一个叔叔供他念书,他自己则半工半读,也申请了助学金,就这么读了好多年,最后实在无法厚着脸皮靠别人资助,便做了本专业的机械工程师,还了叔叔的钱,也偷偷资助了一些孩子学习。
至于他自己,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每天工作,下班回家,懒得应酬,有时有好友相邀,便去吃一顿饭,恋爱也谈的很短暂,但林漓一直不觉得自己缺少什么,精神非常富足,看书和行万里路都是他最好的消遣。
所以当他被丢到这个世界,也算得上适应良好,如今他也有钱了,不需要欠别人的人情就能上学,这份轻松的感觉可比穿越前要自在得多。
林漓一边打车,一边想着,叔叔知道他的银行卡密码,他的保险保单上填的也是叔叔的名字,不管那边自己的身体是意外还是什么,总归能给叔叔留点,只可惜就这么突然穿越了,不知道叔叔会不会难过。
林漓想到自己可能被诊断为猝死,就忍不住掩面,这个死法……实在太糟糕了,也算是给后人一个警戒吧,过劳熬夜果然是不行的,希望不要登上本地的日报,上书:某某有为青年,年仅二十八就在家中猝死啥的。
就算登报了,名字相片也一定要打马赛克啊喂。
林漓乱七八糟的想着,车已经停下了,他到机场了。
机场与星际航班相连,他搭上机场的公车,才到了目的地,一座巨大的半圆形建筑耸立在地面,就像蚌壳微微打开,朝天际吐出一线,d-11星球是小型人造行星,气候温度都是调节好的,不会出现过冷过热的情况,四季有分,寒暑不浸,每个人造行星上都有星际港口,专为星际远航的旅客准备的。
林漓还是第一次做星际航班,一路上像个乡巴佬进城一样,当然,他如今的表现并不突兀,因为很多旅客也是第一次乘坐,大家都一样呆若木鸡,林漓反倒没有傻楞住,还记得自己不能错过时间。
星际航班的费用很贵,一次就五千星币起步,如果远的还要更多,林漓算了算,他这一趟就差不多一万星币了,所以他必须要拿到全部的稿费,不然很快就没钱了。
他坐的这趟航班并不是始发站,但上去之后发现也并没有多少人,位置空的很,想必大家没什么事都不会乱花这么多钱的,他特意买的是靠窗的位置,就像第一次坐飞机一样,就算看不到什么,也一定要坐窗边。
他的目的地是首都星,那可比他d-11星球大多了,相当于十五个d-11星球,周围还有守卫的行星,如今这星际时代,大多数星球都是人造的或是改造的,有些是为了更适宜人类居住,有些是为了军事需求,这也是因为一万年前的宇宙大爆炸,导致宜居的星球都炸了,人类为了找到新的家园,付出了很多,文化传承也断绝了许久,到如今能找回来一些已经不错了。
而除了这些,人种之间的外貌差距也看不见了,像林漓这样纯种的黑发黑眼的地球亚裔已经几乎看不见了,高鼻梁可以出现在扁平五官的亚裔脸上,金发淡红亚麻色头发占了大多数,小雀斑蓝绿眼珠也不少见,而且现在科技发达,整形可以整的你看不出哪里是假的,总体而言,像林漓这样深黑色头发巩膜的罕见,浅色发系瞳色的满大街都是。
但无论大家长什么样,都无法掠过alpha和omega的颜色去,他们就像上天的宠儿,beta各有各的歪瓜裂枣,但alpha和omega不会,他们是老天爷用手精心捏制的精品,beta就是流水线的产物,五官发色随意搭配,有些还给配坏了。
所以林漓其实很能理解这个社会对alpha和omega的推崇,即便他们没什么了不起的,就是那张脸,也够让人心生爱慕。
不过林漓在网络上、在现实中见过的alpha和omega多了,多少也有了点抗性,不会再轻易感觉惊叹了——他在几个站以前,还是这样觉得,直到航班停在了c-16星球。
林漓已经拿出平板在学习了,他觉得自己可能继承了原主的身体记忆,对于原主学过的知识渐渐有了得心应手的感觉,虽说要放弃一切文科的知识,集中精力学习理科文化,但他后来也开始看起了文史政治等学科,他在家中的时候也会拿出试卷来做一遍,再自己改卷,最后算算,大概能到普通学生的中等水平了。
这个进步已经令他非常满意了,毕竟这是原主十几年的学习积累啊,他还以为会学不完呢,不枉他没日没夜的学习。
如今航班已经飞了好几个星球了,时间已经过了四个小时,林漓也早吃完了飞船餐,他在机舱里并没有感受到任何晃动和不适,不愧是高科技产物,不过由于距离太远,又需要辗转许多星球港口,所以总共要飞十八个小时,这还只是民航的水平,如果是军用,还能缩短一半的时间。
他为了不迟到,中午十二点在家吃完饭就出门了,为了怕迷路或者路上出现意外,而飞船十五时准时发动。
时间很长,林漓也不着急,正好能把时间拿来学习,累了他还准备了眼罩,就在这时,舱门被打开了,一个身影走了进来。
不需要认真辨认,所有人都能认出这是一个omega,哪怕他没什么表情,也能让人在看到的瞬间便忘记词汇。
林漓也抬眼看见了,本以为已经麻木了的审美再一次被冲击了一次,亚麻色的发琥珀色的眼,就像一块行走的蜂蜜一般甜美诱人。
那omega还是个少年模样,身量不高——当然所有的omega都不高,身材纤细,皮肤白的像会发光,只拿着一个小提包,走过林漓身边时,还垂眼看了一眼林漓手上的平板,然后……坐在林漓的侧后方。
omega一般不与ab共坐,如果没有其他omega,那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占据两个座位,因为据说omega个性敏感,容易被激惹。
林漓忍不住斜眼看向后方的omega,心中已经将他认定是最好看的人了,不是最好看的omega,而是最好看的人,比他见过的abo人种都要好看,但不是那种有冲击力的艳色,而是很舒服的美。
像在阳光下缓缓烤化的蜂蜜奶油,带着一点甜丝丝的香。
等等……难道这就是omega自带的信息素?
林漓像发现了新大陆,耸起鼻子嗅了嗅空气里的味道,只可惜,这里任何气味都会被大功率的空调抽走,他闻不到任何味道。
但无论如何,光是看着那个omega,都能想象他的信息素一定也是很甜美的。
不仅是他,船舱里的人都在明里暗里的看着那个omega少年,而后者就好像习以为常了,视而不见忽视了。
就是看起来不大好相处的样子。
林漓拧了拧鼻子,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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