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志强笑了笑道,“没关系,我回家还要吃饭,吃这些剩下的肉就可以了。”说着便动手解决剩下的烤肉。
没过一会儿陆志强就吃完了,随即把周围清理干净,找出自己的背篓,把肉装进去,见夏芙也提了个篮子放在了身边,便从那些处理好的肉块中,挑出一块肥瘦相间的肉,放进下夏芙的篮子里。
篮子不大,一块肉就差不多装了三分之二,陆志强从旁边拔了许多的野草铺在肉上面,这样一看,两人提着的篮子上面除了草便没别的了,也看不到底下的肉了。
想了想,陆志强又拿出三节猪骨头,沿着夏芙篮子边缘给它塞进去,在用草铺着,虽然有些凹凸不平,但提着的时候稍微遮掩一下还是看不出来的。
陆志强道,“你这篮子稍微小了些,秋天村里会组织上山采野菜和山货,这个小篮子可装不了多少,到时候会比别人家少很多的。”
每年过年前村里阻止上山采山货都是惯例了,各家采的山货都是归自己所有,有的人家会把这些山货拿去卖了好,换一笔钱买些肉过年吃,有些人家会留着自己吃或者过年送礼。
夏芙看了看被塞得满满当当的小篮子,确实小了点,可是,“我还没有篮子,这个是别的知青的,今天他们大部分都出去了,我这才借来先用用。”
在知青点好像也没有看到背篓之类的,不知道是他们拿出去了还是怎么了,反正就剩这么个小篮子了。
陆志强一愣,这才想起来夏芙是刚来的知青,不会做这些很正常,这才说道,“没关系,我会做,下次我给你做个新的背篓。”
说着陆志强围着夏芙走了一圈,主要是观察她的身高和背部的宽度,这样才能做出合适夏芙背的背篓。
夏芙想着自己也不会做背篓,现在有人帮忙做,那自然好了,微微一笑道,“那就谢谢你啦。”
夏芙只要微微一笑,嘴角两边的酒窝便会显现出来,笑容越大酒窝越深,更加衬的夏芙整个人明媚可爱。
陆志强看着这么阳光灿烂的笑容,白嫩的脸庞,嘴角边的酒窝若隐若现,心脏处又开始不规则的跳动了,‘砰砰砰’,仿佛炸开了一朵鲜花。
不自然的转过身,“没,没事,举手之劳而已。”
夏芙没有发现陆志强的异常,只是看着他手里的背篓,是用藤条编制的,看上去异常结实而且光滑没有刺,要是有这手艺,那这背篓相当不错了。
想到自己也能有一个新的背篓,而且是属于自己的,夏芙相当开心。
随即想到什么,夏芙说道,“那你到时候做好了怎么给我呀?”
自己好像只知道他的名字,村里那么多户人家自己才刚来几天,并没有完全认熟,到时候也不知道上哪去找他呀。
过了会,陆志强缓过神来,说道,“明天开始秋收了,秋收会比较累,到时候你也用不着背篓,等秋收后吧,还是在这里,我在这里把背篓给你。”
想到明天开始就要秋收了,夏芙也只能点点头,虽然她没有参加过秋收,但也听知青们说过秋收的时候非常的累。
随后两人收拾了东西,便一同下山了,到了山下后,两人便分开走了,夏芙提着小篮子走回知青点。
现在已经下午了,知青点还是没有人,夏芙把小篮子提进屋内,放在桌上,想着现在时间还早,并关好门窗,拉上窗帘,打算回床上睡个午觉。
躺在床上的夏芙,本以为自己很快就会睡着,结果翻来覆去就是没有睡意,只能静静的躺在床上。
来这里已经七八天的时间了,干的也只是些简单的农活,摸了摸自己柔嫩的小手,手心处已经有微微的茧子了,空间内生活用品中有护手霜,但面对着每天都要干农活,护手霜每天都涂了,但也没有多大的效果。
想着自己刚来那两天拿工具干活的时候磨得手心发疼,现在手心都长了些茧子,拿起工具来就再也没有磨的疼痛的感觉了。
自己的这双手摸起来依然柔嫩,手心处的茧子不细看也看不太出来,只是随着自己在农村的时间日益增长,每天干着农活,早晚自己的手会变成又粗又糙的样子。
对于这一现象夏芙也没有办法,每天只能暗地里涂着护手霜,还不能涂多了,不然被人闻出了味道就不好了。
想着今天把给家人的信寄了出去,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能收到。
想着这许多事情,夏芙这次有了点睡意,迷迷糊糊的便睡了过去。
这一头,陆志强拎着一背篓的肉和骨头走回了自己家,推开破旧的院门,大队长家住的地方也算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好地方了,房子都建得比普通村民家要宽敞许多。
陆有才家祖祖辈辈都住在陆家屯,早先家里也是有钱过的,因此这房子建的还算比较好,砖瓦混合着泥土,至少屋顶也是瓦片,没有同其他村民一样盖着毛草。
五间大瓦房便是陆家屯大队长,陆有才家的标志建筑。
陆志强一进门,一个妙龄少女就跑了过来,“三哥,你回来了。”
说话的是陆玉芝,陆有才家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前面两个儿子都已经结婚生子,就剩下后面两个小的没结婚。
“三叔~”
“三叔~”
陆玉芝一叫唤,两个刚过膝盖高的小子便也跑了过来,围着陆志强叫唤到,家里人都知道陆志强本事不小,每回上山都会小有收获。
想到家里又是许久没有吃过肉了,明天又要开始忙秋收,这会子对于陆志强的回来都是高兴不已,盼望着又能吃一顿肉。
这时候从屋内走出一个女人,身材健壮,头上包着一块头巾,面容慈祥,见大家都围着陆志强,便急忙说道,“干啥呢?有什么事进屋再说,都围在院子里干啥。”
此话一出,陆玉芝和两个小孩都不在围着陆志强,而是簇拥着陆志强进屋。
家里陆有才带着大儿子和二儿子出去巡视田地,陆有才的大儿子陆志文生性老实,被陆有才带在身边想着培养为下一任大队长。
堂屋里,两个嫂子正围坐在桌边缝缝补补,见到进屋的陆志强也是满脸笑容。
陆志强淡淡的喊道,“妈,大嫂二嫂。”
随后便把背篓放在桌上,把上面的野草拿下来,露出里面十几斤的野猪肉和几根大骨,还有些猪内脏,满满当当的一背篓。
“哇~”
大家看着这肉都眼冒金星了,这年代吃口肉真是太难了,他们上一回吃肉还不知道是几个月前了。
陆志强不经常上山带路肉回来的,有时候陆志强会偷偷上山,有了收获,直接拿到县城的黑市换了钱存着,就算他们家是大队长家,也不可能天天吃肉,不然这不是让人抓了把柄,好等着举报嘛,因此也就难得带一回肉回来。
陆家陆志文夫妻俩都是老实肯干的人,老二陆志武能说会道,但却有一些懒惰的性子,人不会就是会会偷懒,好在老二的媳妇儿李红梅倒是个干练的性子。
两对夫妻或许都有一些毛病,但是没什么大问题,相处的也融洽,唯有陆家最小的女儿陆玉芝,仗着自己前头有三个哥哥,是大队长陆有才家唯一的闺女,便有些拎不清了。
老大老二或许会因为这是唯一的妹妹,多宠着些,老三陆志强却不会这么想,他心里最重要的自然是父母,随后便是自己,两个哥哥都成家了,各有各的小家庭,妹妹陆玉芝早晚也要嫁出去的,都没什么好操心的。
不过陆有才两口子倒是还好,基本上尽量都是一碗水端平,不过小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对待自家小儿子和大孙子,难免会有些疼爱。
对待唯一的闺女,他们不重男轻女,但也不会重女轻男,毕竟在农村,还是男丁最为重要,就因为家里壮劳力多,每年公分都能分上不少,一家子勤勤恳恳,这才能在这个年代吃饱饭。
不过陆志强也有本事,每回陆家能多吃肉的时候,都是陆志强带回来的肉。
农村的条件艰苦,一年到头也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有肉吃,不过就算有肉吃,也吃不上多少,毕竟现在肉是金贵东西,一人能尝个几块就算不错了。
也就大队长家条件好一些,平常的时候也能隔个一两个月上县城买一点肉,让大家能尝尝荤腥,想大块吃肉,那就不可能了,有肉汤喝都不错了。
钱桂芬赶忙解下,腰间的围兜盖上那背篓肉,问着儿子,“这是什么肉?”
陆志强道,“野猪肉,留着秋收的时候给大家补补。”
每年的秋收是最辛苦的时候,等秋收完之后,全家老小都要瘦一大圈,这时候家家户户都会想办法买点荤腥给大家补一补,不过就目前这种情况也买不到多少,不过好在秋收之后就没有什么大的农活了,到时候大家在家猫冬的时候也能长长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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