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朝时有歌 > 3、哄她
    随歌仅仅就瞥了一眼,便认出来了覃朝手里拿着的是胡同口林奶奶家卖的手工糖,毕竟她家的手工糖包装自打随歌来这么些年一直这个样儿,愣是没见变过。


    随歌店里经常放着这种糖,她曾在覃朝耳边提过,说这家糖好吃。


    覃朝不喜欢甜的,第一次吃皱着眉头满是不赞同:“太甜了。”


    林奶奶年纪大了有些老年痴呆,做糖用的砂糖经常记不清量,有时候放多了,做出来的糖果就是甜腻的很。可随歌却毫不介意,笑着眼神认真地说了句:“甜了多好,比苦着强,吃甜的心情总归是好的。”


    那时候覃朝还是忍着嘴里的甜腻,硬是把那颗糖给吃完了。


    这会儿这人冒着雨都要出去买这糖回来给她,意思不言而喻,随歌若是说心里没触动那是假话。


    看着眼前人被雨淋透一副倔强又带着些隐忍的样子盯着她,本就没了气这下更是于心不忍,抬手接过了糖果。


    覃朝在糖果被接过去的一瞬间,周身情绪顿时收的干干净净,眼底深处隐藏的晦暗也消了不少,慌颤的心脏像是一下子落到了实处般安稳。


    随歌打开了包装袋,在那人注视的目光下拿了一颗填进了自己的嘴里,紧接着又拿了一颗猝不及防地喂到了覃朝的嘴里,语气微调:“不许吐。”


    她知道这人不爱吃甜的,可这会儿她就是要让他尝尝,吃完这颗糖这回事儿就算完了,谁也不提。


    覃朝怎能不知道她的意思,只觉得嘴里那股甜味直接渗进了身体各处,汹涌的情绪席卷过来,


    眼眶发热地看着面前温柔的人儿。


    他的阿随怎能对他这么好。


    被情绪支配着,心里压抑不住的痒意挠的他难受,伸手想抱抱面前的人,可刚倾身才想起自己身上还是湿的,动作了一半愣是逼得停了下来。


    随歌见势,眼波微动,无奈地轻叹了口气,转而动作却毫不犹豫迎了上来,主动伸手抱住了覃朝。


    纤瘦的人就那么窝在自己怀里,毫无保留地表达着对他的宠纵,覃朝只觉得眼眶直发烫,半掩饰地低头埋在了随歌的脖颈间,有太多想说的可又觉得多的说不完,最后只得声音微沉却又满怀深情道了句:


    “阿随,我真听你的话。”


    没有什么比得上这句话分量来的重了,至少对于他而言。


    随歌收了收胳膊,抱的他更紧了,声音恢复了往日那股温柔劲儿,轻声应了句:“好,我信。”


    明明要比覃朝低上不少,身形差距悬殊,她却还拼了命地要踮着脚给予存留的温暖。


    这是他的人,是他想一辈子抱在怀里的阿随。


    覃朝贪恋地想。


    晚上,他如愿以偿地留宿了下来,两人挤在随歌那张不算大的床上,覃朝微侧地躺着,怀里的人似乎是有些困了,半蜷着身子缩在他胸前,两人睡姿出奇的默契,床不大却也正好足够。


    临闭上眼前,随歌困的脑子不清醒之际竟还想起来件事,轻轻扯着覃朝的睡衣,声音模糊道:“你今天买糖是不是又吵到林奶奶了,大晚上的人家怎么愿意给你开的门。”


    覃朝顿时想起那场景,那会儿他淋着雨一副狼狈的样子拍着门就为了买糖哄女朋友。扰人睡梦实在不算是什么好的行为,林奶奶确实是醒了,直接给了他一顿骂,就差没拿起扫帚给他来上两棍了,向来没遭过这种气儿的他也只得心甘情愿地好生受着。


    不过这些事儿也没必要让她知道。


    覃朝扯皮地回了句:“大概是因为我说要哄女朋友,人家感动就给我开门了。”


    随歌听见这回答只觉得他嘴贫,忍不住朝着他□□的胸前挥了一把示意不满。


    覃朝一把抓住她那不安分的手放进了被子里,随后也没再撒开。


    胡同街里没什么人知道他俩这般亲密的关系,只有那么几个邻居面熟覃朝的脸,见他常光临随歌的店调侃她这纹身店倒是吸引俊小伙儿。随歌不说两人关系倒不是说这段关系见不得人,可提起来学生和一个纹身店老板终归还是有些敏感,真惹起来话题对覃朝也不好,她便也没主动提过。


    随歌彻底闭上眼的时候还在想这人轻易就和林奶奶说是哄女朋友,真是不怕惹来猜疑。转而又念着林奶奶有些老年痴呆症,这事大抵也记不清便又放下心来,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隔日,随歌醒来的时候倒是要比往常早了不少,覃朝有早八课提前起床离开了,这人习惯贴着她睡觉,猛地离开倒是让她觉得不习惯,像是少了些什么,也难怪会醒这么早。


    随歌有些呆愣地坐在床上,蓦地想起了网上很流行的一句话,只觉得有些想笑。


    “只要保养好,男友在高考。”


    她男朋友虽说不是在高考,今年不过也才大一,刚过完十八岁生日而已。说起来,随歌今年二十二岁了,倒是感受了一把“老牛吃嫩草”的滋味。


    搬来这个城市得有快四年了,就连她自己都没想到,逃避似的就想安稳地过个日子竟还能有“意外之喜”,总之她够知足了。


    胡同街上别家的店铺早早开了店门,早餐铺子更是吆喝了一个早上了,随歌这才下床收拾准备开门迎客。


    她在衣柜里挑了件别的色的旗袍换上,不知是那暗调旗袍衬得人美还是该说美人不自知,窗外透过的散光不均匀地微侧在随歌的身上,一半隐匿昏意,一半袒露微光,看起来竟是让人心颤极了。


    下楼开了店门,邻里铺子的娘娘一见随歌开门,眼神微亮持着一口方言热情道:“老板儿今天很苏气撒~”


    随歌来云城也算是有段时间了,可就是学不会这儿的方言,猛地一听这话也不知道该作何回应。


    旁边站着的另一位倒是看出了她的无措,笑着好心解释了一句:“她这是夸你今天格外好看呢。”


    随歌这才略懂,微微颔首,认真地学着方才那位嬢嬢的语气笑着道:“嬢嬢也苏气撒~”


    在云城嬢嬢就是个很常听见的称呼,不含什么沾亲带故的意思,随歌很喜欢这个称呼,听起来亲切极了,便也学着用了。


    但她这口音到底还是不过关,一副认真的样子说出这话逗得那两人直发笑,忍不住道:“这女娃儿好乖哟!”


    随歌因为长相打扮的原因,再加上开的店还是一家纹身店,以至于总给人一种不好接近疏离的感觉,可其实她性子本就是这般,待人温和,丝毫没有外表那般该有的凌气,也因此和左邻右舍相处的都还算不错。


    那两位笑完后拉着自家的凳子坐到随歌店门口继续和她唠,不过倒是没再用方言,说着不算多标准的普通话来应着她。


    随歌纹身店没什么生意,倒也乐得和她们闲聊,至少让她觉得生活气儿足了。云城地方好,人热情,若是可以,她真的挺想一辈子生活在这的。


    此时,云城大学里,打架那件事因为被发到贴吧上,最终还是传到了校领导那边,不论事情的缘由如何,覃朝先动手到底是不争的事实,还是落了个通报处分。


    正上着课得到这个消息,宋浩洲可就坐不住了,扯着余时的休息气愤地小声嘀咕。


    “这领导是不是那狗逼他爸,不分青红皂白就给一处分,这他妈没开学多久就来一处分搞人心态呢这不。”


    余时虽也觉得心下不平,念着上课再加上当事人就坐在旁边,也不敢太过于表现,小声道:“咱们测绘专业本来就是学校末流你又不是不知道,哪能比的过人家网络工程在领导心中香饽饽那地位。”


    大学虽明面上没什么歧视,但明里暗里那弯弯绕子懂得都懂。网工专业直属领导就是学校校长,靠着这个沾了不少光,个个优越感十足。


    相比之下测绘工程就太不够看了,录取分数最低多是调剂来的就算了,毕业能混出名堂的没几个,多的是那些穿着制服在工程点勘探被认成是民工或者清洁工的人。久而久之,这个专业自然也成了学校最边缘的专业,也都尽数忘了曾经云城大学测绘热的那个辉煌时候。


    宋浩洲心下了然,虽说承认余时说的话是事实,可还是气的牙痒痒,偷偷看了眼波澜不惊地翻着手机的覃朝,义愤填膺道:“要我说,学霸都不该报这个专业,那么高的分我都替他可惜。”


    一旁认真听课做笔记的林年听见这话,手指微顿,眼皮垂了垂认真道:“说不定人家就是喜欢这个专业。”


    “快拉倒吧。”


    宋浩洲往后仰了仰头自信道:“不是我说,就这专业估计也就我们年儿是真心热爱了,你说朝哥能喜欢?你看他上专业课那样能有多喜欢。”


    上次打架那事之后,没听见网工那几个孙子再敢嚣张贬低,宋浩洲心里直对着覃朝竖大拇指,多少有点膜拜和佩服的意思,连称呼都变了。


    林年倒还真望覃朝那看了一眼,男生侧颜凌厉,耳朵上挂着只蓝牙耳机,拿着手机丝毫不顾忌前面的老师就那么明目张胆地翻着。


    看起来确实不大像是喜欢上这个课的样子,可他明明记得刚开学那会儿几个人在宿舍打招呼的时候,覃朝和自己一样第一志愿就是测绘来着,若是不够喜欢又怎么会放着高分不报其他的专业。林年眼神有些沉疑。


    覃朝没在意那几人讨论的是什么,拿着手机手指一直停留在和随歌的聊天界面上,时不时点开对面发过来的一条简短的语音,听了一遍又一遍。


    “阿朝长得嘿撑投,我嘿喜欢侬呢。”


    随歌一个早上就从两位那学来了一句方言,刚学会也没顾忌有由头没有,便忍不住分享给覃朝。


    直白的方言,被她用不熟练的语调念出来,又软又娇,少了那股直生生的味儿,却也勾的覃朝心里直痒痒。


    他的阿随怎么能这么会拿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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