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华万万没想到,有一天她会穿越,但与别人不同的是,她变成了一只被圈养的鹦鹉。好像名字叫啾啾。
“啾啾,来!”
眼前出现一个头戴宝蓝瓜皮帽的清朝少年,十五六岁的样子,是它主人尼雅哈的儿子,叫做明珠。若华觉得这名字太女气,不适合男孩子用。事实也是如此,明珠小时候长得眉清目秀的,皮肤比女孩子的还白净,如果不是自小就调皮捣蛋,近几年还习武,把身子练得结实了些,皮肤也特意晒黑不少,还真看不出来是个男孩。
此刻,明珠正一手抱着只橘猫,一手用筷子夹着一条毛毛虫伸,进笼子里,示意若华吃掉那只虫子。
虽然若华现在是一只鸟,可是再怎么说,它上辈子还是个人呢,对这种东西自然是避之不及,赶紧扑棱着翅膀飞到笼子另一边去了。
明珠见它不吃,觉得有点奇怪,修长的俊眉皱了起来,道:
“你平日里不是最喜欢吃虫子吗?”
说罢还是不死心,将毛毛虫往若华的脸上怼,就差伸手进来掰开它嘴巴硬塞了。若华用翅膀狠狠一拍,将筷子和毛毛虫一并打落在地,那橘猫见状,一蹬后腿,脱离明珠的怀抱,跳到地上用爪子拍毛毛虫。
若华用尼雅哈平日里教的一些词反抗道:
“恶心,恶心。”
谁喜欢虫子,那么恶心的东西,光是想想就令人反胃。古代人封建迷信,它不敢多说话,怕被当成妖怪,如果它没有这个顾忌,恐怕明珠都被骂了千万遍。
明珠也很不服气,若不是尼雅哈外出办差,他才不来伺候这扁毛畜生,这不吃那不吃的,比人还娇贵,今天好不容易给它找了些虫子,以为它会喜欢,不成想这小东西居然不给他面子,这让他心里很不畅快。
“你不吃,自然有别人吃!”
说罢瞪了若华一眼,明珠生气归生气,但他不会把一只鸟怎么样,蹲下身子把猫抱起来,毛毛虫也重新夹起,喂给了一旁的八哥,那八哥吃得倒是欢,吃了一只又一只,很快,抓来的小虫子都见底了。
唯独到了还剩下一只虫子的时候,八哥吃不下了,明珠又把眼神转到了若华这里:
“你瞧瞧它吃得多香,你就张张嘴呗!”
说罢又是一只怼脸虫子,若华自然很不给面子地将头给转开了。明珠信心受挫,但还是不依不挠,就在一人一鸟犟得起劲儿的时候,只见门外的一个小斯气喘吁吁地跑进来,道:
“少爷,夫人来了!”
“啊!”
说时迟那时快,明珠飞速将手里的东西收拾干净,回到一旁的案上,规规矩矩坐好,拿起手边的一本《论语》,有模有样地读起来,别说,还真像那么一回事。
远处传来类似高跟鞋碰到地面发出的声音,不一会儿,就看见一个身着旗装,脚踩花盆底的妇女走了进来,明珠不紧不慢地站起来,道:
“额娘怎么来了?”
原来是明珠的母亲郭络罗氏,她来到案旁,先瞥了一眼案底下正在吃东西的橘猫,说:
“我来瞧瞧你功课做得怎么样。”
说罢随手拿起一张稿纸,好巧不巧,拿到了一张“梅花图”,只是那梅花是猫脚印的形状。这是今早明珠画兴大发,硬是将猫的爪子伸进朱砂盘里得出的杰作,若华在上方看得一清二楚,那只橘猫平日里爱干净,死活不同意,但最后还是受不了小鱼干的诱惑,妥协了。
郭络罗氏抬眼看着明珠,面上带有一丝愠怒之色,道:
“看来这只猫聪明得很呢!”
“是啊......”
明珠自然是不太敢搭话的,郭络罗氏平日里最烦他玩这些动物,说是“玩物丧志”,今天好端端的夸起猫来,绝非常态。
“这些扁毛畜生放书房里,不合适,通通拿到后花园去。”
跟随而来的下人们点点头,答应道:
“嗻。”
说罢将一只猫和两只鸟全部拿出了书房。郭络罗氏看着儿子有些不满但又无可奈何的模样,感到有一点儿心疼,但不得不对他作出严格要求:
“今天把《中庸》抄一遍!”
这明年就得春闱了,他这副模样如何应对。平日里也就算了,可如今大考在即,不得不使出点手腕来。明珠心里不乐意,但也不能忤逆他额娘,只得口头答应:
“知道了。”
郭络罗氏在书房里又嘱咐了几句,才回了后院。
失去了宠物的明珠,就跟丢了魂儿似的,不咸不淡地看起书来。
这厢,被迁移到花园的宠物们还是挺开心的,明珠平日没事就爱捉弄它们,现在离开了他,大伙都不觉得难过。橘猫甚至还竖起了尾巴,悠闲地在花草边散步。被挂在树上的若华就没那么自在,它被鸟笼困着。就在这个时候,橘猫居然开口说话了:
“你好,我是这个游戏的助手,金橘。”
“?”
原来,若华掉进了一款以穿越时空为主题的游戏里,而这只猫,就相当于是这游戏里的客服兼指引。主要任务是给玩家发布任务,回答玩家问题。
“本来系统已经给你安排好了人,可是出现了一点小问题,所以你就先暂时当一只鸟......”
金橘的嘴巴一张一合,说着人话,十分诡异,若是让别人看见了,恐怕要被吓死。
“那也太惨了吧,你看见了吗?我差点要吃虫子!”
当然,若华这只鹦鹉也好不到哪去,现在的场面就像两个妖怪在对话。金橘抱歉道: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会尽快给你找到寄宿体的。”
“那我是谁?”
若华歪着头问。
“按规定,我不能透露。”
“......”
如果提前透露了它的身份,它再去做一会功课,游戏就没那么好玩了。金橘舔舔自己的爪子,它总感觉爪子上那些朱砂还没舔干净。
听罢,若华知道它有意不透露,便也不管自己将来是何身份了,反正它现在做了一只鸟,那就享受飞翔的乐趣。
“金橘,我想出去玩,你快帮我开门。”
金橘这名字其实是明珠取的,只因那只猫的毛色看起来像剥了皮的橘子。自从变了鸟以后,只能在牢笼里扑棱翅膀,若华想要自由自在地飞翔很久了。
金橘抖动它那肥胖的身躯,懒洋洋道:
“可以,不过你要记得回来。”
说罢一个灵活的跳跃,再使劲儿蹬两下,就来到了树上,伸出它那锋利的爪子,将笼门往上推,若华趁机飞了出来,仿佛是天性使然,在半空盘旋了两圈,就基本掌握了飞行的技巧。
在纳兰府上空飞了一会,若华又好奇外面是什么样子,因此,她展开翅膀,朝远处飞去。飞着飞着,便飞到了另一处府邸。
只见几个小丫鬟聚在一块儿,窃窃私语,声音压得非常低,一个拿着水壶的侍女嗓门却颇大:
“你听说了吗,佟家的小格格快不行了。”
另一个侍女握紧手中的扫帚,道:
“哦,是那个三岁能诗七岁能文的格格吗?”
京城人都知道,佟家的小格格乃是出了名儿的才女。别的孩子还在玩泥巴的时候,她已经能够熟读唐诗三百首了。要是真出了意外,那可真是可惜。拿水壶的侍女笃定道:
“正是,我隔壁住着个医术十分了不起的老头,昨儿个去帮瞧病,恐怕就在这几天了......”
另一个侍女闻声而来,也加入了讨论:
“不会吧,我上次帮格格买首饰,看到那家的格格,面颊红润,不像是病入膏肓的样子。”
“她昨日从假山上摔下来,出了一头的血......”
众人叽里呱啦地越说越大声,丝毫未发觉有人靠近。
“你们在那说什么呢,说那么欢?”
话还没说完,若华便看见一个身着枣红狩猎服的女孩子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一条长长的皮鞭,她微微扬起下巴,居高临下的语气让人一听便知道身份不一般。
众人赶紧低下头,默默地不敢说一句话,只有一个看起来比较机灵的丫鬟回了嘴:
“格格,我们没说什么……”
女孩环视众人一眼,怒道:
“好好干活,少背地里胡言乱语,不然打烂你们的嘴!”
说罢一挥鞭子,朝地上狠狠地打了一下,那清脆的声音,一听就知道使了不少力气,这一鞭若是打在人身上,定会皮开肉绽。
几个侍女吓得嘴唇直打哆嗦,朝四周散开,个干个的活儿去了。她们十分害怕嘴被打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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